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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诺亚-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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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喜欢这个雌性的。
伊尔萨斯一扬眉:“你们想对我的雌性做什么?”
“没有没有,我没有答应”克莱米摆摆手,他怎么会是那种兽人呢!不对,“你说什么你的雌性!给我说清楚,伊尔萨斯!”
“如果你有意见的话,可以去广场上挑战我。”伊尔萨斯把手上的火把递给他,转身朝陶蔚道:“阿麽叫你去喝汤。”
“喔!喔喔!”旁边很多人笑着起哄,大家对此都乐见其次,这样陶蔚就不会闹着要走了。
并且克莱米这家伙,成天上蹦下跳的,就需要好好教训一下!兽人们的娱乐项目极少,最爱的就是广场上的搏斗了,遇着不合的见解,或者任何说不通的事情,没什么是一个拳头解决不了的!
陶蔚愣神之后,心底略微复杂,她不清楚伊尔萨斯是为了替她解围还是说真的有意,但这是一个契机。
她跟着伊尔萨斯走了,随行的还有西蒙,她是最开心的人了,“看到阿妮塔的脸了吗?她气死了哈哈哈!”
简直活该啊,部落里的人都知道克里夫不太喜欢伊尔萨斯,但是他的女儿却总想着人家。不过即使没有克里夫这一层,伊尔萨斯也瞧不上她阿妮塔,有什么厉害的嘛,不过是胸上的肉大一点,哼!
西蒙走路都带着轻快,从小都在阿妮塔和秀娜的嘲笑中长大,现在扬眉吐气了,因为刚才打架的时候她趁机踹了两脚!
临进帐篷之前,陶蔚拉住西蒙,“我说要离开是认真的,这个地方不适合盖房子,还有食人族过来。”
“啊?”西蒙挠挠头,什么东西
“等我决定好再告诉你吧。”陶蔚已经打定主意,说服伊尔萨斯和齐拉姆跟自己一起走,有了他们加入,罕德鲁和奇肯定然不会拒绝。
一来人多相互照应安全点,二来这个部落方位确实不太好,而克里夫只是最次要的因素。
西蒙是个很好的朋友,大大咧咧而又善良,不过她不会去邀请她一起走,毕竟前路未卜,人家还有阿父阿麽在这,她何必多事拉上人去冒险。
进入伊尔萨斯家里,齐拉姆正守在炉子跟前,石锅咕噜咕噜冒着香气,今晚煮的是杂菌肉汤。
前些日子两人去林子带回来的,可惜抵达部落还没歇口气,陶蔚就被逮着去交换丹拉什母女,伊尔萨斯紧随其后,背着的兽皮袋就这么扔下了。
那是他们带回来的哞哞兽腌肉,还有大量半干的菌菇,齐拉姆提回来吃到现在都没吃完。
“陶蔚,快进来。”齐拉姆非常亲切,“看你手臂上还有伤,我这里备着草药呢。”
他们不认识其他的伤药,只有小红花,基本每家都会挖几棵放着,因为外出狩猎采集,受伤是家常便饭。
“谢谢。”陶蔚坐到石床上,这时候的帐篷里面,还不兴什么桌椅一类,只有火堆和石床,外加两个小石墩。
齐拉姆非常喜欢菌菇,晒干后轻巧好储存,煮着吃又鲜美,再没有比这个更方便的食物了。
三人吃东西期间,陶蔚没有问伊尔萨斯的打算,即便心里火急火燎。
直到把龟壳做的饭碗全摞起来,她才道:“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话?”伊尔萨斯反问。
“”当然是你的雌性那一句陶蔚瞪了瞪眼,这样巴巴的问又显得她很在意似的,现在压根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好吧,她还想穿回现代呢。
“我要离开乌沙鲁,你觉得怎么样?”
伊尔萨斯尚未作出反应,一旁的齐拉姆先惊跳起来,“陶蔚,这是为什么?!”
伊尔萨斯拍拍自己阿麽的手背,朝陶蔚道:“我很想看看,你说的房子。”
“这话的意思是你要跟我一起吗?”陶蔚有点小期待,这才是明白人、聪明人嘛!
他点点头,“赤伮族人鼻子灵敏,迟早会发现这里的。”
陶蔚为此叹了口气,没有任何防御措施,就这样把大本营暴露在那些怪物面前,多危险啊。论个体战斗能力来说赤伮族人完胜兽人,因为他们的皮肤更为坚韧,且四肢跟兽人无二,甚至更为灵活。
凯多还在时,陶蔚提议过在部落边缘挖一圈沟渠,用作抵挡小型野兽的屏障,遇着那些厉害的,非要建立围墙不可。不过此处地势太低了,这一切都是空谈。
齐拉姆对他们的决定内心忐忑不安,“克里夫不愿搬走,其实是不知该去哪吧,我们又能去哪呢?”
“先去豹族部落。”
伊尔萨斯显然早就做好的预想,不假思索地就说了出来。
“豹族听说他们在草原上,是不是很远?”齐拉姆在乌沙鲁很久了,说要离开还有点不舍。
陶蔚对这个世界依旧陌生,外头什么样一无所知,对他的提议无法参与探讨,她想先回去动员罕德鲁和奇肯两位。
第35章 决定()
三人大致说了下打算,陶蔚就回去了,天色已晚,在这个黑灯瞎火的年代,大伙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该准备睡觉了。
婉言拒绝奇拉姆的挽留,她回到部落边缘处,孤零零的三个兽皮帐篷,前边还燃着一小堆篝火,奇肯和罕德鲁尚未就寝。
白日陶蔚寻到自己帐篷时就铺好了兽皮,现在不用再弄什么,她往火堆旁一坐,“你们在等我吗?”
火光映照着这位老人布满皱纹的面容,他搓了搓手道:“陶蔚,如果你要离开,我就跟着你。”
“算上我吧,只要你不嫌我们累赘。”罕德鲁大叔紧跟其后。
陶蔚挑挑眉,她还没开始劝说呢,就做好决定了?掏出自己被撕裂的衣服,她淡淡道:“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住所,还有彼此信任的族人。”
那种背后捅刀子的小人也许避免不了,生活已经够困苦了,难道不该把精力放在建设上面吗?
“我希望我能够给你提供点用处,至少在鞣制兽皮方面。”奇肯抖了抖手上一张巨大的兽皮,红褐色的,看着有些眼熟。
那是来自哞哞兽身上的皮革。上回伊尔萨斯和陶蔚外出的时候猎到的,他塞给奇肯,让他处理完成把兽皮交给陶蔚。
夏季已经来临,穿这种兽皮当然太热了。但在冬季,这是很能起到保暖的、轻便不可多得的兽皮,重点还是它的韧性。一般的骨刺和爪子都很难划开它,可以很好地保护像陶蔚这样弱小的人。
奇肯这样的手艺人理当受到尊重的,但乌沙鲁部落真的太小了,百来个人当中,也不是天天都有兽皮给他做,并且鞣制一张兽皮的报酬极低。
“没有人是累赘,谁都会派上用处。”陶蔚收起自己手上的棉质衣服,已经变成三个碎布了,看来只能当成毛巾使用,省着点,这三片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伊尔萨斯的手真的没事吗?”罕德鲁低头凝视自己的瘸腿,当初他就是那样受了伤,才导致了眼前这个后果。
他已经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跳跃,在危险的丛林里,这是致命的。伊尔萨斯是部落里的勇士,这样一个年轻人,若是因此残疾,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陶蔚摇摇头,她也不敢打包票,伤到骨头可大可小,这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她无法准确判断伊尔萨斯受伤的程度,只能希望那些草药可以治好他。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三人早早起来迎接第一缕朝阳,既然决定要走,当然要先做好准备工作。
天气炎热,他们想要制作干粮带上路,显然是不适宜的,并且手头的盐已经所剩无几,不太够他们腌制食物。
族人得知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部落,甚至同行的还有伊尔萨斯时,大家都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慌乱。
“为什么伊尔萨斯也要离开了呢?难道他的手”才刚失去族长不久,部落勇士又要走,这种变故让很多人无以适从。
祭司来到伊尔萨斯的帐篷前,她要问清楚原因。
奇拉姆接待了这个肥胖的雌性,除了与神明沟通,这位祭司平时很少干预部落里的决定,她是和善的。
“这里已经不再安全了,我们要去往别处,盖一个石洞。”奇拉姆这样告诉她。
对于伊尔萨斯所言奇拉姆自然深信不疑,赤伮族人会过来的,虽然不知道陶蔚所说的石屋是怎样,但是儿子去哪她就去哪。
祭司的脸上有点复杂,事实上在选新族长的那一天,她便在克里夫和伊尔萨斯之间犹豫不定。但最终只有克里夫一人站了出来,这大概就是兽神的旨意。
那么现在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她微微叹口气,“克里夫说让人去寻找那个赤伮族人的尸体,你们再等等吧。”
“放心,我们起码要几日后才会出发,足够族长寻找到那个赤伮族人。”但是克里夫未必会同意伊尔萨斯的决定,奇拉姆心道。
果不其然,在傍晚时分外出的小队就回来了,他们依照伊尔萨斯指的大致方向成功找到了那具尸体。
经过两三日,尸体早已被野兽啃得白骨森森,剩下一些残肢剩骸,烈日暴晒下发着恶臭,但并不妨碍那些兽人辨认它的毛发。
赤伮族人的毛发跟它们的皮肤一样,都是偏白色,且韧性十足,简直可以做成绳子。可惜其气味太盛,他们同族人很容易嗅到彼此,谁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它们的头发上,那太冒险了。
广场上再次燃起篝火,所有族人不约而同地聚集到这个部落中心处。这一个白日大家都在议论着伊尔萨斯以及赤伮族人,也许现在是族长该做决定的时候了。
祭司指挥着两个人把那块平整的大石板搬了上来,那大概是他们的神坛,有兽人把宰杀好的猎物摆放上去。而祭司则举起巨大的石碗顶在头上,嘴里念念有词,她的表情非常虔诚肃穆。
“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在我们部落不远的那个森林里,果然来了赤伮族人。”克里夫唉声叹气,转而道:“不过大家不用担心,只有一个,并且已经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诺森问出所有人的心声。
克里夫看了伊尔萨斯一眼,笑道:“敌人仅来了一个,就让我们举族搬迁,传出去岂不让其他部族笑话?”
“就是,伊尔萨斯实在有愧于勇士之称!”多特利附和道。
“但那个赤伮族人是他杀死的。”有人替他辩驳道。
克里夫摇摇头,振臂高呼:“难道我们乌沙鲁部落的兽人就这么胆小怕事吗?”
“我不怕,我也想看看赤伮族人的能耐!”
“听说他们喜欢住在洞穴里,总不可能全部都来这边吧,就那么几个我们部落可以应付的!”
有好几个年轻的兽人应和了克里夫,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尚且年轻气盛,又没有亲眼见过赤呶族人,只听闻过对方残暴之名,哪能不跃跃欲试。
甚至有的异想天开:“赤伮族以兽人为食,我们也可以猎杀吞食它们呀?”
“噫”很多人做出鄙夷的样子。
“那么多美味的猎物不吃,干嘛吃这种人呢?”虽然他们不愿意把赤伮族人称为兽人,但对方怎么说也长着人的体型,想想就怪恶心的。
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搬走的样子,这一切在齐拉姆意料之内,克里夫就喜欢跟伊尔萨斯唱反调。不过若是离开这里,要重新占领一个地盘并不容易,也许对方的决定是出于慎重考虑。
伊尔萨斯挑了挑眉头,淡淡道:“轻敌会吃大亏的。”
都是自己的族人,他当然不想看到他们出事。
陶蔚比较不解的是,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又是为什么呢?
“伊尔萨斯,你不是可以打败他们吗?为何要急着搬走呢?”阿妮塔闷闷不乐的,若是伊尔萨斯走了,她就再也看不到他啦
“没看到他的左手受伤了吗?”丹拉什瞪她一眼,把人拉回来,“以后都不能捕猎了,当然要躲着赤呶族人。”
“你闭嘴,”奇拉姆生气了,“伊尔萨斯一直都是部落的勇士!”
“他现在不是想滚出部落了吗?什么勇士!”丹拉什嗤之以鼻。
齐拉姆恼羞成怒的样子,让克里夫若有所思起来,丹拉什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伊尔萨斯还会有以前的战力吗?毕竟他的手骨所以他才急着逃走。
思及此,克里夫也不再挽留他们了,他明确道:“乌沙鲁不会搬族址,要走就走吧。”
“克里夫。”祭司闻言略微吃惊地盯上他,乌沙鲁本就是小部落,哪能再有人脱离,对象还是伊尔萨斯!
“发号施令的人一个就够了。”克里夫昂起头颅,笑了笑道:“祭司该懂我的意思吧?”
伊尔萨斯没有任何不忿的表情,他已经把赤呶族人的情况成功转达给部落,能不能做好警戒防守就看他们自己了。
他带着齐拉姆,跟陶蔚三人聚首,商议了离开的时间。
就定在后日清晨,明天供他们收拾东西,打包上路。
族人们却不看好他们,这一行老弱病残,离开部落不是送死吗?他们都觉得伊尔萨斯这次的决定错了。而陶蔚这个雌性也当真小气,不过是一个兽皮衣被阿妮塔给毁了,就闹着要走。
外人的见解,他们无从得知。
有人反对自然有人支持,克莱米和安杰尔一前一后找上了伊尔萨斯,他们也要一起去。
克莱米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去哪都行,自由的很。他自诩陶蔚的守护者,当然要跟着她。
同时他觉得伊尔萨斯的意见也有道理,这个地方并不是最合适的住处,既然那些怪物即将发现此处,何不躲避开去?非要正面打一场才叫勇士吗?
与克莱米不同,安杰尔是来送行的。他与伊尔萨斯是好友,但阿父阿麽都在这部落里,前路未卜,他不可能拖家带口去跟着他们冒险。考虑到伊尔萨斯手上的伤势,安杰尔决定送他们一程。
第36章 同行者()
临出发之际,西蒙一家三口居然跟了过来,他们思前想后,跟齐拉姆二人做了那么多年邻居,伊尔萨斯有多靠谱,他们知晓。
而陶蔚的聪明能干,也一再的被西蒙提起,他们决定相信她,跟着她一起离开乌沙鲁部落。反正和克里夫那一伙人相处不融洽,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没这么好过。
除了西蒙一家子,闻讯而来的还有两个兽人大叔,他们是部落里众多光棍之一,想趁机去外头看看,指不定就找到雌性了呢。
如此这般,一行十几人就要出发了。伊尔萨斯早就计划好路线,他们要绕着迷失丛林的边缘,走出森林进入草原,那里是豹族部落的所在地。
大家都背着简单的行囊,多是兽皮和平日留起来的兽骨或者个别牙齿之类,再有就是食物,供他们路上食用的干粮。
部落边缘的红薯萝卜被挖了个干净,没有插藤种植,估计以后在附近就看不到了。
奇肯和罕德鲁舍不得丢下自己的炉子,但是这么大石块做的,着实笨重,他们只能丢下一个,选择带走其一上路。
陶蔚劝了两句,在她看来,赶路就应该轻装上阵,带太多家当还怎么走,何况石炉并不难做,只要有糊糊果就行。
不过他们没听,这炉子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多得的好物,就这样不要了,哪有不心疼的。而且路上总要喝汤吃肉,带着总归方便。
兽人的力气很大,即便是被称为老弱病残的罕德鲁和奇肯,也可以背起比自身还重两倍的行李。
他们成功弄到了一种名为‘铁藤’的植物,韧性十足,做出来的藤筐再不是一次性用品。找来一根相对光滑的小树干,两边一挑,可以装走许多东西。
比起他们,伊尔萨斯的家当似乎更多,光是收起来备用的长骨就好几根。都是他打到的大型猎物,而骨头尚未打磨,还不能称为骨刺。
除了骨器还有兽皮,齐拉姆抱出来一大堆,整齐地摞好了,“这些雪季都要用,搭帐篷铺床铺,还要分一些给陶蔚”
她絮絮叨叨的,也用上了藤筐,装到最后两个筐都不够用,她本身是带不了东西的,丛林里若是突发危机情况,两条腿都不够跑,她想尽量减少累赘。
“没事,都带上吧,我们这么多人,一般野兽看见了都不敢上前。”陶蔚笑着帮忙收拾,“若是遇上一大群围猎我们,就算东西少也跑不过它们。”
那些四脚着地的,哪个不是跑起来贼快,人类两条腿跟它们赛跑还是省省吧希望不要遇到兽群才好。
她的东西最少,穷得叮当响,没什么好收拾的,目前最值钱的除了自己那身衣服,大概就是伊尔萨斯送的哞哞兽兽皮了。
路上兽人们负责背东西,雌性则顾好自己就行,陶蔚给制定了一个队形,以便他们更好的随机应变。
克莱米和罕德鲁外加一个兽人大叔走在前头,克莱米是很敏捷机灵的兽人,而罕德鲁虽然动作不够快,但是嗅觉比起其他人略胜一筹。他们在队伍前面,可以探清前方的异常。
伊尔萨斯被安排在队伍中间,瞻前顾后更为方便,同时他的左手还要养伤,现在让他没事人一样行动,无疑是在扼杀他。
断后的是安杰尔和西蒙的阿父,两人都是健壮且经常外出捕猎的兽人,他们会尽量掩盖一行人路过留下的气味和痕迹。
丛林的猎手们捕食方式各不相同,有的非常狡猾聪明,它们会追寻着猎物的气息,呼朋引伴群起而攻之。
尽管仗着自己人多,并不惧怕一半野兽,送上门就当加餐了,但是大家还是不希望节外生枝,若是遇到兽群围攻,将会是一场苦战。
在前往草原之前,他们要先去迷失丛林边上的那个山洞,陶蔚记挂着自己晾晒在悬崖上的哞哞兽,还有他们采的那些菌菇。
原本这些准备回部落带人一起分享给大家的,现在倒好,全便宜了自己这个小队伍。
“在抵达那个山洞之前,我们会经过生长菌菇的沼泽,正好给你们瞧瞧”巨大的蘑菇林立,多么奇妙美丽,陶蔚觉得应该教给兽人辨认更多食物。
因为平常都是兽人外出,他们一心扑在动物上,压根忽略了周边植物,而雌性总在住处附近采集,这样怎么会找到更多样化的食物呢?
“沼泽是什么?”西蒙抱着龟碗蹲到她身边。
得益于上回收集起来的乌龟碗,大家基本人手一个,伊尔萨斯那个巨大的龟壳也带上了,其余石锅一概弃之不用。
“就是那种黏黏糊糊的泥土,深不可测,能吞掉很多东西。”
“啊!我知道那个!”克莱米跳过来,想把西蒙挤出去,“高大的兽人都能陷进去呢,祭司说那是恶神的嘴巴!”
一听到恶神,大家都惧怕起来,齐拉姆皱眉道:“恶神嘴巴上长的菌菇,太危险了”
“没事的,我们知道了它的危险,当然有所防范。”陶蔚在自己的兽皮袋里翻翻找找,她自制的筷子,好不容易用光滑了,必须走哪带哪。
他们在树荫底下午休,煮的就是菌菇肉汤,没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嫩滑鲜美,正好搭着干巴巴的烤肉吃。
两个主动要求跟着走的兽人大叔是一对堂兄弟,他们的阿父关系很好,两人从小一块长大,跟亲兄弟也没什么区别了。大的叫阿伦伯,小的叫阿焦伯,都是时常外出狩猎的,自然也见识过沼泽。
“那里距离虎族部落近一些,好大一片软泥土呢。”
就是因为这么大个沼泽在边上,导致虎族部落狩猎的范围缩小一大圈,才总是跑去跟乌沙鲁抢地盘。
伊尔萨斯淡淡道:“我们走的另一边,远远绕开虎族。”
他当时带着陶蔚就是故意躲开他们的,经过人家的林子,若是遇到巡逻的虎族兽人,不免又是一番麻烦。
“菌子这么好吃,路过再摘一些吧?”奇肯咂咂嘴提议道,他年纪大了,有的肉太柴嚼不动,还是汤类更好下肚。
阿伦伯非常赞成,比起笨重的猎物,菌菇非常轻,正是携带赶路的好选择。
“这个时节也不知有没有”陶蔚抹一把额际的汗水,骄阳似火,躲在树底下才凉快些,那片沼泽地不会被烤焦了吧?
不管怎样,都是要路过的,到时候看看便知分晓。
就这么走了整整三天,他们才抵达那个山洞,山洞就在半山崖壁上,有落石堆积供让人攀岩而上,顶端的另一面就是那个悬挂肉块的悬崖了。
伊尔萨斯和安杰尔两人去把哞哞兽的肉拿回来,用藤蔓绑着四大块,抹了盐巴风吹日晒,这会儿都干巴巴硬绷绷了。
“被那些会飞的给啄了!”
西蒙指着肉干上面一个个孔洞,很明显鸟嘴的痕迹。好在只被吃掉一角,后面估计是肉质硬化,那些飞禽也就放过了这几个大块头。
相对比容易被惦记的肉食,菌菇类就安然无恙了,不过崖顶风大,而晒干后的菌子太轻了,小片的基本都被吹跑,只余下两兽皮袋那么多。
“这些干货正好给我们路上备用。”陶蔚用兽皮把它们仔细包裹起来,遇到没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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