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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吟剑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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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飞扬眼观星空,神识扫过北斗七星,星光闪耀,精芒烁烁。正要引动真元,聚集星光。却忽然发觉,北斗七星的星芒,倏然弱化,直向南方一隅飘落。肖飞扬心中惊骇,这并非是天体异象。七星光芒,百年之内并不能有多少变化,何况转眼之间却就如此。唯一可能,就是这个世上还有人在积聚星光,而且是北斗七星的光芒。
难道也有人在修行七星步法?
肖飞扬心中猜测。
若非如此,星芒不会忽然弱化。
当然,也可能是偶然,任何事物,都非是一成不变,虽然星芒千年才可能有所异动。但难保他所见之时,也正是千年交汇,因此星光才有所变化。只是,星芒只是一闪,却重新恢复原来神采。
看来自己猜的没错,一定有人在积聚星光。也就是说,有人在修行七星步法。
这个人是谁,竟然如此的大能。能够积聚星光,只有仙灵境界才能够达到,人类世界竟然有这样的修行者?
肖飞扬回头,看了看一直站立在那里的火豹。火爆的眼神,也正在注视着星空。
“火豹,难道人类世界真的还会有人能够达到仙灵境界么?”肖飞扬问道。
他并没有指望火豹回答这个问题,但是火豹点点头。作为一个几乎和人类世界存在同样漫长的妖兽,知道天体正常的规律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肖飞扬并没有再问什么。虽然,他很想知道掌握了积聚星光的那个人是谁,是否真的到了仙灵的境界。但是,无论怎样,目前那些都是一个谜团。任何的思考都是徒然地浪费心智。
肖飞扬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紧闭双目,他要积聚星光。
积聚星光,在这之前,对于肖飞扬来说,绝对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按照修行的通常规律,修行者只有到了仙灵的境界,才有可能掌握吸取星光的技法,掌握了吸取星光的技法之后,把星光隐匿于身体的某些经脉之中。但是,所谓凡事都并非绝对的,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修行一途,也是如此。比如肖飞扬,没有晋级灵目境,更没有看到仙灵境界的门槛,却能掌握吸取星光的手法。
肖飞扬张开手掌,在天空中找到北斗七星的星光,让星光在手掌中间行走。天空之中,繁星满天,要想识别出某颗星的位置就已经很不容易,要找到那颗星的星光更是艰难。但是修行了星光转盘上的七星步法之后,肖飞扬已经能够很容易就感知七星的星芒,很容易从错综复杂的星光中分辨出哪一种星芒是他所需要的。
第三十四章 又见阡陌()
第三十四章 又见阡陌
星光在手掌上行走,慢慢潜入到身体的经脉之中。渐渐地,肖飞扬感觉到身体内的热量在增加,星芒潜入经脉之后互相的交融让他感到身体在一种虚空之中穿行。眼前呈现了星光转盘中七星迅速转换位置的景象,那种景象也远远要比自己神识所观测到的要准确的多。
此时此刻,肖飞扬人血沸腾。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按照星光转盘修行七星步法速度虽然有所提升但还是很慢。那就是因为,星光转盘中的星光,已经不是真实的。那些星光,应该是万年之前妖族大能者积聚的星光,但是岁月悠悠,斗转星移,星光纯度已经完全弱化。肖飞扬所看到的,只不过是一种虚光。原本就是虚光,肖飞扬吸取之后,自然无法让七星步法尽情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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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了,寒风袭来,肖飞扬打了一个冷战。
肖飞扬已经在悬崖下停留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七星步法更加娴熟了。不过,这时候的肖飞扬,已经没有刚刚走出‘万千世界’的时候那样跃跃欲试的心态。因为他知道,一切还只是开始。不过,只要勤于修行,七星步法渐入佳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现在要做的是,赶快回到自己住的地方。
离开悬崖底部没走几步,无形中肖飞扬回头,看到火豹寸步不离地跟在后面,却又停止了前行的脚步。
这不行,如果让火豹就这样跟在身边,任何人看到都会吓到。而且,也很容易让他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肖飞扬并不想那样。
“火豹,我想委屈你一下,”肖飞扬指了指自己的金手镯说道。
作为一个妖兽,火豹自然是知道肖飞扬的金手镯是一个罕见的具有储藏功能的宝贝。听到肖飞扬如此说,也就心领神会,乖乖滴点点头,然后一纵身,跳进了金手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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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飞扬快步朝着自己居住地方向走去。不过,他来这里居住并不久,道路不是很熟悉,竟然走了很多的弯路,两个多小时后,才看到自己住的那个独一无二的别墅。
看见并不等于到达。如果肖飞扬展开七星步法,不用半个呼吸就可以到达。但是,从悬崖底下到这里,他完全依靠步行。夜晚的景色其实也是很美的,虽然寒意已经很浓,但是这并没有影响肖飞扬欣赏大自然美景的兴致。所以,他没有运用七星步法。
郊区的夜晚,并不比都市喧嚣的繁华,这里相当安静。除了偶尔飞过的蝙蝠,连一只小鸟儿都看不到。一切似乎都开始休息了。但是,肖飞扬却听到了一种声音,那种声音很近。循着声音寻找声源,慢慢走过去,心中满是好奇。
这是一种泣涕涟涟的声音,像是一个音乐家在奏响古典哀乐。没有节奏,但是却很入耳。只是在这月色熹微星光黯淡的夜晚,却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个声音来自小别墅前面不远处的一块平地上,肖飞扬清楚地记得,那里有一颗千年的古松,枝繁叶茂,生命力依旧很是强大,根本没有垂垂老矣的感觉。除了这颗古松,那里很是平坦,根本没有其他的东西 ,更不会有坟墓。
但是现在,那里竟然有人低声啼哭,声音哀婉。虽然夜色很浓,肖飞扬还是可以清楚地看见一个身材纤细的女子蹲在那里,手里拿着烧纸,不时地把燃烧的纸币扔到前面的一个盆子里。这是华夏的一个古老的传统,而且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成为了一种挥之不去的祭奠文化。人死之后,生者要烧纸钱,让亡灵在天堂或者是地狱不愁吃穿。
“大哥哥,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可是,我回来晚了,想不到你忽然仙逝。虽然我不相信这是事实,都说好人有好报,可老天爷怎么会这么不开眼,竟然如此捉弄人,让你早早离我而去。你放心,我会一直守在这里,陪着你到终老,相信我们会有相聚的那一天。”
那个女子一直喋喋不休地重复说着同样内容的话。
肖飞扬站在不远处,看到的是女子的背影。这个背影,在他的记忆之中是很熟悉的。而且,这个女子口口声声叫着大哥哥,声音也是相当的熟悉。虽然只是一面之缘,但是已经深渗入了肖飞扬的记忆之中。
难道是阡陌?
肖飞扬慢慢走过去,站在那个女子的旁边。烧纸释放的光芒映射出她的那张俊俏的脸庞。是阡陌,肖飞扬终于肯定自己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月色下,阡陌的脸上挂着泪花,头发梳理的整齐,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那种蓬乱。
这时候,阡陌似乎才感觉到旁边有人。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在这寂静的夜晚独自一人,身边忽然冒出来一个人,那种惊吓的恐惧立刻出现在她的脸上。
阡陌抬起头,不过没有看肖飞扬的脸。手里的纸钱因为惊吓而随风飘落,在空中形成光芒点点,更是恐怖。
“你是谁?”阡陌的呻吟已经抖颤,不是寒冷的原因,天气还没有到了让人全身发颤的地步,是恐惧。
她的手已经举起来,大概是想进行自我保护。可是,如果真的是一个行为不端的人,她能够抵挡的住?
肖飞扬笑了,很是觉得阡陌可爱:“是我。”
阡陌倏然抬起头。
对于肖飞扬的声音,他甚至要比肖飞扬记住她还要清晰。
有些事情,是永远说不清楚的。就比如阡陌对于肖飞扬的感觉,第一次遇见他,就感觉一种亲近,一种说不出的恋意。这种感觉,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很多的额时候都会遇见的。只是,人的一生之中,遇到这样的感觉并不很多,也就一两次而已。当然,也有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因为遇到某一人而产生这种感觉。
那是因为没有遇见。
看到一直想看到的人,甚至是在梦中都随时出现的人,应该是欢呼雀跃才是,这是人类丰富的情感世界中很容易出现的画面。可是,阡陌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相反,他的眼睛里,充盈着惊骇,甚至是猛然朝着后面退了几步,和肖飞扬保持着一种想要找寻的安全距离。
“大哥哥,你不要吓我,”阡陌的声音都在抖颤。
肖飞扬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然后笑了笑。自己明明是很正经地在和她说话,想不到阡陌却有这样的一副表情。想想阡陌正在做的事情,肖飞扬似乎多少明白了什么。当然,也不是很明白。
“你在祭奠谁?”
“当然是你。”
肖飞扬这下肯定了自己的判断,阡陌是以为他死掉了。想到阡陌竟然孤身一人在这里,为的就是祭拜自己,心中忽然间激流涌动,多年不曾流过眼泪的他竟然泪花挂在了眼角。
多么好的一个小姑娘,多么可爱的一个孩子。
“你为什么要祭奠我?”
“因为有人看见你送悬崖上掉了下去。”
“是谁告诉你的。”
“你的兄弟马天乐。”
这个马天乐,混蛋乌鸦嘴,简直是诅咒嘛,凭什么说我死掉了?
不过,在心中,肖飞扬没有半点真的要责怪马天乐的意思。他从悬崖上掉下去,那是事实。消失了五天,这也是事实。任谁都知道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
肖飞扬不再想。
他伸出手,轻轻伸展到阡陌的面前,动作是那样的轻缓和舒适,让阡陌减少心中那种茫然的恐惧。
“你应该知道,如果是死人,或者说是鬼混,绝对不会是肉身的,你摸摸看,我的手是不是还有一丝丝的热乎气,”肖飞扬笑呵呵地说道,真的就像是一个大哥哥对自己呵护有加的小妹妹说话。
阡陌半信半疑,小心谨慎地伸出娇嫩的小手,在肖飞扬的胳膊上摸了摸。这还没有罢休,竟然在上面用力地掐了一下。
肖飞扬啊呀一声:“想不到你小小的人竟然还这么有力气。”
阡陌却没心思和他说笑话,肯定了肖飞扬是真实世界里的一个大活人,忽然之间爆发开来,就好像是见到了久别的亲人一般,一下子扑进了肖飞扬的怀里。
肖飞扬手足无措。
平生还是第一次有姑娘扑进怀里,而且是在这种环境下。阡陌的身体紧紧地靠着他,身体的热量立即透过衣服传送过来,感觉是那样的曼妙与惬意。
其实,在这种时候,每个人都会有这种热流交汇的感觉,而且还以为是对方身体传送的缘故。但事实并不全是这样,大多的时候,身体传送的热量都是有限的,至少不会传送的如此迅速。而是因为自身的热量过快地流动,产生了一种意识上的错觉。
当然,肖飞扬产生的不是那种想入非非的感觉,只是一种亲人的美好享受。只是,尽管如此,他的手掌和胳膊还是远远低放在身体的周围,没有触碰阡陌的身体任何部位。
毕竟不是自己的亲妹妹。所以任何的动作都可能是一种错误,尽管,阡陌不会介意。但是,肖飞扬却不想那么做。
很久,阡陌才抬起头,才发觉自己在肖飞扬的怀里,猛然跳开。好在夜色遮掩下,看不到她羞红的面孔。
十六岁的小姑娘,虽然还是很小,但已经很成熟。这要在过去,甚至是在如今的某些国度里,已经是大人了。
第三十五章 还是要跟着()
三天前,阡陌从南方回来。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他去找了马天乐,希望能够找到他的大哥哥。可是,肖飞扬带给他的,是一个他永远都没有想到也是无法想到的坏消失,肖飞扬落下悬崖失踪了。
马天乐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也并非是凭空想象。肖飞扬落下悬崖的第二天,都城的各大新闻媒体就在头版的位置刊登了昨夜发生的奇怪现象。
谜团,一只恐怖的怪兽。
奇闻,怪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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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的报道五花八门,但是焦点都在于所谓的怪兽和那个怪兽所专注的人。当然,其中不乏各种分析和猜测,虽然根本没有什么事实但是能够做到吸引人的眼球,能够新闻大卖就算是大功告成。毕竟,这也不算是编造,事实是基础,无法搞清楚的只能是分析。
马天乐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而且,不但是他和他的手下,当地的警察也出动了三十多人,几乎把整个山都找遍了,竟然没有找到肖飞扬留下的任何痕迹。最终,也还只能是依靠分析,怪兽把肖飞扬吃掉了,连一点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
这是最悲惨的结局,当然,也只能是这样的结局。
阡陌听到这个消息,茫然,然后是怀疑。
是不是肖飞扬根本不想见她,所以才让他的好兄弟编造了这样一个凄凉的故事。然而,等到他看见了报纸和新闻,沉默了,这不是虚构的故事,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
这是命,是她的命,以为在母亲过世之后,还有自己的亲人。肖飞扬就是她的亲人,自从肖飞扬答应帮她的那一刻开始,肖飞扬在她的心中就是挥之不去的亲人。
想不到,这个亲人转眼消失。
她唯一能够做的,也是她想要做到的,就是从此刻开始,守护在这里,一直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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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她不用自己一个人孤单地存在了,肖飞扬没有死,而且,看上去要比先前更加的精神。
阡陌跟在肖飞扬的身后。路上,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各怀心腹事。
肖飞扬没有想到,阡陌是一个守信用的小姑娘,可他并没有想到她会守信用,也根本不希望他这样做。毕竟,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要跟着自己,很不合适。
回到别墅,肖飞扬坐在了客厅里,阡陌跟着进来,立刻去倒水,然后端过来递给肖飞扬。
“大哥哥,你喝水。”
肖飞扬很不适应。
不过,他还是把那杯水接过来喝了一口,然后放到了茶几上。
阡陌并没有离开,而是依旧站在他的面前,像是一个时刻在准备接受主人吩咐的奴仆。
窗外,风声迅猛,已经没有了叶子的树枝在风中摇晃着,好像是在告诉世上的人,冬天真的是来了。
屋里,却是温暖如春。
肖飞扬站起来,过去走到了窗前,甚至伸手要打开窗户。
“大哥哥,你最好别开窗,虽然现在还不是严冬,但是已经很冷了,一旦是打开窗户,寒风扑面,容易感冒,”阡陌在身后说道。
这种说话的味道,就好像肖飞扬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
可毕竟,肖飞扬并不是一个孩子,已经长大,二十二岁,经历的事情要比阡陌更多。
只是,阡陌并不知道,肖飞扬之所以走到窗前,也并不是真的要打开窗户,他是要摆脱和阡陌近距离对自己所产生的心理上的尴尬。
“阡陌妹妹,你将来的打算是什么?”肖飞扬并没有回头。
阡陌看着肖飞扬的背影,毫不犹豫地回答:“跟着你。”
肖飞扬回过头,看着阡陌。如果,他没有经历很多,他听到阡陌再一次的坚决表态,会欣喜,会疯狂。阡陌虽然才十六岁,但是少女的芬芳已经展现,花苞已经开始绽放。有这样的一个姑娘跟在身边,那应该是做梦都期盼的一件事。
但是现在不行,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他也没想过要要过正常人的生活,娶妻生子,其乐融融。
扩月山才是他的家。
“阡陌,你应该清楚,我并不是这个有意思。我并不希望你跟在身边,也就是说,当初帮你,我根本没想到要有什么回报,我只是想帮你,就这么简单,所以,你现在根本就是一个自由人,”肖飞扬一口气说道。
阡陌点点头,说道:“这个我自然知道,但是,我还是要跟着你。”
她很固执,因为他认准了肖飞扬是一个好人,这种好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遇见。
肖飞扬摇了摇头:“可是我不同意。”
这句话说完,阡陌的眼睛里开始挂上了泪珠,然后开始下雨。细雨朦朦,让这个冬天不再是那么寒冷。
肖飞扬的心有些软,但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大哥哥,你是不是嫌弃我?或者是觉得我不够好看?或者是觉得我没有资格伺候你?”
阡陌的声音夹杂着雨丝,很是柔情,。
是这样么?肖飞扬扪心自问。绝对不是,他不会嫌弃她,不会觉得她不好看,第一次看到阡陌,就肯定她是一个美人胚子子。更不要说是伺候他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姑娘,如果当了奴仆,那是糟蹋了上帝的恩赐。
“你不要误会,阡陌妹妹,你也别哭,这回让我更加无所适从的,我之所以不想让你留在我身边,是为了你好,”肖飞扬慢慢走过来,站在了阡陌的面前。
不想面对,但终究也得面对。
肖飞扬伸出手,轻轻擦掉阡陌眼角的泪珠。这个动作时那样的浑然天成,没有任何做作的成分,没有任何的粉饰内容,也不存在任何的私心杂念。只是,肖飞扬就像这样做,不由自主。
“为了我好你就应该让我留在你身边。”
阡陌真的是很固执。
肖飞扬说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无业游民,用通常的话说,就是一个流浪儿,我没有钱,我帮助你返乡的钱是马天乐的,就连我如今住的这间房子,也是马天乐帮忙买的。但人家的毕竟是人家的,迟早还得还给人家。因此,你跟我,只会受苦。”
肖飞扬撒谎,但说的很是认真。认真到任何人都不觉得是一句谎言。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肖飞扬清楚,天下没有哪个女人会忍受贫穷,尤其是漂亮的女人。爱情虽然很是吸引人,也会让人抓狂,但那都是一阵风,会很快随风而去。任何美好的爱情,无论有多么的浪漫,但毕竟还都是要在现实中存活。
“我说过要跟着你,就是说不管你贫穷富贵,即便你是一个强盗惯偷,那我也要跟着你。”
这句话好像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但阡陌没有那么说。
因为这不是在谈论婚姻,也不是谈论爱情,而是关于跟着的话题。
跟着,含义很广,任何一种理解都可以行得通。
第三十六章 我也要修行()
肖飞扬无可奈何,人家小姑娘都这样说,他还能够怎样?
干脆,先这样吧,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
“我要睡觉了,”肖飞扬打了一个哈欠说道:“这栋房子的房间很多,你自己选择一间吧。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睡在这里,或者担心我半夜起来会不安分守己,你可以随时走掉。”
阡陌竟然笑了,很是灿烂。
“我不会走掉,也不担心你会不安分守己,所以即便是睡觉,我也不会关门,你大可以进来。”
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竟然说出这样充满诱惑的话,实在是大胆。因为她确信,肖飞扬是一个君子,君子是绝对不会很随便就想入非非的。甚至,即便是肖飞扬真的在夜晚进入了她的房间,她也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因为,她已经决定要跟着他,一辈子。所以,无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生气。
她心甘情愿。
可惜,肖飞扬是一个君子,虽然他心中也有年轻的男人的那种野性的冲动。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样,君子好色,却也要得之高雅。所以,虽然阡陌真的是整个晚上都没有关上房间的门,但肖飞扬连她房间五米范围之内都没有出现过。
第二天,肖飞扬早早地联系了马天乐。
别墅中有电话。
这是现代文明的产物,相隔万里,瞬间可以互相通话。
马天乐还在被窝里,听到这个喜讯,差点从床上蹦起来,然后也没有洗脸,就跟中了五百万彩票一样兴奋地跑了过来。
看到肖飞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跟阡陌一样,直接扑了过去。
两个人的动作大体相同,但是结果却完全不一样。阡陌扑过去,是钻进了肖飞扬的怀里。马天乐虽然也是扑了过去,却是张开双臂,把肖飞扬紧紧地抱住。
这也是男人和女人表现抓狂的不同之处。
“你竟然没死,”马天乐几乎是在喊叫。
肖飞扬把他推开,他想到了昨晚阡陌扑入自己怀中的情形,感觉真的老大不一样:“你希望我死?”
马天乐笑了:“我就猜你不会轻易死掉,这就叫福大命大。”
这是在开心的时候说的开心的话。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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