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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无名-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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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赛开始,才十一分钟巴萨内马尔进球群起激昂,从这一粒进球可以看出来看球的水军不在少数,巴萨进球了你们支持皇马的起什么劲啊?当然我只是想想,没有揭穿他们,他们在发现自己的失误后机智的辩解说看错球衣了,哦。
巴萨进球我当然比较开心,口无遮拦的嘲讽支持皇马的若白“这有点看巴西世界杯德国踢阿根廷的感觉啊。”原以为这个傻丫头只是伪球迷,会傻兮兮问我德国踢阿根廷是什么样子啊?那时我就可以逼格很高的告诉她当时德国将阿根廷踢了七比一,结果若白只是冷冷的看我一眼,有杀气,看来这丫头懂行,所以内马尔进第二个球时我只是低调的开心了一下,免得引起公愤,招来杀身之祸。
球赛上半场结束,巴萨对皇马三比零,下半场就不用看了,何况梅西没有上场,这不是我期待的比赛,所以就和社长他们提前庆祝巴萨的胜利,开始喝酒吹牛了,我伪不经意的回头看若白,傻丫头还是聚精会神的在看比赛,当c罗百射不进时我尽然隐隐看到了若白眼睛里晃着泪花,她确实是很可爱的球迷,很羡慕她这种可以为足球流泪的感情,要知道我们总是很忙,没有时间为不相干人的流泪,所以若白的眼泪对忙碌的我们来说是很珍贵的。
这场比赛最后以四比零收场,若白哭得梨花带雨,我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反过来要去安慰她最后还得送她回宿舍,当时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严正的鄙视,然后回宿舍睡觉。
第二天清晨我被冻醒,强行积攒一波怒气翻身起床,看到窗外白茫茫的,揉揉眼睛再看发现窗外白茫茫的是雪,我打了个冷颤,回窝接着睡觉,天太冷了,我没有勇气直面窗外的大雪,更没有勇气正视今天是周一我必须离开被窝的现实,对啊,今天还要上课呢,算了天太冷,翘之。
其实我一直想做个好学生,所以光明正大翘课还是会感觉到一丢丢的愧疚,就在我心里的两个小人作斗争的时候班主任发来短信说任课老师因为天气原因没法来上课,今天的所有课程全部取消,班主任还叮嘱大家天气异常,同学们要注意安全,这条短信实在太贴心了,心里的两个小人达成共识:“我们继续‘嘿嘿嘿?’吧?”“好吗,好的。”
没躺两分钟宿舍门在一声巨响中被不明物体撞开,那坨不明物体是阿坤,丫用冰凉的双手触碰我的后背,当时我脑海中有几百只奔腾而过,我恶狠狠的抓住阿坤的领子结果反被阿坤拖下床,宿舍的地面是凉爽的,赤脚站在上面脑海中千万只高喊着“阿坤你大爷”奔腾而过。
阿坤从小生活在海南,没有看到过雪,所以激动的不行不行的,硬拉我陪他下楼玩雪,心里愤怒小人掀了桌,但我还是陪阿坤下楼,
怪不得任课老师没法来上课,今天的雪下的不是一般的大,阿坤冲进雪里,化身为一只欢脱的逗逼。
我陪阿坤在室外冻到下午,这时社长打电话说社团组织和另一个社团打雪仗要我过去,哦。
开始两个社团按照我想象中的那样文明的相互丢雪球,结果我猜到这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当时我脚下一滑遂被众人活埋,双方的社员都很有默契的将我埋起来,其中最起劲当然是若白,最后是舍长把我从人群和雪堆里拖出来的,我当时的样子狼狈不堪,脸上头发上都是雪,衣服凌乱像刚被过那样,反正就是比较凄惨的那种,若白在一旁嘲笑我,讲道理的话我当时应该是笑不出来甚至应该有点不开心的但是我却笑得很开心,控制不住的开心,人确实是奇怪的生物,奇怪到自己都看不透自己。
周三,旧雪未融,又逢新雪,又是一个睡觉的好天气,我却依旧一大早就被冻醒,无奈起床洗漱独自去吃饭,食堂里空荡荡的,同学们大概都还在睡觉或者因为糟糕的天气懒得出门吧,应该是这样的。
食堂的一角有位仙风道骨的白发老翁在看报纸,大概是学校的老校工之类的单位,没有杀伤力,我要碗馄饨坐在老翁附近,不为别的,食堂太冷清,仅仅为了沾点人气,结果老翁开口对我说:“同学起的早啊。”
我:“嗯,老先生早。”
他:“同学你是哪个系的?”
我:“建筑工程系。”
他:“哦,学建筑的啊,挺好的。”
我:“嗯,老先生是做什么的?”
老翁神秘的微笑着对我说:“我就是学校里的一个闲人。”
要知道,在学校里能称为闲人的一定是比较牛逼的人,市场经济了哎,学校才不会养闲人呢,求抱大腿。
记得在平安老院的时候也有一位闲人,是个挺着将军肚的率性的老头,率性的老头姓方,我父亲叫他大哥,年轻的时候方叔和我父亲还有点点父亲一起闹过。
方叔的性格属于特别轴的那种,他认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改的,所以我叫他方轴,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很多人只有二十多岁的寿命,然后就变成躯壳,往后只是在重复之前的生活”而方轴这个六十多岁的疯癫老头已经活了六十多年,比我们大多数人都长寿。
当初在平安老院的时候,方叔身居高位却成天过的悠闲自得,年事已高却成天像个年轻小伙一样有激情,学萨克斯听流行歌,穿牛仔服开小越野去野营,就是那种怎么时尚怎么来,各种开心各种浪,母亲经常说我是在方叔的将军肚上长大的,所以我放浪不羁的性格一定是自小由方叔熏陶出来的,一定是这样的。
方叔膝下没有子女,所以就把我和点点当自己的孩子,对我们俩特别好,点点属于那种性子比较淡的,总是对方叔爱理不理,为这件事,平时连句重话都没有对点点说过的点点父亲骂了她好几次,因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太深,以至于在感情面前会忘了自己。
小学的时候方轴有时候会来班里接我和点点,然后开着他的小越野带我们去玩,母亲在这件事情上一直持反对态度,怕方叔这样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方叔的回答是“干嘛叫小娃娃们学那些没用的?娃娃们在这个年纪就该开开心心的去玩,等娃娃们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样的人,再去学也来得及,你们管好你们的事情,这两个娃娃归我管,你们别瞎操心。”然后依旧带我们出去玩,这种时候我当然要站好队,自古以来站队在中国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仰着头冲我妈说:“我听方轴的”母亲表示无语,索性就不再管这档子事情了。
当然方叔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会宠着我们俩,他最常教导我们的是不能在身上纹不三不四的东西、不能吸毒、不准赌博、要有理想,因为纹身是信仰,会跟自己一辈子,吸毒会让人堕落成废人,赌博会让人迷失自我,人有理想才能有未来,小时候我不理解方叔说的话,却照做,现在我理解了方叔的话,所以更认真的做。
方叔喜欢喝酒,而且一定要喝醉了才开心,长期驰骋商界酒场未遇敌手,唯独败在我母亲面前,母亲个子不高外表文弱有江南女子的气质也不经常喝酒的但是从来不会喝醉,用方叔的话说“邪门”,因为母亲不会喝醉所以方叔特别喜欢和母亲喝酒。每当方叔和母亲拼酒,夏天就在院子里摆上几张小桌,冬天就在前厅开战,场面壮观,气势恢宏,酒瓶四散,散而有序,围观者甚多。母亲有万夫不当的气魄,方叔有拼命三郎的气势,吓得其他大人只在旁边桌上吹牛打牌喝啤酒,我傻呵呵的问为什么不像方叔他们那样喝白酒,点点父亲回答我“喝白酒陪不下来”其实喝啤酒他们也不能像母亲那样战斗到最后。当时大人们喝酒吹牛,我和点点就在旁边偷喝大人杯子里的啤酒泡泡,到最后大人们就地卧着睡,运气好的能有张桌子趴,我和点点光喝啤酒泡泡也都喝醉就依在一起睡,每次都是母亲把我俩抱进里屋丢床上,至于其他人母亲懒得管,就由他们在外面四仰八叉的晾着,样子光是想想也觉得凄惨。
方叔大部分时候还是自己一个人喝,大大的搪瓷杯,泛黄的农家自酿,一道凉拌茉莉花再加上一躺椅一小桌,一天就过去了,过的悠闲自得,方叔酒后喜欢讲故事,点一支烟再抿一口酒后陷入沉思,这是回忆往昔的样子,也是要开始讲故事的先兆,老人沉在回忆里寻找,每找到一段闪闪发光的回忆就像小孩儿那样兴奋的展示给我们看,他躺在摇椅上讲的动情,我坐在他的啤酒肚上听的入迷,然后看老人讲着讲着醉着了,在躺椅上睡,怕他着凉想叫他回房,又戳不醒他。
现在其实挺想方叔的,就是这样。
我在早饭后回宿舍泡壶茶看新闻,《天津近期空气污染严重,各单位注意防护》,哦,《舞蹈艺考秀泳装》,嗯,《二十六岁模特嫁七十二岁富豪》,操,畜生,《贝尔遭反杀,吃中国特色事物精神崩溃》,咦?原来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也折服于我大天朝美食面前,哦。若白像往常那样的推门而入,我抬头看:“衣服不是刚洗过吗?身上的这套还可以将就两天。”若白扭扭捏捏欲言又止,我说:“有啥事,说。”
“我买了张电脑桌,你可不可以帮我装一下。”
我回答“可以”要知道我一直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再说若白一直帮我洗衣服,所以该帮的还得帮,帮了一次就得帮第二次,然后是四五六……次,我帮她拿快递,她帮我洗衣服,我帮她修电脑,她帮我洗衣服,我帮她上公开课,她帮我洗衣服,就是这样,互惠互利,各取所需,相互帮助,然后就成了比较好的朋友,这对于异乡异客的我是比较好的事情,只是最后若白傻呼呼问了我一句“青海有没有海?”让我对她的影响大打折扣。
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这是个好日子,虽然我对这种洋节日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年轻人喜欢啊,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平安夜送苹果这个传统,挺好的,朋友间可以相互赠送苹果增进感情,我没有需要增进感情的朋友,就为年轻人提供苹果赚点生活费,就是这样各取所需,互惠互利。
本章完
第一九九章()
关于平安夜在校门口买苹果这件事,我早在一个月前就拉着阿坤和若白合计,苹果一斤是四块钱,每个苹果大概一元钱,包装盒以三毛钱的价格批发了一百个,又买了一百支两毛钱的假花做小礼品,合计每个包装好的苹果成本一元零五毛,一百个苹果净赚八百五十块钱还不用上税,就是这样,我们仨人各分两百多还落顿烧烤,开心。
若白拿着羊肉串呲牙冲我笑,我帮她嘴合上并告诉她要低调,这都是小意思跟着小爷混,烧烤会有的,羊排会有的,没办法,小爷我就是这么低调,要知道很高调的表现自己低调,这确实是个技术活。
夜归路上,若白拉着我,让我送她回宿舍,美其名曰“怕黑”。
我笑笑:“你有病吧,不去,我怕冷。”
若白咬着牙说:“你送不送?”
我怕死:“行,我的小祖宗,走吧阿坤,送咱小祖宗回宿舍。”
阿坤点头,低着头靠过来,却被捏着拳头的若白恐吓“滚”然后阿坤心领神会地灰溜溜滚远,只剩下我和若白两个人,其实这一天是可以被预见的,年轻的我们会孤独、寂寞、空虚还有被爱的虚荣,所以单身的男女在一起相处时间久了又不相互讨厌走到一起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我和若白之间的事情有个错误的前提是我仅仅貌似单身而已,我和若白可以预见的未来有错误的前提条件,所以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就是这样。
若白不出意料的在灯光昏暗的路边问我要不要试着在一起一段时间看看,我很感动然后拒绝了她,我给她看我同思琪在一起的合影“看我家里还有一位姑娘等着我呢,你一定看不起脚踩两条船的混蛋吧。”
若白说:“行了,我知道了,不过说真的你已经很混蛋了。”
我说:“行,我混蛋,明天混蛋请你吃烧烤当赔罪好吧。”
“不,明天我要吃火锅。”若白嘟嘴,呈卖萌状。
我说:“不是,有话咱们好好说,你别卖萌啊,大家不是好朋友吗?”
若白说:“吃火锅。”
我拒绝不了“臣领旨。”
若白呈懒得理你状“行了,跪安吧,别送了。”然后转身走开,留给我一个洒脱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天津的雾霾里。
其实拒绝若白并不是我有多高尚,如果换了其他女生说不定我就上了,但是若白不行,因为若白是那种很纯粹的姑娘,她如果爱就会倾其所有的去爱,我害怕伤着她,更害怕我会离不开她然后辜负了和我一起走过幼稚和青涩岁月的思琪,我确实不敢对不起思琪,
好吧,上述完全是为了掩饰尴尬的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和若白是好朋友,起码是朋友。
我回宿舍躺倒在床上,胡思乱想,目测平安夜后不久就是跨年,要是卖点玫瑰花和烟花之类的东西捞一笔就可以回家过年了,想想就激动的睡不着,后面想了什么事情就不知道了,大概睡着了。
回家的机票买在二月八日,终于可以回家,在机场恨不得背包里有张传送可以直接TP回家,只可惜现在都去玩联盟了,联盟商店没有买传送的,因为迫不及待,所以在飞机上的几个小时是煎熬的。
等飞机降落的时候我已经心力交瘁,终于熬到家了,几个月的分别后再一次见到那些熟悉的面孔真的可以感动的热泪盈眶。自以为点点走后就流完了这辈子所有眼泪的我也向下辈子透支了一些开心的眼泪,思琪也哭地稀里哗啦,倒是一向爱哭的林姐一直保持着微笑,她学坚强了,这是挺好的事情,黑子的变化也很大,才几个月就从原来的小屁孩成长出了成熟老男人的气质,举手投足都有老男人石头的样子,浑身一副成功男士的气质,石头本人变化倒是不大,只是这个傻逼居然带着一位小姑娘,还告诉我这是他女朋友,女孩儿是挺萌的那种萝莉类型,羞答答的,要不是石头他亲口和我介绍,我根本不会相信当年私立第一流氓会交女朋友,见到这个号称只约朋友不谈恋爱的臭流氓老老实实的找个女朋友确实比较吃惊。
和哥几个回家,老爷子准备了一桌好菜,母亲也备了两瓶好酒,确实是比较感动的剧本,不过老爷子年纪大了,没有了年轻时挥斥方筹千杯不醉的气概,几杯酒后开始打盹,母亲扶他回屋休息,时间确实苍老了他们的背影,想到这里鼻子有点酸酸的,但是老爷子在我心目中的帅气形象绝对不会因为他失去了挥斥方筹的气概而有些许崩坏,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帅小伙,现在他帅了这么久,成了一个帅老头。
老爷子休息了,不敢打扰到他,哥几个收拾点下酒菜到旅店开间房接着闹,从我对他们几个人这么久以的认识来看,今天会醉,这无关是否喝酒,文艺点用歌德的话来说“无酒而醉,才是青春”而他们几个人占据了我对青春的大部分记忆。
那晚醉后的事情我一点都想不起来这说明我确实喝多了,不过醉前的事情我都记得深刻,他们每个人都变了,虽然才几个月,但就是变了,这大概是因为在学校和在社会完全是两种心境吧。先说林姐,现在的她谈吐和肢体动作都变得妥帖得体,完全没有高中时期的稚嫩,她已经不是毛手毛脚动不动就会感动的掉泪的高中女孩儿,大概是学会了坚强吧,不过毕竟每个成熟稳重的现在都有很傻很天真的曾经,所以她喝多了酒还是和原来一个怂样子,当提到蔷薇时她还是哭着抱住思琪轻声说“蔷薇我想你了。”让人返璞归真大概是酒的唯一的好处。至于石头这个傻逼早在高中时期就足够成熟,在这个方面他没有明显的进步,可他在对象面前温柔体贴的样子我以前想都没想过,现在这货看着他对象的眼神柔情似水,满满的都是爱,“毁三观”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评价,不过曾经五大三粗的汉子变得温柔体贴,这大概是比较好的事情,因为一个曾经臭名昭著的流氓为了深爱的女人放下砍刀好好生活这是很美好的故事。再说说我的少女,整晚都处于在哭和快要哭了两种状态,她的眼泪擦都擦不干,要是在以前我一定会骂到“你傻逼吧你”不过那晚我还是得任思琪用我的衣服擦鼻涕,没办法,谁让时间这条狗把曾经坚强的女战士变成了容易被感动的小女孩儿呢?我曾经一直认为我爱上的是一位女战士,不过如今她却卸下盔甲洗手烹茶,目测是一件好事,起码思琪不会像以前那样把不开心都憋在心里委屈自己了。
其实成长带来的事情不总是开心的,比如黑子,现在的他变得大约成熟,自从我出飞机场黑子就一直说着很客套的话,脸上也一直是很陌生的表情,他不再是曾经的逗逼黑子,我不习惯黑子带给我的这种陌生和吃惊,那种亲密的人突然陌生,就好像喝了口凉水居然被烫到,林姐他们对黑子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般熟络和亲近,有点疏远,我也很讨厌他的这种没来由的客套,但这也不怪黑子,怪时间这条狗吧,他会改变我们,至于是向好或向坏的方向却不确定,我们没有选择的能力,当你刻意的想变成某种人的时候,你的想法或许就是时间安排的桥段,挺无奈的不是吗?
值得庆幸的是还有一个人不会变,我在一个阳光不够丰满的早上和思琪去看望永远不会再因为时间改变的点点。
墓碑上的照片里点点的微笑永远都是那个样子,永远都美得不可方物,我情不自禁的就湿了眼角,然后眼泪就不受控制的涌出来,思琪说我在点点面前永远哭的像个小孩儿,事实也是这样的,我把头抵在思琪肩膀上就像小时候不小心摔疼了抵在点点肩膀上那样,哭得放纵。记得我上次真正哭出来的地方也是同样的位置,也是在点点的墓碑前,只是那次情绪比较激动,当时没有人敢接近到我身边,所以任我一个人在哪里抽疯,这次没有上次的撕心裂肺,有思琪在所以起码有个人可以拿我当一个小孩儿看,感觉好多了,挺好的,我抬头看思琪,不够明媚的阳光在思琪身边晕开,刚好模糊了她身后的一切,成为用来衬托她美丽身姿的背景,思琪的面孔五官也模糊,让我可以放心的把她当做点点,我把本该说给点点听的话一股脑的说给模糊的美丽轮廓听,她也默契的一句一句的应,然后她告诉我她都知道都明白,挺好的,我说完长长的话,坐了久久的时间,等天色渐暗才和思琪离开,回到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
见过了点点后,我想见的人还有一个,这个人是蔷薇,我们与蔷薇分别了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期间只有在网络上交流,是时候去看看这个丫头了,年后我和思琪乘上了去蔷薇所在城市的列车,说走就走的旅行对于我这种穷学生党来说是梦里面才有的故事,这趟出行的盘缠是我和思琪在一家餐厅一个月的劳动成果,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都不是小孩子了,已经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心安理得的拿父母的钱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好在盘缠一共有六千块,目测在不亏待自己还可以适当装逼的情况下是足够我与思琪的路费和一个星期的花销。
我很讨厌外出时在交通工具上的那段时间,因为那段时间要么是在急切的想到达某个地方,要么就是在慢慢离开一个自己不想离开的地方,两种情况我都不喜欢。
蔷薇所在的城市在多次入冬失败后终于在二月中旬放弃治疗直接进入夏季,来自青海的我和思琪却还穿着棉衣,理所应当的被当作了傻逼。
我们来看蔷薇的计划事先有通知蔷薇,蔷薇说她到时候会来车站接我们,蔷薇是很守约的也很热情,我刚出检票口,就被蔷薇扑上来抱住,我被吓到了,这个丫头的变化不是简单的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就外观来讲这个丫头换了发型,她烫了头,还染成绿色偏白的那种,后来思琪告诉我那种颜色叫闷青,发梢是那种偏白的粉,然后就是蔷薇的胎记,大概是上了颜色和当初思琪用唇彩给她上色的效果差不多但更鲜亮了,挺好的,丫头还画着淡妆,挺漂亮的,蔷薇身着的衣服除了用料比较节约也没有太多不合适。
蔷薇现在是哪种很自信的女孩儿,我和思琪是中午到的,饭后我和思琪换了夏装,蔷薇蹦蹦跳跳带我们转了一下午,一路上手舞足蹈的向我们介绍各种东西,“哥哥”“妹妹”的,叫的我和蔷薇特舒服,看现在她开朗欢脱,挺开心的,傍晚蔷薇领我和思琪到酒店休息说晚上还有活动,到时候来接我们,就是这样。
酒店的房间是蔷薇事先订好的,目测挺高级的,我们寄存在火车站的行李由酒店给我们送到房间里,服务周到,应该花了不少钱,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蔷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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