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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掠影-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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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请一次假还不耽误啥事儿?”

    如果校长要问请假的原因,自己该怎么说呢?总不该瞪着眼睛撒谎骗校长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她坐在那里又磨蹭了一会儿,眼看就要下课了。她不时朝窗外侧目望去,感到自己正被一种无形的磁场吸引着。

    她终于鼓起勇气,慢吞吞地敲开了校长的门:“校长,家里有急事儿,我想跟您请个假!”孙晓红平生第一次撒谎,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她认为校长一定会盘根究低问她,就垂手立站地等在一旁,闭着嘴,不再说话。

    “好吧!”校长拿着笔,正写着什么,他见孙晓红敲门请假,没有追问原因,也没在意她脸上的表情,他坐在那里,抬手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红笔,随便在考勤簿上划了一道,似乎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当面就应允了。

    孙晓红见校长准假,她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赶紧离开校长室,回到语文组里就开始收拾东西。因为着急请假,刚才出门的时候,她又忘了锁抽屉,当她打开抽屉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抽屉好像又被人翻了,她又仔细地查了查里面的东西,突然发现有几张邮票不见,心中顿生疑惑。“算了,还是别找了!找也是白找,既然不见了,自有去处,就浪费时间了。”像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经常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实在让人烦感。而且这特别敏感的事情,还涉及到一个人的名誉受损的问题,孙晓红就算知道是谁拿走的,她也不敢前去讨要。也怪自己大条,谁让自己不多加小心呢?要是把它放在家里的话,也就不会被人明目张胆地暗走了。

    别看语文组都是男同事,他们若是斤斤计较起来,连村中的泼妇都惧怕三分。很多人都是表面,明着一套,背地里一套,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别看平时亲哥哥,蜜姐姐似的,若是背后绊人,下手比谁都狠。尤其是评优评模的时候,都暗中使劲,比精选总统还激烈。像孙晓红这样的无名小卒,即使不争不抢,也得给人铺路,必须让其先行。想起他们和表面极不相称的种种劣迹,孙晓红的脸又变得冷漠起来,想到身边有这么多刁奸猥鄙之人,她也算开了眼界,多了一些见识。

    一种厌恶感从心底迸发出来。看来语文组背地里关注她的人还不少呢!自己要靠山没靠山,要资历没资历,她实在不能理解这些人有何居心。她呕了一肚子气,不说出来吧,心里憋气。说出来吧,不知道得罪多少人。这些无聊的人,实在可恶,他们整天绞尽脑汁地和自己这样的人过不去,真是不可理喻。白云无忧,清风自在,管他呢,只要把书本上这一件事儿做好了,把学生带好了,就会百毒不侵,百无一害。

    “晓红,你这么忙,咋还请假了呢!学校里那么多学生都等着你上课,落下课就不好了,要不你去上课,我在门口再等你一会儿!”孙晓红摆了摆手。学生的课,她上午就上完了。下午都是自习课,她想上就上,不想上,也没有必要跟校方解释。自己做的已经都超出了范围,她虽然不做过格的事情,这点儿定数,她还是有把握的。

    “不用,你放心吧,我都请完假了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请假的人,偶尔请个一两次,校长也不会怪罪到头上。整个学校,就我的事儿少,平时都待在班里,和学生在一起,不是上课,就是给孩子们考试,也没时间请假,今天上午的课,我都讲完了。下午的自习课,我也安排好了,你大老远跑来看我,我总不会让你站在学校门口吹一下午沙子,把这么好的形象给毁了吧!”看到任浩轩温暖的笑脸时,孙晓红那颗坚硬的心软了下来。她现在已经能够很好地配合班主任的工作,想想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时,她也觉得事有不公,可是,良心是杆秤,公与不公,又有何防。现在要紧的事是带任浩轩回家。她不在家里,他怎么能老老实实待在那里。

第九十六章 一路风沙() 
跨出那道门,一切都豁然开朗,孙晓红望着茫茫的路径,她的心像放飞的小鸟一样,欢呼雀跃起来。在她的眼里,连渐骤的沙尘暴,唱着苍凉的歌,也变得温暖如春。斜阳里,两个人顶着漫天的黄沙,慢慢地朝前走着。更让人气恼的是,原野里的那股风,凶猛霸气,它呼啸着,狂驰着,肆意的扫荡与飞窜,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由南往北,疯狂地嚎叫着,这一气咄咄逼人的封杀,将天和地连成了苍黄的一片。

    冷风刮得越来越猛,它毫不留情地躁怒着,发泄着,裹着铺天盖地的黄沙,像是要把整个春天都遮掩起来。一时间,断木横飞,草木尽断,孙晓红手握车把,一步一个趔趄地向前走着。一阵嘶吼的大风,迎面吹来,她往后退了两步,差点儿摔倒在路上。

    她再看旁边的任浩轩时,她很想笑出声来,觉得于心不忍,又收敛起来。任浩轩只顾低头往前走,只见他除了眼睛还在转动,浑身上下,像是用黄色的油画棒涂抹了一样,脸上沾满了沙子,白色的衣领沾满了沙子,连他新作的发型,都好似街头的艺术造型一样,也特别搞怪地蓄满了沙子。

    “风刮得太大了,早知道这样,你待在家里等我好了!你看你,全身上下都是沙子,造得跟个土人似的,一会儿回到家里,看你还怎么有脸见人?”孙晓红心疼地说着,伸手帮他拂去后背上面的沙土。可是,他身上的沙子太多了,抖落一层,又落上一层,她怎么抹都抹不干净。

    “这有啥不好见人的,不就是一身沙子吗,这叫人吃土欢天喜地,土吃人叫苦连天。只要你不嫌弃我,见谁我都不怕!”看着他憨厚的笑容,孙晓红沉默不语了。这会儿他倒是蛮有自信的,他能壮着胆子说话,说明他很有底气。可他殊不知道,一会儿回到家里,见了晓红的爸妈,他可能就得压力山大了。孙晓红默默地看着任浩轩的背影,她鼻子一酸,心里很是难受。

    因为,在他俩之间的问题上,妈妈一直都公开表明自己不同意的想法。她这个人一向都锋芒毕露,只要她不认可的事情,绝对难成。她就是想不明白,那么多有钱有工作的人,哪个不比任浩轩强,可她一个不找,偏偏找了一个毫不知情的外乡人谈对象,她实在是心有不甘。

    在她的心里,总是觉得自己的女儿不秃头,不眼瞎,又不是剩女嫁不出去,干嘛非得要找一个穷小子呢,是不是许老师给她吃了什么迷魂药,可晓红就是不松口,而且死犟到底,她也拿她没有办法。她也知道,为了躲开她的喋喋不休,现在晓红已经去学校宿舍去住了,如果再往前赶的话,指不定会闹出什么笑话来呢!

    受了妈妈的传染,爸爸的心里也是有想法的,他的嘴里虽然没说过什么,他心里也一定存在一些疑虑,这是掩盖不了的事实,他现在还不露声色,只是顾忌到父女的情面,没有当面指出而已。可是妈妈左一次右一次的过激语言,实在让孙晓红难以接受。而且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任浩轩的突然到访,让晓红的妈妈,有点儿措手不及。

    最令人头疼的是,在家里,除了孙晓红不排斥任浩轩外,好像其余的人都不赞成她和他谈对象。反正两个人还没有来往,任浩轩那边又没有什么消息,说不定这件事就过了。现在,任浩轩突然出现了,而且就站在自己的身边,她总不能傻乎乎地把全家人的想法都一一告诉给他听吧。

    “我看你这个人也挺有耐心的嘛,这么远的路,说来就来了,人家谈对象都是逆水行舟,你可倒好,顶风上就算了,还顶了一身沙子,弄得像个小丑似的,你也真够可以的啊?听说你们的屯子也不小,小姑娘有的是,你找个对象还不是挺容易的事儿吗,干嘛非得跑到这里受这份罪?”孙晓红微微皱起鼻梁,竖起拇指赞到。她原本想说,在家不行善,出门大风灌,可话到嘴边,突然觉得这话不太善良,其实,她是怕任浩轩听了不高兴,又咽了回去。反正周围也没有人听见,她捂着嘴巴,把声音抬高一点儿,好像也没有关系。

    “这话你就说错了,刮点儿风算什么,只要天上不刮小刀,刮啥我都不在乎。你说,我顶风冒沙来到这里,还不是千里扛着猪槽子,全都是为了你吗?这里要是没有你在,我来干嘛?好歹我也是七尺男生,你不领情就算了,还这么嘲笑我,看我热闹,你是不是有点儿过分了!”任浩轩说着,一手夺过车把,“咱俩也别推车走了,这样太慢,我骑车,你坐车!我就不信了,这点儿小风能难倒谁?”说着,任浩轩抬腿上了自行车,他把车把一挺,回头看了孙晓红一眼,示意她快点儿坐上来。

    “我不上去,你也快点儿下来吧,就你那小身板,走不了几步,还得下来,我看你就别逞强了。咱俩还是走着回去吧!”孙晓红说着,她一手拽住后座,自行车停了下来。

    “行,都听你的,要不你让风给刮跑了没处找人,我就得摊上大事儿了!你爸和你妈还不得把我送进去啊!”任浩轩见孙晓红执意要走着回家,他从自行车上下来后,向周围环视一下。眼见着三十多里的乡村公路上,他除了看见空中呼呼吼叫的风沙,甭说来往的车辆,他连一个鸟的影子都没看到。冷风不停地抽打在两个人的身上,可他们的心都是暖的。

    “我还真没看出来,你这人还挺贫的。我还没说你啥呢,你就一套一套地反驳我。那天在许老师家,我见你说话也没这样啊,这咋几天没见,我看你这口才都能演小品了,说实话,你是不是有很多风流艳史啊,快点儿跟我交代出来,不然,让我查出来,我就跟你断绝任何往来!”孙晓红一本正经地说道。反正家里人也不同意他俩谈对象,趁着这个机会,要是惹怒了他,家里的矛盾也就化开了。

    “你真能胡说八道,我哪里有什么风流史啊!你可别冤枉我了,我要是真有风流史的话,还能大老远的跑这来找你吗?你就饶了我吧?你千万不要胡思乱想,把我给想歪了!”任浩轩一脸委屈地解释到。俗话说:“有人是奸中傻,有人是啥中奸。”看着任浩轩的一言一行,他并不像妈妈说的那样不堪。孙晓红的心里竟然百思不得其解,任浩轩到底算做是那种人呢?

    她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她就是不太理解,任浩轩也没有做错什么,妈妈为什么对他这么冷漠呢?说到底,妈妈就是看见玲子嫁到了城里,而且还找了一个有钱的人家。在孙晓红看来,玲子找的那个老男人除了他家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其余也没有看他哪里比任浩轩强。再说跟谁比不好,非得跟一个小三上位的人拿来比,这不是自贬身价吗。

    孙晓红想想就气,每次在家里看见四婶那副趾高气扬的炫耀时,妈妈却很在意,她总是在一旁推波助澜,两个人一唱一和地说个没完,好像演戏一样,似乎专门让自己听见。可玲子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是三个月的身孕了,为了遮丑,她不得不在众人面前,把自己装扮成一副淑女的样子,跟那个老男人在城里一家豪华的酒店里,举行一场体面的婚礼。

    不明真相的妈妈,总是用玲子的事情来挤兑自己。总是玲子哪里都比自己强。如果自己再不听她的指点,妈妈貌似都能把她驱逐出境,这也难说。

    孙晓红暗暗说她们:都是嫌贫爱富闹的,玲子嫁了个有钱人,就了不起了。她脸皮那么厚,身上的衣服没等穿坏了,都被人指坏了,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这种掩耳盗铃的笑话,有啥可显摆的。

    孙晓红不爱慕虚荣,也不喜欢爱慕如荣的人。在整条胡同里,她最讨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并且很没底线的人,她马上也就成了众矢之的。

    “说实话,你真的没有?别看咱两家离得这么远,反正你以前的事儿,我都一清二楚,我要知道你是在骗我的话,咱俩马上就一刀两断,谁也别耽误谁!”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孙晓红也不想这么说话,但是为了试试任浩轩的诚意,她还是有板有眼地说了出来。

    “真没有,你又没去过我们村子,这些捕风捉影的话你也相信。不过,你要是真相信,我也不说什么。我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是正气太旺,歪风邪气上不了身,走到哪里腰杆都正。不是我自吹自擂,你还真的是低估了我的能力,不信你就去村里问问,我堂堂正正的任家大公子,走一步踩出两个脚窝,走的正,行的端,怎么会做出这种肮脏龌龊的事情来呢?”任浩轩阵阵有辞地一拍胸脯,他绝对敢保证自己的人品,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孙晓红见他言辞非常的激烈,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一再地追问下去,任浩轩也是有问必答。两个人聊得如此的默契,连空中的风沙,从身旁经过时,也变得温顺起来。

    风还在吹着,满天的黄沙,还在到处弥漫,所到之处,沟满壕平。他们顶着一路的风沙慢慢地往前走着,那条弯弯曲曲乡村公路,坑坑洼洼地踩在他们的脚下,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往前走着,在山体硕大的阴影里,他们一直走到黄昏日落,长烟尽散,才不知不觉中渐渐接近了山口。

第九十七章 借酒消愁() 
孙晓红走了以后,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孙国栋整夜整夜地抽着旱烟,脸上的愁云始终不展。最近,他的牙痛病又犯了,他经常用手捂着腮帮子,连柔软的米粒都吞不下去。一片连着一片的镇痛药,天天吃个不停,却总是见不到效果。他总是熬夜,心火太大,好像眼睛也出了问题,看什么东西都一片模糊不清。家里出现这么多的矛盾,几粒镇痛药怎么能治好一块心病呢!

    晓红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她不顺心的时候,火气更旺,她的情绪就像气吹的一样,很容易冲动。晓红住宿以后,她一肚子的怨气,因没地方发泄,就在院子里面不是打狗就是骂鸡,整天疑神疑鬼,弄得全家人都很紧张。她和孙国栋不一样,她的脾气越来越暴,也越来越古怪,像一枚*,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孙晓红的事情,她的脑子马上就会爆炸,接着就会当着众人的面,像苦大仇身的冤家,滔滔不绝地开诉苦大会,直到说够为止。

    可能是性子越倔的人,心里越是脆弱。晓红妈今年50来岁,可能是更年期提前了,脑子里面多半是胡思乱想的东西。她经常在家里跟孙国栋抱怨,挣了一辈子钱,没花过钱,却也没见到钱的影子。自己养了一辈子孩子,却没养出一个省心的,她说东,偏往西看,她说南,偏往北瞅,像前辈子惹下的孽障,个个都跟自己唱对台戏过不去。特别是晓红去学校住了以后,她魂不守舍的,像中魔一样,整天坐卧不安。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太失败了,现在孩子大了,都要出飞了,她却是叫山山不应,叫水水不答。可能是过于敏感,她的精神已经出了问题。

    孙晓红不恨妈妈对自己苛刻,她只是恨自己不争气。高考的时候,哪怕是再多打几十分,她可能就不是今天的这个样子了。当无数次的幻想破灭以后,她也只能低着头自认顺其自然了。

    孙晓红进门的那一刻,陡然看见刚刚进屋的老爷爷脸色大变,就上前打了声招呼,转身去找脸盆洗脸去了。老爷爷呆呆僵坐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他披着一路的风沙走了一天的路,筋疲力尽地从坎下赶到坎上,他受了老板的委托,是来当说客的。可他没等说出此次前来的目的,一眼看见孙晓红身后的任浩轩,神情异常慌乱,他暗暗叹息一声,自知白跑一趟。

    他这么大的年级,还是第一次给人当说客。如果不是老板屡次求他,他也不会讨这样的麻烦。替老板办事,就得把事儿办得圆满。细细想来,多数也是为了晓红好。可他还没等开口,就碰了钉子。盯着任浩轩看了半天,他的眼睛里少了一些温度,整张脸都变得木讷起来。他本来就不应该来,就身份来讲,说得好听一点儿,他就是给老板看家护院的长工,说得不好听的,他就是一个混饭吃的稻草人,今天站着个不阴不阳的位置,明天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

    人老如敝履,他的处境虽然有些卑微,可老板对他也不错,平时一口一个叔地叫着,好吃好喝地供着,他知足,也知道感恩。他本想借此机会成人之美,却没想到,他的一番好意,竟然愚蠢到被任浩轩给占了上风。他见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样子,他的眼里全是避之不及。

    他正低头盘算着怎么退场的时候,一眼瞥见晓红妈从窗外走了过来,他连忙走出门去,把晓红妈叫到一旁:“晓红妈,我今天来还是为了小红的事儿,现在说可能晚了点儿,说完就得走,老板还在鱼塘那边等着我回去呢!”老爷爷的心平气和,又招来晓红妈的一阵同情。

    “您好不容易来看坎上一趟,那么着急走干啥?您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正好今天晓红把对象领回来了,您在一起吃顿饭,也好给孩子把把关。您就消消停停在这住一宿,回头给老板去个电话,告诉一声,省得人家惦记!”晓红妈好像没听清楚老爷爷说的是啥,依然不明是非地让着,她这个人平时还很精明,一到关键的时候,她脑子里面的韬略就卡壳了。

    “不用了,不用了!你看晓红都把对象带家里来了,当着孩子的面,我再说这事儿的话有点儿不大好,我就不在这里添乱了吧!你快点儿忙吧!”说着,他迫不及待地抬腿要走。他想说,老板家的亲戚都把饭菜准备好了,就等着他来坎上的消息了。可话到嘴边,他又说不出口了,觉得不能久留,就想快点儿离开。然后回去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让人家死心。

    话说到这里,晓红妈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刚才,她光顾忙着做饭了,居然把这件事儿给忘了。她一拍脑门,一脸歉意地说:“晓红的事儿,给您添麻烦了!你说这孩子,她也不听我的,我和她爸都说她多少回了,可她就是一根筋,咋也转不弯来。孩子大了,主意就正,说啥也不听,我们也摸不清她啥脾气,说深了不行,说浅还不中。前些日子,我说她两句。她可倒好,把行李一搬,跑到学校里去住宿舍去了,你说气不气人!我寻思着,只要孩子愿意,我也不管了,管多了,都是仇。”

    晓红妈无奈地说着,想想她这辈子人活得也挺悲催的。她一辈子都说了不算,她五岁没爹,跟着老娘屈居嫂子的摆布,年轻时嫁到孙家以后,听婆婆的摆布。现在儿女大了,翅膀硬了,她还是说了不算。如果不是自己要强,性子烈,她早都被人一脚踩到泥里去了。

    “都是为了孩子好,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本来我还想劝劝你,可晓红都把人给你带到家了,我也就不好说啥了。这小伙子挺不错,我刚才也看见了,比我们老板亲戚家的孩子强多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只要他们两个愿意,你也别在中间掺和了。这事儿你也别多想,还是听孩子的吧。我回去跟老板把话说开,老板那边啥事儿没有。天快黑了,我得赶紧走了!”说着,他不动声色地走了。夜色茫茫,晓红妈看着他走出院门后,想到晓红这么不懂事,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有钱难买后悔药,不撞南墙不回头。这话,她都说了千遍,嘴皮子都磨薄了,可晓红就是不听她的,还一条道跑到黑,她也拿她没有办法。被冲昏头脑的孙晓红,可能还没能意识到这一点儿。孩子是妈的心头肉,十个手指伸出来,咬哪个都疼。可是疼又能怎样,她用那么多年的心血培养的女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找了这么一个人家,她能不糟心吗。

    奶奶又进城到大姑那里去了,她已经去了好几天。五子也没在家,他可能又出去找他的朋友去了。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餐桌。望着平平常常的四个菜,冒着热气摆在上面,这哪像招待客人呀!孙晓红看着看着,她的脸色变得异常的难看。这明摆着是差别对待。无奈自己不会做饭,只要任浩轩不挑理,这顿饭也只能将就吃了。

    孙国栋不露声色地坐在中间的正位,任浩轩坐在他的旁边,他拿起酒瓶,将酒杯斟满,放在他的面前,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杯酒下肚以后,紫铜色的脸立刻变得通红,他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大嚼起来,下咽后,把筷子往桌子上端端正正一放,平时不多言多语的他,现在的话却多了起来。

    “浩轩哪,今天你第一次到家里来喝酒,叔很高兴。来,咱爷俩再喝一杯!”酒倒满之后,他又端了起来。孙晓红见他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知道爸爸在喝闷酒,就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说:“爸,你胃不好,别在喝了!再喝,又该吃胃药了!”

    “没事儿,你爸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你看,浩轩第一次到咱家来,爸爸高兴!爸爸就是高兴了,才喝这么多酒,你爸我海量,浩轩来了,不喝酒怎么能成!”一仰脖,一个二两装的酒杯,他一饮而尽。爸爸喝醉了,他的嘴唇切诺着,孙晓红看见他的一双醉眼里滚出一行泪水,连忙过去扶他休息。“爸,你喝多了,快点儿到炕头上躺一会儿吧!你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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