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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前夫变成一条狗!-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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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儿往死里捅他!

    捅他的肚子、捅他的肋骨、捅他的蛋蛋,周宸觉得自己这一趟是不是来错了,恐怕还没弄清楚楚晴的为人,还没想明白到底帮谁,他就没命了!

    这一早上的鸡飞狗跳,结果是楚晴膝盖手指挫伤、迟到被上司骂,周宸被揍得鼻青脸肿,瘫在角落里。

    然而,这才是开始而已

    “楚晴!我知道你新婚丈夫过世你很难过,但家庭情绪不要带到工作中来,好吗?你这见天迟到,精神也差——”

    “你是一个优秀的hr,我了解,但董事长可不管,你如果在这样下去”

    领导末尾的话,不言而喻。

    楚晴忙点头:“是林总,我一定好好调整状态!”

    楚晴从ceo办公室出来,回到自己的工作间。

    “唉,你说楚总监多可怜?好不容易上位就死了丈夫。”

    “哎哟,我看是报应。小三儿就是小三儿,领了证也是!”

    “她这魂不守舍的,又发生啥事儿了?”

    “听说啊,再跟原配抢别墅”

    “呀!这牛逼啊,人抢了财产还抢”

    同事们窃窃私语的议论、谈笑,让楚晴格外烦躁!她去洗手间抽了支烟,翻出那天简月发来的短信——

    “正愁没地儿丢,幸好你喜欢捡破烂儿。微笑。jpg”

    狠狠丢了烟头,高跟鞋碾了碾,楚晴吐出口白烟,却吐不出梗在心口的闷气。

    人人都骂她,可她难道不也是受害者吗?

    陪/人睡也睡了,青春也折了,顶个小三的名头,啥没捞着。

    那软包子至少还有钱,她呢,周宸什么都没留给她!

    楚晴笑了,漂亮的脸带着股狠劲儿。这时来了个电话,是一串号码,但她认得,皱了皱眉犹豫了一阵,没接,直到手机响起第三遍,她才不耐烦地接。

    “晴晴,我钱没了,赶紧地给我打点儿,啊?”

    缺钱。

    缺钱!

    终于过完心力交瘁的一天,楚晴骚着头开门回家,脑子里就这两个字转。

    她太穷了,所以有些时候为了得到她想要的,必须不折手段!

    一打开防盗门,楚晴惊呆了!整个屋子弥漫着狗屎味,她几千块买的新高跟鞋、进口的羊绒地毯、真皮沙发

    哪儿哪儿都是狗便!

    周宸坐在茶几边儿,轻轻的摇了两下尾巴,然后就觉得情况好像不妙。

    “呜呜——”楚晴,你冷静,听我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

    “小宝贝,你这么喜欢玩游戏?姐姐快没耐心了哦~”(无限冷笑,手指掰得咔咔响)

    周宸:谁他/妈喜欢!!楚晴,你冷静点不行吗??!!

    楚晴用行动告诉了周宸,不行!房间里很快奏起了交响乐章:

    “乒乒——”

    “乓乓——”

    “哐哐——”

    “啪啪——”

    “嗷呜”

    26楼的一家五口正吃晚饭,爷爷给孙子夹了一筷子,孙子天真地问:“爷爷,楼上的邻居在干嘛呀?啪啪啪的,是在做爸爸妈妈那种运动吗?”

    他爹妈胀红脸清清嗓,一筷子拍在孩子碗上:“熊孩子瞎说什么!吃饭,吃饭!”

    夫妻俩寻思:这动静儿,得是用了什么神油?

    **

    狗走了,简月乐得少麻烦。只是眼看开庭仅有一星期了,可她律师还没有眉目,火烧眉毛的时刻,连写作都提不起神。

    写着写着,就觉得心烦意乱。

    文章下读者评论也有很多负面,又给了简月无形的压力。好像,她目前的状况挺糟糕。

    可这场官司不仅仅是为一栋房子,更堵上她的骨气、她的尊严。

    所以不能输给白骨精,一定不能!

    晚上九点多,简月拖着疲乏的身躯回到小别墅。今天她去城郊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谈了,还是没成。

    糟心。

    简月摸出钥匙,刚打开门就忽然伸来只手“乓”地按关上!

    ——“简姐这么晚才回来?”他说。

    简月吓一跳,忙回转身。

    光线昏暗,门咚她的这男人高高大大的,轮廓惊艳地帅气,正微微笑着俯视她。

    “你沈潇潇??”

    沈潇潇依旧大喇喇坐在朋友中央,众星捧月,这群发小都认他当大哥,比他年长的对他也客气得没话说。

    金哥跟其中几人玩儿得很近,他一直好奇这位沈少的背景,所以这几次见面都寻思着套近乎。

    “沈少,看不出来您年纪轻轻还挺文雅啊?我认识几个富二代小年轻,专挑这种场子热身,带几个辣妞儿,跳完就睡。那生活,啧啧叫一个洒脱!”

    金哥摇头晃脑举起大拇指。

    沈潇潇一手展臂靠着沙发,一手持杯抿了口白兰地,脸上常带着温和的笑意,灯红酒绿下有点儿邪气。“谈不上文雅,就是玩儿腻了。”

    有人说——

    “金砸,你可别小瞧咱们潇潇,你玩儿过的,咱潇潇未必没玩儿过!”

    “那可不是?咱们潇潇,不一般人儿!”

    听这么一说,金哥更暗暗咂舌。他想,这群富二代孙子一个儿个儿对沈少客客气气,除了这小子气场和谈吐不一般,恐怕还跟家庭脱不开关系。可,是谁呢?他可真好奇死了!

    金哥混社会这么多年,能从个小混混变成富二代圈子里喊得上声“金哥”的人物,结交朋友当然有他的策略。

    急不得!

    富二代小年轻们最缺什么?——刺激啊!于是金哥讲起自己年轻操社会时的趣事,惊心动魄的,热血澎湃的,搞笑有趣的,绘声绘色,一群人笑得热热闹闹。

    沈潇潇始终不搭话,就淡淡笑着、听着,喝自己的酒。22岁的年纪,倒玩儿出几分深沉来。

    金哥说着说着,就扯到房子上了——

    “唉我说,你们谁想买别墅不?”

    旁人问:“别墅?咋?金哥除了倒卖豪车,还开始串豪宅业务了?”

    “开玩笑,我干哪行?天天店子里进进出出的路虎奔驰,你们圈儿里的事儿有个风吹草动我都知道!卖车买车,卖房买房,找我准没错儿!”金哥几分自得,他确实没瞎说。

    “哦?那这回又是哪家过不下去,要卖房?”

    “银行…贷…款年末才还嘛,这才几月份,就揭不开锅?快说说金砸!我真好奇哪家要破产。”

    金哥瞄了眼隐匿在光与阴影中的沈少,笑呵呵说:“还是沈少认识的那家,周宸那儿,他前妻!”“那女人日子过不下去了,要卖别墅!”

    当场就有人喷了口酒,旁边人又是递纸、又是拍背。

    金哥就知道这消息一定重磅,瞧,一直听不上他市井八卦的沈少都瞠目看来。

    为什么这消息劲爆?开玩笑,周宸啊,他们圈子里谁不知道啊,几年之内白手起家,斗垮了好几个公司,多么风光,谁不忌惮他。

    可这会儿呢?

    他的车被卖了,房子也要卖了。

    有人感慨——

    “要说周宸也是点儿背啊,事业刚红就死于非命。前妻还一点儿用没有,连他财产都守不住!车贱卖了没几个月,房又要卖了。”

    “听说她没正经职业,这种女人,没男人活不了。”

    有个浓眉长眼,长相狭气的小伙子说起:“唉?你们说周宸的前妻有人敢娶吗?”这人吐了口烟圈,笑容暧昧,“金哥,你说那妞儿很辣?”

    金哥点点头:“辣!当然辣!周宸的眼光能差么?”“这女人衣着打扮低调,不显身材,但我金砸还能不识货?”

    呵呵一阵玩笑后,众人一起陷入沉默。

    这些小年轻小的不足二十,大的二十八…九,虽然生于上流社会见多识广,但对传奇的周宸还是处于仰视、忌惮状态。

第104章 小盯裆!() 
防盗章;v章订阅比例不足50%的小读者们需要等等哦。简月在焦朵咖啡呆坐了足足一小时,咖啡都喝见底还没注意;脑子里就转着奇葩说的那句话。

    她要听到这儿还没发现不对劲,就是真蠢了。

    上次存款和奔驰都填了娘家的窟窿,打官司钱不够;林小圆儿问起她这么多年的稿费花哪儿了;她真没好意思说。这个不堪奇葩的原生家庭。

    是的;她这些年的稿费,都隔三差五地花在了娘家。

    和奇葩霸主第一次相亲;对方得知了她有奔驰和别墅,然后没多久;就发生了撞人赔款事件。简月有点儿烦;难道父亲真伙同继母编了那么大个幌子骗她?就为了她的钱?

    简月翻开通讯录找到了父亲简清的电话;大拇指在通话键上迟疑了几回,都没拨出去;简月忽然有些无力;她知道自己面对家庭内心的软弱。

    童年父母离婚,母亲改嫁后不想抚养她;那种被遗弃、失去家庭的惶恐绝望刻骨铭心。

    她渴望家庭,哪怕是一个并不十分美好的家,至少,也不至于无处可去;过去的二十多年;简月一直这样想。

    人;总得有个根呐!

    可现在呢?在她需要钱打官司、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们雪上加霜、用恶劣的谎言欺骗。

    那是一种被背叛、被捅刀的感觉。

    摸了摸额头,简月心烦地肘着下巴望落地窗外——风起云涌,行人街道,来往的人群中有父女、母子、姐弟他们长相酷似,一眼能看得出,亲密的举动流淌着无尽温情。

    咖啡厅的那边,盆栽后,俩服务生小弟偷偷打量简月议论——“这么漂亮的小姐姐,眼睛怎么红了?”“怎么,你喜欢这种?”那小弟一巴掌拍同伴的脑门儿“你敢说你不喜欢这漂亮姐姐?”

    那边隐约的躁动并没有影响到简月的思考,她再调出父亲的电话,犹疑着要不要打过去问个清楚,却忽然有电话打过来——名字显示“张岚”,正是继母。

    凝了凝眉,简月没有如从前立刻接起,直到继母的电话第二遍响起。

    “喂,妈。”

    “简月啊你搞什么呢你?半天才接电话”

    “妈,电话一分钟自动挂断,不到‘半天’。”简月脑子从未有过的冷静,声音也是。

    那边沉默了两秒,继母阴阳怪气地笑了声——

    “哟,上过大学的就是不一样,哈?可人小伟还是研究生毕业,可比你本科儿金贵多了。你看看你,还把人家给气了走?你这真是!让我咋跟他妈交代!”

    “”简月不想说话,继母开始连串的说。

    “你说你,二十的人了,又离了婚,像小伟这样还是头婚的研究生,人家能看上你就该阿弥陀佛了!还这样不知轻重,非把你爸和我气死?”

    “我告儿你,你赶紧的啊?给小伟解释解释!不然我和大表姐的亲戚没法儿做了!”

    “你过年要还想回家,就好好想清楚自己该什么态度、该怎么做,你老大不小一人了,咋还这么不懂事!”

    从前面对继母,简月都有耐心周旋,毕竟从几岁开始,就已经在她淫…威下妥协,哪怕内心再愤怒再厌恶,对继母她都能表面温顺谦恭,可以说,这是她从小活命的本事。

    要装,轻而易举,可是现在

    那中气十足的女人声音,巴拉巴拉地在耳朵里撞,简月觉得那就像只苍蝇唔唔唔、唔唔唔、唔唔唔——

    简月忽然很烦躁,不,其实她从毕业工作就很烦了,但她要嫁给周宸。他的父母是那样的有修养、有谈吐,所以,她想自己也得有个看着过得去的娘家,得门当户对。谈恋爱看感情,结婚就得考虑双方家庭了。

    简月觉得,一个看着过得去的娘家,应该是殷实小康,父慈母爱,姐弟和睦,所以,为了一个“看着过得去的娘家”,简月不但煞费苦心讨好继母和她两个儿子,还费了不少钱:添置家具、床被,给父母四季衣裳,给弟弟们买文具买衣裳买鞋子,花了不少心思。

    继母尝了甜头,三不五时就得来个电话

    简月自己挣的钱,硬是没剩下几毛。幸好周宸也只想把她养在家里,照顾好家庭就行,从没期望过她挣钱,所以周宸一直以为她写作不挣钱,只是兴趣而已。

    平心而论,周宸虽然出轨背叛了她,但在金钱上从没有对她小气计较过。

    然而现在呢?婚离了,周宸也死了。简月先前沉浸在离婚的痛苦和官司的麻烦中,并未意识到,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她被威胁的软肋,其实早没了!

    一个“看着过得去的娘家”,已经毫无意义。

    张岚说了半晌,嘴巴有点儿干,才发觉简月没有如同以往恭顺地说“是”、“好的,妈”、“嗯,行”。于是,她停下来仔细听听筒那边。

    简月:“说完了?”

    “你这什么态度”继母这才觉察出简月有点儿怪。冷淡。太冷淡。

    “妈要说完了,我就挂了。”

    张岚想起还有件最重要的事没说,赶紧地:“唉等等等等!我还有事儿没说,你火急火燎地干啥”

    张岚抱怨几句后,语气就好了很多,甚至带着微微的笑意。

    “月月啊,上星期我不跟你说你二弟想开个饭馆儿吗?你知道,你爸抽烟喝酒打牌,根本挣不了钱,我在超市一个月两千的工资养一家子人,这日子啊”

    张岚“唉”了一声,像苦透了。

    “不好过啊。你二弟体谅我这当妈的辛苦,辞了水泥厂的工作,想开个面馆儿好好挣点儿钱。可这创业要本钱呐,你二弟去问了门面,桌椅厨师餐具,琢磨琢磨得小七万才能开张。你晓得,我和你爸哪儿有那么多钱啊”

    张岚话都递到简月嘴边儿了,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

    又是钱,只有在要钱要东西的时候,继母态度才会好。但其实,心里早就冷透透的,无所谓失望抑或难过。简月笑了声,口吻平静得有点儿阴森:

    “妈,六十万,还不够你开个饭馆儿吗?”

    那边好一会儿才有人说话,继母愤怒的声音有点儿磕巴:“你、你这孩子说的啥话啊你,啊?啥、啥六十万,我哪儿来六十万!”

    “您敢发誓,没骗我六十万?”简月声音略有讽刺。

    “你——你说的什么混账话!我是你妈!”

    简月攥着手机指骨发白,冷冷地笑:“您错了。您是我后妈。”

    周宸想起曾经和情人的打情骂俏,会演变成今天的往死里打、往死里骂。

    “嗷呜,嗷嗷——”楚晴,你

    周宸觉得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张大嘴巴嗷嗷叫了两声,却更多水灌入胸腔,无法呼吸,头脑胀痛发麻

    他蓦地想起上辈子出车祸死的时候,身体也是这样的感觉。看来,他又快死了。

    奶狗在水下张大嘴,眼睛瞪得老大。

    ——周宸想起夜晚的月牙,想起前妻的眼睛。简月,他好想再见她一面,见一面就好。

    **

    开庭日子倒计时。

    简月在笔记本上啪啪打字写作,停下看了眼窗外——柳树绿意绵绵,春…色盎然。

    大概“死期”近了,简月的心态反而前所未有的平静。

    她拉开浅色窗帘,春天的空气一涌而入,她张开双臂狠狠吸了一口。在这阵子焦头烂额、奔波求人之后,她忽然找到了一种活着的感觉。

    曾经,周宸在的时候她像一只金丝鸟,他对她从来没有期许,从没期待过她能做出个什么事业,只要她有个事儿做着,顺便把家里照顾好就行了。所以周宸说“你安心当周太太就行,钱我来挣。”

    这些年,她专心当好周太太,画地为牢,圈在家里以周宸为自己的全世界。

    可当她曾经的全世界天崩地裂之后,她从废墟飞出去了,开始自己去做事去规划,去告诉别人她的声音,谋划她的事业,憧憬属于她自己的未来。简月才发现原来能做这么多事儿!

    虽然现实情况很糟糕,但简月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错,和眼前的春景一样勃发希望。

    连对写作,她都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动力、激情。

    依靠自己的感觉,很踏实,简月觉得很喜欢这种“控制感”。她神奇地发现自己控制欲还挺强的。

    “吱、吱、吱——”

    “嘶、嘶、嘶——”

    简月正享受着逆境带来的人生顿悟,忽听大门处就有什么东西挠得滋滋响。

    “谁啊?”

    简月披了个外套去开门。

    门外却空无一人,简月探头左右看了看,静寂的小路,有几个邻居在走,但显然不会是他们挠门。

    ——奇了怪了。

    简月正要关门,便看见门边倒着一只小奶狗,它身上有干涸的血迹,嘴里叼着张纸片。

    “小哈!小哈你怎么了?”

    “谁把你弄成这样!”

    简月赶紧抱起小奶狗,才发现这团毛茸茸、软绵绵的小身子伤得多严重!奶狗身上好几处掉了毛,血肉模糊。到底是自己把屎把尿养了快一个月的奶狗,简月心疼得直掉眼泪!

    顾不上换衣服,简月赶紧送狗去宠物医院。

    “小哈你坚持一会儿啊,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出租车!出租!!”

    小奶狗在干燥温软的怀里,徐徐睁开一条眼缝。亮得刺眼的白色天空,前妻的下巴晕着淡淡天光,眼泪落在自己小鼻头上。周宸虚弱地舔了舔,咸咸的,暖暖的。

    因为一时想不到去哪里,简月就告诉的哥去了上次的那个福满爱宠物医院。

    奶狗在急救室里,简月坐在走廊上焦急等待,这才注意到奶狗叼回来的是张名片。

    “——sa律师事务所,郑言?”

    **

    城北是高新区cbd,城南有好几处半山别墅。

    这是其中一处,小香山别墅小区,其中一栋独栋别墅前停下辆劳斯莱斯,车里出来个个子高挑的男人,穿着藏青色休闲西服,他觉得热,脱了西服搭在手弯,里头是件法式白衬衫。

    相当儒雅稳重。

    “先生您回来啦?”

    “嗯。”

    郑言进屋就扯了扯领带,扔在沙发上,拿手机翻出短信。

    ——扯了个淡!他活见鬼了!

    死了好几个月的周宸居然给他发了条短信——“我前妻简月会来找你。虽然我死了,但你若还当我是兄弟,就帮她!”

    天!怵得郑言赶紧地大清早就去给周宸扫了个墓,烧了一堆冥币!都是天地银行面值最大的钞票!

    楚晴并不知道周宸和郑言是挚友,周宸这男人,是个十足的工作狂事业男,实际上对感情这些并不太看重,说白了,妻子也好,情人也罢,对他都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她们也只了解他的部分生活罢了。

    “‘兄弟’”郑言喃喃自语,翻着手机正正反反地看了几遍,想:难道是哪个曾经官司的对手报复,恶整他?

    郑言也不是没遇到过别人报复,刚出道那两年他帮人打了一场官司,是父亲和养子争财产的,养子占理,他帮养子打赢了,可父亲却因此气得当场死亡。对方的亲生子为此报复了他好几次。

    这时门铃叮铃响起。

    佣人开了门,回头说:“先生,有个简月简小姐说找您。”

    简月从佣人身侧探出头看了眼里头,敞亮的美式家具别墅,大沙发上坐着个成熟俊朗的中年男人,五官有点儿混血的味道,略有胡渣。

    “您好,请问您就是郑言郑律师吗?”

    郑言盯着来人,目瞪口呆。

    *

    距离开庭的第三天,也是简月找到郑言的第二天,简月放下手里所有工作,在郑言家里配合他收集资料,打配合战。

    昨天找了郑言,简月才知道原来郑言和前夫曾经是挚友,后来不知为啥事儿闹掰了,有年头没联系了。周宸的圈子太广,朋友太多了,她又一直不太了解周宸的生活圈子。

    只是简月没想到,沈潇潇居然也认识郑言!

    “哎,简姐!怎么,你也在?”沈潇潇眼睛一亮。

    “沈潇潇?你也认识郑律师?”

    “认识,怎么会不认识,是吧言哥。”

    郑言翻着资料,根本不搭理沈小少。简月觉得有点儿尴尬,可沈潇潇却一点儿也不在乎,当自己家一样大喇喇地去拿了瓶白兰地,自己喝起来。

    天色渐晚,简月和沈潇潇一同从郑言的家里出来。

    “简姐,你不会开车,这几天都我送你吧!我正好没事儿做闲得慌,简姐不会拒绝我吧?”

    沈小少微笑真诚无比,一口一个姐,喊得又暖、又窝心。

    肯德基大门外。

    “汪!”小子,骨头交出来!

    ——赖利狗呜呜龇牙,逼迫周宸放弃叼在嘴里的骨头。

    周宸当然不愿意!他在肯德基门口等了好久,才等到一根吃剩的鸡腿。

    “呜——!”滚粗,老子的鸡腿!

    “嗷呜!”不想活了,这条街都是我撒了尿的地盘!

    “汪汪汪——”老子管你!

    “嗷,嗷嗷嗷——”不服?别怪我欺负你个儿小!

    它们旁边,不断有巨大的人腿来回行走,有人嘲笑——“呀老公,你看那小奶狗儿,敢跟大狗抢骨头耶!”“哟西,小奶狗儿!看它那白白的小圆屁股,真可爱”

    周宸蓦地就被那小青年一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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