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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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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女主角杜雨在他乡遇上了初中时暗恋的男生,为了能得到优秀的他的青睐,没有文学细胞的她去参加校文学社,却在无意中得到了主编的悉心照顾和教导;球赛上在强悍对手面前,她和自己的团队努力的意志也赢得了情敌的敬意。期间,她经历了入社退社风波,但是依然努力向上;年少无知的她也曾伤害过一份美丽的友情。经历过表白被拒,友情大考验,中毒风波。她与好友何语嫣、夏菲菲对友情爱情有着不同追求和态度。与笔友顾宇有着别人不能理解的纯真的友情,却在一次远途约会中,把所有的美好都破坏了。在短短的几天里她经历了一生中也许都不可能遇到几件的事,远途赴约却被自己所信任的朋友放鸽子;父母离婚;流言蜚语的恶意中伤;好朋友的孤立;所爱的人的不信任;好友也在这时被发现生重病,危在旦夕。当她不知该何去何从的时候,对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却是那个情敌,然而在打算开始新生活的路上,遇上了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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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五朵霉花()
引子
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的快乐过。不知为什么,当面对那把匕首时,想到这个世上那么多烦忧的事,一件接一件的,好像要把她给拉进无尽的深渊里去,活着,对于她,原来是那么艰难。当刀“噗”的刺进身体里时,她居然感觉不到疼。还有什么比心疼还要更让人觉得疼的呢?她只是觉得快乐,终于,要解脱了吗?
那么冰冷的躺着,她看进那个少年的心里去,他是如此的害怕,眼睛里盛满了恐惧。有热乎乎的『液』体涓涓的从她的身体里慢慢流出来,生命原来是『液』体,潺潺在世间流动,真美!
模糊中,她仿佛看见她生命中的过客一个一个走来和她告别,她看不清楚他们,却感觉他们好像在对她微笑,那是她最渴望也最奢望的。她艰难的伸手在胸前『摸』索着,『摸』到一尊小小的佛像,紧紧的攒在手心里,心突然安定了。她喃喃着叫道:“晨曦啊,晨曦,我知道,其实你一直都在我身边的??????”
她仿佛突然看穿了所有,眼光可以越过所有的,可以看到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去。那个废弃的停车场里,那棵高耸入云的泡桐树,开满了一树的白花。树下,那个明眸皓齿的男生在对她微笑着,递给她一朵开得很灿烂的泡桐花,她努力的伸手去接,但是花却从她的手里穿了过去,然后掉在了满是泥泞的地上;也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前去,那个充满苦读声的『操』场边上,那个有明月清风的夜晚,那个在树上努力刻字的女孩,抱着树咽咽而哭的她,没有人来告诉她该怎么去加油!
她终于闭上了眼,飘进了一个黑暗的世界里,从此不再烦忧,不再哭泣,不再微笑!
第一章五朵霉花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白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席慕蓉
杜雨站在一棵泡桐树前,双手成合拢状,口中喃喃自语,没有人知道她在念席慕蓉的诗。她即将十六岁了,马上就初中毕业,还是一脸的稚气。
“拜托你,让我再遇见他,在我最美丽的时候;我愿意把我的所有都献出来,包括我的生命!”
不知道树有没有听见她的祈祷,但是杜雨还是很虔诚的双手合什,闭着眼默念了好久。在寂静中,风把树叶吹的沙沙响,杜雨听见心里有一把声音说:“你会再见他,在你最美好的年华里!”
环顾这个学习了三年的地方,杜雨有很多的酸甜回忆,这个回忆和一个人一棵树有关,人呢?已经早一年从这里毕了业,到别的地方去念书了;树呢?就是杜雨向它祈祷的这棵。杜雨常常把要讲给某个人听的话,在无人的时候偷偷的讲给树听,也会把要问某个人的话拿来问树。树是杜雨忠实的听众,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
为什么是之一呢?因为杜雨其实还有一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当然很多话面对面讲有可能就讲不出了,所以杜雨和他并没有见面,而是做了纸上的朋友,就是那时最流行的笔友。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难捱的青春期,谁都渴望自己的青春充满了新奇和奇迹。仿佛白里透红的脸颊,有着鲁莽与稳重的矛盾,认真而执著的可爱以及朝三暮四的『性』格。那是一个意味可以神采飞扬、无可挑剔、无限挥霍的时期。偏偏它平平淡淡的、悄悄的走来了,又用这光速般的神速一闪而过。”这是十六岁的的杜雨的日记。
在杜雨遇上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何雨嫣、夏菲菲、林晓和常笑之前,她偷偷的和一个在美丽的西双版纳生活的男孩子顾宇飞鸽传书,纸上谈兵的经营着他们纯真的、淡淡的、透着朦胧感觉的、仿佛隔着纱巾般的友情。那时,她的世界狭之又窄,除了把心情每天讲给那棵她认为属于她的树听以外,就是把快乐和烦恼都寄托于信纸上交给那个不曾谋面的朋友。
直到,十六岁之后。
十六岁的杜雨独自一人到m市求学,念的是一所普通的中专。那是2001年的时候,“中专”还是一个裹着糖衣外壳的名词,还有很多的家长盲目的争着抢着要送自己小孩去念的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技工学校。
之后,杜雨的眼前一片广阔—新的城市,新的学校,新的环境,以及新的同学—令她接受不暇,内心的兴奋与新奇远远大于恐惧。“新的”代名词就“是“陌生的”。
之后,她原本狭之又窄的世界里,不仅仅有一个纸上谈兵的笔友了,为人谦和、知识渊博的何语嫣,精致乖巧、美丽温柔的夏菲菲,开朗大方、热情善良的常笑以及小巧玲珑、古灵精怪的林晓仿佛前世约好了般,在杜雨充满了反叛的十六岁世界里,一齐挤了进来,从此欢笑、悲伤都一齐分享。
像所有臭味相投、惺惺相惜的的歌星组团给自己取名字一样,她们也给自己的团体取了一个自以为很炫的名字—
“五朵霉花”!
她们自艾自怨的埋怨着自己的命运,埋怨着这所令人感到颓废的学校,无不担忧着自己原本可以如璀璨的星空般灿烂的前程。仿佛倒了八辈子的霉一样只能沦落到来上一个普通的技校。她们心里很清楚,大多数人只是想在这所学校里混一张比初中毕业证好听的证书而已。
令人感到压抑和烦闷的热血青春,就这么混混沌沌的消融在这所学校里,实在是令人可惜了。
然而,她们是自命不凡的“霉花”呢,怎么可以浪费自己的才情呢?于是,开学一个星期之后,常笑当选了一班之长,夏菲菲也成了学习委员,而古灵精怪的林晓自告奋勇的将文艺委员揽在自己的肩上。杜雨和何语嫣两个爱好自由、崇尚自由的女孩,无官一身轻,自然而然的比其他人更亲近了些。
“我的新生活从认识了她们的那个夜晚之后,拉开了序幕。不知道是精彩还是平淡在等着我和她们去书写,但是我希望是美好的。你在哪里呢?你的新生活是否已经变成了旧『摸』样?是你熟悉而欢喜的吗?”杜雨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把自己的心事也一一记录着。那时每天都会去倾诉的泡桐树留在了那个学校里,她的心事却并没有因此也留在那个地方。所以唯一能把心里的那点小秘密说出来的地方,只有这本日记而已。
第2章 遇见()
在他乡,见到自己家乡的人,总是倍感亲切。俗语说的好啊:老乡见老乡,眼里汪汪流。杜雨却这样诠释:老乡见老乡,背后一枪。可是她很快就认识了一个邻镇的女孩,也是新生,叫古子清。人是长的很清秀,古典型的,而非美女。两个人相识的当晚兴奋而热烈的用家乡语言诉说着以前的事,仿佛要把以前自己没有参与到的对方的历史给填补上。
“你知道吗?我们有一个老乡,是00届的男生,长的很帅气的,他是现在的学生会『主席』哦!”古子清话锋一转,很八卦的说道。
杜雨眨着一双清亮的大眼,问道:“你见过他了?”
“他来找过我了,”古子清很花痴的说道;“我和他说,你在植物学,怎么,他还没有来看你吗?他真的好帅哦,我听说很多女生都喜欢他。”
“你也喜欢他吗?”杜雨口无遮拦,笑问。
古子清倒清纯,居然脸红了,说道:“他是我们的老乡呢。”转而又道:“对了,他好像和你念的同一个初中—等见到他你就知道了。”
这样一来,杜雨倒开始留意起学生会的人和事来,见到稍微出『色』的男生便侧头行注目礼。心里倒隐隐在盼望着他会寻着古子清给的线索找到她—最好是大家正在上晚自习的时候,他突然站在教室的窗外,请同学帮忙叫她出去。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欢快的奔出教室去,便看到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笑意盈盈的等待她。所有的在自习的同学都惊奇叫起来:“哗!好帅!”于是杜雨的虚荣心便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杜雨暗自沉浸在自己的奇妙的幻想里,不料耳边却响起了一阵哈哈的笑声。倏然抬头一看,自己正站在学生会的广告栏前,对面是一个满脸笑意的帅气男生,此时正笑意盈盈的奇怪的望着她。杜雨倏然脸上一阵发烧,好像被人窥视了什么秘密一样,拿了英语书遮住自己发烧的脸,迅速的跑了开。
“喂!同学,你掉东西了!”身后传来男生的声音,又宏亮又开朗。
杜雨不由止步,回头望去。
“你的魂掉了!哈哈哈!”男生笑的更大声了,引来路人的驻足相望。
杜雨又气又急,转身飞跑离去,长长的秀发在背后不停的跳跃,仿佛风吹的彩带。男生兀自在原地又笑起来,她惊恐逃跑的样子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可爱极了。
杜雨的一颗心几乎都要跑掉了,心里一直有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不停的冒出来,她不断的怀疑着,不停的问自己,是他吗?是他吗?还是看错了?怎么可能呢?怎么会是他呢?难道?????????
她慌不择路,在单人行的小径上她混混沌沌的撞上了一个抱了一叠书的男生,两个人的书霹雳巴拉的一齐掉在地上。杜雨也被撞的两眼冒金星,男生的眼镜也撞歪了,此时正扶着眼镜,看着满地的书没好气的向杜雨道:“你跑什么呀?慌什么呀?大白天的!”然后弯腰去捡书。杜雨的一颗心兀自怦怦的『乱』跳,只愣愣的站着,也忘了要去帮忙捡书。
男生把书都捡了起来,看着风箱似喘气的杜雨不说话,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叫道:
“郭书允,你在那里干嘛?”杜雨一惊,一甩头,看也不看他,又似一阵风跑远了,也不顾身后叫郭书允的男生的呼唤。
一本英语书的扉页上,很娟秀的字:2001植物学杜雨。
郭书允拿着英语书有点不知所措。
周五的傍晚,何语嫣拿了书走出教室走回宿舍。夕阳的余晖照得整个校园金碧辉煌,踩在鹅卵石的小径上,人也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壳般。语嫣心情愉快极了。不远处的足球场上,一群精力充沛的男生在踢足球,你追我逐。一些没有什么事的女生停在台阶上观望着,语嫣也不禁驻足来望去,一个穿蓝『色』背心的男生在控制着球,在众人的左右围攻拦截下,居然把球踢出了场外,球直直的冲语嫣飞来,吓的她连忙举起书来挡,“咚”的一声,足球直接砸在她的书上,间接打了她的脑袋—真是好球啊!她两眼冒金星正要发作,抬头一看,一个满头满脸淌着汗水的男生跑了过来,站在球场边上望着她:“嗨,同学没事吧?”他大力的喘着气,“麻烦帮忙把球踢回来给我好吗?”
语嫣心中一跳,仿佛刚才那球是砸在心里而非脑袋,只听得心仿若揣了十只兔子般突突跳个不停,刚刚因为被球砸到的怒火也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竟忘了要发作。看着离脚边不远的球,她把球拿在手里用力的朝男生一丢,仿佛把自己也给丢了出去般。
男生接了球,用力朝她挥了一下手,又回到球场伙伴中去了。语嫣兀自傻愣愣的站着。只听耳边响起一个女生的声音:“晨曦晨曦,加油!”只见那个蓝『色』背心的男生朝声音又挥了挥手,很潇洒的奔跑着。
他原来叫晨曦啊!
语嫣默默将这个名字念了很多遍,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仿佛要刻到心里去一样。这一球,不仅仅是踢中了她的脑袋,也踢出了她少女纯真无暇的情怀,魂牵梦回的深情,然而却只能深埋于心底的暗恋。
周六上午,宿舍里只有杜雨、何语嫣、林晓在,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手中的事。杜雨刚洗了她及腰的头发,正站在屋子中央打开电风扇来吹头发。她穿着蓝『色』格子衬衫,蓝『色』呢子中裙,拖了一双大大的拖鞋,白皙的双脚『裸』『露』着。她正有一撘没一撘的和语嫣说话。而语嫣正准备加入校文学社,此时在书桌前写文章,对杜雨的话也是左耳进右耳出,偶尔应一声,心不在焉。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伴着一个很好听的声音:“请问有人在吗?”接着人也不请自进,一个男生拉开了门探头进来,四处张望着,正对上了杜雨询问加责备的目光。两人不约而同的惊叫起来:
“是你?”
正是昨天耻笑杜雨掉魂的那个男生。
杜雨突然张嘴结舌,伺弄头发的手也不知如何安放,心里像是有着千腾万马在开战,她听不见任何声音,但是遥远的地方却传来了更清晰的声音在说: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
那是谁的祈祷?遇见谁?
那男生索『性』走进来,站在门口,几乎和门一样高。他好笑的看着杜雨,说道:“请问那个??????”
话还没有问出口,满脸通红的杜雨已经抢白道:“你找谁啊?”此人真的是胆大包天啊,昨天当众嘲笑她了还不算,今天居然还敢来女生宿舍?
男生一愣正『色』道:“我找杜雨,请问她在吗?”
找我?真的吗?杜雨目定口呆的望着他,记忆中的那个名字已经要呼之欲出了,但是,自己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不认识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现在说的是她和他吗?杜雨有点黯然,但只在那一霎那间,杜雨心里已经转了几百个念头,脸上渐渐恢复了一点春『色』,随口说道:“杜雨啊,她不在,你是哪位?找她什么事呢?我帮你转告可以吗?”
男生想了一下,若有所思的说道:“我是她的同乡,我叫廖晨曦,00建筑学的。这是我的宿舍的电话号码,麻烦你等她回来了转交给她并让她给我打个电话好吗?谢谢你啊!”他从口袋里拿着一本便条纸,在上面写下一串的电话号码然后递给杜雨,脸上的笑很柔和,令杜雨在瞬间感觉以为自己在接受明星的签名一样。
男生转身要走时,又回头来看住杜雨问道:“你的魂捡回来了吗?兔子!”说着又哈哈大笑起来。
杜雨羞得又气又急,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等门‘砰’的关上后,两个早已竖起耳朵来听的人,立即跳下床来拉住又羞又气又恼的杜雨。林晓人小鬼大,首先叫了起来:“喂,杜雨,你老乡是个帅哥啊,还不快行动?近水楼台啊!”语嫣有点失魂落魄的,喃喃道:“杜雨,原来他是你老乡啊!说,你刚才干嘛要骗人家啊。”
杜雨看看林晓,又看看语嫣,心有不甘的说道:“你们说什么呀?他很帅吗?我怎么一点也没有发觉啊。帅哥?哼哼,我看衰哥还差不多!”说着顺手把字条塞口袋里。
林晓笑道:“衰哥不是正好配你这个霉女吗?”
自称霉女的杜雨举起手来就要打林晓,口中嚷嚷道:“你也是霉女啊,又不是止我一个!”两个人打打闹闹的,却没有发现一旁的语嫣突然变了脸『色』。
晚上,这件事就在宿舍里成了讨论的主题。
常笑突然大叫不妙。大家都静下来,只听她说道:“廖晨曦啊,好像是学生会『主席』耶!”大家一致叫起来:“开玩笑!”常笑最近和学生会的人走的很近,可能雄心勃勃的想入会大干一场吧。
听常笑这样说,杜雨突然记起古子清说的那个在学生会里担任『主席』的和她同一个初中的老乡,杜雨手里拿着他给的字条,心里闪过无数的念头来,但是笑意已经忍不住在脸上『荡』漾。看来他的新生活真是精彩呀!
楼下居然有那样的一棵长的很好的泡桐树,叶子能伸到三楼的阳台来。这是杜雨进来的第一晚上就发现的,心里也很惊喜。杜雨走到阳台去,对着幽暗的树叶轻声说:“我真的遇见他了;不对,是他来找我了。”
第3章 老乡会()
几天后,古子清给杜雨带来了一个消息,她们决定在本周六晚上开一个老乡会。邀请在本校念书的所有同乡参加。杜雨社会经验浅薄,不知“老乡会”是什么东西。古子清答曰:“为了庆祝我们在他乡能遇上的缘分,为了能认识更多的老乡。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老乡帮忙之类的。”
对,为了能在他乡也能遇上的缘分吧。
结果在老乡会上,杜雨就真的遇上了学生会『主席』廖晨曦—两个人正巧要碰杯,四目相碰。杜雨一阵尴尬,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一下嘴角:“嗨!”
“兔子,怎么是你?”廖晨曦指着她惊叫起来,杯几乎自手中落下。“原来你也是我老乡啊!那真是太好了!”但只一瞬间,他又恢复了神态,高兴的道:“你还不知道你芳名呢?”
杜雨支吾着点头走开,找古子清悄悄的说起了这件事,古子清笑她忘本。杜雨只是笑,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时,负责这次老乡会的人和廖晨曦走了过来,说道:“杜雨,你和他还未相识吧?”他笑着;一脸的温和,对着那廖晨曦,向杜雨说道:“这位呀,还是你的校友呢。你们都是在县中念的初中。现在他可是学生会的『主席』哦!你们好好聊!”负责人笑笑走到别处去。
杜雨的谎言被当场戳穿,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面对他实在是尴尬了。古子清也不说话,笑着和廖晨曦碰了一下杯就跑去招呼其他人了。
“原来你就是杜雨啊!”他哈哈的笑着,又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她满脸羞愧的跑掉的样子,现在又见她低头不语,不知道在想什么,越发觉得好笑起来:“怎么了?”
杜雨自己也笑了起来,举起杯子来,那是清凉的雪碧:“为了老乡加校友,干杯!”
“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晨曦试探着问道,说不出的感觉,这个女孩好像真的在哪里见过,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是无论怎么在记忆中搜索也找不到片鳞只甲。
“你记得?”杜雨惊喜的问道,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看着他,心里是像提了几桶水七上八下的。
“不记得,不过我想应该见过吧。只是那时我们不认识。”这样的回答多多少少让杜雨很失望,只好把话牵到别的地方去。
“你想念母校吗?”
“多少有点。我还记得教室外面的泡桐树,开着淡雅清香的白花,记得我们踢球的草坪,还有挑灯夜读的宿舍。”
“你也喜欢那些泡桐树吗?”
“我还在树上刻了一行字呢!”
“什么?真的吗?”杜雨惊奇起来,和他这样聊天,心里已经快乐的要飞起来了,可是又怕太明目张胆的开心让人怀疑,所以脸上的笑意一直在压抑着,很是痛苦。
两人很温馨的诉说着母校的故事,那是属于两人不同时期却同场景的回忆。
门口又来了一拨人,杜雨本不爱凑热闹,但是那么多老乡,单单霸住了他一个聊天也不好,只好抛下聊的兴致正浓的廖晨曦,跑去认识新老乡。她话语活泼,三言两语的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引来了,不一会儿就和那些人混的七分熟了,只差就要结拜了。
廖晨曦笑着摇摇头,这个女生,好像和别的女生有点不一样呢。
入席,八个人一桌,有点挤了。不知是谁,大概是想证明自己真的已经长大了,居然提议要喝酒。每个人面前的杯子都斟满了冒白泡泡的啤酒。先是负责人带头起酒,然后又一一的去敬酒,然后又一一的介绍新生老乡。因为大家彼此都认识,独独两个新生是陌生的面孔:杜雨和古子清。两位妙龄少女就被隆重的特别介绍,搞的好像这席酒菜就是为这两个女孩而定的。大家的目光或友善或嘲弄或无谓的看着她们。
廖晨曦就坐在杜雨旁边,自己拣什么菜,就很体贴的也拣给她,同时小声的提醒她多吃点。他在饭桌上的话并不多,只是笑。看来他并不热衷于这种饭局。
冷不防负责人叫道:“两个人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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