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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by方乐远-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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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次赵启浩利用影卫的力量灭了飞燕门之后,影卫也是元气大伤,为了不让天启帝查出来,他便让他们索性化整为零,分散到民间,装扮成各色人等,行走于贩夫走卒之间收集消息,同时也是养精蓄锐之举。
“本王总觉得今日之事颇为蹊跷,你速速查明真相来报我知。”
影二十低头应是,手抱着花束,再度混入人群中,消失不见。
两日后,赵启浩再度以逛花市的名义出宫,这次他只带了小安子,两个人来到城中有名的翠薇居,要了一个雅间,点了一壶好茶。
没过多会儿功夫,就有一位穿着甚是华丽的大胖子,肥头大耳的模样,提着鸟笼子走了进来。
他一间雅间的门,立即放下鸟笼,摘去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黝黑的脸膛,双目释放着精明的光芒,正是当日的那个花农,亦是影十二。
“卑职参见王爷”影十二跪了下去。
小安子站到雅间外面放风,防止有不知情的人闯入。
赵启浩一边慢悠悠的煮着茶,一边问道,“起来中,情况如何?”
影十二将自己查到的情况都一一说了出来,赵启浩眉头深锁,“你是说那个冒充本王在外面到处行好事的人是郑王殿下?可是怎么可能,殿下心思单纯,如果真的出宫门,恐怕连自己都没办法照顾。”
影十二低着头道,“皇宫里面为了太子之位争的厉害,五殿下装疯一计倒是不错,至少可以省掉许多危险,也可以让人放心。”
赵启浩目光严肃的看着影十二,表情认真起来,他和曲文一向交好,感情甚深,他实在不愿意相信曲文会骗自己。
“当晚殿下说要早早安歇,却是穿了夜行衣混出皇宫,后又打扮的像富贵人家的少爷去了奇货可居,还说要买 二十座庄子,目的只为一个,打听一位姓沈的夫人,走的时候,还赏了那伙计一百俩银子。据那伙计说,那位富家少爷,讲话透着精明,根本不像是傻子。卑职亦拿了画相去给他辩认,那个伙计口口声声说不会认错人,就是他。”
赵启浩琢磨起来,姓沈的夫人,会是谁?在他的对头或是好友里面,没有姓沈的呀?
“接下来几天,郑王殿下每天都会早早睡觉,并且不肯让人近身侍候,这点王爷您是知道的,您可知道他去了哪里?”
赵启浩缓缓的说道,“如果按你的推测,他必是扮成我的模样,出去做好事了。”
“没错,属下问过那些过来感恩的人,的确有这样的事,郑王殿下冒充的王爷您和一位姑娘一起的,属下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与此同时的亦有一位姑娘。”
“那姑娘长什么模样?”赵启浩突然紧张起来,双手紧紧握住杯子,竟不小心将杯子给捏碎了。
“因为要不是很慌乱的时候,要不就是在晚间,他们也看不太清楚,但是有一点却印象深刻,说那位姑娘的头发颜色是暗棕色的,与南梦国人不同,所以他们印象深刻。”
暗棕色的头发,一位姑娘,这些零零碎碎的线索集中在一起,让赵启浩的心隐隐揪在一起,一个真相,仿佛就要呼之欲出了。
是她吗?会是她吗?
“好了,本王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有事我会再联系你的。”
“是,卑职告退!”影十二戴上大胖子的人皮面具,提起鸟笼子,在门上轻轻敲打了几下,小安子打开门,影十二哈哈大笑起来,抱拳道,“真是不好意思,夏某人记性不好,竟是走错了雅间,得罪了!”
赵启浩也配合着抱拳,“无妨。”
影十二又大踏步的进了另一间雅间,要了一碟点心,一壶茶,等赵启浩和小安子离开后,他才提着鸟笼子晃悠悠的下楼了,嘴里还嘀咕着,“这个臭老孙,约了夏某人,自己却不来,真是讨打的很。”
曲文正坐在南梦国御花园里荡着秋千,托着腮实在无聊,不知道小玉现在如何了?
突然眼前多了一重黑影,曲文抬起头,却只见赵启浩正严肃的看着他。
他习惯性露出一抹傻笑,忙拍着手站了起来,却不料秋千一荡,打到他的小腿肚子上,他整个人便往后一倾,他伸出手想要拉住赵启浩。
赵启浩却是定定的看着他,不伸出手来,反而退后一步,结果啪答一声,他就一屁股坐在圆石子路上了,顿时屁股那里传来火辣辣的灼痛,他呜哇一声哭了起来。
“小赵是坏人,小赵是坏人!”曲文呜呜的哭了起来。
赵启浩眼中原本的坚定神色,突然变得有些不确定起来,看着曲文哭的满脸是泪,双手在地面上拍打着,弄的满身灰尘,这分明是个傻子的行为,和影十二得来的信息相差太远了。
他连忙转过秋千,将曲文扶了起来,又问他哪里摔疼了,曲文瘪着嘴,晶莹的眼泪挂在蝶翅一般长的睫毛上面,看着十分可怜。
看赵启浩关心他,便用一只手摸着屁股,不说话,满脸皆是委屈。
从远处而来的王忠见此情景,连忙小跑过来,“哎哟,我的殿下,老奴早让您不要荡秋千了,你非要荡,摔着了吧,摔哪里了,疼不疼,要不要叫太医来瞧瞧?”
曲文说自己没事,王忠不放心,非要拉他去看太医,赵启浩跟了上来,也劝了一句,曲文却是鼓着嘴,像吃食的金鱼一样,扭过头去赌气一般,不理会赵启浩。
南梦国太医一听说五皇子郑王殿下摔着了,差点吓坏了,赶紧给曲文检查,自然没有什么大事,就是腿在后翻时,擦破了点皮。
事后,南梦国主下了朝,又过来探望了一番,送了许多珍贵的药材,吩咐人好生侍候着郑王殿下。
王忠有些不怀好意的问曲文,“殿下,老奴看你刚才好像和王爷置了气,是不是王爷欺负你了?”

324、兄弟交心

曲文把被子往头顶一蒙,大声嚷嚷着,“你走你走,我不要看见你,看见你就烦。”
王忠见问不出什么,只得咬牙切齿的退下了。
前阵子赵启浩上哪里都带着曲文,他自然方便监视,最近曲文都不爱跟着赵启浩,他也没办法单独前往,原本是派了一个心腹跟着的,结果谁知道居然把人给跟丢了。
赵启浩的名声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又变好了,他得尽快将这些消息传回天启国,以免日久生变。
王忠回到自己的房间,悄悄写了一张小纸条,捉出笼中喂养的信鸽,将纸条放进竹筒帮在鸽子的脚上面,然后放飞了鸽子。
只是他没看见的是,这只信鸽,还没飞出皇宫,就被一团黑云给包围了,十几变异的工蜂,体型有半个鸽子大小,集体攻击信鸽,小小鸽子哪里承受得住,只能悲哀的坠落在地上。
那只工蜂已经初俱灵性,并且通人言了,它们又一起将信鸽运回了曲文的住处,曲文此刻哪里还有孩子模样,坐在床榻边,打开竹筒,看见上面的字迹,不由冷冷一笑。
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老匹夫,如果有那样一天,他一定要亲手结果了他。
父皇原本和四皇叔那么好,可就是这些奸臣整天在父皇面前进谗言,离间他们的感情,才让父皇变成现在这副心狠手辣的模样。
曲文认真看着纸条上面的信息,看来小赵已经怀疑自己了,今天在花园里,明明看见自己跌下秋千也不扶下,估计是在试探他。
看来必须得和小赵说明情况了,再隐瞒下去,恐怕会伤害到兄弟情谊。
心里做好了决定。曲文便爬出了被窝,招手唤来一个宫婢,嚷嚷着让她去请小赵来,让小赵来给他讲故事,否则他睡不着。
这位郑王殿下自打来了南梦国后,每日睡前必要赵王殿下讲故事,这是整个南梦国皇宫都知道的事。
是以这位宫婢并未疑心,只是道声遵命,便去请了赵启浩。
当赵启浩走进曲文的房间时,他的心里还十分复杂。有些愧疚,又有些疑虑。
曲文看着还有几个宫婢站在那儿,便在床榻上闹腾起来。说她们在,自己睡不着,一定要让她们出去。
反正这个郑王殿下很难侍候,几个宫婢也没办法,只得退到门外。曲文还一边大声嚷嚷说怕他们偷听小赵说的故事,小赵说的故事只能讲给我一个人听这样孩子气的话,把门从里面给栓上了。
待他再回过身时,却看见赵启浩有些内疚的目光,“殿下,都是小赵的错。不要生我的气好吗?我不该怀疑你,从小到大,我们感情最深。你我虽然只是堂兄弟,但却胜过亲兄弟,我应该相信你才对。”
曲文看着他内疚不已的目光,突然一把握住他的手,朝着他轻声嘘了下。又小声说道,“隔墙有耳。”
这四个字低沉暗哑。加上曲文脸上的表情十分慎重认真,丝毫没有戏谑之意,倒让赵启浩小小吃惊了一把。
曲文故意高声道,“小赵,你到我床榻上来嘛,我们就像小时候一样,钻在被窝里讲故事可好,这样那些宫婢们就听不见啦,哈哈。”说罢他率先跳进了被子里。
赵启浩犹豫了一会,也上了床榻,两个人盖在锦被里面,脸对着脸,幽暗之中,赵启浩看不太清楚曲文的脸色,却能听到他那低缓而镇定的嗓音,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启浩,只有我是傻子,才能保护你和四皇叔,你懂吗?”
赵启浩也来不及震惊了,只是气息乱了下,很快恢复,压低嗓音问道,“你什么时候恢复神智的?”
“第一次出宫回来之后,我就恢复记忆了,但是为了查明母妃中毒的真相,我一直装疯卖傻。当我得知母妃所中之毒时,我更加不能清醒了。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不告诉你,是为了保护你。现在只有你和小玉知道,连母妃我都没有告诉。”
赵启浩的气息再度急促起来,他紧紧抓住曲文的衣襟,“她,她果然还活着,替我扭转名声的那些事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没错,是我们做的,小玉说什么舆论只要利用好了,一样可以帮助别人,而不是毁掉一个人,我也不太懂,但是我听了她的话,只是刻意救了几个人,又花了些钱,鼓动几个长舌妇去到处说你的好事,没想到效果竟这样好,一下子就冲淡了那天的丑闻。”
赵启浩突然沉默下来,半晌都没有出声,曲文不由急了,扯扯他道,“你是不是在怪小玉没有见你?”
曲文见赵启浩还是不吱声,便道,“你可知小玉为何被飞燕门的十二追魂杀手追杀,都是因为四皇叔手里那半块玉佩引起的。小玉为了保护你,拼死都不愿意说出玉佩的下落,结果胸中被一箭穿透,又掉入河中,差点就没了命,幸好被周将军帐下的军医所救,才捡回了一条命。她不回青菊镇,不告诉你她还活着,也是变相的在保护你啊。”
“我知道。”赵启浩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低沉,似乎带了一点哽咽。
“当初追魂老大许诺她,只要交出玉佩,或是说出玉佩的下落,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她不但没答应,还把那些杀手都戏耍了一遍,也是因为如此,才惹怒了那些杀手,差点丧命。”
他真的没想到,沈袭玉那样爱钱,居然会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了。
昔日两个人因为意见不合,分手离开,他一直以为只有自己在付出,他一直以为她照样过的潇洒是因为她不曾真正爱过他。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他错了。她爱他,就如同他爱她一样,把彼此都当作性命来爱的。
她可以为了保护他连命都不要,他亦可以为了她宁可损失影卫大半力量,也要血洗飞燕门。
这才是真正的爱吗?这样刻骨铭心,这样让人牵肠挂肚,这样让人难以忘怀,它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恨的时候,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为仇敌,爱的时候,觉得连王忠那老匹夫都可爱起来了。
“文弟,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我现在就要看见她!”赵启浩激动起来。
“她现在不在南梦国,你恐怕是见不着了,不过我们约好了,七日后会在翠薇居碰面。”
“她不在南梦国,那她去哪儿了?”
曲文在被子下面摇头,突然想到赵启浩看不见,便连忙出声道,“她只说必须要去烈日国一趟,其它的都没有说。”
“胡闹!烈日国现在与我天启国正处在紧张状态,随时都会开战,她去那儿干嘛?是去送死吗?不行,我得去把她找回来。”
曲文紧紧皱着眉头,在袖管里摸索着掏了些东西,掀开被子一角,递给赵启浩看,“王忠那个死太监,每日都会将你的行踪禀报给父皇,这是最近我拦截下来的,你如果要去,恐怕不太容易。”
赵启浩看着这一张张纸条上面写的信息,不由大惊,他原以为影卫很安全,没想到王忠的势力也不可小觑,这些信息虽然含水量很大,但是也触及一点表理了。
天启帝本来就多疑,个性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会放过一个,这些纸条到了天启帝手里,对他实在太不利了,他可没有忘记,父王和母亲还在皇上手里呢。
他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曲文,“文弟,你这样帮我,不怕你父皇怪你吗?”
曲文摸摸头,狡猾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笑容晃花人眼,“我只不过是一个傻子,我怎么帮你啊,父皇是绝不会怪一个傻子的,就算王忠怀疑,他也没有证据呀。”
“好,有你帮我,我就有办法,既然你这样信任我,我也不瞒你,这南梦国也有我影卫人手。明日你我一起出去喝花酒,既然他喜欢跟,那就带上他好了,省得他还要费尽心机暗自跟踪。到时候我让影卫中找一个人与我身形差不多的,扮成我的模样即可。”
曲文看赵启浩满脸坚决,估计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他其实也有点担心沈袭玉为什么一定要去烈日国,虽然沈袭玉现在有功夫在身了,但如果一旦被烈日国人发现了他们是天启国人,麻烦可就大了。
关键他是个“傻子”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如果赵启浩真能前去,有影卫的帮忙相信一定会安全的把小玉带回来的。
“我听小玉说,他们会搭一个从南梦国到烈日国贩卖粮食的商队,清晨动身的,你如果去追,快马加鞭,想必明天就能追到了。”
烈日国由于地处干旱,常年在烈日之下,所以稻谷基本都是种不活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盛产,于是南梦国商人便想到了将南梦国的粮食运到烈日国去,用南梦国最便宜的东西去兑换大量烈日国的特产,再带回南梦国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
从南梦国到烈日国有一条著名的死亡之路,除了神出鬼没的沙漠强盗之外,还有不知道何时会出现的龙卷风,或是白天热死人晚上冻死人的诡异天气,或是随时会出现的饥饿的烈日狼。

 

325、野蛮文化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玩NP游戏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是这样的情况,男方里头都是亲戚,比如兄弟啦,叔侄啦,对女子要求仍是在行房后两个月内,不得再与其它男子同房,这样不管哪个女人怀了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只要主要血脉不出错,就无大妨碍。
烈日国地广人少,于是烈日国主便想出这个办法来,鼓励生育,希望让国力迅速涨大起来。
尽管烈日国鼓励生育,但是人口依然稀薄,最主要原因就是烈日国每月十五便要举行的狼神洗礼造成的。
烈日国主认为他们能有今天,一切都是烈日狼神所赐,全国的新生儿,只有经历了狼神的洗礼,才能真正算是烈日国的子民。
烈日国每月新生儿大约有两三百之数,都会由各地官衙组织上交,由烈日国**师,对所有的新生儿进行狼神的洗礼,能活下来的,才是烈日国真正的子民,是狼神愿意庇佑的子民。
这个洗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师会挑选和新生儿对应多数的母狼,在母狼出外觅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狼崽与新生儿对调,等母狼回来后,发现狼崽被调包,有些凶性大发,将发现到的婴儿撕成粉碎,有些则是母性转移,直接把婴儿当成狼崽抚养。
烈日国人认为,只有被烈日狼认可的婴儿才具备成为烈日国子民的资格。
能够成功被母狼留下活口的婴儿和家人,如果原本是奴隶则会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如果原先是平民,则会成为贵族;还会得到赐国姓的荣誉,如果原先是贵族;就会成为皇室分支,如果原先就是皇室,那就会提升成储君的后备团之一。
狼神的洗礼是每月十五进行一次,而狼神的选拨则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第一批经过洗礼的孩子们都长成十岁了,在母狼的调教下,他们学会了各种本领,于是各种各样的狼孩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或为了荣誉,或为了金银,或为了国姓,或为了权势。
狼神的选拨者能成为第一的,则直接被封为烈日国储君。
烈日国是个好战的国家,当这个国家的储君也很倒霉,因为江山代有人才出,你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永远是最棒的,永远有新生力量在崛起,只要有新一任狼神选拨优异者出现,就得接受挑战,如果一旦失败,不但要让出储君的位置,有可能还要付出生命。
烈日国格斗名言:战场上的弱者活着是一种耻侮!
所以就算前一任胜利者愿意刀下留人,输的那个也会自裁,免得走哪里都被鄙视,跟过街老鼠一样,活着也没啥意思。
“夫人,渴吗?喝点水吧。”周康扮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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