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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书-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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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闲了的时候可以不做事,养精蓄锐,也可以没事找事,打发无聊,但是劝告你,千万不能培养出这么一个高雅的爱好来。这是风子亲身得来的教训。
可信度,自然很高。
可惜,风子这教训得来价值不大,甚至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情况很明显不适于所有人类,有钱有时间又有心情的主儿,人家不去培养高雅的爱好,又能去做什么呢?
晚上站在窗前看月亮,风子自认为这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月亮很暗,或者是很明亮,这都无所谓,只要是月亮就行。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恬静安然的睡着了。危险就在这里,站着居然也能睡着,人毕竟不是马牛一类的畜生,天性使然便能站着睡,万一要是突然倒下去了怎么办?幸好,这种事情从来就没发生过,虽然风子也就才站着睡着那么两回而已。
睡着两回,结果两回都没倒下去,这说明,倒下去的可能性还是不大的,至少就目前的情况看来,还是百分之零。
估算出这么一个百分之零也是相当的不容易的,事情现在虽然岌岌可危处在一个非常糟糕的过程,但是也在迅速的发展,美好的前景相信还是有的。风子突然一反中国人自来好大喜功好高骛远,喜欢数字越大越好的常态,不将数字努力放大,反而努力将数字变得这么小,这种行为,只能叫做自甘堕落。
再进一步就成了彻底堕落。
但是风子也想通了,不必计较那么多,一个人生活在世,估计,可能,大约,难免是要堕落的。今天不堕落,明天也是要堕落的,白天的不堕落,晚上也是要堕落的,上面不堕落,下面也是要堕落的,总之一句话,反正都是要堕落的。就只看你选择怎样的堕落时间,堕落地点,以及堕落方式,不同的人,各个的选择内容都不尽相同而已。
第278章 第43小节 迟钝反应()
现代城市里,各种事物可谓形形色色,然而最数有特色的,当数酒吧。你走到哪个城市都一样,从哈尔滨到海南,从喀什到上海,从英国伦敦飞到斐济的苏瓦,再从挪威斯瓦尔巴群岛的朗伊尔城飞到阿根廷的乌斯怀亚,那一路上可真是,找个形容词,酒吧林立,霓虹闪烁,粲然大观。
酒吧这一词,无可厚非,国际惯例。却也成了最没特色的事物了。
风子总认为啊,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酒吧的出现,绝对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场严重的灾难,是落在现代文明皇冠璀璨的珍珠上的一坨蚊子屎,是特意出来在光辉耀目的辉煌里,给人抹黑添堵的。
因为酒吧的存在,堕落便变得理直气壮名正言顺了。
在大街上无意识的随便走,走过一条大街,顺便就发现,那一条街竟然成了酒吧街。一个门口挨着一个门口,一个人挨着一个人的进进出出。
但存在就是合理的,逛荡了大圈,风子终于奇迹般得再次想通了,就算是“抹黑”那也该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都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文明也是人民大众创造的。风子是人,是人民的一份子,自然也就是人民了,是人民自然也就该去创造人类的文明。没办法,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去违背历史潮流吧?就算是闲来无事顺水推船,风子想着也觉得应该进去为人类文明贡献点力量。
所以,风子就专门去给人抹黑添堵,为文明贡献力量了。
但是进去不到十分钟,他又出来了。与进去稍有不同的是,进去他是和张露还有李云林一起各自走进去的。出来则是被两个人夹着胳膊抬出来的。风子扶着墙,蹲在墙角,一边吐啊吐,一边还是吐啊吐啊吐。
原来的小城市里,也是有酒吧的,但是因为城市小的缘故,没什么人光顾,所以很是清冷,而且内容也干净纯粹。现在一比较,小巫见大巫,是自己没见过世面了。
说什么吐啊吐的就习惯了,那纯粹是当骗子早上出门太急忘了带脑子。风子从此一听见酒吧这两个字,条件反射,先是手脚痉挛,进而由外到内,心肝脾肺肾,都是一阵阵的痉挛,最后终于连胃也没能逃脱,也开始痉挛了。
他现在算是终于知道,宇宙是不独立的,事物是相互联系的,牵一发是要动全身的,人来这世间是来受罪的。
但是他只是动了一下念头,还没去牵发呢。
吃一堑长一智,这唯一能够贡献光和热的地方,就这么富丽堂皇的拒绝了他。没办法之下,风子终只能再次想通,看来给人类文明抹黑,他是无能为力了。想想也是,这么光荣而艰巨的伟大任务,交给他这么一个抱着柱子都没安全感的人,叫人情何以堪?
酒吧是不敢去了,那还能去些什么地方呢?风子每每看着张露和李云林,以及看着那些男男女女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就恨得牙根痒痒。这话听着怎么那么碜得慌呢?
但是事实的确是这样的,风子就是见不得这样的天下清明歌舞升平,那种见不得,就跟狗仇猫,猫拿耗子一样,天生的。
原本就没什么活动的风子,这下好了,当今世界最流行的一种娱乐消遣方式,也是现代都市人唯一能消遣作乐的方式,就这么在他的面前烟消云散,夭折了。
风子只好再次萎缩进不盈三尺见宽的天地里,早上起来,推开窗子看看下面的街道,晚上看看下面的街道,然后关上窗。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风子再也不敢随心所欲的走出门走上大街了,一不小心,说不准哪个街角突然就冒出家酒吧,那不诚心谋杀吗?
这个时候,风子就想起了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女的。
虽然风子现在仍旧不知道那女的叫什么。
风子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女的,而不是别的人呢?
他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想起了。
风子想起那女的的时候,就突然想起了火车,现在还在不停的亲切的奔跑着。
什么时候,再去看看火车。
那个女的,现在是不是在乌鲁木齐?或者还是在那个自己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小镇子上?
风子突然就觉得很是难过。自己打这一路走过,竟然连一个名字都记不得。
这蘧然而至的伤罔,就像是傍晚太阳落下之后慢慢升起的雾汽一样,又慢慢的洇散开来。捉摸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竟然有几分清冷。这天气难道又要开始冷了?何至于在这么南方的国度,还是会有这么明显的季候差异?
还是,一个人的日子一直都这么冷冷清清,自己起先一点儿都没察觉,现在才突然醒悟?
这后知后觉的感官,迟钝的反应
第279章 第44小节 回来()
这思绪一旦打开,便再也不能轻易的关上。
就像是一扇门,独自在苍茫的旷野里,任呼啸的北风摇曳,生凉。
但是他不能走回去,因为他没有长出双脚。
风子突然明白了,思念,绝对不像他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甜蜜。她是一个合成词,且思且念,因为时间漫长而且艰难,在循环往复的过程,刻骨铭心就成为痛苦的掩饰。
但是明白了亦是无能为力,反而只能加剧这痛苦的剧烈。
他还记得小的时候,拿着一把长长的刀子,去糖罐里偷砂糖。
小孩子是喜欢刀子的,据说这是在小时候便已经暴露了的男人的本性。小孩子也是喜欢糖的,这应该不仅仅只是男人的本性在小孩子身上的体现吧?
拿刀尖子,像瓢一样去糖罐里舀糖,然后小心翼翼的送进嘴里。就是这小心害了他,他一小心,手就有点发抖,生怕刀子会割到肉上。事实却是,刀子已经割到他的嘴了。
鲜血,里面还混合着白砂糖。
现在这样的情形岂非与那相像得紧?
风子向来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十指各有短长,谁又能说一丁点的例外没有呢?
一个不善于多愁善感的人,一旦感愁起来,比善愁感的人更加用心,悲苦也就来得更加真切。
突然之间,他就不想再在这城市住了。也就是说,他想离开汕头。因为他想起了那栋破烂的老房子。这想念来得突然而且剧烈。那破烂衰朽的老房子,在想念之间,变得无比的亲切,甚至超过他对自己身体的信任。
可是又突地迟疑了。他在心里一面极强烈地愿望想重新回去看看,一面又有点害怕回去似的。回去看什么呢?看看那破烂的老房子。可是又害怕什么呢?害怕,风子自己也不知道。
风子在屋子里无力的徘徊了无数个时间,由时间串联起来的一个个单位。结果却是没有一点分明的迹象。从这方面来看,风子的性子是相当软弱的。
傍晚从外面吃完饭回来,看见张露一个人乱七八糟的躺在沙发上,心里一动,在那一瞬间,他终于决定要回去了。
时间并不是很久。从离开那栋破烂的老房子那个混乱的小县城,到途中那个不知名的小镇子,再到广州,再到汕尾,再到汕头,几个城市,也不过才将近四个月的时间而已。有时候,时间就是把自己看得这么贵重,从而在珍重了之后,步子就变得缓慢了。
风子是决定要回去了,而风子一旦决定,相比在思想时候比豆腐还不及的软弱,行动起来那简直就倏忽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刀子。快刀斩乱麻,风行雷厉。
也或者说,是他太心急了。
想想,一个人走出家在外太久,难免是要发急想要回去的。就好像一个刚断奶的小孩子,饭再怎么美味,也还是会饿的。
这促使他下定决心的原因,突然也变得简单而分明了。因为他突然和另外两个人吵了一架,还差点打起来,至于吵架的原因,则是在吃饭的时候,不知道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不知道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实在没什么脸面再继续留下了。
所以在作出决定的第二天下午,风子便起身走了。
他又看见了火车。并且他坐的也是火车。
他对火车,似乎情有独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喜欢那块冷铁疙瘩,但是他一看见飞驰的火车,便像是看见了一只天马在自己眼前飞过,他自己也忍不住想要变成一只能飞的东西,一路飞奔。
至于方向,无所谓。
大约能飞的东西速度都是很快的,比如火车,虽不能飞,但是能飞驰,也算是带飞的了,所以也就特别快。再次回到这小县城,时间不过一天多点,不到两天。
风子这人应该是真的有点神经的那种人。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一回来,既没急着回家,也没去找朋友。
那他在干嘛?他坐公交去了。
他坐公交,并不是坐着公交回到了他原来的那栋小楼,而是坐在公交上,顺着公交线路,在城里转圈子。
小县城的公交数量很稀少,线路也很简单,城东是起点站,穿城而过,城西就是终点站。到了站你还不下车,那么公交倒回来,你就将一个城市逛了整整一圈了。
风子现在就在做这事。他硬是坐在公交上要绕这城市一圈,那司机睁了铜铃一般大的眼睛凶神恶煞看着他,风子当时就是这么感觉的,只是风子比那司机更加具有无赖精神些,直接将他的存在以及眼神无视了。
终于过了两分钟,司机忍不住了,眼睛痛。才改而提醒风子道:“交钱。”
风子猛一听,突然想到一个情形,打劫了。仔细一看,车上没有多余的人啊。连售票员都没有。看来是自己想错了。
“兄弟,回去还要买票的啊。”司机终于忍不住,这回改成正常语气说话了。估计刚才的样子,应该是被西北风鲠出来的。
“哦。”风子想都没想,哼都没哼一声,别人叫交钱,立即乖乖交钱。可见得风子这人绝对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而实际的原因则是,他实在不想照着现实那套规矩去看人的正面,而那人后面的情况,也远远要比他正面的情况好看得多。因为那样看不见那人的脸。
就这么在公交车上晃荡了两个小时,下车吃了顿饭,天就要近黑了,他才走回那栋他自己的小楼。尽管很破。
第280章 第45小节 何处不相逢()
或者一个人从一个地方走了之后,就不应该再回去。就像有那么几句,“从前早是多成破。何况经岁月,相抛亸。假使重相见,还得似、旧时麽?”
赫拉克利特也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
多好的话。一旦走过,便已经物是人非了,难道转身还能将已去的拘回?
风子站在那条长长的街道,暗黑的夜色是在一瞬间扑上来的。
天确实黑了。连点灯火都只是如萤火微明,显得那么孤苦。
天真的黑了,所以风子现在就站在这里开始看夜色了。多黑的夜,多黑的夜色啊。
他突然发觉,现在除了看夜色,真的就没有事情可做了。
能做什么呢?你说能做什么呢?你说究竟还能做什么呢?
风子在街角边坐下,带的东西也乱放在跟前。看着前面那一大片零乱的空地,让他蓦然想起,乱坟岗一样的安谧。
何其奇怪的感觉。他突然觉得整个夜色都变成了浓烈而刺目的红色,一滴一滴,正妖艳的冲着自己呼吸。那是嘲笑吗?
就算是吧。风子真希望那是。可是,那感觉却疏忽就消逝得无踪了,连一点影子都没留下。风子甚至想去抓住她,却也只是徒劳的挥了挥手。
他忽然记得一个场景,那还是很早的时候,天气还很冷,比这会儿要冷多了。是某个秋天的傍晚,刚下过雨不久,雾汽湿漉漉的,草木都已近是冬天的颜色了。他在路边一个草坪里发现了几株野蒿:干枯的茎,萎蔫的黑色的叶子,被挂着的露水打湿,又在冷风里,簌簌的发抖。
到底,那都只是几根野蒿而已。
街上偶尔还有来来去去的人,但是已经不多了,一个个都只是孤魂野鬼一般的在游荡。除了一些小巷,灯火还往往明亮着昏黄之外,这时候,大多人都愿意而且也已经在家睡觉了。
风子只是想不明白,县政府为什么突然变得有钱了,办事效率也这么高了?
其实后面的房子还并没有拆,风子看得见。蓦地,他却不想再往里走了。
顺着河,河风吹上来,夜里的这风竟然让人微微的发抖。风子没有一点倦意,就站在河边,让风吹着吗,且停且走。到后来,干脆在一块石头后面坐下来,坐下来的时候,他才突然觉得自己很累,很疲惫,连抬眼连呼吸都没了力气。
或者,他竟是在这里睡了一夜。
可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没有太阳。也就是说,他不是被太阳晒醒的,而是被冷醒了的。风子现在无论如何是不会回去看那栋所谓的破楼了,可是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了。又能够去哪里呢?
脑子里一时跳出无数的地方,却总在摇头之间,被远远的甩开,一干二净。
风子漫无目的的穿过数条街道,这些街道都是以前熟悉无比的,那会儿骑着摩托车,就是闭上眼睛也能来去自如。在这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这些街道不再是以前的那些街道了,因为他一点儿也不熟悉它们了,有隔着天涯那般距离的陌生。
这城市,变了。人,也变了。
坐在车站里,昨天才从这里走出去,今天他又来了。就像是在绕一个圈子,人是不是一直都在做这样的事情?就像是一只小狗,记忆被丢在了风里摇曳的尾巴上,不断嗅找,所以就不断的转身,不断转身,最后变成了不停地转圈?看着街上那一辆辆像是怪兽一样奔逐不停的东西,风子突然觉得有一种荒凉的感觉弥漫,恰如荒漠里野草一样的丰满。
一会儿时间,风子却又从车站里走了出来。有时候他的行动的确很是出人意料让人匪夷所思,但要是问他为什么进去了又出来,他自己或者也不会明白。
从车站出来向西走了几步,猛抬头,风子就突然看见了公路对面的一个女人。这女人风子认识,不是别人,正是白如雪。
人生何处不相逢,风子暗暗想。白如雪没有看见风子,她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似乎是在等人。果然不一会儿,有一个男人走近白如雪,然后两人亲偎着走了。
风子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又转回来。他在看见白如雪的那一瞬间便就明白了。这就好比一个人临终,总是想要将一些事情回顾一番,总结抑或者告别一下。他就是在这种莫名的心理驱使下,义无反顾的又留了下来。
风子想再看一次白如雪,但风子也不仅仅只是为看白如雪,他还想看看这里认识的许多人和事。
既然已经看到了,也就不用再去看她了。白如雪转过一面街,消失在视线的时候,这一时风子竟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步莫知所举。
第281章 第46小节 害怕()
前面的房子已经被拆完,连地势都已经推平,场面是很彻底的七零八落。但是后面靠着山的那栋楼还并没有拆。
这可能得益于,那里离前面的大路确实有点儿远,何况后面的一整座山,并不是一下子能全推掉的。也可能是得益于,那栋老房子里现在居然还有人住着。那人,风子是知道的,他走的那天,那人刚好搬进去。就住在自己原先住的那房间的隔壁。
那辆破旧的摩托还在,上面全已是层层锈迹,就像一朵一朵正肆意盎然的霉斑。什么时候,青苔也能够爬上这额头?
过道里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昏暗,竟没一点爽朗开明起来的意思。楼道弯曲,七折八拐,推开房门的时候,一股扑天的霉味撞过来,几乎让人站立不稳。
咳咳,人走茶凉,这才多久没人住啊?
走上楼看见隔门关着,却亮着灯。时间正是白天。不过风子知道,这楼因为靠后近山的原因,一直都这样,即便是白天正午,也比较阴暗。他以前在屋子里一个人就常常开着灯的。
风子上去敲了敲门,就隔着一扇墙,打声招呼总还是可以的吧。却没有人。这可真怪了。不过也不在意,随即开了自己的门。
一股霉气扑面而来,风子迈步进去立即又退了出来。大开着房门,然后独自一个人在门外的走廊里站了将近大半个小时。
要说屋子里有什么值钱的金银财宝,非要让风子这样的人心心念叨眷顾不已,那全是屁话。屋子里确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尽管风子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屋子却还是老样子,走时是什么样,现在依旧是什么样子,连桌边而上的玻璃杯子都没有移动过分毫。这场景,就像一个贞烈的女子一样,任这时间的风雨如何吹打世事多么艰难,就是矢志不渝忠贞不二孤身自洁。
风子突然觉得,自己被这种忠贞感动了,毫无保留的犹如沦陷一般的被感动了。
桌子,地板,床上,等等,凡是能让灰尘踮着脚尖儿站住的地方,都被灰尘占据了。
偌大一个空旷的屋子,什么都没变更过,就像一个人某一天突然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来审视自己的身体一样,从来没有过的熟悉。风子看着满眼的熟悉,却蓦地里升起一种荒凉的感觉,这感觉竟然隐隐逼迫得人发疯,最后的时间里,他终于落荒而逃。
他连头都没多回一下,就一直走出来那栋大楼,楼下出口将正好要上楼的另外一个人给撞了个满怀。
是个男人。理所当然的是个比较年轻的男人。
愿意到这地方来住的,都不会是那种上了年纪的鳏寡孤独。毕竟这里太清净,清净得往往磕碜得慌。
风子看了那男人一阵子,那男人也看了风子一阵。两个男人互相看了一阵,居然都没有先走开的意思。
风子就请他喝酒。是在街边转角的一个小饭馆。那饭馆很小,小得随意,像是随手丢的一般。老板是认识的,老板娘也是认识的,上来的菜也都是认识的。所以一切就变得很是随意。
风子给自己倒一杯酒,然后给那男人倒一杯酒,你一杯我一杯,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倒下去。两人都没说话,酒倒完了,终于才有人说话了。
最先开口的却还是风子。于是两人就开始谈些没用的话题。
“你住哪里多久了。”实际上他是很清楚他在哪里住了多久的。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话来说。
“搬来不久呢。你应该不是住在那里的,我没看见过你。”
“哈,我以前在那里住过。看见楼下的的摩托车没?”眼光向那边看着,似乎眼光折射,正看见青苔一层一层的往外长。“那车就是我的。”
“我还一直奇怪呢,那栋楼又没人住,怎么会有辆摩托车。好像都长青苔了!”
“我承认它就像个剽悍的女人,你不能征服它不说,它还时不时的对着你气喘,不过到底他还是个女人,女人的特性一点儿也没少。要不我就把它留给你吧。不用了随便你怎么处理都可以。”
那男人不知道风子在想什么,看着他,喝了口茶。转而问他:“你在那栋楼里住了多久?”
“也不是很久,大约两年不到。”风子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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