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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掠影-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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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到校长室的门口,慢慢停了下来。他侧着脸,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屏息静气地听了半天,听见里面没有动静,慢慢抬起手来,用指背轻轻地磕了几下,等里面传出“请进”二字,他才陪着一张虚伪的笑脸迈了进去。
等孙晓红拿着一大打试卷从印刷组出来的时候,正好与迎面进屋的老校长走了个对面,孙晓红心里一怔,有点儿措手不及。因为这个地方,校长平时很少光顾,他今天突然到此,不知有和用意,孙晓红连忙跟他打了声招呼:“校长,你来了!”
“怎么?听说你天天刻钢板,天天印题,浪费这么多的纸张,你们二年级的学生还用天天考试吗?”校长一脸严肃,见打印机初三毕业班的老师用过几次,平时都是孙晓红一人在用,就虎着脸追问一句。
“是啊,这些孩子的底子太差,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我给他们印点儿题,就是想测试一下,他们平时都学得怎么样?然后再针对一些题型,再重点讲讲。学校里不准许老师给学生们订资料,我天天刻钢板也是为了节省时间。要是不抓紧复习的话,我怕他们考不出好成绩来……”孙晓红毫无惧色地说出给他们印题的理由来。孩子们用的打印纸,也都是花了班费的,自己也没有私用一张,她有什么不敢说的。自己一门心思把学生带好,不就是印几张卷子吗,难道还有什么错吗?
“我就说嘛,要是全校的老师都像你这样干工作的话,学生的成绩能不好吗?你做得对,我大力支持你。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过来看看。”孙晓红咬着嘴唇,看着校长转身走了出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刻骨铭心()
孙晓红印完试卷后,就离开了印刷室,她轻轻地推开了语文组的门,大大方方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她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没有跟他理论清楚,继续趴在那里伏写教案,而她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挨过训斥的痕迹,这倒是让李兴阳挺失望的。
拭目以待的李兴阳,有点儿坐不住了。他的两条腿不停地抖动着,屁股就像长了钉子一样,把身下的那把椅子摇晃得咯吱咯吱的山响。他越扰民,同事们就越烦他,有人见他摇晃个没完,没到上课的时间,几乎都提前离开了语文组。
李兴阳本来是想看她热闹,让她在同事们面前无地自容,现在见她没事儿回来,心里很是不解。他坐在那里,支棱着一对扇风的耳朵,鼓起两只金鱼般眼睛,最见得不别人比他好的他,正心有不甘地望着窗外,这场滑天下之大稽的热闹,他又落空了,脸色更加难看。
只有别人倒霉的时候,他才高兴。他像鱼缸里面的一条清道夫一样,其臭不可闻也,尽管人们都对他不齿的行径感到恶心,但大家都在一起共事,加上这个人诡计多端的,爱钻空子,因此只能提防,不能侵犯。和他能说话的人,少之又少。到后来,就是杀猪不死,都蔫褪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李兴阳和孙晓红两个人了,孙晓红静静地写着教案,她全然不顾李兴阳看她的目光,她知道这个人得罪不得,跟羊毛疔一样很难缠,在学校里面,要是得罪了他,就等于碰了老虎的毛。少说话没不是,她暂时还不能跟他针锋相对,只能用冷战的办法,一点儿一点儿地挫败他的锐气,直到他自己把自己的名声搞臭,或者是身败名裂为止,看他以后还怎么在这所学校里面待下去。
这样想着,孙晓红的脸色冷得像三冬的寒冰,隔着空气,都透着一种不可触摸的冷漠。李兴阳晃荡累了,他歪着脖子回头瞟了她一眼,感觉她把自己当成了空气,心里就更加气恼。他这个人太狂太嚣张,若是给他一把梯子,他都能爬上天去危害作乱。现在,他的锐气竟然被一个新来的小姑娘给挫得啥也不是,他砸吧砸吧嘴儿,还真是悲催。
学校里毕竟是一个文明的场所,容不得他这样的小人为非作歹,别看现在有老校长护着他,要是把他贪污和偷盗的恶劣行为投诉到教育局去,万一上面来查清楚,凑足了证据,那可是丢官罢职的结果。可话又说回来,谁跟谁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了解一时之气,把人弄得啥也不是,也不是她孙晓红所能期待的后果。
她不想这么做的原因,不是下手软,惹不起他,而是给他留足了面子,让他不要再得寸进尺。但是,他若是再不知道好歹的陷害自己,她可能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为了能安心地在这里工作,孙晓红也不想和他撕破脸皮,就没有和他正面发生冲突。不过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他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坏,惹恼了孙晓红,指不定让他怎么难堪呢!这件事情以后,李兴阳似乎收敛了很多,他可能是觉得校长也不总替他说话,他也不好好想想,人家刻钢板是为了学生的成绩,自己又没得到什么好处,总比你偷财务处的钥匙,翘学校仓库的门强多了。这么大的事儿,凡是长了大脑的人,不用猜,谁都知道,大家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没人说,算是便宜他了,要是有人故意使坏的话,他就没有今天这么猖狂了。
现在,他连是非都没分清楚,就去校长那里举报孙晓红,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麻。难怪大家对他都嗤之以鼻,原因是,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总作孽不可活,他这个人,早晚都得有报应。
一眨眼又到了周末,孙晓红又可以回家了,周五那天下班后,她匆匆忙忙回到寝室里收拾好东西后,看看屋子里面的自行车,一寻思那么远的路,骑车回家太累,就想坐公交回家。于是,她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这块表示任浩轩给她买的,样式很好看,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有一种非凡的气质,她特别喜欢。虽然他妈给的红包里也没装几个钱,可任浩轩给她买礼物,是很舍得花钱的。就这一点儿,就足以说明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还是挺重要的。
孙晓红也不多想,她见时间还来得及,就往衣兜里面装了一些零钱,转身从寝室里面走了出来。很多放学的学生都很有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她夹在学生中间,一边跟她们聊天,一边往校外走,脸上满是欢喜。她匆匆出了校门,正要往北边的站点走,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她:“晓红!”
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她心中一阵欣喜,回头望去,见任浩轩扶着他那辆红色的摩托车朝她微笑呢。她笑着向他走来。任浩轩把摩托车推到了油漆路上,两个人上了车,任浩轩一踩油门,那两摩托车呼啸着立刻朝坎上奔去。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她知道晓红今天下班务必回来,就做得很丰盛。以前是妈妈不同意,才经常甩脸子给晓红看,现在见两个人处得挺好的,也就不再阻拦,她嘴上不说,可心里早已经默认,她这个人特别爱面子,明知道自己错了,当面也不承认。
黄昏时分,太阳慢慢地落山了,燥热的空气也渐渐凉爽起来。晚饭后,全家人都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地纳凉,爸爸用一些碎木块架在院子中间,再从马棚里搬来一堆蒿草,他用火柴点燃了一堆篝火。篝火里散发出青草的气息,冒着滚滚的白烟,在院子里面弥漫,像一层大雾在空中盘旋笼罩,久久不散。成群结队的蚊蝇嘤嘤嗡嗡地从远处飞来,它们纷纷往熊熊燃烧的火苗里一条跳,转眼就化为灰烬,火苗中立刻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声音异常的悲壮,像一场殒身待命的赴死,没有情绪,没有声息,将一群群微弱的性命,裹挟在凄惨的烈焰里,就这样的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孙晓红不忍直视,就静静地站起来,她想到外面透透气,就拉了一把蹲在身边的任浩轩:“院子里面太闷了,咱俩到外面走走吧!”任浩轩站起身来,两个人推开院门,沿着细长的胡同,默默地向西山走去。
夏天的草木长得非常的茂盛,火烧云在天边流淌,微风在山间荡漾,昆虫们在细声鸣唱,草丛中的马莲花,一簇挨着一簇,在夕阳里面倔强地开着。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斜阳里,在硕大的山体里,远远看去,像两个浪迹天涯的旅人。
他们来到山坡上,静静地坐了下来。绿色的草原像海一样,掀起万道波澜,一浪一浪地向眼里涌来,很是惬意。远处的江水,白亮亮的,迂回曲折,一会儿兴奋地跳跃到脚下,一会儿又欢快地流向远方,永远也捕捉不到它的行踪。
光线渐渐地黯淡下来,在斑驳的树影里,两个人促膝谈心。一阵微风拂过,孙晓红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小声地说:“有件事儿,我都想好长时间了,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说完,她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什么事儿,你就说呗,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有什么不好说的,只要我能办到了,一定尽力!就是办不到,也得想尽办法去办!”任浩轩一脸疑惑地望着她,他急切地想知道她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觉得咱俩现在也挺难的,你在那边,我在这边,一个月才见一次面,这么远的路,有些事情都沟通不了,交通还不方便,你有事儿我帮不上忙,我有事儿你也帮不上忙,以后可咋办啊!”孙晓红愁眉不展地说。
“你刚才的话,真就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是啥国家大事儿,原来就这点儿事儿啊。这还不好说,咱俩结婚以后,我找人把你调到我们那里的学校去教学,这事儿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去办不就得了吗?手电筒不叫手电筒,一股急火,你吓死我了!”任浩轩胸有成竹地说,在他的眼里,只要孙晓红不跟他提分手的事情,其他的事情,好像都不成问题。
“有这么大惊小怪的吗,我这不也没说啥的吗,还把你吓了一跳,我感觉你的胆子,好像也没那么小啊,再说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非得要跟你结婚啊,想得倒挺美的,也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孙晓红嗔怪地说。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任浩轩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她的一双红唇,马上入了任浩轩的口中。一股热浪涌遍全身。想不到,眼前这个斯文有度的小男生,竟然这么狂野,他的爱像一团烈火,待完全爆发出来的时候,几乎将她所有的一切,全都溶化在一片炽热的烈焰当中。
怎么就不愿意了!至于愿不愿意,任浩轩也不是没看出来。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任浩轩不想跟她解释,他的爱就足够解释清楚了,他无需再用太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孙晓红不再说话,她闭着眼睛,陶醉在他富有活力的气息里,两个人紧紧地拥抱一起,把山外的夕阳,摇曳的树影,斑驳的月光,都忘情地抛掷脑后,仿佛眼前的世界都是他们的。
很久,孙晓红才从任浩轩的怀里坐了起来,她摸了摸羞红的脸颊,她恍惚着刚才的一幕,又是一身的燥热,她低着头用手擦去嘴角被吻过的痕迹,不敢再看任浩轩那双脉脉含情的双眼。
任浩轩的这双眼睛,太过迷人,她逃不掉,也躲不开,她只能对着他甜蜜地一笑,有把头低了下去。这是她的初吻,在她毫不及防的情况下发生了,幸福来得太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这个人特别的保守,在没有结婚之前,她不想触碰这些事情,以前,奶奶跟她说过,女人的贞洁重要,一旦认准了这个男人,就一定要嫁给他。可是,今天,他竟然……
想到这里,一脸绯红的孙晓红,竟然不知所措起来。她慢慢站起身来,不好意思地转过脸来,没等任浩轩回过神来,她转过身来,沿着那条羊肠小路就往回跑。
任浩轩见她把自己扔在山头跑了,他莞尔笑笑,飞快地追了上去,等他跑到她的跟前时,一把揽住她的腰说,把脸贴在她的鼻子上,轻声地说:“你想跑是吗?有我在你身边天天看着,你是永远都跑不掉的!不用说今天,明天,还有你这辈子都跑不出我的掌心!你就从了吧!”
“你赶紧放开我,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孙晓红使劲地掰他的手指,可他就是不放,还把她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孙晓红把脸贴到他的胸脯上,她有生以来,还第一次享受着一个男人对她的百般的关爱,这种力量,让她不再矜持下去,她投降了,不再抗拒。
“他们愿意看,就让他们看呗!我们光明正大地谈对象,有啥怕看的……”任浩轩这样说着,他在山头弯下腰去,把孙晓红毫不费力地抱了起来,一直旋转到太阳落山。这种幸福的感觉,让孙晓红铭记一生。
第一百一十二章 心如止水()
村外,寂静的林荫路上,任浩轩骑着摩托车飞快地行驶着。早上的阳光,散落在树叶的缝隙里,漏下点点的金光,一路扩散过去,附着他们不停前移的身影,像一条走不到尽头的黄金大道。
孙晓红坐在后座上,两只手抓紧他的外衣一声不吭。回忆起昨晚的一幕,她将手边的袖子,使劲地拽了一下,试图挡住内心的羞怯和激动。她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把身子往前靠了靠,扶着任浩轩的耳边,用试探的口气小声问了一句:“我总觉得你没有说实话,咱俩的事儿,你家的人真的同意吗?”
任浩轩听了这话,连想都没想,开口就说:“这话让你问的,简直是太幼稚了。家里人同不同意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你没啥想法就行。你老实在后面坐着,啥都别想,你要再胡思乱想的话,我就要飙车了!”说着,任浩轩使劲地踩了一下油门,摩托车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随着一阵疾风,孙晓红连忙把头伏在他的后背上,大声地喊了起来:“慢点儿,你能不能慢点儿呀!你再开这么快的话,我可不坐了!”摩托车渐渐地慢了下来,任浩轩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把双腿往地上一支,回头朝孙晓红笑了笑:“怎么样?头一回坐这么快的摩托车吧!我的车技还算可以吧!”他故意地炫耀着,企图转移话题。
“你的车技我早就领教过了,上次你去学校接我,就摔了一个大跟头。你要是再这么骑摩托车的话,我宁可坐公交车去,也不跟你一起走了!跟你走实在太危险了,你就不能好好骑车吗!”话虽带着气调,可脸上却是说不出的惬意。
“有这么坚实的肩膀给你靠着,你不知道感谢我,还有脾气了?说,跟我走有危险,那你跟谁走没有危险?我看,你也说不出来是吧。你要不说我可要生气了!说吧,你到底想要问啥,给我如实交代?”任浩轩说着,很快把手里的车把一松,伸出手来,强行地拉过孙晓红的手,把它攥在掌心里,紧紧地盯着她的脸,故作严肃地问她。
孙晓红的心里慌慌的,她急切地把目光窘迫地垂到了地面上去。她不敢再与那双灼热的目光对视,接着便一言不发了。任浩轩见她不再说话,就故意逗她笑。
“你不说话是吧,那我也就不用问了。不过,有我任大少爷在此保驾护航,以后你什么都不用怕?谁要是跟你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你只管跟我说好了,我去跟他们理论!”
“你胡说八道什么呀!照你这么说,好像我天天在外面总别人欺负似的!得了,得了,你也别太卖弄自己了,你要是真有这本事儿,早去给那些富婆当保镖去了,哪里还顾得上我!不跟你说了,俺生气了!”孙晓红对着他眨巴眨巴眼睛,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这样的甜言蜜语,想一团烈火,从头烧到脚下,又让她满脸通红地把脸扭向一边。
“你这人真是不禁逗,我还没说啥呢,你就生这么大的气。难道你是气球做的吗?看样子我要是说多了,你都能鼓成氢气球,再飘起来,说不定还能带我去做环球旅游是吧!那样可就好了,到时候我得省多少钱啊?”任浩轩笑嘻嘻地说,他这样的玩笑,终于把孙晓红给逗笑了。
“美的你,就知道贫嘴。还想坐氢气球,照你这么说,你咋不去坐航空母舰去伊拉克打仗去更省钱,不但省钱,还能挣钱呢,听说到那里当兵打仗给的钱老多了,如果你上了战场,能活着回来的话,从那里带回来的钱可就多了,不用说你儿子花不完,就连你孙子都能变成富翁。”
“你这哪是在跟我开玩笑啊,分明是在跟我抬杠,我看你当个杠校的校长还是挺合适的吗,可惜,没人开这样的学校,不然的话,我一定荐举你去当校长。我要是有那能耐,早都成变形金刚了,你还真指望我发什么横财啊,那都是大人物才能做的创举。都说知足者长乐,以我现在的工作能力,能养家糊口就偷着乐了,咱就不异想天开了,只能是好好过日子,对吧?”
“你真能强词夺理,啥事而都能让你说得天花乱坠,感觉你这嘴皮子功夫,是不是遗传你爸是吧?”任浩轩一愣,他就知道孙晓红一定在暗地里打听过他。不过,他也不生气,依然摇摇头,继续说道:“遗不遗传我就不知道了。小时候,我爸找个会算卦的瞎子给我算卦,瞎子说我头上官星压运,身上有十字披红,天生就是当官的命,可是出生的时候,却被半命人给冲了。要想不受阻碍,必须离开村子,到外面发展,才能功成名就。我爸回来后想了好几天,也没想明白这半命人是谁。后来才知道这个半命人是我奶奶,以后再也没提这事儿。”任浩轩说到奶奶二字的时候,他的语气突然低了下来。孙晓红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并没有在餐桌上见到他的奶奶呀,当时,她并没有说出来,这事儿倒是让她挺怀疑的。
“我看你们家的人都挺迷信,既然当官的命都给算出来,那你爸没给你算算婚姻大事儿吗?”孙晓红歪着脑到继续追问,她好像对这样的事情,也特别的感兴趣。
“那是当然,这么重要的事情,他怎么能错过去呢!我爸这人,我也说不清楚,他从小就命苦,他十四岁的时候,我爷爷就去世了,他跟着守寡的奶奶相依为命,在村里受尽别人的白眼。他长大以后,去部队里当了几年兵,回来就种地了……”任浩轩说起他的爸爸,脸上总有一种无法理解的幽怨。可能是理解的角度不同吧,当别人恣意说出他爸绰号的时候,他表露的方式。并不是那么气愤。相反,他却显得异常的平静。
“算卦的瞎子还跟我爸说,说他身上有七星北斗,有这样痣的男人非富即贵。虽说长错了地方,但是一辈子吃喝不愁。二子压卦,老大能找个好媳妇,还能养老送终。我爸不信,回家后脱掉外衣,照着镜子一看,他的后背上果然有七颗痦子……”可不吃喝不愁咋的,整天在外面帮人家操办红白喜事,那个人家能让他空嘴儿回家。俗话说,男人有福随身带,女人有福托满家。任浩轩他爸身上奸懒馋滑的毛病,都是这样养成的。他常年脑满肠肥地在外面吃东家吃西家的,哪还有心思干庄稼院里的农活,难怪任浩轩他妈经常抱怨自己干得活多。
“照你这么神乎其神,感觉你爸都能当皇上了。为了骗小姑娘开心,你就瞪着眼睛瞎掰吧。别以为你家那点儿事儿,我啥都不知道,看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详细追究了。”孙晓红说着,朝远处看了看,她见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便不再说话。
“我就说嘛,你也不像个冷血动物,整天那么严肃干嘛!你最好乖乖地听话,如果,将来我当官了,你就是官太太了,以后,你得尊重我点儿,不许用这种强调跟我说话,免得我把你打入冷寒宫里去嫦娥奔月,可就惨了……”任浩轩又开始贫嘴,反正也没人听见,他故意的口无遮拦,逗得孙晓红捂着嘴,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要是把我打入冷寒宫里去,那我可得谢谢你!你就吹吧,其实,你也不用把我打入冷寒宫,反正我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我看你把我发配到西伯利亚就行,顺着那里的寒流,我能飘到北极圈里打鱼摸虾去!”孙晓红不顾他的脸面,不但讽刺他,还用嘲笑的语气挤兑他,可他一点儿也不生气。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了逗孙晓红开心,他随便找个话题,都能说出一大堆搞笑的段子来。
“我看你的想象力比我丰富多了,你想的越多,心就越累。干嘛老这样为难自己。”任浩轩用柔和的声音低声地说道,他见孙晓红没有说话,以自己刚才的举动真把她给吓着了,连忙解释说:“晓红,说来说去,都是废话。要是咱俩好的话,谁说啥都是残废嗑,他们爱说啥说啥,只要咱俩感情好,就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吧!”有人说,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当爱情的脚步,纷至沓来的时候,一切都信以为真,面对任浩轩的一通胡说,孙晓红笑了,她单纯的笑容,简直像个孩子。
两个人说够了,又继续赶路。他们走得很慢,斑驳的林荫路,踩在他们的脚下又短又长。等他们走进城里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时分。他们在城里又转悠了一会儿,孙晓红觉得肚子饿了,两个人中心市场附近的一家小餐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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