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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小姐进化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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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夹缝中间的陈国是个例外,自上一次“弭兵之会”后已稳定自得十余年。陈王自诩社交小能手,左右逢源,遥想当年,和懿天子同过桌,和士官同过榻,和老楚王吃过酒,和吴王跑过马。

    俗语巩固感情的四**宝:一起打过仗,一起同过榻,一起花柳巷,一起分过赃,陈王还是分的最少的那个——他都是用的淋漓尽致,万无一失。

    所以,初初听到齐国越过了滠水大举伐陈时,陈王足足呆了半柱香,让御医扎醒三次地上奄奄一息的报讯官,又问了两次才回过神。

    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齐国出师的理由竟然是陈国送给齐王的贺寿白鸿鹤屁股上少了几根毛。

    朝臣们恨恨讨伐:真是好冷酷,好无情,好生无理取闹!和我国关系好的时候,哪回不是送什么就是什么,现在变心了,连屁股上少根毛都是错!

    陈国十年未兴征伐,完全没有任何招架之力,第三天就丢了一半城池,给懿天子送求救信的信差还没到国界就被溃退的士兵踩死了。

    不得已,陈国广发求援信,然信使出去一波又一波,杳无音信,直到齐国攻破陈国的咽喉屏障落霞关,楚国才派人送了回信。

    不过,信是直接送到辛家的。

    陈国辛氏,瓜瓞绵延,人才辈出,自陈公受封起,不以辛氏为王后,必以辛为宰辅;如今的辛氏主家大女儿尊为贵妃,育有公子让和公子伊。

    而辛家嫡女辛汇年方十五,便已艳冠陈国,秉承了陈国最美好的审美,姿质丰艳,雪肤花貌,如巨蚌珍珠,双眸含情,自小更请了宫中退出的嬷嬷“细心教导”,只为他日为辛氏徐徐图之。

    外面烽火连天,但也并不影响国都后宅之中的大部分闺阁女儿。而辛汇,显然不在其列。

    作为陈国肱骨巨柱,从战报传来的第一天,辛家祖母就命令全府女眷在佛堂跪拜,虔诚诵经,焚香斋戒,为国祈福,辛汇吃了十天斋饭,连咽口水都想咬舌头。

    婢女美牙看着自家小姐饿的实在难受,偷偷在袖子里面藏了一个鸡腿带进来,辛汇寻了个由子溜出来。

    她今日穿了一件素色的儒裙,越发衬的面如傅粉,饿了这些日子,连衣裳都松了不少。

    美牙躲在一棵香樟树下,冲她招手,辛汇咽了口口水,几步并过去,鸡腿小得很,还不够塞牙缝,眼下也顾不得了,辛汇一口咬掉大半,几乎囫囵吞枣般咽下去,火烧火燎的胃得到抚慰,顿时长长舒口气。

    美牙见小姐吃完,又往怀里掏。

    还有么?辛汇眼睛冒光,眼睛和手齐齐上阵,美牙脸色一红:“小姐,这光天白日的……”

    “鸡腿呢?”辛汇摸了一把,只捏到美牙怀里一个软软的肉球,不由一愣,又捏了两把,“你竟将汤团子装这里?”

    忽听背后嗤笑一声,两人顿时一惊,抬头看去却是一个长腿凤眼的男人,一双眼睛长得黑白分明棋子似的,眼波荡漾有情,威而不露,发鬓有一处刀疤,从眉毛一直到鬓角。

    既不是府里侍卫衣着,也不像陈国贵卿公子珠环玉绕的打扮,辛汇见不得他那似笑非笑的模样,翻了个白眼:“你是哪家的护卫!快快走吧,辛府后院可不许随便进出。”

    美牙从怀里掏出手绢,先帮辛汇擦了擦油噜噜的嘴巴,然后往辛汇面前一挡,她本来生的粗壮,一个胳膊都有辛汇小腿粗,眼下眉毛一立,倒也是气势十足:“真是无礼,竟然这般直愣愣看着后院女眷!再不走,仔细我告诉辛大人,将你打出去才好。”

    那人不说话,抬眼瞧了瞧两人,纹丝未动,竟像根本没听见。

    美牙不禁气恼,待要上前,被辛汇叫住,她拍拍手上的碎肉渣,扯了扯裙裾,然后昂首准备离开:“走罢,跟一个送信的多扯什么?”

    两人走出数米外,刚刚转进花丛,果真听见自家父亲欣喜而迫切的声音:“贵使远来,辛苦辛苦!”

    竟然真是楚国的使者。

    美牙赞许的感叹还没说出来,便听见一个带着几分倨傲的声音:“辛大人府里果真藏龙卧虎,从我进了陈国到现在,竟然也只有大人府上的两个婢女识破了身份。”

    两个,婢女?

    美牙看看自己,算一个,又看看辛汇,呃,两个?

    竟然说小姐是婢女?!美牙捏紧拳头。

    有这么如花似玉的婢女么?先不说小姐近日因为礼佛穿的素淡简单,但是衣衫材质和自己也是云泥之别好么?粗人就是粗人,有眼无珠不识金镶玉。

    哎,看来都是最近小姐吃少了,瘦的不成样子才会让人有此误解,早知道今天多带两根鸡腿进来……

    又听似乎安定侯问了什么,紧接着那人回答说:“长相倒是记不得了,只是一个粗壮,另一个痴肥……”

    长相倒是记不得了……

    一个粗壮……

    一个痴肥……

    美牙目瞪口呆,听见自家小姐牙齿咬得咯嘣咯嘣响,慌忙死死拉住她的手拖着想从花丛走了。

    不料,却被辛汇一甩手,美牙心头一跳,低声道:“小姐,万万不可。”

    却看见自家小姐转过头来,睥睨她一眼,冷笑盈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他送了信办完正事,有的是时间。”

    美牙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安定候四十岁才得了这个女儿,出生的时候骤雨初歇,虹桥当空。全家都不知道怎么宠了,从出生之时就是睡在白糖糕上,喝着加了蜂蜜的黄连汁,待到初初长成之时,更是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的掌上明珠。

    尤记得小姐第一次春日出游时,扔到车上的花枝相与枕藉,竟然让马车都动不得分毫。

    那时,她还庆幸幸好陈国的风俗是投花而不是卫国的木瓜,那不然非得砸死小姐不可。

    美牙还在愣神时,便听辛汇埋头低声吩咐了几句。

    一时,她的脸色微微变了一变。

    辛汇要美牙充分发挥美人计,从父亲小厮那里探来“那蛮人”的名字,然后再偷偷跟着楚国的“蛮人”,记下落脚的地方。今晚再趁月黑风高,偷摸带上丛护院,去找他好生说道说道粗壮和痴肥的问题。

    美牙对撒娇这回事心有余悸,但见小姐眼神殷切,正踌躇间,忽见她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嘴角也一边翘起,美牙顿时心头一跳,连忙应下一溜烟的跑了。

    见她应下,辛汇慢慢翘起另一边嘴角,尔后笑出一口白牙,折身回了佛堂。

    但辛老太太听了楚国遣使的好消息,并未显得十分高兴,细细问了来人情形后,更是神色怔怔。

    这些时日,老太太诵经茹素,夜夜难安,满头华发也显得暗沉无光。

    辛汇攀了祖母胳膊,软声细语撒娇:“祖母,您日夜诵经,现在好不容易出现救兵,怎么反而更惆怅了?”

    辛老太太侧脸看孙女,姣好的容颜熠熠生辉,疲累的神色顿时柔软,摸了摸她的脸:“去吧,这些日子清减了不少,脸都小了。”

    辛汇嘟嘴:“祖母,我不要吃那么多,省得被人笑。”

    辛老太太便揉她的脑袋:“胡说,谁敢笑我的珍儿,待祖母去敲碎他的牙。”

    安定侯的茹夫人在一旁帮腔:“就是,大小姐这般的人才,就是瘦上几圈那也是火里的金镯子——抢手货啊。”

    屋里众人便笑起来,辛汇闷声没说话,她今年都十五了,寻常家的女子已经及笄待嫁,可是祖母还是把她当小孩子。

    她当然知道祖母为什么不开心,所谓功高震主,辛家在陈国的地位已是百尺竿头,难再进一步,纵使陈王心胸宽广,曾经容得下辛家,但这样国家危急关头,王派去的求救使者偏偏回了重臣的府邸,如何不让人想起妫家伐吕那样以下犯上取而代之之事。

    她待要说话,又看见父亲最得宠的茹夫人在一旁似笑非笑,便生生顿住,只瞪了她一眼,接着和祖母撒了一会娇。

    陈国崇尚丰盈白皙,但是并不是毫无节制的肥腻,而是恰到好处的丰姿,譬如腰肢自然要款摆,但是比这个更重要的胸前风光千峰万壑,只可惜,一般人都是顾得了东顾不了西,丰了胸,也肥了臀、壮了腰身,最后变成浑身上下一般圆润的形状,但即使这样,在陈人眼中,也是比面带菜色胸无二两肉的瘦子美上无数倍。

    茹夫人说的“瘦”,对于已经成人的女子而言,是个和年龄一样的禁语。

    可惜父亲素来宠爱这个茹夫人,辛汇此刻眼看她柔声软语娇嗔模样,立刻想起那次去父亲屋里偷他新猎麋鹿的事情来。

    那年,她不过十来岁,听说父亲和哥哥随陈王春狩猎得一只小麋鹿,长得甚为乖巧,还没来得及去讨要,就听父亲说茹夫人春日泛凉,心口钝痛,想要一个鹿皮靠枕。

    辛汇自然不依,春日泛凉自当多盖被褥,加一个靠枕就不冷了么,还不如加个火笼。

    她便决心就偷出这可怜见的小麋鹿:这事当然得小心翼翼。趁着父亲小厮不在,她绕过父亲住的正房前门,从后窗推开一道缝隙,轻车熟路的翻了进去。

    这一进去,却听见里面有低低的喘~息声。

    辛汇僵了一僵,正要转身偷溜,便听见茹夫人的声音,她的脚不由得顿住了。

    “……珍儿生的甚是不错,日前妾去宫中,钰妃还说珍儿性子也好……”

    接着,父亲便有些喘不上气似的,“珍儿性子娇纵……却不是最合适……况,她不过十来岁……”

    屏风那边,茹夫人嘤咛一声,像一串珍珠落在地上似的,余音缠绵,嗔道:“珍小姐的性子,还不是侯爷您偏心宠出来的……”

    辛汇便听父亲笑了一声:“我的女儿,难道不该宠着?”声音隐隐几分自得,顿了顿,又道,“珍儿自有珍儿的去处……”

51。18。9。23() 
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特别是对如今的情况来看。

    傅婪说完有一瞬间的怔忪,迟疑了一下:“不过,这个只是我的猜测,是不是如此,还需要验证。”

    接着便简单说了最近的情况。

    原来,他这两天外出探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一个诡异的现象,第一天出去时,同样的区域和路线,第二天出来时,却移动了位置,这样的位置移动在荒石的分布下非常隐蔽,如果不是对空间和细节非常注意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傅婪今天早上很早便出去了,这一次,他走得足够远,远到甚至发现了唐格等人来时做的一部分记号。

    记号断断续续,仿佛皱褶后的无数断层一样,分布在不同的地方。

    荒原中的水流若隐若现,地上河地下河相间,傅婪心中算着时间,大体看过便立刻赶了回来。

    “如果我没有看错,这个荒原并不像看见的这样的沉积荒芜,它是流动的,仿佛无形的流沙,因为某种原因,而缓缓移动,这样的移动没有显而易见的规律。尘土烟雾都因为这样的移动而转换方向……而因为这样不知名的力量,整个荒原都形成了独特的磁场,所以,所有的通讯和磁铁都失去作用——除非有同样的铝矿消磁,否则只靠感官和机器是走不出去的。”

    “因为荒原足够大,所以一天很可能只能走一小段路,在休憩和行走中,无形的流动已经扰乱了方向,而因为瘴气和沙尘以及龙卷风的存在,在行进中常常不得不避开这些障碍,由此得来的方向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唐格也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傅婪点头。

    “而整个荒原地区虽然部分区域有这样的移动,但是大的方向还是东高西地……所以,如果想要出去,在没有足够的指引的情况下,有一个办法可以一试——”

    低头看唐格紧紧看着她,不由俯下身,在她头顶轻轻一吻。她不由一缩。

    “顺着河道走——这样的移动都不曾将河流移动,让它彻底消失,要么河水又足够的补给,要么就是河道有某种特殊性——不管是什么,河水的流动总是从高到低,所以大体的方向绝对不会变。以眼寻路,容易为幻象所迷,但是跟着河道,这就不一样了。”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唐格显然还发现了除此之外的另一个问题。

    “你不是说你的腿疼得厉害,伤口崩裂走不了路了吗?”是谁借机要她一路搀扶,走得东倒西歪,仿佛分分钟就要倒在她身上似的。

    “是啊……好奇怪,本来昨天很疼的……”他嘴角扬起,一脸迷惑,手却温柔伸向她的衣襟,替她拨出塞在衣领里面的头发,看着手下的女孩面孔一点点开始变红,仿佛渐变的灯光一样,无声照亮心底某个地方,他的声音低沉暗哑,“突然好像什么都好了呢?”

    唐格:……

    说起来容易,但走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其中的艰难,且不说忍饥挨饿,单单便是这看不到尽头的长途跋涉,基本已经要了他们半条命,唐格初时还能走,然而渐渐速度越来越慢,脚下的伤口开始感染,很多时候火烧火燎,甚至不得不勉强靠在冰冷的河水里才能暂时止住火辣辣的灼烧感,随着伤口的恶化,她渐渐又感染发烧的前兆。

    这样勉强走了两天,唐格便想让傅婪先放下她,先行出去找到出口,然后再返回带人来救她。

    这个想法被他一个惩罚的吻结束。

    “永远不要有这样愚蠢的想法。如果可以放下,我一开始就不会改变行程,也不会这样在这里。”(蠢作者心声:不改变行程,被炸死哒就是你啦)

    他将她背起来,软软的身子好像一片羽毛,灼热的温度好像这羽毛随时会炽热地燃烧。

    她总是想要睡,然后便是听见他的声音,各种各样问也问不完的问题。

    她耷拉着眼皮想,这个人真啰嗦啊。

    但是,声音真好听。

    她睡觉的时间开始变长,炙热的风吹在身上,他将所有的衣裳替她挡住风沙,仍有细细的沙透进来,他每走一会,就会回头看她一下。

    讲了太多的话,他的嗓子沙哑了,听起来声音更加低沉,她把热乎乎的脸庞靠在他脖颈上,那一晚的事情,他没有再说,她也没有再提。但是每每想到,总是难以自制地脸红心跳。

    而随着前进路上他无微不至的照料……所有最开始的害羞渐渐都变成了一种温柔的情绪,心底绷着一条细细的线,一直提醒她:该醒了,该醒了,坚持下去,不要睡。

    她就真的醒过来,他们走到了一片彻底的荒原上,看不见一点河流的影子,能看到的是只到脚踝的荒草,干涩的叶,默默结它的籽。

    “还有多远?”她的眼睛前面只看到一片没有边际的灰。

    “不远了。”他回答。

    这样的问话,每天都会有一次。

    明明知道答案,但是还是要问一次。

    唐格醒着的最后一个夜晚,天空看不见月亮,只有漫天的繁星,因为白日一场风,天上的星子格外清晰,她仰面靠在他的膝盖,低烧侵蚀着她的身体,但是繁星让她精神起来。

    “真美啊。”她说,“如果有流星,就好了。”

    “流星?”

    “对啊,对着流星许愿,很灵的哦。”她笑,“有一年狮子座流星雨——我那时准备了好多愿望,坐在天台上,可惜那晚下雨……”

    “对一群石头许愿——”

    “天外的石头。”她纠正。

    他看着她的神态,咽下了剩下的话,柔声补充:“天外来的美丽石头。”

    “每次这样看着星空,总是觉得自己的渺小,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多渺小的存在啊,就像是两颗小小的灰尘,太阳晒起来,就铺天盖地的那种灰尘,但就是这样的灰尘,在不同的时空竟然相遇了……恍惚想起来,觉得就像一个梦,如果睡下去,再醒过来,可能还趴在自己的课桌上,讲台上的老师还在敲板刷,同桌还在下面偷偷玩手机……然后老师发卷子,拿到我的考试成绩回家,妈妈会抽出一点时间帮我签字,再笑一笑,拍一拍我的肩膀——”她突然讲不下去了,大大的眼睛睁着,但是眼泪却涌了出来,漫天的星光恍如都印进她的眼睛里。

    星空下他看着女孩的脸庞,白皙瘦削仿佛一只手就可以覆盖,她睁着眼睛,漆黑的眼眸水光潋滟,正对着夜空,她静静躺在那里,明明就在他的怀里,但是他却觉得他仿佛就要失去她似的。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环住她的身体。

    就在这时,她的眼睛忽然闭上了。

    他的整个心突然漏跳一拍,那一瞬间,恐惧从心里升腾而起,仿佛突然有雷霆在耳边炸裂,他竟然全身失去了所有感觉,嘴唇哆嗦了一下,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却喊不出那两个字来。

    他一时间竟然忘了呼吸,过了足足十秒,他才从失重的心跳中回了点神。

    “格格。”他的声音那么轻,仿佛在唤醒一个沉睡的天使。

    ——这时候,他可以为此付出任何他能付出的代价。

    静默中,她真的动了动睫毛,疲惫不堪睁开眼睛。

    他心头一松,微微用力,将她抱起来,脸庞埋在她的脖颈间。

    “你吓到我了。”他的声音闷闷。

    “呵呵,你以为我死了吗?”唐格用力说,但是声音还是那么细微。

    “不要说这样的话。”

    “放心吧,作为每月流血一周都不会死的生物——我的生命力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她的眼皮又开始耷拉起来。

    他本想配合她的玩笑笑一笑,但是心里的某种情绪不断发酵,他抬头看着那漫天繁星,将酸热的眼眶在夜风中凉透。

    “睡一睡吧。”他温柔说,“一会到了我叫你。”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伤,她不必受那么多罪,更不用在在脚已经受伤的情况下,还这样不顾一切地奔走……

    一个人,即使拥有最大的权利和力量,可是依然是很多事都没办法做到的呢。

    唯有设身处地,方能感同身受。

    唐格迷迷糊糊嗯了一声。

    他抱着她,站起来,小腿微微抖了一下,然后站定,星空是最好的方向,他一步步向前走去,义无反顾。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一声短促的鸣笛。

    紧接着,一辆,两辆,三辆越野车出现了。

    开头一辆越野车上面开车的是阿卓,他强悍的体型占据了大半个驾驶室,但是一路却都回头在问后座上另一个人。

    “你确定是这个方向?”

    后座上便响起一个漠然而复杂的声音。

    “是的。我顺着河出来的时候,他们还在河边……”

    “都过了这么长时间,指不定……嗐,我说你就好好呆着就是了,何必要亲自走这一趟。”

    车子走得慢些,后面便响起提醒的喇叭声。

    阿卓摇下车窗,回头骂道:“催催催,催命啊——老子这不是要看路吗?老子是收钱来找人的,不是收钱来当狗的!”

    他愤愤转头又继续开:“真他娘不是人干的事,你想他的钱,他就想你的命——两天了,都没合过眼,他们倒是轮流来,我这可都是硬扛着……”

    后座上的男人又说:“辛苦阿卓大哥。”

    “啧,能听见你说谢谢,可不容易。”

    然后他突然听见一声低呼,紧接着所有车的照明都静止了。

    明亮的远光灯前,他们看见远远一个挺拔瘦削的身影缓缓走出来。

    “只有一个人?你要找的人,好像不在呢?”阿卓想到什么,“不会被他吃了吧……”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在绝境中求生的时候,为了生存,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那身影走得很慢,强弩之末的疲惫昭然若揭,也许是强大的求生意识支撑着他最后的行动。

    “现在是你报仇的好机会。马二,就算你现在少了半条腿,但是要弄死他也不难,要不要……”

    他声音停下了。

    随着身影的靠近,他看清了,男人并不是孤身出来,他手里还抱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身子瘦弱得仿佛一件衣服,静静躺在他怀里,看不清是死是活。

    男人的一只裤腿上面全是陈旧的血迹,那是反复崩裂的伤口造成的痕迹。

    他走到聚光灯前,虽然形容枯槁,一身狼狈,但是仅仅是站在那里,扫视了一圈,他还是感觉到了无形的威压。

    车门齐刷刷打开,秘密潜入的特种兵士们齐齐竖立在前,庄严敬礼。

    “少帅!”

    阿卓转头看向车座,车座上的男人已经沉入了黑暗中,仿佛再不存在一般。

    他是在商行的牵线下以高额赏金接下这单任务的,掩骨荒漠的威名他早知道,也做好了一切准备,但是没想到,一切这么顺利,刚刚到掩骨山脉外,就遇见了马珩,然后在他的指点下,连夜进山,这不,刚刚进来不到十公里,就遇见了正主。

    就算他们不来,他也能出去,但是这个档口,被他给接住了,任务就算擦边完成了!真是一笔松快的好买卖。

    只是,那个男人小心翼翼抱着的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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