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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底黑暗编年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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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神秘的地底异世界。闪着微光的城市,神秘的五大种族,世家争斗,科技断代,神治文明……世界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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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家宝是一套?() 
黑暗,犹如张着血盆大口的巨兽,尖锐的石笋和钟乳石像它的牙齿,土石是它的血肉。它偶尔生气,土石崩落,一城的人都要遭殃;它偶尔翻身,土石构成的世界便地动山摇……

    暗夜世界,四周被无穷无尽的土石包围,没人知道土石之外有什么,更不清楚那水流和空气何来何往、物质的变化成因。

    生活在这里的暗夜族从未细想,他们将这一切归为“自然”。他们认为,黑暗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神”所赐予,他老人家稳固了世界,才换得这个世界的稳定。“自然”,是神体内情况的一部分,暗夜族越是虔诚,神便维护人更多。总之,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化身土石,至今已有千年。暗夜族是他的子民,谁敢质疑神的存在,必将降下“神罚”!不信神的人都已经诡异的消失了,无声无息,死相恐怖!

    夜族落后的地区大多交通不便,只能靠步行通过。这个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可能昨天走过的路,今天就不复存在;也可能原本没有路,突然出现一条通道,不知去往何方……总之,一旦走错了路,就绕不回原地。这世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未知的地域,未知的生物,未知的气候……等等。

    墨晓夜和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男子,流落到这里已经好几天了。她以前不会去想地图之外是什么,而这次的遭遇,让她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疑问。世界多大?土石以外是什么?是不是跳出土石包围的空间就能见到神?

    不过她现在还没空考虑这些,她只想寻找去夜都的路。

    他们迷路了,在这个布满着石柱空间里。

    这里爬满了一种叫蓝草的植物,铺满了地面又缠住石柱往高处延伸。这种植物没有叶子,开花而不结果。花朵呈白色发光,长在藤蔓上像一根线串联着无数的小灯。看上去,像极布置了灯饰的幽暗宴会厅。除此之外便再无活物,更不要说是人……

    不过这里曾经有人,他们在四处找出路的时候还看到了森森白骨,维持着战斗时的姿势,骨头和剑都朽了,至少已经死去好几百年。哪怕血肉已腐,血腥味仿佛依旧扑面而来,令人毛骨悚然。

    所以,这个死寂的空间风景好看,但一点也不美妙。蓝草富含铁元素,藤蔓带刺,可以轻易割破皮肤。还好蓝草喜寒,这里越往里走温度越高。尽管这样,两人的鞋子还是被磨破了,露出脚指头来。加之早受了一番磨难,看起来穷困潦倒,比居无定所的流民还要不如。

    青目受了伤,墨晓夜抚摸干裂的嘴唇继续探路。她还不死心,觉得既然那么大一帮人能进来她没理由出不去,只觉得再没有比不见人烟更令人恼火的了。

    这次她总算在原路返回的时候有了发现。

    一根石柱与众不同,在底部有一个凹陷。这凹陷处恰在石柱背后,从特定的方向才能看到,更像是个门洞。这一路,稀奇古怪的事情她见得多了,哪次不是意外发现才找到了出口?她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情才挪步上前,不过两步却又顿住……

    居然有人!

    这是谁?只剩下一副骨架……

    墨晓夜见过了那白骨成堆的惨烈场景,这时已不再害怕。她心里有着疑问,这里离战场已经很远了,这人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能在那场惨烈的战斗中幸存下来,却走不出去?

    借着蓝草的微光,她好奇地观察着。这副骨架偏小,正襟危坐,一手扶着剑杵地,至死都保持警戒的姿势,似乎随时准备起来战斗。“他”衣着普通,布料褴褛,从衣着上很难看出性别来。

    墨晓夜又走近一些,恍惚看到了骷髅的胸前挂着一条项链,她下意识摸了摸脖子。她脖子上是墨家的家传宝,连父亲都不知道这个钥匙有什么用,更不知道墨家的家传宝为什么是一把不像钥匙的钥匙。

    外形何其相似!

    墨晓夜颤抖着手,将藏在骷颅衣服里的项链拉了出来……

    她惊呆了。尽管这钥匙外形和她的不一样,但是钥匙上的花纹和材质却如出一撤。她从未听说过传家宝还是一套,感觉脑子有点不够用了。她直觉这个秘密关系着墨家,她必须把钥匙拿走!

    暗夜神说过,人死之后会有灵魂,随便拿死人的东西似乎不好。她唯恐自己的行为触怒了鬼神,思索再三,退后两步跪下,诚恳道:“前辈在上,晚辈流落于此,无心冒犯。但晚辈的传家宝与前辈颇有渊源,望前辈将项链赐予晚辈,晚辈定感激不尽!”

    她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响头,毕恭毕敬取下项链,尽量不碰到骷髅。

    “尔敢!”

    一声暴呵,来人不善。

    墨晓夜不敢往后看一眼,把项链往脖子上一套,拔腿就跑。她心想出来的时间不短了,必须赶快回去,不然青目会担心的。

    “柔儿……”

    男子没有立即去追她,而是站在原地,百感交集。他挪不动步子,可他的心又怂恿着他不得不去印证。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这具骨骸面前的。

    熟悉的服饰,熟悉的身形……还有那柄铁剑。他亲手做的的第一把剑他如何能认错!曾经,她微笑道:“谢谢你,以后我走哪里都会带着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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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微博:PandaJone求关注!(P和J是大写哦,不然你找不到我的。)

2偷项链的小贼() 
他等待多少年,已经多少年?

    伊人已逝,徒留枯骨。

    男子伸出双手,想再触摸佳人,而眼前的骨骸却让他不知从何下手。他仿佛看见,柔儿对他嫣然一笑,身影逐渐淡去。毫无预兆的,骷髅的表面开始出现裂纹,一寸寸蔓延开来……瞬间,地上只丢下一地灰烬,连衣服都已朽了。

    “小贼,你该死!”

    男子万念俱灰,捡起地上仅存的铁剑,往墨晓夜逃跑的方向追了去。

    四周寂静无声,骤然听到有第三人的声音,青目猜想墨晓夜一定是惹了麻烦。他短暂地犹豫后还是跑了过来,正好遇到墨晓夜连爬带滚往前冲,再听她身后那声怒吼,他也不问了,直接跟着逃起命来。

    “怎么回事!”

    “我没看清楚……呃,我发现一具骷髅,那男人就出现了,出来就凶我!现在还要杀我!”

    墨晓夜当然不承认自己拿了东西,那可是关系到传家宝的秘密,她不能拿出来乱说。青目顿感无力,不可否认这丫惹祸的本事是挺高的!这一路,他早已领教。

    “雷子,上!”

    青目只感觉到一阵强风从背后扑过来,直觉地往地上一扑,顺便把墨晓夜也按在身下,随即后腿一蹬又站了起来。墨晓夜摔得晕头转向,也跟着一轱辘爬起来,后退一步和青目背靠背撞在一起。

    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这猎犬几乎比普通的大上三四倍,几乎不能称之为犬了,成年的剑齿虎也就这般!现在,它呲着牙,微眯着眼,后腿稍稍弯曲,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只待主人一声令下。

    男人喝道:“先撕了那贼丫头!”

    这猎犬难道还分得清男女?!

    青目又是一惊,拉着墨晓夜就欲掉头。雷子得令一扑而上,一爪挥向墨晓夜,尾巴顺势往青目身上扫了过来。

    墨晓夜反应不慢,就地一滚迅速转换了有利方位。这时她才看到,要杀她的人是一个中年男子。这时,雷子已经张着大口再次向她扑来,那尖利的犬牙能直接戳穿她的脖子。

    这一扑,她根本不可能避过。

    青目毫不犹豫掏出匕首往猎犬扎了过去。雷子为了避开匕首,大头一偏,正好替墨晓夜解了围。她顺势往后面一倒,蜷缩了身子手脚并用地往后退去。

    说时迟那时快,雷子气恼青目冒犯了它的尊严,不顾主人命令一巴掌往青目身上拍去。

    青目姿势已经用老自然躲避不及,硬是将匕首在手指间腕了个花刀,将刀尖向外往推去。猎犬自是不可能拍在刀口上,它体型庞大却异常灵活,爪子滑过青目腰间,轻松落地。青目腰上瞬间多出几道深深的爪痕,顿时血流如注。

    “愣着干嘛!跑啊!”

    青目犹如受伤的野兽般嘶吼着,往猎犬冲了过去。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有这大无畏的精神,但是他知道要想活着离开,要从这只猛兽入手。毕竟动物的智商和人有着巨大的区别,而那男人牛高马大,一看就不好对付。

    墨晓夜习惯性听话地往旁边跑去……刚跨了两步就已顿悟,青目是想帮她拖住对方,给自己留下生存的机会。她更明白,两人缺衣少食,青目的体力早已透支,是不可能挡住的。现在,很可能连那只狗也应付不了,何况旁边还有个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中年男子。

    如果青目死了,凭着猎犬敏锐的嗅觉,她又能跑出多远呢?

    不如战!

    几乎在青目对着雷子冲过去的同时,她也往旁边包抄去。擒贼先擒王是自古以来的真理,青目为了她都能豁出性命,她又何惧!

    一段助跑,她抽出腰间软鞭往中年男人脖子上抽去。脖子是暗夜的弱点之一,是血管和喉管所在,一旦她能制住就占据了优势。而且,这也是鞭子最容易控制的地方。

    中年人轻蔑一笑,单手接鞭。

    “小贼!就凭你!”

    他一个转身,看不清如何动作,等墨晓夜反应过来时已经被掐住了脖子。他把墨晓夜像小鸡一样提了起来,手掌慢慢收紧,欣赏着她痛苦绝望的表情,眼中的疯狂没有减少半分。

    于此同时,与雷子过了四五招的青目也像腊肠一样被按趴在地上。他的肩部和腰部被猎犬牢牢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刚仰起头,就被雷子的巨掌按回到地上。

    男子冷漠道:“还以为多了不起的角色。谁派你们来的?”

    “前辈误会。”

    青目的脸紧紧贴在地上,眼前是他招惹不起的人物,凭他根本无法抗衡,只好示弱。中年男子瞪着通红的眼,他可没错过他贴身的金丝软甲。金属可以制造武器,受到严格管控。再说了,金属硬邦邦的,谁会贴身穿着。这种比金子还软的金属大部分时候都存在于传说中,哪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东西。

    “误会,呵呵,看来不吃点苦头是学不乖的。”

    “你放开他,我做的事情我一人承担!”

    墨晓夜掰着掐住她脖子的大手双脚乱蹬,试图能给男子造成伤害。可是这个可怕的男人仿佛铁打一般不动如山,任由墨晓夜在他手掌里蹦跶。哪怕她已经抓破了他手掌上的皮,依旧不松开分毫。

    眼见自己的攻击完全无效,呼吸不畅的墨晓夜涨得满脸通红,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干脆放了手,抬鞭往男子脸上抽去。可鞭子另一头还在男子手中,这样的攻击还是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她已经说不出来话,挣扎的气力越来越弱。于此同时,猎犬低下头,张嘴往青目手掌咬去,仿佛看到一顿大餐。

    “前辈!”

    许是青目的大喊换回了男子的思绪,他眼中找回一丝清明,一把夺下墨晓夜的鞭子,眉头一皱,低喊了一声:“雷子!”

    到嘴的食物没吃到,猎犬不满地冲着中年男子“吼”了一声。

    男子眯着眼,看着快被他掐闭气的墨晓夜,又看看满身伤痕的青目。

    “把他们丢进地牢。”

    “吼!”为什么,本狗要吃肉!猎犬不满地吼道。

    “乖,等会儿陪你去打猎。”

    雷子显然听懂了,温顺地蹭了蹭男子手背,再没了之前的凶悍模样,对主人言听计从。等男子骑到它身上,它才叼起被它蹂躏得不成人形的青目快速奔跑起来。

    为了避免再次激怒男子,青目在犬牙间不敢动弹。他被颠得七晕八素,等好不容易落地,颈后一痛便彻底失去了知觉。

3地底的黑暗世界() 
昏迷中,墨晓夜又回到了易稻村,那个生她养她的地方……

    易稻村,靠近盛丽城南郊,是通往苍茫山路上的唯一村庄。多年前,兽潮暴动之后,原本还时常有冒险者光顾易稻村就没落了,已是人迹罕至。

    这世界据说是在暗夜神的身体里,四周的土石就是他老人家的血肉。所以暗夜族一般不会动土,就算不得已大兴土木也要先请示了神才可以。否则他生了气,全部的人都要被埋在土石里。

    像苍茫山这样连成片的高大空间难得,除却仅有几处太过凶险无法征服的,大都被人改做了城市。

    村子位于道路旁一个扇形凹陷处。里端略高于两侧,侧面茫茫大山。扇形两端是最勇士的住处,负担着整个村庄的警示工作,防止野物闯入。村外有一小片肥沃的农田,旁边就是流淌不息的河流,顺流而下便是苍茫山。

    大大小小的椭圆形发光宝石层层叠叠往黑暗中漫延。

    走近了,琼林玉树,林海浩瀚。才发现是起伏不定的山丘,上面长满了会发光的树木和杂草,三两只发光小虫嬉戏其间……这只是昆虫,动物们大多选择了伪装。它们从不主动发光,因为这样极易暴露身形,不利于黑暗中隐匿行踪。一旦被掠食者发现,就是一场杀身之祸。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有“诱敌上钩”守株待兔的。如这只叫不出名字的乌龟,它额头上长出长须,顶端似绽放的发光花朵微微摆动,吸引着各种昆虫和小动物前来觅食。遇到天敌,它便将头和四肢一缩,便能躲过截杀。

    但这一招,对拥有感知的顶级掠食者来说就没有用了。它们不靠光源识别,而是进化出了另一些生存方式。比如蛇,是靠空气中散布的分子来识别物体;比如蝙蝠,靠声波反馈感知细胞来辨别环境;还有靠热能感知的,靠磁场感应的……方式千奇百怪。

    暗夜人不明其中原理,只知道自己生来便具备感知的能力,即使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也能行走自如。不过,身为智慧生物,自然会选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他们用萤石或磷火作为光源,栽种发光和粮食植物,饲养照明的昆虫,为自己提供充足的光源和粮食。

    黑暗逐渐被点亮,世界开始有了色彩。

    虫鸣飞舞,兽跃禽扑,充满生机!

    尺树寸泓间,墨晓夜身着小皮衣隐在黑暗中,屏声静气,手握柔鞭耐心等待着……暖风送来泉水的新鲜清气,一只成年雪狐踱步在溪水边,寻找最佳的狩猎时机。

    比如这雪狐。它通体透白,生活在苍茫山深处,鲜少在这外围露面。为了这一只,墨晓夜已经找寻了半年。

    她跟踪它好几天了。

    你看它,耳朵竖立,随时保持着高度警惕。但今天,它显然运气不好,还未发现下风口潜伏已久的猎人。只差一步……它就踏进了陷阱!

    要想取得最完美的皮子,便不能在猎物身体和头部下手,只能攻击四肢。雪狐聪明且行动迅速,抓捕难度可想而知。眼看雪狐就是不进套,墨晓夜紧张得手心出了汗,心中默念:“再前面,再往前一点……”等待是如此磨人。

    终于,雪狐前肢踩了进去。绳索骤然往后收紧,表面的浮土跟着腾了一下。它受了惊,慌乱挣扎,前肢被缠在绳索上挣脱不得。第一次下套就能猎到难得的雪狐,墨晓夜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她兴奋得大喊一声,跃身而起,往坑洞跑去。

    雪狐剧烈挣扎,总算脱了绳子。摔在坑里,它痛的不轻,一个翻身蹿了出来,和墨晓夜冲了个面对面。墨晓夜抬鞭就挥;皮相不完美,也比跑了的好。

    “糟糕!一定是绳结没打好!”

    “小夜夜,我来也!”

    雪狐早吓破了胆,慌不择路中又被吴大牛下了药,注定难逃一劫。跑着跑着,它眼前的景色已经成了双影,躲避不及撞在树干上,踉跄两圈倒下了。

    “嘿嘿,这笨狐狸!……大牛哥,你看你壮得把狐狸都吓死了。”

    “要不是我,它还跑了咧……你这绳结可不过关啊。”吴大牛捶了捶自己壮实的胸膛,弯腰提起坑中散落的绳子,一眼就找出了缺陷。

    “那我可不管,反正它是我的。”

    “好好,是你的,快走吧,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吴大牛扛着一个皮袋子,沉甸甸地托在背上。墨晓夜好奇,掀开一角往里瞅,全是圆润的剔透石头。她捞了颗出来,见其中金丝如发,好奇道:“大牛哥,你捡这些做什么?小石头最不值钱了,平白费了些力气,比那翠玉石头还不如。”

    “这颗颗圆润又好看,没准能卖呢,反正也就费把子劲,大不了丢菜园子砌墙。”吴大牛神神秘秘地道,“你不知道,城里人最稀罕新鲜玩意儿,特别是那些费工时的。就比如说吧,那翠玉石头不值钱,但是要雕好了也能卖些个银子,可惜我没那手艺。”

    “真的?”

    “当然了……前些日子,我去盛丽城,听说白家要修整花园,专找那种没有棱角的圆石头,要漂亮的。我去碰碰运气,听说品相好的,一颗就能卖一银呢。”

    “这么多!那你这一袋子还不得值几个金?”

    墨晓夜咋舌。几个金,普通人家好几年都衣食无忧了。

    吴大牛洋洋得意:“河边多着呢,都是流水涮的。等我确认了,到时候让大家都去捡。”

    暗夜族,五大神将世家是最顶级的势力,白家排名最前。世家的奢华令人不敢想像,要知道,常人拿这些宝石都是装点首饰配件什么的,他家居然拿来铺地……

    “那你娶媳妇儿的钱可就有了。”

    “我哪儿是着急媳妇儿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的方向走去。临到村口,墨晓夜又特别提醒道:“大牛哥,你答应我不能乱说的哦!否则我娘是不会允许我去成人礼的。”

    “放心吧。”

4夜都去不得() 
未满十六岁,孩子们需要学习各种基础知识,他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村头的路牌以内。尽管探险的念头总是蠢蠢欲动,也不会逾越界限半分。到十六岁,他们有一年半的时间可以跟随保卫队进山巡逻和打猎,增加生存的经验。

    这是为十八岁的成人礼做准备。

    族规,暗夜族年满十八,要独自前往夜都参加成人礼,然后在贝利学院进修。

    参加过成人礼的都被认为是英雄!不仅享受全境免税,自由通行的待遇,还能享受补贴,甚至进入世家。每一个暗夜都以进入夜都为荣,因为那是神的旨意。

    今年,村保卫队就多了一抹娇小的身影。正是墨晓夜。

    眼下她正扛着一头大雪狐,腰上还挂着两只飞鼠和数个透明的小药罐,缠在腰间的口袋隐隐露出几个红果。这些都是她这一次的收获。

    好奇的孩子们老早就等在了村口,每次保卫队归来的日子他们都是如此,乐此不疲。

    “哇,这是雪狐吗?夜姐姐好厉害啊!”

    有人忍不住伸手去摸:“雪狐听说速度很快呢!”

    墨晓夜点头笑着,尽量保证对每个打招呼的人都有回应:“你们快快长大,到时候,姐姐天天带你们去苍茫山打猎摘果子。”

    分到果子的孩子们心满意足地跟着大人回家了,空气中飘来阵阵饭食香味,忙碌了几天的保卫队员归心似箭。墨晓夜挺直身板四处张望,并没有看见自己的父亲,便觉得闷闷的,说不出的失落。

    一群小孩又议论开来:“听说夜姐姐要去夜都了。那里金银财宝数之不尽,亭台楼阁一座比一座高……”

    “夜姐姐也会留在夜都吧,那样的话,以后就没办法见到了?”

    “说不准,她那一言一行都比得千金小姐,村里谁有她家讲究?”

    “说得你好像看过千金小姐啥样似的,不害臊!”

    ……

    文明之始,是城市的兴起。洞穴、隧道之间偶有高大宽广的空间,去除钟乳石和石笋能容纳更多人居住,人多了便成了城市和集市。但这已经是千年前的工程,现在除了开矿,已经不允许再动土石一分。

    暗夜族因地制宜,建造房屋的材料各种各样,有用冰的,有用植物的,有居于地底的(当然,这只是相对暗夜族的地面而言)。但有钱人依旧倾向用土石和矿产搭建居所,将房屋打造得金灿灿的,点缀各种雕工精美的发光宝石。

    作为政治中心的夜都尤其。

    作为世界的中心,吸引暗夜族前往朝拜不只是族规指定,更多的是因那一抹神光!就像是黑暗中唯一出现的光明,引得人飞蛾扑火般聚集而去。

    这是暗夜世界唯一有光的城市。每天开市,神光出现,在夜都上空划出一道柔和的光柱,收市时又定时落下,是神依旧眷顾世人的象征!也是所有暗夜族人出行生活的时间准则。

    夜都,总能让人心怀憧憬。

    村里唯一一个去过夜都又回来的男人,叫崔二叔,名字不可追溯,只是大家都这么喊而已。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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