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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调查组Ⅴ-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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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和三待验证。二的话;余知乐告诉他的呗。”步欢说。

    “也不一定就杀了,或许他们逃了呢?”叶莱提出另一种可能。

    程锦道:“那我们就要找出他们逃之前曾在哪里呆过,找到犯罪证据,才能发通缉令。”

    “除了自己的房子,也可以租房。”韩彬说。

    “我们目前能查到他公司租的房子;都是写字楼办公室。”游铎把他的笔记本屏幕转向大家,让大家看他整理好的文档。

    “嗯;公司租的还查得到;但他以个人名义租的房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这里的房屋租赁市场不规范,房东不交税,没相关记录;没法查啊。”小安说。

    “你们觉得一个人如果想犯罪,去租房安全吗?在别人的房子里做违法的事;我觉得很不安全。”游铎有些疑惑;“如果经济条件没问题,为什么要去租房?”

    叶莱道:“因为如果在自己的房子里被抓到了,那就是铁证如山。租房的话;随时可以撤离。”

    “你说的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自己的房子比租房安全。”

    “我同意,说真的,我觉得有钱人想做什么都会更容易——包括杀人,把尸体往自己别墅里一埋,再把其它痕迹处理干净,谁查得到他身上。是?”步欢说得眉飞色舞。

    韩彬摇头,“把痕迹处理干净这点就很难做到,以如今的技术水平,你只要留下一点痕迹就会被找到。”

    程锦把偏离的话题拉回来,“所以余有年是怎么做到毫无痕迹的?”

    大家都沉默。

    然后游铎继续说租房的事,“假设余有年是租房,那么,租房犯罪,首先要保证私密性。”

    “对,群租房肯定不行。”步欢笑道。

    “”

    “要签长期合同,而且要找有诚信的房东。否则你正处理尸体呢——弄细致一点的话怎么也要个几天?房东却突然来跟你说这房子他另有用处,让你赶紧搬走,这要怎么搞?”步欢继续胡扯。

    “安保也很重要。卫生间里正放着具尸体,却突然闯进来一个贼”小安想了想,“贼会报警吗?可能不会哦,毕竟他自己也是罪犯。”

    “”

    程锦头很疼,觉得他组里这些家伙完全靠不住。

    杨思觅看看程锦,伸手戳了戳他的手背,程锦反手握住他的手指,捏在手心里,然后继续面无表情地思索案情。

    杨思觅道:“他应该有一个专业工作室。他不是那种随便把人杀了然后抛尸的粗鲁型杀人狂。他选择受害人时带入了感情,杀死他们也是出于‘爱意’,他会保留尸体,要长久保存,最好做成标本——做这事需要一个工作室。”

    “”把人做成标本?太变态了。

    “凶手真的是恋尸癖吗?那左璐为什么没事?”游铎提问。

    “暂时没事而已。有些人喜欢把最甜的那口西瓜留到最后吃。”

    “哦。”

    程锦握了握杨思觅的手指,“然后呢?”

    杨思觅道:“他需要一个专业的工作室,不用自己的房子,就只能租,如果是我,我会租一个合适的仓库,然后改建。”

    “哈哈,工作室这个说法很文雅。”

    “难道要叫屠宰房吗?当然不行,我们都是有文化的人。”

    “杨老师,你改建过仓库吗?”

    “”

    程锦忍无可忍,“都闭嘴。”

    总算是安静了。

    程锦看向杨思觅,“怎样的仓库?”

    杨思觅道:“车可以直接开进去,至少小型厢式货车要能开进去,方便搬东西。——我认为这是最基本的。”

    程锦道:“然后呢?”

    杨思觅道:“然后看个人喜好。”

    程锦,“”

    韩彬道:“里面可以隔一个小型冷库出来,方便存储东西。水一定要有,排水系统得好用。要有一张好用的工作台,设备要先进,工具要齐全。如果会用到活的实验品,那还需要准备尺寸合适的笼子或者隔离间。”

    “秦越帮你建了个这种工作室?弄这个干嘛?做生化实验?”步欢表示无法理解。

    游铎道:“我也有个工作室,不过没有笼子,我是说没有像监狱那样的大笼子。”

    “你们这都什么爱好。万恶的有钱人!”

    叶莱忍不住吐槽,“所以关键是钱?你如果有钱你也会搞一个?”

    “所以关键是我们如果要处理尸体——我是说做标本——就可以去借用他们的工作室。”小安开玩笑道。

    程锦默默地看着他们。

    大家陆陆续续地闭上了嘴。

    程锦看了看墙上的时钟,“那就试试仓库这个方向——仓库、厂房,一切类似的地方。好了,都快点去干活。”

    “好!”

    大家解散了。

    “刚才老大看了眼墙上的钟,那是什么意思?”

    “看时间。”

    “警告我们,快到吃饭时间了,再不赶紧干活,就别想吃饭。”

    “是有点饿了。小安,你那有吃的吗?”

    “”

    万林面积很大,仓库很多,公安局人手有限,所以关于仓库的调查进展并不快。

    时间一天天过去,程锦很着急,眼中满是血丝。

    杨思觅想,这次让应文过来就是个错误。

    如果只是查死人的案子,不涉及活人,程锦根本不用这么急。

    三天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很可疑的仓库。

    那地方以前是个小厂房,面积大概六百来平,独门独院。

    仓库外的公路监控拍到了前几天有一辆疑似余知乐的车——车牌没拍清楚——曾开入这个仓库的大门,而且开进去后没有再出来。

    找来业主一问,这个厂房是四年前租出去的,租期二十年。

    不过合同上的乙方并不是余知乐,而是个假身份,联系方式也是假的,空号。

    业主表示,租金是一年一付的,每次对方都会提前一个月主动打钱给他,这么好的租客,他从没怀疑过对方有问题。

    步欢爬到墙上去观察院中的情况,院里没人,停着一辆车,“老大,那车在院子里,是和余知乐的车一模一样。”具体来说,是和余知乐的某辆车一样,因为他有好几辆车。

    “看得到车牌吗?”

    “看不到,我进去?”

    “好,小心点。”

    步欢查看后发现,那车的确是余知乐的。

    既然如此,那便开始行动。

    进院子好进,翻墙即可。但厂房也是有门的,很厚的铁门,上了三重保险锁。墙和屋顶是改建过的,很结实,没有开窗。只能老实的开锁了。

    游铎过去看了看,“需要专业工具。”

    “嗯。”杨思觅同意他的说法。

    程锦便让公安局的人去请专业的人过来。

    步欢问游铎,“最近学开锁了?”

    “稍微研究了一下。”

    “唉,你也太勤奋了。”步欢笑道,“等回去了,我要好好激励一下小安。”

    小安和叶莱在局里,没过来。

    “别说了。”

    “要的要的。”

    “”

    一小时后,开锁专家过来了,他边查看门锁,边啰啰嗦嗦地说这锁有多复杂,开起来难度多大

    游铎便道:“那先让我来试试?”

    开锁专家,“”

    一刻钟之后,游铎打开了第一道锁,十分钟后,第二道也打开了,七分钟后,第三道也解决了。

    开锁专家讪讪的,不过不等他说什么,程锦便让人赶紧把他送走。

    大家站在铁门两边,身上穿着防弹衣,手上握着枪,准备随时拉开门。

    杨思觅说:“别紧张,没危险。”

    “”

    程锦心中无奈,面上严肃地道:“开门。”

    门被拉开嗯,确实没危险。

    门后是个灯光充足的空间,大家的目光掠过各种设备器具,搜索着他们要找的人,很快他们发现了两个人体,一个被关在带铁栅栏的隔间里,另一个躺在墙角的沙发上,两人都无声无息。

    程锦快步走向沙发,一看,上面躺着人正是应文,他身上的衣服是完好的,但脸色苍白,脸颊凹陷

    杨思觅跟过来,上前一步,抓住应文的衣领把他半提起来,另一只手一挥,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到应文脸上。

    程锦忙道:“思觅?!”

    这时,应文在疼痛的刺激下唰地睁开了眼睛,一看到杨思觅,他立刻面露惊恐,“操?你是死也不放过我吗?”

    杨思觅松手,应文落回沙发上,他摇晃着,神色茫然,目光散乱,像是马上要晕过去。

    程锦连忙扶住他,“你没事?”

    应文奋力睁大眼睛,看看他,又看看周围其他人,“不是幻觉?”然后他脸上露出了笑容,笑容越来越大,“哈哈我就说啊!老子怎么会死这种地方!”

    “”

    亢奋地笑了一分钟后,应文虚弱地靠回沙发上,捂着肚子问:“有吃的吗?我饿了五天了,快饿死了。”他躺在沙发上睡觉——半晕半睡——就是为了节约体力。

    程锦从口袋里抓出几颗糖果给他,“先吃点糖。稍等,马上送你去医院。”

    “谢谢”应文抖着手接过糖果,抖着手撕包装。“不用去医院,我没事,就是饿。”

    “我来。”程锦帮他撕开一颗,递给他。

    “谢谢谢谢。”应文抖着手把糖放进嘴里。

    程锦笑了下,站起身,然后看到杨思觅正在看他,他顿了下,从应文手里拿回一颗糖,撕开包装送到杨思觅嘴边,“酒店里还有。”

    杨思觅张嘴含住那颗糖,顺口咬了下程锦的手指,“我不喜欢这个味道的。”

    程锦道:“那下次买别的。”其实就是因为杨思觅不喜欢,他才带在身上,这样能有效的限糖。

    应文,“”饥肠辘辘的他只有一个想法:给出手的糖还能再要回去?好意思么!

    应文没事,另一边的那个被关在“监牢”里的人却有事——此人正是程锦他们一直在找的余知乐。他现在头发蓬乱,胡子拉茬,衣服破烂,身上裹着许多绷带,一探鼻息,气息微弱,大家赶紧叫救护车,在事情查清楚前,他可不能死。

    程锦去看了下余知乐的惨状,然后回来问应文:“你把他弄成那样的?”

    “他特么的想杀我,我没当场弄死他已经是便宜他了。”应文用力含了下嘴里的糖,“不过,你们再不来,我就只能杀了他吃肉了。”

    杀了吃肉?大家的眼神有点惊恐,谁让他们只是普通人呢。

    应文看看他们,羞怯地笑了笑,细声细气地道:“我是开玩笑的,你们别当真啊。”

    哦,是嘛,大家配合地呵呵干笑了几声。

    步欢回头看向大门,“这门从里面打不开?”否则应文自己就能出去,不用等他们过来。

    “打不开,要密码。”

    “余知乐不知道密码?”

第40章 错爱14() 
五天前;应文参加完聚会后,因为某些原因心情不佳;就去酒散心。

    散到四点多他才从酒出来;本打算步行回酒店,但半路上遇到了余知乐。

    余知乐开着车,在车里问要不要捎他一程。他本来就在找机会接近余知乐;见这人自己送上门来了,他当然要选择上车。

    上车后,余知乐给了他一罐饮料,说是能解酒。

    应文道谢后,开了饮料;抬手仰头,饮料刚入口他便发觉东西不干净;里面加料了。电光火石间;他做了个决定:喝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干他们这行哪有不冒险的,何况这点药只能让他晕一小会儿,大局仍在掌控中。

    不过他失算了;在他晕过去的那一小会儿时间中,余知乐又给他补了支针剂;让他持续地晕下去了。

    等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关进了一个大笼子一般的监牢里,而且墙上装有监控,可以想象;监控后面肯定有个变态正在窥视他。

    他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但想尽了办法也打不开笼子,好像走投无路了当然没有,他还有绝招,那就是:装死。

    他假装自己突发急病,痛苦地抽搐了一阵后,摔倒在地上,之后一动也不动,像是失去了生命特征。

    装死这事是非常需要毅力的。身上发痒时不能动,身体麻了也不能动,打喷嚏更是绝对不行,睡觉当然也不行,因为睡着后绝对会失控。

    他躺了一天,才等来了人。

    来的人就是余知乐,因为应文一直不动,他以为他真的死了,就过来查看情况,并且他打开了牢门,准备近距离观察应文。

    应文耐心地等他靠近,近一点再近一点,然后应文一跃而起,狠狠地打倒了他。虽然躺久了身体不太灵活,但以应文的武力值对付一个不懂格斗的外行人还是没问题的。

    装死了一天,应文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他毫不留情地把余知乐打了个半死。

    余知乐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痛苦,晕过去了。

    应文又踹了他几脚,然后离开笼子去开大门,结果发现门上有密码,他试着破解了一下,不行,打不开。他只好耐着性子等余知乐醒来。

    但余知乐醒来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密码

    应文一怒之下,便使出专业技术好好拷打了他一番,结果余知乐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还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密码。

    ——当然,应文的说法是他有点生气,所以“稍微教训”了一下余知乐。

    应文连连摇头,“放革命年代,他绝对是个烈士。宁愿和我同归于尽,一起饿死在这里,也不肯让我出去,真狠啊,这职业道德比我还快赶上我了。”

    “你和他聊过别的吗?”程锦想知道更多——特别是案情的方面的事,所以这么问。

    “聊了,我问他为什么抓我,想对我做什么,但他嘴真的非常硬,什么都不肯说,真的是个烈士。”应文自认为自己折磨人的手法还是很专业的,但不知为何在余知乐身上却失了效。

    杨思觅低头看他,“他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

    “嗯”应文若有所思,他新剥了一颗糖放进嘴里,吮吸了一会儿后道,“他好像是真不知道,但他明明应该知道的。”他迟疑地道,“难道他不是余知乐,而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韩彬道:“他是独生子。”

    “是啊,我知道。”所以应文才觉得余知乐是在装傻。

    杨思觅道:“他应该是不知道。”

    嗯?程锦意外地看向杨思觅。

    应文也抬头看杨思觅,“你怎么知道?很明显,他在撒谎”

    杨思觅打断他,“他认识你吗?”

    “好像是不认识,他还问我是谁来着”应文当时对余知乐这种显而易见的装傻行为很不屑,所以也没认真听他那些胡言乱语。

    杨思觅道:“很好。”

    “啊?”

    程锦:“思觅?”

    杨思觅嘴角扬起,“等他醒了就知道了。这一趟没白来。”

    程锦无奈地看着他。

    杨思觅欣赏了一会儿程锦的表情,然后凑到他耳边,道:“应该是did。”

    听不懂啊。程锦更加无奈,揽住杨思觅,“嗯?”

    杨思觅道:“就是一般人说的多重人格。”

    “”

    “就是说他有严重的精神病?怎么没人告诉我?”应文很委屈,要知道余知乐是个精神病,那他就不会去自投罗网,毕竟精神病是无法用常规逻辑来推测的。

    程锦诚恳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刚刚才知道。”

    应文,“”

    步欢笑道:“我们不是告诉过你,在你之前,已经有好几人失踪了,你早该想到你要对付的人不简单,你啊,太轻敌了。”

    应文,“”所以是他自讨苦吃咯?这些人是看凶手已经抓到了,就要卸磨杀驴啊!

    “步欢,去看看救护车来了没。”

    “哦。”

    程锦把步欢支走后,跟应文说了一下他失踪后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又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最后,他说:“我一直在怀疑余有年是嫌疑人,他性格不稳定,行踪也不明,完全没想到余知乐也有问题,所以没能提醒你小心他,很抱歉。”

    旁边的杨思觅似乎累了,开始往程锦身上靠。

    应文看看他们,识相地道:“没事,你提醒过我要小心的,呵呵,我就是没想到查案子也能这么危险。”他日常做的任务是高手相搏,本以为这种平民案子再厉害也是业余的,没想到偏偏就翻了船。

    救护车来了后,把余知乐和应文一起拉走了——程锦坚持让应文也去医院看看。

    余知乐进了急诊室,还上了趟手术台,不过没有生命危险。

    左璐被允许到医院去看余知乐,看到对方伤痕累累,她非常心疼。对于余知乐绑架应文的事,她认为这其中一定有误会。

    应文也住院了,因为饿了几天,医生开了一些营养液给他输,当然,并不是不让他吃东西,他也被允许适当吃一些合适的食物。

    救护车走后,程锦他们把仓库翻了个遍,收获很大,他们在储藏室里找到了三个玻璃箱,里面装着三具栩栩如生的苍白尸体,隔远一些看,他们像是只是睡着了。

    韩彬道:“用防腐剂处理过的。”

    “薛辰,常嘉,”游铎上前辨认尸体,“这个不认识,是别的被害人。”

    “我们这边本来有5个失踪者,这里却只有两个,那还有3个呢?”步欢四处翻箱倒柜,但没有找到更多尸体。

    程锦皱紧了眉。

    杨思觅道:“他是恋尸癖。”

    韩彬替他补充:“他会对尸体做他爱做的事,在此过程中尸体会损坏。东西坏了后,你们会怎么处理?”

    扔了。

    步欢啧了一声,“这个死变态。”

    程锦此时在想别的事,余知乐是在这个犯罪现场被抓到的,而余有年却不见踪影,之前,在知道余有年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时,他认为余有年是潜在嫌疑人,但现在情况不同了

    杨思觅看着他问:“在想什么?”

    程锦道:“在想余有年。到目前为此,我们还没发现他的踪迹,这一系列案子真的和他有关吗?”

    “之前我真的认为是余有年有问题,不是故意误导你。”杨思觅突然坦白。

    “”程锦看着他,镇定地等他的后继。

    果然,杨思觅道:“我本来认为余知乐是由余有年假扮的——这多有趣。”

    程锦,“”

    步欢他们:杨老师的脑洞不得了。

    “高估了他。”杨思觅似乎有点遗憾,但随即眼睛又亮起,“但多重人格也有趣。”这种疾病很罕见,算是弥补了他的损失。

    步欢清了清嗓子,“杨老师,为什么你会认为余知乐是由余有年假扮的?”

    杨思觅不理他。

    程锦道:“从余有年这边来说,原因是:他有精神分裂;他喜欢左璐;失踪的那些人长相和左璐类似。从余知乐这边来说:余知乐和家里关系很差,失踪了也没人关心;余有年和他长相类似,且似乎和他关系不错,能接近他,有代替他的可能;余知乐刚到万林时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期间他很少见外人——包括左璐,这正是余有年替代他的好时机。”

    “”

    好么,原来程锦也往这个方向想过啊。

    步欢虚心求教,“那为什么现在就不是假扮的了?”现在也可以是啊。

    程锦道:“余知乐是多重人格障碍,余有年的医生说过他是精神分裂症。”

    步欢反应非常速度,马上又问:“所以他们不能是一个人得是两个人?一个人就不能同时得这两种病?”

    这个程锦倒不知道,先前也没多想,这需要专业的人来解答,“思觅?”

    杨思觅道:“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出现人格分裂,而不是多重人格。人格分裂是将精神层面的一些东西剥离出来,会破坏自身的完整性。而多重人格,是多个独立人格,即:一个舞台,一群演员。”

    说完后,他朝程锦眨眼,“懂了吗?”

    程锦笑道:“恐怕得多听两遍才能懂。”

    杨思觅道:“晚上继续。”

    “”

    步欢叹气,“我们也没听懂啊。”

    韩彬道:“是‘你’,没有‘们’。”

    游铎没有异议。他读过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他理解能力强,记忆力也好,所以一点就通。

    而韩彬是医生,精神科方面的书,他也会看看。

    步欢,“”

    程锦道:“保险起见,给余知乐验个dna。”

    “通知他父母过来?”

    “嗯。”

    后来通知余知乐父母了,但他们不肯亲临,只派了个律师过来处理。

    后来不得不让公安局这边的人跑了一趟,上门去取了余知乐父亲的dna样本。

    对比结果表明:余知乐是他爹亲生的。

    虽不像亲爹,但确确实实是有血缘关系的。

    第二天下午,病房里的余知乐醒了。

    看守他的警察通知了程锦。

    程锦和杨思觅一起去见他。杨思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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