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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掠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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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妈,剩下的这些衣服,我来洗吧,你进屋歇会儿?一会儿洗完衣服,我也跟你们去地里摘菜!”

    “地里的活不用你干,你下午把屋子打扫干净就行。你看看,盆里的水有点儿凉了,你再兑点儿热水再洗吧!”妈妈说完,起身擦了擦手,她下午还要去菜地摘菜,家里的活儿扔给晓红,她就放下不管了。

    晓红把手伸进水盆里,感觉水有点儿凉,起身从屋里拎出一壶热水,慢慢倒进了盆子里面。一些细碎的肥皂泡,像速生的泡大珠一样,挨挨挤挤地膨胀起来,这些粘稠的,像唾液一般的泡沫,立刻飘满了水盆的边缘,裂了又生,生了又裂,反反复复地溢了出来,满院子飘散。

    阳光暖暖地照着,胡同里又安静下来。这些日子,四儿一直没有回来,他所在的工地很忙,他们盖了两年的楼房,暂时还不能封顶,工地上,很多力工都请假回家,整个工地处于半停工状态。

    四儿跟师傅出去这么多年,他可是工地的主力,一到工地缺人手的时候,他一个人就能顶五个人用,即使家里再忙,他也不能从工地上脱身回家。现在,他好像有两三个月没有回家了,家里的人整天周旋于菜地和市场之间,也没有人去工地看他,眼看地里的庄稼就要动刀,也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

第四十二章 半米阳光() 
最近一段时间,城里的建筑工地上大缺人手,老板们为了抢工期,竟不惜一切手段。他们想方设法地在工地上盲目地展开疲劳战术,他们不要质量,只要速度的做法,致使很多年轻的力工因身体吃不消,都纷纷离开工地。老板们见力工越来越少,都急红了眼睛。

    他们宁可花高出一倍的薪水来村里找人干活,也不愿把一堆烂摊子活儿撂在来年春天在盖。这还不算,他们背地里还昧着良心,处心积虑地把住户的楼照偷偷拿去银行贷款,为了打通关节,他们请客送礼,大吃二喝,全然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工地人手吃紧,他们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七拼八凑地招揽各路人马,来工地干活儿。

    今年的冻期早,如果楼房不及时封顶的话,就会给他们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老板在人困马乏的状态下,亲自上阵指挥工人加班加点三班倒,然后挑灯夜战,打算抢在入冬之前强行完工。

    农村人没有来钱路,只能靠力气维持生计,为了多赚外快,胡同里一来招工,他们便蜂拥而去,村里很多男人都不顾家人的反对,成群结队地背着行李去城里打工,他们杂乱的脚步,在院门口轻轻一闪,就匆匆忙忙走过去了。他们走了以后,地里的庄稼就留给了家里的女人。

    可是有人去了,脑子灵活儿一点儿的,见事不妙,就以借钱为由,干完活多少能要出点儿钱回来,可有的人去了工地后,脑袋跟榆木疙瘩不开窍的,只是一味地埋头干活的,到头来除了颗粒不收之外,好像连路费都拿不回来。

    看到这番情景,晓红突然想起了远在工地的小四儿,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失落。四儿身体不好,他小的时候没吃过几天奶,他刚刚满月妈妈就到砖厂出窑,几乎是奶奶喂大的,因为食火过大,营养不良,他的脾胃不和,又满脸菜色,嘴唇常年脱皮,他的身体非常单薄。爸爸不想让他待在庄稼院里,就让他学了手艺。

    四儿没念过多少书,他十三岁辍学就跟了师傅学瓦匠。然后常年到外地干活,几乎每年春节前后在家里能待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工地一开工,他就得跟师傅去工地,他们常年住在四面透风的空房子里艰难度日,随便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暂时安身之处。

    以前,四儿跟着师傅去城里盖楼,常常因为包公头不讲信用,大楼封顶之后,很多工头都卷款逃跑,留下一些偷工减料的烂尾楼,被人告上法庭,弄得他们师徒好几年的工钱都打了水漂。等他们一群瓦匠带着力工好不容找到工头要账的时候,才发现欠账的比要账的腰杆还硬。可能他们背后都有靠山给支招,不然他们也不会猖狂得这么明目张胆。有一回,爸爸替他要钱,临时住在工地的床铺上,工地半夜失火,爸爸非但没有要回钱来,还差点儿把命丢在那里。爸爸回来以后,半夜睡不着觉,蹲在院子里一颗接着一颗抽旱烟,他郁闷了好长时间,也没缓过神儿来。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啊!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老板欠人家农民工的血汗钱,比杀死害命还要歹毒,可他们个个都脑满肠肥,红光满面,一个个都开名车,住豪宅,逍遥法外,活得非常滋润,无辜的力工们纵有千般声讨,万般查访,究竟也没有能力把他们都推上法庭,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只能忍气吞声地任人宰割他们的劳动果实。其中的心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现在有了劳动法,政策又好,四儿和师傅他们再出去干活,有劳务市场给他们撑腰,已经没有那么多的风险了。自打城里棚户区改造以后,他们的收入,也是一年比一年好。四儿是个特别顾家的孩子,他从工地上挣回来的钱,一个不花,都拿回来交给妈妈。妈妈把他的钱都攒起来,也很不少,都留着给他结婚时用。

    午后的阳光,斜射在院子里,像一团燃烧的火苗,散发着白亮亮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晓红洗完衣服,再用力把水拧干,一一把它们晾到了晾衣杆上。她见衣杆上没有晾满,回到屋子里翻开箱子,找出几件穿过的衣服,也想拿到院子里面洗洗。

    她翻着翻着,突然从箱子里面拎出一件红色的上衣。这件上衣是姐姐在城里上班时,用她第一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那个时候,姐姐挣的钱不多,仅仅够自己糊口,她平时花钱特别谨慎,从来都不乱花钱,但给两个妹妹买件衣服,却没有心疼过。

    当时姐姐在商场里买了两件款式不同的红衣服,一件给了妹妹,这件颜色比较鲜艳的就留给了自己。姐姐还说晓红的皮肤白,穿红的比较好看,就特意买下来送给她。

    孙晓红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一直都没舍得穿,在春天开学的时候,她只穿过一次,然后就如获至宝地放进柜子里面压箱底,以后就再也没有穿过。现在她把它找出来,捧在手里,不禁又想起了姐姐。

    孙晓红一直都觉得姐姐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跟自己相比,可强多了。姐姐的人生经历,可谓一段比一段曲折,说起她的往事,连她自己都唏嘘不已。

    姐姐上初三那年,因村里的教学质量不好,为了让姐姐考个好的高中,她就被妈妈送到离家很远的四姨家去寄读。四姨家也住在农村,那里的中学也不是像传言说的那么好。妈妈非得让她去,姐姐也没有办法,只好试试。

    原因是那个时候,四姨夫在那所中学里当校长。这个四姨夫,孙晓红还是几岁的时候见过他,现在她都二十好几了,恐怕走到对面,她都认不出这个姨父来。

    虽说两家人走动得不是太近,可是,如果姐姐去他们那里的中学读书,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十指连心,姐妹连心,毕竟这是一门求之不得的好亲戚,姐姐心里自然愿意前往。

    人在人眼下,不得不低头。临走前,深谙人情世故的妈妈卖了一头肥猪,特意托人去城里买回来一辆自行车,送给了姐姐。还特意嘱咐姐姐,到了那里,手脚要勤快,嘴巴要会说话,眼睛里要多装点事儿,没事儿的时候,多帮四姨干点儿力所能及的活儿,还要学会照顾自己,没什么事儿别老往家里跑等等。再就是四姨家里的孩子多,她告诉姐姐有什么磕磕碰碰的小矛盾,要躲着点儿,让着点儿,免得被别人说闲话,笑话自己。

    姐姐当时也点儿头答应着,也是岁数小,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幻想着四姨家如何如何地对她好,没怎么考虑,就稀里糊涂地跟着爸爸去了那里。

    为了讨好姨父,爸爸赶着马车,去四姨家送姐姐上学的时候,还给他们家带了二百多斤的小米,算是姐姐在他们家住的酬谢。到了那里之后,四姨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就将爸爸给打发走了。

    生活里,有些事情,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美好。有些表面风光的事情,总能掩盖背后的阴暗。姐姐到了她家的第一天,他们全家人还算热情,没想到刚刚过了一夜,她们家所有的成员都原形毕露。

    当姐姐发现四姨家一团糟的时候,她立马就后悔了。原来,看似表面风光的四姨夫,别看平时说话咬文嚼字的,满嘴丫子都是仁义道德,可论起是非来,像个泼妇一样,满脑子都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尖酸刻薄。

    他这个人心胸特别狭隘,嫉妒心特别强,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在亲戚朋友面前,但凡有人过日子想超过他,他都想方设法踩上两脚,才算拉倒。他家里以前的事情,姐姐根本就不了解,自打姐姐去了之后,他居然装模做样地摆起穷谱来了。

    他每天下班回家吃饭,每顿饭都要单独摆个方桌,然后盘腿坐在炕头上,大呼小叫地让四姨烫酒换菜,他把她指使得团团乱转,屋里屋外脚不沾地,还不善罢甘休。

    姐姐感觉他就是有意刁难四姨给自己看。后来听说,四姨夫这个男人,从小就没了爹娘,他几岁就跟他婶子在一起,其间,他尝尽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即使跟四姨这样毫无心机的人结婚生子,依然摆脱不了童年的阴影。

    待他醉酒以后,就毫不留情地对全家人发号施令,弄得老婆孩子全都战战兢兢地面壁站立,听他跟唱歌一样,一一训斥。有人说,麻脸胡须不可交,最恶不过水蛇腰。他这个人,本来面相就很粗糙,竟然还长了一脸连毛胡子,发起火来,活像一尊面目狰狞的阎王。

    而四姨呢,除了心甘情愿忍受他的任何屈辱外,还要整天面对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家务活,在他的摧残和折磨下,鬼哭狼嚎的四姨每天就像一个疯女人一样,不是指天道地地咒骂三尺,就是摔盘子摔碗怨天尤人。

    在四姨夫的纵容下,他们家里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跟四姨作对,她谁都管不了,只能愚昧地跟家里的东西发泄心中的不满。

第 四十三章 世态炎凉() 
这是一个非常离谱且矛盾重重的家庭,晚辈不尊长辈,长辈无视晚辈的无知和野蛮。在外人看来,他们家夫妻不和,兄弟姐妹不和,邻里之间也不能和睦相处,一石激起千层浪,姐姐的到来,让他们不太平静的生活又掀起了层层涟漪。他们家的人都很自私,言语之间都带着一种很强的攻击性,他们伤害了别人,还强词夺理地把过错都推到别人身上。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早晚都得变成疯子。

    别看姐姐年纪小,她的眼睛揉不尽半点儿沙粒,她进门没到半日,就看出他们家其实就是一个很难相处的破大家,别看四姨夫是个校长,他对子女的教育,真就没什么家教可言。可是,为了求学,姐姐想到妈妈把她送到这里也不容易,就一忍再忍。她不停地劝慰自己,一年时间,不长不短,很快就会过去,即使他们全家都对自己不好,自己咬牙一挺,咋还不将就挺过去。

    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姐姐每天早上起来等不到吃饭,就空着肚子骑着自行车去学校上课,中午饿得肚子咕咕叫,衣兜里又没有零钱买吃的,只能眼巴巴饿着。同桌午休回家吃饭,她只能捂着肚子爬在桌子上犯迷糊,饿劲儿一过,她的黯淡无光的眼睛看啥都是双眼皮。晚上放学回来的时候,四姨还没有做饭,她还要帮着四姨围着锅台转来转去做晚饭,然后等到很晚才能勉强吃到最后的一顿饭。

    有时候,四姨家里来了客人,炕头上摆上酒桌之后,四姨夫便和客人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还要全家人大眼瞪小眼陪着,等客人走了,饭菜也凉得差不多了,姐姐没有心情吃饭,半夜里饿得头昏眼花,她跟没娘的孩子一样,受尽四姨一家的欺辱。

    姐姐是奶奶的心尖,她在家里哪受过这些窝囊气呀!一天,两天,她背地里掐指一算,在这里一共没待上一周,竟然挨了五天饿。四姨天天都甩脸子给她看,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她实在是待够了。没办法,她只能忍气吞声,暗气暗憋,几天下来,她居然瘦了好几斤。

    可能四姨的女儿也看她不顺眼吧,她没事儿的时候,也总爱找茬跟姐姐拌嘴,不是说姐姐的衣服不好,就是嫌姐姐活儿干得慢,反正哪里都不如自己,她还仗着他们人多势众,数落姐姐一大堆不是,把姐姐欺负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四姨家的人都变本加厉地欺负姐姐,个个都非常过分。每天放学回家,她都回偷偷地躲到角落里大哭一场。人心不古,世态炎凉,一气之下,姐姐很想快点儿离开这种是非之地。

    周五那天,姐姐在学校里一天没有吃饭,她饿得两眼直冒金星,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时间,她骑着自行车有气无力地往回走,可走到半路上,就走不动了。

    她下了自行车,坐在路旁,望着回家的那条长路,她突然想起这些天来的遭遇,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可四姨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对她恶语相向,她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回到四姨家见家里没人,就收拾收拾自己衣物,骑着车子顶着星星跑了回来。等四姨知道的时候,姐姐已经到家很长时间,可能是做贼心虚,她们家居然连个解释都没有,就断了联系。

    姐姐回到家里,二话不说,她趴在炕上一顿痛哭,等奶奶把饭菜端上来之后,全家人看她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样子,妈妈气得浑身颤抖,一夜之间起了满嘴大泡,这才后悔把姐姐送到四姨家里去寄读是个错误。

    等姐姐想好回到原来那所学校的时候,已经跟不上进度了,她见自己考试无望,就不再去学校里念书,只好跟着村里的几个小姑娘去砖厂干零活去了。

    那年冬天,姑姑去省城出差,说是要去大伯父家里待几天,她顺便把姐姐也带了过去。姐姐去了之后,大伯母见她长得挺水灵的,就把她留下来,还答应给她找份工作。

    姐姐信以为真,跟姑姑商量之后,就留了下来。姐姐天天到外面上班,晚上回大伯母家里吃住,每月开支还要按时给大伯母交伙食费。人没千日好,花没百日红,姐姐在大伯母家大约待了半年的时间,大伯母的姐姐家缺保姆,大伯母就把姐姐送到她们家里当起保姆来了。

    姐姐永生难忘,她被送走的第二天就是春节,这寄人篱下的日子真是悲催。后来姑姑听说姐姐当了保姆,她连夜坐火车进省城,把姐姐给接了回来。

    姐姐现在过得很好,她每天和姑姑在一起,住在单位的宿舍里,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没什么大富大贵,却也活得心安理得。

    晓红手里捧着这件红衣服,突然想起姐姐的这些遭遇,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泪水。奶奶常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人活着,一定要自力更生,挣的就是一口志气。四姨是亲戚,大伯父也是亲戚,一想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晓红就气得咬牙切齿:人模狗样的,这样的亲戚没有也罢!

    晓红洗完衣服后,把它们都一一挂在衣杆上,为了让日光充足地晒干衣服,她还特意把这件红色的衣服挂在最东面,就回屋去了。院子里面静悄悄,倾斜的阳光,懒散地照在瓜架上,几只蜻蜓从远处飞来,它们在墙头上停停歇歇,歇歇停停,随着斑驳的树影在风中翩然舞动。

    下午,汪丽莉来家里找她,两个人也是高中同学,坐同桌,还同住一个寝室。可汪丽莉读到高二的时候,突然得了一种坏血病,就休学回家养病了。汪丽莉的爸爸叫汪书海,他跟小红的爸爸年轻的时候就是好朋好友,两家的关系非常好。

    汪丽莉不是汪书海的亲生女儿,当年,汪书海把她从薛景臣家里抱回来的时候,她刚刚九个月大小。那个时候,她的爸爸和她的妈妈正闹离婚,两个人都很自私,他们离婚后,谁也不愿要这个累赘。据说,她妈妈离婚的时候,肚子里面还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孩子,没等出生,就随娘改嫁了。

    后来薛景臣在村里找了一个大龄剩女,女人什么都要,就是不要这个孩子,无奈之下,正好汪书海结婚十多年都没有孩子,薛景臣就把她送给了他。

    有后妈就有后爹,两家都住在一个村里,相差不过一二百米远,现在汪丽莉都二十多岁了,薛景臣都没来汪书海家看过汪丽莉一眼。可见这样的父亲,到底有多么的可恶,已经可想而知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丽莉是抱养的孩子,可邻居们都替她保守这个秘密。她长大以后,更是没人向她透露这件事情。幸亏有汪家这样的养父养母,即使家里并不富裕,为了给她治病,汪书海带着丽莉到处求医问药,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几年之间,汪丽莉住了好几次的医院,现在,她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可是,她错过的不仅仅是学业,还有大好的青春。

    两个月前,汪书海带她去省城的一家医院检查,她回来之后,听说了孙晓红的事情后,马上来家里看她。两个人在屋子里面待了一会儿,她们就出去溜达去了。

    晓红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看见奶奶在园子里面摘豆角,就冲着里面喊了一声:“奶奶,我跟丽莉出去溜达,一会儿就回来!”奶奶回头应了一声,继续摘她的豆角。

    孙晓红从门里出来,把门栓一插,转身离开。好朋友见面,自然会有很多话说,她们手挽着手,亲密得像一对姐妹,她们边走边聊,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出了西边的胡同,她们沿着陡坡往北走出三五十米,就来到了西山坡上。两个人都各怀心事地望着山下那片一望无际的草甸子,并排坐在山头上,尽管是满山的秋色,眼前的万千风景,也难言心中的惆怅和落寞。

    真是造化弄人,昔日的一对好友,如今一个重病在身,一个失意落魄,想起不再往复的时光,她们的脸上都浅浅地写着尽不如意。

    “晓红,你这些天,在市场上买菜还适应吗?听说常年蹲市场的那些小贩们,嘴皮子都特别厉害,还有欺行霸市的,都是腰里别冲牌,谁说跟谁来的那些没理辩三分的主,你一个小姑娘,整天和她们打交道,你不害怕吗?要是不行的话,就别再逞强了!”丽莉担心地说。

    “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大家都养家糊口,除非他不想活了。我就卖自己家的菜,一天才卖一小车,卖光了就推车回家,跟卖冰棍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冰棍吃。跟卖西瓜的小哥站在一起,他就给我西瓜吃。我卖的是大葱,送给他们吃,他们都摇头不要。市场上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可我从他们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看出自卑来。”晓红滔滔不绝地说,她的眼里闪着令人难以捕捉的光亮。

    “你真是太厉害了!我要是没有病的话,也跟你去市场做买卖,也见识见识这些土财主们是怎么谋财做生意的!”丽莉笑了,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朵美丽的花来。

第四十四章 移花接木() 
“一切皆有可能,你这样想就对了,家里条件不好,就得自己去创造条件,非得去考大学才有出息啊!我不是说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社会上有很多连初中都没进过的人,不也过得挺好吗。其实考学也不是唯一的出路,何必给自己施加那么多的压力找不痛快呢。不信你就进城看看,有那么多高学历的无业游民,他们竟然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有的也在自谋职业,和咱们的情况相比,我看也没强多少。以前我也想不开,看到那么多人都这样过,我也就心安理得了。我算是想明白了,要想活得好,拼学历没有,拼靠山没有,拼势力也没有,就得拼命挣钱。只要有人能做的事情,我就能做,没啥了不起的,顶多少长几斤肥肉,就当减肥成功了。”

    孙晓红非常自信地说着,她的眼里充满了光芒。这些日子,她在市场上也看懂了很多事情,人活着,本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为生活去奔波劳碌,多付出一些,也未尝不可,谁都可以这样做。

    “你说得真对,我就没你想得那么多。我在医院治疗的那段日子里,一想到自己得的病,再闻闻病房的药水味道,我整个人都是崩溃的,也不知道,我这个病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啊?”丽莉低下头,又难过地叹了一口气。

    “我看你恢复得挺好的,好好调养,你人那么好,没准明天就好了!等你病好了,咱俩一起去市场买菜!”听了晓红的劝慰,丽莉会心地笑了。

    “那是一定,人总是要在坚强中长大。以后我就跟你混市场,说不定还能混个市场霸主当当!”丽莉咯咯咯地笑出声来。她的比喻虽说有点儿夸张,但也挺有意思。

    “做买卖又不是争霸赛,我看这市场霸主就免了吧,我还没那么大野心,真要是成了女霸主,像个疯子一样,连自己都统治不了,还不得把胡同里人笑死一半啊,这欺负人的买卖,我可干不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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