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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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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了这六万块钱,沈凌就想先在别的行业发展一下,攒够十万块再说。

    可是直等他坐车回到家,也没想出来要干什么。

    回来以后,沈凌一进家就发现孟珊来了。

    孟珊这次来,还带着儿子石磊,石磊比孟浩要小两岁,马上就要升初三了。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孟珊在儿子的功课上抓的很紧,所以石磊学习成绩很好,就是有点贪玩。

    他一见到沈凌,就说:“表哥,明天我们去书店吧!”说完还冲沈凌挤了挤眼。

    沈凌知道他的心思,马上道:“好啊,正好我也有一些辅导书要买。”

    孟珊不疑有他,“磊磊马上就要上初三了,浩浩你和他去正好,可以告诉他哪些书比较好。”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二天,沈凌骑了自行车去市郊和石磊会合,两人便一起骑车去了市中心。石磊的目标是市中心新开的一家游戏厅,沈凌对这个没兴趣,看他玩的投入,便出来转转。

    游戏厅外面的街上大多是卖吃的和卖衣服的,沈凌走进一家卖衣服的店铺,给自己买了两件男装。孟浩不喜欢逛街买衣服,他的衣服多是李奶奶给他买的,李奶奶的眼光,沈凌实在不敢恭维。

    从店里出来后,他路过一家小吃摊时,忽然觉得一个背影特别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林芳。

    林芳正蹲在地上洗碗,忽然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原来班里的孟浩,脸刷的红了。

    沈凌看见她脸一下子变红,觉得她应该是出于自尊心,不想同学看见她这个样子,忙道:“我没别的事,就是看着背影像你,下意识喊了你一声。”

    林芳也没说话,沈凌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赶紧走了。

    看林芳的样子应该是在那里打零工,要是时间长了,难免被老板训斥。所以沈凌走的很快,几步就消失在了林芳面前。

    中午吃饭的时候,石磊嚷嚷着要吃肯德基,两人便到肯德基买了些汉堡鸡腿之类的东西,然后这才去书店。

    两人买完书,便骑车回了石磊家。孟珊硬是让沈凌吃了晚饭才回去。沈凌回去的时候,还带了一些饺子给李奶奶。

    李奶奶这几天正在收拾家里,沈凌到家后,她就让沈凌将一些用不到的书本找出来,她打算卖给附近的废品站。

    废品站就位于他们村镇的边上,沈凌陪李奶奶过去时,发现废品站里有不少旧书。那些旧书都是被当做废纸卖掉的,其中也有一些名著之类的书籍。

    沈凌不由得想到后世一家有名的旧书网,里面卖的书籍几乎都是旧书,价格特别便宜。

    沈凌就问老板那些旧书,他想买回去自己看,问老板怎么卖。老板说,那些旧书按斤卖,一块钱一斤,让他随便挑。

    沈凌专拣那些名著,捡了有差不多十几本,一上称,不过才七八块钱。

    过后几天,沈凌跑了一圈周围的废品站,按照一块钱一斤的价格,搜罗了不少旧书。

    然后他就开始找摆摊卖旧书的地点,最后选在了离村镇最近的一所大学。那所大学是一家师范学院,虽然是暑假,但是也有学生进进出出。师范学院的旁边还有好几栋学院的家属楼,所以还是有市场的。

    果然第一天,沈凌早上八点出摊,一直摆到下午五点多,八九个小时的时间一共卖了一半多的书,除去成本挣了一百多块钱。要知道他们村镇一个普通劳力一天不过才挣五六十。一百多块钱,几乎可以抵得上两个劳力干一天的活了。

    沈凌接下来并没有去摆摊,而是又去了市里几家废品站,搜罗了几百本书,这才出去摆摊。

    大约摆了七八天的时间,沈凌遇到了传说中的城管,所有摊主一看见他们就跑,跑得慢的就被他们抓住,没收了车和所有物品。

    沈凌觉得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后来看见大学附近有出租的,便想着租一个店铺,也租给那些大学生看。这个时候手机电脑都还没有普及,大学生们最大的消遣活动还是看书。尤其是武侠和言情最受欢迎。

    他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就去同孟珊商量。毕竟他还小,由他出面的话,店主一定会将价格抬高。

    孟珊听了,先是觉得侄子胡闹,放着书不读,反而想要去做生意。但是经过沈凌的劝说,她觉得侄子说的也对,便出面替沈凌租了一间不大的铺面。沈凌坚持由他自己出钱,反正他卖了几天书,也攒了一千多块钱,正好够付一年的房租钱。

    铺面租好了,沈凌手里也有不少旧书,简单的装修后,沈凌的租书店就开张了。

    他开张的时间正好是暑假,所以生意不是太好。沈凌便想利用这个时间再搜罗一些,就想请个帮手。他想来想去,想到了林芳。她不是趁着暑假的时间出来打工吗,还不如到他店里来帮忙,起码这份工作还比较体面。

    沈凌找到林芳,并说出自己的意思时,林芳吃了一惊,她想不到孟浩竟然自己开起了店铺。去租书店帮忙,当日要比在小吃摊刷碗强,所以她想了想就同意了。

    沈凌给她按一天二十的工资,想着等过完暑假再说。

    哪知林芳在还未开学的时候告诉沈凌,她家里原本就有些不愿意供她上高二了,她自己想了想,觉得以目前的成绩,将来多半考不上本二,最多考个大专。还不如早点出来打工挣钱,沈凌听了她的意思,是愿意到店里长期帮忙的。他心里不由有些复杂,觉得自己可能推动了林芳辍学的事,在他看来,有个学历,不管是本二还是大专总比没有强。

    所以他试着说服林芳,让她一边在店里帮忙,一边继续复习功课。四中以前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只要林芳说她可以在家自学,学费书费照交不误,学校一般是会同意的。

    在他的说服下,林芳同意了这个建议。她对沈凌描述的大学生活还是向往的,既然有机会去读大学,那就试一试吧!

    沈凌等她同意这事以后,终于松了口气,心里没有了那种耽误了别人前途的感觉。

第 97 章() 
九月开学以后;沈凌升入了高二。他的学习生活和之前没什么两样;唯一多的一样就是晚上比之前多了一节晚自习。

    从前他们夏天六点多就会放学;有了晚自习;到八点才能放学。

    一些离家比较远的学生就住在了学校的宿舍;沈凌因为离家近;所以仍选择走读。他的同桌高寒则选择住校。这样一来;他就不能常常去网吧了。

    这天晚自习的时候,沈凌做完作业,距离下课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时不知道干点什么,正好高寒想找人聊天。两人就低声聊了起来。

    高二年级的晚自习只有一个老师值班,所以大多数学生都在自习课上说话;后排的学生有打闹的;有说话的,还有一些学生趁着老师不在男女生混作在一起的。

    在这样的氛围中;高寒说起自己曾经看过的武侠书;沈凌发现他的同桌看过的书不少;金庸的武侠书他几乎全看过;还看过一本其他作家写的风清扬外传。

    这天晚上;两人从风清扬聊到吸星大法,还聊起刚刚流行起来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高寒似乎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个人;评价他时说,哈利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好。

    沈凌觉得他很可能是想到了自己;没有就此多说什么。他自己比较喜欢学习成绩好的赫敏;当年上高一的时候,为此还把赫敏作为自己的目标。

    那天晚上两人聊的很尽兴,等第二天晚上再上自习时,高寒就主动提出聊会天吧!可惜沈凌当天晚上有不少作业要做,就婉拒了他的请求,他能感受出高寒的心情有些失落,但是没办法,他现在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要不然以四中的学习氛围,只怕他连本二也要考不上了。

    毕竟经历过那么多世,那些知识,他几乎差不多已经忘光了,现在几乎是从头学起。

    只是还没等到他再抽出时间与高寒闲聊一场,班主任把他和高寒调开了,沈凌被挪到了前三排,和一个成绩比较好的男生坐在一起。

    新同桌名叫史刚,性子比较腼腆,沈凌跟他相处了一阵,就一阵惋惜,这样的男生将来一定会是个好老公,不知将来会便宜哪个女生。

    与史刚做同桌的日子自然比跟高寒在一起要好得多,两人一起做作业,有不会的就一起研究。沈凌很快就将高寒抛在了脑后。

    一个月以后,学校组织了一次月考,月考过后学校给他们高二放假两天。沈凌就趁着这个机会,去租书店那里转了一圈。

    林芳告诉他,租书店的生意很好。开学这一个月挣了一千多块。只是有不少学生觉得他们店里的书籍还是不多,有看的快的,差不多一个月就全看光了。

    沈凌盘算了一下,决定去图书批发市场进一批质量好的新书。这样租书店的生意才能更好。

    他正在心里盘算的时候,林芳告诉他,她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附近这一片最挣钱的是电话亭,电话亭的老板就靠那几部电话,一个月能挣三千多。

    沈凌这才想起这个时候是2001年,正是电话和电脑还未普及的时代。那些学生想要和家里联系或是和朋友联系,都需要打电话。

    他这一想便没了心思去批发新书,赶紧去找孟珊,说了自己要开电话亭的想法。

    几天以后,沈凌就在租书店附近开了一家电话亭。电话亭的店员是林芳给介绍的,是她的表姐,人长得比林芳漂亮一些,看着也非常活泼大方。

    沈凌将两家店交给这两姐妹后,有些放心不下,便托孟珊有空的时候去照应一下。

    但是几天以后,电话亭那边便出事了。

    沈凌新开的这家电话亭因为铺面比较大,电话又多,直接抢了隔壁那家电话亭的生意,那家老板就联系了几个地痞流氓,到店里闹了一场。

    当时店里只有林芳的表姐一人,那几个流氓地痞还出言调戏了她一番。

    沈凌赶到时,林芳的表姐李曼眼睛还有些微红。

    沈凌听李曼的意思是,他们明天还会再来,就索性请了两天假,专等那些人上门。

    第二天上午,那些人果然又来了。

    沈凌顺手就从旁边抄起一个拖把,一对五,将那五人打的趴在地上,才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五人一个个拽到了旁边的那家电话亭。沈凌也不多话,将人扔到店里,对着那老板冷笑一声就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沈凌在附近一片打出了名气,不仅没有人敢上门捣乱,就连收保护费的都绕着这两家店走,隔壁那家电话亭觉得沈凌不好惹,过了一个多月,悄悄关了店面。

    凭着这两家店铺,沈凌过年的时候,差不多挣了两万多块钱。

    加上沈凌之前捡漏挣得那六万块钱,现在他手里已经有八万多。只是距离五十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且租书店和电话亭都不是能一直做下去的生意,再过几年,这两个行业都会被淘汰。

    但是这两个行业淘汰以后,距离开杂志社的时机却还有几年时间。沈凌当年进杂志社的时候是2011年,那个时候正是杂志社的辉煌期,听同事说,杂志社的老板干这一行也不过三四年,早几年的话,电脑还没有普及,没办法联系到那些会计师。

    这样一想,沈凌觉得自己在开杂志社之前,得再找一个挣钱的行业。他想了想,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芳,让她平时多对外面的生意上些心,有什么发现的话,可以及时告诉他。

    沈凌之所以将这个任务交给林芳是因为,他觉得林芳这个人比较有生意头脑,这一点可以从她建议自己开电话亭看出来。

    私下里,他也问过对方的学习情况,也拿来月考的卷子让她做上一遍。林芳的卷子做好以后,沈凌给她批了一下,发现她的成绩比之前有所倒退,这很正常,天天在店里待着,哪有那么多时间复习功课,又没有老师辅导。

    沈凌就趁着星期六日的时间,过来给她补补课。

    林芳的表姐李曼等沈凌走后,就笑眯眯问,林芳觉得沈凌这个老板怎么样?

    林芳正色道:“姐,你不要胡说。孟浩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就只是我的老板。”

    她在上学时是对孟浩有过想法,但是自从过来这边帮忙后,她就熄灭了那个念头,她和孟浩条件相差太大,是没有可能的。

    林芳虽然不再对孟浩抱有任何希望,但是因为孟浩给她的这份工作,她心里非常感激对方。所以她很尽力的在留意周围的商机,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她在有天出去买饭时,发现最近有个摆摊卖凉皮的生意特别好。

    沈凌再来的时候,就听林芳说起卖凉皮的事。

    沈凌觉得凉皮最多夏天人们买的多一些,生意好也是一时的,因此并不是很动心。

    虽然沈凌后来一直没有发现合适的商机,但是通过两家店铺,他每年几乎能挣五六万块钱,这样五六年以后,他差不多能攒三十来万,然后在最后几年再开杂志社,这样应该也能完成任务。

    沈凌放下了心中的焦虑后,就开始踏踏实实复习自己的功课。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高寒辍学了。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多大感觉。

    再次听到高寒的消息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

    第一个给他们说这个消息的是地理老师,他感慨道,“上午你们班的高寒来拿自己的档案。说他现在正在北京工作,凭借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两万多,现在已经在北京那边买了房子。真是想不到啊!”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道当初高寒天天晚上钻网吧原来是为了正事,他不由想到对方当初说道哈利波特时,那认同的语气和神情。

    后来,沈凌越想越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错过与高寒最后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不然,也许自己能与他成为不错的朋友。一个在计算机方面有着天赋的朋友,沈凌自然知道这会对自己有多大帮助。

    只是可惜,这样的机会被他白白浪费了。

    连着几天,沈凌都提不起什么精神。

    等到他差不多将这件事抛在脑后的时候,高考到了。

    那年的高考题,数学出的特别简单,但是沈凌擅长的文科出的题却特别难。沈凌考完以后,也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考上好一点的二本。

    事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他比以前发挥的要好一些,可以上一所稍微好一点的二本学校。

第 98 章() 
沈凌第三次踏入大学的大门;唯一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他现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对一个曾经是女生的他来说;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面前晃悠;说实话;这感觉真难以形容。

    沈凌他们宿舍一共有六个男生;其中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比孟浩要帅的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这个校草不知是不是从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人呢;特别花心,但他又不喜欢太过花痴的女生,经常在宿舍里抱怨那些对他太多热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动追来的;都是那种长得不错;又有大长腿、小蛮腰之类的女生。

    除开这个校草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外,他们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较不受人关注一些;他们私底下一边吐槽班上的女生多么矫情多么世俗;一边又找各种机会在女生面前刷存在感。

    沈凌则游离于两者之外;以他的条件;只要他肯追;还是能追上班里的女生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里的女生哪个好看哪个长得一般。

    沈凌现在不找什么商机了;他觉得还是从自身的长处入手,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张罗开一家古风店;不仅卖那种手工缝制的旗袍;还卖汉服。

    沈凌忙活古风店的时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觉得林芳有做财务总监的天赋,所以高考后等分数出来他便建议林芳考相关的会计专业。林芳听了他的话,果真选择了会计专业,学校就在他们大学附近。

    沈凌为了林芳能专心念书,索性将租书店转让出去,只留下电话亭。反正租书店再过一两年就会被淘汰,还不如趁早转让出去,也能得一笔转让费。

    他经常同林芳进进出出,宿舍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一对,沈凌懒得辩解,随他们说去吧!

    这几年,沈凌差不多攒了十几万,干脆直接买了一个店铺,将来就算是旗袍店开不下去,以后也能靠着地皮升值。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趁着这段时间缝制旗袍,他这次不敢再拿空间里的珍珠在上面做点缀了,万一系统罚他的积分就惨了。

    不过旗袍上面虽没有珍珠水钻做点缀,但是单凭沈凌的手艺,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凌缝制的旗袍几乎都是属于古雅风格的那种,上面的图案多是以花鸟为主。

    而在汉服上,他花费的心思更多,比着空间内自己曾经穿过的衣裙,完全复制下来或稍微加以改变。

    和他以往所开的店铺一样,沈凌走的仍是高档路线。一件旗袍,他将价格定在五千块钱以上。汉服则更贵,一身丝绸衣裙,他这里要卖一万块钱以上。

    为了招揽客人,沈凌也绣了一些小幅的屏风放在店里。

    而最开始卖的最好的便是这些小幅的屏风,那些有钱的人家喜欢买来摆在客厅里,尤其是那些比较雅致的玉堂富贵之类的花样卖的最好。

    林芳没有课的时候就来店里帮忙,她看那些屏风绣的比较好,就劝沈凌可以让师傅多绣一些。

    沈凌觉得单靠他一个人也绣不过来,便想着培养一两个手艺好的师傅,可是这个时候会刺绣的人不多,a市也不过只有两三个这样的人,他们开出的薪水还特别高。

    沈凌只好用剩余的积分调整空间的时间流速,在空间里赶制店里需要的绣品。

    等沈凌抽出时间回宿舍时,就从舍友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

    他们宿舍的校草某天逛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星探,那星探觉得他人长得帅,可以出来演电视剧。

    沈凌回来的时候,校草已经答应了,并且签了一家娱乐公司。

    沈凌再见到校草时,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校草进娱乐公司以后,便被安排拍了一个mv,等过几个月还要进一部电视剧演一个大学生。

    舍友们便起哄说要校草请客,校草便带他们去了一家有名的饭店,六个人好好吃了一顿饭。

    沈凌吃饭吃到一半时,忽然福至心灵,想到校草既然进了娱乐公司,那么以后肯定会认识不少娱乐圈的人,自己可以通过他结识不少女明星,到时自己的旗袍也就不愁销路了。据他知道的,那些女明星都会参加一些大大小小的宴会,而旗袍也算是晚礼服的一种,受到不少人的亲睐。

    饭后,沈凌就找机会和校草谈了谈,并带他到店里看了看,承诺他只要帮忙介绍生意,就会给他一部分提成。

    校草给他介绍的第一个客人是他们公司里的一个小明星,名叫温雅。最近在公司里和校草走的很近,听校草介绍,便来这边看了看。

    她看完以后买了两件旗袍,还给沈凌提了不少建议,比如可以将这些古典的旗袍加上一些现代元素,肯定不会愁销路。

    沈凌等她走后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可以尝试改良一下,加上一些欧美元素。

    一两个月以后,店里就多了几件改良以后的旗袍。

    温雅再来的时候,便看中了一款白底青花的旗袍,下摆处微微撒开了一些,领口和袖口还用蕾丝装饰了一下。

    沈凌为了让她帮忙介绍客人,那件旗袍给她打了五折,并承诺只要她能给店里介绍来客人,以后在这买衣服都打五折。

    校草再怎么说也是男生,介绍的客人有限,沈凌便将希望放在这位温雅身上。她比校草早几年进入公司,认识的人要多一些,正好可以宣传一下店里的旗袍和汉服。

    温雅买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是为的参加最近的一个晚宴。那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慈善晚宴,温雅为此准备了许久,那个晚宴有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参加,若是能钓到一个金龟婿就好了。

    到了举行慈善晚宴的日子,温雅早早就起来打扮,只是穿上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以后,她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看时间还早,温雅便坐车到了店里,觉得是不是该换一身旗袍。

    沈凌听完她说的话,笑了笑:“不用换旗袍,只要换了发型就行。”他征求了温雅的意见后,就替她打散原来梳好的发型,盘了一个古雅的发髻,又让她稍坐片刻,从空间里取出了一支白玉花鸟纹梳给她插在右鬓上。

    这样一打扮,温雅身上就多出了几分娴静的气质,她照着镜子笑道:“想不到老板你还有这手艺。”又问那白玉花鸟纹梳价值多少。

    沈凌道:“不值什么钱,送给你好了。”

    回头温雅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凭身上那娴静的气质吸引到了一个富二代,那富二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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