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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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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公爷不求上进,府里无权无势,但是随着玉莹成为太子良娣,沈凌经营的三家铺子日进斗金,尤其佩致年纪轻轻身上就有举人的功名后,想要与府里结亲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
这些人家里有太子阵营的人,有没落的勋贵世家,还有看重佩致功名的书香世家。
沈凌和国公爷商量了一番,最后定下了柳家的嫡长女柳曼菲。柳家以诗书传家,虽然这些年只出了几个举人,朝中无人做官,但是柳曼菲的两个弟弟读书却都很有天赋,和玉如的夫君鲁翰林家的小儿子一样,不到十四岁就进了学。
沈凌看中的正是柳家这两个潜力股,将来不管是佩致也好,佩康也好,一旦考取进士,将来进入官场,都需要有几个帮手,将来才能不受人欺负。
沈凌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才给佩致定下了这样一门婚事,当然前提是柳曼菲本身也不错,不仅相貌出挑,打理家事也是一把好手。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沈凌对着镜子看见鬓边的白发时,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转眼自己又是做人家婆婆的年纪了。
之前她在前面几个世界里,也做过几次人家的婆婆,已经积攒了一些经验。所以柳曼菲一进门,沈凌并未在她身上发现比较大的问题时,就将管家权交了出去。自己安心打理那三间铺子。
平日里,她也甚少让柳曼菲到自己这边立规矩。婆媳之间想要相安无事,照她的经验就是少见面,见面少了自然纷争就少,各人自过各人的日子就是。
沈凌真是这么做的,柳曼菲进门后,她绝少插手小夫妻的事。不仅不给儿子安排通房丫鬟,就是听见柳曼菲不想给佩致纳姨娘,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但是该管的时候,沈凌从来也不缺席。逢年过节,她都记着让人从杂货铺挑一些好的送到柳曼菲那里,让她带回到娘家,想住的话可以多住几日。
在她的经营下,柳曼菲对她虽不如像亲生父母那样亲近,但也表现的很恭敬孝顺。
沈凌觉得这就可以了。
柳曼菲进门的第三年,给国公府添了一个大胖小子,被佩致取名旭明。旭明周岁宴那天,沈凌借着敏心替玉莹来给侄子送礼的时候,提了那么几句话。
不到几天的功夫,玉馨就被东宫派来的人接走了。不同于玉莹的一万两银子,沈凌这次在玉馨走时,交给了她两万两银子。至于如何用,怎么用,她相信以玉馨的聪明,应该不会步玉容的后尘。
玉馨被送走以后,沈凌就开始张罗佩文的婚事。奈何佩文和佩致当初一样,不想早日成亲,反而去了边关投奔徐长安去了。
佩文走后第二年,当今圣上为福王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选秀,最后定下的福王妃却出乎众人的意料,既不是手握重权的权臣之女,也不是蒸蒸日上的勋贵家的女孩儿,反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翰林之女。
不到一个月,京城里悄悄有了皇贵妃失宠的传言。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没有觉得高兴或是兴奋。那些皇家争斗的事,越少掺和越好,知道的越少越好。反正他们国公府已经上了太子的船,那就安心等待结果就是。
传言还没有传满京城就不攻自破了。皇贵妃依旧受宠,圣上甚至从自己的私库里拨出一笔银子用来给福王成亲用。
福王成亲后不久,圣上特地允准他和太子一样参与国事。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导火索,一下子激发了大臣们的不满,上呈的奏折几乎堆满了御书房的书桌,大臣们的意思很明白,太子贤明仁善,不应该被骄纵任性的福王所取代。
还未等圣上做出任何批复,山东那边急报,泰山在几日前发生地动。
这件事被大臣们视为上天的警示,一时之间纷纷上书。
圣上迫于无奈,只得妥协,不复让福王参与国事。
此事过后,太子的日子终于比从前好过许多。原来保持中立的一些世家纷纷站队。
就在这个时候,进入东宫两年的玉馨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婴,因为恰巧生在事情开始有转机的时候,所以很得太子的喜爱,并将玉馨提到了良娣的份位上。
玉馨被升为良娣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太子做主,给玉容找了一门不错的婚事。
而国公府这边也有了喜事。佩康后来居上,先佩致一步考上了进士,而且位列二甲第三名,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成绩了。在佩康的刺激下,佩致在三年以后,终于也考中了进士。国公府一时出了两个进士,风头一时无两。前来给佩康说亲事的媒人几乎都没断过。
沈凌经过一番仔细的比较,最终选定了一个世家之女。
而佩文那边,由徐家做媒,娶了一个武将的女儿。只是因为边关距离京城太远,所以沈凌一直无缘见到佩文的那位妻子。
日子平静如水的过了好几年,国公爷的身体开始每况日下,沈凌觉得他的情形越来越不好,一封书信将佩文一家从边关召了回来。
佩文一家回来后不久,国公爷在某天清晨去世了。临死前,他难得清楚了一回,将沈凌单独留下来,交代了一下后事。沈凌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他也都看在眼里,所以他将自己这些年攒的一些私房银子全拿了出来。一共有一万多两银子,他的意思是这笔银子分一半给三个儿子,另一半则交给沈凌。
三年以后,佩致等人刚出孝,就传来了一个对国公府来说很好的消息,圣上快不行了。
沈凌觉得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这个好消息了。
接下来,事情发展的就比较顺利了。
半年以后,太子在群臣的拥立下成功即位。而皇贵妃所生的两个皇子则被赶回了他们的封地。他们回到封地不久,就传来了皇贵妃薨逝的消息。这个消息就像是一块石子扔进湖中,只溅起了一点水花,就消失殆尽了。
京中众人的关注点全都放在太子即位以后的大封后宫一事上。
原来在东宫为良娣的玉莹和玉馨,一个被封德妃,一个被封淑妃。国公府的地位顿时水涨船高。佩致和佩康因为国公府当年的站队行为,都谋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而佩文再次回到边关,有了这层关系,加上徐长安的关系,终于凭借战功在几年以后当上了参将。
四个女儿,有两个是妃子,其中一个还是有宠有子的妃子,将来只怕还能更进一步。三个儿子,有两个进朝廷做了文臣,另一个则做了武将,可谓文臣武将都有了。
自此,沈凌终于觉得可以功成身退了。虽然距离她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但是沈凌不打算再费心去教养孙子孙女了,她名下的三间店铺,也都交给了儿媳们打理。接下来的时间,她准备好好安度自己的晚年,顺便培养一些比较有用的兴趣爱好。
第 70 章()
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饭;一碟油煎小黄鱼;一碟素炒豌豆苗;一碟腐乳;并三碗白饭。
坐在上首的卫太太拿起筷子道:“吃饭吧!”
沈凌端起面前的一碗白饭;尝了一口就知这白饭是用此等大米做的。不过她穿了这么多次;已经适应了各式各样的生活。虽然这碗白饭同她做国公府夫人和太夫人时吃的碧粳米差上太多;但她还是面不改色的就着那碟素炒豌豆苗一点一点的往嘴里拨拉饭粒。
坐在她身旁的卫临则心不在焉的吃着饭,卫太太不时往他碗里挟些鱼肉和豌豆苗,说着多吃一点的话。
沈凌静静的吃着自己的饭;中途并不插言。
饭后,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过不多时;卫临便被卫太太赶到了房里。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看见沈凌朝这边看过来,不好意思的笑笑;“你先睡吧!我看会儿书。”
沈凌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先睡;而是取出了一些彩线准备打络子。菜油灯光线太暗;若是做针线活太伤眼睛。
沈凌打络子的时候;卫临看似在看书,实则心思已飞到了别处。说实在的;他其实并不反感父亲生前给他定下的这一门婚事,就是有些不大习惯身边多出这么一个人。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始终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求学的学生;结婚对他来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
卫太太将他从学堂骗回来,逼他与陆家的这位姑娘成了亲,他起先很别扭了一阵,为此迟迟不肯与新婚妻子圆房。但是在家待了这么几日,发现这位刚过门的新婚妻子因为他冷淡的态度,过得战战兢兢,他又有些于心不忍。
沈凌打完一个梅花络子,就见卫临欲言又止的看着她。沈凌对他淡淡笑了笑,她现在穿的这个叫陆萍的少女长相很清秀,偏又有一种温婉的气质,这样淡淡一笑,尤其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来给人一种很娴静的感觉。
卫临不自觉的就放低了语气,“我记得你比我小两岁是不是?”
沈凌不知道他为何忽然会问起这个,有些矜持的说道:“我今年十五岁。”
卫临道:“这就是了。我今年十七岁。”他犹豫的看了沈凌一眼,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现在正在学堂读书。你可不可以等我三年,等到我从学堂毕业以后,我们再。。。。。。”
他没有说完下面的话,但沈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出乎卫临的意料,沈凌表现的很平静,她微微笑道:“你说的对,我们现在都还小。尤其是你还在求学当中,是应当以学业为重。明天我就去同娘说,让你早日回到学堂念书。”
卫临不料她竟如此通情达理,原本已经准备好她会哭诉一番自己的难处,哪知事情竟然如此容易。
他不由松了口气:“你放心,这门亲事是我父亲定下的,我绝不会不认。将来我若能考上公费留学生,一定会带你同去。”
沈凌听到这里,感兴趣的问道:“公费留学生,是不是到外国去留学?”
卫临有些惊讶的说道:“你竟然知道这个?”
沈凌笑道:“我娘家有个表哥,他就是公费留学生,前年去了日本。”
卫临道:“我并不太想去日本,我想去英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
沈凌道:“能考上,我看你这么用功,一定能考上。”
小夫妻两个说了几句话,关系终于近了一步,睡觉的时候也不再像前几日那样相敬如冰,而是躺在床上聊了几句将来去到英国那边的事。
第二天吃完早饭,沈凌果真去和卫太太说情,让卫临早点回到学堂。
卫太太看儿子这些天总是心神不宁,早已有了这个念头,只是到底顾着沈凌刚进门,所以不好张口。如今沈凌自己提出来,她自然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于是,第二天,沈凌和卫太太就送走了卫临。
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不禁吐了口长气。这次系统交给她的任务比较特殊,既不是取得某些人的好感,也不是相夫教子,而是改写陆萍的人生,成为独立的女性。这次沈凌穿的这个人物也比较特殊,她是以民国时代做背景的一本书中的一个女配。
书中的男主,正是她现在的丈夫卫临,他在这本书里是多情温柔的男主,他在十七岁那年娶了陆萍后,在二十岁那年遇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也就是女主林雨涵。
林雨涵得知卫临已有妻室后,就决心与他一刀两断,卫临舍不得放弃她,回到老家开始与陆萍商议离婚一事。
陆萍是那种传统女性,自问服侍卫太太十分尽心,死活不肯与卫临离婚。卫太太也觉得儿子做的不对,站在儿媳这边,坚决不同意他们离婚。
卫临无奈之下,只好回头再求林雨涵,给他几年时间。这一拖就是好几年,终于林雨涵还是被卫临打动,两人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卫临老家还有一个发妻。所以两人生活的很幸福,就和其他自由恋爱结合的夫妻一样,不到两年就有了孩子。
有了孩子以后,卫太太终于妥协,同意卫临与陆萍离婚之事。由她出面,分给了陆萍一笔银钱,并将老家的房子记在她名下给她养老。虽说是离婚,但是陆萍依旧住在卫家,与之前的日子并无差别。
卫太太过世后,陆萍自己孤独的生活了几年后,死于一场伤寒。
陆萍死后,觉得自己这辈子过得十分憋屈,虽然卫家对她还不错,几乎养了她一辈子。但那并不是她想要的日子,她非常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以及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哪怕丈夫并不如卫临那样玉树临风和学识渊博,只要对她关心体贴就好。
上一世陆萍被卫家养了一辈子,一直都是靠人接济,虽然卫太太对她还不错,但陆萍很长时间觉得自己更像是卫家的一个女工,丝毫没有得到卫家人的看重。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哪怕辛苦一点也没什么。
这些心愿,都由系统交给了沈凌完成。
沈凌觉得这次的任务说难也不难,但要说简单也不是很简单,毕竟以陆萍现在的身份,想要温暖的一个家以及疼爱自己的丈夫,恐怕有些困难。
沈凌昨晚之所以顺着卫临的意思说,是想留给他一个好印象,毕竟自己这几年好歹也要在卫家生活,能和卫家人打好关系,对她自己也是件好事。不过她虽然觉得卫临昨晚对自己的态度还算可以,但是一想到那个未来会出现的女主林雨涵,她还是很快就将卫临从自己的名单上划了出去。
她的打算是,可以先在卫家这边住着,等卫临遇到女主以后向她提出离婚,到时自己就可以顺利的离开卫家。在这期间,自己可以慢慢熟悉周围的环境,好好想想,将来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卫临走后,沈凌将陆萍原来留下来的那些嫁妆看了看,不过几件衣裳和一些首饰,约莫值个几十块大洋。她正在回想陆萍可有什么擅长的手艺时,女工吴嫂过来房里给她冲茶,操着一口吴语道:“少奶奶,太太叫你到她房里去一趟。”
沈凌嗯了一声,将衣裳和首饰收起来,对着镜子照了照,抿了抿鬓边的头发就去了卫太太那边。
卫太太见她进来,指着面前的一个包袱道,“这是卫临的大姐在你们成亲时送过来的贺礼。之前卫临在家,我没想起来给你。他走后,我找什么东西时,看见箱子里这个包袱,这才想了起来。这里面是几块不错的料子,正适合你这样的年纪穿。你拿去交给裁缝,也做几身衣裳穿。将来卫临回来,也让他看看。”
沈凌就嗯了一声,接过装着包袱的布料。
等她拿着包袱回到房里,看着那几块布料,忽然有了一个想法。陆萍的女红非常不错,沈凌自己经过几个世界的磨练后,女红已经算得上非常出色了。
自己何不利用这个特长,开一家做衣裳的店铺呢!
沈凌有了这个念头后,就对着布料比划起来。她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是做了这么多年衣裳,比那些专门做衣裳的裁缝也不差了。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流行趋势是什么,毕竟陆萍一直生活在乡下,而乡下女人们在衣着上又不是太讲究,不能给沈凌什么参考。
沈凌只得依照陆萍原来的衣服,简单裁剪了一下,然后准备缝制的时候,在细节之处做一些小的改动,让衣裳更为贴身一些。
三天以后,衣裳就做好了。正值沈凌娘家那边过庙会,沈凌征求了一下卫太太的意见,就坐着驴车回了娘家。
第 71 章()
沈凌的娘家是江浙一带典型的一个小镇;庙会那天;镇上的仙女庙前就像是集场一样;处处都是货摊;吃、穿、用、耍应有尽有。
陪同沈凌赶庙会的是她的嫂子还有几个堂姐妹;几人簇拥着沈凌立在一个杂耍摊前;看场中的人耍猴。沈凌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民间表演;不由看的津津有味。
接下来,她们一行人又看了半个多时辰的戏,沈凌听不懂戏文唱的是什么;她的注意力在那些周边摆着的摊位上,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民间小吃。
在沈凌吃了两块糕和一串糖葫芦后,一行人又去了庙会的货摊前。沈凌的嫂子想买一件窑货;就在一处货摊前停了下来。
嫂子徐氏蹲在摊前选砂锅;沈凌和几个堂姐妹在边上等她。几人正说些闲话,就听后面有人说道;“你这件衣裳上绣的花纹真好看;是在哪做的啊?”
沈凌身上穿的是其中一块杏黄色春绸做的夹袄夹裙。夹袄的腰身处稍微收了一下;下摆袖口处则用金色缎条滚边。裙子上则绣着一种淡绿色的小花;疏疏淡淡的点缀在上面;看上去清新雅致。
她穿这身衣裳纯是出于爱美的天性,如今听到有人赞叹;便转过头,看见是一位年轻的少奶奶;头上戴着金簪;穿着海棠红的对襟衣裳,身后还跟着几个下人。
沈凌客气的答道:“当不起你的夸奖,这衣裳是我自己做的。”
那位少奶奶不禁好奇的打量了她一眼,然后试探的问道:“你这衣裳上绣的小花,可不可以描个花样给我?我可以付你银元的。”
沈凌就笑了笑:“对不住,这花样我以后还要留着做衣裳,不能给你。不过你若实在喜欢,我倒是可以帮忙缝制一套这样的衣裳。”
那位少奶奶要来花样本就是为做一身这样的衣裳,如今听到沈凌可以帮忙缝制,当即喜出望外,“那就这样说好了,我也有块杏黄色的缎子,比着这个做一套袄裙,至于报酬,就比着城里的裁缝来,你看如何?”
沈凌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两人交换了双方的地址,约定了时间,那位少奶奶就带着下人们走了。
沈凌接了这单生意后,再没了逛庙会的兴致,在娘家只待了两天就匆匆返回了卫家。
第三天,许少奶奶依约让人送来布料并她的尺寸,沈凌告诉来人让她五天以后再来。这一番来往,自然被卫太太问起,沈凌就实话实说,告诉了卫太太实情。
卫家在当地只算得上小有薄产的人家,一年的出息全靠祖传的几十亩地。又要供卫临在学堂念书,是以卫太太有时也带着吴嫂替人家做一些针线活。
如今听见沈凌替许家的女眷做衣裳,卫太太记得那许家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就放下了心,叮嘱了沈凌几句,回房去了。
沈凌花了三天的时间将那套杏黄色的夹袄夹裙做好,剩下的那两天时间则另外用一块淡绿色的料子做了一件对襟长褂,上面绣的却是白色的蒲公英。
许少奶奶派人带着银元过来拿衣裳时,沈凌告诉那人,那件对襟长褂是她额外赠给许少奶奶的,希望她能替自己多介绍几个客户。
那人拿着衣裳走后,沈凌将钱袋的银元倒出来一数,一共有十块。虽然这点银钱在她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毕竟是自己依靠双手得来的,也就十分高兴。将银元仍旧放进钱袋,收到箱子里。
过后几天,许家少奶奶那边并未派人上门,沈凌索性将自己穿过见过的衣裳捡那些样子雅致的通通画到纸上,然后再加以修改。
卫临的大姐给的布料里除了那块杏黄色的春绸,还有一块藕色的缎子和一块轻灰色的春绉。
沈凌打算用那块藕色的缎子做一件对襟褂子,上面可以用银线绣几丛兰叶,至于花瓣花蕊则可以缝上细碎的米珠拼成相应的图案代替。
而那就轻灰色的春绉,沈凌则用它做了一条百褶裙,颜色正好配藕色的对襟褂子,至于在款式方面,沈凌也借鉴了现代的样式,进行了一番修改,比旧式的百褶裙要稍微合身一些。
这两件衣裳做好以后,沈凌就借口有事和卫太太说了一声,穿着这两件衣裳由吴嫂陪着去了城里找陆萍的一个表姐。
陆萍这个表姐嫁给了城里的一个商户,是陆萍的亲戚里唯一一个有钱人。沈凌觉得与其等许少奶奶给她介绍生意,还不如自己主动去找几个潜在的客户。
陆萍的表姐冯梅,就是她的第一个潜在客户。
沈凌被门房带进钱府的客厅后,就有一个年轻的少妇走了进来,穿着葱绿色绸子的长衫,腕上带着一对镶碎钻的手镯,于雅淡中又带了一点富丽来。
她看见来客是沈凌,就不由惊讶的叫出声:“萍妹,我竟想不到是你。”又看了一下沈凌身上的衣裳,好奇道,“你这衣裳在哪做的,看上去倒是很素雅。”
沈凌带着笑意道:“梅姐,这几年没见,想不到你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她奉承了冯梅几句,就话锋一转道,“梅表姐,不瞒你说,我今日来是想让你帮我介绍几个有钱人家的女眷。”
她说着站起身,指指身上的衣裳道:“你不是觉得这两件衣裳看起来不错吗,实话与你说,这是我自己做的。早先在娘家时,我就喜欢做衣裳,只是不大方便出门。如今嫁了人,我就想着怎么也要试一试,能挣些钱固然好,就是挣不了钱,也打发了时间。”
冯梅听着听着,忽然皱眉道:“萍妹,我记得你嫁的是卫家吧!难道他们对你不好,所以才让你出来挣钱?”
沈凌心中一动,微微低头道:“他们对我不是不好,只是他结了婚在家待了没几天就走了。我左右在家也是闲着,就想着找点事做。”
冯梅近来闻得那些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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