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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美人十二卷-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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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如果她跟赵明诚真的如历史上所言,是一对志同道合的神仙眷侣,我是会祝福的。真的,会祝福。

    我发现,我对她的感情,更甚于爱。

    赵明诚身为宰相之子,又不是那种纨绔子弟,所以婚事自然不用犹豫,很快便应下了。

    纳彩陪嫁那些事,自然是大人们的“俗事”,清照倒是一概不管,照旧如往常般写诗填词,只是偶尔脸颊有了些许红晕。甚至,有时玩得还更尽兴些。

    谁能想到,她待家的日子,还有兴致饮酒,并写下流传千年的诗篇: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总之,出嫁对于她来说,好像没有什么特殊的影响。她还是该干嘛干嘛。

    以至于最后她带着极大箱子书出嫁时,我们都还以为在做梦。

    直到后来家里没了那样一个吟游诗人,伯母才拉着我的手掉眼泪,说想清照了。

    我也想她。

    但,只要她幸福,就好。

    毕竟,这世上,每个人能选择终身陪伴的就那么一个,其他人,总是在走一段后迟迟早早要分别的,或是暂别,或是永别。

    而我,只要她幸福,就算是永别,亦无妨。

    但,事与愿违。

    她成亲才刚一年,李家便遭了大祸。

    宋徽宗崇宁元年,李格非伯伯被列入元祐党人名单,获罪被罢官。

    人赵明城的父亲,却一路升迁,官运亨通……

    我感觉这只怕对她不好。因为古代的婚姻说实话,也就那么回事。女人在婆家的地位总是尴尬,大都由娘家地位决定。就算做丈夫的没看法,其他人总是有的。

    然而,清照此刻完全没有考虑那些。她考虑的,是父亲的冤屈,和亲人的安危。

    所以,她上诗自己的公爹赵挺之,言辞恳切,感人肺腑……然,那是宋徽宗下的旨,赵家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儿媳妇去冒险。终究,是没有作用。

    不止赵家没有帮忙为其父奔走鸣冤,赵母更是让清照回娘家,免得连累了赵家的前途……

    我不知道清照在听到婆母说出那种话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只知道,她回来之后,整个人眼睛都是浮肿的。

    可见,哭了很久。

    我很痛心。

    因为我知道,这个活在梦里的女子,被现实狠狠打痛了。痛得她几乎都振作不起来。

    我不知道赵明诚有没有在父母那为自己的妻子争取过什么,只看到,他亲自送她回来,并且,温存地扶她下轿。

    而这种温存,在看过几世残酷炎凉的我来说,觉得十分刺眼。

    这样的“爱”,我觉得很讽刺。

    所以,我直接走了过去,接过清照的手,然后对赵明诚说了一个字:“滚。”

    当我说出那个字的时候,所有人都惊了。每个人的脸色都很精彩地变化。我知道,李伯伯和李迒是没料到我会说这种话的,可他们,却终究没有出口训斥我。

    而此时的赵明诚,脸色便更加尴尬。

    只得自己打回圆场,干笑了几声,道:“师师妹子,明城确实是迫不得已,以后,还望你好好照顾清照……”

    “我自会照顾她。”我打断他的话,冷冷道,“但是,与你无关。因为,你不配做她的丈夫。”

    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办法保护清照的人,是没有资格跟清照走一生的。

    这个男人,他不配。不配做华夏五千年第一女诗人的良人。

    不管后世是怎么传说粉饰,在这一刻,我都确定他不配拥有她。那样绝伦如梦的女子,如果你不能守护她的梦,那就滚开!

    赵明诚怏怏离去的时候,清照没有回头。

    我不知道,她是心死,还是麻木。

    但我知道,我不能让她这样下去。

    所以,在安慰了她几天后,我便悄悄离开了李府。

    因为我知道,她如今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解决。

    我不知道李家回明水时发现我不在了,会是什么心理?会不会,以为我是个不能的同生共死的人,不愿陪他们去明水老家?

    希望他们不会吧。我如是想。

    即便他们误会,我也只能任他们误会了。因为,如果我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一定不会让我做接下来的事的。

    但,为了清照,我必须做。

    我要我们的女词人活过来。那颗词心,活过来!

    当我再度找到秦楚馆李妈妈的时候,她很是吃惊:“姑娘这是……回来看我?”

    大约,她还是从来没被卖出去的姑娘探望过的。

    我当然也不会惦记着回来探望她,所以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而是开门见山说出我想要的:“我想回秦楚馆,但是,不卖身给你。我在这接客,银子与你五五分成。你提供场地,我卖艺不卖身,随时可以走。”

    她嘴巴张大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最终,化为一声疑惑:“姑娘,既出了这烟花柳巷,何必又来蹚这浑水?你就说是卖艺不卖身,外面也没人相信呀。只要是这青楼出去的,在别人眼里就不可能是干净的啊。”

    我知道她是好心。

    难得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青楼老鸨,会好心将生意挡在门外。

    我微微一笑:“谢谢妈妈。我意已决,如果您不愿接纳,我自会找其他青楼合作。”

    “接纳!”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我当然接纳!”

    就这样,我再度入了秦楚馆。

    轻车熟路,琴棋书画歌舞词,信手拈来。

    只是这一次,我是自由之身,与这李妈妈只是合作关系,所以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比如,卖艺不卖身,这是肯定的。任何人,都无法破例。

    比如,我的贴身丫头,也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这孩子,只听命于我,效忠于我。我也是个懒性子,懒得想其他名字,便也叫她“子心”,与当年在陈阿娇那一世的侍女一样。

    子心是个机灵的,很快就与别的丫头打成一片,用我给她的“交际费”为我打听清楚了这秦楚馆的客人,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我将其整理成册,然后思考每个人的可用之处。

    最终,敲定在了两个人身上。

    还好,天子脚下的汴梁,官府贵胄和能人异士本来就多。而秦楚馆,在李妈妈的打理下,又已是汴梁有名的青楼之一。

    而我的加入,自然更是锦上添花,让秦楚馆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跟着武则天博弈天下过的我,自然懂得步步为营的道理。尤其,懂得人心。

    这秦楚馆每天迎来送往的,也就是男人。男人的心,还是一个字,贱。

    你越让他得不到,他就越觉得你高贵、值钱。

    所以,刚开始,我只在帘子后弹曲,连面都不给人见。但,却让人造势,说秦楚馆的李师师天姿国色,是京城女子之最!

    男人们来青楼本来就是寻美的,所以无数男子揣着银子要当我的裙下之臣,我却只微微一笑道谢,仍不现身。

    最后,他们急得受不了了,我才说:“师师只愿伺候自己仰慕的人,不管是文采,还是武功,或是其他手艺,总需要有点能让师师我佩服的。”

    此话一放,很多男人都欢快地展示自己的本事。

    毕竟,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王,都觉得有些独特的本事。在佳人面前,尤其如是。

    最后,我选中一个会蹴鞠的中年人,和一个武功最高的年轻人。

    虽然是卖艺不卖身,但仍将他们伺候得很舒心。方法还是一样利用男人的心态,让他得不到,刚开始什么都得不到,后来稍微给的多一点、再多一点……

    所以,他们二人由最开始只能在爱帘子后听到声音,到后来能隔着面纱看到我隐约的真容,且能看到我的身段,已经很满足了。更何况,这样的机会,还是他们在挫败那么多男人后得到的。

    所以,想伺候顺他们,很简单。

    当然,我来这里,并不是伺候男人的。

    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汴梁城下了次大雨,电闪雷鸣。

    而一块石碑,就在这次的雷电里,应声而倒。

    那块石碑,可不是普通的石碑。而是宋徽宗为了羞辱元祐党人,将他们的名字刻于其上的石碑。

    那,是所有元祐党人耻辱的见证。也代表了宋徽宗处罚他们的决心。

    可那天晚上,上天打雷劈断了它。

    于是,有大臣向宋徽宗建议:“天将雷电,劈断石碑,恐有所兆啊。”

    这样的一句话,在朝堂上说出,如同一阵风,瞬间吹遍了整个朝堂。

    试问,谁人不怕天威?

    即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也怕自己失察引发天谴吧?

    所以,宋徽宗思忖良久,终于决定:既然上天降雷劈断石碑,说明上天不欲将元祐党人赶尽杀绝,那就……罢了吧。

    自此,李格非伯伯,官复原职!

    见到榜文的那一刻,我笑了,笑得眼泪一直流。

    清照,你终于不用再郁郁不乐了。你的心,活过来了么?你的笔,是否还在?

    其实,上天怎么会刚巧将下这样的雷电?

    那,不过是我让那武功高强的年轻人,趁天上打雷闪电时,用暗器击断了石碑而已。于是,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天雷,劈断了石碑。

    而朝堂之上,之所有有人会说出那样的话,不过是因为——我接待的那位善蹴鞠的中年男子,姓高,名俅。

第56章 双鱼…李清照(四)() 
我不知道清照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随赵明诚回去的。因为,那时我还在跟秦楚馆的妈妈扯皮。我想走,她是不愿意的,却终究没有我的卖身契,拦不住,只好拖着找些其他接口拖延。而我,却并不懦弱,直接拿了行礼带着子心就走,不管她说再多花言巧语,我只不听。

    最终,还是从秦楚馆出了来。

    只是李府我只怕是不能去了,毕竟,这段时间李师师的名头响彻整个汴梁,想必李伯伯他们回京后自然也能听到些风声的,大约,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自甘堕落的吧?

    与其见了尴尬,不如索性丢开,各自潇洒。

    只是,仍有些放心不下清照。

    便在赵府旁边租了个清雅小院住下,偶尔能打听些赵府的家长里短,甚至,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

    “嗯。那里风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他们经常在一块斗诗,有时候写了好句子就往上面贴,让后来人看。人家觉得好的,便会抄了回去流传。”

    这样啊……

    我心中有了主意。

    当晚,便将我的第一章书稿手抄了一份,准备明天也去十里长亭贴。等这文有了一定的名声后,便免费送去茶馆说书的那,让他做成评书讲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听,一来为这本书打响名声,二来,也让这时代的女人觉醒一下。等名声造起来了,我再刊刻,想必能买得不错。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

    第二天,我便将自己的文稿抱到十里长亭去贴。

    因为怕惹麻烦,还特地穿的宽松布衣,带着面纱,将自己遮了个严实。果然,这次不再引人注意了。

    于是我安心贴完自己的文稿。突然想起以前室友为了让读者心里有底,会固定说什么时间更新。于是,略一咬唇,便向旁边一男子借了支毛笔,在稿子最后一页添上:欲知后事如何,且看后日更新。

    如此这般,才满意点头。

    将笔还给那男子时,那男子笑:“果然自易安居士之后,越来越多的才女开始展示自己了。”

    易安居士?

    我耳朵动了动。

    旁边另一男子冷笑接口:“什么才女。你可知,那李易安,过的是什么日子么?嘿,比普通的农妇都不如!”

    我的血涌起来。

    继续听。

    “此话怎讲?”

    “你不知道吧?听说,这赵明诚看到妻子写那么多诗词,心中不服,便也写了几十首,然后打乱,送给陆大人鉴赏,问哪些最好,结果陆大人指出来,全是李清照的诗词。尤其是那‘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两句。”那男子摇头冷笑,“那赵明诚仍旧不死心,便把她的那首词,跟自己最中意的一首诗词,一起抄了贴到这十里长亭,喏,就在那边,你看,李清照的诗词都给人翻烂了,到处传抄。他的诗词呢,无人问津。”

    我顺着他下巴所指看过去,果然,有一处明显翻得最多的稿纸,上面隐隐能辨识,是清照的那首词。

    “易安居士本来才学就好,比赵明诚强也正常吧。怎么就比农妇不如了?”

    起先的男子仍是不解。

    “你是真傻呀还是假傻呀。有哪个男人能那样落妻子下风的?这不,赵明诚生气了,听说再没进过那李易安的房间呢!而且,听说呀……”他压低声音,“还时不时打了她的。我有一朋友一次拜访时见过,那李清照鼻青脸肿,一看就是被打的,好不可怜。”

第57章 双鱼…李清照(五)() 
我是心急火燎跑到赵家的,因为担心清照的安危。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完全出乎我的预计。

    以前读李清照的词时也随手关注过她的婚姻,印象中她跟赵明诚是难得的一对佳偶,都是天真单纯的人,一个是诗词家,一个是金石家,可以说是文坛佳话。

    纵然上次遣归清照的事,他听从了母亲的安排,让我鄙夷其懦弱。但性格懦弱并不代表人坏,这个人,看着还是书生气的,不似那种喝醉酒回家打老婆的人啊。怎么如今,竟已不堪到了如斯地步?

    火急火燎下轿,立刻让赵家家丁通信找清照。却刚好看见赵明诚从府上出来。

    “三公子,您来得正好,这位姑娘说要见三夫人。”家丁见他出来,便直接回了他。

    赵明诚往这边看过来,辨认了一会,才讪笑:“原来是师师姑娘。”

    我瞪了他一眼,没理他。哼,看不出来这人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伪书生。

    他见我不理,尴尬更甚,轻咳一声,才问:“师师姑娘来赵府,所为何事?”

    我梗着脖子:“你耳朵聋了么?我要找清照。”

    言下之意:我找的是你老婆,跟你没关系。给我闪一边去。

    “清照啊……”他脸色略有些尴尬,顿了顿方道,“那个,内子有些不方便,师师姑娘还是先请回,改日再来拜访吧。”

    我怒:“赵明诚你不用给我打官腔!到底是她不方便,还是你不方便?”

    “师师姑娘此话何意?”

    “我……”

    我很想把这斯文败类痛骂一顿,但想到在这个以夫为天的时代里,若他回头迁怒清照,清照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终究,是忍下了。

    好言相求:“我真的找清照有事……”

    “师师姑娘,真的对不起。”他尴尬拱手,“清照现在真的不方便,你还是改日吧。管家,送师师姑娘回去。”

    “……”

    既然人家都下了逐客令,再磨下去也没用。

    历经几世沉浮,自然知道万事不可强为,退一步,徐徐图之,总能想到办法。

    回到自己的院子,心中一半担忧一半愤懑,心潮起伏,干脆不睡,通宵又写了一章我的小说。

    因为心中有对赵明诚的怒火,所以大大把他渲染丑化了一番!写完搁笔,才算稍稍解气。

    等不到约定日期,我提前就把第二章又贴到十里凉亭那里去。

    贴了回来没想到见清照的办法,继续郁闷,于是继续写……

    如此这般,竟一章章写至完结!

    因为是用毛笔,虽是白话文,也不可能如现代小说般啰嗦,一共就三十章,算是一个中长篇小说了。

    这种字数,在现代当然不算多。但在大家都写短小诗词的宋朝,却是破天荒头一份,在十里长亭贴了厚厚的一摞。

    别人贴一篇诗词,只需一页纸贴在那便可,而我的是长篇累牍的小说,所以是一叠叠往上叠加的。刚开始的第一章贴好,第二章便盖在第一章上略略往上移一点,这样既不会让人看不到第一章,又不多占地方……如此这般,将三十章贴完,纵然是我很注意不多占地方,只是在同一处一章章往上粘,却也是一层层稿纸覆盖着从下往上排了老长,煞是壮观。

    刚开始,是我一个人贴,无人问津。

    但到了第三四天,便有人好奇我贴这么厚厚的一摞是贴的什么,过来翻看,这一翻看不得了,那人立刻惊呼新奇,引别人围观。

    到了第五天、第六天,闻讯来看的人越来越多。

    及至后来,小说的百合倾向越来越明显时,更是有大批人在下面讨论。

    以至于,我后来贴文,都只能晚上去贴。因为白天会被围在中央,别人像看大熊猫一样围观你。虽然我戴着面纱,却也不想cos大熊猫。

    在我刚贴好完结章的时候,李清照出现了。

    “清照?”

    我冷不妨背后有个人,仔细辨认才认出是她,大惊之下大喜,上去就拉她的手。

    她还是那样清清淡淡的,只是在我拉住她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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