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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梦至圣-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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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天看着天色暗了下来,赶紧跑回自己的住处往床上一躺。该死!任天暗骂,这回倒好,怎么都睡不着了…… 

第九十六章 分道扬镳() 
任天恨不得照着自己的脑袋揍上几拳,把自己打晕过去。最后任天干脆到楼下,抱着一堆伏特加回到卧室。

    这下任天简直把伏特加当矿泉水喝,一口气灌了五瓶进肚子。不一会任天的脑袋开始晕乎了,地板和天花板也开始晃悠了,任天往床上一躺,准备开始穿越。

    哪知酒劲虽然来了,任天却开始兴奋了,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天不怕地不怕,这世间似乎没有什么事值得担忧。

    任天朦朦胧胧觉得自己的身子奇烫无比,体内有什么东西开始往腹部汇集,任天低头一看,咦,这不是自己的灵力球嘛,真奇怪,自己来到曦界还是头一回成功聚集起了灵力球。更奇怪的是,自己根本就没用力聚过,这灵力球就好像自己跑出来的一样。

    任天心想自己一定喝多了,这是幻觉,干脆一个灵刃之术,灵力化成的灵刃就飞了出去。任天感觉不过瘾,一刀一刀,连续又飞了十几刀,这下整个人浑身轻松,往床上一倒,瞬间就睡得跟死猪一样。

    “月儿!”任天看见自己终于回到了暮界,赶紧从床上爬起跑出屋子:“月儿,没出事吧?咦,人呢?”

    “别吵吵。”木屋外面传来了云月儿的声音:“任天,你快给我死出来。”

    “我靠,不会打上了吧。”任天一下子冲到屋外,却发现四周一片安静,除了云月儿站在外面一动不动的望着远处,其它一切如常。

    “人呢?金不欢的手下呢?”任天东张四望的问道。

    “怪就怪在这里了。”云月儿迷惑的说道:“金不欢的人就没来过……”

    “不会吧。”任天很是奇怪,今天都已经第十六天了,已经过了期限:“该不会是金不欢良心发现,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不妥,干脆不再强娶许小仙了?”

    “这个……绝不可能。”云月儿一口否定:“像金不欢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有良心?早就被狗吃光了,他这种人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绝不会停止欺压百姓的。”

    “那他怎么没有来?”任天知道云月儿说的有道理,但是还是迷惑不解:“难道金不欢忘了这件事了?”

    “说不定这金不欢一夜暴病死掉了,这还比较有可能。”云月儿对金不欢恨之入骨,一个劲的诅咒他。

    “月儿,那我们继续赶路吧。”任天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金不欢没来正好。

    “行,今天我们就到那奉秀城走一遭。”说完云月儿返回木屋去拿行李。

    “月儿,你等等。”任天追了上去:“我们去师伯那里,不用经过奉秀城。”

    “这我知道。”云月儿没有理睬任天的询问,来到自己的房间把行李拿了起来:“你也快点,带上你的行李,我们马上就出发。”

    “我们既然不经过奉秀城,你干嘛还故意绕路过去?”任天一下子明白了:“月儿,我们既然救了许大叔一家,这金不欢也没找过来,我看这事就算了吧。我们还是赶紧去找师伯,救你的跃哥哥吧。”

    云月儿一下子停下了脚步,怒气冲冲的看着任天:“什么叫就算了,许大叔一家是得救了,可是奉秀城那么多百姓怎么办?就让他们继续生活在金不欢的欺压之下吗?本姑娘绝不会就此罢休,不将这个金不欢赶出奉秀城,我就绝不离开。”

    云月儿匆匆跳上马,拍了拍马脖子说道:“马儿啊马儿,原本这个屏障就是只能进不能出,现在屏障既然破了,你也出的去了。我们下面一起赶往奉秀城吧。”

    云月儿看了任天一眼:“你爱跟来就跟过来,不想管闲事,你就自己先赶路吧。”说完云月儿就催马跑了出去。

    晕啊,月儿做事怎么这么冒失?有什么话跟我好好商量嘛,我也没说不帮她去对付金不欢啊?任天一阵懊恼,赶紧跑回房间里去拿自己的行李,再出来解开马缰,上马追了过去。

    可是任天这么一耽搁,云月儿居然已经不见了人影,他在后面紧赶慢赶,就是没能追上云月儿。

    任天一边追一边找,因为地形不熟居然迷了路,往前越走越荒凉,前方只剩下一排排的树木,根本就没有道路。

    惨了,这是到哪里了?任天这下开始心慌了,他知道不能再往前走,否则只会跟云月儿两人南辕北辙、差距越拉越开。

    任天催马掉头准备原路返回,哪知这匹马跑了一上午也累了,只肯缓步前行,不愿扬蹄奔跑。

    任天没辙只能先跳下马,原地休息,让马也顺便啃点青草。

    任天坐在草地上,掏出了水和干粮吃了几口,突然听见前方传了歌声:“青青的山路弯又多,茫茫的人生崎岖又坎坷,管它艰难和险阻,山路难行用脚踩,人生磨难用心度……”

    任天一愣,顺着歌声传来的方向一看,只见前方一名樵夫背着箩筐,手拿柴刀走了过来。

    “这位大哥。”任天赶紧站了起来:“我初来乍到,不识道路,一下子迷失了方向,还请大哥指点。”

    樵夫背着一箩筐的木柴走到了任天面前:“小兄弟,你是想找我问路吗?”

    “正是如此。大哥,请问这奉秀县城应该怎么走啊?”

    “想去奉秀城,那你方向走反了,应该掉头往回走,大概到傍晚就能赶到了。”樵夫擦了一把汗水。

    任天一听赶紧答谢:“谢谢大哥,我有急事需要马上赶到奉秀城。”

    听说要傍晚才能赶到奉秀城,任天开始急了,月儿此时说不定都已经到了奉秀城中,自己落后了她半天的时间。万一月儿自己一个人跑到金不欢的府里闹事,她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这要是出了事,自己今后怎么跟乔跃交待,怎么跟乔跃的师父酩酊老人交待?

    任天立刻翻身上马,催促着马匹就要上路。

    “小兄弟,你急急忙忙的赶往奉秀城,可是要去喝喜酒?”樵夫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

    “喝喜酒?”任天一愣:“奉秀城今天有喜事?”

    “是啊。我早上出来听说县太老爷今晚要娶第十七任小妾。”

    “什么?”任天浑身一震:“县太老爷要娶小妾?这小妾叫什么名字?”

    樵夫拍着脑袋拼命的想:“好像叫……叫……对了,叫许小仙。” 

第九十七章 难逃魔掌() 
怎么可能?任天骑在马上拼命朝奉秀城赶去,许小仙一家明明在昨晚已经逃了出去,怎么可能又落入了金不欢的手中?

    任天这下才明白,为什么金不欢的人一直迟迟没有出现,因为他们已经抓到了许小仙。

    不好了,月儿一到县城一定马上就能知道这个消息,她那个样子,还不马上冲到金不欢的府上“大闹天宫”啊。

    不行,我一定要火速赶到,去晚了就麻烦了。

    任天快马加鞭,一刻也不敢耽误,终于在太阳西下之时跑进了奉秀县城的城门。

    一进奉秀城,只见城内民舍灰暗陈旧,道路泥泞肮脏,百姓一脸倦容。看来许强跟自己说的都是真的,这个金不欢一定平日里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搞得老百姓们如此贫困潦倒,愁眉不展。

    任天跳下马,拦住一个大叔问道:“大叔,请问县太爷的县府怎么走?”

    大叔一听是问金不欢的府邸在哪,赶紧摇摇头躲了开去。

    任天又向一旁的大妈问道:“大娘,这县府怎么走。”

    大妈一脸麻木、充耳不闻,自顾自的走开了。

    任天一连问了几个人,都没人愿意告诉他这县府该如何走。任天心想,多半是这金不欢作威作福惯了,老百姓一听他的名字都吓得掉头跑,生怕惹上什么麻烦。

    就在任天迷茫之际,突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鼓乐的声音。

    任天牵马走上前,就看见街道不远处,有一个浩浩荡荡的长队走了过来,前面是官差开道,后面是吹着喇叭、打着鼓的乐队。再后面有一个五十岁上下年纪的人,披红挂绿穿得一身喜庆,骑在一批高头大马上,得意洋洋的走在队伍中间。在那人的身后是一顶花轿,由四名轿夫抬着,一颤一颤的跟在骑马之人的身后。

    任天一看这情形就猜了出来,这个骑马的老头多半就是赃官金不欢,而他身后的轿中一定就是许小仙。

    任天怒火瞬间燃起,两只手紧紧的捏成了拳头,你这个狗官如此可恶,许小仙举家逃亡,也不知怎么就被你抓了回来,我今天一定要救出小仙。

    想到这,任天双手放在小腹前,浑身用力聚集灵力,就想召出灵力球。

    就在此时,一旁突然伸过一只小手压在了任天的手上。任天扭头一看,不由得低声惊呼:“月儿。”

    云月儿使了一个眼色:“来,跟我来。”说完云月儿转身就走。

    任天紧随身后,跟着云月儿来到了一家客栈。

    “月儿,这到底时怎么回事?”任天再也忍不住了:“许小仙怎么又被那金不欢给抓了回来?”

    云月儿打开房间门,让任天进屋说话:“任天,你怎么才来,我都等了你大半天了。”

    “我迷路了……”任天很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你这人吧,真是没用。”云月儿又好气又好笑:“早上我故意激你一激,知道你一定会从后面赶上来的。哪知我骑着马慢悠悠的走着,左等不来、右等还是不来,最后我都到了奉秀县城了,还是没看见你的影子。”

    任天的脸红得像猪肝:“我急于找你,一时没注意道路,就……迷路了。”

    “算了,你既然赶来了就好。”云月儿懒得追究:“你知道许小仙怎么又被那金不欢抓到了吗?”

    “怎么回事,我正想问你呢?”

    “我今天到了县城,一听说这金不欢晚上还要办喜酒,而娶的人还是许小仙,当时就傻了,于是花了点时间一调查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是不是许大叔一家逃出去的时候,正好撞到了金不欢派来的人马,于是被他们抓回了奉秀城?”任天猜测道。

    “你这人吧,就爱耍小聪明,告诉你,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云月儿嘲讽的说道:“其实昨晚金不欢根本就没有派人来抓许小仙。”

    “啊,怎么会这样,他没派人来,那许小仙怎么被抓到了县府?”任天觉得不可思议。

    云月儿皱起了眉头:“我倒是小看了金不欢手下那个什么无目法师了。没想到他除了会屏障之术以外,还有别的能耐。”

    “任天,这无目法师据说能施屏障、唤神龙、知人心、请天兵。昨晚我们领教了他施屏障的法术,没想到他除此之外,还对许大叔一家施了别的法术。”

    任天大吃一惊:“不会吧,我们怎么之前就没发现?”

    “那些法术比较隐晦,我们又没多想,所以没发现也不奇怪。”云月儿话虽这么说,脸上还是现出了懊恼的神情:“原来那无目法师还召出了神龙,一直监视着许大叔一家的动静,那神龙发现屏障已经被破坏,许小仙逃了出来,就立刻通知了那无目法师。”

    “不会吧,这么厉害?”任天难以置信:“昨晚我们不就一直在许大叔身边呆着吗,屏障被破坏的时候,也没看见空中有什么神龙啊?”

    “我也没发现,算了,这条破龙先不去管了。”云月儿继续说道:“但是无目法师的‘知人心’却如此厉害,这是我不曾想到的。他不仅可以知道人心中的想法,甚至还可以控制人的行为,让其他人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啊,这无目法师的法术如此厉害,月儿,你之前难道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吗?”

    “我还真没听过这法师的名字,但是就连我爹的法术如此高强,也做不到控制人心,证明这无目法师的法力比我爹还要厉害。”云月儿终于露出了一丝担忧。

    “那这许小仙一家,是不是被无目法师控制着没有逃走,而是自己来到了奉秀城?”

    “我所知道的……正是如此。”云月儿低声自言自语:“单单能控制一个人就已经很难了,这无目法师居然能控制三个人的行为,这真是闻所未闻啊。”

    “月儿,你是不是原本打算一个人闯进金不欢的县府,一听这无目法师如此厉害,只能打消了这个想法?”

    云月儿脸上一红,自己的心事被任天一言道破,嘴上却不肯承认:“谁说的,我还不是为了等你,这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不等你来一块分享。”

    任天知道自己猜对了,他暗自庆幸,幸亏月儿知难而退,没有一个人硬闯金府,否则现在多半凶多吉少。

    “月儿,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要是去晚了,许小仙可就被逼着嫁给金不欢了。”

    云月儿突然脸上贼贼的一笑:“任天你放心,我已经有了个好办法,能混进金不欢的喜宴。” 

第九十八章 混进县府() 
“什么?你有办法混进县府?”任天一下子站了起来:“月儿,只要能混进金府的喜宴,我们就可以想办法救出许大叔一家了。”

    “你声音能不能小点。”云月儿赶紧把手指放在唇上:“嘘,这个奉秀城里,到处都有金不欢的人,可别让他们知道了我们的意图。”

    任天赶紧压低声音:“月儿,你有什么办法?说给我听听。”

    云月儿一脸的坏笑,用手指了指床底下:“你先看看床下有什么。”

    任天弯下身子,掀开床单往床下看了一眼,顿时大惊失色:“月儿,床下怎么会有两个人?”

    原来在床铺下面正躺着两个中年男子,他们浑身被绳子绑着,嘴里还塞着破布条,闭着眼睛,看上去昏迷不醒的样子。

    “哈哈,这两个人是奉秀县城周围的土财主,之前收到了金不欢的喜帖,让他们今天来喝喜酒的,顺便少不了要上缴金不欢不少份子钱。”

    “我早上在大街上打听消息的时候,正好听到了这两个土财主的对话,于是悄悄跟他们来到了这间客栈,并用昏睡之术把他们两人给弄昏迷了。”说完云月儿从怀中掏出了两张请柬,把其中一张递给任天:“这张是你的,拿着。”

    任天接过请柬打开一看,上面写的是邀请一个叫“张大发”的人来喝金不欢的喜酒。

    “不行吧,月儿,你让我冒充张大发,万一婚宴上有人认识张大发呢?那不就被识破了吗?”任天抬头看着云月儿。

    云月儿笑道:“你再看看我这张请柬。”

    任天一看差点笑趴下:“月儿,这张是请‘李二狗’的请柬,你怎么看也不像李二狗啊。”

    “所以你不是张大发,你是张大发的儿子——张小发。”云月儿指了指自己:“我就是李二狗的女儿——李如花。”

    任天想了一想,点点头:“我看这样可以,我们就这样去喝喜酒,多半别人认不出来。可是床下的两个人要怎么办?”

    “这两个人能被金不欢邀请,多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让他们在床下好好睡上一晚吧。”云月儿用力坐了坐床板,恨不得把床坐塌了,压死下面的大发和二狗。

    任天问道:“月儿,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喝喜酒?”

    “现在啊。”云月儿站了起来:“走吧,刚才金不欢已经在游街了,现在一帮人差不多也该回县府开席了。”

    随后任天跟着云月儿径直来到了县府门口,别看奉秀县城的百姓住的房子破破烂烂的,但是这县府真是豪华气派,雕梁画栋、金碧辉煌,这气势跟皇宫也差不太多。

    现在整个县府张灯结彩,洋溢着一派喜庆气氛,县门外一群人正排着队签到呢。

    “坏了,月儿。”任天突然想到了什么:“我们来喝喜酒,总不能空着手吧?这礼物还没准备呢。”

    “别急啊。”云月儿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给任天一看,里面居然是一对用玉和宝石制成的鸳鸯。

    “咦,这哪里来的?”任天取出一对鸳鸯爱不释手。

    云月儿笑道:“这对鸳鸯是你爹张大发孝敬给金不欢的,你再看看我爹李二狗的宝贝。”

    说完云月儿又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小匣子,打开匣子一看,里面赫然是一本用翡翠玛瑙做成的书本,难得这本书只有指甲盖大小,居然还能翻开,并且每页上面还有文字。

    “哇靠,这两个土财主,哪弄来的这两个宝贝?”任天的眼睛都红了。

    “所以说那两人绝不是什么好鸟,两个乡下土财主居然能有这么好的东西,非抢即盗。”

    任天偷偷问道:“这么好的东西,就送给了那金不欢了?”

    “当然不给。”云月儿显然早有主意。

    任天眼看着云月儿弯腰在地上捡了两颗小石头,然后云月儿聚集起了灵力球,嘴里默念了几句,然后用手指在两颗小石头上一指,一眨眼这两个小石头居然就变成了那对鸳鸯和玛瑙做的小书本。

    “这是什么法术?”任天拿起石头变成的两个宝贝左瞧右看:“真像啊,连我都分不出真假来了。”

    “这个叫障眼之术,是用灵力改变事物外貌的一种法术,幸亏这两个宝贝个头都不大,物体的体积越大,耗费的灵力就越多。”

    任天羡慕不已:“这障眼之术怎么不教给我,这法术好像挺有用的。”

    “这可是中级法术。”云月儿白了任天一眼:“你现在的修为,要学这个还早着呢。”

    之后任天和云月儿,拿着两个石头变成的假货,来到了县府大门外摆着的签到台。

    一个师爷模样的人拿眼睛翻了翻走过来的两人:“你们谁啊,也来喝县太老爷的喜酒?”

    任天赶紧把手里的请柬递给了那师爷。师爷接过请柬,又用眼睛翻翻任天:“你是张大发,我怎么觉得不像?”

    “我是张大发的儿子张小发,我爹……生病了,派我来参加喜宴。”

    “这还差不多,有带礼金吗?”这师爷讲话阴阳怪气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师爷是太监出身。

    “带了,带了。”任天赶紧把身上石头变的小鸳鸯拿了出来。

    师爷一看盒子这么小,一脸的嫌弃,但是一打开盒子立刻就眉开眼笑:“不错,不错,还是你爹有心啊,别的人都送一些金银元宝,俗不俗啊。好了,我回头告诉县太爷,明年你的地租少缴一些。”

    任天假装眉开眼笑让到一边,这下轮到了云月儿。

    师爷一看云月儿不由得眼前一亮,一对三角眼顿时淫光闪烁:“姑娘啊,你也是来喝喜酒的?”

    “是啊,我爹李二狗也生病了,我是他女儿李如花,这是我爹的礼金。”说完云月儿拿出了小匣子。

    师爷打开匣子看见里面玛瑙的书本,眼睛都直了:“这……这……真是好东西。你爹真是太有心了。我一定告诉县太爷,让他免去你家明后两年的地租。”

    云月儿笑道:“小女替我爹多谢师爷了。”

    “如花姑娘,你今年多大了,可有婚配?”师爷不怀好意的问道。

    “小女快三十了,这个人就是我的夫君。”说完云月儿拉过任天来当挡箭牌

    师爷一听这姑娘岁数这么大了,而且已经嫁了人,顿时兴趣全无:“好了好了,你们快进去吧,喜酒马上开席了。”

    任天和云月儿走进了县府,在差役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大院落。只见院子里摆着几十张桌子,而每张桌子前都围坐着七八个人。

    任天和云月儿在一张离主台很远的桌子前坐下,可见这张大发和李二狗的地位真不高,居然还准备了这么好的礼物,任天真心替他们不值。

    同桌的其他几个人,一看都是地方上的土财主,一个穿金戴银弄得跟曦界的煤老板一样。

    “你们二位是谁啊,怎么之前没见过?”一个身体肥胖的土财主问道。

    “哦,我是张大发的儿子,这位是李二狗的女儿,我们的爹身体都不舒服,只能派我们来参加县太老爷的婚礼。”任天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啊。”胖财主点点头,突然他盯着任天说道:“不对,我记得张大发没生儿子,只有三个丫头啊。” 

第九十九章 信口雌黄度难关() 
胖财主这么一说,同一桌的其他几个人齐刷刷的把目光转向了任天,脸上都露出了怀疑的表情。

    任天没想到才刚入席还没五分钟,立刻就被人拆穿了自己的身份,顿时紧张起来:“这个……大叔,你会不会记错了,我爹确实生了三个女儿,但是也生了我这个儿子啊。”

    “哦,你说我记错了。”胖财主的情绪有些激动:“告诉你,我王一斗的记性是最好的,只要见过一眼的人,我从来就不会忘记。就像你这位小兄弟,面生的很,我从来都没见过。”

    “啊,我……平时就躲在家里,很少出门,所以没见过我也很正常。”任天的汗也流了下来。

    “不对,不对,这事一定要弄个清楚。”王一斗是非要分个青红皂白不可:“你爹张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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