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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无名-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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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

    那天阳光很好,空气很好。野花点缀在草毯上,像绿色的夜空缀着点点繁星,我就在这美丽风景的铺垫下遇见了你。

    记得那时的我刚破土,初次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瘦弱的连豆芽菜都比不了的我有些茫然的看着这个世界,周围的那些植物见我柔弱而且形单影只就都来欺负我,一朵大伞菌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阳光,蒲公英用它叶子上的小刺刺痛我柔弱的躯体,那真的很疼,我痛苦地收缩成一团,最后就连地衣也来同我争抢生存空间,我真的感觉我快要死了,就在我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你用你坚强的臂膀赶走了他们,并且让我依偎在你的身边然后告诉我,以后有你来保护我。

    我相信缘分,相信是缘分让我遇见你依赖你,我们的相遇命中注定。

    我每天努力的成长,努力的缠绕你的树干,因为我希望我们可以永远的在一起,直到最后融为一体再不分离。

    你知道的,我喜欢阳光,尤其喜欢从你枝叶间流淌下的那抹柔和,我也喜欢吹风,喜欢你的树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的温柔,我害怕下雨,因为雨滴砸在新芽上时会很疼,相信你被砸到时也会疼,只是你不说,你就是喜欢强颜欢笑,我不喜欢你这样,因为你越是不说我越担心,也就越心疼,所以我要快快长大,我也要为你遮风挡雨,我最害怕的是雷鸣和闪电,可你说过,有你,我就不用再害怕下雨和闪电,因为你会为我挡住雨水,你会在雷鸣时借给我肩膀来依靠,你会和我永远在一起,如果我需要你就一直在,我相信你说的,依偎着你我感觉很安心。

    时光一天天流逝,我每天都更喜欢你一点,等这一点点的喜欢叠成了爱,我爬上了你的树冠,我嬉闹的同你争抢阳光,其实我是想让你也体会被呵护的温柔,来自我的温柔,是否在你眼中我有我独特温柔?但说真的这明媚的阳光虽好,但我还是更喜欢你叶间的那一抹柔和,对了,我希望可以像你保护我那样保护你柔弱的新芽,可我总是笨手笨脚的,大概弄疼你了,真的对不起,但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我站在你的枝头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可后来你的身体越来越差,在那一年清明雨下,你连新的枝芽都很少再有,我很害怕,害怕你离开我去天国,你不要走,清明下雨是因为天堂不好,所以别去。

    但是你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我眼睁睁的看着你渐渐离开我,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有东西在被慢慢抽离,这一定是你为我挡下太多风雨才会这样,不过我已经长大,现在的我长得很繁茂,已经可以为你遮风挡雨,你就放心的好好休息吧,相信不久以后你还是我最强壮的树,你还会长久的陪伴我,以后的日子由我来照顾你,你一定要快快好起来。

    又一季暖春,我从冬天的寒冷中苏醒,重新繁茂,而你却再也没有醒过来,只留下空心的树干,我用力的盘在这树干上,这是你留下来的,它承载着我关于你所有的美好回忆,我会一直陪伴着你,我爱你,永远为期,谢谢你能一路陪着我。

    本章完

第一九二章() 
《亡者无名》来源:

    其实点点也不总是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她也有挺小女孩的时候,毕竟她还是个可爱的姑娘。

    点点喜欢柠檬茶,纸盒包装的那种,凉的热的都好,她总把吸管咬的瘪瘪的慢慢喝,样子很可爱,有照片为证,记得那时我们去到青海湖玩,点点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捧着柠檬茶低下头慢慢喝,额前的青丝随着风的意思在飘,她身旁有成簇的格桑花,身后是圣洁的青海湖,整个画面宁静、美好,画中姑娘干净美丽,点点白净也消瘦的面庞惹人怜爱,给人很清新很干净的感觉。

    我真的很喜欢那段时光,以至于我恨不得永远赖在那段没有忧愁和分离的时光里做一个什么也不懂,每天只知道追在点点屁股后面要甜筒吃的小屁孩,可是时光匆匆,时间这条狗不会快进也不肯逗留,随着时间这条狗永不停留的前进,我到了上初中的年龄,家里送我去西宁市上初中,而点点却留在平安,好在两地相距不远,乘厂里直达西宁的班车仅仅一个小时车程,所以点点每个周末都会来西宁看我,陪我整天。

    点点总乘最早班的大巴车来,坐最末班的大巴车离开,她的每次到来我都望眼欲穿而她的每次离开我都万般不舍,我虽然知道她下周还是会乘最早班的大巴车来陪我整天,但是依然难受,这大概是因为我早已经习惯了依赖点点,习惯了有点点陪伴,当我习惯了我的生活中有点点后我才明白习惯是多可怕的事情。

    再后来,原本固定的分离与重聚突然变成了两人天涯海角,而再度重逢的日子遥遥无期。事情是这样的,点点因为老院里的一些事情,或者说一场风波,被她父亲送到英国的朋友那里生活,当时刚刚初三的我知道,英国是个很遥远的地方,点点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在每个周末坐大巴车来陪我,不过我也从电视上知道英国是个很好的地方,点点在那个国家应该会生活的好。

    我虽然很希望再见到我的点点,但唯一重逢的希望,也就是点点的父亲却也被印着公安字样的小车带走,再无音讯,我第一次感觉到在这个偌大的世界里,小小的我们是这样的无奈,我第一次明白不是所有不幸都可以像没考好的成绩单那样,能够很容易的在打印店得到改变,生活是很现实的东西。

    就这样,我与点点在人潮人海中走散,分离来的如此突然,以至于我们还来不及留下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就已经天涯海角,得不到对方的丁点消息,不过寺庙里为我起名的那位老方丈曾告诉我“世间的分分合合由缘而生,缘尽,失散在天涯海角,缘聚,相逢于人潮人海。”我不相信我与点点的缘分会轻易散尽,值得庆幸的是重逢与当初的分离同样猝不及防,那猝不及防的重逢是在两年后。

    那天我在学校,正逢午休的我低着头往学校食堂去,才回国不久的点点刚打听到我的下落就赶来我所在的学校找我,她远远地冲我喊到“死小孩儿!”只有点点才会这样称呼我,我一脸懵逼的抬头看,还来不及反应已经被冲过来的点点紧紧抱住,肩头有温热的潮湿,点点很久才松开,我们默契的稍稍向后退一点,然后相互观察着对方的变化,我的点点长高了一些又白了一些,小时候的短发已经留长,随意的披着,变得更漂亮了,她没有浓妆艳抹仅仅画了很有呼吸感的淡妆,看起来干净、自然,这说明她还依然是我所熟悉的点点。

    点点的双眸覆盖着薄薄的水雾,她问我有没有想她,我太开心以至于忘了如何用语言表达对她的思念,剩下的只有微红的眼眶和来自于内心的喜悦在脸上毫不保留的表达,见到我这样,点点轻轻地一拳打在我胸口“死小孩儿”随后又是长久的拥抱。

    我在漫长的期盼后终于重新见到了我的本爷,于是我请了假陪点点去重温那些有美好记忆的地方,我们去了平安的老院儿,那位买酸奶的婆婆还健在,她亲手酿的酸奶依然是小小的时候吃过的那种味道。我们去了小花园,那块长着青苔的石板也还在,也依然挤的下我们两人。我们重游青海湖,点点在可爱的草原上奔跑,同牧民家的白牦牛合影,坐在格桑花丛中喝柠檬茶,一颦一笑都清澈的如同圣湖中的水,她美得像是梦境里的人。

    我在湖边问点点她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走了?她点头,她说她要开个小酒吧,再也不离开。

    点点的小酒吧才不久就开张,想到了就去做,这就是我的点点。点点的小酒吧是很简单的那种,里面没有嘈杂的电音,没有刺眼的激光,只有木质的吧台和几张木桌几把木椅,灯光柔和的刚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就像和点点在一起时的感觉。

    点点的酒吧不卖昂贵的鸡尾酒,没有奢侈的进口佳酿,她只卖颜色微黄的农家自酿和普通的国产啤酒,对了还有点点从婆婆那里亲手学做的酸奶。

    点点开酒吧不为钱,只为开心,开心就好,这就是我的本爷。

    回忆无需钥匙的开启就轻易泛滥成灾,肆无忌惮的冲刷过赤条条的我,炙痛着伤口。我干笑着说:“思琪,你可不敢框我,这不好笑。”电话里传来冰冷的回答,字字覆盖着寒霜“不框你,本爷现在在家,你过来吧。”

    等我从回忆中挣扎出来再赶到点点哪里时天已经蒙蒙亮,平日里一起玩的哥几个都守在门口,我轻轻的敲门“姐,是我。”房门打开条缝,点点拉我进屋就又关上门,她是笑着的,笑的很干净,如同恶作剧得逞的小孩那样。

    我强挤出微笑说:“姐,他们骗我说你病了。”

    “他们没骗你”点点语气平缓,没有情绪,听不出悲喜。

    我低下头问:“姐,怎么不去医院?”

    本章完

第一九三章() 
点点的声音清浅:“人都会生病,有些病治得好就去治,而有些病治不好所以顺其自然,努力珍惜好剩下的时间,多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尽量少留遗憾,你是我弟弟,只有你了解我也只有你能理解我,所以才让你进屋,如果你不能理解我,那么你也出去。”点点依旧语气平缓,没有悲喜。

    我揉揉眼睛问她:“还剩多长时间?”

    点点答:“还可以活半年,我问过医生了,离开的时候肉体上不会太痛苦。”她说的很轻松,然后她突然的严肃起来“肉体上是否痛苦不重要,但我走的时候希望可以有内心的安稳,可以没有牵挂,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可以很放心的离开。”

    我忍不住泪,却还得让自己保持微笑,我点头:“我知道了,你接下来的时间想做些什么?”

    点点笑得洒脱说:“去旅游吧,电影上都这样演。”

    我笑着骂她俗然后收拾行李陪她一起走完剩下的路,我得让她能够带着她那干净的微笑没有牵挂的结束,在点点安静的闭上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面带微笑的离开时,我告诉自己,我并不是很悲伤,因为我相信点点不会离开我,要知道结束也是开始,对我来说点点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之后点点永远会以我对她的思念为载体陪伴在我左右,再不分离。

    点点去世后我的生活还在继续,我像其他同龄人那样读高三,然后毕业考学,接着去了离青海比较远的天津上大学,对于这个决定我的家人和朋友给出的意见分为两派,大多数人不同意我的这个决定,因为他们不想有太多的分离,所以想让我在离家近一些的地方上学,支持这个决定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们家的帅老头也就是我的父亲,他觉得男孩子应该出去闯一闯,另一个支持我的是一位叫思琪的姑娘,他是我坚持坚持去天津读书的原因。

    首先声明这不是一个问题少年发奋图强,最终和女神考入同一所大学,才子佳人啪啪啪的俗套故事,关于这个故事我要点起一支烟慢慢讲。

    记得高考前还未离校的时候,林姐咬牙切齿的和我说过“喂,毕业后你如果换了电话号码,敢不告诉我,我就打死你。”

    当时我木木的看着她说:“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呢,已经快到日子了吗?”林表情严肃的点头然后伸出手说:“很庆幸认识了你。”此情此景有些沉重,我们终有一天会各奔东西,只是这一天来得太突然,让人猝不及防,我轻轻握住林的手“你做的饭确实难吃,以前是哥儿几个不好意思说出来,以后多练练,能吃了再给哥儿几个吃。”那日本书主角猝,享年18周岁。

    开个玩笑,刚才说本书主角猝的话,纯属搞笑,挨顿胖揍是真的,想要开个玩笑是因为这个故事本来想写的轻松一点,但是毕业实在是一件沉重的事情,所以想轻松却做不到。

    被林姐胖揍后转眼已经到了分别那天,大家都知道,也许这一别就是永不相见,所以之前那些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来不及说出来的,以前说不出口的,以后可能没机会说的话一次性都吐个干干净净,免得留下什么遗憾,其中有笑也有泪,哥几个不好意思在人前流泪,但眼眶是红的,说是太阳刺眼,都点头,一个男人要流泪总得找个理由吧?

    班里的萌妹子来找我合影留念,我叫她等“你眼睛哭的红红的合什么影?我又没有欺负你。”话罢她便笑,我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胖子跑过来冲我喊:“思琪在花园儿,她叫你过去。”我应了胖子后拉着萌妹合影然后小跑着去赴约。

    思琪,很文静的名字,外表也和你的名字一样,是挺文静挺漂亮的姑娘,是真的漂亮,反正在我认识的姑娘中你是长的最标致的,记得那年你和营养不良的我一般高,有点瘦,给人很柔弱的感觉,你对不熟的人和普通朋友有些太冷漠,但对称兄道弟的哥几个非常好,反正是挺奇怪的性格。

    当时你的美是全校公认的,但你也是哥几个公认的汉子,不管外人怎么看,反着哥几个从来没拿你当姑娘看。

    你是我同窗六年,称兄道弟五年的兄弟,但只有在分离那天你流泪时我才突然记起你其实也是女孩子,才想起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过的春花、秋月、夏风、冬雪。

    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你是怎样的风景,只记得当时的你有长长的秀发,长头发的柔弱姑娘是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仅此而已,直到初二你我才算真正熟识,让我们熟识的事情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是真正的刻骨铭心。

    记得在哪情窦初开的年纪,初春中的你撩动我青涩的幻想,我在一个美好的午后向你表白我青涩的愿望。

    那个午后,阳光柔和的刚好,教室里的温度刚好,你刚好一个人在教室里削铅笔,我走到你身边轻拍你的肩膀,你转身,秀发轻扬,那个华丽的转身竟让我相信我们将是部爱情片,但其实咱哥俩是一部动作片。

    是的,动作片,你转身的前一秒我还在幻想我们会经历的美好,后一秒,白光闪,我大声叫你也大声叫,你有爱的将削铅笔的小刀刺进我没有吃午饭的肚子,血浸湿了我的白色衬衫,你停下,我还叫,你伸手拔掉小刀捂住我的伤口说:“别叫了,离心脏还远呢,快和我去医院。”我就忍着痛不叫和你走。

    我们所上的那所初中附近就有家医院,你拉着我一路小跑到医院,那里的医生只说刺得不深没啥大事,给我缝合伤口然后打剂破伤风就完事,但家里人夸张的集体到齐,父亲瞪了一眼低着头可怜楚楚的你,板着脸问我怎么伤着的?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伤着的,反着是说了。

    本章完

第一九七章() 
没能从漩涡挣脱的卓玛坐了一夜,清晨才肿着脸回到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能给予爱的地方才会称为家,爱着卓玛的成大和洛桑紧紧抱着卓玛,努力的用他们的体温来温暖卓玛冰凉的心,然后成大告诉卓玛“你还有我。”这大概是成大说的最靠谱的一句话。

    成大从来都是一个混子,但他也爱着卓玛更重要的是他是个男人,作为男人是不会放任别人伤害了自己心爱女人还忍气吞声的,但是对于年轻的没权没势的我们来说,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法貌似只有拳头,挺傻的事情但却无可奈何,不过成大档次高一点,他用的不是拳头而是板砖。

    夜幕下的城市灯火辉煌,却还是有灯光没有到达的黑暗角落,我们的天性是惧怕黑暗的,但有些特殊的时候,我们惧怕的黑暗也会给我们带来莫名的安全感,比如今天的昏暗街角就是这样,成大潜在黑暗的一角,他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像野生的猫,眼神也像,静静等待路过的倒霉蛋,然后跳出去挠那倒霉蛋一爪子,不过今天的倒霉蛋一定做了老天都看不惯的事情所以特别倒霉,老天赐给了成大一片板砖,就是这样。

    倒霉蛋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家走,他一定想不到一只野猫正在路上的某个昏暗角落等待着他的光临,成大放弃使用原本野性的前肢这件武器转而使用老天赐予他的文明程度比较高的规格为2401的红砖迎着倒霉蛋的脸拍上去,成大说那中年男人是马脸,比较长,不过板砖的长度够,可以做到全覆盖,至少成大是这样说的,也许吧,也许当晚成大是在中年男人身后拍的黑砖也是说不定的,不过这都不重要,成大用最原始的最本能的方式结束了这个故事,清晨成大回到家时卓玛和洛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卓玛要到一个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她问成大愿不愿意陪着她,成大终于像男人一样告诉卓玛会一直陪着她,然后他们三人到了天津卓玛和成大结婚成家,三人用青春里所有的积蓄开了一家烧烤店,也就是现在的成大烧烤,接着开始新的故事。

    是的他们是用全部的在青春里积攒的钱来开的成大烧烤,成大说他的青春在拍过中年男人一板砖后就结束了,而卓玛的青春结束于那场毫不保留的爱情,至于洛桑据说他在来天津的当天认识了一个女人并且在一起过夜,第二天他的青春就结束了,是的据说是这样的。

    我的青春会在什么时候结束呢,也许会像成大那样在一次冲突中结束吧,貌似我的风格,谁知道呢,我还没有浪够呢,简简单单就结束了自己的青春有些太辜负自己了。

    十一月初,我新认识了一些人,也加入了学校的兴趣社团,生活有趣多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糟,挺好的,大概吧,谁知道呢?

    现在我虽然不再像刚来天津时那样总睡觉但大部分时间依然是赖在宿舍,坐在小阳台上眯着眼晒时间,貌似惬意又悠闲,其实到底有多无聊我给你个眼神自己去体会,反着语言形容不了,本来还有阿坤陪我一起无聊,但最近阿坤已经有心仪的对象并且开始追求那姑娘了,据说那姑娘叫听雪,好文艺的名字,又一段曲折的故事又开始了,就是这样。

    我貌似已经提前进入夕阳红,温馨又从容,每天早上起床吃面包之类的早点,心情特别好也会去食堂吃馄饨或者豆浆油条,早饭后就是上课,一般来说每天是两节课上完就是中午饭,然后就回宿舍喝喝茶看新闻一直到晚饭,晚饭后洗个澡,晚上七点去社团玩,阿坤闲的时候我们也会出去撸串喝啤酒,晚上写写作业打打游戏一天就过去了,每天如此,没有太多例外,我有太多闲暇的时间,大部分事情都可以很从容的去做,不像有些人那样匆匆忙忙却并没有做太多事情,因为我总可以把事情安排的井然有序,这大概是受思琪那丫头的熏陶,当然如果不离开家到这么远的地方也许我根本不会发现自己有这样的能力,离开熟悉的地方去历练一下也许确实是很好的事情,目前来看是这样的,大概吧。

    我每天早上不会太晚才起床,晚上也不会很晚才去睡觉,无聊但是平静,没有太多意外也没有什么冒险,挺好的,本来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就会这样度过,但是偏偏有位叫若白的女生闯入了我的生活。

    在十一月中旬,各社团都开始准备每年一度的社展,要知道社展是每个社团的头等大事,要是社展办不好学校不满意那么明年就见不到这个社团了,用学长学姐等领导层的话说社展就是装逼给学校看,装逼装好了相安无事,要是学校觉得你这个逼装的不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事实就是这样。所以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到社团排练节目然后就遇到了若白。

    若白与我同届也都在一个社团,但其实平时没有太多交流,仅仅限于知道这个人而已,改变是从我们参演同一个节目开始的,当时我参加的是偏武术类的社团在学双节棍若白学跆拳道,我因为年少无知的时候接触过双节棍,有一点点基础所以有幸参加这个节目,而若白生的比较好看社团为了舞台效果所以把她拉来参演,当时剧本是这样的,若白饰演的女一号被一帮流氓调戏然后男一号英雄救美,我就是壁咚若白的那个流氓。

    其实也没什么,普通的话剧类节目而已,打打杀杀的事情都是别人来做,我的任务就是壁咚妹子然后被妹子一记撩阴腿放到后强站起来刷套双截棍再被男主角恐吓后灰溜溜走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危险,大概吧。

    我像往常一样在晚饭后舒舒服服的洗澡再去社团排练节目,因为剧情简单大家又比较默契所以节目已经有了不错的效果,去社团只是简单过几遍戏,免得到社展那天生疏,结果悲剧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发生了。

    我像往常排练的时候那样在男一号出现并与小弟们混战时壁咚若白,若白羞涩的笑,挺可爱的,她属于那种温婉有时候也有点虎又比较体贴还喜欢犯傻的姑娘,说不定我们会有一些比较温暖的小故事正发生在未来,但若白假戏真做的一记撩阴腿击碎了我对未来的一切幻想,我倒地的时候还不忘对傻姑娘说句“没必要吧,我就想想而已。”

    后来我因伤没有出演社展的节目,当然也有我不太想上台这个原因,但其实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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