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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安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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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觉醒来成为年不过十三岁的小萝莉。一定是我上辈子积福太多!安墨想!因为金手指设定的原因,进行了更改因本人略缺乏常识,有不符合逻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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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安墨此人,从小乖巧懂事、品学兼优,话不多,但。。。笑容暖心。

    安妈妈每每将小女儿挂在嘴边,损损已经长大、翅膀硬了从未贴过心的两个儿子,每说一回,便更疼爱女儿一分。

    总之一句话,安墨是同龄人的榜样,别人家的孩子。

    当然,这都是旁人眼里的安墨,唯有安爸爸了解女儿的内在——懒!

    懒到了骨子里。

    因为懒得和人交道,女儿几乎没什么朋友,因为懒得争辩,于是从不多言,因为懒得麻烦,几乎不出门整日宅在家中。

    这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安爸爸深深担忧。

    安墨确实懒,比起同龄的孩子,她仿佛天生少了根筋,缺了根弦。没有爱美的天性,没有逛街的欲望,没有扬名的野心,没有求知的渴望,虽沉静,却,毫无朝气。

    她是一个怕麻烦的人,乖巧懂事,仅仅是因为不想和调皮的表弟一样每天被父母拧耳朵,品学兼优,是不想和爱睡觉的同桌一样被老师三天两头找去谈心,如此而已。

    她人生最大的梦想是安闲度日,了此余生。无奈生存于时,总是要有一定生存能力。于是她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想着,能找到一份安稳的工作。

    朝九晚五,每周双休,不用加班、熬夜,不用出差、陪酒,不用多高的工资,温饱足以,每天坐在电脑前,看看,淘淘宝,偶尔打打字,一天悠闲渡过。

    对此,堂妹答曰——做梦。

    就连就连公务员都不稳定了,还有什么工作是稳定的!更何况,你以为那些悠闲的工作真的可以温饱?与其想着有一份悠闲度日的工作,还不如找一个好男人嫁了。

    鉴于残酷的现实,安墨不得不在本地几家高大上的企业中选择了一家初步估计能干几十年顺利养老的老牌公司投递了简历,至于表妹说的另一个方案,安墨嗤之以鼻,照顾男人孩子比工作还要麻烦好吗!!

    优秀的学业,加上外语优势,她顺利通过。

    安墨的上司是位优秀干练的女性,有着强烈的女独主义,姓欧。欧总监很器重安墨,于是,某次公司需要人出国洽谈合作事项时,她推荐了安墨。

    然后。。。。。。。。。。

    人身中唯一一次离开家乡,唯一一次出国,唯一一次坐飞机,便遇上空难,真是太棒了!!!^o^/

    即便她刚进的公司财大气粗,也许会赔上大笔钱财,但,那又如何!

    姑娘家里,压根不缺钱好吗!!不过,家里还有两位哥哥可以孝顺父母,还算有些安慰oo。

    然后,从黑暗中醒来,成为年不过十三岁的小萝莉,她发现自己穿越了。

    一定是我上辈子积福太多!安墨想!

第一章 娘() 
爸爸妈妈,日后两位哥哥会照顾他们;哥哥,两位哥哥都是生性豁达之人,即便为自己伤心一些时日,却也绝不会悲痛欲绝到过不下日子;妈妈,唯独有一丝担忧的是多愁善感的妈妈,但有爸爸陪伴,妈妈总能走出悲伤。

    其余亲朋好友总有自己的另外的亲朋好友。安家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但正因为安家庞大,亲人太多,每隔一段时间总有新生或者逝者,他们早已学会感怀而不是沉浸。

    花费很长一段时间追忆前世后,安墨发现自己穿越,于前世,居然毫无后顾之忧。没有卧榻的孤独老人,没有相恋多年的伴侣,没有割舍不下的孩子。很好!

    悼念时间过去,安墨看看床边灰色麻衣,那是古装,还是那种一看就非常底层非常村一点也不小姐的古装,这是是安墨确认自己穿越的证据之四。

    证据一为身下硬邦邦的早被淘汰的老式床炕,证据二是灰蒙蒙的屋顶和木制房梁,证据之三是比之前世瘦小一圈的手腕和长了两倍的头发。

    还有证据五:“呃。。咯。”饿瘪了,发出抗议的肚子。

    安墨拿着古式服装,顺利穿好,且不说她前世和姑姑学过古式刺绣技艺,触类旁通,毕业进入的公司也是财大气粗,曾多次请明星代言,她也接触过现代制作的古装,最重要的是这件衣服太过简洁,哪怕没接触过,但凡有些智商都能顺利穿在身上。

    安墨开始思索日后该如何存活,这么快走出前世进入今生,并非她太冷血,而是她害怕再死一次。飞机失事时,一刹那的恐慌和疼痛,她仍记得,可怕的不是死亡,可怕的是死前所遭的罪。她不想再受,所以要好好活着。

    安墨坐在炕上,伸展转动,活络筋骨,扭身,才发现炕的另一头边缘处,放着两大团像用被子折的包包。

    她好奇过去,小心翼翼掀开小包包的一角,露出的竟然是一个。。。。baby!

    一个baby,活生生的!

    吓☄;w☄;,安墨迅速缩回手,显然被吓了一跳。

    小包包里的生物哼唧两声,慢慢睁开眼睛,他看着只有一两岁的样子,头发刚过耳朵,小脸白嫩,睡着时微微张着嘴,是个可爱的不得了的孩子。

    如此柔软脆弱的小生物,安墨都不敢碰触,她伸出手点了点小孩的脸蛋,小孩不自觉的蹙眉,没一会哼唧两声,醒了过来,他用小拳头揉揉眼睛,看到安墨,不哭不闹,而是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安墨瞬间被治愈了。

    虽然前世在安家,同辈中她并不是最小的那个,但即便是弟弟妹妹其实也没比她小多少,而且作为最乖巧优秀的孩子,从小到大,她受尽长辈夸赞宠爱,也因此没有更小的孩子冲她这样友善笑过。

    且安家的孩子不论男女,大多性格彪悍、豪爽,再加上现代的孩子似乎天生逆骨,从出生开始就捣蛋,不要说她的弟妹,就是侄儿一辈,也少有乖巧的时刻。安墨这样品学兼优偏偏冷情的都属与娇弱乖巧一类。

    因此,这么软萌的生物她还是第一次见呢,安墨萌得心颤颤,微微露出笑容,友好的伸出手摸摸婴孩的头,她从未有过这样这样暖暖的心情过。

    小豆丁笑眯眯的,顺着安墨的手心蹭蹭,显然很享受被抚摸。

    可能是原身的弟弟吧!还这么小呢!

    既然占用了人家的身体,又不愿意再死一次,安墨决定好好过日子,作为生命的交换,以后你的责任就是我的责任。

    和弟弟友好相处第一步,完美!安墨为自己点赞。

    小孩哼唧两声,不停扭动。

    安墨掀开外边一层小被子,发现里边还有一层,可能是怕小孩睡觉不安稳,里边一层被子是折好后用绳子捆了的。

    拆开系着的绳子,打开包着的小被子,小孩穿的不多,只一层里衣,裤子还是开档的。

    安墨伸手将小孩抱起来,摸摸小孩光滑的小屁屁,居然没湿!

    小孩咯咯笑,直往安墨怀里钻。安墨四处看了看,暂时没发现小孩的外衣,还是用一层小被子罩着,再抱起小孩。

    小孩很乖巧,两只小小的手攀着安墨的脖子。

    安墨点点小孩的小鼻子:“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孩开口了,啊啊两声后,突然蹦出一个字:“娘。”声音暖糯,天真烂漫。

    ??安墨僵住,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刚刚凭骨架皮肤判断这具身体顶多十多岁!!还安慰自己,虽然离开安逸物质丰富的世界来到未知的古代,好歹年龄是挣了,一下子小了十来岁呢!

    结果。。。。。。。难道原身已生儿育女了?不可能,谁会这么重口?!安墨安慰自己,也许小孩刚学说话,还只会叫娘,前世她侄子刚开口不也是吗,不认人,见谁都叫爸。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旁边小包包里也有了动静,先是整个下半边翘起,而后一只小手伸了出来。外边的一层小被子一下子被掀开一大半,另一个小脑袋慢慢探出来,虎头虎脑,很是壮实,他看到安墨,同样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中气十足的喊道:“娘。”

    安墨有如雷劈一般,怔怔的,迟迟不动。

    先前可爱的那个孩子疑惑娘亲的动作为什么停了,他哼哼唧唧的把脑袋又向安墨手心蹭了蹭。

    虎头虎脑的小子见安墨没有动作,就着还捆在身上的小被子蠕动几下,爬过来,扯着安墨的衣摆,又喊:“娘,奶,喝奶奶!”

    安墨看了看自己瘦弱手腕,又不自觉看了看这副身子。。。胸前,平板一般,突然间她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生命有不可承受之重,有些责任能担,有些责任却不是你想担就担的起的!

    何况,作为两个不足三岁小孩的母亲神马,她一点都不想,好吗?!

    也许,前世,我曾经不小心造过孽?!昏倒前,安墨如此想到。

第二章 记忆() 
安墨再次醒来时,升级2。0,仿佛技术加持一般,获得了原身的记忆。

    如走马观花一般,脑海快速闪过了一个可怜少女乏味短暂的人生记忆。

    原身名叫安茉,是个秀才的女儿,如此不脱俗的设定,必须得有一个狗血的后续。

    安茉7岁前娇生惯养,7岁后有了后娘,仍然娇生惯养。比起少女记忆中虽然体弱多病,但温婉贤淑充满书香气息的生母,这位后妈简直就是从不知道哪个灶台下扒拉出来似的,泼辣、市侩、不讲究。

    安茉想不通的不是爹爹为什么要娶后娘这件事,哪怕生母去世时她爹表现得深情不悔恨不得立刻跟着母亲去了后来为了安茉才勉为其难滞留人间oo,但迟早会有后娘这事,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

    她想不通的是,爹爹再娶的怎么会是这样一个拿不出手的女人。

    安茉和后妈的关系不好,小女孩讨厌后妈的手段可笑而幼稚,无非是继母开口时便闭上嘴怎么也不说话,继母大骂时充耳不闻采取无视态度。

    这点小冷战,继母压根不放在眼里。

    庆幸的是,妈是后来的,爹还是亲爹,并没因为娶了新媳妇智商急速下降,也没有生了小儿子忘了亲生女儿,仍对安茉宠爱有佳。

    因此安茉平日里顶多受受气,并未受过罪,继母生的儿子还要扫个地,她却是万事不沾手的,被亲爹教养如同千金小姐。继母常嘲笑她,没有千金小姐的命,享受了千金小姐的福分。

    不幸的是亲爹没几年也去了,丧事刚办完,继母便硬安了个命硬克父的罪名将安茉半卖给人了。她忍耐多年,一举将所有积累压抑的全都爆发了。

    在安墨看来,原身那位继母还不算很极品,真正极品的,要对付一个不算强势的小女孩,方法多了去了,她做得最多的也不过是指桑骂槐罢了,当然不排除她没手段的可能性。

    反倒是原身,活了十三年,浑浑噩噩,不知世事,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

    买下安茉的这户人家离安家有些远,姓李,是个满身煞气的高大男子,他路过安家,恰好安茉被继母拉扯着往牙人那去,不知出于什么缘故,开了口要人。

    继母怕安茉再找回去,随便问过姓李几句话,连确认都不确认,便按了手印签了婚契。

    继母同意的原因有两点,其一,姓李的离安家远,她怕安茉再找回来;其二,男子出的钱比牙人多出整整二十文,如此而已!!

    安茉对李姓男子家里什么情况一概不知,本还想给生父守灵,就这么被继母赶了出来,便只能跟着人回家了。

    两人赶了多久的路,途中经过了哪些地,安茉记忆中一概没有印象,只记得途中还乘了船,想来是真的很远了。

    只是两人刚到家,姓李的汉子便告诉安墨自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而后将两个孩子塞给安茉,挨个教着叫了一声:“娘。”干净利索,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接着,那位丈夫更不拖泥带水的连夜出门了,说是有要事要办。独留新买的妻子和两个话还说不清的小娃娃。

    这姑娘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小孩通常是睡睡醒醒,总会半夜醒来,安茉总以为是两个孩子病了,不敢大意,连着两晚守着孩。一路来本身就有些水土不服,吃住都不好,才来两天,身体便熬不住撑不下去了。

    昨夜安茉昏昏沉沉睡去后,醒来的便是安墨,再不是安茉了!

    安墨梳理一遍,只能说,这位原身活得虽短暂,至少没吃什么苦。

    少女短暂的十几年人生里除了绣花就是写字,人生曾经最大的烦恼是“爹爹让写好多字”“新的花样好难学”,后妈到家多次找茬也只腹诽“继母又说人家坏话好讨厌”等。

    这么腹诽过后,还要自愧一番觉得不该如此对长辈等,反复纠结数日,再次抱怨,日子就这么懵懂着过。

    唯一苦闷便是爹死那几日(亲娘去的早,还未学会悲伤),但还没悲伤几日便被继母嫁了(其实是卖了),来到夫家,分明疲惫不堪,也不气新夫离去,也没焦虑自己当了后娘,仍先哄了两个小孩半宿首次见到传说中的娘,新鲜的不肯睡,当真是懵懵懂懂、浑不知事,纯白莲真圣母。

    这位李姓丈夫也有趣,路过安家附近时顺便给自己买了个老婆,明明说是一婚(继母为堵旁人的嘴,大声嚷嚷了),偏偏有两个儿子。对新婚妻子一无所知,也敢把孩子就这么托付也不怕人家弄死他们,自己刚到家不多交代一句,便人影不知。

    安墨按着额角,只觉得头疼欲裂,到不是因为这些个麻烦事,纯粹是新得记忆刺激大脑产生的后遗症。

    缓过劲来,安墨睁开眼,身旁两个小鬼依旧嘻嘻哈哈在炕上爬来爬去,全无“呀,娘昏过去了”的恐惧,特别是虎头虎脑那个,还有小半坨被子绑在身上呢!

    其中白嫩些的那个孩子见她因头疼按住自己太阳穴,可能觉得有趣,也伸过小手挨着她的额头。

    大眼瞪小眼,孩童天真的小脸意外的能治愈人心,安墨蓦然一笑,点点小孩的脸:“你也是个心宽的小家伙。”

    “哦哦。”小家伙跟着喊两声,又歪歪头中气十足叫唤:“娘。”

    这两个小孩,一个粉嫩可爱,一个虎头虎脑,居然是双胞胎。

    粉嫩可爱,看着小一点的那个是哥哥,没取大名,乳名叫乐乐,虎头虎脑长得壮些的那个是弟弟,乳名叫壮壮!……!

    壮壮被绳子系着的小被子已经被他扯得松开很多,只是仍挂在他腿上,他不恼也不燥,依然在炕上爬的欢乐。……|||

    安墨略缓缓,慢慢有了精神,人生重来都只能朝前看,她摸摸干瘪的肚子,又看看两个眼巴巴望过来的小孩,微微一笑:“娘,给你们做吃的。”她一惯懒,懒得争辩、懒得深究,于是,接受的比谁都快!

    安墨坐起身来,靠着床边往地上探了探,原身的鞋子因为走了几天路已沾满泥泞。她嫌弃的皱了皱眉,到底还是起身穿了鞋子。

    那位继母是也个拉的下脸皮的,毫无陪嫁不说,连衣服鞋子都不多给一双,原身再爱干净,没得换,也只能将就了。

    安墨走出房门,首先,得找找有什么吃的,好歹不能饿死自己。

    一分钟后,她再次退回来。

    果然,两个胆大心宽的小鬼一个眼巴巴趴在床边,一个倒着蹬腿,就要爬下来,这炕砌的很高,离地的距离比他们身子还长一截,情况险得很。

    安墨无奈,过去一把抄起大半身子蹬出来的壮壮,而后将两个小孩放在炕里边的位置。

    安墨四处看看,在屋内为数不多的家具之一,一个木制的灰溜溜的衣柜里翻了翻,找出两件不算太好还算干净的衣服,拿过来给两个小鬼穿,又把炕下的鞋子拿过给小孩穿好。

    收拾妥当,将两个小孩抱下了床。根据原身和小孩待在一起的两天里,得知两个孩子虚三岁,其实才刚满2岁,已经能走能跑了,只话还说得含糊。

    一落地,虎头虎脑那个便嗷嗷叫着要跑,另一个乖巧些的倒是没动只紧紧抓着安墨的裙摆。安墨抚额,真不知道之前那个男人是怎么照顾这两个小孩的,居然没磕着碰着还养得白白嫩嫩,奇迹啊!

    安墨抱起脚下的乐乐,又一个箭步,拉着跑动的壮壮,边走边道:“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乐乐待在安墨怀里乖乖巧巧,格外惹人怜爱,壮壮急不可耐,被安墨拉住后又反拉着安墨手指扯着往前走,一边扯一边指着门外,啊啊叫着。

    安墨奇怪,她分明记得,前世,表哥家的小侄女,路还走不了,话已说的很清了。

    天已大亮,日头正好,却不晒,这里的风有些干,想到之前家里的炕,安墨猜测这里属北方位置。

    李家不富裕,几间房加一个小院,还是土砖房,围着小院的是稀稀疏疏的栅栏,想用来防些什么是真心防不住。

    安墨往院外看去,不远处几户人家都是差不多的院子,这么看来,这个村庄的人家都是这个生活水平了,这么一来,安墨也就放心了。

    人就是如此,重要的不是自己过得好不好,而是其他人好不好,若是人家过得不好,自己苦些也没什么,若人家过得好,自己便受不了苦了o!

    好在天气不冷,院门防不了大人,小孩总防得住,关着门,两个小孩怎么也跑不出去,安墨将两个小孩放在院子里嘱咐一番,便去找吃的去了。

    顺便清算了一番家中物产。

    这家只有三间连着的屋子,正屋就是安墨刚刚出来的主卧,另有柴房一间,杂物储存室一间。

    厨房是在一旁空地搭了篷、建了个灶,估摸能挡些小雨,四处透风。

    微微叹气,安墨一生从未经历这样简陋的环境过,之前去支过教的堂妹嘲笑她千金小姐吃不了苦时,她还曾不服气,自以为什么环境都能安之若素、宠辱不惊,看来还是自己太过自信,夸大了。

    走进简陋的厨房,灶台边上搁着几根干干的萝卜,几兜枯烂的青菜,米面等粮食全无,又翻了翻为数不多的罐子,找到几把黄豆,干硬的可以当石头,还有几个地瓜。

    苦恼的拿着还算完整的地瓜,要不,把地瓜蒸了?!小孩子应该能吃吧?!看着手里还占这泥土的地瓜,安墨有些不确定的想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于是李力家的吴氏因嘱托来邻居家看望时,看到的便是李铖家的新媳妇蹲在灶边愁眉苦恼的模样。

第三章 商城() 
“哟!大妹子,做饭呢!”

    隔壁家的吴婶是个生性爽朗,嗓门有些大的妇人,这两天常过来帮忙,只原身不大喜欢这妇人,觉得这妇人和继母一样的市侩。

    安墨倒是觉得这样的人实在很好,爽快利落,好打交道,她迅速从吴婶口中了解到了更多更重要的信息。

    据说李铖(买下原身的人,总算知道新任丈夫名字了)是幼年被抓壮丁当了兵,过了十几年才回来,却物是人非,家里老人都去了,另,两个孩子回来却是半年前带回来的。

    说到这里,吴婶已经麻利的用大锅烧上热水,将洗干净的红薯放在盘里隔水加热蒸上了。

    “不过现在好了。”吴氏热情的拉着安墨的手:“家里有了女人,日子就好过了,大妹子放心,李小子是个能干的,亏待不了你,你们日子会红火的。”

    家里过日子哪能没女人呢?!更何况还有两个拖油瓶,一个单身汉哪会照顾孩子,好在李小子总算想通了,出趟门便自己讨了个媳妇。新媳妇看着娇娇弱弱,人也斯文妥帖,想来是个贤惠的,至于会不会过日子?!吴氏哂笑,哪个女人不是熬过来的,熬着熬着自然就会过日子了。

    就是刚进门便当了后娘,也不知李小子怎么想的,不声不响在外生了两个儿子。想到这里,吴氏看安墨的目光充满怜爱:“妹子不怕,李小子再干混事,婶子替你教训他!”这丫头也就比自家闺女大一两岁呢!

    “哎。”安墨脆生生应了:“我听吴婶的。”甭管日后如何,但提前打好人际关系总是必要的。

    吴婶说着,随手往衣摆上擦擦手上水渍,而后将自己先前带过来的罐子一股脑放到安墨手里:“诺,给乐乐、壮壮两个的羊奶,我收好了送过来了。”顿了顿,又补充:“已经热过了。”

    这新媳妇虽然斯文,人却不太麻利,两天了都起得晚。吴婶前两天来送羊奶时,来的早了都没人应门,应了门也只知道一股脑为孩子,连把奶煮一煮都不会。

    这却是吴婶误会了,原身安茉虽然不会来事,却也不赖床,她读书时起来的时间并不晚,只是来了这里后半夜担心小孩子没睡好,所以才起得晚。

    安墨不知道这其中道道,便是知道了也不会去解释这个误会,她的人生哲学从来都不是勤快耐劳。

    安墨正愁呢,哪怕半推半就忽悠了吴氏帮忙,但厨房里就一堆干瘪的小菜,只蒸了两个红薯,哪里够三个人吃的,手里迅速接过装羊奶的罐子,嘴里客套道:“这怎么好意思。”

    “这算什么。”吴婶爽快道:“李小子平日里也帮衬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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