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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秋雨-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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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她放走了,不舍与可惜并存,这世上,他们是多么的相似,他知道,在她鼓起勇气把所有真相说出来的时候,真正意义上,他们变成“同类”。这世上,他与她这类的怪物见不得阳光,只能躲藏隐蔽,被世间人唾弃放逐。生存不易,他已经被这世道抹去原本模样,面目全非,变成了一个就连他自己都认不清自己的,彻彻底底的怪兽。
她还那么年轻,比他勇敢彻底,知道自己要什么,也没有他那般的挫折,更重要的是,她在意的那人,也如同她那般在意她。
她比他好上太多太多。
也罢,既然都是同类,就不要为难了。
她在重复他的老路,这条路并不好走,但她不必经历他的种种,没有必要。
他的无可奈何,他不想让她承受。
放她走,她的路会好走些,即使以后依旧需要躲藏。
那个夜里,他让侍寝的小生离开,破天荒地,这一晚,他放弃了啜烟,一切烟具器皿被规矩地收入柜屉里,他一人躺在沾有浓重烟气的床榻上,双手压在后脑勺下,怔怔地望着梁上模糊的影子,梁木上细微地传来鼠类吱吱的鸣叫,恍惚中他好像回到了曾经的那个与老鼠作伴的小黑房子。
那是他的前半生。
他被买进花楼里做唱戏小生,那时他生得俊俏,唱得一首好曲儿,偶尔有钱的夫人会在戏幕之后带他出去过夜,他以为这是他以后的生计,借着年轻的资本妖娆,并开始为自己存一些养老的钱,因为他知道,干他这一行的都是靠吃青春饭过活。直到很快某一天,老鸨告诉城里的一位大老爷把他看上了,要他过去。他不肯,那时他还是新晋,没有任何可以拒绝资本,老鸨好生相劝多日,他依旧不从后,他就被人捆到黑屋里关禁闭了,先是打骂,后面便是拳□□加,他在黑屋里关了整整半月,那里每夜鼠类出没,吱吱呀呀地叫唤。
有一次,他默默的看着几只老鼠群聚在地上『舔』他白日留下的一滩血迹,他在想它们的牙齿那么锋利,如果发发善心,把绑在他的身上的绳咬断该多好,那他就可以逃跑了。
可,逃出花楼,以后,他又能做什么?
他身子弱,在这里待惯了,不愿做体力活,又不太能识字,出外面讨生活,当乞丐吗?
可他不愿伺候男人啊,那,死了算了。
最后,他没有死。
死,他也受不了,不是身上的伤让他疼痛,是饥饿,整整其他他没有吃过哪怕是一粒米,他饿疯了,当半月之后,关他的人送来玲琅满目的山珍海味,他像狗一样跪在地上饕餮大餐,他们并没有给他筷子,没有桌椅,只有随意放在地上的菜食,可他顾不了这么多,他发疯似的想要把那些东西狼吞虎咽地塞进肚子里,弄得满身满脸地狼藉,结果,他的胃无法承受如此巨大负荷,他吃完了便开始呕吐,几乎把他吃下的全部吐出。
又是一地狼藉。
他就这样躺着一个恶心,昏暗,浑噩,狼狈的黑屋子的中央,一动不动,不眠不休,像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翌日,他妥协了,伺候男人会比这样的羞辱更加令人低贱吗?
不会,他不会是一条饥不择食的狗。只是伺候男人,他便可以有房住有食吃,可以赚更多钱,他可以是人,妥协吧。
那之后,渐渐地,他就只开始接待男人,不只是是他要求的,找他的人也多了,也是,这比伺候女人轻松多了,赚得银子更多,何乐而不为。
他以为这辈子他会是这世上的“正常人”,他不会喜欢上男人,他是迫于生计装作喜欢罢了。
直到十八岁的时候,他遇见崇光,他才明白,喜欢谁重要吗,何必依着这世道的意愿给自己贴上名牌?
他只不过喜欢上一个人,而那人恰好和他一样,也是男人罢了。
可,若崇光也可以像他这样豁达,那他们的路会不会就好走一些了?
路?
他在想什么,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可以走的路。
遇见崇光的时候,他已经是有家室了,他比他大二十岁,他说他并不是自愿进花楼的,朋友来玩乐,非要拉他过来。他笑着问,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离开便是,你朋友已经各种寻了乐子,现在你是自由的,随时可以离开。他耸耸肩回答,可我喜欢听你唱的曲儿。
之后,他经常过来,只是坐在角落听他唱曲儿,听完后给他些赏钱便归家,只是好几次,他过来后都是空手而归,因为他被别的老爷带出去过夜了。最后他也学着别家老爷的样子,在夜晚降临的时候,驱车把他从花楼带他去别院,他为了他,在那里搭了个戏台子,仅仅只是为了可以听他唱小曲。
崇光说他不喜欢他唱给别人听。
那又如何,这是他的生计,不止唱小曲,□□也是可以的,如果他愿意,今晚他也可以陪他。他倒着酒,笑得轻浮,说得理所当然,没有任何羞耻感,结果,他被对面的人狠狠地甩了耳光,他嘴角渗血,被打到于地。
崇光愤然离开,而他呢,独自一人喝完他们的酒,甩起水袖,在孤零零的戏台上,低声『吟』唱,离人曲。
那一夜,他把他这一生会唱的曲儿都唱完了,直到他醉得一塌糊涂,瘫倒在晚风拂动的戏台中央,长醉不醒。
再醒来的时候,赤身『露』体的他躺在崇光在别院的寝室里,在阵阵难受与恍惚之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像一具尸体一样,任由趴在他身上的人毫无章法地撞击他的身子。
这别院,他在这里唱了三个月后,终于,崇光把他带进他的寝室。
周围都是那男人身上阳刚的气味,辛辣的汗水气味,被褥上男人居住过的气味,男人剧烈喘息里的气味,他发现他喜欢这个男人的味道,让他觉得暖和和安全。
再后来,他被崇光赎走,因为他说他不喜欢别的男人碰他。
他被安置在那家别院里,他每月会给他大笔的钱,隔三差五他会过来看他,不限制他的自由他说他可以拿着钱去做些正经生意,可以去嫖女人,可以去赌,可以花天酒地,他做什么都可以。
这是他给他的补偿,因为除了这些,他想要的,崇光给不了他。
除了男人,他不可以去碰,他可以为所欲为。崇光说。
因为,他是他的。
之后的三十年里,岁月除了在崇光的脸上留下了斑纹之外,几乎没有改变他什么,他还是他。
而他呢,时岁把他搓磨得面目全非,他已经记不清年轻的时候生得如何面孔,因为酗酒吞咽,他的嗓子在二十年前便坏了,他无法再唱曲儿,不再俊俏,消瘦,诱人,变得丑陋,颓废,荒唐,可笑。
人到中年,他把自己过得如此狼藉残破,彻彻底底地,他成了这世间的怪物。
他发现,他一直在潜移默化地报复他,刺激他,折磨他。
那人无动于衷,他却把自己搭进去了。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微信号:rdww444
第116章番外()
他是一个把自己忘记了的人。
他不记得他年轻时的容貌; 浑浑噩噩; 不愿想起过去。
崇光很少唤他的名字; 少到他都在怀疑; 这世界上真的有他这个人存在; 他的名字又是什么?
他没有名字; 他的名字连同他的人,他的全部,他都完完整整交给那人了。
太过彻底,他的人生里都是他,以至于他把他自己都从他的躯壳里挤走。
他不知道他该为自己做些什么; 怎么为自己而活,遇上他; 他好像没了自己的生活。
崇光不是说他可以去嫖去赌去花天酒地吗,那他去做便是了。
可久了; 崇光会说你不能这样一直不务正业下去; 他说,那你给我事情做,我能做什么?
崇光让他做些生意,他吊儿郎当地做下去,赔了许多,他问崇光他到底还要不要做下去,那人说; 随意; 可他又给了他在旧宅按了个不痛不痒的职位; 可有可无。崇光说这样,他便可以时常看见他,可他知道,他只是不希望他闲着罢了。
他从了他的意,只是旧宅他不常去,除非必要,他不愿在那里抛头『露』面,那不是属于他的地方,没有他的容身之处,他更习惯在外面跑动。
正经时候,他可以帮崇光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学学打理生意,漫无目的地着,但也没出过什么岔子。
他的确是有分寸的,可他唯一的分寸也是围绕着崇光而发生的。
他的容貌不再,那就一定还有别的东西,让他可以长久地待在他的身边,不会让他觉得腻味或是生厌。
他终归是会老去,容貌日渐趋于破碎,若他想留住他,他必须要有价值的,他不想这样功利现实,可在崇光把他从花楼里赎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若他不功利,他们不会长久。
崇光是商人,重利,他知道这一生他要什么,一步一步,该做什么很明确。
而他,则恰恰相反,他没有任何规划,他只是知道,他的人生里有那人存在就够了。
直到现在,他仍不明白,两个如此矛盾的人为何能陪伴在彼此身边这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没了年轻时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疏离的亲情,只需确认身旁有另一人的存在,可以看见,可以说话,不需要彼此靠得太近,他们是抽离开来的,相互独立,可相互之间又是一种藕断丝连的状态,这样的状态类似于摆在神位上陈旧的雕像,看似毫无用处,可却必须存在,它是一种象征,是必须长存的,让人心安平和的东西。
崇光总是在笑话他,他把他自己倒腾来倒腾去,结果把自己倒腾成了一个糟老头子。
那你会嫌弃吗?他问。
不会。
那将来呢?
不会,我也是糟老头了,有什么可嫌弃的。
崇光大笑着,『摸』着他灰白的胡须又哼起他年轻时总爱让他唱的曲儿,现在,他唱不出声了,总是崇光在哼着,他听着,虽然五音不全,虽然来来回回也就那几只旧曲,他却依旧笑呵呵地作陪,这一生,崇光唱不腻味,他也不会听腻的。
崇光也喜欢问他意见,什么都问,只是当作闲话家常,觉得有趣罢了,因为他出的都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主意,在旧宅,没人敢在崇光面前不着四六地『乱』讲话,可他却容他,听他,然后多是呵呵大笑,偶尔会斟酌再三再考虑执行。
把子桑嫁入岳府,一开始便是他的主意。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在最初之时,他便阴差阳错地成了使他家破人亡的始作俑者。
子桑这条线,起初崇光并没有花费心思,小赌怡情,他只是掷了筹码,至于如何去赌,全权由他『操』作,而他认为救一个身陷绝境的孩子,给她甜头,给她希望,使她感恩戴德,那接下来的一切便好办了,毕竟那孩子还有仇家,那之后使她走上复仇之路也是顺理成章的。
可,子桑并不是普通孩子,早在他带她去青楼晃『荡』时,他便发现了。
他以为,一切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她的特别,在将来,会成为增加他们获胜机会的筹码
可惜,崇光不信歪门邪道,所以子桑这颗棋子,他没有抱有太大希望,直到最后效果逐渐显『露』,他才转而重视。
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是崇光在最后那一年总爱与他唠叨的一句话。
不过,这一切都是昙花一现罢了。
他们的以为都不会成真,不过庆幸这些,只有他一人知晓。
崇光抱着遗憾病逝,这是他最好的归宿。
这是他庆幸的,因为这样,他就看不见,在一开始,阴差阳错害他家破人亡的始作俑者是如何自愿扣上这一顶他总是不愿承认的脏帽子。
他说过,除了崇光,旧宅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憎恶的,他也说过,崇光走后,那他留下的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没有崇光的旧宅,是杂碎。
他这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无法见他最后一面,是无法为跨入灵堂他守灵。
他在崇光身边守了这么多年,自认为是他这一生最亲近的人,可到头来,他发现原来最亲近的人,可以什么都不是,蝼蚁不如,就连成为他的影子,他也不配。
他的长子视他如脏物,把一切他置留于旧宅的物件丢入熊熊大火烧毁,包括他父亲锁在木箱里的一套华丽而样式老旧的陈年戏服,那时他与他这些年感情唯一的物证,他就这样让家仆踩得肮脏不堪,用木棍挑起扔进大火之中。
得知崇光死讯的那天,他匆忙赶去旧宅,可那时的他已经进不去一座没有崇光的府邸了,在灰蒙蒙的清晨,他被一群人棍棒打出,缩成一团狼狈地瘫倒于地,而他跨过的那道府门高坎,在他一瘸一拐离开后,被家仆一遍一遍洒水刷洗。
他所有物件被岳理璋焚毁的消息,是旧宅与他熟识的『妇』人告诉他的。她说,守灵一事已是不可能,帮不了,放弃吧。
他没有再坚持,只是写了一张字条让『妇』人帮忙转送,起身,捂着额间的伤,落寞离去。
外面的世界,雨点开始稀稀疏疏砸落,街上行人匆匆抱头逃窜,只有他,佝偻着身子,淋着雨一瘸一拐地,缓慢地往前方挪移,他没有回家,而是在旧宅对面,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他就淋着雨坐在冰凉的石阶,望着远处府邸门匾上湿漉漉的白『色』丧布条拖着沉重的身躯在风中凌『乱』,前来吊丧的车辆络绎不绝,一辆接着一辆,旧宅的小厮儿提着白『色』纸伞恭谨相迎,花圈大摆,随着府内哀嚎的丧曲从府门口渐渐蔓延开来,可以雨势繁『乱』,花瓣打落,黄白相间如同尸体,破碎一地。
他坐在那里,像具木头一样僵硬,苍白的老脸上挂着又热又冷的水滴,一串串落落,至上而下,巡回往返,如同环绕在他周围的时间,像是静止的,却流逝得飞快。
他在那里坐了整整一天,走了。
眼前的这座府邸,苍老,破败,也没了旧人,那就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当岳理仪来找他寻求帮助,他十分痛快的答应了,他并是想从中得到什么,他只是想让那个羞辱他的人死去,即使他是崇光的儿子,但这与他没有任何关系,那人是旧宅的产物,他没有任何怜惜。
想要一个人死很容易,他早年便是帮崇光做这些见不得光的肮事的,想要制造一场意外事故,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他花了些钱,办事的人为他要不要验货,他说不必了,那人,不值得他过去,让他弟弟过去验收便好。
即使在旧宅易主后,岳理仪承认了他,他对旧宅的一切也并不上心,所以岳理仪中计亲手把旧宅毁去,他也并不觉可惜与懊悔。只是,子桑的误导与叛变让他怒火中烧,他精心培养多年的孩子竟然倒戈相向,在暗地里狠狠『插』了他一刀,他又如何咽得下下这口气,所以当岳理仪着急绑架子桑想要寻求翻盘筹码,他只想借岳理仪之手狠狠教训那孩子一顿。
可真正绑来,他又于心不忍了,他实在低估了岳理仪的报复,他已经把那孩子打得奄奄一息,皮开肉绽,若他不出手制止,或许她真的会被打残。
他说,如果你把她打残了,这可能的筹码也给你毁掉了。
他只是出口相劝,一切都是借口,他的确没有想到岳家老爷会真的单身赴约,他这样做相当于把他到手的一切都拱手让人,可岳梓的确来了。
岳梓与子桑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可以让一人舍弃所有,也可以让另一人舍生忘死。
当伤痕累累的子桑突然扑过来夺走他腰上的匕首自尽的时候,他傻眼了,她非要为那人赴死。
可,他没想过要她死啊!
一切都化为水中幻影,那混『乱』无比的夜晚过后,他便躲起来了,躲在暗处,小心谨慎地收敛他这些年散在扬州各处的钱财。
扬州,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子桑不知被岳理仪藏去何处,在旧宅集体锒铛入狱后,他到底找到了藏在远郊农院里的子桑,那些人早已起了杀意,他告诉他们拿着病榻上的姑娘做筹码可以与岳府交换什么,等得越久,便能坐地起价。他不知道为什么要与他们说这些,他想让子桑活着,却不确定以后是否要把她一起带上离开扬州,他还在犹豫。
直到关于旧宅的刑期判定,那些人终于明白,无论再怎么等,床榻上的姑娘也无法换回岳理仪,他们告诉他,明儿打算把姑娘埋了远走他乡。
最后,他到底心软了,子桑罪不至死,她留下来,起码这世道上,还能有一人可以陪他。
她不说过要成为他吗,成为他,他给她潇洒自如,只要这世上还有懂他的知心人,所剩不多的后半辈子,他也不孤单了。
可,子桑到底还是她…她不属于任何人。
她还是会离开。
他无法束缚她,放手了,即使他有多么的不舍,因为这是他所创造出来的世间上的杰作,他的同类。
可是,她是人啊,有血有肉。
她正在走他的路,艰辛而漫长,他没有成功到达终点,可这世人又有多少人可以成功抵达?
现在,她比他幸运太多,他不会阻挠的。
因为,这条路,只要有人可以看见结果,那他会知道,原来,他们,这世上的异类也是可以像凡人一般,安稳,安乐,安全地活着这世道上,即使需要花费更多,消耗更多,可又有何不可呢?
只要能看到结果。
走吧。
://2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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