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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是个反派-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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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墨说:“还要什么想啊;主系统和你之间,我当然是选你了。”三七这次要是回去了,之后肯定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甚至可能被主系统注销数据。

    三七说:“你真不后悔?”

    从一个前途光明的正经系统宿主,变成一个会被每个世界排斥的逃亡犯,这种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不后悔。”齐墨说:“就是你不说,我也准备跑。太吓人了”人和系统待一起太久了,难免就会有点同化。现在齐墨想的就和三七一样;主系统绝对有阴谋!

    而他,就是主系统挑中的一个小棋子,说不定还不是用完就扔;而是用完就抬抬手弄死的那一种。

    “我这都是什么运气。”齐墨有些无奈,他说:“我就怕我们跑不了多久,就会被抓回来”

    到时候他可能还好,可是三七肯定就好不了了。三七是系统,是主系统创造出来的al,三七带着自己的宿主跑了,简直是对主系统的一种侵犯。

    “放心吧。”三七说:“我还是有点能力的,这片空间要是有足够的能量,就能一直维持下去,就是以后要辛苦你了,虽然还是能做反派,但是就只能继续和以前一样,走剧情线了。”

    三七早就发现齐墨相对于单板地走剧情,还是更喜欢现在这种相对来说比较自由的模式。而且现在如果被世界发现了他们是叛逃的系统和系统宿主,百分之百会被攻击不说,他们该得到的能量还会一点都拿不到。可能到最后都是打白工。

    “咱俩还说什么辛苦”齐墨说:“剧情线也没啥,走走走。”

    三七说:“行,那你准备准备。”

    这一套流程他们已经走过无数遍了,齐墨闭上眼睛,一阵熟悉的眩晕感袭来,他就又到了新的世界里。

    “现在我不能挑世界了,也没办法挑人物,直接找那些灵魂已经转世的人,可能会有点不舒服。”三七说:“不过之前主系统给我的特权还在,你看看世界剧本。”

    齐墨在脑海里“嗯”了一声,他皮肤上传来一阵阵刺痛感,眼睛也像是有针在扎一样的疼痛。他全身无力,勉强睁开眼打量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找了一家超市走了进去。

    一离开太阳底下,齐墨身上的刺痛感顿时缓解了许多。他松了口气,然后靠在一边,开始翻看脑海中的剧本。

    打开剧本看了三页,齐墨顿时就沉默了。

    他艰难地说:“三三,这是个灵异世界对吧?”

    “我看看。”三七跟着看了一眼,顿时也有些沉默,他顿了顿,说:“你不是已经没那么怕了吗?”

    “虚拟的和现实的也不能比啊!”

    他们在上一个世界待了很长时间,齐墨被迫看了无数恐怖片,也玩了很多虚拟性的恐怖游戏,从一开始的瑟瑟发抖脸色苍白,已经到了看见再让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也能保持脸上淡定的程度。

    所以他现在虽然崩溃,脸上的神色却没有崩。三七说:“先试试看吧,我下了马赛克,你别胡思乱想就好。”

    他之前就想到了这种情况,所以做了很充足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齐墨的点子居然这么背,他们刚刚跑路,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齐墨已经奄奄一息,他说:“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算了,我还是再看看吧。”自己跑的路,爬着也要跑完。现在第一个世界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他总不能再跑回去。

    等到齐墨看完剧本,他已经是满头的冷汗,他带着哭音说:“三三,这具身体的记忆呢?!”

    整个剧本简直可怕,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是最后的一个隐藏反派,是个道士,接近主角的目的也是为了复活自己的爱人。

    但是在开局和结局中间,他和主角却是一直牢牢绑定,主角经历的无数艰难险阻,都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原主把人救了回来。

    齐墨因为怕鬼的原因,以前也没干过这个,对于这方面很多常识性的东西都不清楚。要是他现在加入了剧情里,估计分分钟就要和主角一起死在恶鬼爪下。

    “这个应该是延迟。”三七如果有身体,现在一定是紧紧皱着眉头,他说:“你等等,我再弄一下。”

    他们现在的身份已经转变了过来,齐墨已经不是系统宿主,而是一个叛逃者。没有了身为系统宿主的便利,自然有很多事情就会变得很不方便。

    又过了好一会儿,原主的记忆才被发送过来。齐墨接收了那些记忆之后,脸上已经是布满了冷汗。

    原主本来是一个道士,从小跟着一个老道士学艺,他天赋很高,修为也很快就提升了上来。

    老道后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无故失踪。原主于是踏遍了各种处险地,去寻找自己的师傅。

    原主从小经历的诡异事情数不胜数,所以那些地方虽然极其危险,他却每次都能有惊无险地活下来,而且还能得到许多宝贵的经验。

    原主就这么过了好几年,直到有一次,他因为机缘巧合,无意间进入了一处风水大墓。

    那处大墓极尽险恶,是大凶之地,有一头阴煞即将成型。原主本来是打算除去那头阴煞,再顺便寻找他师傅的线索。却不想那处大墓之中居然还有一群土夫子。

    土夫子,说白了就是盗墓贼。死后也要饶人安宁,挣死人的钱,不但折寿减福,还会祸及子孙。

    所以原主对这些盗墓贼,是半点好感都没有,反而还十分之厌恶。

    ——但是缘分就是这么奇怪。那伙土夫子是一个盗墓世家的人,里边有一个漂亮的女人,是那个盗墓世家的大小姐。

    因为一些原因,本来都想要避开对方的双方,居然被迫走到了一起。原主和那个盗墓世家的大小姐经历生死,他自己又一直是个感情上的菜鸟,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一些感情。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等到时间流逝,这点因为短暂的同生共死产生的感情,慢慢的就会被两人之间相处的摩擦消磨掉。

    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

    那处大墓,名为“九王墓”。九王是这个世界历史上的一名王爷,他生前容貌俊美至极,风流倜傥,是个浪子,甚至敢强抢那时皇帝的宠。妃舒美人。

    而让他留名青史的,却不仅仅是因这一点——还因为他是那时天下人心中的战神。

    对的,这位九王爷,不仅仅是个王爷。

    他还手握重权,挡一杀十。那时的盛世,是由他开创的。

    虽然他的人品上微有瑕疵,但是因为他的功绩,历史上对他还是载誉颇多,关于他的记载,也是数不胜数。

    其中就有一个说法,是说九王生前行事放荡,毫无约束。他看上了皇帝的宠。妃,便直接将其强抢回府,与其恩恩爱爱相伴一生,让皇帝不仅颜面扫地,更是尊严全无。

    他死时仅仅三十九岁,舒美人为他饮下毒酒,两人共赴黄泉。皇帝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么一个机会,于是下令为九王大修陵墓。

    他命人寻到了一处大凶之地,以陵墓格局为辅,势要让九王的魂魄被封在陵墓之中,生生世世,永不超生,受尽折磨,哪怕求一个魂飞魄散也不能。

    ——所以这处九王墓里,不仅仅有许多让人谈之色变的脏东西,更有一尊被封了数千年,也不知是鬼是僵的九王爷。

第102章 三尺有神明(二)() 
原主和那伙土夫子在遇到诸多事情之后,终于到了主墓室。原主是准备杀了那即将成为阴煞;可以出来作乱四方的九王爷;而那伙土夫子则是为了传说中与九王爷一起葬下的“九王盘龙杯”而来。

    他们虽然目的不同;但是目的地到底是一样的,他们到了主墓室;有一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土夫子就将本来沉睡着的九王爷惊醒了过来;这一批人当即就死了一半。

    原主自然是立刻施展了道术,然而他虽然天赋异禀;到底却是年龄太小,修为不够;敌不过已经被封在墓里数千年的九王爷。

    眼看那九王爷就要动手,杀死原主;这个时候;那位盗墓世家的大小姐却是挺身而出,用自己为原主换了短暂的时间,让他能够燃寿做法,最终让那位九王爷魂飞魄散。

    因为这一次的救命之恩,以命换命。本来就对这位大小姐有着好感的原主,对这位大小姐的感情一瞬间就成了深沉的爱意。他带上大小姐的尸体,先是想办法将其保存了下来,又开始走南闯北;寻找能复活爱人的方法。

    ——而这个世界的主角,就是他找到的方法。

    这个世界的主角,名叫林几边;他的体质十分特殊,而且生辰八字也正好和原主要找的生辰八字一模一样,所以就在原主谋划之下,和原主成了关系过命的兄弟。

    一开始,原主还没有展露出他的真正目的,只是悄无声息地给林几边下了各种特殊的药材,要把他炮制成自己需要的东西。

    而林几边一开始也没有察觉到原主的险恶用心,真心把他当成兄弟,直到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原主才彻底撕破脸皮,林几边悲痛之下,差点真的被原主弄死。

    ——但是他到底是主角,所以在机缘巧合之下,不仅仅没有死成,还毁掉了大小姐的尸体。

    而一个人的尸体若是有所损毁,那么他的魂魄也就再没办法招回来了。原主因为这份打击彻底陷入了绝望之中,他纵身一跃,抱着大小姐的尸体跳下了山崖,摔成了一块肉泥,被山林里头的野物吃干净了,连最后的尸骨都没有留下。

    齐墨看完剧本,瑟瑟发抖之下,还为自己流下了一颗辛酸的眼泪——整个剧本之中,原主一直是各种受伤的那个人。而疼痛屏蔽只是系统宿主的特权,他以前习惯了这种特权,哪怕是要被凌迟也没多怕——但是今时不同往日。

    他现在是叛逃者的身份,也就是说,疼痛屏蔽这点根本就对他没有作用。更直接点,就是说他不但要承受精神上的压力,还要经历身体上的打击。

    人品简直是差出了一种境界。

    看完剧本,齐墨捏了捏,然后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对三七说:“三三,林几边现在怎么样了?”

    ——三七的智能程度很高,在科技世界里,他可以尽情横行在网络之中。

    以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所有的系统都被限制了在科技世界中控制网络的能力,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叛逃,自然也就不用再理会这些限制。这一点,也是他们叛逃之后获得了极为难得的好处之一。

    三七说:“等等。”他在飞快地入侵这个世界的网络系统,攻破了这颗星球外的五十二座卫星。他调出林几边从小到大的资料,扫描下了对方的面容,又通过卫星上的面孔识别系统直接定位。

    “林几边现在在他就读大学的314号寝室里,坐在靠窗的第二张床上,用手机搜集笔仙资料。”

    ——剧情的一开始,就是林几边的几个爱好作死的室友想要玩笔仙,看看这东西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还想顺便问问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谁。

    依据定律,他们当然召来了一个笔仙,也问了很多问题。可是恰恰就是在这种时候,一个脑子有坑的室友,却是不顾禁忌,直接询问了笔仙的死因。

    随后笔仙当然是大怒,它诅咒了整个寝室的人,每天来带走一个人吸收对方的阳魂,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五天——在第六天的时候,小命危在旦夕的林几边就“恰好”遇到了在一边抽烟,无意间显露出来了一手高招的原主。

    当时为了让林几边注意到他,原主费了很大一番周折——甚至连那个提议玩笔仙的室友,故意作死的室友,也都是他派人安排了的事情。再往深里说一点,就是那只笔仙,也曾经受过他的好处。

    仔细想想简直细思恐极!

    现在的时间段,就是林几边要陪着几个室友玩笔仙的时候。

    “他们准备什么时候玩?”

    齐墨吸了口气,在心里询问三七。

    三七说:“根据短信来看,估计就是今天上十二点。”

    晚上十二点,正是一天里头阴气最重的时候,招来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亏了这些人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

    齐墨说:“行,那咱们就先回去。”

    他在这里不远处还有一套房子,离林几边那里不是一般的近,在一群居民楼里特别扎眼——原主直接买下了一大块地皮,在上面直接复制了当初那“九王墓”的格局,完全就是把一个小型的九王墓搬了过来。

    做下了决定,齐墨就动身准备回去,然而他刚刚睁开眼睛,就正对上了一张苍白的女人脸。

    卧槽!!!

    那张女人脸倒挂在齐墨面前,黑色的发丝垂了下来,像是一片黑色的瀑布。

    三七本来正关注着网络上的事情,齐墨一卧槽,他立刻反应过来,说:“能看见?”

    “能能能!!三三你开的马赛克呢——卧槽卧槽她对我笑了啊啊啊啊啊!!”齐墨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他虽然心里在啊啊啊地鬼叫,但是表面上看起来却只是轻轻皱起了眉头。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点厌恶的神色,直直地盯着空无一物的天花板看。

    “你冷静!”三七说:“马赛克我开了,估计是因为咱俩现在的情况,所以有点小故障。而且现在这东西也伤不到你,你冷静冷静。”

    齐墨额头上一片冷汗,他艰难地退后了一步,然后当做什么都看不见转身往外走去。

    然而他只走了一步,那张女人脸就又出现在了他面前,甚至凑近了许多,用一双没有瞳孔的眼睛盯着他看,脸上还带着阴森的笑意。

    “滚!”

    齐墨强装冷静,他低声喝出一个字,紧张之下,按照本能做出了一个手势。

    随着他的动作,围绕在他身边的阴冷之感顿时消散了许多,那张女人面孔上露出了一个惊恐的神色,只是一瞬间,就消失在了墙壁里。

    “好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三七才又发出了声音,他说:“阿墨,感觉怎么样?”

    齐墨:“效果还好。”那只女鬼是穿墙离开的,她最后剩下的脑袋顶加了马赛克之后,就是一片黑乎乎的奇怪玩意,让齐墨连害怕的心思都没有了。

    这只女鬼还只是开胃菜,齐墨回去的路上,他时不时就会看到那么几只不该出现在白天里头的东西,比如说树上挂着的、身体碎成一块一块的、一只手提着自己脑袋的,什么类型的都齐全了。

    也幸好齐墨现在眼睛上被打了马赛克,只能看见一团团的模糊物体,就连那些野鬼的形象,都是三七复述给齐墨听的。

    齐墨一路沿着阴凉处走,他现在不能见光,这一点也是原主从那处九王墓里回来之后落下的后遗症。

    原主在九王墓里的时候,染上了九王身上的尸毒。一见到太阳,身上的尸毒就会发作,长起来尸斑,甚至连皮肤都会烂开,散发出一阵阵的尸臭味道。

    相比那些原主随手就能治好的寻常尸毒,在墓里关了几千年的老粽子身上的尸毒已经不能算是一种尸毒,而更像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症。

    因此,虽然原主已经尽力治疗自己,却一直都没有多大的作用,他后背上有一大块的皮肤已经全是青青紫紫的斑块,甚至那些斑块还在以缓慢的速度往他全身发展。

    而这个尸毒其实也是一个引子,原主在剧情后期,尸毒已经弥漫到了全身,那时候他和主角又已经到了绝境,原主就一咬牙,把自己练成了活尸。

    他成了活尸之后,这一身的尸毒自然就没什么大碍了。

    然而他身上的尸毒是没有大碍了,到底还是留下了几处致命的弱点。否则凭借他的谋划和手段,主角就是运气再好,也没办法伤害到那位大小姐的尸体,导致原主直接崩溃,最后自杀死去。

    齐墨脑子里不断回想着剧情和设定,一路匆匆忙忙地回到了小型的复制九王墓里。相比外头那些热热闹闹的马赛克,小九王墓里头虽然显得很阴冷,但是却特别清净,一点马赛克的存在都没有。

第103章 三尺有神明(三)() 
虽然没有马赛克的存在,但是这里却摆着一具尸体。|

    而且那具尸体还保存得完好无损;栩栩如生;似乎下一秒就能睁开眼睛来对他笑一笑一样。

    齐墨回到小九王墓里头;先是绕到最里间的地方,看了看那位大小姐吕台的尸体。

    现在这具尸体;就是一具彻彻底底的尸体了——吕台已经和原主一起投胎去了;也只有满足了这个愿望,原主才会开开心心地把身体让出来;让齐墨栽了个大跟头。

    因为知道前因后果,所以哪怕这具尸体显得十分诡异;齐墨也没有多怕。

    吕台的尸体被放在一具石棺之中,石棺外部刻着无数玄奥的符文;每一个符文都是血液凝固了之后的黑红色;看得人很不舒服。

    齐墨有着原主的记忆,所以也知道这些符文确实是用血写出来的,还是用的原主自己才十指尖上引出来的心头血。

    原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把吕台的尸体保存了下来。这点心头血,也只是其中一点而已。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齐墨叹了口气,有些感慨。

    其实吕台也算不上有多漂亮,顶多只能说是清秀,还比不上原主好看;但是奈何她对于原主有一次以命易命的救命之恩,这才让原主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她。

    “这也没办法”三七倒是有些庆幸,毕竟楚佩晟其实也算是一道美人关;幸好齐墨没被这幅表象迷惑。

    齐墨并不知道三七想了些什么,他看了看吕台的尸体,就退出去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休息休息——之前一不小心照到了太阳,他身上还是很难受,照到了太阳的那一片皮肤好像是被硫酸腐蚀了一样,传来一阵一阵的灼痛。

    “睡吧。”三七说:“我晚上叫你。”

    因为身上的尸毒,原主的作息时间一直是和平常人相反的,他晚上起来,还有事情要做。

    齐墨也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事情,一想到又要见到一片片的马赛克,他就有些抖。

    但是这点抖,终究还是按捺不住这具虚弱的身体上传递到大脑中的阵阵疲惫。齐墨处理了一番背后又扩散了几颗尸斑的尸毒之后,就精疲力尽地倒在了床上。

    这一觉,齐墨睡了很长时间。他朦朦胧胧间,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境中的他像是陷入了一个怪圈里,一遍遍地重复着同一个人生,最后凄惨地死去他的死亡方式千奇百怪,但是每一种都是极致的痛苦。

    齐墨在梦境里呜咽出声,身体蜷缩成了一团,本来在网络世界里的三七霎时被惊醒了,他试图叫醒齐墨,齐墨却像是完全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一样,依旧陷在自己的噩梦里,无法脱身。

    等到凌晨三点,齐墨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他一时之间还有些怔愣,等到三七叫他,他才慢慢地回过了神。

    “阿墨,阿墨?”三七十分焦急,但是还是尽量放柔了语气,生怕惊扰到了齐墨。

    齐墨慢慢地说:“三三”他莫名的,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似乎这两个字,他已经好多年的没有叫过了一样。

    “阿墨?”三七听出来了齐墨的异常,他担忧地询问道:“你没事吧,怎么回事?”

    齐墨摇了摇头,只感觉脑袋里疼痛欲裂,耳朵里面也在嗡嗡作响。他说:“我没事,就是做了个梦。”只是那个梦,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只能隐隐约约的想到一些片段。

    “你再休息一下吧。”三七说:“今天就先不去了。”

    “不用。”

    齐墨摇了摇脑袋,想要把那种恍惚感全部从他脑袋里面晃出去,他说:“我先去准备准备。”

    他找到地方洗了个脸,然后就换了身衣服出去了。天空上只有一轮惨白的月亮,钢铁森林里点缀着星星点灯的灯火,马路上也依旧有来来往往的车辆。

    齐墨叫下了一辆出租车,明明是炎热的夏日里,他却穿着厚厚的风衣。高高的领子遮住了他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带着金属光泽的漆黑的眼珠子。

    司机自己打开了车门,让齐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这两个人,其实早就很熟悉了。

    齐墨熟门熟路地才钱夹子里头抽出来了五张毛爷,直接放在了司机放零钱的一个小瓶里,然后低声说:“今天去宁南大学。”

    “啊?”司机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他说:“今天不去郊外了?”

    齐墨“嗯”了一声,他说:“东楼那里放我下来。”

    司机之前多问了那么一句,也知道自己管得多了。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发动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往宁南大学开去。

    宁南大学是一家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有知名度的重点大学,林几边在里边读的是经济系,还是年年能拿奖学金的那种。

    如果没有原主的打搅,估计他会在几年之后成为某家上市公司的ceo,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过上幸福而美满的日子。

    这么想想,齐墨还真为林几边有点可惜。

    宁南大学离齐墨所处的位置不远,很快就已经到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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