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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奇谈-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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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姐要是想试,我可以另找一件,但是这一件旗袍,却只有方小姐可以。”末了店主加上一句。
“还有这样的衣服,方曼你去试,我倒是要看看你穿上有多好看。”周安怡有些生气,按理说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她都比方曼要好,为什么这个古怪的店主却坚持自己穿的不会好看。
方曼犹豫,一件只属于自己的衣服,就好像一个女人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一样,如果穿上它,是不是就是达成了某种协议?方曼不知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但是现在自己已经选择来到了这里,总不能临阵脱逃吧。
她伸手从店主的手中接过旗袍,周璇的歌声正唱到开头:“浮云散,明月照人来。。。。。。”柔柔软软的声音令人恍惚,一瞬竟似穿越。很多年前,也有一个女子与她一样,从店员手里接过旗袍。她笑靥如花,拿着做好的旗袍对身边站着的男子浅浅一笑,露出她漂亮的梨涡,踏着小步子走向试衣间。
方曼追随着她的步伐,她仿佛听到那个女人在说话:“怎么想到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这件旗袍,又花了不少钱吧。”半是娇嗔半是喜悦的口气,怎么看那个男人都是极爱她的,只是后来,怎么就。。。。。
方曼对着镜子回过神,定睛一看,自己已穿上了那件旗袍。试衣间里明黄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原本应该被这样颜色的灯光显得十分没有气色的自己,在穿衣镜中竟像是擦了粉一样。方曼穿着这件旗袍转了一个身,这件定制的旗袍按理说是应该不会合方曼的身,可方曼穿着它,不大也不小,侧着身照镜子,竟然显得人前凸后翘又高挑。方曼不敢相信店主说的竟是真的,她定睛看着镜中的自己,那细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与瘦削的颧骨,不,这不是自己,这是另一个人,旗袍真正的主人!
顾曼的生日是大年初二,以往在她生日的这一天,父亲总会为她举办一场宴会,这样既可以让人来过年拜访,也可以庆祝她的生日。家道中落后,没有人来家中拜访,家中也不再举行宴会,顾曼心中的落差与难受,到最后都变为自嘲与讽刺。不过今年倒是不一样,方之生与她恋爱了,他们在一起这几个月,顾曼心中都是蜜。
春节将近,方之生要回浙江老家。这天顾曼与他约好在中心百货见面,方之生回家要带一些礼物给父母与长辈,想让顾曼帮他挑一挑。
顾曼挽着方之生的胳膊进了中心百货,自从与方之生在一起,顾曼的穿着渐渐没那么花里胡哨,衣服也以素色为主,虽然寡淡,却也刚好显出了她的气质。对于顾曼这样的变化,方之生说她是“孔雀收了屏,也是另一番的美。”顾曼知道方之生这句话是夸她,可心里怎么就有些不舒服,她几次看镜子都觉得自己穿着的旗袍不好看,想去定做一件,又觉得有几分浪费。
转来转去,在一楼买了几样化妆品,又挑了几样首饰后,方之生带着顾曼上了二楼,准备为方母买一件过冬的貂毛大衣。这件大衣是方之生花自己的钱为方母买的一件礼物,顾曼以前一直以为方之生花着家中的钱,后来才知道,方之生来上海后就在周汉海的帮助下在洋行做过事,后来自己又开始炒炒股、卖卖期货,也算是一个小有成就的投机商人。
方之生不喜欢顾曼叫他“投机商人”,他觉得自己在金融上有天赋,而且做这一行重点就是消息灵通与不贪。方之生向来稳重,见好就收,对于没有把握的事,他从来不做。
顾曼刚走进那家以定制闻名的店子,一位 面容姣好的店员就走上来,她手上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笑着问:“请问是顾曼顾小姐吗?”顾曼点头,她很久没有来中心百货逛,也不知这家店的店员有什么事?
“这件旗袍是您订好了,请试穿。”店员捧上起旗袍,顾曼有些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衣服,她看一眼站在身后的方之生,他正笑着看着她,示意让她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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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曲声渐起()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周璇的歌声再度响起。方曼一动不动地站在镜前,她的眼睛透过镜子,看到的是另一个女人的样子。那个女人高兴地在镜前旋转,方曼就藏在她的眼睛后面,感受着她的喜悦。
她跑出试衣间,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自己的样子展示给站在外等着她的男人,方曼对上一双眼睛,狭长而明亮,如一泉深潭,让人看不清。
“之生。”女人柔柔地喊到。方曼听着这个名字感觉熟悉,像是以前听过。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女人问,男人便奉承地回答。方曼听见他的声音,更觉得在哪听过。
“真的吗?我还觉得这个颜色会显得我有些老气。”女人摸着肚子,再次看看镜中的自己。她纤瘦而高挑的身材,穿着旗袍,倒有几分清疏。
“小姐,这个颜色不会错的,先生到我们这改了几次样式,最后才决定做成这样。”站在一旁的店员笑着说。
顾曼知道这些话都是店员吸引你花钱的甜言蜜语,就像方之生对她说的那些,到最后,总是会让你付出一些代价。对于顾曼来说,方之生就像是一坛蜜,让她坠在里面,再也无法出来。
“你还有什么喜欢的吗?”方之生走过来,此时镜子照着他们二人,真是一对璧人。
“没了。”顾曼怜惜地看着方之生,她这个该是吸人骨血的舞女,竟然开始为人省钱。
“快过年了,虽然现在还没办法带你回家,也没办法给你过生日,我就想给你买件衣服,让你开心一下。”方之生眉眼低垂,像是哄着孩子一样地说。
“我知道。”顾曼捏一捏方之生的手,千言万语,许多不能说的话,都在其中。
墨绿色的旗袍在灯光照耀下泛着淡淡的光芒,丝绒的质感有一种不能言说的时代美。方曼看着眼前的男人,眉眼与嘴巴,总是十分熟悉。她大脑飞速转动,有一个人与这个男人一样,曾把自己抱在怀中。
“不会。。。。”方曼思绪一转,那个人的面孔在脑海中浮现,居然是他,她惊讶地后退两步,一晃神,回到了现实。
她还穿着那身旗袍站在镜前,脸色难看又苍白,方曼捂着自己的胸口,她感觉自己喘不过气来。墨绿色旗袍在试衣间的灯光下闪现着诡异的光芒,方曼跪坐在地上看着镜中的自己慌张而害怕地想解开领子。
盘踞在锁骨处漂亮的金丝盘扣,原本是旗袍最美的点缀,此时却是束缚灵魂的枷锁,方曼双手颤抖,呼吸沉重。她额前的汗水顺着两鬓流下,再一次,如梦境一般,她与那个女人重逢。
方之生终于回了家,百乐门的生意却正是火爆。顾曼每天连轴转,脸色浮肿又难看,好在她现在已不担心客人,每日上班也是懒懒的。
临近春节,百乐门也终于歇了几天业,顾曼抓紧时间补觉,将自己没有睡够的觉都睡完。方之生在浙江还给她写了信,说是过完初五便会回来,信中告诉顾曼他已托周汉海帮忙找工作,让顾曼早日辞了百乐门的工作。
Mary听顾曼说方之生为她找工作,嘴角冷笑。她们这些欢场女子,平日里与客人说话是带着面具,与同为舞女的同伴说话,倒是痛快。
“他这样做你以为是为了你吗?傻女,”Mary以前跟过一个广东人,那人喜欢叫她“傻女”,从此她也爱叫人“傻女”。
放假前最后一次下班,顾曼约着Mary去吃夜宵,她心情极好,正喝着粥听Mary说。
“男人啊,还不是要面子。他受不了你一点朱唇万人尝’。”Mary有时说话喜欢文绉绉的,她告诉顾曼,许多客人都喜欢她这样说话,这样显得自己玩的有文化。
“傻女,你不会为了他而辞掉工作吧?”Mary试探性地问。
此时顾曼的粥正是喝到见底的时候,她当然知道方之生为何让她辞掉工作,可是爱有时就是羁绊与成全,方之生若是觉得她这份工作不好,她也只能换掉。
“老板,再来一碗。”顾曼将空的粥碗推到一旁,拿出纸巾擦了擦嘴,然后捏着Mary的手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换份工作也好,我们这行总是吃青春饭的,换份工作就当换份生存技能吧。”
Mary一时语塞,有些话想说又不能说,她想自己曾经与顾曼一样,都是“傻女”一个。此时店家端上第二碗粥,热气飘腾,Mary吃着自己碗里快要冷了的粥,看着顾曼大快朵颐地样子,微微皱着眉头想:“也不知道她了不了解方之生正在做的事?”
一转眼到了初五,方之生却并没有回来,顾曼心里焦急又担心,连写了几封信寄到浙江,方之生却没有回信。等到年过完,顾曼再次上班,方之生还是没有回信。此时顾曼每天做梦,总是能梦见方之生在梦中娶了她人。大红花轿,红盖头,鸳鸯烛台烛火旺盛,烛泪堆积于烛台下,鲜艳异常,如她的心,一点一点被蚕食。梦中的方之生穿着马褂,戴着一朵大红花,挑起新娘的盖头,喜滋滋地吻上去,顾曼心里喊不要,脸上却是湿湿的,一醒来,泪已湿了枕头。
顾曼感觉自己算是彻底没了希望,她的魂于神,都随着方之生而去,整个人每天如行尸走肉,虚度人生。Mary劝顾曼放下,她嘴上应着,心里却还是想着方之生何时给她写信。“睹物思人”,方之生不在,顾曼就看着他送她的旗袍,算是有一个念头。开始顾曼是看着旗袍,那深重的墨绿色,是方之生说顾曼穿的好。而后相思入骨,顾曼有时会坐在床头,抚摸着那件旗袍,如同抚摸方之生,才能解一点相思。
等到了五月,真是漫长的时间,又一日顾曼从舞厅出来,正准备招一辆黄包车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眼前。刚开始顾曼一怔,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熟悉又陌生,等到要开口,却是怎么也说不出话,眼眶不自觉地红了。
“阿曼,我回来了。”方之生的声音沧桑又低沉,顾曼鼻头一酸,心里头却是生气,迈开步子便往别处走。
“阿曼,阿曼。。。。。。”方之生拦住她,他贴近她,身上的气味不再是肥皂味,而是经历过磨炼的男人味。顾曼没忍住,眼泪早已崩溃,她扑进方之生的怀里,在人来人往的大门口哭了起来。
男与女,许久未见,一夜话多,一夜感情汹涌。顾曼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和方之生回的家,她刚开始还诧异方之生在外面居然有房子,方之生却说是周汉海的家产,他只是暂住。脱衣解扣,唇齿相依,紧紧相拥的感觉如此美妙,顾曼咬着方之生的肩,心底却是喜悦。她漂浮的心终于有了一个依靠,她抚摸的终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件没有生命的衣服。
第二日起来,方之生却是早早穿着睡衣坐在外面的阳台上,顾曼坐在床头,看着方之生叼着一根烟,正看着天空想事情。顾曼以前从未看过方之生抽烟,她也从未闻过方之生身上有烟味,这次看到,顾曼心里倒是有些惊讶,自己对方之生,还有多少不知道的事?
顾曼穿上睡衣走过去,方之生将烟掐灭,扭头望着顾曼。顾曼吻上他,清晨的空气如此新鲜,带着一股草木的气息。这个吻好长,顾曼感觉自己重新有了意义,这个意义是方之生赋予她的,也是她心里一直所期盼的。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顾曼在方之生旁边坐下,她早起还没照镜子,现在的自己,大概黑眼圈深重。
“刚来上海的时候,表哥他递了一只给我。对不起,是不是很难闻?”方之生略带歉意,像他这样好家教的男人,总是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
“还好,我在。。。。。”顾曼心里想着百乐门,但是一想到方之生如此介意自己的工作,便没有说下去。
“有什么烦心事吗?”顾曼关心地握住方之生的手。
方之生没有说话,他摇摇头,过了半晌,他突然握住顾曼的手说:“阿曼,万一以后我有什么事情,你记得要好好活下去。”
顾曼心头一凛,方之生从未与她谈及生死,现在是怎么了?虽然现在的中国处处都是外国人为大,就连版图小小的日本都敢在我们的土地上耀武扬威,可是百乐门每天歌舞升平,没一个人觉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顾曼将手收回来,抱住胸口,警惕地看着方之生说:“之生,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
方之生依旧没说话,顾曼心里腾地燃起一团火,她以为自己与方之生已经算得上是坦诚相见,没想到这么久了,方之生压根就没有当她为“爱人”。顾曼冷笑,她站起身,气冲冲地走进房间,冷水浇脸,方之生没有走进来,他依旧坐在那里,背影沉重。
顾曼走了,方之生没有出来追她,回家的路上她想起与方之生从初识到昨晚,一切的一切,原来都是自己自作多情。Mary说的对,自己真的就是一个傻女。
1937年7月7日,顾曼与方之生没有见面两个月。顾曼又重新过起了舞女的生活,每日抹着厚重的粉底,在五彩斑斓的霓虹灯下去上班。Mary看见顾曼回来,又没有再提方之生,心中也知道了一个大概,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有时客人灌顾曼酒时,而顾曼没头没脑地喝时,就帮忙劝一下。
也就是在这一天,日本人正式发动了侵华战争。一瞬间上海的金融业崩溃,人人自危,百乐门的生意却异常火爆,大概是人知道了末日,便会肆意狂欢。
又一日周汉海来了百乐门,这天他带了几个朋友,点了酒后就让顾曼与Mary还有其他几人作陪,Mary陪着另一个眼生的人,周汉海却招呼顾曼坐到他身边。
“周少,你想喝什么,我帮你倒。”顾曼声音柔媚,周汉海却摆摆手。
“阿曼,之生让我告诉你,他要离开上海去内地了。”周汉海的声音恍恍惚惚,顾曼的手一抖,拿着地酒瓶倒洒了酒。
“之生还说他为你在租界买了房,你过几日就可以带着你家人搬过去。”周汉海继续说,舞厅里响了了周璇的《花好月圆》,酒杯终于被倒满,顾曼转头笑着给了周汉海一杯。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唱这首歌的歌女声音太嘶哑,一首欢乐的歌唱得有几分悲凉。
“他也托我帮你找好了工作,过几日你便可以去上班,我今日来就是为了这件事。”周汉海说完,顾曼喝了一大口酒,这洋酒平日里喝麻木了,今日一喝,怎么就酸酸涩涩的。
“他人呢?为什么他不来见我?”顾曼声音略带哭腔。
“我。。。。。”周汉海不知该说些什么,顾曼撂下杯子,朝外面走去。
“哎,阿曼,你去哪?”Mary拉住她,顾曼抬手挣脱,她心里只想去见方之生,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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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月朗星稀()
冲出了门,百乐门外车水马龙,霓虹灯照射的五光十色,人流如织。顾曼大脑一瞬间空白,像只无头苍蝇般乱撞。
Mary与周汉海跑出来,二人慌张看着外面,只看见顾曼低头在人群中疾走,撞到人却不自知。Mary抢先一步跑过去扶住顾曼的肩,顾曼一怔,感觉身体疲软,转身抱着她哭了起来。周汉海站在她们身后的台阶上,欲言又止,Mary示意他不要多说。周汉海却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他神情有几分惊讶,Mary一看,方之生就站在街对面,双手插兜看着她们。
昏暗的灯光下方之生一脸憔悴,他的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Mary别过头看向周汉海,顾曼哭的太投入,她能感受到自己肩头湿了一大片,“那些泪水肯定很咸。”Mary心里想,因为自己也尝过很多次这样的味道。
“总要有人来结束吧。”Mary有些无可奈何,她在欢场待太久,这种富家少爷与舞女的故事看得多,反倒一点也不觉得感动,毕竟她也曾经这样过。
她这样的想法一出,男主角终于过来了,方之生依旧是绅士地递了一条手帕给顾曼,顾曼伏在Mary的肩头哭的正痛苦,这突如其来的安慰让她抬头看了一眼。
她脸上的妆花成一片,抬头却见始作俑者正拿着手帕没有愧疚地站在面前,正要气的打人,却听见方之生严肃地说:“阿曼,我们需要谈谈。”
顾曼一愣,刚来的气此时却硬生生憋回心里,她觉得十分委屈,想想自己以前潇洒的样子,开始后悔自己怎么会爱上方之生这样的人。
“谈就谈。”顾曼心里不顾一切地想,她只愿这次是快刀斩乱麻,将自己心里所有的奢想都灭绝掉。
她拿过方之生的手帕,递给Mary让她为自己擦脸,此时她就像是一个勇士,对即将到来的艰难险阻都不害怕。
“走吧。”这是今晚顾曼对方之生说的第一句话,也应当是最后一句。
他们最终决定在对面红绿灯下“谈谈”,方之生小心谨慎,站着他对面的顾曼却是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有路人朝他们投来好奇与询问的目光,这样的夜晚,像顾曼这样装扮的女孩与一个陌生的男子站在外面窃窃私语,很难不让人想歪。
顾曼瞪了那些人一眼,她想这些无知的人只想要那些香艳的故事,却不愿花一点钱去百乐门自己寻找。
大约是一直在寻找措辞,方之生终于开口说话,声音却有些颤抖:“阿曼,我恐怕要走了,这次离开,我不知何时会回来,但倘若我回来了,我想我会娶你。”
顾曼怀疑自己听错了,刚刚还是要抛弃自己的人,现在又在耍什么浪漫。
“有些事情,我暂时不能告诉你,不是我不想告诉,只是我不能告诉。我唯一能告诉你的,就是覆巢之下无完卵,国家将亡,日本人马上要打过来了,我与你,在这乱世,不能只顾眼前。”
顾曼听完方之生的话,她突然间明白方之生正在做什么。这样的乱世,每个人都很狂热,就连来百乐门的那些客人,有不少也是将“国家兴亡”挂在嘴上,以前顾曼很少想,可她知道这样的乱世,心中稍微有点志向的人,都觉得自己会成英雄。
顾曼仔细看着方之生,以前她老觉得他书生气太重,现在才发觉他原来一直有自己的想法。反倒是她,忘记了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似自己,从来都是市井小民心态。
她想方之生要做的事,自己绝对是阻止不了的,但是那一瞬间她又很害怕,不是人人都能成英雄,真正的英雄,往往站在累累白骨下。
顾曼感觉自己的心真的在疼,方之生没有想过她的感受,在爱情里,大家都希望对方理解与包容自己,却不愿意退缩。
顾曼想她与方之生大概真的要分开了,不是因为那些寻常恋人的猜忌与背叛,竟然是因为这乱世。
她害怕地握紧拳头,深呼一口气,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还是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顾曼心想男人见不得女人哭,一种是心烦,一种是心乱。
就这样挣扎了好久,对面方之生紧缩的眉头与关切的眼神,顾曼心里想足够了,方之生的脸已经刻在了她的心里,永远不会变。
“那你就走吧。”顾曼的声音没有颤抖,她平静而理智,一点也不像之前哭的稀里哗啦的她。
“我等你。”末了,她加上这一句。
方之生像是得到了大赦,他咧嘴一笑,伸手将顾曼拥入怀中。
方之生离开后的一个月,如他所言,日军发动了对上海的进攻。一瞬间人心惶惶,老百姓纷纷将钱从银行取出,开始囤积生活用品,物价飞涨。在这种形式之下,周汉海为顾曼找的那份工作也泡了汤。原本周汉海准备安排顾曼进周家的商行做秘书,但是现在生意不景气,周家的商行也不得不裁撤人员,周汉海没有办法,只能允诺顾曼过一段时间为她找工作。
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顾曼不得不继续在百乐门上班。由于上海被围攻,书信没有办法及时送达,原本方之生在一个月前写的信,顾曼一个月后才拿到。彼时顾曼已经带着一家老小住进了方之生为她准备的房子,只等着时局稳定一些,周汉海为顾曼再找到一份工作,就可以稳稳当当地过新生活。
方之生在信中告诉顾曼他已经到达了W市,他每日都很忙碌,空闲的时间就会想想她。他只愿她在上海安好,可以等着他回来。
顾曼想写回信,却不知方之生收不收得到,她提笔想写自己的生活,却发现乏善可陈。顾曼想自己之前有那么多想说的话,而现在,却一点心思都没有。
转眼却到十一月,这四个月间上海过得很苦。驻守上海的国民党军队与日本人进行拉锯战,每日日军的飞机轰隆隆地盘旋在上空,没过多久,警报声响彻云霄,炮弹无眼,一场轰炸下来,到处都是断壁残垣。
百乐门不得不停业,顾曼没了工资,只好缩衣节食。物价涨得飞快,顾曼再也没心思浓妆艳抹,她每日早起去排队买粮,偶尔周汉海会送钱过来,说是方之生给的。
顾曼知道这是方之生用命在赚的钱,她不敢多用,她想等方之生回来,为他的承诺,办一场温馨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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