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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海太远的地方夜未央-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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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九歌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叶未央骂他一顿,他反而有话讲,但叶未央这样笑嘻嘻的说着话,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叶未央看着宋念云,问他:“你愿意娶九歌吗?”
“我父母不同意,他们很讨厌同性恋,而我是我家的独苗。”宋念云说。
这大抵是宋念云当着叶九歌第一次提起这事儿,叶九歌脸色并不好,叶未央却沉得住气些,她在商场待惯了,这等小事儿算什么。
宋念云道:“不过,他们心疼我,只要我再磨磨,他们总会接受小九的。我很久以前想过的,我会带小九去国外结婚,谁让我们国家不许呢。”
叶未央看着叶九歌:“那么你呢?”
叶九歌道:“他如果不出轨,我会和他一辈子的,我以前想过这事,我们来到这世上,喜欢的是那个人还是那个性别?”
“你们会没有孩子。”
叶九歌平静道:“就当我娶了个不孕的媳妇儿。”
宋念云的确是个混混,油嘴滑舌,没半句真话,不过在自己心上人都尊重的人面前,他也很是正经。
他近乎顽劣的笑道:“国家几年前开放了二胎,让我爸妈再生一个就是,宋家香火断不了。”
叶未央近乎苍白的笑了起来,她道:“你有勇气和他站在一起,而不再躲在他身后,我很高兴。同性恋想在这个国家生活下去,很不容易,我很高兴你和九歌有同样的心情,我希望,你选择了他,就以自己的态度去证明,你是认真的喜欢他。”
“姐,你是同意了?”叶九歌瞪大眼,略微有些兴奋。
叶未央点头,笑道:“对,我是同意了,不过他爸妈那儿就需要你们努力了。不过你若能说动你同族的人帮你就很好。”
这后面一句是对宋念云说的。
宋念云道:“你是说?”
叶未央狡黠的眨眨眼道:“宋颂、宋燕菲,你对这两人报我名字,好使。”
她对叶九歌招招手,道:“你来。”
叶九歌走到她面前。
她握住他的手,道:“叶九歌,不论是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然而,一个好的伴侣能够可以尽可能的长时间陪着你。我想你此生不孤单。”
“不会孤单的。”
叶未央点头:“那就好,你要知道,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不赞同异样的目光,然而当你们决定一起走下去,将面对的是更多人歧视的目光。”
宋念云搭着叶九歌肩膀:“我会保护好他。”
他对叶未央做出承诺。
叶未央愉悦的笑了起来。“那么,希望你们此后人生,不论面对什么,都有面对我的勇气来想办法去度过。”
宋念云点头,得寸进尺道:“姐,我带叶九歌走了。”
叶未央瞪了他一眼。
宋念云讪讪然,在叶九歌劝说下,走了。
叶未央将自己之前准备好的一些股份转让书拿出来,让叶九歌签。
叶未央只说是提前给叶九歌他们准备的新婚礼物,叶九歌便签了,都不曾细看。
叶九歌签完后,笑眯眯道:“姐,那我们现在就结婚去了啊,反正你婚礼礼物都给了。”
叶未央被气着了,她气冲冲道:“行啊,你俩结婚可以啊,他拿出成绩来就是,多久有成绩,再多久在我面前提这个事儿。”
叶九歌无奈道:“姐。”
“姐什么姐,你就惯他吧,你看他以后欺负你,我帮不帮你。”
“不是,姐,我给他说,一定严格按照姐姐吩咐来办。”
叶未央挥挥手,让他出去了。
她躺在沙发上伸了一个懒腰。
她站起身,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格外苍老,颈部浮肿,却瘦得不像话。
“咳咳咳。”
她咳了起来,随着咳嗽,咳出的是血,她平静的将这些血收拾干净。
她心里清楚,她大概没有几天好活了。
她的状况很不好,苟延残喘的拖下去也治不好自己,反而将她存的钱给花掉了,那多不划算。
她早已打定主意,她打定主意的事,别人再怎么说也没用。
她将自己提前就打算好的事一件件安排下去,确保自己在乎的人在没有自己后,也有金钱做支撑,能够随心所欲一些。
做完一切后,她拿起自己的外套,走进了雪地里。
雪越下越大。
逐渐将踩出的脚印掩盖了。
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连人的痕迹都淹没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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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番外?世间再无一人是她——安德森()
安德森已经有很久没有得到叶未央的消息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没有主动打探过,世间有意思的事多了去了,史蒂芬在他这里,那么叶未央迟早会回来的。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紧张担忧叶未央的去处。
他想起了风筝。
叶未央就是风筝,那么史蒂芬就是拽住风筝的那根线,只要线在他手里,风筝即便扶摇直上九万里,也会落在他手里的,任凭自己牵引。
他笑了笑,喝了点儿酒——伏特加。
史蒂芬敲门进来。
史蒂芬现在已经十岁了,热衷于从他口中探知自己的母亲是什么样的人。
尽管,那些外面的黑手党以为史蒂芬是他的孩子,史蒂芬想要得知自己母亲的事是轻而易举的,然而史蒂芬并不这么做。
史蒂芬曾这样对他说:“安德森先生,我不想得到的只是有关我母亲冰冷的资料,我想从你口中得到一个温暖的有温度的她。”
史蒂芬叫他安德森先生,黑发黑眼望着他这样呼唤时,总让他想起叶未央。
史蒂芬尚且年幼时以为他是自己父亲,也叫过他dad,不过在他的命令下,和叶未央一样的,只叫他安德森先生。
他想到这里,笑了起来:“史蒂芬,你又来了。”
“是的,安德森先生,你答应过我,会每天对我说说妈妈的。”
“可是。”安德森拍了拍他的肩道,“史蒂芬,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你的妈妈,你这么想见到她,她也会很想见到你。”
史蒂芬尽管才十岁,但是平时不是跟着安德森在一起,就是自己留在黑手党在英国的分部,他见的东西比同龄人见的东西刺激多了,加之西方与东方相比,环境更为开放,这导致他比同龄人更加早熟。
他说:“我会去的,但不是现在。何况,我也想知道,妈妈多久才会来。”
安德森笑了起来。
他道:“你妈妈是个很倔强的人。”
史蒂芬笑了起来:“安德森先生,贝克叔叔说你喜欢我妈妈。”
面对自己的八卦,安德森倒不介意:“我对中华文化很感兴趣,以前的女友有中国人,你妈妈同我认识的中国女人不一样。”
史蒂芬在安德森的形容中大概知道自己妈妈的性格,他反问道:“我妈没有回答你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安德森想了想,以叶未央的性格,她极有可能这么说。
他笑了起来,四十来岁的男人笑起来还是同年轻时差不多,他道:“是这样的,还真像是你妈妈能说出来的话啊。”
史蒂芬今日该做的事已做完,他就回去睡了。
安德森一个人喝着酒。
十年过去了,叶未央没回来,安德森也没去找。
二十年过去了……
三十年过去了……
五十年过去了……
安德森始终没有主动打探过叶未央的消息,史蒂芬想告诉他,他让史蒂芬闭嘴,他不想听。
安德森身体很好,他总是注意锻炼身体,保养身体,每隔一段时间还会做个全身检查,饮食规律。
他年轻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在那个圈子里是出了名的胆子大,到老了却越发惜命。
他一生没娶过人,和别人保持着**关系,进入三十岁后,他连**都是没有的了。
后来,莉莉丝——他的妹妹说,他生活得就像基督教徒一样,克己守礼,清心寡欲。
他什么都没说。
得益于他保养的好,他活了九十七岁,这是一个长寿的岁数。
听说人死的时候,能提前感觉到自己的死期,所以,会在死之前托付什么。
安德森不知道这说法对不对,因为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不过,他觉得可能有几分道理。
床前。
他拉着史蒂芬的手,说:“我死了之后,不要把我葬在家族里,你去找找你妈妈,把我和她葬在一起。”
大抵是因为快死了,正因为快要死了,才能想明白困扰自己一生的问题。
他清醒的意识到,固然这世上还有什么李未央、王未央的,甚至叫叶未央的也那么些,如叶未央性格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可这天底下只有一个她。
如她者数不胜数。
可世间再无一人是她。
可那又如何呢?
说不婚主义的是他,说叶未央不值一提的也是他,不找叶未央的还是他。
那么,这苦果,总该他尝的。
他死了。
他大概从很早之前就猜出了叶未央的死期,尽管他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然而她约莫还是死了。
这些年来,他不过是自欺欺人,仿佛只要不去听不去看,叶未央就还活着一样。
临死,他反而不想上天堂,尽管他是有罪之人,但他还是想轮回。
想再一次遇见叶未央……
————————————————————————————————————————番外?我曾见过天使——贝克
“嘿,乔治,我上次去纽约,在纽约遇到个娘们,长得跟天使似的!”
“天使?”
“当然,就那种,长得特别漂亮,看起来特别圣洁,跟电影里的人物似的。胸大屁股翘,艹起来可带劲儿了。”
“她在红灯区?”
“当然,价格还高,不过,不亏。下次去纽约,我带你去。”
……
耳边是他们的交谈声。
贝克正躺在地上。
训练过后,都有些疲累,都极其没坐相的躺在地上。
特别累。
他们是这个家族的骨干,从父辈开始就服务于这个家族,他们一直都是黑手党的门徒。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和那些不入流的混混不一样。
他们明显更受到主家的看中与栽培。
贝克也是其中的一员,他的父亲、祖父,再往前推的一些祖宗都是服务于这个家族,正因为家族的世代效忠加上一点儿运气,才从外围的小混混到如今深受重用的存在。
年少时期,他十分不理解,为什么父亲会娶母亲,明明身为黑手党,根本无法给予家人稳定的生活。
不过,遇上她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如果可以,他想娶她。
“贝克。”耳边是同伴的声音。
“嗯?”
“下回我们一起去纽约,我带你们去看“天使”,那娘们特别带劲儿,哈哈哈。”耳边传来了同伴的欢笑声。
“好。”他答应了,脸上浮现出笑意。
他们那群蠢蛋。
他曾见过真正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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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番外?背生双翼,无法落地——罗洛()
宋颂那丫给我说叶未央死了的时候,我是不信的。
我一贯与宋颂是没有交情的,倒是与宋燕菲有些许联系,不过这种联系在后来就淡化了。
我依靠在栏杆上,漫不经心的抽了一根女士烟,反正道:“你确定?”
宋颂便将坟墓照片拿给我看。
我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叶未央这一辈子苦得很,前些年我也从那些相好手下打探过叶未央的关系,得知她毕业回国开公司了,而且这公司生意颇大,我便不再关注了。
青春年少,觉得能够一生在一起,后来长大了,倒是有些不信的,只消她过得好便足够了。
我这样的人,与她联系什么?
想到这里,我轻轻的吐出烟圈,慢悠悠的笑了。
我刚才的想法未必不是多年前叶未央的想法。
我太了解她了,如同了解自己那样熟知她。
说实话,我家最初不过是她家邻居,我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也算是郎情妾意过,要不是两女的,指不定也能从青梅竹马到相濡以沫,当然,也可能因为太熟而不好下手。不过,这应当是后话。
我和她一块儿光屁股满街跑过,不懂事且日子尚且好过的时候,我俩如出一辙的皮实,能皮到简直使人恨不得打上一顿。
若一直这么下去,兴许我两也如同世俗里的女人一样,一生困于厨房灶台这三尺之地,闲暇时间,兴许会想起来,自己也曾是心比天高的家伙。
如果没有后来的话。
后来出了点儿事,她家的话,我听我妈的意思是,她家父母离婚了,因为一个女人。
至于我家,我父母也离婚了,因为,酒。
反正稍微懂事后,我记忆里,那男人一直在喝酒,喝酒误事,酒醉后,还会打妈妈。
斑驳的记忆里只有挥舞而来的酒瓶和柔弱的妈妈强撑出来的抵抗。
这画面成为我一生的梦魇,我拼尽全力也无法忘记。
正因为妈妈保护我,所以,在后半生无数的选择中,我才没有丝毫迟疑的选择了妈妈。
正因为这样的选择,大概才促使了叶未央的结局。
是我一手将她推下去的。
说实话,任何人和叶未央相比较,我都会选择叶未央。
不过,可惜和她比较的是妈妈。
妈妈是我生命里的神,诞育我,养育我,将我于泥沼中捞起。
我不能对不起她。
那时,天平两端,一个是妈妈,一个是叶未央。
我还能怎么做呢?
我低垂着眼皮子,漫不经心的将女士烟抽完。
宋颂见我抽完也无甚反应,嘟囔了一句。
我也没细听,我已经够累了,没空再与这些闲说一二。
宋颂倒有些不依不饶:“你当年给她U盘帮助她,既然如此,为什么最后要这样对她。”
我想了会儿,觉得我跟她之间的事还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便语气不好道:“关你什么事。”
我向来是不敢得罪我的那些金主的,压抑着本性,做个“东方瓷娃娃”。
可是。
那可去他妈的吧。
我撇了撇嘴,有些满不在乎。
估摸着也就知道叶未央知道我本性是多么恶劣的家伙了吧。
那家伙死后,就没人知道我的本性了,只知晓我的皮囊,只知晓我的伪装。
想起来竟有种奇妙的感觉。
我将烟头丢在垃圾桶里,似笑非笑道:“宋颂,我无意与你闲聊她。”
“你不了解她的过去,不明白她到底是怎样的人,你所谓的缅怀她也不过是对青春期的一场回想罢了。”
“宋颂,你要在一个死去的人身上找回忆,是你的事。”
“你为了自己,伤害她,也十分问心无愧啊。”
一个男人说出这般的话来,我觉得有趣极了,但也的确是没有兴致与他多说。
我摆了摆手。
走了。
桥那头跑过来一个小孩,是个小女孩,胖嘟嘟的脸颊,宛如小天使,蔚蓝色的眼中一片清澈。
她笑着同我打招呼:“妈妈。”
我温和的笑了笑,牵起了她的手,往她来的方向走去。
这是我的女儿,我所诞育的,誓要好好培育的女儿。
父不详的孩子。
独属于我的孩子。
我会把她养大,养成有礼有节的好孩子。
尽管这会很难。
我带着她走远。
思绪停在回忆里。
初二,校园里,天台上,两个女孩一起看着楼下。
一个说:“我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
另一个问她:“为什么。”
“原生家庭是我们身上的烙印,不论再不甘愿,我们骨子里也融入了家庭的印记。”她说,“你觉得像我们这样的家庭的孩子能养出什么好玩意儿。”
于是,长发女生点了点头,道:“不过这也说不定,也许运气不好,生下了一个孩子呢。如果这样的话,我倒希望我能养一个女孩子,我会用尽我的精力来培养她。”
“你想将她培养成什么样的?”
“一个温柔而不懦弱,拥有爱心却不过分慈悲。嘛,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总之我希望将她养成具有一切美好品德如同天使的孩子。你呢?”长发女生问道。
“我只希望不要像我妈一样,周旋在男人之间。我想,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最好不要当花蝴蝶,花蝴蝶能教给孩子什么呢?如何奉承迎合男人吗?”
两个人笑了起来。
笑声传得很远。
……
很多年后。
一个人早就死了,死前还在想如何给自己儿子多准备点儿东西,却并未如自己所说那样,用尽精力来教导。
大概是因为她的孩子是男孩吧。
另一个期望自己不要成为花蝴蝶,也不大想养孩子的人,反倒是不仅成了花蝴蝶,也在竭力教导孩子。
这天意高挂空中,端的是嘲弄人的这一生可笑。
我望了望天,觉得这事儿可笑至极,偏偏又笑不出来。
我如今已经背生双翼,无法落地。
一生逼近如此,似乎做个花蝴蝶已是无法选择的事了。
我握紧了安吉拉的手,柔柔软软的,带着些许温度,心情一下就平静下来。
无论如何,还有未来。
我和叶未央还有未来。
我手心里牵的是属于我俩的未来——养成具有一切美好品德如同天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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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番外?后来——群像()
此后喜乐平安——宋颂
宋颂结婚了,在他三十一岁的时候,新娘是徐静静,比他小了五岁。
他本身就是娶谁都可以的,这辈子很难找到一个合适且自己又中意的人,那么是徐静静还是李静静都是可以的。
他生而早慧,一副温柔的样子也不过是做出来的假象,并当不得真。
他对谁都是那么好的,唯独对一个人不好。
不过这件事都已经过去了。
不论他当年有多中意里面的女主,这件事过去了,也就没有必要再寻思。
他从小便打定主意了的:他会竭尽所能的尽到一个做丈夫与做父亲的责任。
至于别的,就不能多想了。
婚宴劳累。
过后,几个好友喝酒。
赵睿突然道:“我还以为你要为她守身如玉。”
他举着酒杯的手一顿,平静道:“怎么会。”
赵睿意味深长的看着他。
他当作没有看见。
赵睿和他多年朋友,也知道他的心思,不再多说这件事,而是换了话题道:“静静竟然会嫁给你,我还以为徐老三会拦着。”
宋颂反倒笑了起来,道:“大概是因为放心我吧。”
赵睿叹了口气道:“也是,你这人稳妥,谁家姑娘跟了你都不会受委屈的。”
赵睿喝了一口酒道:“物质上不会受委屈,心灵上嘛,也不会受委屈。或者说是早就受过了委屈。”
宋颂不以为意道:“我给了她时间的。”
“啧,十年,真傻。”赵睿感叹道。
十年前,宋颂二十一岁,徐静静十六岁,她缠着他,早就知道他有喜欢的人。
十年后,宋颂三十一岁,徐静静二十六岁,她得偿所愿嫁给他,知道他心里的那人不是自己。
她花了十年时间接受这件事。
她知道,自己老公心里会有别人,但是,她也相信宋颂说到做到,会一生对她好,这就足够了。
或许未来某个时刻会后悔。
不过,现在不后悔就行了。
人嘛,总要为了获得什么而丢掉什么。
他们此生平安喜乐就已足够。
人总得活下去——叶九歌
姐姐死了。
很久之后,他才确认这个消息的,尽管,他早已猜到她死了,可他一直不肯相信。
他没有爸爸。
妈妈死的很早。
现在姐姐也死了。
他很累。
姐姐活着的时候和他并不亲密,他知道自己性格懦弱,而姐姐最看不惯的就是性格懦弱的人。
可他没有法子。
生如浮萍,命似飘絮。
他大抵是因心思太过细腻了吧。
后来,他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他到底是爱上了宋念云,还是仅仅因为宋念云他可以让他依靠而已。
宋念云在很久很久以后,已经掌握了宋家的权利,他忙于工作,不复当年那浑不吝的模样。
宋念云已经长成了很可靠的模样。
叶九歌却从未想过要以什么手段将他留在身边。
他再三确认过自己心意——他不爱宋念云。
宋念云的确为他付出了很多,这份恩情并非没有用处,至少大多数时候,他是维护着宋念云的。
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了。
他认真想了想,觉得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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