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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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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认她说的有道理,毕竟,穿书这种事,比穿越还不能泄露!毕竟,谁也不愿意知道自己原来是生活在书中啊!如果《书剑恩仇录》里所有的人,发现自己原来只在一个作者的笔下,不知会造成怎样的混乱局面。

    但是,我不懂——尼玛是花了多大功夫,才造出这一副英雄杀纸牌的?!

    从玉如意处出来,我跟李沅芷散步回去。

    中途,我问李沅芷:“你是回红花会,还是回提督府?”

    “当然回提督府。难道回红花会羊入虎口么?我这么漂亮可口,万一余鱼同忍不住,把我给那啥了呢?”

    我再度“噗”地笑出了声。

    这妞跟你在一起后说话也学贱了。

    叹了口气,笑着摇头:“真拿你没办法。你以前不是说余鱼同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他么?只是形婚。又怕什么余鱼同那啥?”

    “连君无戏言的乾隆都可以说话不算话,我一个小女子的话,你就那么当真啊?”

    “……”我瞬间走不动了。

    感觉心里一空,脚上没了力气。

    “怎么了?”她回头,挑眉。

    我心里莫名很难受,一想到她刚才的那句话就难受。看着眼前熟悉的脸,即便脸上有些微促狭的笑意,但还是不能完全让我释疑:“你说的真的还是假的?你跟余鱼同到底是不是形婚啊?别开玩笑好么?”

    哪怕有一丁点的可能他们相爱,我都觉得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

    她闻言,半晌无话。

    最终,才叹了一口气:“你真是个冤家!你要知道,我可是言情作者,来这的任务,就是搞男女关系啊……并不是搞女女关系。”

    以前因为彼此立场不同,我们就刻意模糊了这个问题。

    这一次,是第一次这么清楚讨论。

    我鼻子一酸。

    虽然知道她说的真的,但还是很难受。

    “所以,你到底是想怎样?”

    终于,我忍不住问。

    这样的问题,我是一直不敢问的,因为怕失望。然而,这一次要远行,走之前想得到明确答案,也好走得安心。

    李沅芷那边又是久远的沉默。

    最终,她给了我一个娇羞的白眼:“我想怎么样,你真的不知道么?”

    那一瞬间,心里仿佛燃烧了烟花,在空中绽放了“开心”二字。

    然而,还是容不下一点点的意外:“你的意思是,跟他只是为了任务的形婚,对我,才是真爱么?是这样么?我要你亲口说。”

    她再度给了我一个白眼,一跺脚,走了。

    然后,走到快要看不清影子的时候,她背着我的声音传来:“是是是!最爱你!”

    她知道以我的内力,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我心中的烟花,继续绽放~~~~~

    没有了这层心病,我终于可以安心回到我的助攻对象身边了。

    并且,要跟她们去回疆。

    因为收到乾隆要出兵的消息,霍青桐已经决定回去了。原本她只想自己回去,跟自己的族人共存亡,并不带香香公主去涉险。

    然而,香香公主不答应,死活要跟姐姐在一起。

    最终霍青桐只能长叹:“罢罢罢,要生要死,我们一家人就都在一起吧!”

    临走,她拿出匕首,用力扯开,却是一愣。

    匕首刀鞘里,自然空空如也。

    一旁旁观的我,讪讪上前:“你是不是找里面的……东西呀?”

    因为那是霍青桐的爱情日记,我也不好意思点名。

    “你看见了?”

    “唔,上次你不是把那匕首留给我放血给香香解毒嘛,我无意间把匕首掰开了,就把里面的……那东西,扯出来了。然后……你知道,我就不好意思还给你了。”

    我编了个半真半假的谎言,料她不会深究。

    果然,她红了脸,没再说什么,只是从袖中取出一张地图,放在了那匕首刀鞘中,再将两层刀鞘重又套了回去。

    “你往里放的是什么?”我很奇怪。难道还特地放自己暗恋妹妹的日记给陈家洛看?!

    “一张地图。”她早已信任我,对我也不隐瞒,“一张很宝贵的地图。就算是我给陈总舵主的谢礼吧。”

    后来,她单独去把这匕首赠给陈家洛时,我是偷听了的。

    刚开始陈家洛自然不肯领受这“谢礼”。

    但霍青桐告诉他:“这匕首是一刀两鞘,外面那层刀锋实际上也是一层刀鞘,可以拔开。我们走了之后,总舵主可以在一无人处拔开,将里层刀鞘里放着的一张地图取阅。我想,那张地图,对总舵主会有帮助。”

    陈家洛大吃一惊,大概从没听过这匪夷所思的匕首设计。

    “好了陈总舵主,告辞。”

    霍青桐拜别。

    然而,陈家洛拉住了她的手腕:“青桐……”

    霍青桐一怔,但还是回头。

    陈家洛憋了好久,终于道:“青桐,你们回族的事,就是我的事。待这几日与乾隆事了,我便去回疆找你们。我……我对你的心思,你……应该明白。”

    难为这个内敛书生,终于说出了心思。

    然而,霍青桐只是苦笑:“你也说了,是‘我们’回族,你去回疆也是找‘我们’。你的心思里,不止有我一个,还有香香,不是么?”

    陈家洛低下头,不说话。

    也就是,没有反驳。

    “其实,我理解你喜欢香香。”说到那个人,霍青桐的声音不自觉就温柔了,“她的确值得任何一个人喜欢。所以,即便你在喜欢我之后再喜欢她,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青桐……”陈家洛有些惭愧。

    终究,移情别恋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

    霍青桐却摇摇头,并不介意:“没关系的陈大哥,我理解你。只是,有些事你不了解。”

    “什么事?”

    霍青桐叹了一口气,看向陈家洛手里的匕首:“就像你这把匕首,如果只看表面,是看不出它是一刀双鞘的。陈大哥,你其实,是想跟这匕首一样,做那最里层的刀锋,而我跟香香,做那两层刀鞘吧?”

    陈家洛一愣。

    “可是陈大哥,你却忘了,那里面一层刀鞘,也是刀锋啊……”霍青桐续道,“我知道我不似寻常女子,温柔少坚硬多。所以,在我之后你才会还喜欢香香的吧?但,这就是我。因为我本来就不止是一个普通的刀鞘,也是能刺能杀能战斗的刀锋!我,并不想做一把普通的刀鞘,而是想做凌厉的刀锋,能守护我的族人,和我的妹妹。”

    不止陈家洛,连我都震惊了。

    我从来不知道,这小小匕首,居然能打出这样的比喻……

    细想,却又真的是如此:

    陈家洛以为自己是那最里层的刀锋,可以一刀双鞘。

    却忘了,中间的那一层,除了是刀鞘,也是刀锋。正如霍青桐这个人。

    突然有些恍惚,是否,现实中的有些纯t,就是这样的属性?

第181章 血染黄沙() 
总之,霍青桐在全民族有难的时候,带香香回去了,而我,也跟着回去。

    以前穿成华筝时,也曾见识过大漠风沙,但从没有作为主角真正叱咤过。如今跟在霍青桐旁边,看族人对她言听计从,与她一起主民族生死沉浮,莫名也升上一股豪情。

    不过说实话,即便再有豪情,也掩盖不了一样事实,那就是:鸡蛋真的碰不过石头。

    回族在清军的铁蹄下,胜算是几乎为零的。就算是《三国演义》版的诸葛亮来帮忙,只怕也不能胜。昔日曹操大军攻刘备的新野,刘备兵将少太多太多,即便是用兵如神的“妖”版诸葛亮,也只能火烧博望坡,赢一场漂亮的胜仗,挫曹操锐气。但赢完那一仗之后,还是要刘备赶紧收拾行装跑路。为何?寡众悬殊太大?!

    此时也一样。

    所以,回族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主战的。每个民族,总是有贪生怕死想出卖同胞求荣的小人,回族也不一样。

    这一次,掉链子的是扎木合!

    也就是我以前看到的鬼鬼祟祟的回族男子。他是回族一个头目,平日里虽然对木卓伦很尊敬,但真到生死关头,还是不惜分家另过的。

    即便是木卓伦,也不可能让每个部落都心甘情愿跟自己同生死。

    当然,事情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那就是——让霍青桐嫁给他!

    扎木合答应,只要霍青桐肯嫁给他,他就愿意率领部众死战,跟所有族人同生共死,共抗清军!

    木卓伦自然是舍不得自己视若珍宝的女儿被那样的无耻之徒侮辱,所以直将那人赶了出去。然后颓然倒在椅子上:“想不到,我木卓伦会有一天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连那样的人都敢打我女儿的主意!”

    霍青桐闻言上前:“阿爹,女儿现在长大了,不该是阿爹再保护女儿,而是女儿要保护阿爹了!”

    说罢,顿了顿,有些说不下去,却又强力道:“阿爹,就让我嫁给他吧。清军势大,我们本就远远不及,若是还不能各部团结,更是只能死无葬身之地了!”

    此言一出,一直依偎在霍青桐身旁的香香公主震动了,也走上前来:“阿爹,姐姐说的不错,现在是该我跟姐姐来保护阿爹保护族人了。喀丝丽什么都不会,不能伺候阿爹也不会保护族人,但是喀丝丽知道,那个皇帝要的是我,只要把我送给他,就可以平息这场战事了!”

    “不行!”

    “不行!”

    “不行!”

    三声齐喝,是她的父亲兄长和姐姐。

    毫无疑问,每个人对于美好单纯的香香,都是本能保护的。

    “父亲,哥哥,姐姐,我必须去。只有那皇帝得到了我,才会罢兵,我们的族人才能平安,大家才能安享欢乐,每日喝酒唱歌,围着火圈跳舞……”

    “香香……”

    所有人哑然。

    “好了,就这样吧。”香香公主微笑,“以前,我总是最没用的一个,都是你们在保护我。如今,换我来保护你们。”

    ……

    如果说,以前香香公主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单纯的美女的话,那么这一刻,她有了灵魂。

    这一刻她的美才真正生动起来,更有一番美好。

    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香香公主拿定主意要用自己去换取全族人的和平,其实没有人能阻拦。

    而平日看似柔弱的香香公主,居然能在这关键时刻,坚定如斯。

    甚至,当霍青桐告诉她:“香香,没用的,不要傻了,就算你真的从了乾隆,他以后依然有别的借口攻打回部。那个皇帝,根本就是个不守信用的坏人。”

    她都可以如此反驳:“不,既然她喜欢我,我就可以让他听我的话。我会让他不攻打回部的,我会让他做好事。”

    这小丫头,原来也不傻。

    我苦笑。

    其实,这应该是我做过最艰难的一个任务,因为不止男主在中间刷存在感,还有一个君主在其中作梗!

    要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被皇帝盯上了,想逃走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想逃一辈子!

    终究,香香公主还是进了皇宫。一如原著既定轨迹。

    而我,也陪霍青桐一起跟着回了京城。

    陈家洛为了这对姐妹,与乾隆反目。只是,乾隆却不再出宫了,不给再次被逮的机会。

    “青桐你放心,就算杀进皇宫,我也会把香香给救出来。”陈家洛安慰着霍青桐,同时也叹气,“本来以为驱除满人、恢复汉人血统的计划可以着落在乾隆身上,没想到他骗去证明他身份的密函,就不再履行诺言。”

    一旁的李沅芷闻听这话,突然上前:“陈总舵主,如果你真的愿意杀上皇宫的话,香香公主,或许还有救。”

    “什么?”

    所有的人都望着她。

    李沅芷微微一笑,已然胸有成竹。

    最终,我们接受了她的计划:

    以红花会刺杀皇帝的名义,闯入皇宫,吸引所有注意和兵力。然后,我再凭着远远领先于这个朝代的绝世内力,潜入内廷,找到香香。

    神不知鬼不觉点了那些贴身太监宫女的睡穴,便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只蝴蝶放入香香公主被窝中,然后,再驭着远远领先于清朝武学的轻功,带走香香。

    一切,神不知鬼不觉。

    也因此,这才有了“香妃化蝴蝶”的典故。

    是耶非耶?化为胡蝶?

    其实,非也:)

    真正的香香公主,跟霍青桐一起,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因为在所有人心里,香妃已经化为胡蝶飞走了,所以乾隆没有想过派兵追捕,而她们,也不用躲避追兵,只顾携手余生、岁月静好。

    而我,则开始了苦逼的生活——

    因为李沅芷与余鱼同有形婚名声,所以她必须住在红花会总舵附近,以至于我都不能走太远去游山玩水。毕竟,我要夜夜去李小姐处留宿的 = =

    或许,最爽的是**那边:心砚跟陈家洛走到了一起。而文泰来被救出后,居然……渐渐跟余鱼同走在了一起。(好吧,余鱼同和李沅芷的形婚,这下可以打满分了。)

第182章 断更狗的自白() 
或许,这快穿系统给我最大的仁慈,就是可以跟书中爱人长相厮守至老。说是快穿,其实并不快。每一次穿越,等于又活了一生。

    对于此,我是无比感激的。

    可有时候,人的**是无穷的。贪念,无时不在。

    在上一世与李沅芷终老后重新回到现代,我突然另有一番希望:如果,能找到李沅芷的真身,那该多好!

    是的,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总是宁愿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在一起!

    以前,跟那些女子是没有机会的,故事结束就代表死别,所以只能强忍。可这一次,我是知道对方也是晋江写手是!晋江言情写手!!

    虽然,在《书剑》世界太过精彩,两人竟然忘记抽出时间互通姓名,但是,找起她来,应该不难!

    毕竟,能在晋江扑街扑到自己年龄数的作者,并不多。并且,这个作者是写穿书的!如果《书剑》是她第一次穿书,则她现在应该正在连载那本书;如果在那之前她已经穿过几次了,那更好找,因为会有其他的穿书文已经完结!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第一次穿越后没有勤奋写文,而是开始去看文,专看晋江,专看穿书文!

    于是,我的小说开始断粮。

    但凡写过网文的都知道:断更是写文最死穴,没有之一!

    再好的文章,一旦断更,点击就会跳水不说,读者也会作鸟兽散。甚至,有的因为被频繁断更而怨念至粉转黑 = =

    就算是某点笔力惊人的烽火戏诸侯,也是被读者天天吐槽,每次在微博一冒头就给读者戏谑要去更新去更新去更新!也就只有他那样的资本,才能断更成经典“太监”仍拥有那么多的读者!其他人,不行。

    至少,我不行。

    所以,之前几部书一路积攒的人气,又开始渐渐冷却啊冷却……

    系统似乎是有算过的,每次我从书中穿越回来的时候,现实里小说完结都不久,甚至有两次是刚好回来上本全文存稿的小说刚好完结!所以,很多读者已经习惯渐渐跟我一起走了。尤其,还是同一种文风。

    然而,这一次,我又让写文之路转折了。

    不过,竟没什么后悔,只是依然在晋江书海里寻找着李沅芷的踪迹。

    然而,许多天过去,依然一无所获。

    于是,我开始砸鸡蛋:“说啊说,李沅芷到底是哪个写手大大?”

    白鸡蛋闷不吭声。

    “说说说!”继续砸。

    终于,白鸡蛋上闪烁一行字:【友情提示:你现在小说点击下滑数据已经接近穿书帮扶作者活动的底线了,再不更新,你将被勒令退出这次穿书活动!】

    “……”好吧,我可不是被吓大的!

    冷哼一声,将白鸡蛋塞回脖子,懒得再理。

    反正,这一路的穿越也够了,我很满足!而我现在,只想找我的爱人!至于写文红不红,呵呵,我已经想开了,梦里有时终须有,梦里无时莫强求!再说,我相信,如果有李沅芷在身边,爱情浸润,再勤奋更新,到头来总有一番景象。

    然而,我可以冷对渣系统,却无法冷对读者们。

    我一直有个习惯,那就是如果我又勤快自觉写得又好的时候,就会频繁跟读者在评论里互动,因为没有感情负担。可是,如果最近断更了,或者即使没有断更但文章质量下滑里,我就会非常不好意思,包括跟她们互动,都不敢了。甚至,不敢去看文下的评论,因为不想看到任何的负面东西。

    可能是天生自卑吧,我特别怕看负面的东西,性格也是越打击越挫、越鼓励越嗨的属性,所以我一般能避免负面东西就避免。

    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去文下了。

    然而我忘了,我还有读者群!

    一帮人在里面叽叽喳喳,我原本也不想管。但系统却提示:有人发红包!

    当下没有任何犹豫,我直接点进去,点了红包,好吧只有一分钱。

    而老奸巨猾的读者大大却已经跳出来了:“大大你在!为什么不填坑?”

    “是啊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

    ……

    叽叽喳喳,如一群嗷嗷待哺的小鸭子。

    我捂脸,强烈的愧疚与后悔(叫你刚刚手贱跑进来抢红包!)让我情不自禁答应马上更新,并且日更到完结!

    好吧。。。。终于,又开始了苦逼填坑之旅。

    等我将最后一章上传到后台草稿箱,突然发现:更新榜上,有一篇vip百合文《穿书之书剑恩仇录》。

    是……百合。

    天啊!

    我当时整个人脑袋就“嗡”了!

    所以,这是她么?

    所以,她其实……叛变言情来写百合了?尼玛真坑爹啊!我捂脸,准备点进去。

    然而,在鼠标刚刚点开那文的时候,脖子里的白鸡蛋突然跳了起来,重重敲了一记我的眉心——然后,我倒在了电脑桌前。

    好吧,再度醒来,却是躺在溪水边。

    还是那样的古韵环境,我知道,这是又穿越了!

    身边,有一个小女孩:“姐姐,你终于醒了!”

    好可爱好粉嫩的小女孩!

    我刚想动手去捏,却僵住了——

    因为,我发现,溪水里我的倒影,跟这个女孩,长得,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猜一猜,这一卷,是哪个故事?

第183章 炸毛受李秋水() 
“姐姐。”那长得跟我一样的女孩还在望着我,颇为欣喜,“你醒啦!”

    我望望她,再望望水中的倒影,扶额:“唔,头晕。你是谁?”

    “姐姐你怎么了?我是沧海啊!”小丫头急了,伸出小手像模像样来摸我额头。然后再像模像样拉我手去搭脉。

    呵,一个小孩子,能摸出个什么?

    沧海?这名字很奇怪。不过,这写意画风的名字,好像在哪听过。

    那小女孩搭着我的手腕,屏气凝神半晌,认真道:“脉象没有问题呀。姐姐,你应该很健康。”

    “……”真的能看?

    我心里有些没底了,也就不敢再“失忆”下去。

    只好解释:“那什么,我、我可能是有点头晕吧。”

    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还是很容易骗过去的,闻言点头:“嗯,那姐姐你好好休息,以后不要任性投水了。”

    投水?

    这是个投水自尽的?

    我有些无语。

    这时,远处传来了脚步声。

    脚步声很远,可是依然挺得清晰。

    我一愣。我可是个孩子啊,居然有这么牛叉的内力?!

    早知道,我也算是穿成过林朝英的人,对内力高低十分敏感,光这听力,就足以说明我这身体的武功非常不弱。

    可,我分明还只是个孩子。

    而身旁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内力显然也跟我不相伯仲:“啊!姐姐,是无崖子师兄!无崖子师兄来了!”

    说着,欢快回头,朝着声音方向跑去。

    而我,则懵圈在原地。

    无崖子?

    沧海……

    好吧,我知道了,这是天山那堆狗血师兄师姐妹…_…||

    那小丫头,是李沧海,那我这个“姐姐”,不用说,就是李秋水了!

    很好,现在只差巫行云,就能凑一桌麻将了。

    我们听力好,无崖子的速度却是更快,只眨眼的功夫,就已经飘然而至。

    “秋水师妹。”他揽过李沧海,一脸宠溺,然后跟我打招呼。

    无崖子并不是小男孩,而是一个男人!虽然比较年轻,但还是一个男人。

    所以,我看到那一幕,第一反应就是“恋/童”(_)

    而无崖子还一脸秀恩爱要虐杀单身狗的表情:“秋水师妹啊,你跟行云师妹的事我都知道了,有什么事想不开,要去投水呢?呵呵,乖一点,不要这么不爱惜自己好不好?”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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