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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晚睡书房-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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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卖包子的大娘举着珍珠叫道,“神仙!我遇见神仙啦!”
中二少年争风吃醋搞冷暴力玩孤立这一套竟然让他遇见了,他也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要说稚乐是为了衡秋那件事在生闷气想罚他那也不可能,毕竟他和衡秋相处和睦,很有作为兄长的担当。陈溱左思右想,就是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惹着他了。
他之前腆着脸去问稚乐是不是让他不开心了,结果他的睫毛懒懒地覆下来。
“怎么会?兄长多虑了。”
短短几个字将他堵回来,陈溱瞪大了眼睛跟蛮牛似的,额角的青筋一跳一跳,硬是说不出个屁。他特别想说咱们一家人,有话好好说啊,冷战算什么事儿,我不喜欢你这样,互相坦诚不好么,我要是让你不开心你告诉我,我有着改之无则加勉。
但他硬是咽回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感觉特没尊严。
而且他有点怕稚乐还是懒懒地散发他的魅力,说并没有,倒显得他玻璃心似的,更怕他说谁跟你是一家人,别把自己当颗蒜。
陈溱觉得有点失落,虽然自己其实并没有为稚乐付出多少,却是真的从心底里以为稚乐最喜欢自己。
但是人都是会变得啊,稚乐不仅高大了,变得愈发迷人,而且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
手心里湿软软的,有点痒,陈溱吓了一跳,手一抖,就看见旺财在他手边舔着,见他一动,四肢弹跳着离开,没一会儿又凑过来寻求爱抚。小黄狗脑袋一点个小,陈溱一巴掌就包住了,旺财就往后退着用舌头去够他的手心。
温暖柔软的触感传递到他大脑里,他觉得有点暖心。
最近被家人忽略太久,只能靠撸狗为生,不知不觉间一人一狗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这狗长得有点丑,平时除了陈溱愿意喂口饭吃,别的时候都没人搭理它,稚乐有洁癖,刚开始因为新鲜还愿意逗逗,后来就很冷淡了,至于另外两个,显然也没有爱狗细胞。
陈溱叹了口气,都是苦命人啊。
旺财围着他转圈圈,撒开丫子欢腾,然而对面的稚乐伸手勾勾手指,傻狗就开始做离心运动,离陈溱越来越远,最后被那股“不可抗力”吸走了。稚乐对旺财笑了一下,傻狗就开始找不着北,受宠若惊地在地上打滚,稚乐手一招,它已经后腿站立开始卖萌。
第127章 我竹马可能喜欢我(54)()
你好。
话说失眠根本就不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该拿的剧本好么?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只差秃噜掉一层皮。
他现在有点担忧,讲真;现在这一处庇身之所都还是踩狗屎运的得来的。他们从冯庆的队伍里跑出来;一路上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某天躲雨,才找到这一处小柴屋。
刚进来的时候还以为有人家在居住;进来才发现家具上都是积满厚厚的灰尘,墙上挂着残破的兽皮以及锋利的石具daoju。他们推测这里只是一些猎户的据点;只是现在还是冬天,百兽都藏在深山里,猎户们寻不到机会;这里便一直闲置下来。
他们在这里住了近半个月,但是,长此以往不是个办法。
按照m710的说法;一直走下去应当会触发额外剧情;只是这条线路应当是通往定云山庄的;但是现在他们都留在此,根本就是走偏了。这样下去根本一辈子都没办法完成任务啊。m710关键时刻掉链子,只给他传了世界设定和人物关系;相当于给陈溱开了天眼;但是请问这天眼能吃吗?连具体的任务都没有布置。他只能根据世界的主要宗旨,尽量为稚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鼓励他自爱;让他man一点;成效不知,但是自家孩子起码会怼人了呀,被软刀子戳的陈溱痛并快乐着。
其次就是,该拿云轻怎么办,世界渣攻还没出现,谁知道后面会出什么幺蛾子,要是系统非得图爽快让稚乐从后方挺击云轻,以对方大魔王的武力值,呵呵呵
武力?陈溱猛地兴奋起来,他怎么就忘了呢?稚乐虽然现在没有灵力,但是不代表以后不能有啊!一道灵光钻入他的脑海,他这才想起来,这个世界是有一个bug一般的存在。原世界里云轻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是最终却栽在了一片香甜的玉米地里,啊呸,一个个性温润坚韧,如玉米般饱满多汁的小受手上。
那个受叫衡秋,是一个没落的灵族后裔,他原本天资一般,但是却有一番奇遇,当年落魄之时在一个幽静深邃的山洞之中找到了一本绝世秘籍,名字叫做槐花宝典,欲练此功,必先沐浴更衣斋戒三日,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到天昏地暗,天地动摇。
引发如此异变自然也能吸引渣攻注意,好个别具一格清新脱俗的妙人儿,于是二人天雷勾动地火,争斗之后衡秋压了云轻,然而在最后一秒,此受圣母之心大发,m之魂震颤,他不忍云轻受苦,决定宠他一宠,于是渣攻不仅保全了自己的贞操,还在最后一刻实现了生命的大和谐。
自从,一代风流黄瓜的故事完结了,无数的抖m黯然神伤。
陈溱怀疑这编剧脑子有坑!
但是压得住云轻的衡秋给了陈溱一丝希望,只要稚乐可以在衡秋之前找到这个秘籍,只要确保他在最后一秒咬牙一刺,这个故事就可以happyending了呀。
可以,很不错,就这么来,陈溱握拳,明天就去找山洞找秘籍。
第二天陈溱刚起床,稚乐就醒了,他仍旧睡眼惺忪,但一只手已经抓住了陈溱的袖子:“兄长去哪里?”
陈溱看了看乌漆墨黑的天色,开始瞎说:“我去锻炼。”
稚乐甩了甩脑袋,迷迷糊糊地说:“我也去。”
他还没睡醒,嗓音喑哑,竟然还带点奶音,懵懂模样格外招人疼,陈溱把他按回床上:“继续睡你的,我就出去走走。”
稚乐的小肩膀挣扎一下,就乖乖缩回被子里了。陈溱拍拍手,满意地出门了。
这事儿成不成还是个问题,还是先找到秘籍再说吧,就不带小萝卜头出门受罪了。
外面寒风凛冽,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可是陈溱心中有一团火在燃烧,让他斗志昂扬。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在他出门之后,房门打开,一个瘦小的身影无声地跟上来了,他动作敏捷,丝毫不逊于一个低灵武士。
秋名山位于云州南部,据说上古之时乃是神灵休憩之所,灵气满溢,福泽深厚,故而受各大家族青睐,然而此地归定云山庄所有,旁人不得染指。
当然,以上的资料均来源于世界设定,而且这一切都发生在衡秋与云轻恩恩爱爱把家还之后。云轻听闻他的奇遇,立刻意识到此地有不同寻常之处,便于某年春天带人来此勘察,将山石砸得粉碎榨取灵气,又设下法阵圈养灵气,将其设为定云山庄私苑,有了大量的灵气供给,定云山庄地位更加稳固,随即统治云州大陆多年。
总而言之,在渣攻强受搞基多年的日子里,他们霸占社会资源,立于不败之地。
陈溱不想别的,就想搞到秘籍。
现在是冬天,虽然不像前段时间一样大雪封山,但是在气候变暖还没有眷顾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一样让人冷得瑟瑟发抖。他抻抻衣领子挡住嘴,只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窥探,其中不乏一丝心酸,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呀这,吃个鸡蛋像过年,要是在现代,好歹有空调有电脑,冬暖夏凉,还能自行娱乐。
下次再也不走古代线了。
他一路摸索,跟着脑中的世界地图慢慢绕,回顾衡秋的行迹,努力找到一点重合。终于,陈溱眼前一亮,只见一道峭壁之上生长着一株苍翠大树,在如此贫瘠的岩石之,这棵树长得格外茂盛,树干有二人合抱那么粗。陈溱心中一喜,知道自己快找到了,衡秋就是在这颗树下休息一晚之后,顿觉体力充沛,这才冒险攀登峭壁去摘那多可以缓解他养母病情的灵草的。
其实从这株树的长势,就可以看出,秋名山上的灵气浓厚。
此时已经日上中天,微薄的日光照下来,带着燥热的气息。陈溱找了一上午,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找到了!
稚乐这段时间进步飞快,那天半夜天露霞光,照满了整座山岗,陈溱稍一判断就知道他是进阶了,稚乐已经逐渐显露出作为主角的优势,长得好看天赋过人,智商还在线,估摸着自己快要突破,自己个儿走得远远地找了个地方修炼,他思虑周到,这一点连陈溱都没有想到。
随着灵气的逐渐消散,云洲大陆上的灵者已经不像从前多见,在根基不稳时突然显露能力,不是被各家争夺就是成为众矢之的,极有可能还未成材就被毁去。
他走之前还带上了陈溱。
那时陈溱种地种出心得,一天到晚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稚乐在绿泱泱的菜地里把他拎出来的时候,他脸上还挂着泥巴。稚乐一笑,轻柔地帮他揩掉。
陈溱拍拍身上:“你怎么来了?”
稚乐帮他把衣裳牵整齐,垂着头道:“我近日将突破,要出远门一趟,想让兄长陪着我。”
在经过调养后,稚乐进入发育期,声音脱离少年时的娇软变得有些沙哑,其实是公鸭嗓,听起来糙糙的和他那张秀美的脸极为不搭,所以他一向惜字如金,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撒娇的。软萌的孩子没了,再加上他一心想变强,故而总是一副沉稳模样,举手投足之间变得内敛坚定。
陈溱心里有点可惜,那孩子之前还是软的不得了,几个月就比他高一个头。
稚乐伸手在他头上撸了一把:“去不去?”
“可是”
陈溱留恋地看了一眼自己种出来的菜,估计又是哪里出的转基因产品,一个个的长得跟个小树苗那么高,陈溱有点不舍得,这一波都快破纪录了,想留下来看看。
稚乐皱了皱眉,也许长大了就是这点不好,没办法好好撒娇示弱,陈溱心大还容易三心二意,根本就没办法一心只顾着他。稚乐伸手握住他的手腕,指腹微微摩挲着,打着旋儿蹭着。
陈溱被噌得有点痒,一股电流顺着血管酥酥麻麻地蔓延,他抽回手,没抽动,顿时软得跟个软脚虾。心脏狂跳,身体无意识地下滑,稚乐连忙接住了他。他担忧的时候眸色深沉,笔直的眉毛皱起来:“怎么了?”
陈溱一时有点蒙,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挥挥手:“没事儿,我就是没站稳。”
他揉了揉手腕,哪里也没什么异样啊,抬头安慰稚乐,却发现他凑得很近,深邃的轮廓显得格外迷人,他清清楚楚地听见胸腔里开始砰砰砰地跳。
没毛病吧,我们家没有心脏病史啊。
陈溱有点呆,稚乐温热的手背抵在他的脸颊上,贴心地试探着:“真的没事吗?”
陈溱摇了摇头,决定还是回房睡一觉比较好。稚乐低声问:“那兄长会和我一起去吗?”
他每回都是这样,遇到在意的事就会变得谨慎。陈溱自然是明白的,虽然个子长大了,但是还是跟个小孩一般,如此一来菜地里的变异物种也没那么重要了。他微笑道:“当然要去,这种重要的事情我必须在场。”
第128章 我竹马可能喜欢我(55)()
言情et,最快更新你今晚睡书房快穿'最新章节!你好。陈溱跟着侍卫下楼;刚到楼梯口,就看门前以为白须老人站在门口;他身上背着药箱和布袋,看情况应该是郎中。
陈溱连忙走上前问:“老人家,里面的人还好么?”
郎中说:“哪里能好?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人身上骨头不知被打断了多少;再加上也不知是谁竟然下得去这般狠手。”他叹了口气;取来药方递给等候在一旁的侍卫;“我们这里都是穷乡僻壤;找不到什么好药材;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若是想让他痊愈,还是要用名贵的,我看他身上没有一点武学底子;身上连气都没有;自愈是不肯能了,还是要去城中的大药房,看有没有修骨焕肤的灵药。”
陈溱一听,就是到主角伤得不轻,只能先对侍卫嘱咐道:“那就麻烦你跟大夫跑一趟,取完药再跟客栈的人借借厨房,将药熬了吧。”
侍卫送郎中出去;陈溱一个人轻手轻脚地开门进屋。
看到眼前的景象;他才明白情况有多么棘手。
稚乐毁容了;脸上全是横七竖八的疤痕,结着痂,发发黑,就像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在他脸上用笔乱画过一样。
可陈溱知道这远不是洗一洗就能掉的墨水,伤害他的人也不是懵懂无知的小孩子。
嚓,这也太狠了吧,他莫名觉得脸上发疼,忍不住揉了揉脸——这地方是不是有点太危险了啊。
床上的少年只有十四五岁,身形单薄,露在被子上的手腕就跟柴禾一样瘦,现在因为非人的折磨而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听郎中的口气,他身上有多处骨折,也不知道伤情如何,现在不像在现代那么方便,可以照x光判断病情,系统现在完全指望不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看到时候能不能想办法帮他治好。
陈溱仔细看了一下,这孩子说是十四岁,但是实际上发育不良,看起来像个小学生,一点点的小萝卜头。他仔细想了想自己六年级的时候在干什么,那时候他还在每天勤勤恳恳地学习,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只为小升初做准备,偶尔拿着爸妈身份证跑去网吧查个资料搞得像做贼,周围都是小孩开黑,沉迷在撸啊撸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只有他一个人抵着个小眼镜趴在电脑桌上运用一指禅戳键盘,“本学期陈溱同学作风优良,刻苦学习,在课堂上踊跃发言是老师的好帮手,在课下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往事不堪回首,但是回想起来,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这游戏主创是不是有猫饼啊,主角十四岁就被送去作男宠了,这特么是恋童癖的吧,他突然想起来这游戏还是十八禁
这么一想,陈溱就淡定不能了,社会主义在他心中播下的爱的种子深根发芽,茁壮成长。他原本只是来走个任务的,现在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他简直不止想把这孩子掰成攻,还想把他掰直啰。
有自己这直男光辉普照大地的哥哥做榜样,这孩子和妹子相亲相爱实现和谐的日子指日可待啊。
要是能生一窝孩子,那就更完美了。
陈溱脑子里的构想如此和谐,简直要闪瞎他的眼,然而回过神来,立足现实,他心里就不是这么个滋味了。
资料里的稚乐长得很好看,尤其是在雌雄难辨的年龄,穿红衣,就像个可爱的萌妹子,就是这个世界最漂亮的女孩纸跟他比,都要靠边站。
但是现在他的脸上被人划得破碎,就像是精美的艺术品被人添加伤痕,就算是不认识他的人见了,也会觉得不忍心如果不是听到系统的提示,陈溱根本就不会想到眼前的人就是那个以后苏苏苏美美美,冠绝天下的人了。
陈溱这个人有点玻璃心,一往深处想就撑不住,微微喘了口气,撑着大腿随便在房间里找了个地方坐下。
尼玛,这是渣攻吗?这是禽兽吧。
陈溱默默地在心中给云轻打了个叉。
床上的人因为疼痛而不时呻吟,陈溱好几次以为他是醒了,结果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人孩子因为疼痛和梦境的折磨而在呼救。他听得心惊肉跳,恨不得把耳朵塞住,但是更害怕那细微的声音在下一秒就消失。
陈溱不敢随便碰他,只能默默呆在一旁,不时帮他擦擦额角滴落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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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竹马可能喜欢我(56)()
你好。本产品为乳白色气状物;气微香,味微甘甜。
失眠,阳痿;有轻微致幻效果。
100ml
直接扩散标记。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肾脏不全者谨慎使用。
后面都是一些饮食上的注意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之类的;陈溱看的眼花;所以只是稍稍扫了一眼。勾选药瓶,就看见面板上蹦出了——此药品为b级精神类药物,请问是否使用?
陈溱选点了一下是;面板上又出现了一个100ml的量杯。
——请选择用量。
陈溱想了一下,取了30ml;目前m710不在身边,他不敢瞎弄,更何况以后也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事情,他总得留一点自保。
面板上蹦出
——是否保留致幻功能?
——是。
——请描述所需幻觉;在以下方框填入。
想了想,陈溱输入了自己的描述,于是在虚空中出现了山贼打劫;而他与稚乐以及小缳均被杀害的画面;山贼放迷烟;将财物夺走,冯庆被击伤后脑;众人昏迷。
他点了保存;然后又打开编辑文本;这次的幻觉针对对象是冯庆——画面变成了一个赤身倮体的小人,两腿间有一只可爱的小黄鸡,但是这只鸡长得太胖了,一个劲儿地扑棱这翅膀,然后突然之间爆炸了。
需要被植入冯庆脑海的指令是——再敢乱来就爆小叽叽。
这兄弟以后可能会阳痿,但是对待禽兽不需要手下留情。
稚乐坐在昏暗的马车里,细细地描摹着眼前之人的轮廓。他很白,很美,虽然世界上的美人有很多,稚迩却是不一样的,他的身上带着圣洁的气息,他的眼睛里有光,明亮清润,仿佛可以包容世间的一切。明明十分单薄,却沉勇坚强,什么都难不住他。
那双讨人喜欢的眼睛此时正闭着,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他已经知道,稚迩一遇到难题就喜欢闭上眼思索,他忘却周遭的一切,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稚乐很喜欢这样的兄长,但是兄长却不喜欢他,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坐在高处俯瞰众生的稚氏嫡子,总是用一双平静到冷酷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他是蝼蚁,是脏物。也许,他甚至没有将他看进眼睛里面,他只是习惯用着目光去看待每一个人,从不和其他人一样欺负自己,但是,那种漠视,更让人从心底里煎熬,想击败他,用权势,用计谋,用武力
所以自己才会不顾一切飞蛾扑火地去追逐啊。
但是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他却出现了,带着最具欺骗性的温暖一点一点靠近
稚乐的眼中闪过一丝狰狞。
陈溱退出面板的时候,手上感受到一阵冰凉。他睁开眼,稚乐已经离开垫子来到他身边,小手握着自己的手。
稚乐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细白的角在冰冷的地板上渐渐冻得通红,陈溱皱眉一把把他抱回垫子上面,又拿被子将他裹了裹,稚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陈溱没发现,直接告诉他:“你在这里待好,我去叫小缳姐姐,等一下我们一起走。”
说完,便急忙下车了。
稚乐看着地上的人,慢慢走过去。
陈溱到每个帐篷里搜刮财物,将它们全部装进袋子里,又跑到小缳休息的地方把她叫起来。
小缳看见他衣衫不整的样子,跟着他一起来到马车,看见冯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红了眼睛。
陈溱安抚她,又看看冯庆:“怎么到床上去了?”
稚乐道似乎还怕被他责罚,小声说:“是我把他扶上去的。”
陈溱有点惊讶,但还是说:“嗯,阿栉做得很好,是乖孩子。”
稚乐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
繁华的街市上站着两个人。年轻的公子容貌俊秀,身姿颀长挺拔,仿佛高山之巅那一小抔白雪,素衣淡服,自出清贵。他身后跟着个孩子,裹在深色的斗篷之下,让人看不清脸。这样出挑的人物站在街边,自然吸引了极多的目光。
卖包子的大娘见了,笑呵呵的问道:“公子,可是要买包子?”
那少年一听,随即露出窘迫的神情,然而面色如玉,目似点漆,那窘迫的神情竟是摄人心神的好看。他局促地向后退了一步,然而目光接触到身后之人的身上,他又鼓足勇气走上前道:“大娘,敢问您这包子怎么卖?”
一开口,才发觉哪里是什么公子,原来也是个半大不大的少年。
大娘见了心生好感,爽朗道:“不贵,素的一文钱一个,带馅儿的两文。”
少年闻言松了一口气,从袖中摸出了一枚铜板,递上前去:“那麻烦您给我拿一个素的。”
脸上带着乖巧的笑容。
大娘见了一愣,伸手去接,触手之处一片冰凉柔滑,就像话本子里说的冰肌玉骨一般,只是这样仙人般养尊处优的人物,竟是为了一文钱的包子犹豫不决,见惯世情的大娘顿时知道,这必定是哪家的公子落了难。
少年接过包子,回身递给身后的人,那孩子接过,却不吃,少年便低声道:“哥哥不饿,你吃吧。”
孩子捏着包子小声道:“那阿栉也不饿。”
大娘听了,觉得一阵心酸,真是造孽哟,也不知家里的大人到哪里去了,叫两个小娃娃在外面吃苦。
少年安抚好弟弟,便回身颔首,笑一笑便牵着孩子离开。大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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