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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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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作者:陶萍
正文
第1节:你问我相信爱情么
4 大抵聪慧且美丽的女子,都是不慎遗落于世间的妖精,或是为了某种夙愿,甘心承受世间悲欢离合带来的伤感。红尘易懂,情关难堪。我是冰蓝,妖精冰蓝,相信爱情,不相信永远。我的回忆支离破碎,或者你没有耐心看完,那么,请允许我先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花朵是向日葵,它总是抬头追随着太阳,把眼泪深深地埋藏。我有一面种满葵花的墙。总以为,抬起头,眼泪就不会掉下来。第一章重逢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十年重逢与萧成的重逢是个意外。当他把半醉的我从Yesterday里拉出来时,喘着粗气靠在墙上,对我说:〃冰蓝,是你么?〃我忽地打了个冷颤。冰蓝,多么遥远的记忆啊,此时的我叫闻静,一个陌生而又本分的名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着陌生而又不本分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与先前的生活断绝了一切联系,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安全。昼伏夜出,白天,我是一只安静而又孤独的猫,是的,我讨厌猫这种动物,它让我觉得阴郁,但是有人曾对我说,你太像一只猫,连表情都像。我无法想像自己做出猫样的表情时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猫,冷漠、阴郁,或许还有九条命。我把自己蜷缩在房间里,看杜拉斯,看村上春树,也看巴金老舍以及四书五经,看书是我不多的兴趣之一,还有一个兴趣,就是吸烟,喜欢看烟在眼前缓缓升起然后飘散,就像人生,如此百变,终也是烟消云散,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怀念。我的早上从下午开始,抽烟,看书,心情烦躁的时候会光着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大杯大杯地喝冻得冰冷的水,等待着肠胃的再度痉挛,在痛苦中学会忘记。这间一室一厅的屋子,屋里摆满了书和杂志,凌乱的,但我有轻微的洁癖,所以,每天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擦地,一点一点的,用肥皂水擦,然后光着脚在上面跳舞,乐此不疲。黑夜,我是烟行视媚的女子,穿黑色吊带,苍白着面孔,出现在街头巷尾的酒吧里,不,请不要怀疑,我有正经的收入,以码字为生。我写苍白脆弱的文字,写都市流行的颓废,写这一代都市年轻人糜烂的生活。不敢给认识的人看我的文字,它们如此坚硬冰冷地撕裂着我的灵魂,以痛苦作为底衬,让人感到骨子里透出的绝望。耳边传来年轻女孩的歌声。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请不要怀疑你的歌声,它能带给我快乐。快乐对很多人来说是奢侈的,我们消费不起。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或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我们跳舞吧。〃我在风里起舞,眉眼流转,我们的周围聚起了人,我知道,自己仍旧是美丽的,虽然,我已不再年轻。泪水、委屈、积郁,在这年轻的注视下倾泻而出。萧成,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每次遇到萧成,都是我最感尴尬的时刻。刚才萧成把那个赖着嘴脸凑过来被我泼了一杯酒在脸上的胖子揍翻在地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的眼花了。多么熟悉的面孔啊,让我回到了想要忘却的年代。与萧成的初次相遇,是在H大的校园里。那时,我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辗转来到这个城市,只因为卓对我说,如果你能离我近点,那该多好,我便可以感受到你的呼吸。初夏的中午,太阳已是毒辣,与卓在电话里闹了点情绪,怎么也坐不住了,满屋子都是压抑的气息。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就是无休止的等待,以及大段的沉默,我开始酗酒,那种让人暂时忘却烦恼的液体,红色的,血液一般。H大离我的小屋不远,偶尔会到那里散步,看着那些孩子肆意的笑脸,那样简单的快乐,于是也被感染。有时坐在那里一下午,那是属于回忆的时光。我想,我是老了;或者,我不快乐。不快乐的时候常常会回忆校园里那段开心的日子,不快乐让人过早地衰老。同学,我们好像见过?犹豫的语气,拙劣的开场白。于是,我见到了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一如当年的苏阳。我笑笑。好像是吧。他也毫不设防地咧开了嘴,多么明朗的笑容,年轻真好。我叫萧成。你呢?冰蓝。冰蓝,蓝色的冰,好听的名字,但是和你不协调,你应该是快乐的。我笑。二十六岁了,遭遇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又卷入一场无休止的等待,冰蓝,你能快乐么?萧成,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如果愿意,你可以叫我姐姐。萧成的眼睛张得很大?什么?让我叫你姐姐?我已经是大五的学生了,二十三岁,就要毕业,学临床医学。我笑,我已经工作四年了,如果不来这里,我会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首席策划。 5
第2节:没有伤害可以永久
4 萧成的眼睛张得更大,说:你看着,好年轻。我真的笑了,这样的恭维,不由得不开心。和卓的怄气早已抛却到脑后了。萧成在学校外的老屋租下了一间阁楼,斜的屋顶,玻璃天窗,晚上,可以看到星空。第一次去萧成那里,着实吃了一惊。这哪里是一个医生的房间,分明是艺术家屋子的感觉。色彩鲜明,屋子被竹帘隔成了两部分,里面是低矮的大床以及巨大的书架,外面是橙红翠绿的坐垫,墙上还挂着很多色彩分明的油画。墙角边立着画架和排笔。萧成说,我喜欢油画。还真没看出来。医生和画家,说到一起都觉得牵强。我看了看萧成的手,细长稳健的手指,终于找到了共性,这是属于医生的手,也是属于艺术家的手。我说萧成,我喜欢梵高的画,那个生前卖不出去一幅画的可怜艺术家,身后竟是一个宝藏,我喜欢那样明媚的色块,什么时候你给我的屋子里也画满向日葵吧,多么让人快乐的花朵。萧成笑着说,好啊。我看着他的眼睛,萧成,艺术家都是有点极端或者分裂的,而医生要求的是缜密和严谨,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萧成拍我的脑袋,慢慢发掘吧,我也是个宝藏。萧成偶尔会做一些好吃的,就叫我一起去吃,住的并不远,十分钟的路程。偶尔我也会找他聊聊天,或是一起去打球,和这个孩子在一起,很容易忘掉不快乐。是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快乐。有时候我会牵着萧成的手逛街,我喜欢那双手,有着小兵那样细长的手指和冰凉的温度。卓不在意我的影踪,即使打电话到家里找不到我,即使是深更半夜,亦不责备,只是确认我还平安就好。我想,卓是个不会嫉妒的人,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再或者,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嫉妒的资本。想着想着,心里就生出愤恨来。半夜在外面游荡,或者根本不接电话。我问卓,你到底爱不爱我?嗯?你说!!卓的回答永远是,宝贝儿,别孩子气了。他不知道电话这头我的悲哀。我开始理解小兵,理解他当初层层包裹我的窒息的爱情。离开小兵之后,我不再相信爱情,那朝令夕改的东西,我将所有对爱情的专注转移到了网络上。它是我的另一个精神家园,我宣泄,我快乐,我悲伤,只有在网络上,才会找到一点振奋的感觉。不停地灌水发贴拍砖,与人斗,其乐无穷。我写很多的文字,有随笔有故事,有三毛式的生活感悟,也有琼瑶阿姨的煽情。那时候,没有以码字为生。写,只是因为想,只是因为,那是惟一可供宣泄的途径。我有体面的工作,不菲的收入,有一切这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惟独没有那枝色彩斑斓的毒草。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沾染爱情,这个物欲社会里最抬不起头的名词。想起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以爱情的名义发誓,那时候相信永远,从来不问永远有多远这样的问题。或许爱情就是一种伤害,带着这种伤害,人才能学会成长。我玩弄文字,它必须听我摆布,就像小时候拼积木一样,带着无限的成就感。写来,并无指望有人能懂。读我文字的人很多,每天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留言,他们说我的文字太抑郁,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卓,不经意的路过,一个回眸,便注定了一场无路可逃的劫难。卓在我的每个帖子后认真地回帖,话语直击我内心深处最坚硬的伤疤,温暖中带有疼痛。卓说,你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孩子,敏感到了骨子里。卓说,我喜欢你以前的文章,坚强,明朗,充满希望的文字。卓说,没有伤害可以永久。我说,卓,你错了,我活得很开心,也很快乐,我写忧郁的文字,我做爽快的事。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被人看穿是一件可怕的事。我有爽朗开心且年轻的外表,曾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是个自闭且内向的人,他听完哈哈大笑,你若是内向,我们不是都严重抑郁症了。也许我适合去当演员。这世界,只有蓓蓓知道,我的心早已千疮百孔。我还是在不停地写字,下班之后,睡不着觉的时候,泡一杯浓浓的黑咖啡,不喝,只是闻着它的味道,它让我觉得熟悉、温暖,让我觉得小兵还在身边。然后任凭痛苦蔓延,再用文字将它们装载。蓓蓓说,冰蓝,你不能这样了,你要开心,要拒绝文字,要出去玩,你知道么,忘却痛苦的最好方法是制造新的痛苦,而忘却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尝试接受另一个人。我说,蓓蓓,不要说我,那你呢?我们都是走失的孩子,看得到别人的路,看不清自己的路。第二章忧伤的阳光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蓓蓓,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我们从五岁认识,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未分开过。那时候她扎着羊角小辫儿,站在墙角,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那是对我流行歌曲的启蒙,注定是个早熟的孩子。十年忧伤的阳光〃小破孩儿,拿出钱来!〃几个高我一头的小男孩把我从沙堆前揪了起来。我死命捂住口袋,恶狠狠地看着他们,口袋里是爸爸中午给的五分钱,可以买一根冰棒和两粒水果糖,于我来说,这是奢侈的。小男孩揪住我的衣领,削铅笔的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快点!〃我挣扎着,一句话也不说,奋力保护着自己的口袋。脖子上冰冰凉的一阵刺痛,我不哭,从小我就是个隐忍而又倔强的孩子,爸爸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是如此安静。就在这个时候,从墙角突然蹿出了一个小女孩,羊角辫子,很漂亮的眼睛,手里却拿着两枝沾了粪便的柳枝,朝那些小男孩身上一阵乱抽,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小心啊小心啊,屎巴巴!〃小男孩全都掩鼻而逃。小女孩跑上来,用干净的小手帕给我擦着脖子上的血痕。于是,在那个夏季的午后,五岁的我认识了六岁的蓓蓓,那个漂亮的瓜子脸大眼睛的蓓蓓。 5
第3节:我们喜欢同样的男生
4 蓓蓓对我一直像姐姐对妹妹一样,很是照顾,那时候,我个子小,总受欺负,还不吭声,除了用怨恨而又倔强的目光看着对方,没有任何别的反应。如果目光能杀人,我想,对面的人已经死了千百回了,直到现在,爸爸还说,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人,而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可以在瞬间将目光变为零度。那时候,蓓蓓总是替我出面摆平欺负我的人,那小妮子,天生外向,且受不了一点委屈,也由不得我受任何的委屈。有这么一个大姐大罩着,我的童年比预想的要顺利。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学校,蓓蓓总是趾高气扬的公主,谁都不放在眼里,在她身边俯首称臣的也比比皆是,惟独对我,蓓蓓是言听计从,就算只有一个苹果,她也会先让我吃。这样的朋友,莫非是前世结下的恩怨情仇。蓓蓓说,丫的,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你二两小酒,这辈子赶着来还,小妞儿你还总不领情。岁月是满墙的青藤,一载一载地黄了又绿绿了又黄。我们开始看汪国真,看徐志摩,看琼瑶,看三毛。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同样的书,同样的电影,同样的信笔涂鸦。我们读彼此的日记,并在对方日记上写下自己的感言,甚至,我们喜欢同样的男生。站在操场上,看着喜欢的男孩子走过,心如撞鹿,彼此嬉笑希望引起一个回眸,那样小小的心事啊,谁都不说,谁都清楚。晚上,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叽叽咕咕各自憧憬。蓓蓓写漂亮的文字,唱动听的歌。我们相约考C大的考古系,然后世界各地游荡去找恐龙蛋和草履虫。天蝎座和双子座的女孩子啊,星象书上说,这是不好相处的两个星座。我们如约进了C大,只不过都没有学考古,那个童年的梦,就像一只美丽的昆虫,被缠在了松脂中,化为了心中的琥珀。蓓蓓学了国际贸易,我居然学了管理工程。理工科的院校,飞进了蓓蓓这只美丽的蝴蝶,美得张扬眩目。我,是蝴蝶身下的夜来香,是的,一种有毒的黄色花朵,只在暗夜开放。我用毒液保护着自己和蓓蓓,我对自己说,冰蓝,你绝不能伤害蓓蓓,也不能允许她受任何的伤。蓓蓓是个要强的孩子,看起来坚强,其实脆弱,常常不知所以的极端。用我的话就是典型的外强中干,并且日趋明显。蓓蓓的追求者不计其数,个个如履薄冰。蓓蓓说,除了你,其他人概不入眼。我便大声感慨此生怎未沦为男人,看来是天妒红颜啊。小样儿吧你,蓓蓓总是斜睨我一眼,风情万种。我们两个就像玻璃一样,除了上课睡觉不在一起,其他时候如影随形,穿着漂亮的衣服,在操场上招摇着粘眼球,然后摆出一付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姿态。直到遇见苏阳。世间存在着劫数,上帝是公平的,他看不得太多的快乐,总是要造出种种的事端。上帝不是来拯救世人的,他只是把困难和悲苦广泛撒播,让人们在磨砺中成长,继而在悲苦中开出幸福之花。然,何处花开?让开让开让开!我骑着蓓蓓那辆没闸没铃的破驴从学校的大斜坡上冲下来时,汗流了一背。心里暗骂,这个死蓓蓓!蓓蓓用她的破驴换走了我新买的山地车,跟同学郊游去了,而我,在这无边的斜坡上大出洋相。啊啊!快让开啊!!!正顾不得淑女姿态狂呼乱叫的时候,斜地里杀出一个结实的男孩,手里还捧着一摞书,看样子刚从图书馆出来。真背!相遇真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时间在瞬间凝固。男孩子稳稳地抓住了我的车,书散落一地。多么高大的男孩子啊,有孩童般清澈的眉眼,定定地看着我。心中有什么东西在瞬间融化,缓缓的,暖暖的。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知道你不信,我本也不信。十秒钟的凝视,我感觉到自己脸上的热度。没撞到你吧?他微笑着摇头。嗯,以后走路小心点。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了,赶呢!我像一个被看穿心事的孩子,落荒而逃。身后传来他好听的声音,冰蓝,不要骑得这么快!我大惊。就这一转念,车子又冲出了好远。就这样,冰蓝遇见了苏阳。初春的季节,心中的花在暗地里盛开。我知道,我们还会见面。因为我是冰蓝。果真,系统工程课的时候,再遇苏阳,原来我们师承同门。一节课都没有上好,我的心里长了草,慌乱的,惊喜的,有鬼般地心虚了起来。没有勇气跟他说话,甚至没有勇气正眼看着他,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冰蓝面对自己的内心竟然懦弱如斯,偷着笑自己。同属一个学院不同的系,大二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节课要和苏阳一起上。斜斜地坐成对角线,用眼睛偷偷地扫,在对方的目光下飞快地躲避,被看透心思般地脸红起来。苏阳是那种沉默的男子,不帅,但是高大,有孩子般清澈的眼神,让你觉得温暖安全。有一次,坐在他的身后,感觉很近,看着他侧后的面颊,淡淡青色的落腮胡茬,想入非非。苏阳的钢笔没水了,问旁边的同学有没有黑色钢笔,大家都没有,我有,可我不敢伸出手去,整整一节课,握着钢笔,辗转斗争,直到失去机会。十年忧伤的阳光就这样怀揣着一个秘密,就像《小王子》里面那只等爱的狐狸,每天都在盼望下一天的来临,耳边响起了小狐狸的声音,〃首先,你必须离我稍远一点,就那样,远远地坐在那边的草坪上,我会用眼角不停地瞟你,这时,你什么也不要说。言语是可能会导致误会的,然后,你可以一天天地向我靠近……〃〃比如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是的,我每天都会有坐立不安的那刻,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5
第4节:你说他会喜欢我么
4 蓓蓓依旧经常跟我厮缠在一起。丫头容光焕发,是不是思春了?思你个头!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蓓蓓,这个跟我分享一切的丫头。我对自己说,秘密让第二个人知道了,也就不再成为秘密,也不会再有拥有秘密的细小快乐了。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在害怕什么。那样年轻的岁月里,是简单的快乐和没来由的忧伤。就要期末了,复习紧张起来,蓓蓓和我也不再天天痴缠,只是晚上下自习的时候会来宿舍找我,彼此汇报情况,以免节外生枝,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对方扣上一顶大绿帽子。蓓蓓的宿舍在我楼上。不知是我有意,还是他有意,和苏阳心照不宣地固定在了某个教室上自习。还是不怎么说话,彼此默默关注。我咳嗽一声,苏阳便会把教室的窗户关上,如此细心的男子。而我常常把窗户开成一个角度,从那个角度,玻璃里可以映出苏阳读书时的姿态,以及他在身后看着我时的眼睛。蓓蓓突然出现,一教室的阳光明媚,吸引了所有的眼球。老婆,我该死,我偷懒,我没有座位了,接济接济我吧。我为难。旁边是留给同宿舍阿琳的座位。蓓蓓嘟起了嘴。起身欲将座位让给蓓蓓,自己再去看看哪里能蹭到地方,身后一个声音,坐这里吧,还有一个位子。苏阳将身边的书包拿起。我看见蓓蓓目光里的闪烁,该来的还是会来。我太了解蓓蓓。老实交待,什么时候还金屋藏娇了?胡说什么呢,尽管拿去享用。真的?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真的,本小姐喜欢财貌双全的老男人。嘴里嬉笑着,心里暗恸。从此,蓓蓓也加入了我们自习的行列。老婆,你说他会喜欢我么?当然会。那他为什么没有表示?有些人不善于表示。功到自然成,急功近利是没有好结果的。心底一阵悲凉,表面无动于衷,为什么会是蓓蓓?我开始找各种理由去图书馆自习。有一些结局,无论如何,我无法面对。考完了最后一门,天气出奇地好,冬日里的阳光暖暖的,穿过法国梧桐的树叶洒在身上。一身轻松地走下楼来,明天就要回家了。楼门口,苏阳站在那里,睫毛在阳光下闪着光。顿时失语,三秒钟的惊慌。你,怎么在这里?他笑了,笑容温暖。等你。最近好吗?好。明天回家?嗯。苏阳递过来一个纸条,不敢看,攥在手心里。世界在面前翻来倒去,失去了思维,也失去了语言。我们家的电话。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会等的。然后跑开。看着那个高高带有点羞涩的背影,心忽然抽搐了起来,阳光顿时充满了忧伤。蓓蓓,只有爱情能令她受伤的蓓蓓,从小就保护着我的蓓蓓,她说起苏阳时一脸幸福和憧憬的样子在脑海中闪过,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觉得疼。我和蓓蓓都是物质至上的人,简单说,就一俗人,从小就充分显示出了我们两个媚俗的端倪……视财如命,贪图享受,所有的钱都用在吃穿玩上。我们也有赚钱的欲望,除了一笔不少的奖学金外,没钱花的时候,我们就写婉约的文字,骗少男少女的眼泪,以及他们钱包里的钞票。别人都是硬座回家,我们两个毫不犹豫买了卧铺,钱财身外物,舒服,舒服才是硬道理。然,站台上,意外地遇到了苏阳。同一辆车,苏阳需要在我们的城市转车继续北上。蓓蓓拉着我,整日流连于硬座车厢,和苏阳的同学同乡们挤在一起打牌聊天,杀得你死我活人仰马翻。我不会打牌,静静坐在一边。苏阳说,来,坐这边,我教你。不了,苏阳。我可以看到蓓蓓专注于你的目光。蓓蓓一屁股坐了过去,苏阳,你教我吧。看着他们并排的身影,那么和谐,郎才女貌,这才是对的。我回到了卧铺车厢,躺在铺上,懒得动。眼泪不知觉地流了下来。他们的快乐是他们的,与我何关?而我的伤感也只有自己能看得见。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醒来时,身上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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