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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嫡女-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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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枕即眠。
她做了一个极长的梦,梦里的她身子飘在半空,梦到了她死后的皇宫。
在那块儿正大光明的牌匾下,隆钦帝赵思文宣布了他的决定,五皇子赵宇澈立为太子,容妃端庄贤惠,堪得大任可为国母。隆钦帝的话音刚落,程阁老带头跪下高呼圣上圣明,万岁圣明的朗朗声惊动了停在正殿的白鸽,它们扑棱着翅膀飞走。
五皇子是拿着书讨好了程家四姑娘,与她婚期将近,所以程阁老奉承至此。简宝华想到娘亲留下的书,原书确实给了五皇子,其余的抄本,她都送了出去。
程家四姑娘性子倨傲,她以为是独一份的东西,天下都传遍了,许是要对五皇子恼火了。
简宝华站在程阁老的面前,他看不到她,他努力绷着嘴角,不让它上翘露出太过得意的表情。
“当真是一个蠢货。”简宝华看着程阁老说道,没人听得到她的声音,大梁气数将近,而他欢喜自得,程家要出一个皇后了。
简宝华想到西戎的虎视眈眈,东洋来的海寇生乱,大梁的春日太多的雨水,夏日洪水泛滥,无天时无地利,若是还用太子,许是有一线生机,隆钦帝终于亲手掐断了它。
太子赵宇恒性情谦和,行事缜密,孝友仁慈。若是论聪明,恐怕这位太子不算是佼佼者,但他的性情与行事作风,做一个守成者,十分得当。隆钦帝的也皇后是她选的,同样是性情温和,只可惜赵思文并不喜欢。
忽的有些想要看看两人过的如何,心念一起,悠悠荡荡就飘了出去。
穿过巍巍太和殿,越过一排排的牌匾没有带起一丁点的尘,越过蜿蜒的御花园,从纷纷落下的花雨下轻巧飞过,她行到了涣衣宫,听着涣衣的小丫头说道:“你啊,曾经是伺候五皇子的,若是当时能不犯错,如今日子就轻松了。”
另一个整衣的小丫头说道,“我觉得这里更好。”
“呆子。”
如今的容妃并不是隆钦帝说得那般美好,她本是江南官员的女儿,因为隆钦帝游离江南时候,曾下榻她的家中。而后容妃的父亲犯了错,容妃入了京都,投靠母族。她罪官之女,备受奚落,偶遇乔装的隆钦帝,便想法子入了他的眼,入了他的心。
隆钦帝对容妃的来历做了遮掩,但是若是有心人怎会不知道她的来历?她的身份成了五皇子的心中痛,总疑心别人瞧他不起,性子自卑与自傲糅合,虽然有些聪明,性子却太过于偏激。
冷宫之中,皇后的日子比她料想的要好,她是真正的大家闺秀,是赫赫有名的琅邪王氏,在冷宫之中,也没有催泪黯然,她怡然自得,种出了生机勃勃的植株,细心照顾好不容易舒展的嫩芽。
王氏伺候好了植株,便给废太子写信。他被圈进起来。
简宝华看着一封封的信,原本赵宇恒被废后心中的愤懑,被母亲一点点的抚平,他与母亲论的是诗书,论的是收养的一只瘸了腿翻墙进来的猫儿,信里絮絮叨叨说些小事,王氏看着儿子的信件,面上露出浅浅的笑来。
王氏是她选的皇后,如今落得如此地步,简宝华心中是有愧疚的。她见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因为废太子并无心思,加之摔跛了腿,隆钦帝终于解开了软禁。
昔日的废太子带着母后,去了满是风沙的边城,封了散乐侯。
隆钦帝立了五皇子为太子,其余诸人怎会服气?暗地里争斗使绊子,他行事越发偏激,就算是隆钦帝也难免对他有些不满。只是为了大梁,没有再次废太子。
没有了皇后的规劝,隆钦帝只听顺耳的话,底下的人只报好话,大梁好似歌舞升平,但简宝华知道,这个大梁已经是千疮百孔,从根里已经溃烂,只消人轻轻一推,便墙倒众人散。
隆钦帝赵思文是她的亲儿子,偏生做出的那样的事,简宝华就算是没死,对大梁也没什么感情,等到见着战火烧到京都,隆钦帝带着众人出逃,心中竟是有些快意的。
隆钦帝踢开了足下的小凳,脖颈悬在白绫之间,压住了脖颈,他无法呼吸,面色憋红,心中有些后悔选了这般难以忍受的死法。
忽的他见着了一宫装女子,他的美丽是他生平少见,肤如堆雪,面若桃花,明眸见着他的死而粲然。“终于见着你死了,整个大梁都为了陪葬,你可后悔?”
第148章 杨蓉病()
购买比例不够50%的;订阅后满50%即可见“姑母。”简宝华乖乖地喊着,眼前的人是父亲嫡亲的妹妹,唤作简琦。
姑母的这一生在京都里是颇为传奇,上一次简宝华同周若苒说起简琦的事情;也引得对方是唏嘘赞叹。小户之女嫁入到了高门大宅;夫家是京都之中赫赫有名的宋家,宋家出了三朝阁老;可谓是书香门第,而简琦的夫婿宋文清;也是为人称赞的才子。宋文清是翰林院的编修;此子才华横溢;他的诗作所呈现的场面;宏伟瑰丽。他能写的了大江东去的豪迈;也可以写的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约。他的诗作不仅仅是在大梁传颂;就连那附属的高丽也流传他的诗作。
“身子全好了?”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许久没有见到柒夏那丫头了。”
“她耐不住性子。”柒夏耐不住性子,一听要去拜会宋府,就推脱了。
简琦觉得好笑,简宝华也是坐不住的,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光有些失神,上辈子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未曾光风霁月嫁人,简家虽然家底不丰,她到底是嫡女,父亲将她视若掌上明珠,她却只是一顶青衣小轿抬入了九皇子的府邸,做了九皇子的妾。
就算是最后登上了高位又如何?她还记得父亲后来见到她,他心疼与懊恼的眼。一生之中,她只见过父亲落过一次泪,便是见到她以九皇子的侧妃回去时候的那一次。
原本被秋风吹着,见着热闹的街景,简宝华的心中是快活的,想到了父亲的眼,便低沉了起来。
“怎么了?”简琦的性子最是敏感,温柔地同简宝华说话。
“我想爹爹了。”简宝华说道,她原本就很是思念简延恩,说出这句话之后,郁结于心的思念之情喷薄而出,让她克制不住,红了眼圈。从理智上,她当然知道,不需要一个月的世间,她就会见到父亲,从情感上,从前世到今生,她与父亲已经隔了一世。
这些日子,她一直克制自己不去想父亲,却偶然从路上见着的迎亲的队伍,想到了父亲来。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模样,只等她安安静静地冷静下来,小姑娘红了眼圈,却抿着唇不肯让眼泪落下,那模样懂事的让人心疼。前些日子生了一场病,病中身子不舒服,父亲不在身边,心里头恐怕更是难受,身心的两重疼,简琦自然怜惜简宝华。
兄长虽说过些日子就要回京,简琦想到他兄长这次会带那个叫做刘珍珠的小姑娘来,便有些头疼,原本是想今日里告诉简宝华刘珍珠的事情,如此只好缓缓了。
简延恩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人,便是肖氏。肖氏是许过刘姓的人家,她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父亲却性情古板,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肖氏识字,将她养的性子怯懦。家道中落后,肖氏匆忙嫁了人,她的丈夫还算是怜惜她,但娘老子实在是个不好想予的人家。一条街的人大半都见过肖氏的夫家打骂肖氏,若是旁人劝说几句,刘母就骂肖氏与那人勾搭,怀疑她的妇道。如此以来,谁敢相帮?简延恩忙着政事,也曾见过一两次肖氏,她身上大半是带着伤的,见着男子便低垂着头,如临大敌一般,怀中抱着木盆匆匆走过。
肖氏的身子不大好,只有一女,唤作刘珍珠,前些日子丈夫去了后,肖氏的婆婆就要卖了肖氏。肖氏知道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哭得跟泪人似的表示要守节。
肖氏的婆婆是个性子武断的,不喜欢肖氏,刘珍珠也是个小丫头,可以舍了。便要把刘珍珠交给人牙子,另外也让人牙子做线,寻个人把肖氏卖了,做个富贵人家的妾室,或是娶不上媳妇的老实汉子都可。只要钱给的足,就把肖氏这般“嫁”出去。
肖氏无家可归,决绝之下,竟是要自尽,刘珍珠央着娘亲,要一块儿死。两人抱着投了湖。
简延恩正与人在湖中小舟商议海运之事,因为朝廷是禁海运,船上只有简延恩与那商人,并两个仆人。肖氏与刘珍珠投湖的地方是桥的正中,阴天下雨没有旁人,恰巧船上只有简延恩会水,他便毫不犹豫跳入湖中救了母女两人。
简琦看到这里,已经猜到了大概,兄长大约是要娶肖氏为继室了。当时一叹,继续往下看,果然应了她的猜测,兄长在心中表示,他要娶肖氏为妻。这桩事的始末也已经修书一封告知了齐府,这一次上京是述职,也要同齐家请罪。
刘珍珠虽然不是他的血脉,他也会当做亲生的一般对待,名字已经改做了简宝珍。这次上京特地带上简宝珍,想让简宝华先见见简宝珍,信中称赞简宝珍的才学品性都是上佳,让简琦把这桩事缓缓告诉简宝华,让她不要对简宝珍有了偏见。信中最后写到,让简琦莫怪他的决定,他实在不忍见着两人在他面前自戮,若是齐氏在天有灵,也当会理解他的行为。
简琦看着简宝华,她面上消瘦了一些,就与嫂嫂越靠近一分。简琦在遇上齐氏之前,平生最佩服只有娘亲一人,再遇上了齐氏之后,就又多了嫂嫂一人。
面容清丽,性情温婉,骨子里却是有着傲骨的,若不然也不会做出那般精彩的诗作。涉猎极多而广,偏生又十分谦逊;洞悉力强,与人相处又是处处熨帖与体贴。她似春风又似细雨。这般美好的女子,大抵苍天都不容,所以红颜早逝。
兄长与她伉俪情深,自齐氏死后,虽然只有一女,也并不准备另娶他人。母亲也是难得开明的人,并不逼着兄长娶妻,还同她感慨,虽然只有简宝华这一孙女,也是够了。
简琦想到了齐氏,忍不住轻轻一叹。若是齐氏还在该有多好,也不至于有眼前的这桩事。
“怎么了?”
简宝华听到了简琦的叹息声,便仰着头问道,过些年姑母便会与宋文清和离,莫不是现在就有了苗头?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关心眼神,心中一暖,简宝华的性子也似嫂嫂的性子。越是这般,她越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去说肖氏与简宝珍的事。
何氏抿唇一笑,先前简宝华生了病,病中只喝白粥,恐怕是憋坏了,用公筷夹了一块儿红烧肉道简宝华的碗中。
红烧肉的颜色红艳艳的,肉皮下脂方只有薄薄一层,好似焖肉的时候,肥油都闷到了下层的梅干菜里。
她小时候确实喜欢吃红烧肉,但嫁了人之后,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红烧肉对她就有些腻了。
简宝华看向了何氏,她眼角的细纹里也盛着笑意。
不忍拂了何氏的好意,简宝华夹了红烧肉吃了起来。
原本是硬着头皮的,谁知道吃了之后,便觉得美味至极。红烧肉被闷得极烂,肉皮却还有些筋道,最下面的瘦肉也是有嚼劲。越吃就越觉得香,简宝华选了小时候最爱的肉食吃了下去。
她做了许久的老者,这般大块吃着肉,口腹满足心中也是满足。简宝华吃到七分饱的时候就放慢了筷,慢慢等着外祖母和何氏吃过了之后,才停下了筷。
见着老夫人用完,身后的大丫鬟兰草上前,手里稳稳捧着托盘,给老夫人漱口。
齐老夫人并不急着端起缠枝如意纹瓷杯,而是对简宝华说道:“是做得不和口味,还是身上没有好,你吃的比往常少。”
少时的她吃饭是十二分饱,所以才有了圆润的脸,和胖乎乎的手。通晓人事的她,如今断然不会如此,“我看书中说,要吃七八分饱就够了。”
齐老夫人没有料到简宝华这般说,眉头皱起,“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怎能吃七八分饱?”
外祖母本就是不苟言笑之人,现下板着脸,看上去更是不好亲近。
她小时候确实有些害怕外祖母,简宝华忍不住想到了过去,如果不是后来,她恐怕一直会对外祖母敬而远之。
何氏见简宝华不说话,以为她被齐老夫人的语气吓到了,连忙说道:“老夫人是关心你,好不容易病好了,再饿病了怎么办?”
简宝华一笑,露出米粒一般的白牙,璀璨的眸子弯了起来,“我不饿。”拍了拍肚子,声音软糯,“以前都是吃撑,不好的。我吃的比七八分多一点。”对外祖母也一笑,“外祖母,我吃的九分饱哩。”
孩子的笑容比春花还要灿烂,落英缤纷,她见过简宝华怯生生的笑,想哭而不敢哭的笑,如今的笑容是第一遭见到。
第149章 再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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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前世的简宝华也只爱这一小段路,后面的笔墨纸砚或者是破旧的铜钱与瓷瓶,便不是她的喜好了。
简琦不爱琉璃制品,却耐心地陪着简宝华,只是今日里简宝华对着谢琉璃制品看得格外快。
“怎么了?”
“前些日子,江宁世子带我去了一个好地方。”简宝华担心让商户或者是往来之人听到不好,就招手让简琦附耳,“姑母,你不知道,这里的琉璃制品许多都是那里来的呢。”
孩童软软糯糯的尾音拉得很长,简琦却道:“江宁世子?”她十分惊讶。
“恩。”简宝华说道,“我与长公主府中的郡主做了手帕交。”
“郡主?”简琦的目光里有淡淡的忧虑,只是口中却道:“宝丫头喜欢她吗?郡主可亲不可亲?”
姑母关心自己,不为结识郡主心喜,她忧心的是对方身份那么高,会不会轻慢自己?简宝华笑了,“郡主人很好,等会我同姑母细细说。江宁世子也是个好人。”
江宁世子是个好人?
简琦的秀眉拧起,他虽然一副好皮囊,但是任谁都说,白瞎了那好容貌,是实实在在的浪荡子。
“他待我很好。”简宝华坦然说道。
简琦看着简宝华,她的侄女儿今日里穿着的是一身红色的襦裙,衬得小脸如玉,含笑弯起的眉眼,嫩生生的唇,怎么看怎么讨喜。许是江宁世子玩世不恭,对孩童多一些耐心。简琦只能暂且放下心中的担忧:“若是这一块儿也不喜欢,我们早些回去罢。”
简宝华回握姑母的手,“我陪着姑母,后面的巷子还没有走完,我前些日子看了一些书,是我娘留下的,我想这里看看能不能找到。”
简琦想到了齐氏曾提过的书,许多书她闻所未闻,便浅笑,“若是喜欢什么,尽管同姑母说。”
“我有钱。”简宝华对简琦眨眨眼,“爹爹走前留了我呢。”
“那也不能乱花。”简琦说道。
“还不一定有没有看中的呢。”孩童的尾音拉长,笑得娇俏柔软,“姑母,我们走。”
她拉着简琦往前走。
越往前走,人就稀疏些,简宝华忽然想到了九皇子上辈子曾对她说的事情,琉璃巷里真假混卖,寻常人只知道这里是真假混卖,少有人知道日出之前那短短的半个时辰,许多的人蹲在这里离,买卖的东西都是难得从墓地里得来的,府里头许多好玩意,都是那时买下的。他原本不爱琉璃巷,因为儿时在琉璃巷里买了一尊楠木裹金镶玉佛,价值不菲,才对琉璃巷起了兴致。
大梁靠盗墓得了珠宝,从而打下了天下,他临近死亡,却极怕别人盗墓,无论是盗皇陵,还是从前朝的墓穴之中得到珠宝,这两件事,都让他不寒而栗,于是下了极严的禁令,不许人盗墓。所以那盗墓人,才会清晨的集市短短聚集,等到见到日光,稀稀疏疏散了。
这前朝的古墓之中确实有让读书人心痒的好物,这短暂的早市便默默保存下了,成了少数人知道的秘密。
日出之前早市的规矩甚多,简宝华没有把握从漆黑雾蒙蒙之中,断的好物。她却对那尊楠木裹金镶玉佛有了兴致。简家若是如同前世一般,在今生有了祸事,得了这般不起眼却价值斐然的宝物,便是有备无患。
“这一尊佛,我是跟着太傅出宫的时候,逛琉璃巷遇到的。”
“摊位不起眼,在一个角落里,上面零零散散只有一些泛了绿的铜钱,和小铜鼎之类的玩意。”
“我想到母妃信佛,才买了这楠木佛香,谁知道母妃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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