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第6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倒是不伪装。
我也懒得寒暄:“所以,说吧,有什么条件。”
“痛快。”她对我表示赞赏,然后认真道,“你也知道,在《天龙八部》里,最厉害的就是扫地僧,而现在更坑爹的是,扫地僧居然是你情人假扮的!那不用说,她肯定站你那边了。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我是一定要抓她的。”
我心中了然:“这个理由我接受。”
她点点头,续道:“所以,想让我放了她,很简单,只需你答应我,永远不再跟她在一起,就可以了!”
我瞪着她:“你的意思是让我放弃沧海?”
“当然。”慕容复傲然望我,“你是百合使者。而你的对象是李沧海。只要能让她不跟你在一起,你就永远完不成你自己的副线任务,不是么?”
我不说话了。
的确,就算我能够完成巫行云和李秋水的主线任务,如果把自己嫁不出去,也是不能完成自我支线任务的。届时,任务失败,我自然就会失败于这个穿书任务。
话说,这个任务我还没失败过,还真不知道失败后会有什么后果呢……
“怎么样?你是要自己成功,还是要李沧海的命?”慕容复放肆而笑,问我。
看着已经被揭了□□的李沧海,委顿一旁,我心中涌起无限疼惜。
“来吧,发誓。以系统的名义发誓。”慕容复冷笑,“可能你还不知道,在穿书任务里,以系统的名义发誓是不能够反悔的!”
我闭嘴不言。
“来啊,发誓!”慕容复手中一用力,将沧海整个人拖了过来,扔到我面前,甚至用脚踩在她脸上……
“不要!”我心中急痛。
我的沧海。我心中珍珠一样的人儿,就这样被人踩在脚底。
慕容复更进一步,“唰”的一声抽出贴身佩剑,放在了沧海脸上:“发誓,不然我毁了她的脸!”
李沧海咬唇,什么都没说,只是那样望着我。眼里,沧海桑田。
我无法面对她这样的眼睛而视若无睹。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惨然道:“好,我说!”
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我跪在地上,举起右手:“我以系统的名义发誓,我李秋水,今生今世,绝对不跟李沧海在一起……”
“哈哈哈哈,好,很好,哈哈哈哈……”慕容复达成所愿,狂笑。
然而,她的笑声突然止住。
原来,李沧海扼住了她的咽喉。
我这才惊见:李沧海不知何时已一跃而起,一扫委顿之态,直接老鹰抓小鸡一般,将慕容复的喉咙扼住,快,准,狠。
我结结巴巴了:“你……”
李沧海没有说话,而是望后看了看。
这时,钟灵笑嘻嘻从后台走了出来:“大大,你以为我真的这么容易被策反么?你真的是太没有自信了。看你小说的人,怎么会是是非不分之徒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解地问。
“我一开始就没有想跟这个恶人同流合污!我只是佯装抓了李沧海,将其交给慕容复。但实际上,我并没有真的给她放悲酥清风。也就是说,从头到尾,李沧海从来没中过毒,只是装的。”
只是装的?
李沧海含笑点头:“不错,我跟钟灵商议,将计就计,接近慕容复,将其一举拿下。”
我无语。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知道?”
李沧海点头。
我不淡定了,半晌无话。
李沧海这才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了,望向我:“你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当然有!”我有些激动,“你什么都知道,也就是说,这一切,你都看在眼里并默认它发生?也就是说,你默认我当着系统的面发誓要永远不跟你在一起?!”
李沧海愕然。
她显然没料到会这样。
“对着系统发誓是不能反悔的,你知道么?!”我很激动,望着李沧海,“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不能在一起了?!”
这一下,李沧海的脸白了。
我脸色更难看:“沧海,你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思。而且你对我显然也有一样的心思,却偏偏为了所谓的姐妹身份,不肯跟我在一起,还特地跑到这么远来躲避。结果,更是被慕容复这个恶人有机可趁,引起了这样的局面……你说,现在怎么办?”
李沧海说不出话了。半晌,才磕巴:“那,那,不可以反悔么?”
“当然不可以!”我暴躁,“都说了当着系统面发誓不能反悔了!我们再也没办法在一起了!!再也没办法在一起了!!再也没办法在一起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吼完之后,万籁俱寂。
李沧海也没了声音。
一时之间,屋内竟静得出奇——静得,能听到眼泪落地的声音。
我心中一疼。
沧海在流泪。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终于喃喃,开口。
感情这种事,一旦开了口,就如泄堤一般。
多年对我积攒的情愫,此刻完全宣泄……
李沧海泣不成声:“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弄成这样。我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在一起啊……”
于是,我上前,将她搂住:“好吧,既然你想,那就在一起好了。”
“噎。”李沧海望着我,瞪圆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笑,估计坏坏的,“意思就是,这是一个局啦。”
的确,这是一个局。
钟灵上前,凑过脑袋,对沧海笑:“不错,这是我大大反策反我后,布下的一个局哦。局名就叫‘激将美人计’。”
我哭笑不得: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
然后,抚了抚李沧海的脸庞:“不要理她。不管怎样,你终于说出你的心里话了。你其实想跟我在一起,对不对?”
人,总是在失去里之后才知道珍惜。
沧海这个“圣僧”,也一样。
原本,她一直以为我会永远等着她,所以她自觉有的是时间想清我们的纠结,有的是时间让我等。
可是,一旦我真的注定不能跟她在一起,她就急了。这个时候,她才能深切感觉到,自己不能没有我。余生,不能没有我。
这,就是我当时反策反钟灵时,让她帮我做的事。
当然,钟灵从来就没有反过。
她之所以帮助慕容复抓走李沧海,是因为她要暗度陈仓,一方面可以答应王语嫣的要求,博得美人归;另一方面,又保留了李沧海的实力,让其可以一举拿下慕容复。
那个不要脸的货已经跟沧海商量好了:一旦等她按照约定带走王语嫣,李沧海就立刻发难,反将慕容复擒了。
毕竟,扫地僧的武功,任何穿越人士都是很放心的。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我,她们也是会拿下慕容复的。
而我当时以为钟灵叛变,非逼着要将她反策反,她便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
于是,我将计就计,才顺水推舟让她陪我演了这出戏,来了个一石三鸟。
我想,沧海当时也是想看看自己在我心里的地位吧?所以竟然没有阻拦。
这很好。
这之后,我就有了借口发飙,告诉她我们不能在一起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作的 = =
我相信,无限的愧疚加上本来就有的爱,足以让一个已经做了好多年扫地僧的女子,可以重归红尘。
果然,李沧海向我表白了。
至于为什么说是钟灵配合我演,因为她控制住了慕容复啊。
从我那里回去后,她就直接驾驭着凌波微步,趁着慕容复睡觉将其悲酥清风的解药偷走。然后,利用慕容复给她来毒李沧海的悲酥清风,反对慕容复下了毒。
慕容复为了得到解药,只得答应配合我们演这出戏。
不过,我们两个坑爹货发现悲酥清风是一个让人浑身无力的□□= = 慕容复中了这毒后,是不能自由发挥演技的。
于是无奈,只好跟巫行云商量,让其对慕容复种下生死符。
这下好了,生死符下,老虎变小猫。
任是慕容复如何嚣张,也只能乖乖配合我演戏了,并且还拼出了所有演技。
当然,巫行云帮忙肯定不是白帮的。她提出了一个条件:以后,我与李秋水公用身体,才用她四我三的方法。
也就是说,以后,每周七天,这身体四天归李秋水用,三天归我用。
我当然没有任何异议就同意了。只要能跟沧海在一起,时间长短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你不是对着系统发誓,这辈子不能跟我在一起吗?”李沧海疑惑。
我笑:“我发誓发的可是李秋水。我又不是李秋水!”
我刻意将最后一句话加重语气。
沧海了然,终于温和一笑:“好。你不是李秋水。”
关于姐妹的纠结,算是就此画上了句号。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慕容复的安置问题了。
这慕容复实际是个女子,所以放在少林是其实也不合适。但实在也没别的地方放,我们无奈,只能她放在藏经阁,每日给她送来三餐斋菜。
直到有一天,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翩然而至。
“好轻功!”我由衷赞,“你是?”
“在下萧峰,问候逍遥三仙。”
我震惊。
天啊,萧峰!
这就是金庸笔下第一男人萧峰!
那一瞬间,我有种要直回来的冲动!
还好,身旁还有个扫地僧。
扫地僧双手合十:“萧施主来我少林,所为何事?”
“萧峰想带走一位故人,请三仙行个方便。”
逍遥三仙,自然是巫行云、我,以及某扫地僧。
我们之中,巫行云是大师姐,自然由她代表发言:“你能战胜这个扫地的僧人,就带她走吧。”
“如此,请。”
萧峰也不多言,直接对沧海做了个请的手势。
他显然是知道这貌不惊人的扫地僧的身份的,但却依然不卑不亢,脸上看不出半点异常,果然,是一代英雄!
我不禁想起雁门关上他的自杀,无限唏嘘。
萧峰是金庸笔下第一英雄。扫地僧却也是金庸笔下第一高手。所以,不管是降龙十八掌,还是擒龙功,最终都被某扫地僧毫不费劲化解……
在这里,我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李沧海的武功后来这么你天呢?因为她不止有了逍遥派的武功,还研读了少林寺藏经阁的无数上乘武学。那些武学单独列出来,也许未必一定能压过我逍遥派武功,但是少林寺建寺久远,一代又一代的高僧写就修改,那一册册书里,都是最精神的武学感悟。李沧海温故知新,渐渐能将逍遥派的武功和少林寺的武功糅合在了一起。
原本,天山折梅手就可以融合天下任何武功。
更何况,还有我这个穿越成多世高手的bug从旁指点。我可是穿成果林朝英的人!甚至,我连降龙十八掌都是会的!
如此取长补短,李沧海才真正学究天人,成为了金庸笔下第一扫地僧!
所以,即便是遇强则强从未逢敌手的萧峰,也依然不是对手。
最终,萧峰惜败,倒也潇洒:“萧峰技不如人,随三仙发落。只是,不止能否让我再见那人一面?”
巫行云想上前决定,我却已经站了出来,径自道:“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就可以带她走。”
“什么条件?”萧峰眉宇一喜,却也不喜形于色乱了形状。
我深呼吸,缓缓道:“答应我,带她去关外,牧马放羊,享受余生。不要再过问世间事。”
牧马放羊,这是独属于萧峰的浪漫。
坦白说,原著里,阿朱虽然自有其可爱之处,却也终究只是个武功粗浅的丫鬟,始终不是能与萧峰携手踏山河的人。
在这个百合故事里,我没有见到阿朱,想必她也有她的一段百合因缘。
而女子身的慕容复,其实比阿朱更适合萧峰呢。
归隐关外,牧马放羊。
双雄携手,那才是真正的——南慕容,北乔峰。
“好。”
大约也是感知到了那一片浪漫,萧峰豪气应允:“我答应你。”
我含笑,点头。
望着带走慕容复的身影,我心中无限感慨:萧峰啊萧峰,希望你真的能远离江湖朝堂,只与心爱之人相伴,安享余生。
其实,繁华终会落尽,所有的江湖豪情,都比不过最后的岁月静好。
我左手巫行云、右手李沧海,感叹。
而巫行云,握住了我的手,眼睛却懒得看我,而是看向天边,仿佛对着自己心中的某个人。
同时,我的体内,某人咒骂:贱人,放开我家行云,让我来!
第205章 飞红覆白()
回到现实后,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我又开始了没日没夜写文的日子。
我这人吧,来了灵感就必须写完,不然断断续续会很坑。所以我不太喜欢写连载,反而更喜欢一鼓作气写完。
当然,现在网上都流行长篇连载了,所以我只能没日没夜先写完,然后再分章存在草稿箱里,让它自己一章章发。
但是,渐渐地,身体有点吃不消了。
长期熬夜导致身体出现各种问题,先是脂肪肝,接着又是高尿酸,然后又是自闭症……好吧,总之一团糟。
在我某个早晨被恶心反胃感弄醒之后,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身体重要,还是成名重要?
其实,想都不用想,自然是身体。
没有身体健康,其他一切都等于零。就算红了赚钱了,也是给医生们赚的。就算真的收获了名,也不过是刻在墓碑上的。
唔,现在好像崇尚火化,很多都没墓碑了。
孰轻孰重,完全没有可比性。但是平时因为仗着年轻,从来不注意这些,所以从未想过。
如今将健康提上日程,倒是有些紧张了。
听说脂肪肝后期就转肝硬化,然后转肝癌什么的。又听说高尿酸会导致终身痛风或者尿毒症啊糖尿病啊肾结石啊什么的……我去,听着都吓人!
至于自闭的危害,那就更不用说。百病从心起,一个关闭了心门的人,自然是会有问题的。
到了这一刻,我突然有些恍惚:所谓的红,真的重要么?
重要,自然是重要,毕竟做一件事谁都希望成功。而文章既然发表在网上让人看,那“红”肯定是一个成功的标志。
但,真的那么重要么?
我疑惑了。
跟往常一样疯狂写文的日子,中断了下来。
我开始学着给自己煲粥养胃,开始强制自己的运动养身,甚至开始强制自己每天走出门去对每一个见面的人微笑,锻炼自己。。
【你现在似乎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来享受啊?】
终于,系统问。
我点点头。
但想到它是系统,应该看不到,便开口说:“是啊。现在这样很舒服。”
【那你文章断更了怎么办?你要知道,断更是最伤数据的,没有之一!现在是2016年,网络写手比天上星星还多。你如果不努力,很快就会被无数人超过。到时候你再想红,就更难了。】
我知道她的意思。
在我开始穿越之旅后,我的纪实性快穿文,一本本都蛮火。可以说,我在晋江第一次上金榜,第一次尝到了红的滋味。
然而——
“这世上还有些东西比红重要。”
【比如?】
“比如健康,比如快乐,比如开朗。”我笑,“总之,还有很多比红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因为人一生很短啊。”我笑,伸了个懒腰,“如果连这短短的一生都不能快乐,那还活什么呢?人生匆匆数十年,后面还有老了的十来年是身体不好的。如果在身体本该最好的年纪也每天不舒服,甚至每天起床的第一感觉都是想吐……那人活着,不是很悲哀吗?就算再红,又怎么样呢?”
系统没有再说话了。
并且,从那天开始,它就再没有说话了。
直到我断断续续,一年之后填完这本《快穿之天龙八部》。
断更确实伤人气。
跟到最后的读者,已经很少很少很少了。
看着文下早已没有热烈气氛的留言版,我并没有多大的失落,只是一个个看着下面的留言,内心一点点品味。
唔,不管怎样,有这么多人还跟到了最后,真好。
而另一些人虽然中途离开,却也跟我曾同过一路的风景,也是真好。
这一年的秋天,格外有些冷,也许因为是身体不如以前的关系。
捡起一片落叶,我想起刚刚写完的天龙八部,想起里面的人。
我想起萧峰,那个伟岸的英雄男子,那个差点让我直回来的男人。他终究还是没有去关外牧马放羊,而是选择了为宋辽和平献身。
我曾经问慕容复,为什么你要让他回来?你分明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慕容复只是笑,就是因为我知道,所以才不能拦他。那是给萧峰的结局,也是他最甘之如饴的。像他那样满心都是家国天下的男子,就算我用爱囚禁了他,将来他看到辽国入侵民不聊生,势必是要痛苦得生不如死的。我爱的是一个大英雄,就只能放手让他去做一个英雄该做的事。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见,宁可让他死,也不让他后悔。
我没有再说话。所谓的灵魂伴侣,即是如此吧。
我又想到了阿朱。
那个在原著里本该陪伴萧峰且中途早逝的女子,在这百合世界,却没有再接近到乔帮主。呵呵,因为慕容复这个穿越女子,一早就看中了乔峰,所以一开始就杜绝了官配阿朱在乔峰面前出现。
不过,阿朱终究也不孤独,她遇到了木婉清,并且跟她走到了一起,最后相亲相爱,也同样不枉此生。甚至,比跟着乔峰早逝要幸福得多。
不要问我她是怎么遇到木婉清的… … 因为钟灵那个坑货是个掏心粉丝,一心想着刘涛和蒋欣在一起。而在三次元中,刘涛是饰演过金庸笔下的阿朱的,蒋欣,饰演的正是木婉清。
很好,钟灵就这样一门心思笃定了阿朱应该跟木婉清在一起!
于是,各种撮合,各种灌输百合思想 = =
当然,随着钟灵的各种灌输,百合思想在天龙八部里也是遍地开花。那些主角们的后院,更是一个不留。
甚至,就连可怜老实和尚虚竹的梦姑,都被钟灵撮合着跟阿碧跑了 = =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唔,我最想的,当然是那个扫地僧,我的沧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逍遥谪仙,便是这三个女子的真实写照。
唔,或者说,四个女子 = = 因为,严格来说,我也算是她们之一。
一体双灵都玩过了,只怕也把穿越玩到极致了吧?
我如此想着。
系统却震动起来:【所以,你现在不想穿书了?】
我一愣,想了想,迷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似乎,没以前那么迫切了。并且,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女子,我想,已经足够了。”
【是么o(╯□╰)o白发魔女你想不想摸?】
“想!o(╯□╰)o”
就这样,我再度穿越了——
然后这一次,我穿越成了——一根皮鞭。
嗷嗷嗷。我几乎要崩溃了。
一个白发女子挥舞着我,跟一群拿着长剑的男子混战。看着一柄柄剑从我眼前划过,听着从我耳边划过的风声,感受着那一柄柄剑的剑气,我吓得更加嗷嗷叫了。
汗毛倒竖好么!!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发女子明显将我当成了一个武器,肆意挥洒。
好吧,我原本就是一个武器 = =
但是,但的,在战场中穿梭好吓人啊尼玛!!!!
而且,我说的是想摸白发魔女,没说想让白发魔女摸啊!啊啊啊!!哇呀,那把剑刺过来啦!!噢漏,那边还有一把!!
我鬼叫鬼叫着跟长剑们互砍。
等一场恶战结束,我已经差不多把嗓子喊哑了。
尽管,没有任何人听得到 = =
是的,就这样,我成了白发魔女手中的一条皮鞭。别想歪,我是一条正经的皮鞭,并没有勾搭蜡烛= =
你们也知道,皮鞭是不可能佩戴链子的,所以白鸡蛋项链不见惹~~~~(_)~~~~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再没有系统指路,我只是一个人惹。啊不,一条鞭惹。
如果按我以前的性格,碰到这种坑爹事肯定是非要先大哭大闹一场不可的。
不过这些天在三次元养病,修身养性之下,性格也好了很多。所以,我只是小哭小闹了一番(^o^)/~
人嘛,最重要要随遇而安。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才读小学。那会在电视上看到的。
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却是现在。
随遇而安,说得容易,但——尼玛你告诉我作�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