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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休想洗白-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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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气有了变化。月初的时候;月亮还很圆,天气也非常热。大气里似乎充满了雷电,可以预感到暴风雨要来临了。

    果然;在3月2日那天,传来了隆隆的雷声;大风从东面吹来,冰雹象一阵葡萄弹似的乒乒乓乓地对着”花岗石宫”打过来;他们赶快关上门窗;要不然房里的东西都要搞湿了。这些冰雹大小和鸽蛋差不多,潘克洛夫一看见马上想到:他的麦田要遭殃了。

    他立刻向地里奔去,绿色的穗梢已经可以看见了;他用一块大布把庄稼罩了起来。他为了麦穗不遭冰雹打,一点也没抱怨。

    这次坏天气继续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雷声不停地在高空响着。

    在两次暴风雨之间,天边不断传来隆隆的雷声。狂风暴雨又袭击了一次,空中闪耀着一道道电光;岛上好几棵树都被雷击倒了。森林边湖畔的那一棵大松树也被击倒在地上。有两三次;雷电打在沙滩上,使沙滩熔化成一种玻璃的晶体物质。工程师发现了这些玻璃物质以后,就想到可以用来在窗上安装又厚又结实的玻璃;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风霜雨雪的侵袭了。

    他们没有什么迫切需要出去干的工作,因此就乘天气不好,在”花岗石宫”里做了一些事情,现在屋子里的布置一天天完善起来了。工程师制造了一台车床,旋了几件盥洗室和厨房的用品,特别是钮扣,这是他们现在感到非常需要的。又造了一个置放火器用的枪架,他极度小心地保管着它;此外,不论是桌子也好,碗柜也好,都不缺少了。他们锯的锯,刨的刨,锉的锉,旋的旋;在这几日闹天气的时候,只听得工具车床响成一片,和雷声互相呼应。

    大家并没有忘记小杰普,他们把它安置在后面仓库附近的一间房里,这个房间象船仓似的,里面有一个吊铺,上面总是铺满着干草,完全合乎它的胃口。

    ”杰普真好,它从来不顶嘴,”潘克洛夫常常重复这句话,”它也决不强辩!多么好的仆人,纳布,多么好的仆人啊!”

    当然,现在杰普服务得很好。它给大家刷衣服、烤肉、侍候吃饭、扫地、捡木柴,还有一件最妙的差事使潘克洛夫特别高兴……它不把可敬的水手侍候到钻进被窝,决不先去睡觉。

    至于小队成员的健康,不管是两足动物或两手动物,四手类或四足类都不成问题。户外的生活,卫生的环境,温带的气候,脑力和体力的劳动,在这样条件下他们决不可能想到会生病。

    的确,大家都非常健康。经过一年,赫伯特又高了两英寸。他的身体逐渐发育,更象个大人了,他立志要成为一个德才兼备、体魄健壮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他做完活,一有空就自修,他阅读箱子里找来的书,他随时随地从日常生活里获得实际知识,此外,他又向工程师学习科学,向通讯记者学习语文,这些老师都是非常愿意把他教育成人的。

    工程师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赫伯特,他不但讲给他听,还做给他看。同时,赫伯特也能很好地把工程师教给他的知识用到实际中去。

    ”要是我死了,”赛勒斯·史密斯这样想,”代替我的就是赫伯特了!”

    3月9日,暴风雨过去了,可是在这夏季最后的一个月,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大气经过雷电的激烈震荡以后,还没有恢复它原有的宁静,除了三四个晴朗的日子出猎几次以外,几乎不是下雨就是有雾。这时候,母驴生产了,生下来的一头小母驴长得非常快。畜栏里的摩弗仑羊群也增加了,有几只羊羔已经在兽棚里咩咩地叫起来,纳布和赫伯特听了以后非常高兴,他们在这新添的羊群中,各有自己心爱的羊羔。此外,居民们还尝试了驯化野猪,结果也很成功。

    家禽场附近新设了一个猪圈,里面不久就有了几只猪崽,而且性格也逐渐有了变化,也就是说,在纳布的饲养下,愈吃愈胖了。小杰普每天非常热心地送给它们饲料和厨房里的剩菜等等。有时候它喜欢拽那些小猪崽的尾巴玩,可是这仅仅是淘气,自然不能说是残忍,它的天性和孩子一样,把这些弯曲的小尾巴当做玩意儿了。在这三月里有一天,潘克洛夫在和工程师谈话的时候,提醒了赛勒斯·史密斯一件他答应完成但还没有时间完成的任务。

    ”队长,你曾经说过,可以用一种机械来代替花岗石宫的梯子,”他说,”你能找个时间做起来吗?”

    ”你说的是一种升降梯吗?”赛勒斯·史密斯说。

    ”随便你说吧!我们就叫它升降梯,”水手回答说,”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只要它能使我们在上下花岗石宫的时候不费力就行了。”

    ”那再容易也没有了,可是这真有用吗?”

    ”当然有用,史密斯先生。等到有了这东西以后,想来会舒服多了。当然,对人来说,你可以认为是摆排场,可是对搬运东西说起来,这就是必需的了。带着沉重的东西爬长梯子是多么不方便!”

    ”好吧,潘克洛夫,我们可以使你满意,”赛勒斯·史密斯说。

    ”可是你手头没有机器呀。”

    ”我们可以做一架。”

    ”做一架蒸气机?”

    ”不,做一架水压机。”

    的确,工程师已经掌握了现成的自然力量,可以毫不困难地使这种力量为他们的机器服务。要达到这个目的,只要增加供应”花岗石宫”内部用水的水流就行了。他扩大了石子与草丛间的缺口,使甬道的底部产生一股湍急的瀑布,甬道里的水漫出来以后,就从地下井排出去了。工程师在瀑布的下方安装了一个带有螺旋桨的圆筒;外面有一个□□,上面缠绕着结实的绳索连接在螺旋桨上,绳索挂着一个吊篮。这样,他们利用一根拖到地面的长绳调节动力,就可以坐在吊篮里,一直上升到”花岗石宫”的门口了。

    3月17日开始使用升降梯,结果大家一致满意。从此以后,它代替了原始的梯子,所有的重荷,包括木料、煤炭、食粮,连他们自己在内,都从这个简单的装置里上下了。可以想得出,没有一个人对这项革新不感到满意。托普对它更是着了迷,因为它不能、而且也决不可能具有小杰普那样的登梯技术,它往往不得不攀在纳布的背上,有时候甚至攀在猩猩的背上上”花岗石宫”。也是在这个时候,赛勒斯·史密斯打算制造玻璃,他把那只陈旧的陶土炉子用在这项新的用途上。困难很多,几次试验都毫无结果,但是最后他终于配备好一个玻璃工厂,他的老助手史佩莱和赫伯特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离开那里。制造玻璃的原料很简单,包括沙粒、白垩和碳酸钠或硫酸钠。海滩上有的是沙粒,石灰里有的是白垩,海藻里有的是小苏打,黄铁矿里有的是硫酸,地里有的是煤,陶土炉子可以加热到必要的温度。赛勒斯·史密斯马上就样样俱全,只等开工了。

    最难制造的工具就是吹玻璃的吹管,这是一种五六英尺长的铁管,它的一端用来蘸液体玻璃。潘克洛夫把一条簿薄的铁片卷成枪筒形,也就做成了一根随时可以使用的吹管了。

    8月28日,吹管开始使用了。他们在一百分沙粒,三十五分白垩,四十分硫酸钠里掺了两三分煤屑,混和在一起放在坩埚里。当炉里的高温使原料化为液体的时候……说得更恰当一些,是胶状物……赛勒斯·史密斯就用吹管蘸了一些,他在预先准备好的一块金属板上滚了滚吹管,做出一个适合于吹的形状来,然后把吹管递给赫伯特,教他吹另外的一端。

    ”象吹肥皂泡那样吗?”少年问道。

    ”是的,完全一样!”工程师说。

    赫伯特鼓起嘴巴,往管子里用足气力一吹,同时两手不住旋转着吹管,玻璃就被吹得膨胀起来了。他们在半成品上又涂抹了一层胶状体,不久就制成一个直径达一英尺的玻璃球。然后史密斯把赫伯特手里的吹管拿过来,不断地来回摆动,最后他把这个柔顺的玻璃球拉长了,使它成为一个两头尖的圆柱体。

    经过吹的工序以后,再去掉两头的半圆形帽子以后,就形成一个玻璃圆筒。这做起来很容易,只要用锋利的铁片先在冷水里浸湿,就可把两头去掉了,他们又用同样的方法把玻璃筒直着割开,经过再一次加热使玻璃软化了,就铺在平板上用木滚子碾平。

    (防!盗!章!节)

    我回来啦~我回来啦~我回来啦~~

第43章 夫夫对谈() 
颜涟卧病已久,今日难得身子松快一些;便亲自起身做了一桌饭菜,把儿子和夫君唤来一聚天伦。他于庖厨之事尚算拿手;为人又有耐性,因此这桌家常小菜倒也做得色香味美。

    等那父子二人披着夜色回到竹林小苑,廊檐之下已经挂上了灯笼,屋中也散落出一缕温暖的烛光。周围没有侍从,想必是被颜涟提前挥退了。

    司马御风款步入内,目光扫过多日未见的妻子;然而落到桌上的饭菜上。脸上虽无波动,语气却也带上了少许温和:“既然大病未愈,便该多加休息。何故凭添操劳。”

    司马如卿随后进屋;见到面色依旧苍白的阿爹;心头生出一丝怜意。怕他们叙话太久;索性抢在阿爹开口之前走过去扶住对方,勉强笑道:“孩儿正感腹中饥饿;欲要尝尝您的手艺。”

    他虽然早熟;到底也只是一个五岁的孩童。本意是想扶住对方;最后却变成了抱住大|腿;凭白多了一股撒娇的味道。

    饶是颜涟眼里只有夫君,此时也心软似水,低下头,怜爱地摸了摸他的脑勺。随即将儿子抱上竹凳,把碗筷推到他的面前。做完这些,才眼巴巴地回头看向自家夫君。

    仙剑豪侠风采更胜往昔,只是周身的气息貌似越加冰冷了……

    “许久不曾下厨,不知手艺是否退步。”

    颜涟习惯了事事以夫君为先。见他半天不做反应,于是自己打了个圆场,笑着说:“我记得夫君口味清淡,唯有一道‘文思豆腐’稍能入口。今日尝试着做了来,不知你……是否喜欢。”

    司马御风稍稍敛眉,似乎有话要说。但他最终沉默下来,兀自在桌边落坐,拿起筷子夹了一棵蘑菇放在儿子碗里。别看他面上不近人情,倒是还记得孩子喜食菌类。

    颜涟看着他们父子二人默默进食,心里略感欣慰。于是自行入座,专心为他们添饭布菜。

    一顿饭下来,全程无人讲话。大部分菜肴进了司马如卿之口,司马御风配合着吃了一点,反倒是做菜的人一口汤水也未入腹。

    颜涟知道自家夫君不善口腹之欲,因此也不强求。只不过眼看着儿子只顾埋头吃饭,像是饿得狠了,心中隐隐揪痛,莫名想要弥补一些什么。因而一味地给他添饭加菜,恨不得把以往缺失的那些关爱全都补上。

    “晚饭不宜多食,够了。”

    原本坐在圆桌对面的司马御风突然长臂一伸,抓住了妻子的手腕,制止他继续投喂儿子。

    颜涟看了一眼差点把脑袋扎进碗里的孩子,皱眉看向那人,言语罕见的带着两分不满:“我看他个子虽然在长,整个人却瘦了许多!许是下人伺候得不好。”

    司马御风摇头不语,目光投向闷不吭声的幼子。颜涟下意识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好看见一丝晶莹的水光落入孩子面前的银碗。

    “怎么了?”后者连忙凑过去掰起儿子的脑袋,跌声询问道。

    如卿尚且年幼,五官又酷似生父,因此很有几分玉雪可爱。别说外公和阿爹,就连谷中的下人们也对他宠爱有加,哪里舍得让他落泪?眼下蓦然见他泪洒衣衫,眼眶红红,险些要将父母的心给揉碎!

    然而这孩子善解人意,为了不让阿爹伤心,却是抽噎着笑道:“没……没什么,就是有些吃撑了。”

    看他面带羞涩,语气也不似作伪,颜涟顿时信了五分。不过一真关注着他们这边的司马御风却说:“既然喜欢你阿爹做的菜,往后常来请安便是,无须再像今日这般暴饮暴食。你阿爹虽然身体不好,但是始终是你的生养之人。你可明白?”

    “……”说来轻巧。自从两岁之后,孩儿几时吃到过阿爹亲手所做的饭菜?

    如卿心里不服,又对父亲追加了一份抵触。只觉得此人枉为人夫、枉为人父!既不能敬爱妻子,又不能尽到教养孩子的职责。阿爹凭什么这么爱他?

    如果换一个人来当他的父亲,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傻孩子,”颜涟不知他所思所想,心知愧对这孩子,止不住搂在怀里安慰道,“是我疏忽了。以后还是由我亲自带着你吧!想吃什么,阿爹给你做。愿吾儿再也不要……再也不要……”

    说着说着,他自己竟也哭了起来。屋子里顿时充斥着高高低低的呜咽声,让人听了格外揪心。

    司马御风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们抱头痛哭,神情莫名。也许在这个家里,他才是真正的旁观者。

    颜涟知道他不喜欢别人哭哭啼啼,害怕惹他心烦,哭了一会儿便强行收住了。完了又去安慰怀里的儿子,半哄半骗地令小家伙止住了眼泪。父子两个说了几句悄悄话,这才叫来婢女,让她们暂且把小少爷带下去。

    待闲杂人等尽数离开,桌上的碗筷也收拾完毕,接下来才是讨论正事的时间。

    算起来,他们夫夫二人差不多有半年没见了。一来因为颜涟身体不好,二来因为司马御风耽溺于剑道,使得两个人鲜有机会聚在一处。就连儿子也是下人负责照顾,丝毫未能起到缓和夫夫关系的作用。

    仙剑豪侠早已修得不死之身,这些年来,他的容颜不曾改变,周身的气韵倒是更显凝练。而颜涟再怎么保养,容貌到底增添了几许风霜,可叹——岁月不饶人!

    竹林小苑是颜涟养病的地方,环境清雅,陈设朴素。乃是一处不可多得的隐居之地。

    屋子并不大,所以统共只点了两盏油灯,分别放在桌子和梳理台上。司马御风仍旧坐在桌旁,手边搁着一盏热茶,茶水溢散出来的水蒸气如同青烟一般袅袅升起。

    颜涟则斜卧在窗前的美人榻上,青丝如瀑,眉眼如画。或许因为尚在病中,身上难免透出一股慵懒之气。烛光之下,越发衬得那腰身不盈一握。

    “陆演来找过吾。”没想到这一次首先开口的会是司马御风。

    “……是么?”颜涟听后,果然神色一僵。随后故作轻松地问道:“他来做什么?”

    “追回天域秘钥。”

    “天域秘药?莫非是一种珍贵的草药?”

    “不。那是一把可以开启太古铜门的钥匙,”司马御风并没有被他的掩饰所迷惑,反而淡定地接道,“陆演说他把钥匙寄放在了你这里。”

    “夫君……你是信他,还是信我?”颜涟猛地坐起身来,面色青白一片。

    俗话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成亲已逾十年,就算关系生份了,感情基础还是在的。颜涟绝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为了一个外人而来质问自己。纵然他说出实情,难道司马就真能大义灭亲?

    可是现在,夫君完全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委实让他吃不准……莫非这人真的对他毫无感情么?

    司马御风估计是不想跟他吵,免得影响他的病情。因此抬手阻止了对方即将出口的辩驳,如是说:“涟儿,为夫给你讲个故事,你要认真听。”

    “你、你叫我什么?”颜涟蓦地睁大了眼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

    很多年不曾听到过这个称呼了。他和司马大婚那日,对方就曾经唤他为“涟儿”。不过自那日之后,这人便再也不曾这样称呼过他。

    记忆中,自家夫君并非不解风|情,而是习惯了冷淡待人。这么多年了,他所表现出来的温柔实在太少太少,因而显得异常珍贵。很难想象,只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让颜涟的心情奇迹般地平复下来。

    所有怨恨、不甘,在这一瞬间好像全都烟消云散了……

    “在天域,有一把名叫‘凤叱’的灵剑。它的原身,是由太虚之境的先祖用自身血肉锻造而成。所以它从现世之日起,便拥有灵识。”

    在司马御风口诉的这个故事里,主人翁居然是一把剑。所幸他口中的这把剑拥有活人一样的视觉和思想,所以对整个故事并没有太大影响。

    ——凤叱最开始乃是一把无主之剑,却因为来历不凡,因此受到十大仙门的轮流供奉。十位掌门相互约定,不管将来凤叱认了哪家的弟子为主,这把剑都要无偿地交给那名后辈。

    可惜之后的数千年,凤叱始终没有认人为主。直到一个名叫司马御风的散修出现……

    没人知道这个“司马御风”究竟是何人。但是看在凤叱的面子上,十大仙门还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努力招揽这个年轻人。最后,此人勉为其难拜入了剑阁,成为剑阁那一代的首席弟子。

    此后,凤叱一直追随“司马御风”,与他一□□行。这样的平静日子,不知不觉过去了数百年……

    凤叱剑再一次跃入人们的眼帘,是在一场正魔混战之中。当时灵剑的主人已经投入魔道,变成了龙灵魔尊座下第一战将!那场大战的最终结果,便是魔道大胜,十大仙门被打得抬不起头。

    原来这时候,司马御风由于与魔尊之子相恋,业已叛出剑阁,做了龙灵魔尊的儿婿!凤叱剑也因此变成了一柄魔剑……

    故事说到这里,颜涟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惊诧,高声打断:“别说了!司马御风,你……你居然早有妻室?!”

    然而仙剑豪侠的面色却是出奇的平静,只听他轻声说道:“不,吾并不是他。”

第44章 剑的回忆() 
颜涟将信将疑;暗想这世上难不成还有两个司马御风?或者说,夫君只是将自己的名字代入了这个故事,其实本身并无干系?

    无论如何;这个“故事”他是不听也得听了。

    司马御风给了他充足的时间。看他重新坐回榻上,才接着讲述:“凤叱知道主人堕入魔道;内心却没有丝毫挂碍。因为它了解自己,也了解它的主人。”

    世上没有纯粹的黑;也没有纯粹的白。而他们对于“道”的领悟是没有边界的,自然也涵盖了世间黑白。

    “司马御风”是一个极有天赋的人;也许早就达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正因如此,凤叱能够感觉到自己与主人心意相通。

    它知道;主人除了剑道,最爱的便是他的新婚妻子。而那位情挑天下英雄的绝世美人,有一个很霸道的名字;叫做——弑神机。

    窥破天机;设伏以弑。

    这名字带着血腥;带着杀意。无形之中,带出一种胸有成竹的霸气。

    凤叱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人;只须灵识一扫;便看出对方非仙非魔、非人非妖。身为器灵,它似乎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

    难道弑神机也是器灵?凤叱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抱有这样的疑惑。但它由始至终都没有把这个发现告诉给自己的主人。

    能够完全模仿活人,除非弑神机的本体就是一具“灵胎”。由此孕生出来的器灵,表面上才会与活人无异。可他不是龙灵魔尊的儿子吗?

    活人与器灵的区别在于:前者先有魂魄,而后才有躯体;后者却是先有原身,然后才能慢慢产生灵识,甚至是灵体。由此看来,这位魔界少主确实是一个奇妙的存在。

    凤叱没有多管闲事,它依然每日都与“司马御风”共□□行。偶尔与弑神机打个照面,一个是人、一个是剑,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

    很快,龙灵魔尊再次与四方魔王开战!“司马御风”担任先锋,虽然贵为魔尊的儿婿,仍旧身先士卒。以他的修为,与年轻一代修者相比已属拔群,但是遇上成名已久的老魔还是吃了大亏。

    关键时刻,弑神机亲自来援。凤叱也为了保护主人,驱使剑阵护主。

    可是最后的结局,谁也没有料到……

    危急时刻,龙灵魔尊突然现身,一举歼灭了全部敌人。紧接着,他竟然反手杀死了已经重伤的“司马御风”!就连身在近侧的弑神机,也因为反应不及,被父亲的掌力瞬间摧毁了灵识!

    凤叱落地,铿然悲鸣——

    在目睹主人死亡之后,它的灵力已然耗尽,马上就要陨灭了。最后一刻,它看见龙灵魔尊抽取了“司马御风”的魂魄,将其灌注到弑神机毫无生机的躯壳内……

    “身体和灵魂都凑齐了。再加上阿月的一滴精血,相信你很快就能回到本座身边啦。”

    凤叱以一个奇怪的视角,仰望着血雨之中的龙灵魔尊。只见那魔头怀抱着弑神机的尸身,亲吻着他的鬓角,留下最后一段低语:“你的心还是太软,弑神机这个名字不适合你。看来得给你改个文静点的名字。”

    ……

    时间上,似乎过了很久。

    凤叱恢复灵识之时,发现自己身在传闻中的剑道圣地,剑圣居。最重要的是,他居然因祸得福,彻底脱离了剑身,成为了独立自由的剑灵。

    后来他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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