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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乱华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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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是一场……由传国玉玺所引发的“帝灵战争”。华夏国历史里所有的帝王之灵,重生于现代都市,同作为灵魂容器的后代血脉一同……展开一场震古烁今的史上最强大乱斗!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五胡乱帝、三国群英。帝灵王者再临,如同璀璨的群星,在同一片天空下闪耀光辉,只为追求一个至高的理想:获得这场帝灵战争的最终胜利,成为华夏国历史上的千古一帝!ps:新人新书,求收藏、求评价、求推荐,感激不尽!ps:书友群:4144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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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乱世之奸雄() 
“魂力这般微弱的魂器,世民还是第一次见到。”

    朱红色的铠甲,朱红色的长弓,枣红色的骏马。

    以及。。。。。。俊美的面孔、桀骜的笑容和深邃的双瞳。

    被扯住的衣领,让呼吸都显得有些困难,我只好憋住气,面色泛红。

    没想到呵,没想到呵。。。。。。我曹子修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寸功未建,今日竟要命丧于一重度中二症小儿之手!

    不!绝不能!

    “哼。。。。。。阁下堂堂一代天可汗,没想到气量竟如此狭小。”

    中二小儿松开了手,我一个落地不稳,半跪着摔倒在地。

    “世民本也没有投机的打算。”

    哼,对付中二少年果然还是得要中二的办法。

    中二小儿取下长弓,骏马开始绕着我疾驰。

    我也很希望他只是一个近乎痴狂的coser而已。

    中二小儿的目光扫射到我的身上,一阵迟疑下,他拉动了弓弦,并没有拉满,而没有搭箭的长弓弦上莫名地多了一枝泛着流光的箭矢,嗖地一下射了过来。

    诶?特效吧?

    这是真的吧!

    我终于能够体验一把当年钟会“两股战战,汗不敢出”的英姿了。

    “砰!”

    炽烈的气浪把我掀了起来,我一头栽到商店墙边,双手被玻璃渣刺伤,霎时鲜血如注。

    那支箭似乎被什么阻挡了。

    我顾不得查看双手的伤势——尽管掌中的钻心疼痛于我而言还是第一次。

    为我挡住攻击的是有些熟悉的身影。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被气浪掀起,湿透的雨衣顿时热气蒸腾,

    连鬓胡大叔?

    他双手紧紧握住一把三尺长剑,剑上冒着灰白色的烟尘,大叔竟然用剑挡住了爆炸箭矢的攻击?

    这发生的一切绝不是场巧合。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时代正在召唤我,而我,也将结束长达二十多年的平凡生活了。

    半个小时之前。

    我从一场令人失望的旅途中回到居住的城市,城市依然重复着旅途的天气,大雨倾盆而下,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让人没有防备,人生呵。。。。。。一直都是这样冷漠。火车站里挤满了等待亲友和争抢的士的人群。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形单影只的存在,鼓起勇气走了上去。

    “那个。。。。。。您好,请问您能帮我看一下包吗?我上个洗手间,马上就过来。”说着我便从口袋里摸索零钱,预备他有所希冀。

    其实我倒希望他有所希冀。我们曹家祖训有言,绝不轻易受人恩惠。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下,必定是一张朴实憨厚的农民面孔,我如是想着。也许一路憋到回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实际上我十分了解自己括约肌的承载阈限。

    所以这就是一个人旅行跟两个人旅行最大的劣势所在。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只单身狗。但我绝不自闭。

    只是我想去的地方让我的朋友们提不起兴趣罢了。

    当我在脑海里墨迹了许多算不上有意义的事情之后,那雨衣的主人转过身来,容貌被雨衣帽遮住了大半,但标志性的精致连鬓胡却让我一时怔住了。

    连鬓胡?这个年代?道上的?

    我的理智很快压制住了恐惧。电影里无辜被打的路人桥段绝不会发生在我曹子修身上。

    连鬓胡大叔的嘴角稍稍抽动了一下。我装作喊着前面的人,慢慢从大叔的身边走过去。我感受到了旅行箱上的阻力。也许这次中奖了?

    “嗯。”大叔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当我急匆匆地行完人生快事想要拿回自己的包时,车站的人突然间已经少了很多,说好在那个位置等我的连鬓胡大叔也不见了踪影。

    连鬓胡大叔深藏不露的形象顿时幻灭成泡影。

    算了,包里也就几件没洗的衣服。像我这么深谋远虑的人,钱包手机钥匙必然是随身携带的。

    “轰!”

    巨大的爆炸声自我不远处袭来,强烈的冲击震碎了商店的玻璃,我下意识地趴在地上抱住头。

    还没来得及看看,我就被这个自称李世民的家伙提了起来,随后就展开了这样或那样奇异的战斗。

    就在我怔住的这一刻,大叔很快就提着剑冲了过去,“李世民”似乎看破了大叔的行动,雄骏长嘶,绕着大叔环形奔驰,其间手中的长弓一直没有停止攻击。大叔一边追击,一边招架,抵在剑上而产生的爆炸余波让他受了不少的伤害,额间流血不止。金甲将军忽地纵马一跃,立于月台高处,大雨滴在他的身上,很快就蒸腾化雾。

    “在下李唐太宗世民,请教尊下名号。“中二小儿显出一副谦恭的姿态。

    大叔没有回答中二小儿。

    “好歹是被‘玉玺’选中的帝灵,难道连知会姓名的气魄都没有吗?”

    连鬓胡大叔忽而豪迈地大笑起来。这时我才能仔细看清他的正脸,标志性的连鬓胡上,是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庞,虽然算不上十分俊美,但却充斥着成熟男性特别的气质。也许大叔的魅力指的是这个?

    大叔的豪迈笑声突然戛然而止。他将长剑插回腰间剑鞘,那剑鞘竟化作粉尘一般消散。

    “既然阁下选择自寻死路,阁下的帝魂就让世民收下了!”

    中二小儿并不给他准备的机会,一阵连射,漫天的箭雨伴着倾盆的大雨射向大叔。

    连续的轰鸣爆炸声震耳欲聋,恍惚间只注意到白光覆盖下的大叔化成了无数道虚影。其中一道虚影撺至我的跟前,随后我便完全失去了知觉。

    真是一次崩坏的经历。

    但凡各种穿越异能,如若真的发生在现实之中的话,大多数人应该沦为叶公好龙那般的酱油君,龙傲天什么的扮猪吃虎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现实——

    也许我就成了这个故事的酱油君也说不定。

    不过事实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地那么坏。当我醒来时,已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梦幻早晨,和煦的日光一扫我连日来精神和**上的阴霾,让我感受到生命是多么地可贵。

    感谢苍天。这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噩梦,此生足矣。

    客厅里传来了谜一般的脚步声。

    小偷?我得赶紧去看看才行。

    啧。。。。。好疼!我把手伸出了被子,发现自己的双手缠满了白色绷带。

    一股莫名的巨大恐惧感侵袭而来,让我不寒而栗。

    我想起了那场令人失望的旅行、拥挤的火车站、巨大的爆炸、我饱受折磨的括约肌、还有那个自称李世民的中二小儿。。。。。

    以及。

    “你终于醒了。”连鬓胡大叔穿着我最心疼的一套西服,装模作样地倚在门边。

    “你究竟是。。。。。。”不对这个时候应该先让他把我最重要的西服脱下来啊!

    大叔故意装作没有听到我的问话,沉默了许久,他走到我的床前,右手一挥,手中便多了一把三尺长剑,那把剑剑柄诡异的雕纹上镶嵌着一颗琥珀色的玉珠,突然间,晶莹剔透的玉珠里睁开一目鹰般的黑瞳,吓得我差点没从床上溜下去。

    “有话好说啊!大叔!动刀动枪地干嘛?”

    大叔有些不满,“这么胆小怯懦,还称得上是我曹家的子孙么?”

    “所以你究竟是谁啊?”

    连鬓胡大叔突然沉下脸来,左手的三尺长剑挥闪了几下,蓦地一剑插在我的床板上,我还没来得及被吓个半死,大叔就已经开口了。

    “你作为曹家的魂器,又怎会不知晓?”大叔冷峻的双眸里射出两道阴冷的寒光,我从没想过大叔竟然这么在乎这件事。

    “我翻过我们家家谱,祖上也没什么特别出色的家伙,我远房一个二叔倒是在某个县当个处级官来着。”我脱口而出,“不过这年头远房亲戚都算不了什么了。”此刻的我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伟岸气势,因为我大概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他而言似乎比较特殊。

    我曹子修,即将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但这份欣喜决不能表露出来。

    就在这时,骇人听闻的一幕发生了。大叔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穿过我的身体,把我的床劈成了两半,整个人都从床上陷了下去。虽然只是普通的木板床,但是毕竟是房东的东西,我多少有点害怕了。跟房东交涉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事情之一。

    “够了。”大叔沉着脸。“过分圆滑,只会玷污了你的名字。”

    我努努嘴,不再答话。我知道他是谁。

    我有一个超级中二的老爸,据说他的早逝就是因为太中二的缘故。

    把儿子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就能觉得自己是那位奸雄君了么。

    起个子桓也很好啊,帝王之相;子建也不错,才高八斗。

    偏偏是那个早早地战死在宛城的子修。

    “所以呢。。。。。。先祖大人,你的后代应该是散布天际才对,找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旁支末系,究竟有何贵干?”

    “想必你也知道‘传国玉玺’吧,曹家男儿。”

    “拜托请叫我曹子修,先祖大人。。。。。。”

    大叔打断了我的吐槽,“先回答问题。”

    传国玉玺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最有名的就是玉玺上的镌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一方小小的传国玉玺,竟成为了承载华夏渊远文明进程的国之重器:得之者天下归心,失之者国覆祚尽。

    千百年来,无数英雄豪杰应时而出,奔逐于历史大浪之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动人瑰丽的史诗篇章。然传国玉玺辗转神州两千余年,时隐时现,忽而于近年突然消逝,化作一个诡秘的传说,退出于历史的舞台。

    听完我的胡扯,大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不错,孤正是为了它而重新降临这个天下的。”

    听起来有些玄乎,不过似乎还算解释的通。

    “你知道它在哪?”

    大叔摇摇头。

    “要取得‘传国玉玺’还需要从敌人身上夺取某些东西,才能召唤出传国玉玺。”

    “就是车站上那家伙提到的‘帝魂’吗?”

    “嗯。”

    “是先祖大人的话,一个人就能打趴下所有敌人的吧,要我做什么?”

    “你是苍天选中的后代魂器,只有你的存在才能够提升孤的能力,让孤从中脱颖而出。”大叔沉吟了一会儿,“虽然孤并不认为你于孤而言有何作用,但似乎魂器一旦死亡,帝灵也会随之消散,所以有必须保护起来的必要。”

    搞了半天原来魂器就是军旗一样的东西啊,我有点失落,“既然先祖大人那么厉害,那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干掉那个中二小儿呢?”

    大叔不置可否,给我一个捉摸不定的浅笑。

    “曹家男儿。”

    “嗯?”

    “你要知道,我曹操曹孟德所要面对的敌人,可是这泱泱华夏里,血色乱世之中,数千年来既存之王者。一时不慎,便将灰飞烟灭。”曹操抚摸着自己的下颌:“孤现在还算不上那家伙的对手。”

    哈?

    所以说,那个中二小儿是真的‘天可汗’李世民!

    说起来,这岂不是一场争夺千古一帝名号的战争吗?xh:。254。201。186

第二章 奸雄的日常() 
我刹那间燃起的雄心壮志很快就消散了。

    “怎么?”曹操看出了我的顾虑,“在小子眼中,孤王无法与他们一较高下?”

    理智地来分析下,若论文治武功,历史上有很多君王远在这位先祖大人之上,就好比那天的唐太宗李世民。

    “昔年的本初也从没想到过有天会被我打败。或者说不止本初,乃至全天下。”

    先祖大人说地没错。说起个人能力的话,这就好比关公战秦琼,胜负犹未可知。然而目前的情报下,并不清楚‘帝灵’的能力界定,但从先祖大人和李世民的战斗中,两人已经显现出一定的差距了。

    但我真正顾虑的并不是这个。

    “小子,”先祖大人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这老东西倒适应地挺快。

    “你们现在是如何称呼‘主公’的?”

    “主公?我想想。。。。。。上司。。。。老板吧?”

    “嗯,听起来不错。”先祖大人站了起来,“从今天开始,孤就是你的老板了。”

    不对吧。。。。。说到底帝灵不是受魂器制衡的吗?

    先祖大人开始散发王霸之气,我知道他看出了我的不满,但是说起来还是房间的安危更加重要。。。。。算了吧,满足一下老东西的虚荣心而已。。。。。不对,是曹老板。

    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但也来不及多想什么。当我处理好曹老板给我造成的麻烦时,这时已是深夜了。我忽然想到什么,连忙打开了电视,调到了新闻台。注意到曹老板的目光,我解释道:“这个是电视。。。。。是用来。。。。。”

    曹老板摆摆手,“孤早已知晓。”

    “哈?”我正想再问,曹老板又开始自说自话了。

    “小子呵,孤可是在你离开城市的这一天,就来到这个天下了。”

    “那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他半文半白的语气让人觉得十分别扭,但除此之外,曹老板和寻常大叔的区别并不是很大。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曹老板流露出得意而又桀骜的神色,“我曹某人向来便是时代的弄潮儿,新世界的纪元便是由孤所开创的。”

    耳朵好痒。这话真的在哪里听过。我向曹老板投射一道怀疑的神色,他依旧桀骜如常。

    “前日我市火车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目前爆炸的原因已经调查清楚,系九号店铺瓦斯泄漏爆炸所致。事故造成了火车站周边商铺烧毁,并一度引起火车站人流恐慌,在现场执勤人员的帮助下,站台人流趋于稳定。事故共造成2人重伤、15人轻伤,目前重伤患者已脱离危险。。。。。。”

    看完电视,我不禁一阵唏嘘,拿起手机刷了刷微博和贴吧,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李家老二和曹老板的照片和消息。

    “魂器既然有像你这样的平凡之人,当然也会有一些当朝权贵和世家大族,至于庙堂之上,想必也不愿意因为这件事引发国内局势动荡吧。”曹老板抿了一口咖啡,手中端着的分明是我的马克杯。

    “你还喜欢喝咖啡?”

    曹老板摇了摇头,“不过是你家中并无美酒罢了。”

    “那你别喝。”我伸手去抢杯子,被曹老板侧身闪过。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所欲之物,夺取即可!”曹老板一边闪避我的攻击,一边向我说教。我一边有些疲倦地和他玩这个无聊的游戏,一边发问道:

    “就算最后得到了‘传国玉玺’,又能怎么样呢?”

    曹老板趁着这一跃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咖啡。

    “大概。。。。。。就是‘逆天改命之力’之类的吧。”

    “逆天改命?”

    “永久获得玉玺之力,回到自己的纪元里,并获得永恒的生命。”曹老板回答我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

    “也许你并不太想要这个力量吧。”

    “嗯?”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先祖你不像秦皇汉武那般,老来昏聩,也没有去求过长生不老药,遗诏里也没有太多对天下的野心和渴望。”

    “若真能长生不老,谁又何尝不想一试?在孤看来,不朽,只是显得太过渺远,而常人难以企及罢了。不过。。。。。。。。”

    “不过?”

    “如若人生不能像现在这般,一战天下群雄,即便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也不过是看着世上的蝼蚁朝生暮死,又有什么意义可言呢?”曹老板的眼眸里,闪烁着一股别样的狂热。

    好吧好吧,我一介小小的凡人,又怎么能够理解帝王的内心世界呢?

    到这里才开始介绍我的基本情况是不是有些晚了。

    我叫曹子修,今年22,本科毕业一年多,现在在一家市属电力局工作,微薄的工资难以支撑起我的才华和野心(其实只是单纯地觉得活不下去。),便回头报读了在职研究生。

    我给曹老板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以便将两人的东西分隔开来,在他的所谓“王命”下,我也给他买了一部便宜的智能手机。

    至于日常的饮食起居,我记得曹老板是不在乎什么奢华的,因此每天都是靠外卖打发他,希望他不会营养不良。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天,我也就当是多了一个串门的穷亲戚,也没遇到什么刘老三李老二之类的大魔王来找茬的事情发生,日子倒也算太平。

    但我始终对曹老板的行踪不太放心,某日提早下班回家,正向口袋里掏钥匙,便听见屋里嘈杂的厮杀声,我一时有些慌了,急忙转开门,“敌羞我去脱他衣”熟悉的沧桑浑厚男声响了起来。我终于想起曹老板的中二语录都是从哪里学来了!一把夺过曹老板的手柄,我愤怒地颤动着双唇,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黄口小子!快将那帝器还给孤!此刻若有疏失,吕布便会取下孤之首级了!”

    我此刻内心充满了羞愧。

    中国的曹魏粉少说也应该数以万计了,如果让他们知道他们敬爱的曹老板被我培养成了一个死宅,我一定会被板砖拍死的。

    “这就是你一战天下群雄的地方咯?”

    我下定决心好好跟这个中二的曹老板讨论讨论大战略了。

    周六日的研究生课程很随意,在职读的研究生多半是一些为了职称和上位来混学位的大叔们,导师查课也不是很厉害,偶尔有一两个项目做,我依托着工作上的便利,也很快就能干完。说实话,让我坚持每周不翘课的唯一原因,大概就是因为小月月的存在吧。嗯。。。。。严格来说,小月月并不能算是我的女神,更多的情况下,我都是将她当做邻家小妹妹看待的,因为她还是比较笨的,每次一起做项目的时候,都要我来指导她负责的那部分,作为回报,她常常接受我的邀约跟我去吃饭。她长着一张非常精致漂亮的小脸蛋,看起来像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真不懂她这样可爱的姑娘为什么要来念工科的研究生。不过我基本上可以肯定她对我有相当的好感,但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轻易展开猛烈的追求攻势,欲擒故纵这一招我还是会的。只是她至今也不肯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她签到的时候,也是用公共电话打的,不过这年头谁还用公共电话啊?嗯。。。。。。算了,偶尔也麻烦一下小月月让她帮我签到也不错。鉴于我本科期间学过的心理学知识,听说麻烦别人也能够增加好感度呢——大概这个就叫做被人需要的满足感吧。

    “嗨,早啊。”我一进门就看到了在第一排整理笔记的小月月,今天她束着十分可爱的双马尾,看着整个人的心都融化了。

    不过小月月还是一如既往的羞涩,见了我的招呼,也不敢抬起头来应我一声。我用温和的笑容化解了晨安的尴尬,把包放在她隔壁的座位的抽屉里,随即便坐了下来。

    绝不轻易麻烦别人向来是我曹子修做人的信条,更不用说是女生了。我自认为骨子里还流淌着一些大男子主义的血液的,但我从不觉得这有什么错误。男人嘛,能为心爱的女人遮风挡雨,才叫实现人生价值。

    “呐,小月月,我有点事情不知道可不可以麻烦你。。。。。。。”

    我话还没有说完,小月月就递给我一叠厚厚的项目策划书。

    “这是这个月的项目策划,快点把它弄完吧。”

    “这么多?”我随手翻了翻项目策划的内容,导师这一次的胃口还真不小啊。为了这个项目策划,仅凭借小月月的能力,想必不知道焦虑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吧?我正想一口应承下来,突然想起在楼下仰望苍穹的曹老板。

    不对不对,这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我随即放下了策划书,再次凑向小月月:“策划书先不着急嘛、、、、今天我的确是有点事想麻烦。。。。。。”

    我话还没有说完,小月月突然抬起头望着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惶惑,惹人心疼。但是此时并不是呈现妇人之仁的时候,也许下一秒,我的人头就要被某个意图君临天下的帝灵取走了,现在我是为了曹家的荣耀而战,该下定决心的事情还是要做的为好。

    “所以说。。。。。。”

    “你做不做!”

    “做。”我把项目策划书装进了包里。“这点小事,没必要生那么大的气嘛。”

    小月月又别过脸去,似乎这还是我第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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