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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王者在地球-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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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牵扯到他的利益,他那张恒古不变的笑脸就会面目狰狞,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吞了人都不带吐骨头渣子的。
这个棚户新建工程对胡大佛来说,其实可有可无,千把万的工程干下来,最多也就有个两三百万的利润,这点钱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可是这人有着弥勒佛一样的大肚子,却没有着和他肚子成反比的小心眼儿和小肚鸡肠。
传说有一次他蹲马桶时,一枚一元钱的硬币不小心掉进马桶里,他竟然伸出手去捡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洗干净放进一个卡通存钱罐。
和这么一个小肚鸡肠的人抢食儿吃,别说你当着他的面宰一只狼崽子了,就算是把一个大活人在他面前放血,他肯定也是笑眯眯的,继续该干嘛干嘛。
张哲宁一下就陷入了两难,这个工程是他第一次投标,其实就算失手也没什么。
可当时派头已经做足了,所有人都知道张哲宁对这个工程志在必得,如果放任这件事不理不问,那以后谁还会给他张哲宁面子?
所以,这个工程,他必须拿下!
中标之后三天内也有挽救的余地,那就是中标方放弃签署合同,放弃中标,付出几十万保证金的代价,让第二名上位。
方一鸣手里把玩着一把精巧的匕首,一言不发,默默的看着张哲宁在一旁一根接一根的抽烟,等着他做最后的决断。
张哲宁抽完大半包烟,将烟头狠狠往地上一戳,站起身,“我去找一趟胡大佛。”
方一鸣也站起身,“我跟你一块儿去吧。”
张哲宁摇了摇头,“你留在公司,我自己一个人去。”
“能行吗?”方一鸣有些担忧。
张哲宁笑了笑,“放心,我有自己的底牌,上次你不是从阿三哪里弄了把自制手枪吗?帮我上好子弹,我最多一个小时就回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六响()
方一鸣没有阻止张哲宁,也没有废话,小心翼翼的将抽屉里那支自制手枪拿出来,将弹匣压了六颗子弹进去。
并非他不够义气,而是他信任张哲宁,而且知道张哲宁一旦做决定的事儿,旁人根本无法改变。
他偶尔的时候,会回想起第一次见张哲宁的场景,那个时候,他还是身上顶者璀璨光环的方少,他第一眼看到出生普通的张哲宁,就觉得这个人身上有股子不同寻常的味道。
但那个时候,他始终带着点俯视和欣赏的意味去对待张哲宁,可是造化弄人,现在两人虽然称兄道弟平起平坐,但张哲宁俨然成了他的主心骨,凡碰见大事儿,都得张哲宁来拿主意。
方一鸣一点也没觉得憋屈,反而觉得这种感觉无比踏实。
这种自制手枪做工特别拙劣,有个很俗套的名字叫做六响,只要打完六颗子弹,这枪就报废了,算是一次性的物件。
“一颗子弹就够了。”张哲宁笑着道。
方一鸣楞了楞,随即也笑了,又把五颗子弹弹出来,只留下一颗在弹匣里,然后差劲枪托,递给张哲宁。
张哲宁接过枪在手里掂了掂,然后随手插进后腰,一句话也没有说,很淡然的就走了出去。
方一鸣看着张哲宁的背影,长长的叹出一口气,感觉脑子乱哄哄的,就只有一个念头:你他妈一定要活着回来!
张哲宁出门以后,给胡大佛打了个电话,约他在东门上一家普通的茶楼包厢见面。
胡大佛早料到张哲宁会找他,所以即使当时他正在一个妖精肚皮上耸动着他白胖的肥肉,也是很不情愿的中断,穿好衣服,打了几个电话之后朝着茶楼的方向赶去。
张哲宁选的那间茶楼里胡大佛的住处很近,胡大佛连车都不用开,几步路就到了。
张哲宁赶到的时候,胡大佛已经在包厢里等他了,并没有世外高人风轻云淡的那种架势,而是很小心谨慎的安排了五个保镖站在他身后。
胡大佛是铁公鸡,一毛钱都不会吃亏,很少请人吃饭,对他的性命也看得比较重。
传闻胡大佛有一回喝醉了,在夜宵城喝粥醒酒,结账的时候,晕晕乎乎的他竟然一眼就看出账单不对劲,多出了五毛钱。
然后他就跟服务员理论,服务员不认识胡大佛,根本不买对方面子,来这里喝粥醒酒的,都是喝了一场甚至两三场酒的人,平日里别说多几毛钱,就算多几百也没人会计较。
况且退钱的过程很麻烦,得重新打一遍单子,服务员就说这次就算了,下次来一块儿算。
胡大佛当然不干了,就晃着膀子和对方理论起来,推推搡搡的就动了手,可是他一身肥肉中看不中用,被服务生态一推就倒在地上,加上酒劲儿,一下就昏睡了过去。
第二天他迷迷糊糊的醒来,第一件事想到的就是昨天亏了五毛钱,然后当天晚上,带着大队人马把那家粥城给砸了,然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五毛钱。
这就是胡大佛,所以面对几百万利润,他有怎能轻易想让?
再说了,东郊那个年轻人虽然风头正劲,不过也只是个地痞流氓而已,他胡大佛根本不怵,要玩儿狠的,他胡大佛奉陪就行。
“兄弟,坐。”胡大佛招呼着张哲宁坐下,为了省钱,点的是最便宜的素茶。
张哲宁坐在胡大佛对面,直接开门见山,“胡大哥能不能给兄弟留条活路?”
胡大佛温和一笑,“我没说不跟你留活路啊?这个工程开工以后,我会拿出一百万的工程分包给你。”
张哲宁摇了摇头,“几百万的利润,对你来说,就是九牛一毛,不过对于我来说,可能就是我的命根子,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胡大佛继续温和的笑道,“我胡大佛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从来不会主动请人吃饭,我抽的烟也是七块钱一包的红塔山,穿的衣服是地摊上几十块钱一件的。”
胡大佛没有直接回答张哲宁的问题,但是他说的这番话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真就没得商量了?”张哲宁语气平静。
胡大佛笑眯眯的摇了摇头,“我可以为你破个例,大不了请你喝顿酒,我来买单,当然,消费必须控制在五百块钱以内。”
张哲宁缓缓站起身,“你不给我留口饭吃,就不怕我饿极了,把你吞掉?”
胡大佛哈哈大笑,“我敢打赌,你的胃口和饭量一定没我的大。”
说完之后,他身后的几名保镖有意无意的超前迈了一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瞪着张哲宁。
张哲宁冷笑一声,然后毫无征兆的抓起桌上一个烟灰缸就朝离他最近的一个保镖头上砸去。
那保镖下意识的举起手准备格挡,只是这一下太过突然,而且速度奇快无比,一下就狠狠砸在他天灵盖上,玻璃制成的烟灰缸顿时碎成渣子,那保镖脑袋上血流如注。
张哲宁没给他喘息的机会,狠狠一脚踹中对方小腹,直接把对方蹬得倒飞出去,然后啪一声摔倒在地,身子弓成虾米状,内脏搅成了一堆,无比痛苦。
剩下几名保镖猛扑上来。
胡大佛为人特别抠门儿,但是在自己安全上还算是大方,请来的保镖都不是寻常货色。
他坐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这一切,他期待着那个算不上强壮的身板被几个保镖碾压成死狗一样的德行。
然而,他的笑容很快凝固,继而错愕,接着惊讶,最后目瞪口呆!
这个算不上强壮的乡巴佬,身上竟然蕴含着一股子惊人的力量和狠劲儿,一招一式毫不拖泥带水,带着一股拼命的架势,竟然硬生生的在一分钟之内把他这几名大价钱雇来的保镖全部放倒在地。
张哲宁伸手擦拭了一下嘴角的血渍,然后扭过头,冷冷的看着胡大佛。
这就是他的底牌!
张哲宁虽然已经明白,在这个时空的这个世界,武力并不是最后决胜的法宝,但也不可或缺。
所以他每天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跑步,强化内力,一年多下来,不说突飞猛进,但若是十来个普通人还不放在话下。
这几个保镖都是练家子,张哲宁也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最终还是将其全部放倒。
“如果我少一根毫毛,你一定回后悔!”胡大佛开始有些怕了,他本来就不是胆大的人。
张哲宁面无表情,“胡大佛,我再问一次,这事儿没得商量了吗?”
胡大佛心里很害怕,但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好,很好。”
张哲宁缓缓从后腰掏出那把自制手枪,将枪口对准胡大佛。
胡大佛吓的浑身颤抖,“张哲宁,你要是敢开枪,警察立刻就会过来,你也活不了。”
张哲宁轻轻摇头,做了个让胡大佛匪夷所思的事儿。
他突然调转枪口,将枪口对准自己,然后把枪递到胡大佛手里,把头顶上去,“胡大佛,你不给我留口饭吃,我迟早得饿死,所以早死晚死都一样,现在枪在你手里,你要么一枪打碎我的脑袋让我死心,要么就不要抢我的食物!”
胡大佛颤栗着拿着手枪,他当然不敢开枪了,而是咽了一口唾沫,道,“你他妈别以为我傻,我开枪打死你,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
“哦,是吗?”
张哲宁突然出手如电,将枪从对方手里夺了过来,然后一只手抓着胡大佛的后脖颈,将他摁在桌上,另一只手拿着手枪,将枪管塞进胡大佛的嘴里一通乱搅。
胡大佛的牙齿掉落了几颗,鲜血瞬间就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痛苦的发出呜呜的声音。
“胡大佛,这把枪的做工很粗糙,听人说卡壳的几率是百分之三十,我枪里只有一颗子弹,现在我扣动三次扳机,如果三次都卡壳,这件事我再也不提。”
啪!
说完之后,张哲宁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却是金属碰撞的声音,枪卡壳了。
胡大佛嘴里含着枪管,发出呜呜的声音,裤裆已经湿了一大片。
啪!
张哲宁再次扣动扳机,同样还是卡壳,看来胡大佛今天运气特别好。
张哲宁将枪管从胡大佛的嘴里拔出来,然后一只手掐着对方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枪顶在他的脑门上,“胡大佛,第三枪,这一枪要是响了,我和你一起同归于尽,要是打不响,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过问这事儿。”
“停!”
胡大佛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他的胆子一向很小,哪里经得起这般恐吓,枪顶在脑门上,性命可比金钱珍贵多了,这个粗浅的道理他还是挺明白的。
“一人一半行不行!”胡大佛裤裆全湿透了,但在这个关头还不忘讨价还价。
张哲宁缓缓摇了摇头,然后将食指搭在扳机上,就准备扣下去。
“住手!”
胡大佛哭喊着,“我认栽了,我放弃中标,但是有个条件!”
胡大佛不愧是铁公鸡,生死关头还不忘提条件。
张哲宁面目阴冷,其实内心却哭笑不得,心想这人还真是个奇葩。
胡大佛哆嗦着嘴唇道,“我要是放弃中标,我的五十万保证金就得没收,这个损失你得负责,至少要承担一半。”
张哲宁笑了,把枪管从胡大佛的脑门上移开,然后对着天花板,轻轻扣动扳机。
嘭!
这一次枪没有再卡壳,一股青烟自枪口冒起,天花板上多了一处弹孔。
胡大佛汗如雨下,张哲宁则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开。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安小天的心事()
胡大佛怂了。
这只从来不吃一毛钱亏的铁公鸡,如今栽在了一个无名小卒手里。
走出茶楼之后,张哲宁其实并不轻松,后背早已被冷汗浸透了无数次,心里却是无法因为顺利拿下工程而欣喜。
反而是一种难以描述的压抑和沉重。
刚才开的那三枪,他没有丝毫造假,他再一次用自己的性命去赌一个机会,如果他赌输了,一枪打碎胡大佛的脑袋,那他的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胡大佛不是江湖混子,而是正经商人,杀了他,跑路到天涯海角也得被抓回来枪毙。
回去的路上,张哲宁一直在想,自己有几条命,是不是每一次碰到危机都需要用命去赌,而且每次都能够逢凶化吉吗?
他感到无力和失落。
回到出租屋,方一鸣得知工程顺利拿下,却并没有询问张哲宁是如何做到的,以为他从张哲宁的脸色就猜到了大概。
那天晚上,他俩都没睡,两人坐在天台上背对背的抽了一晚上的闷烟,一直到天亮,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谁也不知他们在想什么,或许,他们想到了某个死去的人,或许,他们在为自己感到悲哀。
从著名的铁公鸡胡大佛手里抠下这个千把万的项目,让张哲宁和方一鸣在建筑圈内迅速名声大噪。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接下来几次瞄准的项目当中,他们从未失手,一投一个准儿。
手底下五六个项目进行着,他俩的名声越来越大,资产迅速累积,一跃成为富翁的行列。
而另外几兄弟也是把自己的事业经营的风生水起,樊胜军自从在饭店里当着众人活剐了一只狼崽子之后,似乎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索性也不干建筑工头了,而是开了一家屠宰场,垄断整个东郊市场,成为东郊首屈一指的屠宰大王,也变成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老板,进入到富豪行列。
这期间不得不提一间算是挺重要的事儿。
一向邋遢不修边幅,即使现在已是酒楼老板的安小天,也是成天大裤衩人字拖,身份并没有因为财富的累积而脱离屌丝这个称号。
可是某一天,这个家伙罕见的大清早就起床,然后去精心搞了个鸟巢式的爆炸头发型,又一个人去了一趟市区,回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笔挺的棕色名牌西装,一条深蓝色领带,脚下穿着一双崭新的,nike运动鞋
当天晚上,安小天还大方的在自己酒楼设宴,宴请众兄弟一同喝酒。
几个兄弟看到安小天这个新造型,被雷得里焦外嫩。
虽然从头到脚一身都是名牌,但特么也太不协调了,安小天各自矮,身体瘦,即使穿着最小号的西装也显得松松垮垮,加上他那条触目惊心据说是阿玛尼的生蓝色领带,和他那把混搭发挥到极致的nike派运动鞋,其中滋味简直无法言表。
“操,豆芽,你特么啥时候和黄鼠狼成亲兄弟了?”
即使是同为酒楼老板的林萧,也是头一次见到安小天这身造型。
仅就造型而言,在整个蜀都独树一帜的黄鼠狼可能才能和眼前这个安小天媲美。
“咋了,不好看吗?”安小天有些失望,他今天把几兄弟叫过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让大家看看自己的新造型。
然后换来的是一顿铺天盖地的数落,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阿三都扔了一句,“操,真他娘恶心。”
然后,安小天的脸色开始扭曲,随后,竟然当中几兄弟的面,像个孩子似的哇一声哭了出来,哭得特别伤心,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哎哟卧槽,你咋还哭上了,就算你长得磕碜,也不用伤心成这样吧,十几年都过来了,咋今天就憋不住了呢?”林萧的嘴一向特别损,最喜欢干的就是落井下石的勾当。
张哲宁见安小天哭得实在可怜,就上去安慰了几句,“小天,你这是咋了?”
安小天猛哭一阵后,这才道出事情,“大姐要回来了,今天晚上的飞机。”
“大姐?”张哲宁一愣。
旁边刺猬头等几个兄弟,听到大姐这个称呼后,连忙停止了嬉闹,刺猬头认真的冲着安小天道,“你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我们怎么不知道啊?”
然后看见旁边的张哲宁和方一鸣纳闷儿,刺猬头这才把大姐的事儿给他俩说了一遍。
原来当初刺猬头等人在老家厮混的时候,除了这个几个兄弟以外,还有个大姐大,比他们年龄都要大七八岁,是当初在他们学校附近开小酒吧认识的。
后来大姐就去了沿海淘金,和这几个兄弟就再没什么联系。
而且张哲宁还得知了一个让他有些感到震惊的八卦消息,安小天之所以处男到现在,并非完全是因为他屌丝的外形和作风,他以前在学校名声很大,按理说弄个女朋友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是安小天却一直没找女朋友,原因就是自从他第一次在酒吧看见风姿绰绰的大姐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女人。
从此以后,安小天就对别的女人再也提不起兴趣,好机会刺猬和林萧把他带到水疗中心,准备给他开个光,可这小子倒好,硬是拉着陪他的女服务员聊了一宿的天,连人家手都没碰一下。
“大姐在qq上给我留言的。”
安小天哭够了,用手背抹了一把鼻涕眼泪,道,“大姐之前也和我偶尔联系过几次,知道我们在蜀都,今天下午给我留的言,说她晚上的飞机,大概十点钟到蜀都双流机场。”
然后他继续委屈道,“我本来打算把自己收拾得帅气一点见大姐的,可是可是你们居然说我磕碜,要是大姐看见我这副模样,肯定更不待见我了。”
说着说着,安小天越来越委屈,看样子又是要哭了。
几兄弟本来想安慰几句的,旁边的苏薇薇却叹息一口,和李慕儿对视一眼,看了看时间,对安小天道,“现在才六点半,你跟我们去一趟商场,时间还来得及。”
“去商场?干嘛?”安小天一脸不解的看着苏薇薇。
苏薇薇神秘一笑,“这你就别管了,跟着我们走就行。”
待苏薇薇李慕儿带着安小天离开之后,张哲宁又通过刺猬头等人了解了一番这个他们口中无比尊敬的大姐。
大姐名叫司徒南雁,当初来到刺猬头等老家学校附近开了个小酒吧,刺猬头等人当时在那附近都是著名小混子,听见有人新开酒吧,就准备过去找点茬子震慑一下,为他么以后赊账打下基础。
当几人大大咧咧杀到司徒南雁开的酒吧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大姐,就惊为天人,也忘记了这次前来的初衷。
司徒南雁一眼就看出这几个小毛头的来意,也不动声色,笑盈盈的招呼几人,然后以一人之力,借力打力,将几人灌得七荤八素的,几人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都被扒了衣服只剩下一条裤衩扔在大街上。
然后几人一怒之下,就去找司徒南雁的麻烦,可是司徒南雁面对气势汹汹的几兄弟,一点也不慌乱,举手投足间无比淡定,三言两语就让几人没了脾气。
然后就请他们几兄弟喝酒,一顿酒喝下来,几人对大姐的为人处世佩服得五体投地,并当场认下了这个大姐,日后司徒南雁酒吧凡有人闹事,几人肯定二话不说提着砍刀就上。
大姐也没少照顾他们,几兄弟花钱大手大脚,基本到月中的时候,生活费就全部挥霍一空,每日用咸菜下着免费的白饭裹腹。
大姐看在眼里,隔三差五就请几个兄弟吃一顿,每次都会扔下几百块钱,想喝酒了,就去大姐的酒吧,酒水账单肯定全免。
一来二去,大姐就成了几兄弟的恩人,大姐也对这几个毛头小子亲眼相加,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弟弟对待。
后来,大姐去了沿海淘金,几兄弟伤人跑路,联系就很少了。
现在突然得知大姐要来蜀都,几兄弟自然十分兴奋。
苏薇薇和李慕儿虽然并不是出声富贵之家,不过在时尚方面可是一点都不逊色于任何人。
当安小天再次站在众人面前之后,几兄弟都给惊讶了一下。
此时的安小天,身穿一身海蓝色t恤,下身一条白色的七分裤,脚踩一双时尚板鞋,脖子上挂着个坠子,发型也是精心处理过,如果摒弃他身高这个硬伤,那么现在的安小天,倒是可以用人模狗样四个字来形容。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屌丝安小天经过两个时尚高手精心打理之后,俨然也成了个个子不高的帅小伙儿。
几兄弟留下苏薇薇和李慕儿在酒楼张罗,然后都开着车前往双流机场迎接大姐的到来。
张哲宁和方一鸣听了这个奇女子的故事之后,也是十分好奇,也跟着来到双流机场。
在林萧的授意下,安小天特意买了一束白色的菊花,在出站口站的笔直,面色肃穆,像是在迎接国家元首似的。
本来张哲宁觉得林萧让安小天买一束白色菊花等待大姐有些过分,不过刺猬头等另外几兄弟却表示,大姐不是俗人,不喜欢凡夫俗子那一套,玫瑰什么的太俗套了,不如来个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安小天手捧白菊花,面色肃穆,俨然不顾四周旅客投来怪异的颜色,就跟一个随时准备赴死的敢死队员一般。
十点二十二分,一个身穿一袭红色无袖体恤,下身一条白色紧身热裤的时尚女郎从出站口走出,拖着一个大红色行李箱,气质高雅而冷冽,一下就吸引了众多男性牲口火辣辣的眼神。
“大姐!”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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