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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安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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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连夜就出发。”顿了顿,李铖安抚道:“我会尽快赶回来,以后也就不会这么奔波了。”他原本的打算是带安墨回来,日后再想办法安置的,只是当时才回来便有急事,请吴氏照顾安墨时,吴氏一问,安墨便如实相告,吴氏也顺利成章的告诉了整个村里的人。

    这么一来,大家看向安墨都是打了标签的,再有其他安排就不合适了。这次回来前,他会想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安墨表面淡定,内心简直处于狂喜状态:“好!”

    安静许久,李铖突然开口:“上次你整的那些,能不能再给我弄些。”说着像掩饰什么一般咳了咳,似乎颇为不好意。

    安墨:“。。。。。。。。。”oo

    李铖提醒她:“就是上次力叔来家里喝酒的那次。”

    “哦!”安墨恍然大悟,爽快点头:“要带多少。”要多少有多少。

    李铖想了想,道:“能多备些就多备些吧!我想给我的同伴一些。”虽然很久没有什么大的战事,但边境处的小骚乱一直不断,他有很多队友已经十几年没回过家了。

    “他们都是守护边疆之人,不需要什么山珍美味,只备一些能带着能保存能就饼就成。”上次安墨准备的李力大为喜欢,李铖倒没太喜欢,但也觉得那些豆干极入味,一点点应该就能顶好几天的菜。

    听了李铖的话,安墨觉得良心上受了致命一击。

    她之前问过了,商城里的有些食物还是可以吃的,只是她现在这个身体的肠胃太弱,所以才会拉肚子。就像现代,有些人怎么吃垃圾食品麻辣小吃都没事,有些人一吃就闹肚子一样。上一次李铖和李力就一点事没有。

    但这次,安墨却不敢那么随意了,万一有一个吃不了的,怎么办?

    想了想,安墨道:“那要大豆,咱们家都没有什么了,就是有再熬也赶不及。反正家里最近不是打了许多肉吗?我给你做些肉干怎么样。”

    李铖再一次为安墨的大气惊讶,大庆休养生息保存国力几十年,平明百姓的生活也只是不穷、温饱,不需要卖儿卖女而已,要到富裕奢侈的地步,还差得远。

    所以于农人而言,就是日日吃猪肉都难得,何况是他打得那些难得的野味。

    李力吴氏家,除了那一窝兔子打算先养着,其他的,只留了一些都卖了。李铖家的肉却一点也没卖,因为安墨不让。

    几只野鸡,安墨每天都炖很久,给乐乐和壮壮喂些汤,孩子吃不了多少,也不适合吃太多补的,剩下的,几乎全进了李铖的肚子,安墨并没有吃多少。

    李铖不知道的是,相对炖鸡,她更喜欢宫爆和爆炒。

    抱着这种美好的误会,李铖见一脸认真思索准本什么吃的的安墨,心里微微叹气。他此去,除了做最后的任务,还想到安墨的家乡去看看。因此,李铖对安墨有些微妙的愧疚,若是确认了,日后好好待她吧!

    安墨喜欢吃肉松,当然更喜欢牛肉干,牦牛就更好了。兔子肉、獐子肉能不能做成肉干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反正她做了。

    是的,没错,那只灰不溜秋的野兔完全没激起安墨的爱心,她毫不犹豫让李铖把兔子宰了剥皮,当然她是不旁观的。

    家里剩下的肉其实不多,两只鹿安墨特别喜欢,不肯杀,那只羊她也想着养大了用,就只有半扇獐子和一只兔子了。

    肉干这东西安墨看美食节目做过,不过事后她只尝试了做肉松,没尝试肉干,肉干不大好做,要炒很久,所以肉不多,安墨也没打算再去买肉了。

    当晚,李铖果然走了。

    其实有一点安墨搞不懂,似乎李铖特别喜欢连夜赶路,白天赶路会影响速度吗?难道人太多,还施展不开?!

    默默吐完槽,安墨在床上滚了一圈,特别高兴。

    “呀!”壮壮在一旁学安墨打滚,可滚着滚着便头脚凑一块,不像打滚,像翻跟头。

    安墨一乐,抱着壮壮肉嘟嘟的小身子,乐乐也爬了过来。

    李铖的离开,安墨很开心。可能是因为前世没和非亲属的男生同住一个屋檐下,可能是来这里最开的那段时间她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可能是她虽然穿过来了但是大量使用一些现代东西并没有太强烈的穿越感觉。

    总之,对于李铖的突然回归,安墨一直不适应,而这种不适应的程度就快要到大临界点,不得不说李铖的离开,令安墨舒了口气。

    这些日子安墨有些压抑,她问了旷军,事实上,旷军的世界还没发展到时空科技的地步,但是据旷军说说,他自己是遇见过拥有时空技术的卖家,只是后来找不到那个人了而已。

    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小村落,因为这是原身安茉嫁过的地方,因为她的户籍已经迁入过来,因为得到人家的身体就要偿还一份因果,因为这里的人还算友善,因为她有让自己可以过得舒坦的金手指。

    那离开了可不可以呢?原身又怎样,她虽然怕痛,却并没祈求过再活一世,何况户籍这东西也是可以再迁的;反正在这世上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到哪里不都一样呢,既然都一样,她为何不到处走走,难得来到异界还不到这世上山山水水呢!

    不离开,安墨过得有些压抑,她和这里的人完全聊不来,那些人每次都会问今天吃了什么?李铖挣钱了吗?那红线哪里买的?娘家可会来人?甚至是:我家的田少了收成,那家又生了一个看着不大好。

    天知道她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好吗?

    离开要怎么离呢?!那天她不过是没交代上了趟山,吴氏都过来说她了,若是她大白天的走了,还没到村门口估计就会全村人知道。像李铖一样连夜赶路,她点亮的是商城不是武侠技能,至今买到的最危险的武器是——防狼棒!

    反反复复纠结几天,在安墨打算离开前,李铖居然有事离开了,皆大欢喜。

    抱着乐乐和欢欢玩闹一会,哄着他们睡了。还有这两个孩子,才半个月而已,她就对孩子割舍有些不下,两个孩子都很乖巧,想起李铖那种豪迈的放养法,安墨实在放不下心。

    安墨知道,现在她离开两个孩子还只是不舍,顶多哭一哭而已,以后就难说了。必须在李铖回来前做好决定。

    安墨苦笑,若是安爸知道她现在的内心活动有这么丰富,必定是欣慰的。

    第二天,吴氏又过来了。昨日白天时,李铖就打了招呼的。

    吴氏提着一大块肉给安墨:“来,拿着吧!知道你们家肉都没了,不拿婶子可要生气了。”

    安墨顺势手下,而后把特意留下的一些肉干给了点给吴氏。

    而后,安墨准备牵着乐乐和壮壮出了门,两个孩子自她来以后一只被拘着没去外边玩过呢,听说以前三丫会带他们去玩玩。

    可是以安墨现在那点力气,抱着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出门都费力,更不要说还是两个。

    所以,安墨把那只小鹿牵出来了,虽然这样很张扬,可是推车什么的更张扬。准备着若是孩子走累了,就让它驮着。

    梅花鹿其实不是什么很温顺的动物,可是李铖赶回来的这只小鹿很亲人,而且它的皮肤比一般的鹿颜色更鲜艳,长得极为好看。

    安墨在鹿背上放了有安全栏的椅驾,小鹿拖一个小孩简直毫不费力。

    相对小鹿,那只成年的鹿就比较高冷了,除了偶尔舔一舔小鹿几乎不怎么搭理人,不过看在它不怎么欺负那只小羊的份上,安墨也没亏待它。

    骑鹿的人乐乐绝对是第一个,鹿行动敏捷、容易受惊,攻击力不弱,而且喜欢群居,不好驯服,抓都很不好抓。

    安墨见行人对她投来奇怪的视线,撇撇嘴,少见多怪,骑鸵鸟的都有,为什么不能骑鹿,和马、驴一样,不也是四条腿吗?只不过纤细了点而已。

    她此行的目的是去村长家,她打算在李铖回来之前把地的问题先解决,不然她手的种苗就快没用了。

    相比村长的老婆王大娘,村长可严肃多了,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安墨就断定,这老头比他老婆好对付。

    而且,安墨之前和翠妞打过招呼了,如果村长不同意,翠妞能说服她爷爷,安墨可以给她找更特别的手链,不收钱。

    “开地?”李村长打量了安墨一小会,都知道李铖是常年不在家的,若不然他当初也不会默认李铖家的地归属问题,不就是觉得不能让地荒了吗?

    “你是。。。。打算自己种?”不是村长小看安墨,村里最能干的妇人都没法自己独自种地,他可知道,诚子家是没有耕牛的。

    “。。。。。。。家里没地,总是不好。”安墨不想说李铖以后可能会留在村里的事,她摸摸孩子头:“我就开一小块,能种点东西就成。毕竟还好看孩子呢?”

    “哎!这样也行。”现在的农税降低了很多,像安墨家这样,有兵户的,又只要一小块地,大家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过两天他再去县衙里打个招呼。

第二十章 计划() 
安墨选地的位置并不是村里人常开荒的那几个地方,她选择了自己家左前方和吴氏家正后方那里,那里刚好有一块空地。

    李村长不大同意,通常农人的田地都是集中在一处的,很少有这样就在家附近的,何况那位置近山,很容易引来东西咬粮食。

    吴氏也反对,她不是觉得大家的地都要在一处才好,其实像安墨家这样,家里孩子小看顾不过来,地离家里近些还更好。

    只是,乐乐和壮壮总要长大,日后安墨还得生孩子呢,李铖家那么小,最近又养了几头牲口,房子肯定得扩建,那块地用于扩建房屋最好不过了。

    安墨退而求其次在原选地更远的地方挑了一处,还是山脚下,离家里十分钟的脚程。

    山脚下这一圈都没什么人住,上山的路只有安墨家的位置有几条人踩出来的小路,安墨就看中了这一点,到时候,她还想在田地正上方有个坡的山上种些东西。

    安墨这么坚持,还主动交了钱,把家里到田地这一片地区的钱都交了,村长也就随她去了。

    安墨只要半亩地,旷军给的水稻种子据说最低产量也有亩产1500公斤以上,正常情况一般是2200公斤到2600公斤左右,高的时候能达到300公斤,安墨觉得自家这几口人只要半亩地足以。

    当然,安墨对农事一无所知,也没想得很远,就这么拿自己的饭量当参考,却没考虑过李铖的饭量以及孩子们总要长大这一事实。

    这事且以后再提,此刻安墨只想先应付下现在。

    开地的事安墨除了在一旁看着,一点没插上手,吴氏本来还想叫自家男人和两个小子帮忙,一听只要半亩地,都不叫人了,自己扛着锄头就呼呼动手了。

    半亩地,三百多平方,吴氏一人也就挖了两天,还不包括她要煮饭做家务的时间,接着是样地。这个安墨想好了,她直接买了肥料,是在一个世界科技比较严密的卖家手里买的,据说这种肥还能防虫。

    说着也不顾吴氏阻拦就准备种植水稻了。吴氏对安墨的农事程序一脸的惨目忍睹。

    插秧栽种的是李四家的四姐妹。自上次事件后,这四姐妹又觉得羞愧又觉得不好意思,都不怎么敢在安墨面前转悠了,大姐敦厚老实人有些木讷,二姐性格强硬心思又重,三姐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四妹胆小怕事,这么着倒是和安墨生分了。

    安墨也不是会主动和人熟络的个性,慢慢的就不怎么来往了。直到今天,见安墨有事要帮忙,几姐妹才默默过来。若不是当初安墨的话,大姐也不会有功夫积攒嫁妆,二姐都打算好了,把那些学到的都交给三姐、四妹,这样以后她嫁到别人家,哪怕妹妹过得不好,有些手艺,总能有口饭吃。

    看着几姐妹熟练的动作,吴氏在一旁叹气:“要说李四家这几个闺女啊,不说比我家三丫懂事,就是比我那两个小子都要强上几分,那家里的小子也就比四妹小一岁,到现在别说干活,地都不知道长啥样呢!安墨你也别怪李四媳妇,她早年受了些苦,性子左。”

    “嗯!”安墨道:“我没往心里去的。”

    “那就好,那就好。”吴氏喜笑颜开,突然又问:“之前也没见你培苗啊!哪来的秧子。”

    此时再种水稻虽比人略晚了点,但也不是不行,可是农人都是提前好几个月培了秧苗,入秋前再移栽的。她开始还以为安墨开地只想种些麦子,那倒是还来得及。

    安墨怎么会知道秧苗不秧苗的事,她之前以为水稻种子天生长那样呢?若不是临时买了本农事书,可能连种植季节都不清楚,转转眼珠,她道:“我在隔壁村买的。”

    “买的?!”吴氏也不怀疑,她至今为止对安墨唯一不喜欢的一点,就是太爱买东西,三天两头的买:“那可要看仔细了,有些秧苗可不好。”卖秧苗的人不是没有,有些农人会专门培育秧苗卖给庄子,但也有些人是培育秧苗时有些苗看着不好就骗骗不懂农务的人。

    “我省得,都是挺好的苗。”安墨想了想,道:“吴婶,我买的秧苗多了,剩下一些给你好吗?”

    “多了。”吴氏道:“那我再帮你开些地?”说着就要动手。

    安墨赶忙拦住她:“不用了。”这半亩地到时候收成时就够她头疼的,她翻了书才知道,水稻之后还有一系列工作程序呢!

    “我听那人说,这苗的产量可高了,是富贵人家门下庄子里流出来的。”安墨的长相属于乖巧型,特别没有攻击性,也不妩媚也不娇弱,就是好好学生的模样,因此说起谎来,哪怕事情有些扯,也会显得特别可信。

    “是吗?”吴氏开始迟疑了。她想得远,即使产量多,那么几把秧苗多出来的粮食能干什么呢?但是如果真的多,以后都可以用这些苗来做种呢!

    “吴婶,您就当帮帮我吧!我还没种过地呢?若是种不好可不是糟蹋这些苗了。”

    吴氏这才答应,想想也是,安墨连插秧都会,看她这半块地估计也出产不了什么,连地都不多养些肥。

    吴氏答应后,做事便麻利起来,她风风火火起身去和自己男人商量,是在原来的田地里腾出个位置,还是他家也另外再挖点地。反正这边差不多了,插秧李四家几姐妹就够了。

    看着吴氏麻利的背影,安墨哭笑不得。

    这些女孩做事很快,应该是平日里就没少做活的,半亩地,几姐妹半天功夫就弄好了。

    安墨坐在搬来的小椅子上,脚边铺了一块瑜伽垫,乐乐和和壮壮就坐在上边玩,安墨还贴心的撑着把伞给孩子们遮阳。虽然这边偏北,但中午的太阳依然有些晒,而且天气还干燥,小孩子的皮肤最容易晒伤了。

    饶是几姐妹打定主意要报答安墨,当是还她一场,见着安墨这样的行事作风也不禁有些气闷。

    大姐还好,拉了拉脸色有些难看的二姐,三姐羡慕的看着乐乐和壮壮,他们一人手上拿着个大大的果子,一边还在戳着毛绒绒的娃娃玩。四妹见几个姐姐不一样的神情,有些害怕,她这段日子一直自责,只觉得这事全都因自己而起。

    大姐叹气,安抚的对四妹一笑,又对另外两个妹妹道:“快些吧!咱们抓紧时间做完,家里还有事呢?!”三姐这才收回恋恋不舍的神情。

    等下午几姐妹做完活后,安墨拿着个水壶道:“过来洗洗手吧!”

    然后才拿出一个小木盒递给大姐:“听说你婚期没有几天了,虽然只教了你们一点东西,好歹师徒一场,这算是我给你的添妆吧!”

    大姐原本推拒的手听到最后的话停顿,收下了安墨的东西。

    安墨转身,抱起乐乐,牵着壮壮:“替我把东西收拾一下,你们就回家吧!”顿了顿,又补充:“就放我院子里就成。

    原本有些感动的姐妹四人:“。。。。。。。。。。”

    安墨并不佩戴圣母属性,其实她一点也不想管那四姐妹,也不想掺和人家家里的烂摊子,不过农家请人帮忙,除非是大活计,一般都是给点东西不给钱,安墨这样算是给她们帮自己一下午的工钱了。

    大姐几人把安墨的椅子、毯子等物收起放到她院子里才回家。

    路上,三姐便迫不及待的道:“大姐,你开看看是什么?”四妹没有说话却也在一旁眼巴巴的望着。

    大姐打开,顿时被震慑住了,盒子里装了三样东西,一条项链,白色的珍珠又大又圆,一个簪子,不知什么材质,但上面镶嵌有小小的各色石头,一对耳坠,是小巧的水滴状特别精致好看,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玉镯子,不知是什么玉,但看着不凡。

    大姐颤抖着摸向簪子:“这上面是。。。。。”说着她看向自己的妹妹。

    二姐点头:“这是宝石。”二姐以前在镇上大户人家做过工,签的不是死契,虽然只待了几年,但她的眼界比几姐妹都要宽。她转头看了眼安墨家的方向,神情复杂,这份恩情太大了。

    大姐盖上盒子就要往回走:“这太贵重了,咱们得还给她!”

    二姐拦住她:“她都说了是师徒一场,大姐你再还给她,岂不是要断了这份情谊,再说她是秀才的女儿,肯定家里好东西多。”

    大姐闻言有些踌躇。

    二姐拿过盒子道:“咱们日后再慢慢报答她便是。”反正看她看着安墨那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样,以后要人帮忙的地方多了去了。

    大姐勉强应了,而后道:“这四样,咱们姐们一人分一样罢!”

    二姐揶揄:“怎么,这次不想着你那好弟弟了。”

    大姐呐呐:“他好东西多着呢!”她本来疼弟弟,一是因为弟弟毕竟最小,而也是觉着自己姐妹日后嫁人,娘家还得靠着弟弟帮衬,可上次李四回去后打骂她和妹妹,弟弟不但不帮忙,还在一旁拍手叫好。

    二姐把盒子再打开,先给两个妹妹瞧了,问:“你们要什么。”

    三姐看着那耳坠道:“我要这个,这个好看。”

    二姐笑了,逗三姐道:“这耳坠看着可是里边最便宜的。”

    三姐纠结一会,还是坚持要耳坠,她对那水滴造型可喜欢了。

    四妹则道:“我不要,我的给大姐。”

    二姐做主:“这簪子看着最好给大姐,耳坠就给三姐了,项链给四妹,我拿这个镯子。”

    说着她把盒子盖上,收进怀里:“这回在家里可不许再说漏了,不然就没了,知道吗?”

    三姐、四妹齐声应了,大姐不说话,默认了。

第二十一章 二姐() 
且不提李四家的事。

    安墨回家后,开始给两个孩子准备晚饭,两个孩子回到家便去了柴房。

    自从那次骑了一次鹿后,他们便和小鹿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每天都要和小鹿玩一会。

    安墨也没管他们,她现在深深的为做饭发愁。

    来这里以后,安墨做饭基本是用混的,李铖不在时,有煲汤的锅,熬粥熬汤不会太难吃,李铖回来后,不是煎个饼就是煮面条,再不然是凉拌菜,或者就是吃吴氏送过来的东西,加加工。

    她好久都没吃口味菜了,就是家常小炒都很少。

    安墨打定主意,以后有钱了,别的不管,厨娘一定要先请一个,前世安妈、安爸工作忙,家里都是请了保姆的。

    才把粥熬上,这粥里加了些水果,是特意给孩子准备的,吴氏就过来了。

    吴氏道:“我和我家那口子商量了,刚好家里田地旁边还有余处,只是原先觉得那地不大好,就没管,这次就开了再种点。”

    “好。”安墨点头:“苗我放在柴房了,你去看看够不够。”

    吴氏没急着去,反而有些不好意思的问:“你上次给我的那些肉干怎么整的,我家小子都喜欢呢!”其实她和她那口子也都挺喜欢的。

    “那个啊!”安墨不太会说工序,她拿出一块肉,舀了油,做给吴氏看。

    安墨怕油溅到身上,离锅特别远,手拿着锅勺柄端一点点,看着就不是做事的样。吴氏看不下去了,接过勺:“你说,我试试。”

    安墨把香料拿出来,一一告诉吴氏顺序,该怎么做。

    “差不多可以了。”安墨看了看肉:“现在吃也行,或者等凉了再晒晒。”

    吴氏面色纠结:“这也太费肉了。”一大块肉最后就做出这一小点,还不够两个小子开胃的呢!

    说着便劝安墨道:“安墨,这肉咱偶尔吃吃解解馋就成,可别老做啊!你要是不知道怎么存肉,婶子叫你做风干肉,也好吃着呢!”

    安墨:“。。。。。。。。。。”当我没吃过风干肉是吗?!

    所以说,她真的和这里人聊不来,就算是人那么好的吴氏也一样!

    吴氏只拿了做好肉干的一半,走前还替安墨炒了个菜,她看安墨那动作就捉急,而后才去柴房里取秧苗。

    刚到柴房,吴氏立刻大声道:“哎哟!乐乐可不能这么。。。”

    安墨立刻赶了过来,柴房里乐乐正着一根秧苗喂小鹿,小鹿吃的特别开心,吃完后还去舔乐乐的手,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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