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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在上,吾在下-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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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很奇怪,哪怕自己喜欢着她却不肯承认,也不肯妥协。

    但是他造了这间同庵堂下一模一样的密室,整日的躺在水晶棺里,不说话,也不闭眼睛。

    人生来本就是很无趣的,是他自己扼杀了自己的乐趣,却还要在这里一个人缅怀实在是好生无趣,于是,自己跟他打了一个赌。

    也算是给这个无趣的人生添上点乐趣。

    “不,你不会。如果你的性格真的一点都不眷恋你就不会造这个洞府,呵呵,不管你承不承认,你都对她动了情,你喜欢上她了。”

    “咱们就赌你的心,赌你喜不喜欢她。”

    “我还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要换回我的脸。”

    “可以。”

    “如果你赢了,我随你处置,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放过他们。”

    “哼,现在的你不也随我处置吗,赢和不赢还有什么差别,这游戏不玩也罢。”

    “你会玩的,因为你也想知道答案。”

    “”

    我知道他会同意我的赌约,也知道他可以救她,也想救她。只是缺少一个看起来恰当合理的理由罢了。那我就给他这样一个理由,让他可以救他,可以圆我和他一个心愿。

    其实,我还有很多的疑问,为什么他要杀死她,为什么要夺走她的三魂。还有他对狼小白说的话也很莫名其妙,什么神将?也许,他说身上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秘密,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我只需要他来帮我完成我的心愿,就可以了,到那个时候,哪怕真的被他净化了,我也会安心的魂飞魄散。

    也许,一切的一切要等到,她复活才能有答案。

    晓色,我会等着你回来,好好地看看你。

    小丫头,如果还有机会真相告诉,其实我还记得,吴国妓院里那个像只小尾巴一样的小屁孩,那个自以为成熟,却总是吓哭的小屁孩。

    小东西,其实我一直都没忘。

第106章 初识君似故人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初识君似故人来

    推开车门的土匪愣了愣,没有想到这车里面竟然还藏着一个人。

    那个瑟缩在车壁边上的身影一点点爬起来的时候,满脸横肉的土匪也忍不住吐口吐沫骂道:“我还以为是什么武林高手,结果居然是一个乞丐,我呸。”

    那人倒是不以为意,伸了伸懒腰,打了个阿欠,完全不把车门外匪气凛然的土匪们放在眼里,刚才马车那么剧烈的摇晃居然没把他给摇醒,还真是一个奇迹。

    浓眉的少年看了看他,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毛。似乎在问道:这么关键的时刻,你还有闲心抻懒腰。

    又脏又破的“乞丐”怂了怂肩膀,无耐道:“各位大爷,我可没钱,我就是搭个顺风车。”

    本来以为这乞丐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结果,比如像中写的那样,是一个隐世不出高人,一出场就要把坏人修理一顿什么的,结果“乞丐”一张嘴立马打消了土匪的顾虑,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破乞丐,没什么稀奇。

    土匪骂了一句穷鬼,有人想上去一刀捅死乞丐,乞丐连忙跪地求饶,那黑腻腻得手不由自主的扣了扣自己腿上已经溃烂的部位。白色的脓液被他挤了出来,“乞丐”又把手指往嘴里放。

    当时画面太生动了,本来拿着刀想要一到结果了乞丐的匪徒,竟然被恶心的吐了出来。

    “让他滚,杀他脏了我的刀。”

    乞丐被人用刀剑驱逐走了,整个车里只剩下浓眉少年一个。少年的深思好像不在这里,土匪老大费力的跟他沟通。

    “说,钱在哪?”

    “”少年不为所动,只是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独眼的土匪上前推了少年一把,少年回过头来望他。那是一双黑的犹如万丈深渊,让人看不见底的眼睛。里面并非是没有光芒,只是里面偶尔反射出的光华流转间多了一丝让人难以置信的睿智,这样成熟老练的目光明显不该是一位少年所该拥有的。

    “没有。”少年嘴角一挑,微凉的嗓音款款道。

    土匪先是一愣,半晌后面的土匪用刀柄顶了顶那独眼的土匪,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一个是少年给唬住了,他顿时有些恼羞成怒。阴冷的声音道:“没有钱就纳命来抵吧。”

    说着挥起了手中的大刀向着他脖颈处砍了过去,大刀银光湛湛,刀背处反射出一张少年俊秀的脸。脸只是一张普通少年的脸,可是那双眼睛却突然一亮,少年的整个表情都生动了起来。

    只见他身形快的好比闪电,微微一俯身躲过了独眼土匪横着看来的这一刀,有侧着身抓住了他的手,接着他向前看去的力,向着他左边一个上没有缓过神来的土匪砍去,只因为这少年太快,所留下的仅仅只是一道残影,所以在那个被砍的土匪眼中,也只看到了原本站在身边的独眼土匪,居然挥着刀砍向了自己,他惊愕的瞪大了眼睛,想要往后退,但是从拿刀挥起,再到落下,不过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下一秒,他在看自己的脑袋已经从自己的身体上落了下来。向他们这种土匪从来都是肆意的斩杀别人,当真的有一天,被人看下头颅看着自己的身体变成无头的尸体,一下子再栽倒下去的时候,那种惊恐和害怕,简直是从未有过的。

    这一刻他眼中的世界变得无限的缓慢,他看见那个抓着独眼的少年,是怎样的挥手,低腰,抬腿几个简单的动作被他运用得如行云流水一样,毫无赘复。仅仅是几秒钟,他就看见好几个同伴,死在了独眼的大刀之下,他瞪圆了眼睛想要提醒那些还在错愕发呆的不明所以的同伴快跑,这个少年是一个恶魔,恶棍怎么能斗得过恶魔呢?

    但是他的喉咙早已经被割破,他的头颅还在坠落,他知道这只是一个瞬间,但是死前老天如此慷慨的让他看见了自己和同伴死全过程,他的心神激荡,昔日的狐朋狗友,平日里逞凶做狠的人,生命竟然如同一层薄纸一样,一戳就漏了。

    这简直是最不可思议的事。

    “咚”的一声,人头落在了地上,伴随而至的是最后一个土匪的惨叫声,长刀狠狠地刺穿了土匪的身体,他仰着头倒了下去,临死前,那个土匪惊诧的望着对面的独眼土匪。他临死也不敢相信,居然是自己最最信任的同伴发狂杀死了着一窝的土匪。

    啊!

    独眼吓得大叫了一声松了手,长刀带着尸体缓缓的向后仰倒过去。独眼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刚才自己的身体怎么不受控制了,怎么会杀了他们?他的困惑,惊吓全都写在了自己的脸上,人头在地上滚了滚,最后竟然滚到了独眼的脚下,人头被砍下后竟然还没有死绝,嘴巴开开合合的想要说话,结果却因为喉咙被割断无法发出声音,只能啊啊的乱叫,独眼被人头吸引住了视线,他惨叫了一声,“大哥,你怎么了?”

    人头无法回答他的话,瞪大的眼睛向着他的身后看去,独眼僵硬的转过了自己的身子向后看去,少年那张英俊的脸似乎也不再如刚开始看得那么单纯了,那双睿智的眼睛里散发出的光芒那里是什么聪慧,狡黠。分明就是恶魔张开的毒爪,毒牙

    独眼双腿一软倒在地上道:“是你杀了他们,你这个恶魔”

    少年一步步向他逼近,独眼手指抓着土地手脚并用的向后退去。

    粗重的喘息声,僵硬的四肢,独眼土匪爬的越来越慢。

    “你这个恶魔,你杀了这么多人,你不是人”

    噗嗤,长刀刺入血肉像撕帛一样的清脆。独眼低头看了看肚子上漏出的刀尖,有些不敢置信,这是自己刀,这个少年还在眼前,那那身后的这个人是谁?

    他转动头颅向后看去,之间身后那人黑乎乎的一团,腿上还有一块明显的脓疮。

    该死,居然是那个乞丐。

    乞丐说了话,声音居然出奇的好听,清脆动人带着几分男女莫辩的沉哑。“你们在这一带混迹二十载,手上的无辜生命少说也有上百条,若说是恶魔,你们这些人到更为恰当些。”

    “你你不是额”独眼仅剩的一只眼睛等的溜圆,一根手指指着乞丐的方向喷了一口血,嘴里的后半句话却没有说出来,其实他想说的是:“你不是乞丐。”

    是呀,多简单的一句话。不过这个时候说出来,意义就不一样了。

    当独眼土匪郁郁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那个脏兮兮的乞丐,笑着对那黑衣浓眉的少年道:“小哥武功挺厉害,师承哪派啊?”

    少年看了看他也不言语,转头就向马车走去。乞丐也不在乎被人扇了面子,本来他的面子也不值钱。他依旧笑嘻嘻的跟在少年后面。看见少年对着那悠闲的低着头吃草的马儿皱了皱眉,乞丐立刻凑上前道:“小哥,我会驾马车,要不咱们搭一程。我要去魏都,你呢?”

    “走吧。”少年简明扼要的说了两个字,就闪身进了马车。

    碰了一鼻子灰的乞丐,也不生气,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翻身上了马车,动作倒是很干净利落,像失恋过几分功夫的样子。

    “小哥你碰到我可真是你的运气,你要知道我可是有着二十多年驾车经验”乞丐坐在车前滔滔不绝的说着,他的嘴犹如被大坝拦住许久的洪水,这一经放开就是奔腾不息的流淌。

    反观坐在车里的小哥,一语未发。那双有神的眼睛还是盯着从眼前飞快掠去的山川土地树木,目光深沉中又包含深情。

    魏都,我又回来了。

    我与那人的一场豪赌,若是我输了便要付出自己生命,甚至他还要引起仙魔之战,将人间变成一片废墟。眼前这秀美的河山也会消失。但若是我赢了,他便会老老实实的约束属下,甚至答应我让我去投胎。我则么可能会相信那个妖孽口中说出的话,我让他答应用我的头颅,这样我便可以占据主人格,而后我有要求让他失忆,这样才更加公平。他居然答应了。

    而后,便是归还晓色的三魂,和她的七魄一起封存到她原来那具身体里。

    他居然一直保存着晓色的那具身体,若说是他对晓色没情,我真的不信。打死我也不信。

    不过这样也好,一切都按我想象中的来。

    也许,我还有机会能夺回我的身体。夺回我爱的人。

    坐在的少年一愣,慢慢的缓过神来,惊异的打量着四周的车棚,然后双眼逐渐呈现出迷茫的神色,我这是怎么了?

    门外的乞丐忽然道:“小哥,还有半天时间就能到魏都了,小哥做好我要快马加鞭了,可能有点颠簸,你忍忍很快就到了。”

    少年低着头,“嗯”了一声。

    “得令,咱们跑起来喽,驾!”马鞭一扬,狠狠地抽在了马屁股上,高挑的骏马,立刻撒开了蹄子狂奔,只是这一路都是石子路,颠簸的很,马车摇摇晃晃,马车都快颠散了。里面的少年却像是粘在了地面上一样纹丝未动。若是有人看见定然会觉得奇怪,但是少年早就关上了车窗,车门又是关闭上的,自然就没有人看到这样奇怪的景象。

    颠簸了起来,直到马车逐渐变得平稳起来,外面的乞丐才道:“到魏都了。小哥你要去哪里?我拉你去。”

    “平乐王府。”马车里道出了一个声音。

    外面的乞丐,眯着眼睛街上盯着他的人打招呼,时不时的还扣扣脚上的脓疮,直到人群里发出阵阵作呕的声音,他才满意的驾着车驶向了平乐王府。

    平乐王就是传说中的九王爷,平乐王府也是魏都里数一数二大的府邸,乞丐知道自己的尊荣,没敢走正门,径直驾着马车开向了偏门。虽然仅仅是一个王府的偏门,但周围依然是高大的墙壁,红的、黄的、绿的各色的水晶瓦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朱红色两开的铜门上,拳头大小的铜钉整齐的一行一行,门把手是两个雕琢的栩栩如生的铜狮子,铜狮子怒目瞪圆,鼻子里,挂着一个铜圈,这是击门用的。

    乞丐下了车,对车后面的少年道:“小哥,到地方了快下车吧。”

    马车上的车窗被推来了,一道黑影从里面跳了出来,见识了两次之后,乞丐已经逐渐习惯了,少年这种与众不同的出场方式并未表达出什么惊骇的表情。反而对少年叮嘱道:“小哥,一会你可要好好地答话,说不定以后都要仰仗你了呢。”

    少年低不可闻的“恩”了一声。

    乞丐欣慰的点了点头,亏他一路上啰嗦不止,才让少年能够勉强的答话。他完全不知道少年时在应付他,因为少年如果不说话的话,乞丐就会一直话说一直说,知道墨迹到死。

    少年上前用脚哐哐的踹着大门,吓得乞丐心一跳一跳的。这客户王府,怎么说也跟皇上亲近,这么敲门真的好吗,这要是被人看到可怎么办好。乞丐立马找了个角落藏了起来,如果真的被那堆护院抓住,真是不死也要掉层皮。

    未了开门的就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但是刚一开门看到少年,饿狼立刻变成了小绵羊一样的温顺,把身子低垂到九十度恭敬道:“恭迎小王爷回府。”少年摆了摆手,表示不在意。

    这时,不光乞丐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就连骏马都歪着头看看着少年。

    本以为这已经算是何少年的告别了,却未想到少年道:“让他做我的小斯吧。”

    穿着仆人袍子的男子,立刻答道:“是的。”然后立刻把乞丐给迎了进来。乞丐仰着黑黝黝的笑脸看向少年。

    小哥还挺有良心的。刚一靠近小哥想要感谢他一下。就看他皱着眉毛吩咐道:“先带他下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

    “是,王爷。”

    凶神恶煞的仆人在前方引着我出了这个小小的侧门,我向着身后那少年的身影望去,只见少年身影挺拔,一身朴素的黑袍裹着强壮有力的身体,就是这样朴素的衣着似乎也难以掩饰他身上那股与众不同的气质。

    有一点清贵逼人,还有一点点的沉郁邪魅。

    两种迥异的气质竟然在一个人的身影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乞丐缓缓地收回了视线,皱眉思考道:“这难道就是我命定的那个人吗?为什么心脏这么难受呢。”乞丐摸了摸胸口,百思不得其解。

    那仆人领着他穿过了三处小花园,走过了蜿蜒曲折的石径,穿过了抄手游廊,游廊上都是名人字画,也有白居易的兰亭序的石碑,李白的诗句的石碑。零零总总上千块,从这里走过会有一种浓浓的书卷之气。过了抄手游廊之后终于到了传说中的,浴室。

    那面容丑陋的仆人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个盆子,送到了乞丐面前,里面还有一身换洗的干净衣服。

    “里面都是单间的洗浴,你拿着这个盆子上里面好好的洗,洗完之后我在领你去见王爷。”丑仆道。

    乞丐点了点头,转身进了浴室。

    浴室里雾气蒸腾,乞丐在里面泡了又泡。洗了又洗,然后又换上了这身干净的衣服。你还别说真是佛靠金装,乞丐换上了这身衣服,洗干净了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样子。变得更加的清秀可人,一双眼睛竟然活灵活现,一身灰色的仆人衣服,虽然略旧但是大小合适,穿在她身上一点也不显得累赘。

    那丑仆没有说话,但是站的距离明显进了一点。说起话来口气也好了不少。

    “王爷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吧。”

    周围都是影影绰绰的荷叶,荷花,淡粉色的花苞还未放开,却已经有了动人的神态,池塘里还有一艘渔船,在荷花塘里轻轻地飘荡。像是一片树叶,又像是一弯瘦月。

    少年坐在荷花池里面的一个小亭子里。亭子有一块木匾书着“观心庭”三字,笔法委婉像是一女子所书,少年倚着栏杆坐着,额头微微探了出去,不过一会功夫,少年就换了一身衣服,这是一套银色攒金绣的白色锦袍,锦袍上绣着梅花,只不过这梅花是用金仙绣的,让这件傲雪迎梅的绣袍愣是多出了一份,端庄大气,富贵荣华的奢靡感觉。少年饱满的额头象征着无限的智慧,微眯的眼睛里光华流转,挺俊的鼻梁,薄唇抿成了一条细线。据说嘴唇薄的人都是薄情种。

    少年低着头,看着池塘里随着清风摇曳生姿的荷花,无端的入了迷。旁人若是看着少年也会入迷,这么一个翩翩浊世家公子,实在是让人难以拒绝。

    丑仆带着乞丐,不对现在不叫乞丐了。乞丐是有名有姓的。

    “吴瑛,我叫吴瑛。”

    少年轻轻咦了一声,乞丐立马解释道:“只是同名同姓罢了,我是为魏国人。”吴国是有规定的,皇室姓的姓其他人应该规避,都改成相似的名字。但是在魏国就没有这样的规定了,随着边疆人口的迁移,吴这个姓在魏国已经算是大姓了。所以也没什么奇怪的。

第107章 乞丐原是真孔明() 
第一百一十三章乞丐原是真孔明

    少年望着荷花池笑了笑,犹如清风拂面,一股道不尽的风情。

    “我以为是那吴国的公主到了我府中呢。”少年的刚刚变音,脱离了少年的青涩稚嫩的童音多了几份成年的低哑,却出奇的好听,他语调很怪似乎带着些奇怪的停顿,一句话说完。常常会让人沉浸在他说的话语中难以自拔。

    凡人对此是这样的描述的,称之为王者的霸气。也有人喜欢把这称之为独特的人格魅力。不管怎么说就是一些身份特殊的的人才有的独特气质。

    但是在场的两个人明显已经生出了抵抗能力,丑仆低着头神色恭敬一语不发,但是眼神却很清亮。乞丐,哦,现在人家是有名有姓的了。吴瑛这个和传说中的吴国公主同姓的男子笑眯眯的看着少年道:“在下也希望能有那个荣幸能生在帝王家,可惜得很在下出生平寒,还好早年间跟着夫子读了基本诗书。若是王爷不嫌弃,在下愿意给您做个书童。不知您一下如何?”

    吴瑛这话说的很是冒失,王爷的书童那个不是千挑万选的。就连王爷的官方书童侍读都是要先经过笔试、口试、以及最后的国傅东方宇筛选,几轮下去,成千上万的少年被筛选下去,能省下的不过凡几。但无疑不是家世良好,品德非凡,有才能有学识的良家弟子。王爷的身边放的都是知根知底人,再不济也要是累世的家奴,一个不知其身世的邋遢乞丐随便说了句,我想当你的书童,便可以当了吗?

    但是平乐王,瞧着满池的荷花,虽然出生于淤泥之中仍让生长的清水出芙蓉一般的清静幽雅,少年笑了笑道:“好得很,告诉国傅一声,不用再选了,我自己已经选好了。”

    丑仆低首道:“国傅已经为王爷选好了侍读,王爷还是先去看一下,再做决定吧。”丑仆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瑛,目光中有一丝轻视。

    平乐王却面色一沉,拍案道:“我难道连选个侍读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不是只对大哥忠心耿耿吗,怎么现在反倒管起我的事了,你去告诉他,侍读我已经选好了,不劳他费心了。”

    平乐候动了怒,丑仆立刻跪在了地上再三磕头赔罪,末了,躬身退去。想来是去和某人禀报去了。

    吴瑛静立在一旁,面色恬淡,沉静无波。少年平乐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道:“宠辱不惊,沉静内敛,可堪重用。”

    吴瑛低首行了一礼,不卑不亢的道:“谢王爷赞誉。”

    这便是魏国九皇子和吴国公主吴瑛的第一次相遇,场景是王爷府的观心亭内,九皇子初见吴国公主给了十二字的评论。“宠辱不惊,沉静内敛,可堪重用。”其后的无数个岁月里,也正是印证了九皇子是如何的独具慧眼,在茫茫人海中找了吴瑛这样的人杰,这便是史上记载得。观心庭初识。

    一切都巧合的像是一处折子戏,但是,偏偏的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就这样认识了。

    时年九月,魏国七大部之一的阿奇部联合其余两个部落造反,魏国朝野震荡,魏国国君急招其余三部商议,但其余三部迟迟不来,直到这是魏王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七大部之间的感情竟然如此的微薄,但是此时,魏国军队还在吴国边境,其余三部已经纠集了几千万的人马,不出三日就要进军皇都了,魏国君急的好比热锅上的蚂蚁。

    朝中有人出主意,选出后宫最美的公主去和其余三部和亲,希望三部看在往日的情面上能派出援军。国君无法,是的首肯了这个提议,消息传得极快,这边刚刚下朝,后宫便响起了阵阵痛苦之声。

    生在皇家的女人,多半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就在这后宫沉浸在一片沉痛的气氛中时。

    平乐候已经在国君的书房外跪了一天。最后,魏国君犟不过自己的儿子,挥了挥手,算是首肯了他的提议。那剑眉星目的少年已经跪麻了腿,在宫人的扶持下站了起来,一张年轻的脸跟魏国君竟然有七分相像,只是少年的脸上多了几分勃发的英姿,全然不再是几日前的沉闷抑郁。

    他道:“父皇,孩儿一定斩下他们的人头献给父皇。我堂堂魏国不需要向别人求援。”

    中年的魏王已经是华发早生,几日里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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