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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下西楼-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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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喜欢花香,但那天不知怎么的,却来了兴致,寻着花香,一路走到了长门殿。
还在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刀剑相击的声音,我心神一紧,这长门殿是九公主的处所,娇滴滴的小公主,所住的宫殿自然是绣花团锦,怡红柳绿,又怎么会有刀剑作响?
好奇之下用了轻功,跃上屋檐,悄然无声地落在长门殿前的白玉台阶上。
这长门殿和我想象的大不一样,既无富丽堂皇的装饰,也没有华丽光彩的珠玉,只是简单的白玉阶、红漆柱,清新干净得不似皇家宫阙。
唯一的亮『色』是在红『色』的高墙边栽着的两株木槿花树,花期正盛,满树重瓣绚烂夺目。
没有人注意到我,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小公主身上。
她只不过十七八岁光景,穿了一身红『色』箭袖短装,紧腰修身,很是有点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
俏生生的一抹背影,正叉着腰痛骂侍卫,语气既沮丧又不服:“你们个个都夸我武功天下第一,可武功天下第一的我为什么连这堵墙都爬不出去?”
她玉葱般的手指一挥,指向那堵宫墙。
我一看便笑了。
那堵宫墙高达十丈,就算是我用十成功力也未必能够跃得出去。
侍卫又递过一把剑让她练剑,她接过来挥得兴致勃勃,我也看得兴致勃勃,差点笑破了肚子。
这叫什么剑法,上京城街头随便找个十多岁的孩童,就能用扁担打败她。
偏偏侍卫们装得太过头,她的剑还没指过来就东倒西歪地叫痛,摆明了这工作做了不是第一次了,熟练得令人发指。
没打多久,她手里的剑碰到了侍卫的刀,二话不说断成了两半,她拎着剑呆愣当场。
我笑不可遏,长到二十岁,还没有如此开怀地笑过。
这么肆无忌惮地大声笑,当然会被发现。她拎着把破剑扭头,瞪着我大骂:“笑什么笑,没见过神兵利器啊。”
这句话,在今后漫长而无望的苦等守候中,无数次在我耳边响起,陪伴我走过了自己短暂又漫长的一生。
即便落入最绝望悲催的境地,只要想起这句话,想起她说话时的神情,还是会忍不住微微一笑。
她终于转过了头来,瞪圆了的眼睛里全是怒气。
我的笑声戛然而止,不是因为她在骂我,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她的眼睛。
如最上等的琉璃,清透无瑕,如天上的星辰,明亮璀璨,鲜艳怒放的木槿花,映照在她的眼底,就像一把生机勃勃的火焰。
她叉着腰,瞪着眼睛看着我,没有半点公主应有的端庄舒雅,却如此浓烈而鲜活,朝气蓬勃,一颦一笑一怒一骂,即便无心也能营造出最旖旎的风光。
冥冥中自有注定。
我说过,自己不喜欢花香,但那一刻,却觉得长门殿里的木槿花香沁人心脾,让人心怀舒畅。
我说过,自己一向看不上宫中的女子,而在那一刻,却爱上了这个宫中最宝贵的公主。
从宫中回来后,我有些神思恍惚,眼前都是那双漂亮的眼睛和娇俏的身影。
我躺在床上问自己怎么了,当问到第九百九十九遍的时候,我终于知道自己怎么了。
然后我就问自己该怎么办,当问到第二遍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办。
三个昼夜不眠不休,我铸了三把剑,扔掉了其中两把,只有最后一把让我满意。
我从来没有铸过女子的剑,没有什么经验,但这把剑却让我十分满意,小巧轻便,最重要的是,锋刃内薄外厚,看起来很锋利,却永远砍不死人。
又在剑柄上细细刻了朵木槿,用朱红描了。
工笔刻画本是我擅长的,但描画这一朵木槿花,却用了我足足一日的时间。
木槿花开羞娇颜,她叫楼槿。
那一夜,我把剑放在她床前的案几上,又看了会她的睡颜,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想象她看到这把剑的表情,整整一天,我过得期待又紧张。
我从未有过这样不自信的感觉。
过了几天,我没忍住又去了长门殿,倚在她的窗上,就着月光静静地看她。
她睡觉的时候像只怕冷的小猫,把锦被团团裹在身上,长长的睫『毛』在月光下根根分明,十分好看。
送给她的剑就挂在床头的帷帐旁,她还细心地配了个银『色』的小剑鞘,映照在月光下闪烁着银『色』的光。
我会心一笑,心里暖暖的,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看到她睁开了眼睛,掀开被子,只穿了一身单薄的寝衣赤着脚就追了过来。
深夜探闺阁,我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个登徒子,于是施展轻功,跃上了屋顶。
没想到,她也跟着爬出窗外,哎哟一声,竟然从窗台上跌了出去。
我大惊,急忙跃下将她抱住,稳稳落地。
她突然掏出了把小匕首抵在我的心口上,笑得狡黠,说:“你上当了吧,谁说我武功低微,看看,我都能抓到刺客了。”
她得意扬扬,我啼笑皆非,却没有半点恼怒,也不点破,让她得意开心一次又有什么不好。
“我就知道你会再来,那把剑是你送的?做得真好,用得很称手,你再给我做一把好不好?”她笑着说。
她知道我是谁,她肯定已经向别人打听过我,她这两天晚上一直在等我。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如春风拂过般舒畅,毫不犹豫地答应:“好。”
可我后来食言了,这把剑,此生都没来得及给她做。
她那天夜里受了风寒,我连续七日去了长门殿,亲自为她把脉开『药』。
可是她的病却一直好不了,缠缠绵绵了半月。
以我的医术,向来手到病除,怎么可能会连治个风寒都需要那么长时间?
我有了疑问,待一日走了之后却默不作声地返回,亲眼看到她将我开的『药』尽数倒进了花盆里。
难怪那盆芍『药』越开越蔫,病气十足,原来如此。
她被戳穿后一脸懊恼,两颊绯红,跺脚急道:“我不想喝『药』,是不想那么快好,我的病好了,你是不是就不来看我了?”
那一刻我的心情,无法形容。
长门殿的宫墙虽然高,却挡不住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天天夜里以绳索为梯,跃过高墙和她相会,连轻功都好了不少。
我陪她练剑『吟』诗,讲江湖故事和各地风俗给她听,哄她入睡。
她虽然在武艺上的天赋几乎为零,但是在其他方面的悟『性』高得惊人。
第3章 楔子(3)()
几乎没人知道,大梁风靡全国的古琴曲《阳春白雪》就是她写的,只不过因为公主身份却学着乐师谱曲奏歌,怕让人看轻了去,便用一个宫廷乐师顶了这个作曲者的名头。
她还极擅舞技,一支《楚腰》,长袖翻飞,缥缈婀娜,更胜宫中最好的舞姬。
诗词歌赋过目不忘,就连我送她的剑谱,也能在三天内倒背如流。
她就像一本书,每一页都是新鲜的,每翻一页都能让我惊喜。
兴致来了,我便带着她到屋顶上饮酒,看星空浩瀚,天际邈远。
春发草长时,我便带她偷偷出宫,寻一个杨柳拂堤花满阶的地方,听船娘唱晚,看楼台烟雨。
那半年,是我这一生,过得最快活的日子。
我请父亲奏请皇上,求娶九公主。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爱的女子和自己门当户对,没有天堑般难以逾越的门第沟壑,总要比父亲轻松一些。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是太年轻,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门第,还有一样东西叫作权力。
她被选中和亲。
彼时大梁国弱,被朔国帝君选中和亲的公主,根本没有任何逃脱的余地。
风雨晦晦,弦断音歇。
她被关在宫中,严密把守。我在宫外,心急如焚。
我不信命,如果这是命中注定,我—容衍,拼出『性』命,也要改天逆命。
我将她被幽禁的宫室地图默背于心,带上了暗器宝剑还有师父赠予的毒『药』,在一个冷月高悬的夜晚,杀进宫中。
她被禁闭的宫室外防守严密,我还没走到一半就被发现,于是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我这边吸引了防守军士的注意,她就在贴身侍女的帮助下,换装逃出,按约定在出宫的地方等我。
待我从那边脱身赶来接她时,已是满身鲜血,她哭得不能自已,我却非常高兴。
因为,我终于能牵着她的手,远离这个冷漠无情的深宫。
我没有想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三皇子。
他是我的姐夫,是槿儿的胞兄,是最疼爱她的人。
我也没有想到,在大理寺黑牢里出现的人,是五皇子。
他是槿儿的兄长,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后来过了很多年,想起那一个染满血『色』的午后,我都会心如刀绞。
在那一天,我失去了爱情、亲情还有友情,失去了一切。
我再也没有见过槿儿。
被强行拉走的一瞬间,她眼里滴落的泪,成了我心底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在凉州的街角边,我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她有一双极似槿儿的眼。
我给她取名弯弯,因为我希望她活下去,不管遇到任何的困厄艰难,都要坚强地活下去。
一如我的槿儿。
她孤零零一个人在那座青黑『色』的宫殿里,一定很害怕。她在等我,等着我去接她。
可我……武功全失,成了废人。
听说朔国帝君很宠爱槿儿,她得封了贵妃,我的心刺痛难忍却非常安慰。
只要活着就好,就让她以为我死了吧,若让她知道我在这里,怕是会不顾一切地逃出来找我,可是现在的我,却再也无法护她周全。
我和弯弯在异迁崖下安家,每日遥望朔国帝都方向,好像能看得到她的一颦一笑,这里是我能靠她最近的地方。
一守就是十年。
十年的风霜苦雪,噬骨思念,都是浮云。只要她还好好地活着,我便能坚持下去。
能和她共同生活在一片星空之下,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力量。
可是,她却不想活了。
她死了。
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留给我。
殷溟的手段固然狠辣,可我相信,以槿儿的聪慧,她未必逃脱不了。
她是自己不想活了。
那我还有什么必要活下去?
她的香魂无处可去,我便化成风沙陪着她,从此一呼一吸都长相伴随。
在连绵雪山,茫茫云海之间,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永远都不分开。
弯弯已经长大了,我相信她会照顾好自己,其实这十年里,一向是她照顾我,多于我照顾她。
父亲,母亲,儿子不孝,辜负你们多年养育。
容家子女个个容貌出众,天才绝艳,遭上天嫉恨,只得在“情”这一字上讨回一些。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淡然赴死之际,心中尚存唯一挂念。我的女儿弯弯,我的胞弟容晗,望你们这一生不再情路坎坷,可以爱其所爱,与相爱之人携手白头。
引子
明月弯弯,霜满大地,异迁崖上白雪皑皑,在月光下泛着银光,端的是如诗如画好风光。
崖上风光好,崖下就不那么风光了,两山之间一条风雪夹道,正对风口,冷风呼啸而过,卷起朵朵雪花,细细密密地在空中飘啊飘啊。
崖上传来一道笛声,隐约吹的好像是一曲从军歌。吹笛的人技巧不好,肺活量却很足,这首从军歌虽然吹得踉踉跄跄七窍不通,但胜在音量大,穿过呼啸的风声直抵崖下,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都吹了三年了啊,怎么还是荒腔走板。”骆驼客老胡缩在自家骆驼脚边,捂住耳朵哀叹。
在这条风雪夹道上讨了多年生活的老李,早就把自己裹进棉衣里,慢悠悠拿出一个狐狸『毛』的耳罩子戴上,舒舒服服地眯着眼睛打算睡觉:“习惯了,早点睡吧,这曲子不吹一夜不会停。”
老胡张目看了看崖上,却被风雪眯了眼睛,『揉』着眼拍了拍冻僵的脸,往篝火里加了根木柴,再把棉衣往紧里裹了裹,顿了顿,又揪出两团小棉絮塞住耳朵,这才和衣躺下,嗫嚅道:“也不知道崖上谁在吹笛,日日吹,夜夜吹,那么大的风雪还在吹,不冷吗?”
老李已经半入梦乡,打了个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道:“不知道他冷不冷,我只知道这人把从军歌吹成这样,胤师傅如果听到,非气得呕血不可。”
胤师傅是大梁最好的乐师,这首从军歌就是他的成名之作。
三年前大梁和西边的大朔国交恶,大军出征前夜,将军誓师之时,胤师傅受气氛感染,于三军之前即兴创作,一挥而就从军歌。该曲曲调激昂,闻之让人壮怀激烈血气翻涌,从此成为两军交战之前激励士气的不二选择。他自己也一曲成名天下知,身价百倍。
如果让他听到,有人把他最得意的作品吹成这副德行,恐怕会气得快马加鞭赶赴边塞的异迁崖,把崖上吹笛之人揪下来,痛打一顿。
大梁和大朔交恶三年,打了无数场仗,你抢我一块地,我再抢回来,拉拉扯扯你来我往,在边塞纠缠不清。
刚开始两国百姓还兴致高昂,每天关注军情战报成了茶余饭后必做的事,哪天有人掌握了一条小道消息,便犹如占据了军事要塞般,非要欲迎还拒地吊足了群众胃口,才肯在茶楼开台说书。
后来仗打得多了,今天你输我赢,明天我输你赢,打来打去也没打出什么新意,日子久了,百姓的兴致也就淡了。对面人家的二狗子偷看了隔壁邻居闺女洗澡,卖酒的老板娘和送菜的小长工眉来眼去,诸如此类的花边信息重新占据了娱乐新闻的头条,打生打死终不如八卦琐事更贴近生活,更香艳有趣。
不仅百姓审美疲劳,两国将士也渐生疲意,于是心照不宣地在拉扯最多的那块土地中间,划了条平直光滑的线,两军就依着这条线安营扎寨,泾渭分明,互不侵犯。
这条线因此成了临时国界,异迁崖就在这条线的正中间,真真是个两边都管不着的好地段。
打仗归打仗,生意归生意,两国民间的商务往来一点也没耽搁。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异迁崖下的风雪沟就成了两国骆驼客们来来往往的必经之路,异迁崖上的笛声也就被听了足足三年,从被吵得要发疯,到习以为常,再到当成催眠曲,这中间很是走了一段艰辛的路。
笛子吹了三年,什么时候吹不固定,吹多久也不固定,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完全要看吹笛人的心情。有时候半夜开始,要吹一宿,有时候中午开始,吹一次便完。究竟他是高兴了吹的时间长一点呢,还是不高兴了吹的时间长一点,没人弄得清楚。
除了必须要走风雪沟的骆驼客,山下军营里的两军将士,也被这个经常半夜响起,和魔音入脑无甚区别的笛声荼毒了三年。
睡不好觉的校尉们怒气冲冲地带着小兵爬了几次异迁崖,想把这个吹笛人抓回来揍一顿。无奈异迁崖又高又陡,风大雪滑,爬到高处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根本就不是人爬得了的,试了数次,都无功而返。
那吹笛人是怎么爬上去的?这个问题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一晚笛声又吹到半夜,大梁军营里,一个下等兵士拎着裤头抖抖索索地从茅厕出来,怀着思念热被窝的急切心情,踩着笛音的节奏,往土坯营房里奔。
跑到一半,一个急停,侧耳听,宫……商……角……徵……嗯,果然又吹错了。
三年了,乡下的猪崽都会跑了,这笛声没有半点长进,还每次都错在同一个地方。
兵士心满意足地紧了紧裤腰带,娘亲总说我脑子塞稻草,蠢得天下无双,她错了,人世间还有比我蠢得多的人,这异迁崖上的就是一个。
第4章 舞马词(1)()
阿爹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天荒地老,只要真心喜欢,不管生死,这个人都会在你心里,永远陪着你。
春三月,风雪停,大漠风沙起。
彼时沙尘暴的概念还未深入人心,无论大梁军还是大朔军,都没有什么保护植被的意识,多年征战,任凭战马的铁蹄在原本丰茂的草地上刨出一个个难看的土坑。
也是由于多年征战,两国百姓没什么心情到这边荒战『乱』之地耕种,以至于处于绝佳地段的异迁崖下,始终都是一副草木凄凄的荒凉模样,冬天倒还过得去,一到春天便真是要命。
看不到任何“春暖花开,百花繁盛”,不算暖和的大风一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两军将士不得不人人特别配发了一个防风口罩,把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以方便视物。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走路不冲撞将军,上茅厕不掉进粪坑,大多数兵士宁可把眼睛都蒙起来,这浓如雾细如尘的黄沙铺天盖地而来,站上片刻,眼睫『毛』上就全是黄扑扑的土,眼睛刺痛流泪,太有损视力健康。
这边荒漠黄沙,距离异迁崖五十里外的也西草原却是一派绿意盎然,柔软的草甸子像一张碧绿的天鹅绒毯,缠缠绵绵舒展开去,无数蓝白『色』的小花密如夜空繁星,点缀在天鹅绒毯上,在阳光下摇曳,招惹着过路的马儿,好一片水土丰美的草场。
蓝白小花下长着的千日草,是草原野马群最爱的食物。那一日,天气晴好,正是阳光明媚,千日草繁盛的好时节。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雷声,仿佛闷雷从地底一层层打出来,偌大的草甸都颤抖起来。在草原上觅食的野兔、草獾、小鼠,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动物纷纷停下啃食,竖起耳朵,神情不安地盯着一望无际的草甸边缘。
惊雷未至,风尘先起。
遥远的草甸边际出现了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裹挟着阵阵翻滚的尘土,像一道霹雳以闪电的速度横劈过来。
草甸上的小动物们纷纷惊惶得四下逃窜,可是那道彩『色』闪电来速太快,扬起的烟尘还在草甸边缘的上空飞舞,五彩的线条已『逼』近眼前。
近到眼前才看清,这竟是无数『色』彩各异高大威猛的骏马组成的马群,铺天盖地,如巨『潮』漫堤奔腾而出,撑霆裂月。
马群飞奔如电,瞬间而至,巨大的马蹄无情地砸在草甸上,砸弯了无数昂挺的草茎,震碎了整个草场。
巨浪波涛正中,一匹紫红『色』的大马尤其抢眼,身高腿长,皮光『毛』亮,遒劲有力的肌肉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光芒,正处马群中间箭头位置。马群的速度已是极快,这匹紫红『色』大马遥遥领先跑得相当轻松惬意,竟似刻意压制着自己的速度,带领着马群朝千日草最肥美的一块草甸上奔去。
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天下闻名,果然不凡。
不远处的山丘高坡上站着四匹骏马,在震天如雷的马蹄声中分毫不『乱』,四蹄稳稳扎在高坡上,连鼻嘶都规律不变,淡定得一如马上的男子。
四人四骑稳稳地站在高坡上,眼见野马群如惊涛骇浪滚滚而过,其中一男子眼『露』惊羡之『色』,不由得开口赞了记:“好马!”
紫红大马仿佛能听到赞扬,甩头扬蹄跑得越发骄傲得意。
看着野马群中那匹显然是头马的紫红大马,领头的男子一身黑『色』劲装,眼眸如水,嘴角勾起一丝极疏淡的笑意,俯身到胯下那匹纯黑大马耳边,轻道:“追风,和它比一比。”
男子胯下骏马纯黑如夜,唯独四蹄一圈雪白『毛』『色』,异常高贵神骏,身高腿长与那匹紫红『色』大马不遑多让。
马『性』善奔,之前见野马群滚雷般在脚下奔驰而过,紫红大马独领风『骚』,黑『色』大马早已有了较量之心,只不过受过严格训练,未得主人下令,不可擅动。此时一得主人命令,哪里忍得住,四蹄如飞,泼辣辣冲下高坡,如利箭直『插』万马奔腾的野马群。
这一跑当真迅捷如电,四蹄如雪翻腾踏云,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只一瞬间就赶到了马群头里,和紫红大马并驾齐驱,喷出的鼻息几乎溅到紫红大马的头上。
之前刻意压着速度,跑得闲庭信步风『骚』骄傲的紫红大马发现突然来了劲敌,而且这个劲敌还是个外来流浪人口,顿时被激起了王者之气,鼻翼扇动,放开四蹄,开始全力狂奔。
野马群亦被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在紫红大马的带领下,速度骤然提高,如滚滚洪流瞬间将那黑『色』的一人一骑淹没。
那么快的速度下,那么多马匹的包围下,黑『色』骏马只要速度稍有松懈,马上的男子就难逃被撞翻遭万马践踏的命运。
如此危险境况之下,黑马上的男子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不慌不忙引辔、侧马、偏身,以极小的角度,速度丝毫不减,从马群缝隙中穿行而出,如利箭穿云隙恰到好处,再次奔到了紫红大马身侧。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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