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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晚睡书房-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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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该拿云轻怎么办;世界渣攻还没出现;谁知道后面会出什么幺蛾子;要是系统非得图爽快让稚乐从后方挺击云轻,以对方大魔王的武力值,呵呵呵
武力?陈溱猛地兴奋起来,他怎么就忘了呢?稚乐虽然现在没有灵力,但是不代表以后不能有啊!一道灵光钻入他的脑海,他这才想起来,这个世界是有一个bug一般的存在。原世界里云轻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是最终却栽在了一片香甜的玉米地里,啊呸,一个个性温润坚韧,如玉米般饱满多汁的小受手上。
那个受叫衡秋,是一个没落的灵族后裔,他原本天资一般,但是却有一番奇遇,当年落魄之时在一个幽静深邃的山洞之中找到了一本绝世秘籍,名字叫做槐花宝典,欲练此功,必先沐浴更衣斋戒三日,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到天昏地暗,天地动摇。
引发如此异变自然也能吸引渣攻注意,好个别具一格清新脱俗的妙人儿,于是二人天雷勾动地火,争斗之后衡秋压了云轻,然而在最后一秒,此受圣母之心大发,m之魂震颤,他不忍云轻受苦,决定宠他一宠,于是渣攻不仅保全了自己的贞操,还在最后一刻实现了生命的大和谐。
自从,一代风流黄瓜的故事完结了,无数的抖m黯然神伤。
陈溱怀疑这编剧脑子有坑!
但是压得住云轻的衡秋给了陈溱一丝希望,只要稚乐可以在衡秋之前找到这个秘籍,只要确保他在最后一秒咬牙一刺,这个故事就可以happyending了呀。
可以,很不错,就这么来,陈溱握拳,明天就去找山洞找秘籍。
第二天陈溱刚起床,稚乐就醒了,他仍旧睡眼惺忪,但一只手已经抓住了陈溱的袖子:“兄长去哪里?”
陈溱看了看乌漆墨黑的天色,开始瞎说:“我去锻炼。”
稚乐甩了甩脑袋,迷迷糊糊地说:“我也去。”
他还没睡醒,嗓音喑哑,竟然还带点奶音,懵懂模样格外招人疼,陈溱把他按回床上:“继续睡你的,我就出去走走。”
稚乐的小肩膀挣扎一下,就乖乖缩回被子里了。陈溱拍拍手,满意地出门了。
这事儿成不成还是个问题,还是先找到秘籍再说吧,就不带小萝卜头出门受罪了。
外面寒风凛冽,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可是陈溱心中有一团火在燃烧,让他斗志昂扬。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在他出门之后,房门打开,一个瘦小的身影无声地跟上来了,他动作敏捷,丝毫不逊于一个低灵武士。
秋名山位于云州南部,据说上古之时乃是神灵休憩之所,灵气满溢,福泽深厚,故而受各大家族青睐,然而此地归定云山庄所有,旁人不得染指。
当然,以上的资料均来源于世界设定,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衡秋与云轻恩恩爱爱把家还之后。云轻听闻他的奇遇,立刻意识到此地有不同寻常之处,便于某年春天带人来此勘察,将山石砸得粉碎榨取灵气,又设下法阵圈养灵气,将其设为定云山庄私苑,有了大量的灵气供给,定云山庄地位更加稳固,随即统治云州大陆多年。
总而言之,在渣攻强受搞基多年的日子里,他们霸占社会资源,立于不败之地。
陈溱不想别的,就想搞到秘籍。
现在是冬天,虽然不像前段时间一样大雪封山,但是在气候变暖还没有眷顾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一样让人冷得瑟瑟发抖。他抻抻衣领子挡住嘴,只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窥探,其中不乏一丝心酸,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呀这,吃个鸡蛋像过年,要是在现代,好歹有空调有电脑,冬暖夏凉,还能自行娱乐。
下次再也不走古代线了。
他一路摸索,跟着脑中的世界地图慢慢绕,回顾衡秋的行迹,努力找到一点重合。终于,陈溱眼前一亮,只见一道峭壁之上生长着一株苍翠大树,在如此贫瘠的岩石之,这棵树长得格外茂盛,树干有二人合抱那么粗。陈溱心中一喜,知道自己快找到了,衡秋就是在这颗树下休息一晚之后,顿觉体力充沛,这才冒险攀登峭壁去摘那多可以缓解他养母病情的灵草的。
其实从这株树的长势,就可以看出,秋名山上的灵气浓厚。
此时已经日上中天,微薄的日光照下来,带着燥热的气息。陈溱找了一上午,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找到了!
“奇了怪了,人是跑哪里去了?”他心里犯嘀咕,总感觉出了什么事,无奈之下,只能把书带回去。回去的时候,稚乐正坐在围栏边拿根枯草逗狗,见陈溱回来,连忙单着腿就蹦过来了。陈溱的心跟着他一上一下,等稚乐安稳扑进他怀里才松了口气。
陈溱带他进屋,把槐花宝典递给他:“这个,你拿去看看。”
稚乐眼中闪过一丝困惑:“这是什么?”
陈溱:“这是我家传的武功秘籍,你拿去好好练。”
稚乐接过,翻看一眼,眼神立刻变了,这本功法之深奥玄妙非常人所能理解,他虽然只是个低阶灵者,但天资聪颖,又在定云山庄带过一段日子,一眼便看穿其价值。原来兄长这两日在屋中抄写的就是这个,只是此物是从何处获得?又有何玄机?稚家虽然是凡俗世界的望族,但是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宝物,他顿时想到前两日陈溱突然消失的事,以及那棵大树的古怪。
然而陈溱却是一副赤忱模样,他还以为稚乐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以至于拿出这样的东西却不找任何的借口,家传之宝?常人怎会将家传宝物随便赠给萍水相逢的人?所以说自己与兄长而言已经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了吗?
稚乐心上一热,接过秘籍:“兄长为什么不一起练呢?”
“我?”陈溱想了一下,作为一个接受过社会主义价值观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熏陶过的有志青年,说实话,真的觉得这种东西没什么卵用,况且这两天抄书,多少也知道练这本秘籍有多艰难,扎马步,练剑,打坐就算了,居然还要参破和天赋,讲真,一个完全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人,怎么样都不会成功吧,他不想白费心思,“我不用练,我等着阿栉练好了来保护我。”
稚乐有点磕磕巴巴:“兄长,愿意让我我保护吗?”
他的眼睛又黑又亮,白皙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正满怀憧憬地看着陈溱。
陈溱这下算是知道了,自家的弟弟很喜欢自己呢,他有点小得意,摸摸鼻梁望天:“当然,我还指望阿栉变成男子汉呢,到时候家里就靠你保护。”
稚乐扯了扯陈溱的袖子,陈溱弯腰,便感觉那孩子踮起脚尖一挣,在他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他握紧手中的秘籍,红着脸笃定道:“嗯,我一定会努力的!”
从那天起,稚乐就开始全心练习手中的秘籍,让陈溱欣喜的是这孩子天赋过人,领悟能力超群,在加上他本人格外能够吃苦,渐渐地,他的身体开始抽条,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身高就超过了陈溱,腰身挺拔,眉宇之间渐渐显露别样的英气,当他一掌拍断后山的那棵大树的时候,陈溱的嘴巴可以吞下一枚鸡蛋。
然而,随之而来的则是对肉食的极度渴望,陈溱常常可以看到自家弟弟用泛着绿光的眼神盯着后山的母鸡,自家的狗,别人家的牛,以及自己,有时候半夜他迷迷糊糊睡醒了,还能感受到稚乐灼热的目光。
好像在疯狂地叫嚣着,“想吃肉,想吃肉。”
这让陈溱格外不安,他至今还记得绿萝口中的“红烧大排”,那货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是无法消除的。
第114章 我竹马可能喜欢我(41)()
你好。“当然不;”稚乐转头看着他,自然而然地流露出笑意;仿佛想到了绝佳的点子向陈溱邀功;眼角带着倦意,却温蔼至极,“日后每年来一次,可以一直到老的。”
陈溱呼吸一滞;心中有点难过。稚乐就像个攒着甜美糖果的孩童一样天真;他揣着这些糖格外珍惜;吃糖之前满怀憧憬;享用的时候也一点点省;企图拉长甘甜的余韵。但是陈溱不能做他的那颗糖;他属于快消产品,咂吧两下就没有了;想一直甜下去,还得给他找个长久的,他想了想,突然觉得自己该给稚乐找个伴儿了。
这种爹妈心态一旦萌生,陈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
织锦居是城中有名的成衣铺子,坐落于最繁华的地段;此时人流如织,稚乐便护着用手陈溱一路穿梭。等到了店中;伙计连忙迎上来:“哎呦;客官;您是要定做还是成品啊?”
陈溱看了一眼稚乐:“要不定做?”
稚乐如今生得英俊挺拔,身似劲竹,一般的衣服还真是上不了身。稚乐点点头,然而等裁缝靠近帮他量尺寸,他却拧眉,因为曾经受过诸多折磨,他此时已不喜欢旁人近身,一旦靠近便抑制不住暴戾的心境,这种感觉随着力量的增强而愈演愈烈。陈溱是个例外,他待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心境还算平稳,然而此时他却站在一旁,那面带精光的裁缝在他身上比划着,一举一动都带着让人作呕的气息。
稚乐脸色发白,紧紧地抿着唇。
“怎么了?”
“我不喜欢”稚乐求救般看着他。剔亮得眼睛转向裁缝,对方猛地一颤,只觉得一股寒气用上身来,这人怎么这么凶?裁缝嘿嘿一笑,向陈溱道:“这位公子,既然您相公不喜欢,不如就烦请您来量一个?”
陈溱一脸懵逼:“那是我弟弟。”
“哟,那是小人冒犯了,只是二人有夫妻之相,我一时以为眼拙,眼拙您有所不知,这世间真正的夫妻相最是少见,多半都是怨偶脸,像二位这般登对的几十年也找不一对。”
他自顾自地说着,将测量的工具交给陈溱,还是不停地絮叨,完全不把陈溱的话放在心上:“在下当年在金鹊桥上帮人算命,十算九不准,唯一一个百算百中的就是姻缘签,我看二位甚是有缘,还是顺应天命的好。”
陈溱只当听笑话,被人跟自己家的崽儿拉郎配虽然有结果点无语,但是他知道没可能也就不放在心上,反而是稚乐不大高兴,陈溱帮他测量的时候发现他嘴角向下拉着,明显对裁缝的指手画脚感到不满。陈溱以为他是因为还小,不喜欢被人开这种玩笑,下一秒就出了一身冷汗——他不会还喜欢云轻那个渣吧?
念头盘旋在脑海中,陈溱不免警惕。他调出录像看原世界稚乐的遭遇,顿觉不妙,他和这孩子处出感情来,再次看到这些画面,已经不只是气愤了,真是心窝窝戳得直疼。一直到走出织锦居的大门,他都是板着脸。
稚乐细细观察陈溱的神色,兄长似乎不悦?是因为刚才那些话吗?他心中不安,伸手去探陈溱的手,但是陈溱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到稚乐大冬天在结冰的湖面上罚跪,裂痕蔓延开,他一下掉进彻骨的湖水中,觉得自己也感同身受,浑身冷得直哆嗦,稚乐去牵他的时候,他正好将手抽走,拿到身前暗地里抚了抚胳膊。
身后之人眼神一暗,陈溱却浑然未觉。
远处有人在呼救,将陈溱的思绪拉回来,呼喊声似乎和曾经无助的稚乐重叠在一起,让他一颤。陈溱心中蔓延出一种焦急,无法控制地走向了声源处,只见街角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有个身穿孝服的孱弱少年正跪在一匹草席前,草席上下两层,中间露出一双黝黑的手脚。少年脖子上插着一个草标,显然是在卖人,而且是自己卖自己。
陈溱在看到他的脸的那一刻浑身僵住——这个故事的正牌受正在卖身。
摊子前两方人马正在争执,一方是几个五大三粗的爷们儿,手上拿着武器铁棍和刀具,另一方是带着几个家仆的年轻的公子,双方对峙争论。年轻公子先来准备将衡秋买走,而城中最大的青楼却看中他的美色准备强抢。而主角跪在一具尸体前面,他被几个人压制住,只能屈辱地瞪着对方。
那几个人不时对他动手动脚,有一个已经把手探进了衡秋的衣襟里。陈溱只觉得气血上涌,大喝一声:“住手!”
人群里的骚动平复下来,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陈溱的方向,衡秋也愣愣地看着他,眼中带泪却迟迟未落,他似乎也没有想到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救他。
为首的壮汉一扬下巴:“你是哪里来的兔崽子?”
“我是你大爷,你们这些人目无法纪,当街抢人,竟敢如此嚣张。”
壮汉看清陈溱的模样,立刻淫笑起来:“哟,我当是里哪来的小美人,脾气倒还不小,怎么,爷今日就是抢了人又如何?也不仅要抢他,还要让你尝尝我的厉害!”说完,他纵身向陈溱扑来。然而刚走两步,便被一股剧烈的气浪掀翻,摔倒地上晕死过去。
周围的人都露出惊骇的神情,陈溱却神色如常,回头看向那傲然独立的少年。
“小媳妇?”稚乐黑白分明的双眸看着他。
鼻梁下面在笑,上面却冷淡的很,他没想到陈溱会对自己说这种话,轻声重复了一声,说完自己倒笑了。
陈溱双眼炯炯有神,像等待夸奖的大狗。
“听兄长的意思是要留下他?”
稚乐将手中的枯枝扔出去,镇定地看着眼前的虚空,脸上平静,心中却不平静。他早该知道,陈溱这样的人绝不会安分地只待在自己身边的,瞧,转眼要多一个人了。
陈溱在他身边坐下:“这孩子怪可怜,咱们帮帮他?”
嘴角挂着一贯的笑意,稚乐问:“怎么帮?趁人之危地让他委身于我?”
陈溱眼睛一瞪:“当然不是,只是两个人培养培养感情,他肯定喜欢你的。”
“那你怎知我会喜欢他?”
“衡秋挺好的。”
毕竟主角受,从样貌到人品都不错,稚乐既然是要做攻,那还不如离云轻远点,和衡秋在一起。
“他哪里好?”稚乐突然转过脸来看着他,
陈溱被问得一愣,稚乐的表情认真,一点也不是平常那种很好说话的样子,问完了见陈溱不回应,便气恼地转过脸去。然而又不甘心地瞪回来。
原来他对衡秋的到来这么抗拒陈溱一时有点手足无措,蹲到他面前认真道:“阿栉,你不喜欢他?”
“我不喜又如何,兄长会将他扔出去吗?”
扔?那倒不会
稚乐料得他的反应,嘲讽道:“兄长喜欢做救世主,救了我,还想救别人。想来我们的都是沾您那位失散已久的幼弟的光,只是不知兄长是否还念着他一丝半点?”
陈溱被怼得哑口无言,他没想到稚乐这么反感这件事,更没想到稚乐的嘴炮技能如此强悍。
诛心啊诛心,总不能对他说,你好其实我就是你的高岭之花哥哥or你才是我亲弟弟啊。依稚乐这较真的个性,要是知道自己骗了他这么久,到时候真翻脸可怎么办?稚乐现在越来越有主见,陈溱只是接个人回来他都不高兴,如果知道自己以后会将槐花宝典交给衡秋该怎么办?他不是得暴走?
武力担当发起飙,陈溱想想都害怕。
虽然稚乐乖巧巧,不是那么冲动的人。
他蹲在稚乐面前,仰着头,总是明亮的眼睛里掠过忧虑的阴影,稚乐只觉得心头一痛,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不想妥协,一点也不想,虽然自己的要求过分,自己的任性让兄长为难,但是他所求不多,只想他一直待在自己身边罢了。
让一个人只属于自己,就那么难吗?
稚乐静默,叹了口气:“罢了,只要兄长喜欢,将人留下也无妨。”
陈溱立刻笑逐颜开,只是笑不到两秒他又垮下脸:“阿栉”
“还有什么要说的。”
陈溱一鼓作气:“衡秋太弱了,你教他功夫好不好?”
稚乐脸色一变,将袖子从他手中抽出,走了。
碰了一鼻子灰,陈溱绝望到揉脸:麻麻,这家伙太难哄了。
天色将亮,雄鸡雄鸡高唱两声,陈溱从被窝里爬起来,洗漱干净了出门。
这两天的青菜涨势特别好,绿油油的一片。外表正常的拿出去卖,外表比较猎奇的,比如长得跟小树一样高,再或者长着长着就开始变色的那一种,就直接自己摘来吃。他把自己拾掇好,扛着稚乐做的小锄头出门开始农民伯伯的日常,哪知刚出门就看见栅栏外一大一小的身影正在比划。
稚乐瞄了一眼,都是槐花宝典上的招式。
小缳道:“瞧着两个好的,看着跟亲兄弟似的。”
陈溱瞥了一眼,其实自己才是亲哥哥啊,摔!
不过说实话,这两个人真的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系统设计者本身的偏好,这里面的男同胞们大多自带一股苏气,都是瘦瘦白白的,五官好看到让人忽略形体,精致,艳丽。现在的衡秋跟稚乐从前的样子相似,个子小小,脆弱纤瘦,让人心生怜意。
不过再看已经比自己高一个头的稚乐,陈溱内心充满了自豪,自己要培养出一个攻了有木有!
远处的两人相处和睦,稚乐认真地教授着功法,举手投足之间干净利落。实际上稚乐在武学上很有天赋,所以略一参悟便能理解槐花宝典的奥秘,甚至在前者的基础上对一些地方进行改良,是灵气在身躯中运行的方法更加稳妥。
第115章 我竹马可能喜欢我(43)()
你好。陈溱这时候心里就有点复杂了;稚乐虽然是稚家的小少爷;但是因为母亲的出身低微;常常被其他的兄弟姐妹欺负;不仅温饱难以解决;甚至会被殴打责罚。他显然已经认出了陈溱;但是还要因为被救了而向这个就算逃难都过得比自己舒坦的哥哥道谢;这也太扎心了吧。
就算是理智成年人,也很难心无芥蒂地对毫无理由就比自己幸福的熟人展现自己悲惨的一面,可是稚乐却显得很淡然。陈溱只好假装不认识他:“我不过是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你;你不必道谢,还是好好养伤吧。”
稚乐一愣,瘦白的手指在微微蜷起来。
“你小小年纪,是谁与你这样大的仇;竟然下这样的狠手。”陈溱开始调动自己所有的神经;使自己说起话来像个古人;但是这种文绉绉的话一出口,他就尴尬得头皮发麻。
“路上匪徒罢了。”
这下轮到陈溱无语了,这是得多大的仇才能下这样的手啊!还匪徒。不是渣攻就是情敌吧。
“你一个孩子;出门在外还需谨慎小心;要不然你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好了。”
沉默。
“我不过是无根之萍;飘到哪里算哪里;还是不要无端牵累公子的好。”
陈溱有点怨念;这孩子是有多不待见他?
“这;我们也是避祸之人;说不上牵累不牵累,况且我们之后要去投奔定云山庄,云庄主乃当今第一人,若是能够成功,将来也算是有个依仗,你和我们一起去,总好过四处漂泊被人欺负。”
稚乐的眼中泛起一点光。
陈溱心中面无表情:呵呵,果然还是渣攻比较有吸引力。
陈溱就当他默许:“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和我们一起上路,日后结伴而行,也好有个照应,我叫稚迩,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稚乐苍白小巧的脸转向他:“我叫阿栉。”
稚乐身上的伤很重,但是大家又急着赶路,陈溱只能让人把他抬到自己的马车上方便照顾。
他原本的衣裳因为浸满血又破旧不堪,早就让人扔掉了,陈溱只能从自己的衣物里匀了一些给他,帮忙打理的小缳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陈溱知道她心里肯定不高兴,背地里也没少给稚乐脸色看。
这孩子一向沉默隐忍,所以从来都不抱怨,受了气就自己憋着。陈溱看在眼里,也不好说什么,这种事他不好插嘴,小缳也有她的心思,所以只能偷偷对稚乐好一点儿。
出门在外没什么好玩有趣的东西,只能攒足心思给他塞一点小零食,瓜子花生再不就是蜜饯姜糖,稚乐嘴上说不喜欢,但是陈溱要是递到嘴边,他也会自觉吃一点,一双漆黑的眼睛亮晶晶的,显得特别可爱。
陈溱活着的时候就是个二逼青年,这种时候却老怀大慰,觉得自己养了个宝。
一晃眼一个多月就过去了,但是大家都在赶路,从这座山穿到那座山,就没有消停的时候。嗷嗷,古代就是这样,出趟远门几个月就没了。
稚乐躺在榻上,山路颠簸,马车行得不稳,他就算静静躺着也容易牵动伤口。陈溱心里着急,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坐在一旁心神散乱地看着他,很想把这孩子揣到自己兜里固定好。
“公子这样看我干什么?”稚乐轻声问道,他这几天很少说话,常常一个人默默地想事情,“这张脸有什么好看?”
陈溱沉默不语,他这几天因为稚乐的事烦恼,晚上一直睡不好觉,再加上白天马车的位置也让给他了,没有时间补觉,所以脸色很难看,眼圈下已经呈现出淡淡的乌青。
“公子缘何故这样待我好?”稚乐睁着清澈的眼睛小声道,“公子心善?”
陈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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