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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将军是重生by水水变成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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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有客人怎么不叫我?”
我终于见到了方小姐的正脸,长得确实漂亮,而且漂亮得有些与众不同,和大众公认的美人不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她满面春风地抬起头,结果视线一落在我和常青身上,笑容便一下僵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方小姐与我四目相对。
我那种时常出现的不适与熟悉感伴随着剧烈的眩晕再次袭来;幸好她迅速移开视线,否则我不敢保证不会把刚吃下去的食物呕吐出来。
方小姐很快镇定下来,对我们俯身施礼;“民女方美玉,见过诸位大人。”
我飞快地扫了一眼方知县,他脸上的惊讶之意不像是装出来的,倒想真的对方小姐会跑出来毫不知情。相较之下,常青和将军的表现沉稳许多;一副一点都不意外的样子;尤其是将军,他脸上甚至挂上了期待已久的笑意。
“嗯。”将军对她举举小酒盏,笑得春风拂面。
鲜少有头一次见到将军笑的人能保持常态;方小姐亦不例外;她的身体晃了晃,神情有明显地恍惚,但片刻后迅速恢复正常。
这令我颇为惊讶,方小姐的恢复速度,可算是快得惊人。以将军美貌的杀伤力,大部分人总要有好一会儿才能清醒,更别提像方小姐这般站得如此之稳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见到一个奇人,拼命向常青使眼色,我们中间隔着将军,交流起来十分不便。好在常青不愧是我兄弟,与我心有灵犀,没多久就注意到了我。
常青浅笑着微微摇摇头,大约是叫我别和他说话了。我也晓得在人家的餐桌上太引人注目不大礼貌,只好暂且压下心里的话,想着等饭局散了再说。
在这么会儿功夫里,方小姐已经在方县令身边的空位上坐下来,不紧不慢地让服侍的丫鬟给她再添一副碗筷。
方小姐双手端起酒杯,落落大方地道:“民女早听闻任将军神勇无比,心中敬慕不已,今日有缘得见,势必要厚颜敬将军一杯,望将军给些情面!”
说罢,方小姐以袖掩杯,一饮而尽,动作豪迈利落,搭在肩上的薄纱和宽袖轻轻摇曳,甚是赏心悦目。
“嗯。”将军闷应一声,亦将杯中花酿送入口中。
方小姐敬过将军,又敬她父亲,还有我与常青。我与常青对视一眼,才将杯中酒吞下喉咙。
我朝女子地位略高于前朝,尤其是一些位高权重的女子更能享有特权和自由自在的生活,许多公主郡主乃至太后除去正经拜堂的夫君,还有数量不一的面首和裙下之臣,民风开放可见一般,女人与男子同桌同堂并非失仪之事。
但普通女子的行为作风并非说改就改,大多数官员家,特别是有底蕴的世家,多半还是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为大家闺秀标准,与男子太过亲密会视为不检点。
是以,方小姐作为整桌唯一能被看出是女子的人,与我们三个如此自然地相处而不怯场,是相当少见而难得的。
酒过三巡,方小姐劝酒劝得比她父亲还勤快,即使是清淡的花酒,算下来也喝了不少。但她丝毫未露出半分醺意,眼神清亮。
期间,方县令不大对劲地瞪了方小姐好几眼,方小姐只当没看到。我和常青则更不好说话。
“将军远道而来,军务繁忙,想来未曾仔细游览过这苏州城。”苏小姐微微侧首,露出裙领与袖子之间白皙的皮肤,“不如改日由民女替爹为将军一尽地主之谊。”
“嗯。”将军温柔地注视着她,又饮下一口酒。
“不如就明日吧!”苏小姐大喜,神采飞扬地道。
“嗯。”将军颔首。
我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下意识地去看常青,常青神情严肃。常青察觉我的眼神,他食指在唇边不着痕迹的一划而过,我知晓他在让我保持沉默,静观其变。
将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会对别人的话做出反应,答应方小姐或方县令的请求,再没说过其他一句话了。
将军喝醉时一贯让他人瞧不出丝毫端倪,即使醉死也保持淡然自若的仪态,因此许多人误以为他是海量。
难道说——
我举起杯子,上下端详这个在我眼中与白水味道无差的花酿酒,这真的能醉人?
方小姐见将军答应,欣喜地道:“不如将军暂且在寒舍住下,我带将军四处游玩几日。”
将军此时怕是对方小姐的话没有丝毫辨识能力,我不由得烦躁不安起来,恨不得站起来替将军推辞方小姐的邀请。
常青不断向我使眼色,我才勉强按捺下来,但实则无比困惑。
方知县终于忍无可忍,不顾我们在座的外人,对方小姐拔高音量,声音含着怒意,道:“够了!美玉,你回房间去!这里不是你该留的地方!”
“爹!”方小姐被吓得一颤,旋即扭扭身子,委屈地低着头,可怜地从下往上看着方知县。
这般小女儿态叫我模仿我也是学不会的,见到她这般,我也有些不自在。
常青别开视线,将军风度翩翩地微笑着。
“回去!”方知县重重地挥着他的袖子,袖风几乎要抽到方小姐脸上。
方小姐不情愿地站起来,恋恋不舍得将目光停在将军身上,轻轻道:“将军,那我明日去府上寻你。”
将军颔首,一缕乌发随着动作落在肩膀上,单从模样来看,我完全分辨不出他究竟喝醉没有。
方小姐话完,依旧幽幽地往回望了一眼,这才翩然离去,如柳纤腰不盈一握。我望着她婷婷袅袅的身影,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腰,轻轻叹了口气。
无妨,我又不靠腰吃饭。
经此一事,方知县很是尴尬,用长袖掩面,愧疚地连连道歉:“小女不知礼数,实在让将军见笑,还望将军海涵,莫要往心里去。”
“哪里的话。”将军道。
这件插曲无异大为扫兴,这顿饭吃得比预计快了不少不说,还大有不欢而散之意。
方知县一直将我们三人送至门口,将军潇洒利落地翻身上马,我和常青遂跟上。
我小心翼翼地瞥了眼走在前面、面色如常的将军,他的容颜在月色下依旧不损丝毫,甚至更添一层脱俗来。
“将军什么时候醉的?”我颇为无奈地问常青。
常青乘马与我并排,耸耸肩道:“他喝第一口就没熬过去,明日我们怕是要将这晚有过的事详详细细地都告诉他。”
我默默在心底再次刷新对将军酒量的认知。
“你知道将军会喝醉,怎么不多拦着点?”我埋怨道。
将军醉酒是很麻烦的,答应和方小姐出去就更麻烦了。将军是整支军队的灵魂人物,少了他绝对不行。
“是将军的意思,”常青眸色一暗,“方小姐目的不纯,为顾全大局……按原轨迹走。”
常青说得不明不白的。
方小姐目的不纯任谁都瞧得出来,不过,垂涎将军的女子也不是一个两个了,真要计算起来可以论筐称。方小姐并非其中家室最好的,也并非最美貌的,我不觉得需要特别注意。
“明日你且看着。”常青又道,“我说过要出大事的。”
我正要追问什么大事,只听他继续严肃地说:“你记得备着武器,别靠将军太近,免得被伤及。”
常青简直是要将方小姐当豺狼虎豹看待,我很不解,但他不愿细讲。
我们一行回到住处,待我梳洗完毕,回到厢房,梨花已经睡了,嘴唇微微上扬,似是酣梦正浓。我替她撵上被子,回到自己的床上睡下。
次日,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匆匆赶去将军房间。
常青比我去得更快,将军坐在床上,皱着眉头,一副头疼欲裂的模样。
“怎样?后来的事与以前一样吗?”将军扶着额头,脸色青白。
“一样。”常青道,接着将昨晚的情景一一复述给将军,“方美玉大概再过片刻就来了。你打算怎么办?还穿铠甲吗?”
将军重重抿了抿唇,摇摇头,在常青与我之间扫了扫,“我信得过你们。”
我不懂将军为何仿佛如临大敌,为不辜负其信任,我还是特别坚定地点了头。
……如果方小姐真的奔放到意图对将军不轨,我动手把她打晕好了。
方小姐只身一人来的,连丫鬟都没带,轿子则停在大宅外。她显然特意打扮过,穿了件格外华丽的衣裙,裙外罩着拖到脚的长纱。我隐约看见她的腰侧好像别着什么窄长的东西,但扎眼功夫,那东西就被长纱盖住了。
她一进门,我便闻到一股重重的脂粉味儿。
我琢磨着,这大约正是那天胭脂铺掌柜给她推荐的那品胭脂。味道太重,我打了两个喷嚏,脑袋犯晕。
“任将军!我们……”方小姐雀跃道,脸颊飞快地闪过一丝绯红,但扫到身后的我俩,又瞬息色变,“将军,这两位大人也要同去?”
“是。”将军简单地回答。
方小姐定了定神,再开口便带了些撒娇的口吻:“也好,人多热闹。将军,我怕我乘轿子会拖累行程,不如你载我,好不好?”
方小姐话音刚落,我仿佛都能听见京城里的那些骨瘦如材的老顽固,揪着所剩无多的头发在狂风中怒吼“伤风败俗”。
将军这会儿没喝酒了,是断断不会答应的。
方小姐忽然几个大步,将她与将军的距离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缩短,身体差不多要贴上将军。
脂粉味儿愈发浓,我脚下一个踉跄,被熏得站不稳。
接下来,方小姐做了一件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她伸手摸向自己的腰带……
然后她手中银光一闪——
将利器捅向了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那片银白色的刀刃几乎是方小姐贴着将军的身体从腰上□□的;我条件反射地想去拦她,却发觉头脑犯晕,身体也迟钝得要命;我的手脚仿佛不受我自己控制了。
……胭脂店老板说,京城的胭脂味儿重,也不是这个重法吧。
我咬着牙向前扑过去,常青离将军更近,但他脸色比我略好一些;动作也更快;几乎是转眼的功夫就捏住了方小姐的肩膀,向后猛地一拽——
方小姐被他硬生生地拉倒,但她离将军的位置实在太近了;几乎是瞬间利器就被捅入将军的身体中;拉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只是被常青的力道改得偏一些,原本直入心口的杀招变为在将军的胸膛上拉出一道手掌长的深深的口子,那件单薄的便袍立刻就被染成刺目的红色。
将军温热的血液溅在我的脸上,我简直说不出被溅上日日相处的人的血的心情,只能发觉手不受控制地发抖。
我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毕竟在战场看惯了生离死别,昨天还在我屁股后面讨酒喝的小兔崽子,第二天就成了战场上不完整的尸体。
但将军是我入营起就认识的长官,且我总觉得我们,还有常青,认识的时间比实际上的更长。
隔着眼前一片猩红,我又一次看见梦中那把弯刀贯穿我父母的场景,真实地令人发狂。
常青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沾上了将军的鲜血,这使他看起来格外肃杀凶狠。
常青揿住方小姐的肩膀,把她反身按在地上,一把夺过她手里那把凶器,将锐利的一面压在方小姐的脖子上。
方小姐那点可怜的力气根本抵抗不了常青,依然被死死地倒按在地上,像条扑到沙地上的鱼一般奋力挣扎但毫无生机。
我手忙脚乱地找了半天,也没瞧见哪里有能用来捆绑的东西,最后一把把我自己的袖子整个扯下来,撕成条,将方小姐的双手捆在背后,脚也捆起来。
方小姐见抵抗没用,就咒骂起来,可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苏州当地方言也不是这般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怜香惜玉的念头,把另外一只袖子也拽了下来,塞住方小姐的嘴。
将军用手捂住他那道不断出血的伤口,眉头紧蹙。
“阿刃,去叫人,还有军医。”将军转过身,眼中闪过一瞬锐利,淡淡地对我道。
我立马称是。
这整个宅子都被我们这群军队的给占了,但是没有留下丫鬟或是别的仆人,洗衣做饭照例士兵干。也幸好如此,否则方小姐这么突然袭击,不定会伤到谁。
房间里浓重的胭脂味儿尚未散去,我一跑起来,才发觉身体顿得厉害,很是施展不开,像是手脚的力气被抽走一样。好在来往士兵很多,我随便逮了一个,让他立刻把人集结起来,再把随同的军医找到前厅。
那小兵大概被我满脸血的样子吓得不轻,连滚带爬地领命走的。
只是到户外稍微换了几口气,我马上就恢复了正常。
恐怕是方小姐在胭脂里掺了些别的东西,再涂用味道很重的胭脂来作为烟雾弹。我、将军和常青都是练家子,她先用药限制住我们的行动,再行刺。
我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儿。
待我飞快地回到常青那里,将军已经斜靠在了椅子上,脸色煞白。方小姐恶狠狠地瞪着他,像是要用眼神在将军身上多剜几个血窟窿,此时她披头散发,衣服也被扯乱,再没有昨夜千娇百媚的模样。
我实在想不通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县令家的女儿,即使是养女,对将军能有多大仇,恨到不惜名节和生命也要置其于死地的地步。
很快前厅到了二十几个小兵,接着三四个军医佝偻着背小步跑了进来。
他们见到将军满身血,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将军指指地上扭动着挣扎的方小姐,“带下去搜身,然后审问。身份、目的、原因、受何人指使,全给我问出来。”
小兵们动作一致地低下头,落在方小姐身上,眼睛都要瞪直了。
“今晚向我汇报。”将军挥挥手,表示不愿意再理这件事。
小兵们这才几个人一起小心翼翼地把方小姐搬下去,像是端着易碎的名贵瓷器一般。
军医上去要把将军扶下来,将军挥挥手道:“我自己能走。”
常青走过来,勾住我的肩膀,“我们也走吧。”
他难道没有嬉皮笑脸的,神情很严肃。不过也是,要是他一脸将军的血还能笑得出来,才更恐怖吧。
我两只胳膊都露在外面,就拿手臂抹了他的脸两把,试图擦掉点血迹。常青血淋淋的样子实在让我怪不舒服的,心里闷得慌。
他一把扣住我的手腕,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另一只手捧住我的脸。
他本来就搂着我的肩膀了,我个子比他矮半头,现在几乎就成了他把我抱在怀里,然后和他对视。
常青向我靠近过来,鼻子几乎要贴上鼻子。
我觉得这个状况是不对劲的。
“幸好不是你的血。”他在距离我半寸的地方停住了,突然说道。
因为离得太贴近,我只能看见他近在咫尺的那双漆黑的眼睛,里面倒映着我,但我读不懂他的目光中有几层不同的意思。
我忽然一阵心慌意乱,把他的手臂从我肩膀上丢下去。
“你重死了,我走不动路。”我道,“走,先去洗脸。”
“好。”
我们两个在井边打了两桶水,我不大讲究地在井边搓了两把脸,搓下来的暗红色的血水就地泼掉。我下意识地用桶里的水照了照,接着被自己乱七八糟的样子吓了一跳。
我得重新打理一下才能回房了,不然以这幅狼狈的样子,只怕要把梨花吓死。
常青比我还豪迈,直接脱掉上衣,拆散头发,搬起一桶水,从头顶倒下来,他用手背擦了擦脸颊,血也被他冲得七七八八。
如此轻松,我甚是羡慕,恨不得也能有样学样。只可惜有心无力,我还没真有把上衣脱下来的胆子,只能在旁边遗憾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常青皮肤比将军略深一些,头发也很长很黑,被水浇湿后,就毫无规律地贴在他的胸口和背上,被肌肉的形状勾勒着上下起伏。他的手臂上还留着那道被突厥人割出来的狰狞伤疤。
我忽然有一种难过的感觉。
我瞥了几眼就不敢多看了,心底暗暗伤感。常青果然不记得我是个女人了。
这整一天,我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既有方小姐的原因,也有常青的原因。
我甚至怀念当初在边关的时光,每天只要杀敌卖命就好了,因为吃不饱穿不暖,不知道明天命还在不在,所以也没那么多心思想些杂七杂八的,倒还少些烦恼。
我不知道那群士兵对方小姐干了什么,夕阳落山之前,他们就将将军要的一切都审出来了。
众人皆知,方小姐并非是方县令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五年前出于善心捡回来的弃女。方县令与其妻子一向乐善好施,自然也对这个失去父母的女孩儿百般关爱。人们只道方县令心慈仁善,却少有人晓得捡回来的方小姐并非汉人,且是倭寇的遗孤。
或许连方县令自己都不晓得,他把一直以来要强调要赶尽杀绝的倭寇的女儿捡了回来。
尽管有了新的姓氏和名字,但方美玉被收养时早已记事,满脑子都是替亲生父母报仇。因此在听说京城派了年轻有为的将军来剿寇时,她便决心以命相搏,出此下策。
交代完方小姐的身世背景,士兵又上呈了一封书信,从方小姐的衣服夹层中搜出,我瞧到一眼,上面是与汉字相差很多的奇怪文字。
将军只是扫了几眼,就不研究了。
“将军,是否需要属下去寻个懂外邦文字的人来?”一名士兵问。
“嗯,尽快找来。”将军的表情显得漫不经心,他把信随意折了折,塞进蜡烛里烧了,“另外,把方知县叫来,让人搜方小姐的房间,什么都别放过,东西全部带回来。”
我瞪着那片纸在火焰中被烧得打卷泛黑,最后化为灰烬,被将军惊得目瞪口呆,常青倒是很镇定,一脸见怪不怪。
那名士兵的吃惊不比我小,见信被烧掉,都快哭出来,“将军!那是……那是……”
“那个准备赴死的刺客会把机密书信放在身上,是等着死后被别人搜出来吗?”将军的话里一片冰冷,不带感情,“让你去,就快点。”
小兵再不迟疑,一路跑了出去。
没多久,方县令跌跌撞撞地冲进我们的客堂,进门还被门槛狠狠地绊了一下。接着,好些个士兵将一箱箱的东西堆了出来。
箱子打开,里面多半是衣服和书籍、首饰,乍一看并无特别。
“搜。”将军眸中寒光一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除了那些箱子里塞的方小姐的东西;她那几个丫鬟也被一起押解过来,扣在旁边,个个惊恐得花容尽失。
那个在胭脂店瞪过我的丫头我也瞧见了;她是最害怕的一个,眼神慌乱游移得很厉害,两腿打颤,几乎撑不住她继续站直。
方小姐的私人物品很快被掀翻一地,包括一些闺房里私密的东西。方县令见此情景脸色煞白;看上去像是吓得要晕倒过去。
每个人都忙得要命;没闲工夫搭理方县令,于是没有人向方县令解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犹豫了一下,旋即想到;或许方知县还以为方小姐只是稍微冒犯将军呢。总归是方小姐名义上是他的女儿;晾着方知县不太合适。正好我闲着,干脆过去和他说话。
“大人。”方县令一见我靠近,就一把抓住我的手,力道不小,“小女究竟犯了什么事?何、何至于此啊?”
我感觉到方县令满是冷汗的手在拼命地颤抖。
“贵小姐挺擅长使匕首的,”我道,“将军差点给她扎死了。”
此时将军虽然站起来组织搜查了,但衣服里包了纱缠了药,这样的身体其实不应该多活动。
只是倭寇的细作,威胁国本,事关重大。
“怎会……”方县令恐惧地看着我,“美玉虽然骄纵些,心眼定是不坏的……”
“之前从方小姐身上找到一封与倭寇有牵连的信件,”我半真半假地说,“将军怀疑她是倭寇奸细。”
方县令松开扣着我手腕的手,颓然地后退一步,满脸不可置信。
见这位微胖的中年男人如此失魂落魄,我也有些许同情。住在苏州这些天,我听闻了许多传闻。百姓皆道知县夫妇心慈仁善,只可惜没有亲生孩子,只收养了一个在海难中幸免于难的十一二岁的女孩,便是方小姐。方小姐据说在方县令面前很是听话懂事的,因而十分得宠,方县令亦将她当作亲生女儿一般看待。若不是方小姐百般推阻,亲事早就订好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想来方知县对方小姐是很有感情的。
而如今……对方县令而言,不止是女儿保不保得住的问题了。若是圣上动怒,从重发落,叛国罪是可以要家人连坐的。
这时,一个翻梳妆盒的士兵大叫一声:“就是这个!找到了!”
说着,他兴奋地将方小姐的一支簪子呈上去给将军。我眯了眯眼睛,瞧见珠簪的珠子被他拆掉了。
这种通传方式我见过,多半是将簪子打成中空,在里面塞入细小的纸条,再用别的装饰封口,如此一来,让女人传递消息便能神不知鬼不觉。
我赶紧走到将军身边去。
那支簪子里面果然塞了东西。将军的手指轻轻一动,便将那条卷成细棒的纸条抽了出来摚�
里面的字即使是我也认得出来,与前一封信那些奇怪零散的符号不同,这些字就是平时使用的常见的不能更常见的汉字。
但上面的内容让人大惊失色。
这张纸条上的字字迹娟秀小巧,一看便能认出是由女子书写,估计写的人就是方家小姐。且,纸条是用来交代后事的。
方小姐原本似乎是意图让她的丫鬟把信带上京城的,还道对方若是见到这封信,便说明她已经因为他的命令行刺将军失败而死。纸条中书道,她已将另一封混淆视线的信藏在身上,即使行刺失败,其他人也只能想到她是为国仇家恨而死,绝不会连累到那个京中的某人。
纸条字里行间透着一个女子对男子的不顾一切、至死不渝的恋慕。
这封遗书写得跟情书似的。
方小姐估计痴情得很,我胡乱想着。
我往丫鬟堆里扫了扫,那位我有一面之缘的丫鬟颤抖着跪在地上,嘴唇被自己咬得发紫。
这种表现,不用说,估计方小姐交代带信上京的丫鬟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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