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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梦至圣-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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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任天灰心丧气之时,他却突然一眼认了出来,刚才出来的那名黑人女子,正是自己上次和马丁他们来黑猫时,陪在马丁身边的那个黑洋妞。
任天心念一动,就偷偷跟在了这两人的身后。
黑洋妞跟那名侍者走在前方,两人说说笑笑、打情骂俏,看样子好像是一对。
任天心中焦急,万一他们就这样一起回家,自己就不能上去追问黑洋妞,娜塔莉的下落了。
还好到了下一个街口,侍者试图拉着黑洋妞一块往右走,但是那名黑洋妞大笑着,说了一些什么,最终挣脱了侍者的拉扯,独自一人转向了左边。
任天立刻从后面追了上去,他的脚步越来越快,哪知前面黑洋妞也突然加快了脚步。
“等一等,是我。”任天焦急的喊道。
哪知黑洋妞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前面的一个转角拐进了弄堂里。
任天三步两步就赶到了,当他刚一转身走进弄堂时,却感觉一股恶风扑面,显然有人埋伏在这,对自己进行偷袭。
任天身怀乔跃的绝世武功,本能的躲开了这一击,然后手一伸,掐住了袭击者的脖子。
任天仔细一看袭击者,立刻松开了手,原来这人正是刚刚跑进来的黑洋妞。
“你不认识我了,我上次和马丁一块来的。”任天解释道。
黑洋妞一脸的慌张,显然她把任天当成了不怀好意的歹徒:“你是谁,我身上没钱。”
黑洋妞说的是英语,任天说的是中文,完全的鸡同鸭讲。
“马丁。”任天解释道:“你总该记得马丁吧。”
黑洋妞听懂了马丁两个字,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显然她终于认出了任天。
“马丁的死不关我的事,我很爱马丁的。他的死我很难过。”黑洋妞极力解释,但是她的脸上只有惊慌,没有难过。
“我不是来问你马丁的事,我是来找娜塔莉的?”任天生怕黑洋妞听不懂,反复说着娜塔莉的名字。
“哦,娜塔莉。”黑洋妞显然也听懂了这个名字:“娜塔莉失踪了,已经两天没来上班了。”
第九十章 洗清嫌疑()
任天虽然不懂英文,但至少对于一些简单的英文单词还是能听懂的,他很快的从黑洋妞连比带划的手势,加上说得极慢的英语中听懂了几个单词“失踪”、“两天”、“上班”。
于是任天很自然的将这几个单词联系了起来,得出了“娜塔莉失踪两天,没来上班”的结论。
任天这下真的开始担心了,如果黑洋妞告诉他的是真事,那么也就是说,自从蚯蚓行动的那一晚,娜塔莉来见过自己一面之后,就开始不知所踪。
听到这样的消息,任天再如何乐观,也不得不认为,娜塔莉要么是自己躲藏了起来,当然这是最好的一种情况;显然最坏的一种可能就是,娜塔莉已经被黑手党的人给抓了起来,甚至……
任天不敢再往下想,他实在不敢想象这么青春靓丽的女孩子,两天之前还鲜活的活在这世上,却因为自己而遭到了毒手。
任天失魂落魄的走在无人的道路上,身后黑洋妞看着他的样子,还以为任天爱上了娜塔莉,现在听说娜塔莉两天没来上班,以为在躲着他:“没事的,我们黑猫好的女孩子多的是,下次我再给你介绍一个。”
任天充耳不闻,他完全像没了魂似的,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伊甸城因为位于百米深的地下,所以常年见不到太阳,也就无法区分白天与黑夜。但是当初城市的设计者,设计了一套特殊的灯光系统。
这套灯光系统不仅能够模拟出太阳的光芒,还能像外界的日出日落一般,自动开启关闭,甚至还有着四季日照长短的变化,伊甸城也因此就有了白天黑夜的概念。
任天一边走,慢慢就感觉到了天已经逐渐亮了起来,街上的行人开始增多。尽管如此任天依旧像行尸走肉一般,对于外界的感应似乎都变得麻木。
任天突然“嗙”的一下,撞到了一根电线杆,他身子一阵趔趄,干脆躺在了地上。但是任天却没有马上起身,他就这么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来往的行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人,有一些好心人试图上前询问,并将任天搀扶了起来。
任天艰难的朝扶起自己的人勉强的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漫无目的的游走。
突然任天感觉到有人在拉扯他的衣服,他停下来回头一看,发现拉他的是一名大概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
“叔叔,你怎么了?”小女孩用俄罗斯语问道。
不知为什么,任天好像听懂了这句话,他摸着小女孩的头,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说道:“我这里……好痛。”
说完任天憋了一个晚上的泪水,终于肆无忌惮的滑落下来。
小女孩一看任天的样子,抬着头朝任天招招手,示意任天弯下腰来。
任天擦了把泪水,蹲下身子,跟小女孩面对面。
小女孩解下身后的小书包,在里面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出了一样事物。之后小女孩将这样事物撕开,并且贴在了任天的左胸口:“叔叔,这样你就不疼了。”
任天看了这样事物一眼,不由得噗嗤一声乐了出来,原来小女孩贴在他胸口的事物,居然是一条创口贴。创口贴上有着可爱的“心形”图案,并且用英文写着一个单词“希望”!
任天浑身一震,他看着天使一般蹦蹦跳跳转身离去的小女孩,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
我这是干嘛?任天大骂自己,现在自己何必如此自暴自弃?娜塔莉只是失踪,还不一定真的出事了。要是自己再如此拖延下去,娜塔莉就算真的没事恐怕也会变的有事了。
但是我又能做什么?任天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起来,我要怎么找到娜塔莉?我要怎么才能知道娜塔莉的下落?
如果可以,任天真的恨不得能一人闯进黑手党的大本营,就像电影里的孤胆英雄一样,仅凭一人之力,闯进龙潭虎穴,只身打败一群匪徒,最后赢得美人归。
但是我不行,我是一名警察,我要服从组织,我要遵守纪律。我如果这么做,必然会让整个警局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的。
任天的头慢慢抬了起来,他的眼神突然不再迷茫,他的脚步轻松却又坚定,他终于脱胎换骨一样全身充满了力量……
任天不再犹豫,径直来到了警察局,警局中其他警员看见他的到来,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任天不管别人如何看待自己,他笔直的冲上三楼,来到了理查的办公室。
理查的秘书看见任天冲了进来一声惊呼:“你不能进去,局长正有事。”
任天不理会秘书的阻拦,一把推开了里间的大门:“局长,我要辞职……”
任天突然愣住了,因为他看见局长的办公室里,除了理查,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杨一晶。
“你怎么在这?”任天颇感意外。
“任天你来了。”杨一晶倒是显得很平静:“我们正好在谈论你。”
“谈论我?”任天一看他们两人的神情,知道此言非虚。
理查伸手指了指办公桌前的椅子:“任天,你先坐下,我们好好谈谈。”
任天原本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向理查提出辞呈,这样他就是他自己,他的一切行动只用对自己负责,不计代价、不计后果……
“任天,最近发生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甚至包括蚯蚓行动中,你那迟到的五分钟……”杨一晶干脆开门见山,不再绕弯子。
“你是不是也怀疑,是我勾结黑手党,把蚯蚓行动的整个计划,提前出卖给了他们?”任天也不再躲闪,直截了当的提出了自己质疑。
杨一晶当做没听到任天话语中的锋芒:“其实今天我来找理查,就是为了澄清所有对你的质疑。因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跟黑手党毫无关联。”
“证据?”对于这个天降喜讯,任天并没表现出更多的惊喜:“是什么样的证据?”
“是什么证据,你不用操心。但我可以向你保证,理查已经完全采信了我提交的证据,现在你的嫌疑已经被彻底洗清了。”杨一晶说完朝理查看了一眼,示意他出面表个态。
理查点点头:“任天,是我不对,昨天不该去你家质问你的。现在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你并没有出卖整个行动计划。”
任天一头雾水,到底是什么样的证据,居然能够让理查对自己的态度,在一夜之间一百八十度的反转了过来?
理查打开了自己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警徽和配枪,放到任天面前:“从现在开始,你又复职了。”
任天并没有立刻收下,相反还用手推回给了理查:“局长,我今天来其实是想向你提出辞呈的。”
“为什么?”轮到理查感到意外了:“现在你的嫌疑已经没有了,你大可不必这么做。”
任天不知该怎么解释,只能含糊的说道:“我有一些……私人的理由。”
“任天,你再好好考虑考虑。”杨一晶在一旁插话道:“其实在你闯进来之前,我和理查不仅在讨论你的嫌疑问题,还在讨论另外一个话题。”
任天看着眼前的两人,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任天。”理查的语气低沉充满力量:“马丁死后,你有没有考虑过……接任他的职位?”
第九十一章 初到角国()
之前一个晚上没睡,任天确实很累了,但是他躺在床上,一时却难以入睡。
居然让我接任马丁的职位,成为犯罪调查组的组长。任天始终想不通,为什么理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先不论自己的办案经验,以及当警察的资历,就算自己接任了马丁的职位,下面那帮人也不会服气啊。
任天知道就算自己的嫌疑在理查面前已经被洗清,但是小组里的其他几名同事,却不会因为理查说一句“任天没有嫌疑”,就会立刻对自己抛下芥蒂,从此没有杂念的接纳自己。
而且自己一旦接受了马丁的职位,那以后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需要小心翼翼、前瞻后顾,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就是小组好几名成员的生死大计啊。
尽管任天当时就立刻推辞,但是理查和杨一晶都奉劝他不要太快作出决定,并最后给任天三天假期,让他好好考虑一番,再做出答复。
任天左思右想,实在觉得自己难当此大任,干脆把心一横决定,不如借机休息几天,利用这几天的假期先设法找到娜塔莉再说。
等假期结束后,自己就立刻去回绝理查的好意,到时他乐意也罢,生气也好,哪怕要开除自己也没关系,总比贸然上任,今后出了差错,灰溜溜的下台要好。
一旦打定了主意,任天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一时间各种疲劳纷纷袭来,再也抵挡不住睡意的进攻,任天昏睡了过去。
“你终于来了。”朦胧中,云月儿幽怨的声音传进了任天耳中。
任天知道自己在曦界前一晚未睡,所以在暮界,乔跃肯定一直没有醒过来,也就不奇怪云月儿会因此而担心了。
之前因为乔跃拥有自己的魂魄,所以就算任天连续熬几个通宵不来暮界,乔跃依然会根据自己的意识来行动,完全不受任天的影响。
换句话说,就算任天在曦界睡觉时,半夜突然被人叫醒,他的意识就会立刻从暮界回到曦界。但是对于暮界的乔跃而言,无非就好像大脑里的一个声音突然不见了一样,并不会对他的行为造成多大影响。
但是现在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乔跃魂魄的缺失,任天不得不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穿梭。也就是说,任天如果在曦界不睡觉,那暮界的乔跃就一直不会醒过来。
云月儿狠狠给了任天的肩膀一拳:“你都睡了快两天了,昨天一天你就一直躺在床上,啥事都没做,路也没赶,法术也没修炼,再这样下去,我师哥的魂魄就来不及找回来了。”
“不就耽搁了一天嘛?”任天揉了揉肩膀:“我在那边有急事,非常重要的事,否则我肯定赶过来。”
“不行,今天我们要连夜赶路,把昨天耽误的行程补回来。”云月儿才不理会任天在曦界有什么难处。
“你放过我好吗?”任天苦着脸:“我在曦界的事情还没处理完,你不让我回去,可是会死人的。”
“死就死呗,反正那个世界的人是死是活与我无关。”云月儿开始任性了。
“月儿,你可不能这么说。”任天解释道:“那个世界的每个人,跟这边都是息息相关的,就像我跟乔跃一样,我如果死了,乔跃也就活不了了。所以那边每死一个人,这边也会同样死去一个人。”
“我不管,反正只要跃哥哥能活着,其他任何人的生死,我都不在乎。”
任天知道云月儿其实说的是气话,并不代表她心里真的就是这么想的,也就懒得去跟她继续争辩。
任天发现最近自己的性格开始渐渐发生改变,换成以前自己非跟云月儿辨清孰是孰非不可,但是现在的自己变得容让,更具有包容心,更加成熟、稳重。
任天起身,早早的跟云月儿一起动身赶路。
走着走着,云月儿突然说道:“任天,今天我们就将要离开羽国,进入到角国的地界了。”
“我知道。”任天平静的答道。
“你怎么会知道?哦,我忘了,你拥有我跃哥哥的记忆,他所知道的一切,你都了如指掌。”
任天点点头:“到了角国,我们离目的地就不远了,估计再过几天,我们就可以到达师伯那里了。”
“希望一切顺利,师伯不计较以前跟我爹之间的前嫌,愿意把护体之术传授给你。那我跃哥哥的魂魄就能回到他的身体,一切就恢复原样了。”云月儿说的兴高采烈,任天在一旁却默不作声。
这段时间的遭遇,已经让任天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不如意十之**。往往自己想得很顺利,最后总会横生枝桠,打破人们的预期,所以现在任天对任何事物都开始有所保留。
行进了大半天,任天和云月儿就正式进入到了角国的地界。
一进入角国,眼前的风貌就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无论建筑的样式,还是百姓的穿着,都与羽国有着巨大差别。
但是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两国最大的区别却在于老百姓的精神面貌。
乔跃身处的羽国属于整个大陆之上,比较富裕的国家,百姓安居乐业、富足稳定、面带红光、笑容满面;但是仅仅一界之隔的角国,却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国土虽大,百姓人数虽多,但是看上去却面黄肌瘦、满脸倦容、神情麻木、眼神空洞。
看着百姓的模样,任天和云月儿只能互相看了一眼,虽然心中有万般感慨,却也不知从何说起。
云月儿因为之前任天耽误了一天,所以一心想要在这一天把荒废的时间追回来,所以不停的催着任天往前赶路。哪知就因为如此,两个人错过了休息的市镇,跑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之中。
“别赶了,月儿。”任天提醒道:“现在道路不好走,黑灯瞎火中,万一走错了方向,不是欲速则不达吗?”
其实云月儿的心中早就有些发毛,一听任天这么说,赶紧顺着台阶下来:“算了,今天就先停下来休息吧,不过明天天一亮,我们可要马上抓紧赶路。”
任天刚想下马,却突然发现前方隐隐约约有亮光传来,看样子好像有人居住:“月儿,前面好像有人住,今晚看来不用睡在野外了。”
云月儿顺着任天手指的方向一看,可不是嘛,这下好了,不用露宿在荒郊野外了。
两人骑着马又走了一段路,终于来到了一座小木屋的外面。
屋子看起来不大,全部都是用木头搭建,虽然粗糙但也结实。房屋里隐隐透出灯光,还有人影晃动,说明这房子里面有人居住。
任天跳下马,来到木屋前,用手拍打房门:“请问有人吗?我们是过路的行人,想在此借宿一晚可以吗?”
突然屋子里的灯火一下子全部熄灭,过了片刻一个声音高喊道:“姓金的,你不用假扮路人来欺骗我,我无论如何是不会开门的。”
第九十二章 遭遇不平事()
任天听到屋子里面突然莫名其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显然把自己误会成了什么人:“我们真的只是路人,不是什么姓金的。”
“不要以为老汉我年纪大了,就这么好诓骗,你姓金的最诡计多端了,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上当给你开门了。”
云月儿一看任天叫不开门,走上前说道:“我和我师兄路过此地,荒山野岭的无处过夜,能不能在此打扰一夜。我们真的不认识什么姓金的。”
“哟,姓金的,又让手下装成女声来骗我,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别想骗我开门。”
云月儿一听屋里的人说自己不男不女,顿时火气上来了,立刻就想运用法术把门强行打开。
任天赶紧阻拦:“月儿,不能这样,我看这房子的主人肯定有什么苦衷,他们既然不肯开门,我们又怎能硬闯?”
“好吧,任天,我就听你的,今晚我们就睡在冰冷的黄土地上吧。”云月儿突然一副顺从的样子,听从任天的言语。
任天转身正想离开,就听见身后“咔嚓”一声,再回过头才发现,原来云月儿趁自己不注意,居然一下子用法术打破了房门,闯了进去。
云月儿闯进屋子高声大骂:“谁说我不男不女的,快给我出来,睁开你的狗眼,给我仔细看看,本姑娘到底是男还是女。”
任天哭笑不得,只能也跟着进屋,拦住云月儿:“月儿,你这样又何必呢,我们快点道个歉,就离开吧。”
“两位英雄请留步。”突然房间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声音:“刚才是老汉的不对,老汉误以为你们是那姓金的狗贼派来的,多有得罪。”
房间里的灯光再度亮起,从桌子下面先后钻出来三个人,一个老汉和一个妇人,还有一名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明丽少女。
老汉一脸的尴尬:“这真是天大的误会,两位英雄要是不计前嫌,不如留下来住上一晚再赶路吧。”
任天一看老汉的样子,满脸的憨厚淳朴,显然之前是真的误会了自己和云月儿,既然他让自己留宿,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任天转身,把被云月儿打破的木门从地上扶了起来,但是也只能凑合着关上:“月儿,你看你做的好事,把人家大叔的门都打破了。”
云月儿一看误会已经化解,刚才一时的火气早就消散,现在也不由得愧疚道:“大叔,对不住,我做事比较鲁莽,刚才一冲动就把你家的木门给弄成这样了。”
老汉摇摇手:“不碍事,这木门年久破败,被女英雄一掌就打破了,可见也该换个新门了,否则怎么能挡得住姓金的那帮畜生。”
之后任天和云月儿在老汉的陪伴下坐了下来,双方做了自我介绍。
老汉姓许,叫许强,和老婆吕娟,以及女儿许小仙一家三口,就住在这无人的荒郊野外,只为的这一份清静和安宁。
等双方互相介绍完了自己,云月儿那好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许大叔,刚才你们一直把我跟我师哥当成是那姓金的,这姓金的是谁,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他?”
一提到此人,徐强的脸色就变了,先是愤怒紧接着又化作悲伤:“你们是从羽国来的,所以不了解这里的情况。从这往前再走十里地,是一个叫做‘奉秀’的小县城,而这姓金的就是县城里的县太爷。”
任天一愣:“县太爷就是地方父母官,许大叔你为何会害怕自己的父母官呢?”
“呸!”徐强的情绪开始激动:“什么父母官,就是一个作威作福的狗贼。平日里没少欺压百姓、抢男霸女。老汉原本住的离县城远,原以为怎么样都欺压不到我头上,哪知人算不如天算,这姓金的狗贼终于把他的狗爪子伸进我老汉的家里了。”
“许大叔,到底怎么回事?能不能对我们讲一讲?”云月儿在一旁问道。
“这姓金的狗贼,原本与我们一家井水不犯河水,他住在他的奉秀城,我住在这荒山中,这辈子也未必会打上什么交道。”徐强叹了口气:“可惜前些日子,这狗贼带着他的一帮狗腿子上山来打猎,于是老汉的倒霉日子就来了。”
之后许老汉就把自己一家的遭遇,详细的告诉给了任天和云月儿。
奉秀县城的县太爷叫做金不欢,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赃官,自他上任以来,榨取了无数的民脂民膏。不光如此,这金不欢还极其**,娶了大大小小的老婆足足有十六个之多。
半个月前,金不欢带着自己的部下上山来打猎,没想到他一箭射中的灰雁,正好落到了许强的木屋屋顶上。
金不欢一群人赶到徐强家,就要爬到房顶上去取那灰雁。
许老汉一看这就是恶名昭彰的县太爷啊,哪里敢得罪,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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