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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王者在地球-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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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直觉,我总觉得我和你像是认识了几千年,陪着你你一起经历了许多许多,有时候睡梦中也会出现你的影子,但就是想不起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林谈心依偎在张哲宁的怀里,说了许多许多。
而张哲宁其实心知肚明,只不过那段奇异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诡异经历,他肯定不会对外人说起,即使是林谈心。
“谈心,也许我们上一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乃至在史前文明我们就认识了,也许我们在很多很多年前一起发过誓,要生生世世在一起,所以我这只啦蛤蟆就莫名其妙的捡了个天大的便宜,然后我还相信,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们依旧会在一起。”
张哲宁说了一段听起来有些荒谬,但其实却是亲身经历过的言语。
当初在异界,他和那个她,不是在天神面前发过誓,要生生世世在一起吗?
最后林谈心轻轻从张哲宁怀里离开,看着张哲宁,轻叹一口气,神色肃穆道,“哲宁,我还要送你一件礼物。”
然后她转过身,开始解自己的衣衫,甚至胸衣也解开后边的扣子,把她自十二岁后就再没任何异性见过的后背裸露在张哲宁面前。
而张哲宁却半点那方面的心思也没有动,整个人就像呆了一样。
林谈心的后背,有着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纹身,唯一的细微差别,就是那张妖物的诡异脸庞,一个微微向左侧着一个微微向右
第一百三十二章 白了少年头()
林谈心走的时候丝毫没有拖泥带水,张哲宁并没有送她,甚至一出门就像是陌路人一样,连个招呼也没打,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就钻了进去。
一辆飞往首都的飞机在轰鸣中起飞,一个坐头等舱的女子,微微倾斜着侧脸,就像是刚刚为那个男人刺上去的刺青一样。
她凝视着黑漆漆的窗外,自言自语,喃喃道,“哲宁,你祸害了我一辈子,如果下次我们还能见面,我保证是一生一世。”
张哲宁以为晚上会睡不着觉,结果恰恰相反,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睡得特别香甜,甚至连个梦都没有做,罕见的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然后他就开始努力的寻找资源,寻找项目,至于人脉应酬公司管理那一类的事儿,就由方一鸣去完成,他只需要提供有效的信息,和解决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儿。
这个在硕大蜀都来说暂时只能算是沧海一粟的麻雀小公司,开始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极具膨胀,方一鸣,这哲宁,这对天生的搭档默契得就像一块没有任何缝隙的钢板。
这半年是张哲宁过得最充实最舒服的半年,每天生活特别有规律,闲暇时间除了修炼内劲和用急速狂奔法子强化自己的身体,就是像是一块海绵一样最大限度的从无数本书籍当中吸取这个世界的营养。
率先出事儿的却是理所当然的路南。
虽然路南现在是公认的整个东门上,和冬瓜并驾齐驱的两头绝对大佬之一,但并不代表可以呼风唤雨一呼百应。
总有人不信这个邪,卯着一股子邪劲儿想要碰一碰这个有着活阎罗的心肠却长着一副书生脸孔的混世魔王。
比如说郭二狗子。
自从半年前他那个表弟被路南在脸上戳了两个对穿后,他心里就憋着一股邪劲儿,天天琢磨着这事儿该如何收场。
然后半年下来,闹腾得最欢畅的不是路南也不是冬瓜,这两头盘踞在东门上的地头蛇已经很少有机会和人动武了,都在潜心用自己的名声去最大限度的转换成金钱。
然后郭二狗子抓住这个空档,南征北战东伐西讨可谓战功赫赫,甚至有好事者在对东门大佬排名时,也把郭二狗子给加了进去,成为继路南和冬瓜以外的第三号大佬。
然后郭二狗子就开始飘飘然,又想起路南和他的那个仇恨,然后觉得自己羽翼丰满了,是该找找那个人见人怕绰号活阎罗的白面书生。
对于郭二狗子此人,方一鸣对他有个精准的评价: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
冬瓜和路南都懂得把自己的名声转化成金钱,利用自己的名号经营着各种各样的生意,每天钞票大把大把的往兜里塞。
可是郭二狗子在有了名声以后,并不懂得有效利用,每天干着罩场子收保护费,隔三差五玩儿点讹诈大户之类的事儿,每天出门十几个小弟跟着前呼后拥,那叫一个威风!
这就是小混混和真正登堂入室大佬的区别。
膨胀得忘乎所以的他放出话来,灭了路南,宰了冬瓜,他就是东门的土皇帝。
于是他开始纠结,是先灭路南呢,还是先宰冬瓜,最后一番思量之下,他决定还是先去摸那为活阎罗的胡须,谁让他在半年前捅自己的表弟,这事儿要是不解决,他就会很没“面子”。
然后他就每天带着十几号人到处“抓捕”路南,声势浩大,弄得整个东门都知道这件事,不明真相的普通人甚至认为,现在东门上郭二狗子才是真正的土皇帝,至于路南?直接被吓得连面都不敢露。
而事实上是这样吗?当然不是。
路南是什么人?那可是就算真正阎王爷到他面前,他都敢抄家伙就上的狠角色。
在眼高于顶的路南眼里,郭二狗子就是只跳梁小丑,所以一直懒得跟他计较。
郭二狗子其实很容易就能打听道路南的住所,只不过借他是个胆子也不敢提着家伙去东郊大肆招摇,就连傻子都知道东郊那边盘踞着几头猛虎,到时候可能路南没抓着,在街上就被人乱刀砍死。
然后不知天高地厚的他就大放厥词,说路南只是一只缩头乌龟,只敢躲在东郊嘚瑟,要是敢出东郊一步,他肯定要扒皮拆骨。
这么一来,郭二狗子在东郊的名头就更加响亮了,甚至小学生都知道,东郊的真正大哥是一个叫郭二狗子的人。
以讹传讹,郭二狗子的实事迹被传得神乎其神,小学生之间都流传着这么一个坚定不移的事实,郭二狗子一个人可以挑翻几百个人,手里有几千号小弟,个个杀人不眨眼,传说中想要加入郭二狗子的组织,就得杀两个人交投名状。
小学生的想象力总是丰富的。
这些东西传到路南耳朵里的时候,路南报以轻蔑一笑,然后每天该干嘛干嘛。
事实上路南并没有窝在东郊,经常去东门上几家比较豪华的会所或者酒楼喝酒,郭二狗子之所以每天招摇找不到路南,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他的本质只是一个小混子。
靠着讹诈收保护费偶尔干点打家劫舍的事儿,郭二狗子手里的确有了几个小钱,只不过小混子思想在他脑袋里根深蒂固,他经常干几件在他看来比较奢侈的事儿,那就是在小饭馆里,一次性要老板把每道菜都做一遍,然后吃不完统统倒掉。
他觉得这样实在是拉风极了,虽然他的确有资本去高档场所消费,但根深蒂固的小混混思想总是让他即使腰缠万贯,在那种装饰的金碧辉煌的地方也会觉得内心深处自卑不已。
所以他一直去小饭馆,吃大排档,动不动就请陌生人喝酒,喝大了就告诉老板,今天晚上在场所有人的消费全算在他头上。
终于有一天,郭二狗子抓到人了,只不过不是路南,而是路南手下一号猛将毛伟的一个小兄弟。
注意,不是那个一头触目惊心白发的毛伟,而是毛伟手下的一个小弟,按照辈分,这个小弟该叫路南一声爷爷。
“小子,挺牛逼呗!”
郭二狗子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看着面前被自己“请”来的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少年。
“你啥意思?”这名少年叫做小虎子,很早就跟了毛伟,后来毛伟跟了路南,他也就间接成了路南麾下一名小卒子。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毛伟本来就不是孬种,路南就更不是了,所以即使是一名底层下地,也是特别硬气。
“告诉路南,让他洗干净脖子乖乖来找我跪下磕头,说不定我能饶他一命。”郭二狗子身边站着七八个人,很是嘚瑟。
“要去你自己去,你没长嘴巴啊,南哥的耳朵又不聋,不需要我来传话,再说了,你最好也别去,南哥肯定不待见你。”
小虎子虽然面对七八号人,但丝毫不怵,跟着毛伟和路南时间长了,一般小号一点的混子头都得叫他一声小虎哥,他哪里将不入流的郭二狗子放在眼里。
“操你妈!”
郭二狗子勃然大怒,一耳光摔在小虎子脸上,小虎子向后踉跄了几步,一拳砸中郭二狗子的眼睛,将猝不及防的郭二狗子给砸出了一个熊猫眼。
“我操,给我上!”恼羞成怒的郭二狗子一声怒喝,身边七八个人一拥而上,片刻就把小虎子打倒在地,然后就是一通毒打,最后扔在一家民营医院门口。
路南等人赶到的时候,郭二狗子刚抢救过来,身上肋骨断了七八根,脾脏破烂,轻微脑正当,混身上下每一处是好的。
“谁干的。”路南不温不火的问了一句,面无表情。
小虎子艰难开口,“南哥,是郭二狗子打的我。”
“嗯。”
路南低头沉吟了一瞬,眼里却闪过一抹冷冽的阴光,“熊三儿和海娃留下,大头毛伟跟我出去一趟,叫上几个下手黑的小兄弟。”
“大哥。”
有着一头触目惊心白发的毛伟突然阴沉沉的说了一句,“小虎子是我小兄弟,这事儿交给我去办吧。”
“扯淡!”路南白了他一眼,“小虎子难道就不是我兄弟了?”
毛伟轻轻摇了摇头,他是路南手下几员悍将中,性格和行事作风最接近路南的一个,爱干净,沉默寡言,出手狠辣。
据说毛伟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性格挺开朗一个孩子,学习成绩也好,有个慈祥的母亲,美中不足的是还有个喜欢赌博的父亲。
他十四岁的时候,债主找上门来,要把他的母亲和他本人抓取做人质,放话给他的父亲,说什么时候还钱就什么时候放人,每过一天,就卸掉这母子俩身上一点零件。
他那只知道赌博,但生性却懦弱的父亲当时一下就发了疯,张开双臂牢牢护住瑟瑟发抖的毛伟母子俩。
那群人要动粗,毛伟的父亲就扑上去拼命,最终被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那群人当着毛伟父亲的面,糟蹋了他的母亲,并且把年幼的毛伟一脚踹翻在地站不起来。
第二天,父亲疯了,哈哈笑着从一幢楼上跳下来粉身碎骨,毛伟的母亲并没有去收尸,而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换好衣服,打扮一下之后就用剪刀剪破了自己的喉咙。
十四岁的毛伟一个人处理完父母的后世,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只不过第二天,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就全白了。
然后在某个中午,那个逼死他全家的人在一家饭馆里喝酒,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单薄少年走了进来,突然将一柄不知道磨了多少天的见到从那人的后心刺了进去。
直接刺穿了那人的心脏,一刀致命。
然后毛伟突然开始发疯一般,喉咙里发出类似于一种野兽的嘶吼,拔出刀,疯狂的在那人的尸体上剁着。
警察赶到的时候,直接被惊了一身冷汗,他们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疯狂的剁着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那个少年喉咙里发出野兽的嘶吼,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染上斑斑血迹,像是大雪天里诡异盛开的旖旎花朵。
第一百三十三章 士()
因为是未成年,所以并没有判毛伟死刑。
只不过出狱后,当地就多了一个心狠手辣的混子,这个混子有着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和一把自己做的匕首。
三天两头就被扔进去关上一阵子,每次出来人却变得更加暴戾,直到最后一次捅翻了一人,在监狱里碰见了正在服刑的路南。
毛伟可以被打死,但是却不会向任何人低头,这是他在亲眼目睹自己父母遭遇之后发过的毒誓。
他自然不是在那个监舍已经是头号大哥的路南对手,本来新人进去都得不可避免的走一遭“流程”。
但是路南一眼就看上了这个眼神带着隐忍和阴狠的白发少年,路南并没有动他,而且还很照顾他。
桀骜不驯的毛伟被路南的人格魅力所征服,后来路南比他先出狱,他出狱的那天,是路南来接他的,当时给他买了一身新衣裳,并给了他一张存有五十万的支票,告诉他,找个地方,踏踏实实做人。
自己父母惨死在面前都没有掉一滴眼泪的毛伟一下就哭了,噗通一声跪倒在路南面前,“大哥,从今天起,我路南的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士为知己者死,并不是士的悲哀,而是士的理想,是士的荣耀!
那个时候的路南手里其实并没有小弟,当时也不太愿意收小弟,但是知道毛伟的经历之后,收下了他,成为路南的第一个小弟。
后来,毛伟从来没给路南丢过一次脸,厮杀死斗冲锋陷阵,这个沉默寡言的白发少年总是冲在最前边,遇到敌众我寡的境地,就死死护在路南旁边。
大头,留着披肩发的熊三,还有脸上有一条触目惊心刀疤的海娃都是路南麾下的猛将,他们彼此之间关系也很不错,怎么开玩笑都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忌讳,那就是开玩笑时千万别拿毛伟的父母说事儿。
否则的话,他们也不是没见识过一个小混混被毛伟一刀刀跺成碎肉扔进府南河喂鱼的场面。
毛伟喜欢穿一身廉价但是特别干净整洁的运动服,他从来不抽烟,不好女色,不爱赌博,只是嗜酒如命,像一只无欲无钢的孤独白毛野狼。
“大哥,郭二狗子是个小角色,你亲自出马坏了名声不值得,这事儿我去办就行。”
毛伟说话的时候和他的表情一样,也是不温不火不带任何一丝情绪。
路南轻叹一口气,想了想,点头道,“那行,你多带几个手黑的小兄弟过去。”
“知道了,大哥。”
毛伟转生慢悠悠朝病房门口走去。
“等等!”
路南突然喊了一声,然后柔和道,“如果出事儿了,就去粤东找一个叫做罗汉的人。”
毛伟的身形只是顿了顿,然后一言不发,慢吞吞的离开。
“大哥,要不我过去看看?”大头有些不放心,虽然并不把郭二狗子放在眼里,这这头疯狗惹急了也不是没杀人的胆子。
路南掏出一根烟点上,轻轻吸了一口,道,“不用,就算我让你们去,毛伟也不愿意,而且,我相信他。”
晚上凌晨两点,东门很著名的一家开通宵的粥城,普通人肯定心照不宣的不会轻易去那个地方,因为大家都知道,来这间粥城的,都是喝了一轮二轮甚至三轮就的江湖人,来这里喝粥醒酒的。
毛伟行事狠辣,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头脑,反而,他那颗脑袋绝对可以算作聪明人一类,而且,他还比常人都懂得隐忍,这个十四岁亲眼目睹父母惨死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这个十四岁就光天化日之下把仇家跺成块的男人,相信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事能够让他冲动。
他先是派了几个消息灵通的小弟出去盯梢,最后在粥城发现郭二狗子和十来号小弟在粥城喝粥醒酒。
粥城老板早年也是江湖中人,后来几盆洗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醒酒的秘方,和上等白米以及几味海鲜一起熬制成粥,不仅香味扑鼻,而且醒酒功效强大,一万滚烫的粥下肚,醉意立刻就能减少几分。
郭二狗子三碗粥下去,酒醒了大半,然后别出心裁的又让小弟抗了几箱啤酒上来,一面喝酒,一面喝醒酒粥。
一群人光着膀子吆五喝六的划拳喝酒,邻座的几桌人虽然也是江湖中人,但都是认识郭二狗子是谁,或者是忌惮,或者是懒得跟他一般见识,总之没一个人上来找麻烦。
接着一个有着触目惊心白发的男人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四个脸色肃穆的男人。
粥城老板见有客人来,本来准备上前去招呼的,可是有着丰富阅历的他,一眼就看出这几个人明显不是来喝粥的。
他也没上前阻止,而是继续坐在柜台后边,悠闲的磕着瓜子儿,准备观看即将发生的一场现场直播斗殴大戏。
来这里的都是江湖中人,隔三差五打上几架再正常不过了,要是连续几天没人闹事儿,那才是奇怪。
所以粥城老板早已习以为常,反正这些江湖中人都特别上道,每次打烂了桌椅板凳都会如数赔偿。
白发少年在粥城内环视一圈,最后把目光锁定一个光着膀子正在吆五喝六划拳的男人背上。
他慢吞吞的走过去,面无表情。
这也是他的风格,无论做什么事,总是慢人一拍,不慌不忙,就连砍人也一样。
“郭二狗子。”毛伟在距离郭二狗子三米处停下,不温不火的喊了一句,像是在打招呼。
“坐下喝粥,今天的消费都算我的。”
郭二狗子以为是哪个江湖人在和他打招呼,头也没回,继续光着膀子划拳,他今天心情挺好,又开始见人就买单了。
嗖!
一个啤酒瓶子突然飞了过去,却不是冲着郭二狗子的,而是砸在郭二狗子面前的桌子上,玻璃碎末溅射得四处都是。
“操,谁啊!”
郭二狗子大怒,腾一下站起身来,怒视着面色平静的毛伟,“操,没长眼睛吗?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狗哥!”
郭二狗子现在特别膨胀,以为他狗哥已经是东门首屈一指的头号霸主了。
毛伟盯着郭二狗子打量了几秒钟,然后缓缓从后腰抽出那把他亲手制作的木柄匕首。
身后的四个人也面色沉静的从身上拿出武器,有砍刀,有棒球棍,还有两把明晃晃的匕首。
郭二狗子再傻也知道这群人肯定不是来和他打招呼的,当然也肯定不怕。
他光着膀子走上前,身后跟着十来个手里已经拎起桌椅板凳或者是酒瓶子的小弟,气势汹汹。
郭二狗子指着毛伟的鼻子,“操,你他妈谁啊,知道我谁不?我是狗哥,东门狗哥,听说过没?”
毛伟点了点头,“听说过,也见过。”
郭二狗子一脸嘚瑟,“那你他妈还不快滚,老子今天心情好,明天拿五万块钱过来,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否则”
噗!
郭二狗子话未说完,突然觉得小腹一凉,然后就是一股子钻心的疼痛,却是毛伟一刀就闪电般的扎在了他的小腹上。
然后就是无数条桌椅板凳和酒瓶子倾泻而来,郭二狗子那十几个小弟如同狼群一般猛扑上来。
毛伟身后的四个小弟也冲了上去,以少胜多,和对方缠斗在一起,今天郭二狗子大意了,身上竟然没带家伙,他那群小弟也是一样,一下就吃了大亏。
但胜在人多,而且斗殴经验丰富,就地取材,凳子椅子什么的抡起来也特别虎虎生风,不一会儿就占了上风,四个小弟有两个被打倒在地。
剩下的两个死死护在毛伟跟前,终于四手难敌众拳,终于被放倒。
然后那些个准备乘胜追击的郭二狗子手下突然集体愣住,因为他们看见了极其不可思议的一幕。
一个白发男人,把他们的大哥摁在地上,一手掐着对方脖子,另一只手举起那柄外形特别古怪的自制匕首,一刀又一刀
一个胆大的想要冲过去,毛伟却突然猛的抬头,那个人直接被吓的两腿一软,一屁股就瘫软在地。
因为他看见了一双眼睛,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那般的眼睛!
毛伟的眼睛其实并不红,只不过是郭二狗子的鲜血溅射到他的眼睛里,毛伟还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眨眼睛,基本上每隔两三分钟才眨一次。
捅人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别说是血,就算是钉子钉进去他也不会动一下眼皮。
他的眼珠子被鲜血所染红,配上他那一头格外触目惊心的白发,显得无比渗人!
最后他站起身,用纸巾轻轻将那柄陪伴他多年的自制匕首擦拭干净,看了一眼地上浑身是血不知道是死是活的郭二狗子,然后瞥了一眼那十几个被吓呆了的小弟。
转身,在粥城老板目瞪口呆当中慢吞吞走了出去。
他身后的四个小弟伤得不重,也跟着走了出去,最后一个小弟路过柜台的时候,还不忘冲那老板礼貌道,“今天这里所有损失,算在这帮人身上。”
第一百三十四章 组合()
“大哥,事儿解决了。”毛伟给路南打了个电话。
“出人命了没?”路南十分清楚他这个爱将的脾性,那就是一把外表普通的猎刀,默默无闻,远算不上名刀利刃,但是一出鞘干的就是剥皮挖心的勾当。
“不知道。”毛伟还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
“马上离开这里避一阵子。”路南深知毛伟那句“不知道”的意思,那就是对方很有可能死了。
“知道了。”
当天晚上,毛伟和他的几个小兄弟就消失在蜀都。
路南有些着急,暗中派了几名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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