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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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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雪虽没有跟着去赴宴,但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她已经听若兰说了一遍,心里也有这个疑惑。
沈凌本来是闭着眼的,闻听这句话便睁开了眼,轻轻笑道:“你大概是好奇我为何会剑舞吧?”她轻轻撩了一下浴桶里的花瓣,继续道,“我的剑舞是小的时候跟着母妃身边的一个宫女学的,因为母妃想要我有一些自保的手段,可是又不愿意让人知道。所以这事连你们都瞒了过去。”
宜芳公主的母妃已经去世好几年,她身边的宫女都被分到了其他宫殿,所以沈凌十分笃定两人即使有所怀疑,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果然,两人听了以后,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怀疑的痕迹,反而浮现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来。
沈凌糊弄完两个侍女,安心的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然后将两个侍女打发下去以后就进了空间。
今天的事情给她提了一个醒,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有实力的人终归要是要受人尊敬的。所以她得将寒月功法尽快修炼起来,这样将来才能有资本抗衡那些看不起她的北齐人,比如那个二皇子高柘。
第 105 章()
礼部在一个月后;终于选定了一个良辰吉日;将日期定在了七月份。
日期定下没有几天;沈凌就收到了一个请帖;邀请她下个月十五参加在苇园举办的芙蓉花宴。
沈凌为了谨慎起见;派人出去打听了一下。
回来的人说;这芙蓉花宴和宋国的牡丹花宴差不多;参加宴会的多是那些未出阁的贵族少女,不过这芙蓉花宴却比牡丹花宴多了一项比试的内容。
参加宴会的少女至少要准备一个节目,然后根据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到时由五个裁判决定名次。名列第一的,可以向主持芙蓉花宴的李皇后提出一个请求,一般情况下;只要要求不是很过分;李皇后都会答应下来。
为了这个请求,每年参加花宴的贵族少女们都会使足了力气;因此这花宴每年都会有不少闺秀因为比试时出众的才艺而闻名邺城。
沈凌听了以后;并没有放在心上;宜芳公主虽是被娇养长大的;但是琴棋书画哪一样也没有落下。沈凌觉得;到时自己随便选其中一个参加比试就是了,只要不给宋国丢脸就是了。至于那个第一;爱谁争谁争。
因此沈凌该学习北齐语学习北齐语,该修炼寒月功法就修炼寒月功法;将自己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
这天她跟着若烟学了一上午的北齐语;午后小睡了片刻,醒来的时候有些口渴,若兰便端了一盘切好的甜瓜。
沈凌拿着叉子,吃了两块,就见一个宫女从外面进来,轻声回禀道:“公主,太子殿下来了。”
高桢隔几天便会来四方馆一次,沈凌已经习惯了,想也没想道,“请进来吧!”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高桢就大踏步走进了沈凌的起居室,只是不像往常那样凑上前去嘘寒问暖,而是有些迟疑的走来走去,似是有什么话要说,却又有些难以启齿。
沈凌这段时间基本摸清了他的性子,知道他心里一般藏不住事,将叉子放下,用帕子擦了擦嘴,方问道:“太子殿下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高桢听了这话,才抬头看了沈凌一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也不算是难题,就是,就是。。。。。。”他吞吞吐吐了半天,才终于道,“我有一件事要与公主坦白。我在与公主订婚之前是有一个未婚妻的。”他见沈凌睁大了眼睛,忙道,“不是你想的那样,这门婚事是我义父的一厢情愿,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沈凌不由冷哼了一声,既然没答应,为何又口称未婚妻。
高桢继续道:“不过因为义父对我极好,所以我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拒绝他老人家,但是我心里却一直是拿何颖当妹妹看的。后来我说服父皇与宋国和亲后,何颖和我义父便回了草原。直到最近,我母后要举行芙蓉宴,她才从草原那边回来,听三弟说她也要参加下个月举行的芙蓉宴。她的性子我最清楚,自小就好强的很,这次宴会,她不去则已,一去便是冲着那第一名去的。若真被她得了第一名,多半会当众请求我母后让我娶她,所以我才过来与公主商量。”
沈凌不由斜了他一眼,想了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阻止那个何颖拿到第一名了,说不得她只好拼上一把,争一争那第一名了。
这高桢还真是会给她惹事,沈凌末了叹口气,本来有个高柘做对手就够她忙一阵了,又来了一个何颖,以后的日子只怕清静不了了。
高桢走后,沈凌闭目想了想,宜芳公主最擅长的是在宋国最流行的凤舞。不过这种舞蹈因为动作简单易学,舞姿优美,不仅在宋国极为流行,就是北齐的贵族女子会跳这种舞的也大有人在。难保里面没有比宜芳公主跳得好的人。所以肯定是不能选了。
沈凌闭目沉思了一会儿,决定选一种这个时代从未见过的舞蹈,这样一来,人们因为从未见过,才有可能会被吸引,进而获得裁判们的好评。
之所以选择舞蹈而不是其他像琴艺、下棋这样的项目,是因为沈凌本身在琴艺和棋艺上都没有很高的天赋,无法保证自己一定能赢得第一名。
但是选择舞蹈的可能性就高多了。
她在前面那几个世界里看过不少流传后世的舞蹈,比如惊鸿舞,霓裳舞,这些舞蹈都还没有诞生,随便选取一个都能艳压四座。
只要她在这几日多加练习,想必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接下来,沈凌就以要自创一种舞蹈为借口,天天晚上关在房间里练习舞蹈。
五月十五那日,沈凌清早时分就来到了苇园。
苇园作为北齐的皇家园林,里面种植了不少名花异草。
沈凌穿过一条长长的柳林中的小径,中间又经过好几个亭台楼阁,终于来到了举办宴会的地点,群芳阁。
此次参加芙蓉宴的北齐贵族少女们有一半已经坐在了里面。
沈凌进去的时候,就见一个肤色微黑,椭圆脸上嵌着一对大眼睛的少女越众而出,眼里带着些许不服输的神色,上下打量了沈凌一眼,“你就是那个宋国公主?”不等沈凌说话,就又说了一句,“也不过如此嘛!”
沈凌这些日子天天学习北齐语,她说的这两句话差不多都听懂了,脸上浮现出得体的笑容,“你应该就是太子所说的那位何颖姑娘吧!我常听太子说起过你。”
何颖眼睛一亮,整个人顿时添了几分光彩,“我和太子自小青梅竹马,若不是皇上突然决定与宋国和亲,只怕我与太子都已经成亲了。”
沈凌笑眯眯回了一句:“你说的不错。太子的确说他待你就像亲妹妹一样。”
何颖不由得一怔,继而跺了跺脚,尽显娇蛮任性,“你不要以为你说这两句话我就会放弃争夺比试的第一名,我们走着瞧!若我能拿到比试的第一名,一定叫皇后为我做主。”
沈凌仍是笑着回了一句:“我拭目以待!”
两人短短交谈几句,便引得众人的注目。
等沈凌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去以后,就有一个见识过沈凌剑舞的少女主动过来与她说话:“那个何颖仗着父亲是太子的义父,以前没少打击那些爱慕太子的女孩。如今她可算尝到苦头了。”
沈凌听她话里的意思,好像跟何颖很不对付,抱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念头,主动引她多说了一些话,很快就将那个何颖的来历弄清楚了。
何颖的父亲是北齐的长信侯,太子少年的时候跟他学过几年兵法,后来又在有一年太子打猎的时候救过太子一命,因此与太子的关系很是亲厚。
何颖作为长信侯的独女,因着父亲与太子的关系,自幼是在宫里长大的。李皇后曾笑言要将她许给自己的儿子,长信侯和何颖都以为皇后所说的人是太子,何颖自那以后便以太子的未婚妻自居,轻易不让其他贵族女子接近太子。
只是没想到就在长信侯打算跟皇后提一提两人的婚事时,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折,宜芳公主从天而降,直接粉碎了何颖的美梦。
长信侯怕女儿想不开,便带何颖去了北齐每年都要在那里举办秋猎活动的乌兰草原散心。
许是乌兰草原的空气让何颖头脑为之一清,她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打算借着芙蓉宴的机会请求皇后为她做主。
沈凌低头回忆了一下上次宴会时皇后对她的态度,看上去对她并不是很喜爱的样子,反而脸上淡淡的,想必对她这个儿媳,皇后不是太满意。若何颖真的能夺得第一,再请求皇后做主的话,只怕皇后多半会选择折中,让她和何颖共侍一夫。
不,这绝对不行。
沈凌可以忍受高桢之前有过女人,但是绝不容许两人成亲以后,还有一个女人横在他们中间。
看来自己这一战,只能赢不能输。
第 106 章()
辰时时分;李皇后和宫里的几个妃嫔到了。
而作为裁判的则是五个德高望重的贵族夫人;其中一个还是早年北齐的第一才女卞白燕;后来下嫁给了现在的礼部尚书。
此次比试大会;五个裁判便尊她为首。
沈凌作为宋国的公主;身份自然比其他贵族少女要高;所以她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
沈凌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安静静的看着贵族少女们的表演。大多数少女选的节目和沈凌一样,少数几个选了琴艺,还有选作画的。
而何颖选的也是跳舞;她跳的是一种来自草原的舞蹈,因为还未在北齐流行,所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加上何颖跳得很卖力;所以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何颖跳完以后得意的朝沈凌露出了笑容,一脸的志在必得。
轮到沈凌出场时;这才看见裁判席的最东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那妇人生着一张椭圆的脸蛋;姿色并不算很出众;但周身却有一种特别的气韵。正是早年的第一才女;卞白燕。
她对沈凌微微一点头,语气很是和善;“不知公主选的是哪项才艺表演?”
沈凌答道:“是我自创的一种舞蹈。”她回答以后,就拍了拍手;一个抱着古琴的宫女就走了上来。
这个宫女是沈凌从宜芳公主的陪嫁人员中找出来的;弹得一手好琴。她将一双玉手轻轻放在古琴上,清凌凌的琴声就流淌了出来。
沈凌就在这个时候脱去了身上一直穿着的玫红色披风,露出了里面的舞裙。
这件舞裙是用宋国的一种鲛绡纱缝制而成,轻透无比,上面又缀满珍珠、玉珠、玛瑙、红宝石、琉璃,在阳光的照耀之下,越发显得璀璨夺目,瑰丽无比。
沈凌甩出长长的袖子,随着轻缓的琴音开始跳后世那名噪一时的惊鸿舞,惊鸿舞主要表现的是鸿雁在空中翱翔的优美形象,舞姿轻盈、柔美、飘逸,最适合身姿柔软的妙龄少女来跳。
沈凌这具身体恰值十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周身充满活力,身姿又轻盈无比,真像空中翱翔的大雁一般灵动活泼,瞬时就将前面的所有舞蹈比了下去。
跳到一半的时候,沈凌做纵身飞舞动作的时候,便用上了轻功,整个人犹如惊飞的鸿雁一般双脚离地一尺来高,飞快的绕着场地旋转了一周,真真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在场众人为之倾倒,就连对沈凌抱有成见的何颖等人看了也不由得赞叹一声。
最后,沈凌以绝对优势压倒众人,成为了芙蓉宴的第一名。
当李皇后面带笑意问沈凌可有什么心愿或是要求时,沈凌想了想,答道:“宜芳在北齐这边过得很好,并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北齐和宋国能够长长久久的和睦相处,宜芳就满足了。”
对于这个回答,李皇后只轻轻一笑,然后吩咐左右赐了沈凌一盘产自宋国的一种鲜果。
沈凌也不指望李皇后能做什么回答,她那样说的意思不过是提醒北齐,希望北齐不要忘记之前签下的合约,两国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和平。
沈凌因着惊鸿舞在芙蓉宴上一举成名以后,四方馆内来探访她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多是参加芙蓉宴的贵族少女,她们往往三三两两结伴前来,所说的也无非是沈凌所跳的惊鸿舞。
沈凌有问必答,只要有人真心求教,她便倾囊相授,不出两个月,惊鸿舞便在北齐的上流社会流行了起来,而且流行到若哪个贵族少女没有听过惊鸿舞的大名,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的地步。
就在邺城的贵族少女们陷入学习惊鸿舞的热潮中时,太子高桢与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
七月份正是北齐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往常到了这个月份,北齐的贵族们都会前往北边的草原去避暑,如今为了两人的婚礼能够在宽敞的宫里举行,北齐皇帝只得将去草原的行程往后推了半个月。
幸好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下了大雨,天气很是凉爽,虽然天空仍然阴云密布,但是参加婚礼的众人心情却还不错,一边议论着邺城最新的八卦,一边品尝婚宴上的美食。
沈凌可就没有那么惬意了。
婚礼是依照北齐这边的风俗举行的,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头饰,上面镶嵌着各种宝石,还要戴长长的银耳坠,耳坠的末端位置已经垂到沈凌的肩上。
沈凌走动的时候尽可能的小心,免得耳坠晃动起来的时候甩到自己脸上。
婚宴上,高桢提着银壶走在前面,给参加婚姻的人们敬酒。
沈凌跟在后面手捧银碗,笑得脸都酸了。
好容易婚宴结束,沈凌送走最后一拨众人,便跟着高桢回了宫里为他们准备的新房。
高桢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北齐皇帝膝下只有三个皇子,所以能给他挡酒的兄弟不多,那些北齐贵族又没有那么多尊卑讲究,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后倒床就睡了。
沈凌将头饰和耳坠、手镯都摘下来以后,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方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黎明,沈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便梦见一头小猪使劲的往自己的怀里拱,她下意识的推了推小猪,但那小猪力气很大,怎么也推不开,然后沈凌就醒了。
醒来以后,沈凌才知道,那头小猪原来是高桢。
沈凌因为高桢喝酒的缘故,悄悄背过去咽了一粒避孕药。
半个时辰以后,天色完全大亮,沈凌也被折腾的睡意全无。
高桢还在耳边兴致勃勃的跟她谈论半个月以后到草原的种种活动,比如可以猎一只白狐给她做帽子,猎一只狼给她做褥子。
沈凌带着微笑一一听着,心里想的却是,将来若真的到了草原,自己从未学过骑马怎么办。
等沈凌将自己心里的这个难题抛给高桢时,高桢拍着胸脯道:“这有什么,一切交给我就是。”
两人从宫里出来回到太子府以后,高桢就命人找来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教沈凌骑马。
沈凌对骑马一直没有什么兴趣是因为觉得这项运动有些危险,但是当她换上一身骑装,由高桢在背后做依仗,纵马在府里的马场驰骋时,忽然觉得骑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
高桢将骑马的注意事项一一告诉她以后,便松开她下了马,让她自己试着骑上一圈。沈凌仗着有武艺在身,放开胆子骑了一圈,越骑越顺手,不到半天的时候就差不多学会了。
沈凌学会骑马的第三天,北齐皇帝便率众人朝着草原进发。
据高桢说,他们选择在草原避暑,一是那里气候比较凉爽,二是方便狩猎。所以他们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时候才会启程回京都邺城。高桢的话给沈凌提了个醒,所以沈凌走时不仅带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而且还带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锦被。
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个月,才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乌兰草原。
沈凌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他们所住的帐篷已经搭好了。
高桢和她作为北齐的太子和太子妃,所住的帐篷自然是宽敞舒适。
不仅有客厅,卧室,还有专门洗漱的净室。
沈凌这里刚刚洗去一身的风尘,还未休息,外面的角声就响了起来。
沈凌路上已经听惯,这是在提醒众人宴会已经开始。
赶了这么多天的路,沈凌只想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但是作为北齐的太子妃,这样的场合她却不能不出席。
沈凌无奈的叹口气,命人给她随便梳了一个发髻,拣了支玉簪子插上,又换上北齐这边宽大的衣袍,方才朝着宴会的地点而去。
第 107 章()
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因为几天前刚下过一场雨;空气中浮动着清新的草木气息。
沈凌骑着一匹黄骠马;一边欣赏草原上的风景一边不时弯腰采摘一些野花。这些野花经过她的巧手一摆弄;一个漂亮的花环就编好了。
沈凌将花环戴在头上;享受着难得的清静时光。高桢和他的两个兄弟狩猎去了;若兰几个在帐篷里忙活着用白狐狸皮缝制帽子;唯独她找不到事做,便自己一个人出来骑马散心。
沈凌纵马驰骋了一会儿,周围的草丛越来越茂盛;有的差不多有一米来高,远远望去就像是玉米地一样严严实实的挡在眼前。
走近去就发现,在一处草丛之上;有两根腰带被随意扔在那里。
沈凌一阵脸热;这是草原上的一个风俗,若是见到有这样的标志物出现;那么路过者最好远远的避开去;要不然撞破人家的好事;性情暴躁一点的直接就动手了。
沈凌正想转身离去;原来在不远处啃食青草的两匹马突然跑了过来。沈凌一眼就认出其中一匹正是北齐皇帝所骑的那一匹胭脂雪;因其全身赤红只在头上有一簇白毛而得名。
撞到人家的好事本来就让沈凌不好意思了,何况是自己公公的好事;沈凌赶紧牵着缰绳离去,纵马跑出去好长时间才觉得心跳声慢慢平复了下来。
她正准备沿着原路返回;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当先一人正是高桢,他后面跟着高柘、高棋两个兄弟,三人带着一大帮子人正在追赶一只白狐。
那白狐看上去灵活的很,不时从众人的包围中找出空隙趁机逃脱,渐渐往沈凌这边而来。
沈凌正要上前阻止他们继续前进,高桢已一眼看见了她,忙喊道:“宜芳,快闪开!”
沈凌还未来得及说出话,白狐已经朝着东北方向窜去,众人先后打马追了上去。
那方向正是沈凌之前撞见腰带的地方,忙喊了一声,但是众人忙着追赶猎物,没有人听她的提醒,争先朝着那处茂密的草丛而去。
沈凌怕他们追赶猎物的时候看不见那腰带,急忙跟了上去。
等她到的时候,就见众人一脸尴尬的站在当地,她来的还是晚了一些,白狐直接窜进了那片草丛,当时北齐皇帝正在拥着一个少女取乐,被众人打断好事,不由勃然大怒,将三个儿子并他们的属下骂了个狗血淋头。
当天晚上回到帐篷的时候,沈凌说起此事,“当时我本想出声提醒你们,只是你们跑的太快,我骑术又不是太好。”
高桢的脸上却有些复杂的表情,“当时那个少女虽然低下了头,父皇又竭力遮掩,但我仍认出了那人是司马大将军的女儿欧阳燕。”
沈凌不由吃了一惊:“欧阳燕,她不是二弟的未婚妻吗?”
这门婚事还是高柘的母妃娴贵妃给儿子定下的,高柘自己也对这位貌美的未婚妻很满意,眼看两人婚期将近,怎么北齐皇帝临到了插了这么一脚?
高柘道:“我和欧阳燕只见过几面,但却能肯定那人是她。二弟与她见了那么多次,怎么可能认不出来,也不知道他现在会如何伤心呢?”
被人抢了自己的未婚妻,而那人却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皇,而且这好事还是自己撞破的,这样的事情放在高柘身上,真是够他受的了。沈凌忍不住幸灾乐祸的在心里笑了笑。
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和高柘还未来得及用早饭,就听下面的人回说,二皇子高柘失踪了,一夜未回。
这件事直接惊动了北齐皇帝和李皇后,前者马上下令高桢带人到周围去找,并临时调遣了三百禁卫军随时听他差遣。
高桢带着这三百人出去了多半天,直到天快擦黑的时候才派两人回来报信,他们出去了这么长时间,通过一些蛛丝马迹发现高柘朝着草原的深处去了。
北齐皇帝阴沉着脸吩咐下去,将这次带来的禁卫军抽出一大半去增援高柘,让他们务必把人找到。
草原的夜晚不仅意味着温度降低,还意味着有可能会遇到夜里出没的野兽,比如狼群。
一大半禁卫军派出去以后,在天快明的时候,高桢才带大部队人马返回。
高柘自然被找到了,只是情况有些不妙。他在深入草原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遇到了狼群,虽然凭着手里的弓箭和弯刀斩杀了好几只狼群,但身上也受了不少伤,其中一道伤口从左肩一直划到胸口,是被狼群里最强壮的一只公狼抓伤的。
那道伤口深可见骨,直接导致他在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
随行来的御医用尽方法却也退不了烧,沈凌听了就知道这是因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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