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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上邪-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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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危机爆发的前期,林哲只想让张文和跟随在索罗斯的身后悄悄捡点漏,顺便锻炼一下张文和的能力。等到索罗斯真正朝香港金融下手时,再一举狠狠阻击他,从金融巨鳄量子基金上狠狠咬下一口肉来。
就算自己吃不到大头也无所谓,有先知先觉的优势,吃点小肉喝点浓汤总是可以的。港府既然能在这场阻击战中获利100多亿美元,林哲要求不高,十分之一利润应该还是能赚到的吧。
再加上前期和后面其它几个战场上的捡漏,林哲估计自己的资产突破十五亿美元应该不成问题,只是想到要分何老一部分,他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小妖那边暗部的组建大致框架已经搭起来,只是因为人手方面缺少的问题,还不能正式开始工作。他们五兄弟在一家不大的写字楼地下层租了一个楼层当做暗部基地,平时既可以住人又可以当做训练场所。
因为有了一笔不小的资金注入,小妖之前许多设想和计划都可以得以展开。在香港,像他们这样的孤儿人数不算少,平日里都是靠偷、骗、乞讨、捡破烂或者加入黑社会团伙为生。
以前小妖也想过将他们这群孤儿聚集起来,好抱成一个团,更好的生活下去。可是后来小妖发现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的想法,有团伙的地方就有争斗,更何况小妖长的如此俊俏,根本不可能让人信服。
更关键的是,小妖他们身上没有钱。平日里不能让大家吃饱,穿暖,生病时没钱上医院,就连买药的钱都很难拿出来,这样如何会有人愿意跟随他。
如今则不同,有了林哲给的一大笔钱,再加上吸取上次的教训。小妖有选择性吸纳一部分孤儿,并且根据他们自身性格特点区分出来,负责不同阶段事情。
小妖没有向林哲说的那样,一开始就将场面铺的很大。开办酒吧、KTV之类的不要说他们没那么多的资金,就连年龄也达不到申请要求。小妖等人只好商量从事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看守报摊、卖盗版光碟、捡破烂等。
除了看守报摊流动性不强之外,卖盗版光碟和捡破烂都是要到处走动,这样一来也能探听到不少消息。为此小妖还特意收购一家废品收购站,作为他们外围人员的基地。只有忠心得到过考验的人才能进入暗部内围,进入地下层的基地中,学习林哲传授他们的各种功夫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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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香港回来,只有在分发礼物礼物的时候青青出现过一次。此外就只有晚上时偶尔接过几次青青的电话,而且听青青说话的语气显得比较疲惫。林哲几番关怀询问,青青都是笑而不语,非常神秘的样子。
后来林哲从他妈妈于丽的嘴里得知,原来在这个假期时间内,有个国际知名钢琴家艾德里安来江南省省城英雄城拜访青青的外公田启之,正巧青青也在她外公家度假,就借机拜艾德里安为师,利用这段假期时间学习钢琴。
林哲也就是这时才发觉,原来青青还是家学渊源,她外公田启之竟然是个国内著名的音乐家,也难怪青青如此有音乐细胞。
田启之是年青时在国外留学期间认识艾德里安,他们之间有一段非常深厚的友谊。这次艾德里安到华夏国内举办钢琴演奏会,顺路就来探访多年前的老友田启之。后来偶然发现田启之外孙女青青有不错的钢琴天赋,就特意留下来一个月时间教导青青琴技。
明白这些后,林哲不禁为青青感到高兴,要知道艾德里安这个人就算对钢琴不是特别熟悉的人,也都听闻过他的名字。这次青青能得到他的指点,不得不说是青青天大的福分。
青青也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知道这次机会难得,每天都训练的精疲力尽,也难怪林哲没怎么见过她,就算打电话也总是有气无力的样子。
青青的勤奋努力看的艾德里安既是开心又是心疼,好几次提出要带青青去他家,专门培养她。都被青青给婉拒,青青虽然喜爱钢琴,可也不愿意就此离开她的林哥哥。


第六十一章 开学前夕(2)
更新时间2012818 8:11:12  字数:2178

 说实话,假期没有青青那样可心的妹子陪在自己身边,林哲还真有点觉得挺遗憾。哪怕啥也不做,哪里都不去,只要自己练功是她在旁边端茶倒水、或者递个毛巾擦下汗啥的都是无比的享受。
就算人家青青妹子大家闺秀,不做这些下人的活计,只是单纯站那,也是非常养眼的事情啊。真是可惜了,林哲不止一次叹息道。
没了青青妹子的陪伴,日子一样要过,这不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转眼就到了快要去学校报名日子。
饶州市第一中学,这可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名校,不光是在饶州市,就算是整个江南省也是有数的重点中学。它里面包含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分部。
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别位于第一中学的东西两侧,东边的是初中部,西边的是高中部。两个学部中间有个很大的池塘,上面还建有一个亭子,亭子上有一匾额,上刻为学亭三字,据传闻这亭子在建校初期就已经建好。
池塘因亭子得名,也称作为学池。池里面养了许多鲤鱼,还种了许多荷花,一到夏季,就能领略到什么叫做接天莲叶无穷碧。傍晚在亭子纳凉读书之际,还能闻到清风送来的荷花香味。久而久之,这里也变成少男少女偷偷幽会之所。
只是在幽会之际要做好准备工作,带好一应工具,如书本之类学习的资料。若真的什么都不想带,那就必须具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一旦有稽查校纪的人到来,要迅速开溜才行。
以上这些都不是林哲最渴望,林哲对开学最大的期盼就是能见到那个女孩,那个让林哲前世一生命运为之改变的女孩。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论林哲轮回几次,他都肯定自己不会忘记那个清晨,那个不经意的回首,那惊鸿的一瞥之下,那清如泓澈的秋眸,刻骨铭心!
蓦然回首,最是那,
不经意的一眸,
化作黑暗中的流星,
唤醒了,那颗冰冷的心!
只是今生,自己该如何面对那个女孩。选择放手,让她过她该过的生活。还是选择不放,继续纠缠在那纷纷扰扰是是非非中。
其实林哲最想的还是站在她面前,轻轻问她一声“为什么?”。为什么要说出那样一句话?林哲没有向她抱怨的意思,他只是单纯的想知道为什么。他不想就算是死,依然不明不白。
只是他这小小的愿望,今生有能完成的一天吗?就算他能再遇到那个女孩,她还会是十五年后的她吗?
一时间,林哲有些茫然。
但茫然也仅是一小会时间,林哲毕竟是重生过来的人。在前世时,就养成坚韧性格。不管在面对什么困境面前,他都能从容而冷静处理。
既然上天安排自己的重生,林哲就发誓过要好好过好今生每一分每一秒。他不会再轻易为谁改变,也不会特意去为某一个人而活。因为今生的他,有了更宏伟的目标。
为了这个目标,他或许不会不折手段,但绝对会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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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一阵急促的闹铃声将林哲从梦中惊醒。自从习练《月华引》之后,林哲精神越来越好,每天用于睡觉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一般每天仅需要三到四个小时睡眠时间,就能整天精神奕奕。
林哲现在每天生物钟都非常准时,早上六点能醒过来。只是昨晚练功看书到很晚,后又因胡思乱想导致没怎么睡觉,造成生物钟有点紊乱,以至于闹铃响起时才醒过来。
熟练洗漱完毕后,林哲来到阳台,面对初升的朝阳,林哲打起太极拳。这是林哲前世养成的习惯,前世的他在监狱中虽然所学很杂,但最主要还是跟随那个男人练习功夫。
那个男人最初传授林哲是锻炼精神力的法诀,后来见林哲进展缓慢,就又传授他拿手的外家功夫。以至林哲内外进展失调。
后来林哲离开监狱之际,那个男人对林哲说过,倘若想进军功夫的无上境界,就必须要内外调和,达到天人合一境界。
只是很可惜,就连那个神魔样的男人最后也没有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他先练习锻炼精神力的法诀,导致内外失调。后来经过那个男人不断的专研,他终于发现太极拳有种能融合阴阳、调理内外的功能,只是那进展非常缓慢。
那个男人告诉林哲,如果有一天他也遇上瓶颈,就可以考虑练习太极拳法,慢慢调理内外,以求有一天能突破瓶颈。
于是每天早上练习太极拳的习惯就被林哲保留下来。每天只打一趟,也就二十来分钟时间,多了也没什么效果,关键是贵在坚持。
打完太极拳,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是读书时间。早上的时间是人精神力最旺盛时刻,也是记忆力最深刻的时候,林哲就利用这段时间来学习一些需要背诵的知识,比如说语言单词。
没错,林哲正在学习外语,而且不止是一门。目前他正在学的是英语,因为这门语言在世界上应用是最广泛。许多专业的书籍都是用英文写就,林哲虽然对今后十几年的历史发展有所了解,但那毕竟只是个方向。知道正确的方向并不代表你能快速抵达目的地。
只有那些熟悉每条具体道路的人,在知道方向后,才能准确到达你想去的地方。所以多阅读一些专业方面的资料,能更快更准确帮林哲在今后的道路上走的更稳当。
除了英文之外,林哲还在学习倭语和韩语。今后很多年林哲的发展还是会在华夏国内和亚洲地区。作为亚洲经济最发达的倭国和韩国,是林哲不可能避免要打交道的两个国家。
林哲一直坚信,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你对一个国家的语言文字、生活习惯、政治经济等都不了解的话,你又谈何能打败对方呢?
七点钟,林哲开始更换衣服,正式出门。林爱华和于丽两人平时工作都非常忙,根本没有时间做早餐。林哲无奈之下只好每天早上自己去外面吃,有时吃汤粉,有时吃包子豆浆,有时吃油条包麻子果。
饶州市的早餐是非常丰富,一条条的小街上有各种琳琅满目的吃食,总有一样会合你心意。


第六十二章 开学前夕(3)
更新时间2012818 16:41:54  字数:2126

 今天是学校报名和新生确认自己班级的第一天,因此不需要准时的赶到学校,只要在下午六点学校老师下班之前赶到学校即可。哪怕今天不来也没关系,反正报名时间会持续三天,只要赶在最后一天报完名就可以。
时间不是很紧迫,因此林哲没有骑自行车,而是采用走路的方式去一中。林哲家离一中走路需要半个小时,骑车仅需十几分钟。这条道路他差不多已经十几年没有走过,此刻走在上面,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
怀念这是必然的,惆怅或许有之,毕竟林哲的遗憾是没能从一中毕业。至于还有没有其他,其他人就不得而知。
哼着轻快的小调,林哲左右环视周围那熟悉而又陌生建筑。说熟悉,那是因为前世他曾经历过;说陌生,是因为年代实在太久远,以至许多他都快记不起来。谁让他重生快两个月时间,整天都待在房间内,根本没有出来走动过。
九七年的饶州市没有十几年后的繁荣,就连街边的道路看上去都显得有点狭窄。更别提两旁的店铺,装修的比较简单,统一门头上挂一块匾额,甚至有些用的还是布条,上面写着店铺的名称。
店铺里面基本都是地面铺着白色地板砖,墙上粉刷白色油漆。一切看上去很简单明了。没有后世那些纷繁复杂的个性装修,甚至连豪华都称不上。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店铺,促进饶州市商业的繁荣发展,使得饶州市商业飞速发展至江南省的前几名。
当然这里面离不开一个人的功劳,他就是今年刚从江南省调派过来的饶州市市长唐国梁,也就是曾让林哲念念不忘的那个女孩---唐静雅的父亲。
想到唐静雅,林哲顿时没有心情再去观察路边的景物。不由加快步伐朝前走去,似乎这样就能快点见到那个让他为之神伤魂断的女孩。
只是林哲却忘记了一点,前世见到唐静雅时,是在开学一个星期后。现在就算他走的再快,他能提前让唐静雅到来吗?
林哲至今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那是星期一的早上,经过一个星期的军训时间,总算是正式进入课堂学习,因此众人一般都会来的比较早。只有林哲,那时离他父母车祸去世还不足两月时间,他依旧沉浸在悲哀中不可自拔,整个人每天犹如行尸走肉一般,所谓哀莫大于心死也就是如此。
那天他几乎是踩着最后的铃声走入校园。进入一中大门,林哲朝西|区高中部的林荫小道拐了进去,忽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同学,请问你知道校长办公室在哪里吗?”
林哲回过头,一个浑身洋溢青春气息的少女正亭亭玉立站在他身后。身高比林哲略矮几公分,头上扎着马尾辫,一身白色运动装将她的凹凸有致、曼妙无比的身材完美体现出来,脚下穿的是双白色运动鞋。
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那双眼睛,漆黑灵动的双目宛如一颗世界上最美的黑宝石,黑宝石上流光盈动如一泓清泉,仿佛能将人的心神吸引进去,又如一场清新的春雨洗去远归路人身上的风尘,让人心旷神怡。
望着那颗盈盈秋水的眼眸,林哲顿时心里一突,那颗仿佛冰冷的心也慢慢解开冰冻。一时间,一瞬间,林哲脑中只有那颗如水的秋眸,至于她整个脸长什么样子竟毫无察觉。
“同学,同学?”那清脆声音又响起来。
林哲顿时惊醒过来,似乎替自己失神感到失礼,林哲那苍白的面孔罕见变得通红,有些期期艾艾问道:“什,什么事?”
那女孩看着林哲突然变红的脸,还有那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突然嫣然一笑,犹如寒冷的冬季百花齐放,让林哲不禁又是失神。
唐静雅看着眼前这个容易害羞的小男孩,微微露出会心笑意。只是忽然想起他刚回头看自己的那一眼,冷漠的毫无一丝感情,就像她曾经在医院中见过的那些得知自己患上绝症的患者那毫无生机的眼神,甚至连绝望的情绪都不曾有。
到底在这个男孩身上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他变成如此样子?唐静雅那一刻心里充满无限好奇心。
虽然林哲在学校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但是校长的办公室他还是知道的。带唐静雅到校长办公室后,林哲回到教室。可没等第一节课上完,班主任就带了一个插班生走进来。
林哲这时才知道,原来他在路上遇见的那个女生竟然是他的同学。只是那时的林哲还不知道,他今后的命运会和那个女孩纠缠在一起,一生一世、至死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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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嚣声音响起,林哲从回忆中惊醒,抬头发现他竟不知不觉间走到学校门口。到处是熙熙融融的欢声笑语,一个假期没有见面的同学,此刻相聚在校园门口,自然有无数的话题想相互倾诉。
其中就有几个林哲认识的人,只是此刻他们并不认识林哲,林哲也没打算上去和他们见面。总不能跑到一个陌生人面前对他说,嗨,兄弟你好,我是从十几年后的世界来的,虽然你现在不认识我,但我们几年后是好兄弟。
相信任何一个听到这样话语的人都会将他视为疯子或神经病,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是未来战士里面的凯尔里斯,除非他是一个和你一样的疯子。
正在林哲以一颗中年大叔的心态打量这群十五六岁、处于花季雨季年龄的少男少女之时,校门口不远处传来一阵马达轰鸣声。
一辆红色嚣张之极的跑车全然不惧路中行走的众人,轰然碾压而来。惊的路人纷纷朝两旁避让不已,口中不住的咒骂。等他们看清飞驰而过的跑车时,一个个又缄默不语。
在一中待过的人自然认识来人是谁,不敢有丝毫怨言;而不认识那车里面人的人,自然也认识这红色跑车,就算整个饶州市也是仅有的一辆法拉利跑车。能开的起这样车的人非富即贵,可不管是那种,都不是他们这样一个中学生能惹的起。


第六十三章 开学前夕(4)
更新时间2012819 8:19:23  字数:2049

 林哲自然也认识这辆跑车的主人,不仅认识而且他们还打过不少交道,自然这些都是前世的事情。
林哲撇撇嘴,前世的他对他们或许还有恨意,可现在对他们这种行径却显得很是不屑,多大的人了,还靠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有意思吗?!
或许别人根本就没想过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他们的存在,只是单纯喜欢这种出风头的事情,但那又和林哲有什么关系,现在他们不过是一群陌生人。
“千万别再惹到我了啊,后果是你们承担不起的。”林哲望着远去的法拉利,低声对自己说道,话语里是无尽冰冷的寒意。
重生后的林哲站在一个和其他人完全不同的高度,而且经过前世十几年的**杀伐生涯,林哲对杀戮并不是十分的抗拒。若真的有需要林哲并不介意送他们一程,更有甚林哲可以亲手将他们整个家族埋葬。
不过一个区区饶州市吧了!林哲就是如此的霸气。
其实路上也不是没有开车送子女来报名的家长,只是他们一个个都非常低调,车子行驶的也非常缓慢,按照指定地点停进停车场。
这里面就有廖利利。廖利利算起来是林哲在同学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别看他名字那么女性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廖利利身材不算高,只有一米六的样子,可人长的非常结实,家庭条件也非常不错,他父亲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很是借着这几年轰轰烈烈兴建住房赚了一笔。
他和林哲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后来高中也分在一个班级。那时正好林哲家里发生事情,整个人陷入低迷之中。廖利利就这样不断陪在林哲身边开导他,后来加上唐静雅才将林哲从那段深渊中拉回来。
只是谁都没想到后面会发生那么多事情,因为唐静雅的出色,学校中有太多爱慕她的人,其中就有被称为饶州四少中的大少马强磊,也就是刚才开着非常嚣张法拉利跑车里面的一个人。
饶州四少年龄都不算太大在十六至二十五之间,马强磊被称作大少不是因为他年龄最大,而是他的背景最大,年龄恰恰相反,是四人中最小的一个。
马强磊父亲马文博是当时连任两届的饶州市市委书记,在整个饶州市可以说是一手遮天的人物。作为市委书记的儿子又谁敢和他抢大少的位置。
饶州四少中的三少金裕是饶州市甚至江南省最富有的金家的独生子,也就是那辆法拉利的拥有者。平日经常和马强磊混在一起,是一中有名的色胚子一个。经常仗着家里有钱在学校玩弄女生,若不是金家三天两头给市一中捐钱搞建设,恐怕早就被一中所开除。
饶州四少中的另外两个则不在市一中,其中一个年龄最大的二十五岁的已经走上社会,另一个在市二中读书。
廖利利曾经给林哲通风报信,让他注意马强磊。最后被马强磊一伙打击报复打断一条腿住进医院,而林哲依然没有逃脱他们的陷害,被冤入狱。
就算这样他们一伙人还没有放过廖利利,在商业上还不断打击廖利利父亲的建筑公司,导致廖利利父亲公司宣布破产。廖利利气愤不过,埋伏在金裕经常去的一家娱乐场所,将他砍成重伤,可他自己却没有逃出去。
算起来他也是林哲前世最亏欠的一个朋友。
尽管过了那么多年,林哲依然第一眼就将廖利利从广大人群中认出来,“利利!”林哲高声喊叫道。
路人纷纷侧目,等他们发觉被叫的人竟然是个大老爷们时,一个个显得有点消化不良的样子。
廖利利刚从车上下来,就听有人大声喊他的名字,他抬头一看,是他初中的死党林哲,兴奋的跑过来,道:“小林子,你也今天来报名啊。”
林哲脸瞬间就拉下来,怒喝道:“你小子能不能别叫那么恶心的外号?”
廖利利嘿嘿贼笑:“行啊,你也别叫我利利。”
“靠!”林哲忍不住爆句粗口,“你名字本来就叫利利,不让我叫利利我叫什么?”
廖利利耸耸肩,道:“你可以叫我全名廖利利,或者你喜欢叫小廖子也行。”
林哲道:“三个字太麻烦,还是叫利利来的简单省事点。”
“日。”廖利利也怒了,“既然这样你就别怪我叫你小林子。”
“切!”林哲回了他一个后脑勺,头也不回朝前走去。
“等等我!”廖利利大声叫着追赶上来,“小林子,自从那次从灵山回来整个假期就没见你身影,给你打电话你又说忙,我说你究竟在干吗呢?”
“唉!”林哲叹口气,“一言难尽啊,现在跟你讲一时半会儿也讲不清,等有时间再细说。倒是你,没去哪里玩吗?”
说到这里,廖利利立马眉飞色舞起来,兴奋说道:“有啊,有啊!去了好多地方,还出国了。”
“咦?去哪玩了?”林哲这才有点兴趣。
“夏威夷,好多不穿衣服的美女啊。”廖利利说着双眼放光,嘴角开始流出口水。
“靠!人家有穿泳衣的好不,那叫比基尼。没文化真可怕。”林哲一脸鄙视的表情。
“……”廖利利顿时被林哲打击无语,半响才道:“靠!我当然知道那叫比基尼,我说她们没穿衣服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你懂不懂文学,有没有学过语文修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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