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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死出铁骨美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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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夕,你还是这么通透有趣。”来者十分自来熟地拍了拍林夕的脑袋,一双温润带笑的眼眸透着金边眼镜斜晲着宋雯,“小夕说话总是很有道理的,小雯,你是真的该耐心听听小夕的话,别看小夕平时话少,她可是十分睿智聪颖的人呢。”

    宋雯闻言,顿时皮笑肉不笑地道:“学长真是过奖了,我和林夕一起长大的,她是什么人我心里门儿清。通透睿智的确算得上,但是聪颖就有点难说了。别看她满口大道理的,实际上她就是个理论知识满分实践能力为零的小渣崽,傻得一比,实在当不起您老如此盛誉。”

    “你呀,总是挤兑她,我看很多时候,你可能还不如小夕呢。”对方闻言也不恼,依旧摸了摸了林夕的头发。

    来者名叫于修文,是宋雯和林夕的前辈学长,也是她们一门选修课的助教。单从外表上来看,对方的确是一个人如其名的温润君子。高挑清瘦的身材,俊气好看的五官,带着金边眼镜的模样斯斯文文,笑起来更是眉眼疏阔清朗,自有一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雅致怡人。

    这么一个风度翩翩,在学校人缘极好备受女生欢迎的学长,落在宋雯的眼里就只剩下“人模狗样”。

    从小到大,宋雯是真心对林夕的烂桃花感到绝望了。

    林夕显然很不喜欢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碍于于修文是前辈,只能默默地忍了。她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许距离,社交恐惧症犯了一般闭上了嘴。于修文跟宋雯是同一个专业,她会认识这位学长纯粹是一个意外。这位热心的学长显然带着些圣母系的温柔,看到残疾人(社交障碍语言残疾)林夕就有点憋不住满腔如山父爱,愣是硬生生用了两年的时间,成功叫出了“小夕”这样的称谓。

    好在对方虽然热心,但也没怎么得寸进尺,林夕只是单纯觉得这人心地太好跟自己简直画风不同,倒也没觉得哪里讨厌。

    但是对宋雯来说,哪怕对方隐藏得再深,也骗不过同属性妖艳贱货洞穿真理的眼睛!披着一层温润的皮子都挡不住人渣的气息!

    好像把自己也一起骂进去了

    “对了小雯,老师已经等了很久了哦。”于修文笑着说了一句,藏在金边眼镜之后的眼睛如同蒙了雾气一般湿润迷离,“我和小夕在这里等你,你快点上去吧。”三言两语就将宋雯打发到一边,于修文对着林夕露出了温柔的笑。

    眼看着自家家养的小白兔要被大尾巴狼给叼走了,宋雯冷笑着咬牙,哼声道:“林小夕,自己说的话自己记着,千万要小。心。流。氓!”

    林夕只以为宋雯的老毛病又犯了,便敷衍地点了点头,打算去图书馆睡一觉。

    但是还没来得及行动,于修文就先发制人地道:“学妹都是最后一次重返校园了,不最后看一看周围的风景吗?”

    林夕想着看了四年的景色有啥好看的?但是想着这位过分温柔的学长估计是个念旧的人,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便点头应允。

    于修文唇角的笑意微深,他看着总是微微垂眸显得心不在焉的女子,他知道她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拒绝别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每挖掘出这个女孩的一点秘密,他就会觉得异常的兴奋,就像是守着一处无人知晓的宝山,挖掘得越多越是让人贪婪。

    林夕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是个高冷却又神秘的女子。她心中仿佛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面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始终是冷淡疏离、漫不经心的。但是如果无意间揭开她的冰山一角,你又会觉得她是温柔的。她虽然冷淡,却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不会拒绝他人的靠近,那种无言纵容的态度,令人沾之成瘾,欲罢不能。

    跟林夕走在一起,你永远别指望她能先你一步提出话题。但是如今林夕都已经是毕业生了,有些话再不说出口可能就来不及了,于是于修文顺着宋雯方才的话题,略带揶揄地笑道:“小夕刚才教训小雯的话真是字字珠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千帆过尽了呢。虽然说谨慎一些都是好的,但是大学四年了,小夕就没想过谈个恋爱,找个人陪着你吗?”

    林夕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话题的暧昧性,于是便直白地道:“我自带隔绝桃花的体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单身挺好的。”

    这个俊气的女孩对自己的魅力一直没有多少自觉,她五官稠艳如墨画山水,眸光总是淡淡的,自带了一种与这个快节奏社会格格不入的孤清。那放在别人身上只显得矫情做作的气质,在她身上却显得那样理所当然,高出了美感——当然,她长得实在清秀,也是原因之一。

    并不是很了解二次元世界有一种孤高的人类叫做“中二病”的于修文觉得这个姑娘真是神秘得令人心生向往,而且男人的劣性根发作,就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在情场上向来无往不利,只有他玩暧昧别人倾慕他的份,哪有见过林夕这样把他当空气无视了两年的人?好在这两年来温水煮青蛙也不是完全没有效果的,至少他现在是最靠近她的男人不是吗?她从不拒绝他的要求,应当也是心有好感了吧?

    想到这里,于修文璨然一笑,语调越发温柔了起来:“怎么会没有桃花呢?只怕爱慕你的人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吧。”

    一般来说被他这样暗示,女孩多多少少也要想偏了,但是于修文遇上的偏偏是林夕这么个毫不清纯做作的姑娘。只见她不耐烦似的挥了挥手,眸光微深地道:“学长怎么跟宋雯一样想东想西的?生活如此忙碌,人生才刚刚起步,我又不需要谈恋爱来调节生活,如果谈了自然也是奔着一辈子去的。我现在还不够成熟,都还未能背负起自己的一生,又谈何而来背负别人的一辈子?”

    于修文被噎了回来,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驳林夕的言语,只能羞赧地笑道:“有个人为你遮风挡雨,护你一世无忧,也是幸福的啊。”

    “如果有这种想法,那人生也就止步于此了。”林夕大义凛然,显然十分有觉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打理好自己的人生本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虽然每个人的活法都有所不同,但是将自己的立身之本托付给别人本就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不管男女,生来都拥有自己的一辈子,托付给别人的东西多了,自己拥有的就少了。而那个被你托付的人,甚至还未必能背负起你生命的重量呢。”

    说到这里林夕微微一顿,她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身边站着的不是好闺蜜宋雯,而是于她而言也就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外人,当下改口弥补道:“当然,一种米养百样人,每个人的三观和想法都是不同的,不能强迫别人跟你同步,所以学长不必附和我,保留你自己的看法就好。”

    于修文:“”这怎么保留自己的看法啊?!完全被洗脑了有木有!

    于修文觉得自己也是疯了,他一个潜意识里有点大男子汉主义的性格,居然会觉得林夕说得挺有道理的?

    不行了这姑娘有毒!

    于修文看着不远处嬉笑着跑过操场的两个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位老师的孩子,便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小孩子真可爱,小夕喜欢小孩吗?”

    “不。”林夕想道自己做的噩梦,有些犹豫地道,“乖一点听话一点的还好,太熊的话我会想掐死。”

    于修文:“”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此清纯毫不做作,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一点也不一样。#

    #聊着聊着就把天给聊死了。#

第二十五章 】冰冷的温柔() 
虽然林夕把天给聊死了,但是于修文也不愧是能够跟林夕尬聊了两年的人;当下转变战略;道:“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倒是挺赞同古人的说法的。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小孩子生来就是纯洁无暇、良善的,我一直憧憬自己未来的孩子呢。”

    孩子是一个很好地开头;它可以引起女子性格里隐藏的母性,从而牵引到更深层次更暧昧的话题。

    但是于修文想继续说;林夕却牢牢地记着“不可交浅言深”的警告;闭上了嘴附和道:“学长说得对,我就是不喜欢他们闹腾而已。”

    于修文也不知道是先前被刺激到了还是实在不甘心;不依不饶地道:“孩子总是有任性的权利的。”

    这句话有些戳中了林夕的痛处;让她抿唇沉默了半晌,才道:“我的想法总是不太趋向于大众的;倒不是反对学长的观点;只是我个人有个人的意见。我觉得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带着原罪的。”

    饶是于修文早知道这姑娘的想法与常人迥然不同;此时也不免诧异道:“怎么说?”

    “孩子在成长的初始;三观尚未形成;他们就是个彻彻底底的自我主义者。”林夕话语里深藏着厌色,是对自己的,“他们生性本就是自私的;就像是很多孩子还小的时候;他们看到喜欢的玩具喜欢的点心;都会想要据为己有。如果父母没有教导与指引,那他们就会将此视为理所当然,可见本性便是如此。我们常说熊孩子‘没教养’,居移气养移体是一个原因,但是又何尝没有本质上的问题?”

    “很多父母其实不缺乏良善的,教导孩子也十分用心的。但是小学里,我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随大流去排斥那些弱势的人群,性格怯懦的会被欺负,成绩最差的会被人看不起,天生残缺的会被视为异类。然后长大了,懂事了,欺凌者知道错了,成了那些正常的所谓的良善的人,但是那些曾经被欺凌过的人,有些记忆却会成为永远无法愈合的疤痕,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

    林夕拽了拽自己的长发,深吸了一口气:“我说得有些过分了,学长还请你不要介意,听过就算了。”

    于修文:“”完全没办法听过就算了啊!这姑娘难道是职业洗脑的?!

    林夕隐藏情绪的功底极好,以至于于修文虽然觉得她有些激动,但是却并没有探查到她话语中深藏的负面情绪。

    ——那是深深的遗憾,和揪心的愧怍。

    这么一场尬聊终止于宋雯,她刚从导师的办公室出来,就急急忙忙地跑来找林夕。她可不是林夕那种不擅长拒绝人的性子,哪怕是于修文,难免也要退避三舍,只是到底不甘心快要到手的美人就这么跑了,便硬是和林夕交换了联系方式。

    “他跟你说什么了?”宋雯对于修文十分警惕,因为她知道对方是情场老手,林夕和他对上,实在没什么优势可言。

    林夕简单复述了一下他们的对话,宋雯立时哑口无言。她也是傻了才会觉得林夕这种呆头驴会开窍,简直图样图森破。

    虽然白菜没有被拱,但是宋雯觉得自家老友心情不是很美妙,下意识的道:“你怎么了?他说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话了?”

    “没什么。”林夕瞥了她一眼,沉郁地道,“就是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罢了。”

    张爱玲曾经在倾城之恋里面说过: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林夕也是这么想的,她觉得以前的自己就是个混账,如果她能见到过去的自己,她或许真的会选择将那时的自己掐死。

    “你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宋雯微微一怔,她是林夕的青梅竹马,自然知晓她话中的深意,“别想太多了,你那时候是非观念还未成熟,还在上小学呢,能知道什么?总不能为了过去的回忆,让自己一辈子愧疚下去吧?”

    正如林夕所说的,孩子们都有本能抱团的天性,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班级里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两个“被排挤者”。

    林夕是施虐的那一方。

    中二期的小孩脾气暴躁,几乎是不可理喻的。那时候的林夕,张扬桀骜,虽然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行为,但是言语伤人,总是难免的。孩童天真不知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于是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甚至还可能耀武扬威,将之当成炫耀的资本。

    直到有一天,清醒了。

    有很多借口可以开脱她的过去,她可以说小孩子不懂事,可以说那时候的自己不分善恶,但是那么多的借口,其实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折磨着林夕的是她的记忆和已经成型的思想观念,她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

    “所以啊,我其实一直都不太懂你。”宋雯将买来的奶油面包掰了一半,递给林夕,“你这个人其实很奇怪,也很矛盾。有时候会很感性,有时候又会很无情,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你在想什么,如果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以前被你欺负过的人,那去道歉怎么样啊?”

    “没有意义。”林夕咬了一口面包,垂下了眼睫,“所谓的道歉,不过是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罢了,为的不是别人,为的是自己。因为当一个人说出‘对不起’的时候,其实他就是在等待对方说一句‘没关系’,好让自己解脱,让自己放下这些事情。但是这世上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一句‘没关系’的,有些则像鲁迅先生毁掉的那个风筝一样,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宋雯无所谓地咬着松软的面包,她看着林夕始终沉郁的眉眼,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她记得她曾经拦住过于修文,她告诉他,林夕是个在感情上很较真的孩子,他如果不是认真的,就别再抱有那种要玩玩的心思。

    那时候于修文笑得不屑,说道:“你又怎么知道她不喜欢我?她从来不拒绝我,你根本不了解她,她是个很温和柔软的女孩子。”

    其实于修文说得没错,林夕是一个很温柔也很有底线的人。她只守着自己心中的一片净土,任凭外界如何污浊,都与她毫无干系。

    但是约莫是因为过往做了很多错事,让她不堪回首,以至于她如今和人相处时就会不自觉地带上了这一份“温柔”。她不拒绝别人的任何请求,她会包容身边人所有的缺点和错误,谅解别人的一切,哪怕她不喜欢。但是这是爱吗?是喜欢吗?是代表她在乎你吗?

    不是的。她温柔是带着冷情的。

    她心里有一本自己的账,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冷眼旁观,看着身边的人得寸进尺,越来越过分,越来越让她无法忍受。当她对一个人的忍耐和情分完全被耗尽之时,她就会将曾经对那个人的好全部收回,变得冷酷而又刻薄,哪怕平日里觉得无伤大雅的小错,在她眼里都会变作碍眼的尖刺。因为她已经决定不再包容你,所以她拒绝给你哪怕只是一点微薄的,甚至会递给陌生人的温柔。

    她曾经犯了错,伤害了别人,她为此而煎熬,所以她现在放纵着别人,让别人伤害她。她的血肉是温的,骨子却是凉的,别人对她三分好,她一定要回报十分。不是因为她爱你,而是因为她要自己无愧于心,在你背叛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丢掉你。

    她遇见一个人,会先看到彼此的结局,她对你好,心里却在等着你的背弃。

    等着你背叛她,她就能像甩掉一袋子垃圾一样把你完全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游离。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悲观、无情、通透、却又理智凌驾一切,凉薄得近乎无情。

    于修文在情场上纵横多年,得意洋洋地说自己从无敌手,他觉得在林夕身上耗费了两年是多了不起的事情,却全然没想到这姑娘始终都未曾将他放进眼里。宋雯有些想笑,又觉得有些悲哀,林夕的好友多是君子之交,唯一的好友是她,而且还是因为她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这样的人,又有谁能走进她的心里呢?

    宋雯吃完手中的奶油面包,感慨地叹息道:“你完了姑娘,注定孤独一生,为你点蜡。”

    林夕叼着面包,一脸懵逼:“”

    宋雯恨铁不成钢地捏着她的脸,问道:“你有没有理想型?或者是曾经想过的未来伴侣?姐帮你大浪淘沙,好歹淘一个出来!于修文那狗货虽然不是东西,但是玩玩还是不错的。我觉得你现在需要谈个恋爱来调节生活调节心情。”

    林夕下意识的想到了西里尔,然后很快自己便打消了这个有些可笑的念头,真是傻得不轻了,才会对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产生好感。

    她意兴阑珊,正想敷衍过去,宋雯却突然道:“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梦里的神父跟你有点和而不同,你是不是做梦的时候代入自己了?”

    林夕现在听到“梦”字就头疼,闷声道:“哪里像了?我是那么偏激神经病的人吗?蠢。”

    “梦里的人,大多是你现实中见过的,但是你可能改变梦中人的容貌亦或是身世背景,所以你自己忍不住被自己潜意识捏造出来的虚拟人物了。”宋雯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乱七八糟的书籍也看了不少,“你倒是可以好好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遇见过类似的人。”

    “但是我觉得神父真的很像你,像,又不太一样。”

    ——“神父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和你一样,又不太一样的人。”

    “大概你们神经病和中二病之间真的有点共鸣吧。”

    ——赎罪一般的偏执和包裹在无情之下的柔软,他们遵从自己的心,始终带着殉道一般的决绝和庄严。何必活得这样累呢?

第二十六章 】异形之灾(1)() 
林夕向来是个身体健康的小宝宝。

    她怎么也没想到,前不久她还神猛非常地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没过多久她居然跟病西施一样晕厥了。

    林夕是在路上晕过去的;非常干脆利落地扑街;脑袋咣地一下砸在砸在地上,那声音听得宋雯牙齿都酸了。宋雯的一声尖叫还没发出来,林夕就已经干脆果断地失去了意识;昏迷的前一秒,林夕还在想;真心日了狗了;以后打死也不能熬通宵了。

    通宵一时爽,伤心又伤肝。林夕她又穿越了。

    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正在飞奔;林夕脑子一懵;脚步微微一错,顿时就左脚拌右脚地狠摔了出去。她还没来得及尖叫;就顺着台阶当了一回翻滚的牛宝宝。也不知道是做梦还是什么原因;倒也没觉得有多痛,就是摔得有些喘不上气来。

    停止翻滚之后;林夕趴在地上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纤细幼嫩;还有点胖,绝对是个不超过十四岁的女孩子的手。

    林夕怀疑自己摔坏脑子了,她大脑里一片空白;居然连自己的名字和过去都记不起来了。

    我是谁?我在哪?我从哪里来?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林夕并没有蒙圈太久;或者说;并没有太多的时间让她思考人生——她隐约记得有什么很危险的东西在靠近,所以她才会拼命的奔跑。

    顾不得还有些发晕的大脑,林夕连滚带爬地站起了身,疯了一般地朝前方跑去。她似乎摔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的穹顶极高,甚至林夕还看到了几辆专门用来运送建材的大卡车。四周的灯光黯淡,昏黄的白炽灯将林夕的影子拉得很长。

    林夕奔跑了起来。

    她发誓,自己哪怕是体育考试200米短跑都不曾跑得这般快过。

    这具少女的身体轻盈极了,女孩身形纤细单薄,肢体灵活,身姿敏捷,奔跑起来时简直像一阵悄无声息的风。虽然林夕失去了记忆,但是她却对这具身体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她甚至很清楚这具身体的极限在哪里,使用起来简直如臂使指,就像是她自己的身体一样。

    林夕在奔跑的助力下一跃而起,手掌撑在车顶一下子翻越过去的瞬间,她觉得爽爆了。

    这种浑身充盈力量的感觉,这种如风一般无拘无束仿佛灵魂不被笨重的驱壳所桎梏的感觉,真是美妙得令人身心舒畅,心神剧颤。

    林夕的中二病根深蒂固,而有什么比一个中二病感觉到自己飞檐走壁无所不能更让人兴奋的呢?

    林夕享受了一下这种飞一般的感受,直到直觉为她敲响了警钟,她才快步藏进了一面隔离墙的背后,训练有素地蹲下弯腰抱头。她飞快地调整自己的呼吸,将因为奔跑而略显急促的气息调整得平缓轻微,几乎细不可闻。

    她听见了脚步声。

    林夕也不知晓自己为何会将之定位为“脚步声”,因为那根本不是正常人类会发出的声音,反倒像是某种巨型的动物踩在地上而发出的巨响。地面在震颤着,那东西的动作显然很迟缓,只是听着那脚步声,林夕的大脑就自动将怪物的体型大小反馈给了她。

    呕,最萌身高差吗这是?意识到这个怪物的体型比那大卡车还要可怖的时候,林夕面无表情地在心里腹诽了一句。

    林夕躲在隔离墙后,在怪物靠近的瞬间,猛然屏住了呼吸。

    林夕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她身体的本能反应显然还存在,而这个本能也救了她的性命。她知道背后的这个东西不是她能够抗衡的存在,也知晓这个怪物锁定了她的气息。所以方才林夕才会浪费时间在这个偌大的停车场里跑了一圈,为的就是混淆自己的气息。

    她如今拥有的这具身体,简直像一位身经百战的战士,其本能以及战斗意识都已经敏锐到一种可怕的境地。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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