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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剧情君第100001次死亡-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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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韶华微笑着应道。

    ——————

    山顶上“轰隆轰隆”传来数声巨响,整个千云峰也震动了几下,整个万象宗里的魔兽突然安静如鸡子。

    叶铭现在如一团烂泥一样,仰面瘫软在登山石阶上,气息不稳,汗如雨下,正巧抬着头,就见数道剑光划破云层,接着就是响声,和两股威压,碰撞的激烈。

    那是什么,明明那么远,但是还是好强!

    叶铭心生向往,他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如此,原本发颤的腿也仿佛又有了力气。

    终于艰难的爬上了千云峰的平台,然后就听到平台上有人在议论。

    “小师公在和他的邀来的客人比试。”

    “这声势当真可怕。”

    “小师公得了战神墓的传承,实力是更上一层楼。”

    “哎哎,那个客人是何人,你可认识?”

    “不认识。”

    “能和小师公打成这样,看着年岁比小师公还小一些,怎么可能不是成名人物?”

    “看起来年轻,说不准是个老怪物呢,而且这世界大着呢,隐士高手多着呢,你怎么可能全认识。”

    叶铭突然特别想看看自己的师傅和别人对战的模样。

    然而等他爬到山顶,剑意依旧锋利,但是已经人去楼空,只留下崖顶演武台上一个个坑洞裂痕,贯穿整个崖壁的巨大剑痕。

    ————————————————————————————————————————

    千云峰。

    阳光倾斜在飞瀑之上, 星光一片,清澈流水飞溅而下,直坠一池幽潭,乍看好似一道流霞从天幕落下。

    清晨的雾霭还未散去,隐隐可见一名青涩稚嫩的少年旋舞着一把长剑,他的一招一式都自有韵律,又锋利『逼』人。

    寒光撕开薄薄的雾气,剑光更显耀眼,潭水随着他斩下的动作,涌起一道水墙,然后又跌回潭中。

    有风掠过,潭边落下片片粉白花瓣,一些被剑气割成两半,还有一些沾上了少年的发顶,落在他肩上,更衬得他发黑如墨、肤白如玉。

    一套剑法完成,少年双指抚过手中的剑,众人才察觉寒光凛凛的剑招竟然是一把木剑使出来的。

    这时,有一青衫修长挺拔的身影破开雾气出现,少年立刻面『露』喜『色』,连忙行礼:“师尊。”

    “这套千云峰基础剑法已经有些形了,意还完全不够了,去炼体殿,劈木桩5000下,单手俯卧撑2000下,爬3趟千云峰。”

    魏君青绝美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靠近他只觉得寒气『逼』人 ,他抱着剑,看着自己的徒弟,漂亮的唇动了动,叶铭就有种吾命休矣的感觉。

    他的师尊又强大又好看,虽然有些冻人但认真论起来真算不得什么问题,所以怎么看都是一个完美的人。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再加上周师伯透『露』的信息,叶铭也大致对自己的师父有了比较准确的认知,而不是一个徒有其型的虚影,开始了解了就发现他的师父实则很好相处,但由于天赋太高,对自己修行十分严苛,周围又都是顶尖存在,因而他普通标准在普通人眼中绝对是灾难级别的。

    叶铭收了剑,内心惨叫着,就开始绕着千云峰跑了起来。

    咦,今天师尊不陪客人了?

    ————————————————————————————————————————

    魏君青的客人呢?

    韶华已经离开了万象宗,前往另一个中世界。

    茫茫的森林中,突然在一个角落里发生坍塌,数十棵苍天大树一下子折断,烟尘四起,很多飞鸟纷纷腾空,几只的小型魔兽飞速的远离这片区域。

    “大概就是这里了。”韶华一脚踩在一棵断裂的大树上往下望,泥土翻起的地面上『露』出青铜大门的一角。

    “就是这下面?”韶华身后站着几个白衣人,从他们当中走出一个女子。

    一身白『色』的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绣着金『色』的花纹,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头上倭堕髻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白玉,一头艳丽的红『色』长发,脸上未施粉黛,却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索菲娅,不,现在是陆浣纱了。”韶华侧过头望着那个女子笑容温柔似水。

    “你说的那东西在下面?”陆浣纱仅是看了韶华一眼就垂下来了头,她心里清楚面前这个如同三月微风般的男人真正可怕的面目,先前又问了一遍。

    “对。”韶华回答,目光又转回到了青铜门。

    “那还等什么,我开路!”陆浣纱说罢就越过韶华,一马当先,纤细的手臂仅是稍一用力,就把还要大半浅埋在土里的青铜大门掀开,顿时烟尘滚滚,就见一个黑漆漆的地下城的入口被打开,石阶蜿蜒而下,没入黑暗。

    陆浣纱默不吭声步伐坚定有力的踏下,留给后面众男人一个坚毅美丽的背影。

    “走。”韶华招呼了一声,其他人跟上进入入口,然后青铜门一声闷响缓缓合上。

    ————————————————————————————————————————

    韶华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陆浣纱的模样。

    那是一个纯洁宛如水晶般的少女,即便从层层叠叠堆成山的尸堆里爬出来,浑身殷红,也依旧遮盖不住她圣洁气息。

    “男人都是混蛋,混蛋!那个混蛋欺骗了姐姐,骗了她的心,混蛋!”

    “你骂人只会‘混蛋’这个一个词吗?真是语言贫瘠。”

    她的眼睛中映着烧红半边天的红霞,仿佛涌动永不熄灭的烈火。

    “你有办法杀掉他,对吗?不用急着否决,我知道的,你瞒不了我。所以,让我跟着你吧,只要能让他死,我能付出一切。”韶华就这么被一双美丽的眼睛锁定住了。

    “一切吗?不要被仇恨蒙蔽双眼,人的生命短暂,而这个世界很精彩,仇恨不值得你付出一切,他也不值得。”他仅仅轻轻一笑,在这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背景下,宛如一阵清风,吹散了血腥和『迷』障。

    “我,我要杀了他,杀了他。”那个少女癫狂的的大叫,韶华的话将她刚刚硬是筑起的坚强击成了碎片,泪水不住的下落,擦不尽,止不住。

    “哭吧,哭出来会更好。”韶华抬头望向天空,还真是艳丽的『色』彩。

    少女哭过后眼神整个变了,不再是强撑起的高墙,而是真正强韧不可摧内心。

    “我要跟你走。”她说。

    “你的决心我看到了,但是先知一族的圣女不是不能杀生的,对吧,先知一族下一任圣女大人?”

    “整个先知一族就剩下我一人,已经不再需要圣女了,从今往后,我,索菲娅·诺塞兰塔尼,就当魔女了!”

    随着少女的话音落下,她原本浅『色』的长发像是吸足了鲜血,又像是被霞光映照的,化作了鲜红『色』,极为绚丽。

    “唉,还当真的固执不听劝啊,既然觉得自己不会后悔,那就跟我走吧。”韶华弯起的眼中藏匿着更可怕的黑暗。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韶华在一间普通稍许偏僻的旅店里; 传给君无佞的信写完后晾干,卷成拇指指甲盖大小,通过一种栖息在阴影里的鸟送了出去。

    他正在思考,手之间把玩着一颗红『色』的石头; 像大个石榴子一样; 晶莹颜『色』漂亮。

    这是他到手的第二颗,第一颗被随手扔在了系统包裹里; 系统是个天然的作弊工具,系统包裹甚至属于异空间,外人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探知,夺取。

    这是一把钥匙的碎片; 一共有十八片; 这把瑰丽的水晶钥匙被强行注入了世界意识的碎片,然后便几乎注定结局。

    司徒一诺为了这个世界延续昌盛; 用了整个司徒家作为牺牲品; 他太了解那个人了; 长久的相携相伴; 即便那人疯魔,最懂他的的人依旧是他。

    他设定了只有司徒家直系血脉的血『液』才能重塑这把钥匙,才能打开那处置于时空『乱』流中的小空间,取出里面所放置的宝物——一件至关重要,无法替代的宝物。

    他知道那人在他死后会怎么做; 正是因为知道; 知道只要他死了; 无论他做与不做,司徒家注定无法长久,疯子的思路偏激的可怕。

    司徒一诺赴死前将这把钥匙捏碎,并将碎片抛向世界的各处,因为有世界意识在,那人在没有准备充分,可以孤注一掷的时候,是不敢触碰任何一片碎片的。

    当然,他根本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找到了那件宝物,他将它藏了起来,他造了一把钥匙,他将钥匙分成十八份,又将碎片隐藏。

    迦蓝神殿的主人也是在他死了很久很久以后才发觉的,而那时,所有的痕迹被时间掩盖,所有的碎片皆没入凡尘不知所踪。

    他在异度空间里疯狂的嘶吼嚎叫,他最爱的男人在抛下他之后,又要断他的活路,那个温柔得要溺毙他的混蛋,『插』刀子当真的又狠又准,他当真爱他爱得疯了,疯得想毁灭天地。

    可惜,他毁灭天地失败了,他甚至他死亡还没凑齐碎片,因为碎片一片在男主手里,一片在女主手里,他即便握着十六片也没有任何意义。

    一切皆为命数?韶华发出一声嗤笑,一开始就走错了,那只会越错越离谱,那个人实则从来都不曾明白自己要什么,都是猛然发现要失去了发疯,猛然发现前面是绝路发疯,一个彻彻底底无『药』可救的疯子。

    韶华觉得自己绝不会那样,莫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一个疯子,但是他从不会掩饰自己的欲望,从不会自欺欺人,从不会犹豫,想要就不择手段去拿,瞻前顾后,被自己设置的一道道枷锁所围困,直到错失,直到永远没有机会,再发疯。呵呵,简直就是笑话。

    ————————————————————————————————————————

    韶华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回魔界,他前几日就收到消息,魔界那群好战分子又不安分了,万枯城边境这几日另几个势力动作频发,虽说目前没有越境的事件发生,但是怎么看都是太平不了太久。

    正道这边该安/『插』的都安/『插』好了,该准备的也都布置下去了,他私下里的动作也基本都好了,一切目前都仅是种下了种子,生根发芽结果还需要时间和等待。

    他一向很有耐心。

    ——————

    韶华退了房,离开旅店,穿过街道,向城西南角的传送阵而去,那里的传送阵会通往更大的城市,那里有离开这个世界的空间巨轮。

    “宿主,主线任务在男主身上啊,不要无视主线任务啊,会死的,你不要命吗?”系统从韶华离开万象宗以后就在他耳朵边不停的哀嚎,即便他被自家宿主屏蔽了,也无法让他放弃。

    情景任务结束后,韶华就收到了主神系统传达的主线任务——确保男主选择万象宗收徒队伍。

    从那时开始,系统就发现自己的宿主还真特么就不喜欢按常理来。

    不但直接无视了善良尽责的自己反复的提醒,还无视了主线任务。那可是主线任务,任务失败,会被灵魂毁灭的。

    他的宿主竟然,竟然就这么折腾的自己的事情去了,屏蔽了他的声音倒是积极,不立即出发到男主那不说,就连瞅都不瞅男主的情况一眼,可真把他急得火烧眉,吓得四神无主。

    完全是皇帝不急急太监,宿主他悠悠然全然不把分分秒秒『逼』近的时限当回事儿。最后期限前,还直接去找美人师尊聊天喝酒潇洒去了。

    男主按剧情出现在万象宗收徒的队伍里,让系统大大松了一口气,他真的是到最终完全自暴自弃了,想着宿主一心消极怠工『自杀』,他也阻止不了。

    然后就在他安下心来的瞬间,他的“好”宿主赏了他一眼,说,“没看到我给捕风楼分坛寄了封信吗?一切早就安排好了,别因为那些无能的穿越者亲力亲为,围着的主角打转,抱大腿,你就觉得,做任务必须我本人亲自出马,就这点小事,引导一下就好了,我时间宝贵着呢。”

    好吧,你厉害,为什么那么想咬他?办好了能和我提前说一声吗!

    系统气鼓鼓的决定,再也不管韶华这个混蛋大魔王了!

    但是下一个主线任务一发布,系统似乎瞬间忘记了他做出的决定,又开始盯着韶华,在他后面使劲的催命,又开始为他擅自丢下男主这个任务对象,潇潇洒洒的走人,不管主线任务的行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宿主这个任务是发生在小秘境里,你这么回魔界没问题?宿主你到底想怎么样,吱一声啊,给个准确答复啊。”

    在系统吐出第一个字时起,就开启了系统屏蔽状态,听不见系统声音的韶华依旧我行我素。

    系统感觉自己沧桑了,他果真hold不住他家的大魔王,心好累。

    ——————

    韶华突然停下,然后往后倒退了数步。系统也一顿,停下他滔滔不绝的劝述。

    难道宿主终于被他感化了,终于认识到任务的重要『性』,意识到任务失败后果的可怕『性』?

    很显然,系统他想多了。

    韶华侧着头,看向一处,“喂,话痨,我发现了男主的好基友核桃酥了。”

    “核桃酥?哪里?哇,男主头号小弟,什么核桃酥,人家叫柳何殊!”系统纠正,然后猛然意识到什么,“我的称呼怎么变了,谁是话唠!”

    “谁应了就谁呗,简直就像大话西游里的唐僧,感谢有系统屏蔽如此人『性』化的设定。”

    “喂!!!”╰(‵□′)╯

    ————————————————————————————————————————

    柳何殊是个孤儿,被他师傅从荒山里捡回来的。

    那时是初冬时节,裹着薄薄毯子的婴儿被冻得发紫,浑身打着颤,眼睛禁闭,已发不出声音了。

    柳何殊的师傅是个厉害的女子,百花宗执掌刑法的长老,本是冷硬的『性』子,年轻时受过情伤,后来就越来越不近人情了。

    当时不知和缘故,这位冷面女人竟然动了恻隐之心,鬼使神差救了这个资质勉强中上的男孩子,并将他抱回来宗门。

    百花宗只收女弟子,而且素有灭绝师太之称的执法殿长老素兰真人竟然抱回来一个男婴,简直惊掉了一群人的下巴。

    这个男婴变成了百花宗里一个稀奇玩意,所有的姑娘都爱逗这个孩子玩,而柳何殊也讨喜,笑起来相当可爱,牙没长几个,却已经俘获一大群女子的芳心了。

    后来就成了百花宗吉祥物一般的存在。

    就这样,柳何殊在莺声燕语环绕中长大,意外倒是没长歪成娇滴滴的伪娘,不过这一身华丽,自带背景,像是bulingbuling浑身到处闪光的样子也是独此一家,绝无分号。

    所以从未见过他一面的韶华仅仅是余光瞥到便把他认出来了。

    标志『性』太明显,想认错都难。

    那少年高束着头发,镂空嵌玉的金冠,手握一把折扇,扇面打开,冷金笺纸面,墨痕张扬,四个大字“天下无双”。一身暗纹刺绣白袍,镶着繁复花纹的金边,从头到脚叮叮铛铛缀满金灿灿的饰品,个子高挑,面容姣好,笑容爽朗,眼睛圆溜溜的灵动异常,再加上那个灿烂闪光的背景效果,他望向你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热情专注认真非常的错觉,同时也让人不直觉会关注他而忽视旁人。

    总之就是个闪亮闪亮,持续盯着会对眼睛产生伤害的家伙。

    “嗯,小黄鸡二少get自带背景技能。”韶华仔细打量那少年一番,总结评价,唯独可惜他用的不是剑,不然真就神似了。

    “宿主你说啥⊙_⊙?”系统没听懂。

    “哦,没什么。”韶华回答。

    然后韶华盯着核桃酥看了几秒,闭上眼睛,捏了捏鼻根,“什么见鬼品味,或许跟伊甸园拥有者‘爷钱多’那家伙有共同语言。”

    最后韶华还是展开纯良笑容,硬着头皮上前去了。

    “宿主,不回魔界了?”系统摩擦着双手,笑容古怪,对自家宿主当下的决定表示赞成,留下正道这边,主线任务总归有些机会。

    “嗯,暂时不走了,我现在对这一坨发光物来了些兴趣。据说主角的头号小弟也自带‘大难不死’‘逢凶化吉’的光环,想试试是否和男主一样有效。”

    “宿,宿主,等等,手下留人啊,别把男主的金『毛』犬弄死了。”系统尔康手,别『乱』来,他还记得男主在地下古墓的惨状。

第105章() 
第一百零五章

    这是一座面积不大的小城; 没什么特产,没什么资源,甚至可以用荒芜来形容,却有大量流动人口; 繁闹的市集; 和昂贵的传送阵。

    原因只有一点,他位于红岩『迷』宫的入口。

    红岩『迷』宫实则是一个大峡谷; 连绵数公里,那里气候干旱,寸草不生,只有『裸』『露』的红『色』岩石; 这里是典型的“桌状高地”; 有一座座顶部平坦,侧面陡峭的高山; 底部是落差极大的沟壑; 像是大地被什么力量劈开。

    红岩『迷』宫众山脉形状几不规则; 大致南北走向; 蜿蜒曲折,像一条桀骜不驯的巨蟒,匍匐在此。

    大峡谷两岸都是红『色』的巨岩断层,大自然用鬼斧神工的创造力镌刻得岩层嶙峋、层峦叠嶂,夹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巨谷; 卓显出无比的苍劲壮丽。

    更为奇特的是; 这里的土壤虽然大都是红褐『色』; 但当它沐浴在阳光中时,依太阳光线的强弱,岩石的『色』彩则时而是深蓝『色』、时而是棕『色』、时而又是赤『色』,变幻无穷,彰显出大自然的斑斓诡秘。

    这时的大峡谷,宛若仙境般七彩缤纷、苍茫『迷』幻,『迷』人的景『色』令人流连忘返。

    峡谷的『色』彩与结构,特别是那气势磅礴的魅力,是任何雕塑家和画家都无法模拟的。

    红岩『迷』宫除去它雄伟壮观的一面,还有很多千回百转的通幽曲径;两崖壁立千仞,夹持一线青天的景『色』在令人惊叹之余,也会让人觉得前面似乎就有当关之勇夫。

    另外的一些由水流冲击而成的岩『穴』石谷,形状千奇百态,『色』彩通红如火,每一处岩石都好像是一幅精美的画,置身其中,犹如来到仙境一般。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处旅游度假景区,那就大错特错了,红岩『迷』宫里有交织曲折的巷道,弯弯转转,“『迷』宫”这称谓十分生动形象,而『迷』宫里的岩石,也不是普通的石头,这里的磁场混『乱』,是一处天然『迷』阵,不熟悉大峡谷地形的人会直接被困死在其中,兜兜转转怎么也绕不出来了。

    这出『迷』宫是由一条大河经漫长岁月冲刷侵蚀出来的,但是百年前罗雅克布河干涸改道后,这里基本就变成无人区,不单单有『迷』阵还有不少凶兽占山为王,成群结队,红岩『迷』宫就成了众人口中凶险之地。

    红岩『迷』宫是一道天然拦路屏障,将富饶的『迷』雾湿地和罗雅克布平原与其他西边大陆隔绝开。

    不知何时,这里开始汇聚商队,『迷』雾湿地和罗雅克布平原的富饶绝不是浪得虚名,商人嗅到了商机,因为商人的到来,冒险者和佣兵也同时出现,红岩『迷』宫这样的凶险之地,时至今日变为一条商道,连接湿地平原和西边大陆的商道。

    ——————————————————————————————————————————

    韶华虽说嫌弃自己的相貌,但不得不说,好看的脸绝对称得上是便利的道具,和柳何殊的相熟如此的简单,几乎只是一顿饭的功夫,柳何殊原本就是个外向活跃爱交际的『性』子,现在跟韶华已经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

    “哎哎,韶兄弟。”柳何殊靠过来,将胳膊肘压在韶华肩上,还是少年的柳何殊比韶华矮了近半个多头,但硬是要做这种变扭的姿势,韶华好脾气的弯了弯腰,让他凑到耳边。

    “你是不是也得到了什么消息?”柳何殊压低嗓音,神秘兮兮的说。

    “消息?”韶华很合时宜的『露』出茫然惊奇的表情,“在下初次来此,只是听说红岩『迷』宫后的『迷』雾湿地是极佳的试炼去处,而富饶的罗雅克布平原纳米多尔城有些特殊渠道买到别处买不到的东西。”

    “哎!!!你竟然不知道!”这下柳何殊表现得可比韶华夸张了。

    然后猛地意识到自己嗓音太大了些,左右张望了一下,确保没引起什么特别注意后,拉着韶华继续小声地说,“嘘,你可要小心,这是些大门派内部的消息,我当你兄弟才说的,你可不能告诉别人。”

    “那你还是别说比较好,我就孤身一个,修为也就这样,不参和到你们这些大势力的利益瓜分中去了。”

    “哎哎,别别,别呀,我难得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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