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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情说案:鬼影重重意绵绵-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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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没有巧合偶然,有的只是必然,而这必然也只区分于命中注定和半路人为。
女鬼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蕙心,周蕙心,取了蕙质兰心中的两个字。她家境不错,虽然比不上大富大贵之家,但也算个中小有钱人家,按照现在的话说,豪门不及,小康有余。她的父亲在那个年代是当朝的六品官员,多少有点权力。
所以说,周蕙心其实算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
只是她这辈子找了个不如意的郎君。
她的婚事被父母认定,是与一个富商之家的公子,她双九年华,转瞬就要出嫁,她和那位公子说来也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所以嫁给那个公子,她也挺欢喜的。
这富商之家的公子,有个朋友,叫夏春来。
距离周蕙心成亲的前一个月,朝廷突然下查贪污官员,品位高一点的全都保住了,最后只留得几个低品位小官被皇上杀鸡儆猴,这其中就有周蕙心的父亲。
没有诛灭九族就不错了,红白事不能一起办,有忌讳,于是周蕙心的婚事一拖再拖,等到事情过去差不多了,皇上却又是一道旨意下来,说要歼灭贪污余党,本来这事情不大,没有周蕙心和那富商公子的什么事。
只是一顿饭下来,富商公子在二楼小阁落座,对面是即使穿着一袭白衣长衫也掩盖不住妖媚的夏春来,两人酒杯碰酒杯,一人手中拿筷,一人手中执扇。
夏春来说:“余党,那可不是小事情啊!兄台要好好想想,失钱是小,丢命是大。”
富商公子起先摇头,“我们十几年的交情相识,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爱过,却总是有些情感的。”
夏春来解释,那可以叫亲情,可以叫友情。
夏春来还说:“听说她家父亲虽死,但家里却是有些钱财的,她并没有说给你听,这证明她不相信你。一个不基于信任基础上的两人,谈什么感情?”末了,夏春来起身拍拍他的肩膀,“小弟从事胭脂买卖,她是我店的常客,我听来的,小弟本不是多嘴之人,和兄台意气相投,才不惜坐回小人的,你好好想想吧。”
夏春来说完便走,翌日街角胭脂店,夏春来在高台后看着周蕙心走来,他摆下两杯清茶,伸手请她坐下。
忘记说了,夏春来和周蕙心也很熟,熟到周蕙心吧夏春来当做蓝颜知己,这个蓝颜知己贴心,懂人,更和周蕙心在诗画上面的看法出奇的一致,让周蕙心把他当知己。
但是前提是,周蕙心一直不知道夏春来与他的未婚夫很熟,那富商公子也不知道夏春来和周蕙心很熟。
这就是一个交叉突破口。
夏春来对周蕙心说:“你夫君昨晚去烟花之心寻欢啦,我本不是个多嘴之人,但是不忍周小姐你受如此欺骗之苦,才小人一回,告诉你的。”
“我很相信他的!我们认识十几年,他一定有他的想法。”
周蕙心是个善良的女人,她的善良不仅在于行动上,还在于心里上,就像她相信夏春来一样,她从未问过夏春来的身世以及年龄,却义无反顾地相信他。
说好听点,夏春来愿意给她个“傀儡”之称,说不好听点,就是个傻子。
大傻子!
半个时辰的聊天谈话,夏春来各种挑唆,挑拨离间,话语犀利,都没让周蕙心对那未婚夫有半点不信任,反而过来宽慰起夏春来了。
周蕙心走后,夏春来却仰头笑了,差点一口茶水呛在喉咙里下不去。
这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执着,但是事情总有脸面性。
例如,一个人要是从小就多疑,或者心里有些阴暗面的话,反而不好攻破,因为他们不信任,就不会投入太多的感情,或者对自己不自信,什么事都大打了折扣。反而她那颗清澄的心,要是受过一次污染,那污染的黑气便一直沁入她的全身,让她刻骨铭心。
也就是周蕙心这种女人,轻易没有什么能伤的了她,但要是伤一次,她也就会变质了。
夏春来决定找那个男人下手,只要男人有一丝的犹豫,那都代表,一段感情即将结束,一段仇恨即将开始,夏春来喜欢这样。
他一直是个偏执的人,他没有得到的东西,他更不希望别人得到。
更或者,得到了,就给我小心的藏着掖着,别拿出来炫耀!
夏春来时不时地散播出去一些关于周蕙心以及周府的情况,大多是不好的,比如说周蕙心的行为不检点,比如周府有涉嫌余党活动的行为,当然,这种散播仅限于对那富商公子的耳边。
终于,他动摇了。
但是人往往都是贪婪的,他说:“我要退婚,但是我家已经许给他几万两的聘礼,我必须要回来!要不回来,我就要赶人侵宅了!”
夏春来当时眼勾弯弯,又拍拍他的肩膀,“这样才对嘛!男人,不要只顾眼前,未来也许更美好。”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富商公子带着一批人赶到周府要钱退婚,逼得周蕙心走投无路,但富商公子仍没有放过周蕙心,既然他们之间的羁绊已然破裂,那富商公子更加不管不管,强要了周蕙心的身子,还逼得周蕙心上吊自杀。
拿着她的手指按上指纹,在早已经自己写好的纸张上,纸张上的内容大多是写周蕙心怎样下贱,行为不检点,坑骗他人银两之类的。
周蕙心上吊之前,脱下自己外罩的白纱衣,整齐的叠好,她用血在纱衣上写了富商公子的所有罪行,倒不是多希望有人能替她翻案,只是希望哪怕后人有多看一眼的,也理解她当初并不是这样的人,一切都是卑鄙所迫!
然而,她死后,夏春来一挥手,将那些字迹全部抹掉。
他拿了只火把,递到惊慌失措跑出来的富家公子手上,“来,烧了吧,一了百了。”
夏春来转了个身,看着那边角落的白影儿,缓慢靠近富商公子,便讪讪地笑了一声,道:“小弟先走了,兄台好自为之吧。”
第十四章 惊魂夜(1)()
早上,一缕光透过窗子照到福至脸上时,身旁的手机闹铃猛地叫唤起来。
那刺耳的声音在屋子里闹出来的动静足以让楼上楼下摔杯子砸桌子,但是没办法啊,没有了龙香的福至也还是福至,也还是要上学打工,吃饭洗衣服,这些事情都不能改变,唯一改变的恐怕就是习惯了。
以前龙香都会早起叫福至来起床,然后客厅里摆上热牛奶或热粥,外加一小块蛋糕和一个熟鸡蛋,但是现在什么都没有,福至起床,来到客厅,明明已经四月中旬了,她却还感觉屋子里阴冷难耐。
即使浪费地打开空调,也只是好转一点。
她背起书包,叼着一块干硬的面包片便上门去了。
说是上学,但她脑子里却盘算着如何找到龙香,她外表看似没什么事了,但是内在却在一天天变质,福至心里清楚,如果找不到龙香,福至就算生命还有一个月,她也过不踏实。其实自从警察最后找自己罚款之后,福至就隐约猜到什么,因为关于龙香的所有信息,在这个人类世界好似全部被抹杀掉一般。
最开始,龙香消失的那十天,周围的街巷邻里还会关心地问福至一下,“找到小龙没啊?”
而警察最后找自己的那一天就像一个分界点一样,没有人开始问龙香,就连涮锅店的老板娘也不再打电话来催鱼丸什么的了,她开始觉得大家真是冷漠,这才几天的功夫,就不闻不问了,可是当福至与妞妞妈提起龙香时,只见妞妞妈一脸茫然地问道:“福至,你怎么了?龙香是谁啊?”
然后那话匣子就打开了,“我说你啊,自己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了,也该找个男朋友了!”
什么叫“自己过了那么多年”啊!我只是十天前才自己一个人的好不好?以前我家的龙香和你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们怎么都忘记了!
于是福至开始猛地跑下楼,对着见过龙香的所有人都问道,然而没有一个人知道有龙香这个人,甚至还有人摸着福至的额头,问道:“是不是这几天看漫画看多了,走火入魔啊!”
这才发现,龙香和屋屋被这个世界抹杀了。
像最初的时候,福至寻找夏春来一样。
这个世界没有夏春来这个人!
现在是,这个世界没有龙香这个人!
福至加紧脚步,她深知,龙香一定是被什么囚禁起来,然后那人很有能耐,还让大家都忘记龙香。
那个人是谁?是夏春来吗?
不不,应该不会,夏春来好像没有理由那么做。
最糟糕还不是这个,最糟糕的是,如果让福至找到了龙香,而发现屋屋其实和龙香不在一个地方,也就是说造成屋屋和龙香失踪的是两个人,这是最糟糕的。
“姐姐!”
蓦地,一个稚嫩的童音叫住福至,福至立即停下脚步,便道上妞妞站在上面,冲着福至招招手,示意福至过去。
福至回头寻找妞妞的妈妈,看到妞妞妈在蛋糕店给妞妞买零食准备带去幼儿园吃。
福至走过去,问道:“妞妞,有什么事?”
妞妞将头砸进福至的胸口处,声音闷闷的,却说出了一句让福至错愕的话。
妞妞说:“我相信屋屋会回来的,并且一直相信着,我等着她,一起分享杏仁果子蛋糕。”
福至愣了一愣,然后双手扶上妞妞的肩膀,“你说什么?你记得屋屋?那你记不记得龙香?”
妞妞点头,而后又露出一丝郁闷的表情,“可是我反复的跟妈妈说,妈妈却说我说胡话,爸爸也是。”
福至拍拍妞妞的头,然后安慰道:“没事,你只要记得这不是胡话就够了,姐姐会让屋屋回来的,和你一起吃杏仁果子蛋糕!”
福至说完就朝着岔路口的另一个方向走去,那是学校的方向。
由于妞妞的突然“正常”,给了福至一个不小的启示,她开始思考,那人为什么不让自己也忘掉龙香和屋屋呢?
一种情况,他没能力。
俨然,这不可能,福至没觉得自己有多特别,所以不存在什么法术在自己身上失灵。
那么就是第二种可能,与龙香或者屋屋太过接近,而导致,那些能让人们忘记他们的法术不奏效。
自己与龙香走的很近,几乎是朝夕相处,所以自己没有忘记他们,而妞妞,与屋屋几乎是形影不离,天天黏在一起玩。
那,是不是还有一个人能记住他们?
是的,就是宁筝。
宁筝与自己十分要好,虽然都是小气并且心胸狭窄的人,但是走的近就是走的近,而且也来过自己家很多次,与龙香和屋屋的接触不少,那么她,会不会也没忘记?
正想着,大学校门已经就在自己面前,小门旁边有几个推着小车卖早点的小贩,那一抹黄色就停留在其中一个煎饼摊儿旁。
“给我两鸡蛋!多放点面酱,不不,不吃辣子!”
福至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拉过那个穿着黄色风衣的人就闻到:“宁筝,我问你,你还记得龙香和屋屋吗?”
宁筝先是后退一步,然后有些诧异地看着福至,继而挤挤眼睛,表现的很疑惑,“龙香是谁啊?屋屋又是谁啊?”
“什么?你不认识,你不记得了?”
“什么嘛,福至,大清早是不是没吃早饭,我让师傅给你弄套煎饼吃?”
福至还哪有心思吃饭啊,失望这种情绪已经将胃填饱了。
福至摇摇头,“你自己吃吧。”
待自己转身要走的时候,就被宁筝一把拉过来,她笑的奸计得逞的模样,咬了一口刚弄好的煎饼,烫的舌头伸出来哈啦嘴巴。
“我跟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啊!我昨天看了好几个失忆的片子,今天想装装失忆,本来要说不认识你的,没想你一上来先问我龙香的问题。”
福至立即瞪大眼睛,“你真的记得?龙香,那个夜晚和白天相转换的家伙,还有还有”说到这,福至的眼泪竟然下来了,顺着脸颊急速流下。
让一边卖煎饼的小贩看的直诧异。
福至自己也没想到,只因为一个人记得他,这种被承认,被存在的感觉,竟然让她想哭。
第十四章 惊魂夜(2)()
福至相信,如果有一天一个陪在你身边很久的人消失了,而除了你,没有人记得他时,你听到哪怕一个肯定,你也会哭的。
几乎一上午的课,福至和宁筝坐在后面都在讨论要怎么去找龙香这件事,本来宁筝并没有太大兴趣,说实在的,她觉得龙香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的,现在的人都喜欢玩失踪,与福至说的那些鬼啊神啊的挨不着边。
宁筝几次说福至迷信,每次一听到这,福至就强烈的反驳她。
最后两人定下计划,多个人多个帮手不是!福至决定找唐津,那个龙王殿的主人,同时也是山中龙王。
宁筝根本没见过唐津,福至用“他是个大帅哥”来诱惑她,其实福至没告诉宁筝,唐津有心仪对象,尽管那个对象在二三十年前是一枝花,现在则枯萎的只剩粗树枝而已。
讨论完毕,正午十二时许,福至由于找龙香心切,她要逃掉下午的全部课程来坐上最后一班去龙王殿的客车,下课铃一打,福至拿起背包就往外冲,宁筝一把拉着福至的手问道:“你疯了?现在坐车要下午五点才能到,没有车能回来,咱们住哪?”
“我们就住在龙王殿,我住过!你还可以和大帅哥住在一起呢!”
“哦?真的?”宁筝一听,双眼就自觉地冒桃花,并且主动出资,将福至的路费也包了。
两人上了最后一班去旅游景点龙王殿的客车之后,福至才有些感伤,因为突然安静下来了,客车上的人知道要坐四个多小时才能到,大多选择午睡,所以当福至也选择午睡时,才发现脑袋旁空空的,没有龙香那故意抬高的肩膀。
第一天的时候,龙香消失的时候,福至是慌乱的,没想过失去龙香之后自己会怎样,她想的只是龙香的安慰;地五天时,她郁郁寡欢,想龙香究竟去了哪里,依旧没想自己之后会怎样;第十天,她因为发现了所有人都对龙香忘记而徘徊在发现线索与替龙香无限感伤中,还是没有想自己。
直到现在,福至突然理清了头绪,知道有一个目标可以让自己距离龙香更近的时候,她才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不适应,生活中的所有,包括衣食住行!
她不能离开龙香!
“福至,要吃零食吗?”宁筝推推福至,发现福至一直没有抬头,双手捂着脸,将脸埋在手中。
“福至”
宁筝将零食放到一边,双手放到福至的肩上,试图让福至将脸对着她,可是等到福至哭的泪流满面转向自己时,宁筝突然有一愣。
宁筝本想打哈哈地说:“福至,你这样好丑啊,不要这样了。”
可是当福至带着呜咽声扑进宁筝怀里时,宁筝只能拍拍福至的背部,拥住福至,低声道:“别这样,龙香会回来的,你别这样。”
福至蓦地抬头,摇了摇头,“我不是在哭这个,我是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事!而我却完全不知道,我想过,龙香不是没表现出苦楚,只是我告诉我自己,我太没用,所以就不要受累不讨好,所以就不要关注,于是我就真的不关注了,于是就成了这个样子。”
宁筝捧住福至的脸颊,表情是没由来的冷静,一向表现幼稚的宁筝,现在却给人一种成熟的感觉,“告诉我,你最爱的是什么?”
“是龙香?”
宁筝立即否定,摇摇头,“重来!”
福至有些懵了,看着宁筝这么快否定,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最爱的什么了,难道不是龙香吗?这几天龙香不在,福至感觉生不如死,还有什么比龙香更重要的吗?
“是钱!跟着我说,你最爱钱!”
福至愣了一下,她不明白,好吧,虽然以前她和宁筝都很爱钱,都是叩门到要死,但是为什么现在却要在这种情况下说呢?
“你还记得你最初打工时说的是什么吗?”宁筝将福至的脸晃晃,并用袖子擦干福至的眼泪。
“说了什么?”
“你说你需要钱,钱可以让你们全家都过上好日子!可以让龙香不再用凉水拖地!现在也一样,他总会回来的,而你要做的就是,努力攒钱,你还是那个最爱钱的福至,不要被这种改变了!你妈死的时候,你一滴眼泪都没掉,你只是拼命赚钱好给她安置在一块好墓地里!现在也一样!”
福至愣愣地看着宁筝,忽然,她感觉这样好熟悉,不是在于朋友的熟悉,而是在于这种形式的熟悉。
宁筝也愣愣的,蓦地,抹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又改回乐观派,“福至,刚才我觉得那一幕好熟悉啊,好像我以前捧着过你的脸似的,幻觉幻觉,不过你的脸真的好肉啊!”
福至鄙视了一下宁筝,然后打开宁筝的手,“去,边呆着去,哀家要睡觉了!”
一天哭过两次之后,福至真的觉得自己的眼皮好重,于是歪了个头没一会儿便睡了,等到宁筝捏着她的鼻子故意叫醒她时,车子已经停在龙王殿的山脚下了。车子上的游客几乎都已经下了车,司机则吃着自家带的盒饭,准备一会儿去存好车到工作宿舍睡一觉。
“几点了?”
宁筝看看表,“六点半了。”
外面的天早已漆黑,零星的灯火在附近跳动,却是几个要收摊的小贩。
“为什么到了时不叫醒我?你个笨蛋!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即使有钱也没有吊车可以坐了,我们爬上山顶龙王殿要两个多小时,甚至三个小时呢!这么黑,咱们还没有手电,怎么上去啊?上不去,今晚睡哪?”
福至这一觉醒来便唠唠叨叨说个没完,直到宁筝做投降状,表情十分哀怨,“大姐,我是看你太累了,才跟司机师傅说让我们呆会儿的,我又没来过龙王殿,我哪知道啊!”
“你”
福至想开口却一句也没说出口,这些时日,福至因为龙香和屋屋的事情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刚才哭过累过,突然被宁筝说的就豁然开朗了,所以真的睡得很好。
这全部都是宁筝的功劳,自己怎么可以这么错怪宁筝呢?
福至别过头去,然后道:“对不起,还有,谢谢你。”
刚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听宁筝伸了个懒腰道:“其实,我也是刚醒二十分钟而已,就比你早二十分钟。”
“宁筝!”福至暴怒。
第十四章 惊魂夜(3)()
福至从未在夜晚仰望着龙王殿,山上黑黑的一团,有一个比星星还小的光点,那就是龙王殿了。
福至和宁筝仰着头,脖子都酸痛的要死,两人都不说话,倒不是无话可说,而是都在感叹,这么黑,山顶距里山底又这么远,到底怎样才能爬上去啊,她们两来的唐突,就是一个手电都没带着,连手机都已经“奄奄一息”的靠着最后一格电死撑。
在这样转悠和仰望之后,时间的指针已经指向七点一刻的地方了,福至知道她们不能再耽误下去,要不然,很有可能半夜十二点或是凌晨才会到达。
听闻,山中夜晚多野兽出没,福至不知道在旅游景点的山中是否也这样,只知道,宁筝跟着她来,受苦了。
她歪歪头,看宁筝徘徊于要收摊的几个商贩那里,问有没有手电筒,充足电的,卖她一个也好。
福至就越发的觉得,自己真是差劲透了。
指针指向七点半的时候,福至和宁筝已经准备妥当站在山脚下,宁筝的战果还算不错,她凭借那甜美小巧的长相和温柔的声音,不仅要来一个手电筒,还要了两瓶矿泉水和一个小贩手里卖剩下的烤地瓜。
“好了,可以出发啦!”宁筝走在前面,大喊一声,算是给自己壮胆。
福至才回过神儿来,赶忙走在宁筝的前面,“你认识路吗?我来过一次,好歹比你清楚!”
于是宁筝这个“自甘堕落”的小女人就很自觉地跟在福至身后。
山路很难走,算不上崎岖,因为毕竟是旅游景点,山路被平日里的游客踩踏的较为平整,但就算在平整也是山路,福至有多久没来了?八九个月呢!她仔细小心再小心,却还是因为踩到一块石头而摔倒在地。
然而她没有立即爬起来,她下意识地揉揉眼睛,恍惚中看到前面的石缝中爬出一只白森森的白骨手,再揉揉眼睛,才发现,前面除了一个凹凸不平的大石块以外,便什么也没有了。
“福至?怎么了?摔倒哪里了?”
宁筝走过来,福至立即摇头,“没,没有。只是看那块石头很怪异。”
福至尽量忽略自己那一进这山里就有种不好的感觉,她一再的告诉自己,这里是唐津的地盘,龙神脚下,不会有鬼怪造次。
可是当福至再一次感觉脚踝一紧而摔倒在地时,分明看到从一个石缝中有一只白森森的骨手正在缓缓退去,福至看到时,它已经退了大半,好似注意到福至的目光,就“嗖”地一下子全部缩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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