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野蛮天才-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且他的身上也没有魔法波动的痕迹。”托尼一面向那几个少女投去一个善意的笑容,一面接着杰克逊的话说道:“我要的正是这样一个人,看上去没有任何威胁,但却有惊人的力量。你们想想,要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完全无害的家伙,却正好出现我那个哥哥的身边,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我明白了。”听了托尼的话,安迪的脸上也流露出了一丝笑容:“殿下您的意思是……”
    “没错,我和你想得一样。”此时托尼脸上的表情更加愉快,他看着南方的天空喃喃说道:“就象我说的那样,任何东西都是有利用价值的……”
    此时的雷蒙自然不知道,他在几个“新朋友”心目中的地位。此时的他正一个人盘膝坐在自己的房间,例行每晚要做的功课。
    虽然和苏菲以及莉莉丝之间的关系已经挑明了,但当天晚上雷蒙却是一个人睡的。原来莉莉丝因为害羞,晚上根本没来找雷蒙;而苏菲则是因为白天过于疯狂,晚上需要休息,也没去雷蒙的房间。结果雷蒙虽然有两个女人,却也只能独守空房。好在雷蒙第二天要去完成清剿盗贼的任务,是以当天晚上他倒也没有乱来,而是老老实实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雷蒙就离开白月城出发了。根据情报,那帮盗贼藏身的山区,离白月城有五十多里远。要是骑自行车的话,在中午以前就能赶到了。不过考虑到自行车在白月城地区的知名度,雷蒙决定步行前往任务地点,所以他才会那么早就启程。但就算如此,没有了自行车这超时代的代步工具,雷蒙也要到下午才能到达目的地。
    *******************************************
    虽然时间没到,但字数超过了,要下新书榜了。猛兽更新不会因此放慢,大家放心。
    *******************************************
    本章推荐:魔法师
    老作者的新书,虽然现在还没多少人气,不过相信它将来一定大红的。
    非常好看,虽然书名土了点。
    传送门如下: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七十九章 意外之财(二)
    出了城后,雷蒙沿着通往南边的大路,快步前进着。几个月之前,他正是通过这条路,从帝国首都洛克西斯来到白月城的。不过在那个时候,那伙盗贼还没有出现,通往南边的大路还是非常太平的。
    随着雷蒙离白月城越来越远,周围的地势也渐渐变得崎岖起来。通往南方的大路,在这里会穿过一片丘陵地区,所以原本宽阔的大路,到这里就变得狭窄了许多。而大路两边原来一望无际的旷野,也被嶙峋的巨石和灌木代替。正是因为这地形的变化,以及此地远离白月城有段距离的地理位置,才让那伙盗贼得以在此安营扎寨。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从来没有失手的记录。
    看着大路周围环境的变化,雷蒙知道,自己已经进入那些盗贼的地盘了。根据任务情报的介绍,这些盗贼经常会在附近埋伏,等待过往的商队进入他们的包围圈。然后才一拥而上,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对象雷蒙这样的单身行人,那些盗贼是不屑于出手的。所以对现在的雷蒙来说,他必须先找出目标的所在,然后才能将他们彻底消灭。
    不过对雷蒙来说,要以他一人之力,在短时间内搜索这么大一片丘陵地带,显然是不可能的。在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前一刻还在大路上行走的雷蒙,突然一个闪身,已经蹿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
    这种灌木丛在北方随处可见,它们不但可以忍受寒冷的冬季,更因为枝杆上长满了小刺,所以几乎没有其他动物会以这种灌木为食。而对皮糙肉厚的雷蒙来说,这些小刺虽然有些麻烦,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被这些木刺划出不少小口子,但雷蒙还是四平八稳地藏身在灌木丛的中央。
    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潜行及埋伏的训练,但雷蒙挑选的这个地方,是一般人都会远离的灌木丛。再加上他修炼内功十来年,打坐养气的工夫可说是炉火纯青。所以在一头扎进灌木丛后,雷蒙居然一直保持一动不动的状态。这么一来只要不把头伸进灌木丛来,根本不可能发现,在这长满尖刺的灌木从中央,居然还埋伏着一个人。
    此时已是下午,根据雷蒙的计算,从南方前往白月城的商队,一般都会在这个时候,经过此处。因为只有这样,商队才能赶在天黑以前到达白月城。而要是那些盗贼想要抢劫商队,在这个时候出手成功率自然也是最高的。
    一动不动地隐蔽在灌木丛中,雷蒙透过灌木间的缝隙,不停地向外张望着。在他的四周除了偶尔传来动物和鸟类的叫声外,就只有阵风掠过山间时发出的呼啸声了。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敏感的雷蒙就地发现,那些鸟鸣声都消失了,周围突然变得特别安静起来。
    “果然来了么?”雷蒙一面转动着眼球向四周张望,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王爷爷教过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这一招果然有用。”虽然在这个世界上,这句话中的三种动物都不存在,但雷蒙好歹明白了话中的意思。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接下来的一幕。
    此时在大路的尽头,隐隐出现了一行人影子。以雷蒙超人的视力看过去,他勉强可以分辨出,这应该就是一个路过的商队。毕竟伙盗贼出现的时间不长,所以这条路上不太平的消息,并没有传得很广。所以在这个时候,还是经常会有商队经过。
    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商队,看着他们渐渐靠近。雷蒙心中不禁也有些紧张,希望可以看到盗贼从山上冲下来的情景。因为只有那些盗贼出现了,他才能尾随其后,找到他们的巢穴。
    那些商人自然不知道,他们被雷蒙当成了诱饵。还是以之前的速度,不紧不慢地缓缓向雷蒙藏之处走来。而雷蒙也察觉到,在路边的山上,开始有细微的声音发出。显然,那些埋伏于此的盗贼也准备开始行动了。
    果然不出雷蒙的所料,就在商队行进到道路最狭窄的一段时,突然从路边的山坡上传来一声大喝。紧接着,就有十几个身影从嶙峋的乱石堆中站了起来,大喊着冲向大路。在这些身影中,一个特别高大粗壮的家伙,引起了雷蒙的注意。
    虽然距离很远,但雷蒙还是清楚地看到,那家伙比周围的盗贼要高上一倍,而体重更是至少在他们的三倍以上。也就是说就算和雷蒙相比,这个盗贼在身高体重上,也要远远地超过他。
    “嚯,居然还有个食人魔!”仔细打量了那大个子一会,雷蒙终于判定了他的种族。没想到在这个小小的盗贼团伙中,居然还有食人魔的存在,雷蒙不禁在心中也感到有些惊讶。
    食人魔是大陆上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有着高大强壮的体格,以及和身材相适应的暴躁性格。顾名思义,这种生物的智商虽然普遍不高,但他们却依靠着强壮的体格,把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都当场自己的食物。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食人魔被当成是大陆上最不受欢迎的生物之一。
    虽然食人魔个体实力强横,但因为他们数量较少而且智商不高,所以在人类密集的区域,已经很少能见到食人魔的身影。雷蒙也没有想到,在离白月城如此近的大路边,居然能见这传说中以人类为食的生物。
    不过食人魔虽然脑筋不太灵活,但他巨大的身躯看上去,还是非常有压迫感的。特别是当一个食人魔挥舞着足足有成年大腿粗的木棒,嗷嗷叫着从山坡上冲下来时,就更是如此了。
    *******************************************
    倒吊求推荐票!!!
    *******************************************
    本章推荐:飞升之后
    主角一出来就飞升了,然后他发现,在仙界他还很弱小,但凭借他的天赋,主角很快就变强了……
    传送门如下: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八十章 意外之财(三)
    那个商队虽然也请了几个护卫,但他们的人数本来就没盗贼多。再加上对方还有个食人魔夹在中间,所以这些护卫一见情况不对,立刻转身向来路跑去。那动作甚至比他们的主顾——那些商人们还要快上许多。
    而在最初的惊愕过去后,那些商人也纷纷撒腿就跑。虽然这么一来,那些货物都会落入盗贼的手中。但这些商人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当然明白,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性命就是保住了本钱。要是能顺带保住身上带的金币,那就是额外的赚头了。
    接下来的事对那些盗贼来说,就非常简单了。因为等他们冲到大路上时,商队的人几乎都已经跑光了。盗贼中除了食人魔用大棍子,敲翻了跑得最慢的那个人外。其他人根本连武器都没用上,就将商队携带的货物据为己有了。
    那些盗贼眼见周围已经没人,于是抬起留在大路上的货物,嘻嘻哈哈地向山上走去。而那食人魔似乎对食物更感兴趣,他没有去帮别人抬货。而是把那个被他敲翻倒霉鬼抗在肩上,跟在众人身后向山上走去。
    在灌木丛隐蔽了好久的雷蒙眼看时机已到,悄悄地离开了扎人的灌木丛,远远地跟在那些家伙的身后。
    自从修炼的内功之后,雷蒙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强了许多。所以虽然他一路上都跟在那些盗贼身后,但根本没有被任何人发现。那些盗贼因为带着抢来的货物,所以前进速度并不快。一路上就这么走走停停,直到太阳下山后,才总算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
    根据雷蒙的估计,这里离大路已经有十多里的距离。要不是他想出了这个办法,跟在盗贼们的身后找到这里。恐怕至少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慢慢地搜索到这里。
    这是一个安静的山坳,四周都被群山围住,很难有大队人马可以通过。而进出山坳唯一比较好走的路,只是一条峡谷而已。不过在峡谷最窄处,横着几根粗大的树杆作为路障。在路障边上,则还有几个手持武器的盗贼在站岗。
    虽然这山坳看上去易守难攻,应该是安营扎寨的好地方。但在向王守义学习过大量兵法的雷蒙看来,却满不是那么回事。
    “这明明就是兵法上说的‘死地’,在这种地方安营扎寨,一旦被敌人把守住入口,连逃跑的路都没有,只能被对方活活困死。”藏身的远处的雷蒙一面观察着盗贼的动向,一面自言自语地说道:“选这种破地方做基地,这些家伙真是一群大白痴。”
    不过那些盗贼显然不象雷蒙这么想,在他们看来,这里无疑是他们的天堂。见到外出做“生意”的同伴回来了,留守的盗贼纷纷迎了出来,打探着今天的收获。
    “二十一、二十二。”而在隐蔽在一棵树上的雷蒙,也在心中数着对方的人数,暗暗计算今天会有什么样的收获。
    就在此时,雷蒙突然发现,那个扛着一个人的食人魔,并没有跟其他盗贼一起回他们的老巢。而是慢悠悠地向他藏身的地方靠拢了过来。
    虽然肩上扛着一个人,但食人魔鲁鲁的脚步并没有显得十分沉重。虽然从身后传来那些人类的欢呼声,但鲁鲁并没有因此感到特别高兴。作为一个食人魔来说,此刻鲁鲁肩上的那个人类,才是他最感兴趣的东西。
    鲁鲁是生活在西部荒原上的食人魔。不过半年前他得罪了食人魔大王,所以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故乡,向东来到人类的地盘。鲁鲁之所以决定来东方,那是因为听部落里的老人说,在东方遍地都是白白胖胖的人类。在食人魔的看来,这就和人类到了一个遍地都是食物的地方差不多。
    不过当鲁鲁来到了东方后,才知道就算是被他们当成食物的人类,在聚在一起时,其力量也是非常可怕的。这一路上他别说能填饱肚子了,有几次甚至连性命都差点保不住了。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最近,总算是有所改变了。自从加入了盗贼团后,食人魔不但有了安稳的住处,还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现在鲁鲁所要做的,就是在其他人大喊冲锋后,以最快的速度跑下山,打倒跑得最慢的家伙当成食物。至于那些商人留下的货物,他既不关心,也不在乎。对食人魔说来,只要有新鲜的食物,其他的都不重要。
    虽然脑筋比较迟钝,但鲁鲁也知道。他的那些人类伙伴,其实是非常害怕见到他吃饭的样子的。所以每次下山有了收获后,食人魔总会扛着他的食物,找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生上一堆火。然后仔细地把那倒霉鬼烤熟,心满意足地享受自己的晚餐。
    值得一提的是,学会吃熟食,这可是鲁鲁向他人类伙伴学习的文明习惯。在他的家乡,食人魔都是喜欢吃生食的。不过在吃过熟食后,鲁鲁发现烤过的人肉有种特别的香味,这个他们在活着的时候那种味道完全不同。
    说到活人的味道,鲁鲁突然发现,从附近隐约传来一股陌生的气味。这股味道既不是食人魔肩膀上的食物发出的,也和他那些伙伴们的味道很不相同。就在鲁鲁疑惑地东张西望,想找到这陌生气味来源的时候。突然觉得后背一阵剧痛,居然已经被人重重地击中了。
    *******************************************
    倒吊求推荐票!!!
    *******************************************
    本章推荐:科学和魔法
    这本也是科技类作品,写得还算不错的,推荐看看。
    传送门如下: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八十一章 意外之财(四)
    向食人魔发动突袭的,自然是藏身附近的雷蒙。本来他以为,只要自己在藏身处一动不动,就不会被这个大个子发现。然而雷蒙还是低估了食人魔对人类气味的敏感。看着那食人魔站在原地,不停地抽动他丑陋的塌鼻子。雷蒙知道,自己迟早会被他发现。所以才决定先下手为强,向食人魔发动了突袭。
    虽然这一掌是雷蒙仓促发出,并没能使出全力。但被击中的鲁鲁还是觉得眼前一阵发黑,痛得几乎背过气去。不过在大陆上,食人魔可算得上是一个强悍的种族了。所以虽然这一掌让鲁鲁眼前一黑,但却没有让他失去战斗力。
    鲁鲁一面发出一声痛呼,一面抛下了扛在肩膀上的“晚饭”。虽然食人魔的身形庞大,但他们的动作着实不慢。几乎是在鲁鲁发出痛呼的同时,食人魔从不离手的武器——那根粗大的木棒,也向着雷蒙重重地挥了过来。
    食人魔手中的这根大棒子,足有雷蒙的大腿粗细,长短也和他的身高差不多。为了防止棒子在剧烈的碰撞中开裂,那些盗贼还为鲁鲁在棒子的顶端,还加上了三道加了钉刺的铁箍。这么一来,不但棒子不会在战斗中开裂,更是增加了不少重量。而这大棒子的杀伤力,也大大提高了。
    虽然曾经和四角狂牛正面较量过,但雷蒙也不愿意硬接食人魔的这下攻击。眼看挟着风声的棒子向自己袭来,雷蒙连忙向后一跃,躲开了这重重的一击。
    对鲁鲁来说,以往自己的这一下子,根本没有人类躲得过去的。现在眼见这个身材高大的人类,只是轻轻一跃,就让自己的攻击落了空,食人魔也愣了一下。不过对身形高大、头脑迟钝的食人魔来说,在战斗中是不需要思考的。所以鲁鲁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然后就挥舞着手中的大棒子向雷蒙冲了过去。
    食人魔的这种举动,却是正中雷蒙的下怀。要知道他最担心的,就是对方在发现了自己的形迹后,就立刻出声示警。而这傻大个居然一声不吭地向雷蒙发动了进攻,这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呀种情况了。
    眼看着食人魔把他的大棒子舞得虎虎生风,但在动作敏捷性不疏于盗贼的雷蒙面前,这些进攻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虽然鲁鲁的这阵棍棒,打断了不少植物、敲碎了许多岩石,但却没有一下招呼到雷蒙身上的。
    “呼哧呼哧……”一阵猛攻过后,食人魔也开始有点疲惫了。只见他丑陋的鼻翼不停地扇动着,发出比跑累了的骏马更响亮的喘息声。
    不过虽然已经露出疲态,但食人魔的攻势还是十分惊人的。虽然他的大棒子,挥舞得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快了。但雷蒙丝毫不怀疑,只要被这带着钉刺的棍子击中一下,就算不死也得受重伤。
    好在雷蒙身怀内功,耐力本就比其他人要强上许多。所以虽然雷蒙不停地腾挪跳跃,躲避着对方的进攻。但他速度不但丝毫减慢。不仅如此,雷蒙的动作反而因为真气渐渐流注进身体的各处,而变得越发流畅起来。
    然而和雷蒙相比,食人魔的动作却更加迟滞了。虽然对他来说,作为武器的大棒子并不十分沉重。但在这么长时间的挥舞下,鲁鲁还是觉得这原来十分趁手的武器,变得越来越沉了。
    虽然不停地躲避着食人魔的进攻,但雷蒙还是立刻发现了对方的变化。早就等着这一刻的雷蒙瞅准机会,突然加快了速度,从食人魔刚刚挥过的大棒边迎面而上,然后重重一掌印在了他的胸腹之间。
    在战斗开始时,雷蒙就有一掌击中了食人魔的后背。虽然那掌是他仓促击出,不过只使出了四成力量而已,但食人魔只是踉跄了一下,似乎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所以雷蒙在这一掌上,足足把力量增大了一倍,用上了八成的力量。
    只听见“呯”地一声巨响,雷蒙重重地击中了目标。虽然食人魔的身形庞大,但还是被这重重一掌打得一个跟斗翻倒在地。虽然和人类相比,食人魔在各方面的实力都要高上许多。但雷蒙这用了上八成力量的一掌,足以放倒一头四角狂牛,所以就算是正处在壮年的食人魔,也经不起这重重地一击。
    只见倒地的食人魔还来不及爬起身来,就喷出了一口紫色的鲜血。而他那根从不离身的大棒子,也脱手飞出,落到了雷蒙的脚边。虽然食人魔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但雷蒙那一掌的力量却不是他能承受的。此时他的肋骨几乎断了一半,内脏也都被那一掌震成了碎片。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食人魔有比人类强得多的生命力,此时也已是无法起身,只能躺在地上沉重地喘息着。
    看了一眼滚到自己脚边的大棒子,雷蒙发现在其前端的钉刺上,积满了褐色的血液。看来这食人魔用这根棍子,也不知道杀死过多少人了。
    虽然这棒子和雷蒙差不多高,但他还是轻而易举地拾起棒子,然后几步走到了食人魔的身边。此时的食人魔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威猛,而是有气无力地翻着眼珠,看着越走越近的雷蒙。直到此时,他那不怎么灵活的脑筋还没弄明白。为什么这个看上去十分普通的人类,会有这么强的实力,只是一下子就能自己打得倒地吐血。
    不过对食人魔来说,他再没有机会弄清楚这个问题了。走到他身边的雷蒙根本没有犹豫,而是挥起手中的棒子,就照着他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只听见“噗”地一声,这根敲碎过上百个脑袋的大棒子,把它主人的脑袋也敲得粉碎。
    *******************************************
    倒吊求推荐票!!!
    *******************************************
    本章推荐:红尘有梦
    挺老的书了,早就完本了。
    写的是一个军人创业的故事,看似真实,其实相当yy的。
    传送门如下: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第八十二章 意外之财(五)
    解决掉这个食人魔手,雷蒙随手把他的武器抗在肩上。虽然这根棒子足有五百磅重,但在雷蒙看来,却是根本算不上什么。只见他扛着棒子向那些盗贼的巢穴走去,那步伐竟然比食人魔的还要轻快不少。
    本来以雷蒙的实力,虽然抗着几百磅重的物体走山路的确也算不上什么,但却也绝不会如此轻松。然而最近他刚刚打通了奇经八脉中的一出阻塞之处,内力修为又增进了不少,是以才会显得如此轻松自如。
    不过雷蒙显然不知道这些,他甚至还不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在既没修炼斗气,体内又没有魔力的情况下,还能有如此强横的实力,就是因为王守义教他的内功心法所致。事实上到现在连雷蒙自己都以为,他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完全是天生的呢。
    很快就靠近了那些盗贼的老巢,这次雷蒙可没有隐藏踪迹的打算,而是就这么直接地向盗贼走去。之前雷蒙选择找地方隐蔽,知道众盗贼暴露踪迹后,才跟他们来到这里。完全是因为他急于找到对方的落脚之处,而不得已用了一点计谋。
    然而对身为野蛮人的雷蒙来说,他最喜欢的还是光明正大地敌人杀个你死我活。而且刚才和食人魔的那一战,更激起了他的血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