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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家有娇妻-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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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边儿去!”两只手同时抓住了张媛揪住自己耳朵的那一只手,沈沫在不弄痛自己的情况下正努力的把自己的耳朵解救出来,“我吃饱了撑的!”
“嘁!少没出息!老娘让你去,你就给我去!只不过就是个歪门邪道的狐狸精罢了,怕个屁啊怕!你到底在怕什么!”然突然之间,像是跟沈沫杠上了似地,张媛拽着自己耳朵的手,也猛的就捏得越紧了。于是一时之间那种疼不仅仅是局限于耳朵,就连心口,也都跟着抽痛起来。
“怕!我才不怕!我不怕,可我也不想去!”但很快的,忽略掉耳朵上传来的一阵阵的刺痛,沈沫索性梗着脖子和张媛杠上了。
“去不去!”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了然的死死盯住了沈沫,也是咬起了牙齿一脸的凶悍,张媛的脸上恨铁不成钢的意味都显露出来了。
而就在这时侯,坐在一边儿的叶文也是没头没脑的就—插—了一句话—进—来,“去吧,沈沫,你怕他个鸟!”
短短的一句话,然就像是被针戳破的气球,沈沫一下子就打了蔫儿了,掩饰不住的露出一个苦笑的表情,沈沫心说,原来全世界,都已经看出我在怕来了啊!
忽略掉张媛和叶文鼓励的目光,沈沫下意识的就朝着酒吧那头坐在暗影里的秦晋张望了一下,然后又眯着眼睨一下正走下舞台的耿洛。和耿洛柔软而畏缩的目光擦过的刹那,猛的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沈沫斩钉截铁的说到,“好,我去!”
“不但去,今天我还给你们玩点儿新鲜的!”
说那一个去字,紧锁着眉峰咬着后槽牙,鼓足了全身的劲儿,那种凝重而决然的表情,就像是沈沫要做的,不是说一句话,而是要完成翻过一座高山或跨过一条大河那般艰巨的任务似的。然而那两个字一经说出来了,就像是丢开了什么压在心头的沉重的包袱一般的,又像是最险最陡的那一段,已经成功的抛到脑后了,沈沫的神情,骤然轻松了很多。其实不单单是神情,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活泼轻快了许多。
而且嘴里说着玩儿点儿新鲜的,沈沫的手也是同时的伸向了一旁的张媛,“小姑奶奶,扇子给我!”
张媛不但是个腐女,还是个无可救药的扇子迷,家里收藏了好几百把她家亲戚从全国各地给她带回来的扇子,而且她随身带着的手提包里面,也是随时的都能摸出一把扇子,这些沈沫也都是知道的。
62
62、甩(三) 。。。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
手把着张媛的那把颇具古风的湖蓝色绢面折扇,一举手一投足,一低首一回眸,沈沫认认真真的唱,一心一意的演。
到现在为止,他从来都还没告诉别人过,他小时候,是很练过几年昆曲的。其实要从他唱皮黄的祖爷爷算起的话,他们家唱戏唱到他这儿,这都已经是第四代了。
祖爷爷唱的皮黄,而爷爷改唱了昆曲,于是爸爸便也子承父业,唱起了昆曲。而妈妈,也就是爸爸在剧团里认识的。
听爸爸说,他和妈妈之间基本上是一见钟情,扎着两把乌溜溜的大辫子的妈妈才刚分到剧团里,两人才搭了一次戏,俩人就那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而且打有记忆的时候开始,似乎他看的每一场戏,爸爸和妈妈也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妈妈是情生情死游园惊梦的杜丽娘,那爸爸就必然是相看俨然蟾宫折桂的柳梦梅;妈妈是芳心暗许琴挑问病的陈妙常,那爸爸就一定是下第羞归风流俊雅的潘必正;妈妈是河东狮吼恨儿夫浪游的柳氏,那爸爸就绝对是跪在池边求蛙哥莫叫的陈糙……而这其中,他听得最多的也最熟的,也就是这一首《皂罗袍》。
妈妈和爸爸,那时候是世人眼中公认的才子佳人,也是团里面人人艳羡的模范夫妻。而且也就因为有这种条件,所以才四五岁的时候,自己就被爸妈给送到了当时团里面退休的一个老人那里,跟着他一起学戏。
只不过虽然都是学戏,可现实还是出现了一点点偏差——爸妈想的是让他学唱小生,可那个老人却坚持要让他唱旦角,觉得他有这个天分。唱就唱呗,反正那时候沈沫什么都还不懂,等到十来岁懂的时候,又别不过来了。
爸爸和妈妈是在一次去外地演出的途中,出车祸死的。后来据当时的人说,翻车的时候,爸爸是当场咽的气——因为两只手把妈妈紧紧的护在怀里,所以爸爸的全身没有任何防护。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之下,一大块碎玻璃碴子落下来,直接的穿透了爸爸的胸膛,从后背直到前胸。
而妈妈呢,据那些人说,虽然因为玻璃的划伤和金属的挤压的关系妈妈流了很多的血,可其实要是抢救的及时的话,还是很可能救回来的,但是妈妈没有。那些回来的人说,他们当时劝了,也拉了,但怎么劝也没有用,而且也不敢硬拉,怕妈妈失血更多。可任凭别人怎么说,抱着爸爸不撒手,就跟丢了魂儿似的,妈妈抱着爸爸怎么都不肯撒手。
临走前的回光返照之际,妈妈带给自己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儿子,妈妈要去陪你爸了,妈妈对不起你!”
也许是爸爸妈妈之间的故事太完美了,像是一出传奇,所以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沈沫也是不自觉的就苛刻的追求着完美,追求着属于他的美丽的奇迹。
但此时,此刻,当着熟悉的旋律从自己的嘴里再次的飘溢出来的时候,当他面对着躲躲闪闪的、连正眼都不敢看自己的秦晋的时候,沈沫这才恍然记起,原来所谓的传奇,也没有什么好传的,完美的背后,其实也不过就是一地璀璨的玻璃。
假如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死亡的话,他相信爸爸和妈妈此时此地在他眼里也不过就是一对寻常的烟火夫妻,跟天下他所有认识那些唠唠叨叨的小老太太和佝偻着肩背的小老头一样,平凡到让人连说,都不想说起。
再说爱情究竟是什么?天下人都为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着迷,可是又有谁曾提过那首诗歌的最后一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就连这样传诵千年的美丽爱情最后都没办法实现,那自己又还何必要苦苦执着?
够了,就让一切都在此时,画上句点吧!王佳芝在《天涯歌女》的歌声里默默做别易先生,而他和他的过去,也即将在今夜定格!
最后那一个字落音儿,啪的一下合上扇子,眼睛动也不动的望着不远处的秦晋,沈沫直勾勾的就朝着他走过去。
只是人才走到半路里,没想到就被睁着一双星星眼嘴角流着两条半透明的哈喇子的叶文给逮住了,“陛下,陛下刚才所唱,莫非乃传说中的昆曲《牡丹亭》乎?”而坐在叶文一旁的张媛,此时也是一脸惊叹的望着他。
嘴角一勾勾出一弯神清气爽志得意满的浅笑,沈沫手腕儿一转一扇子敲在了叶文的天灵盖儿上“正是,爱卿好眼力!”
“呵呵呵,陛下这一出《牡丹亭》还真是穿云裂石风姿无匹,想来纵然飞燕重生,玉环在世,只怕也难敌陛下啊陛下!”嘴角的哈喇子还在不停的流,紧紧的抓住了沈沫的手,叶文一脸痴迷的继续拍着马屁。
然他这句话方说完,一脸的大义凛然傲骨铮铮,沈沫忿然作色道,“爱卿此话差矣!飞燕,妖姬也,玉环,祸水耳,爱卿怎可将朕与此等亡国之人相提并论哉!谬矣!”
且一句话说完,沈沫随即便毫不客气的一把推开了叶文涎在自己面前的那张脸,“尔等且速速告退,朕尚有要事要办。”
“喳!”
迎着情不自禁的从沙发上站起来的秦晋的目光走到他面前,直直地盯住了秦晋不明所以的眼睛,沈沫一脸轻松的笑着问到,“咱俩都中国人没错吧!”
不明白沈沫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因此只是视线稍微的颤抖了一下,秦晋没敢吭声。
但没有管他那一套,沈沫只是笑吟吟的自顾自的把话说了下去,“那既然咱们都是中国人的话,那咱们之间办的那些手续应该也都没有任何效力,对吧!”
隐隐的也觉察出了沈沫大概会说些什么了,但眼角微微疑惑的吊上去,嘴唇也是无声的抿紧,秦晋还是一声没吭,等着沈沫把话说下去。
秦晋一直保持着沉默,但没想到就沈沫的这一番话,现场却就立马引来了一位律师哥哥。其实打沈沫走进这家酒吧里开始,就有很多人已经盯上他了,而经过刚才的那一段《皂罗袍》,这其中很多人看他的眼神儿已不仅是兴趣那么简单,而是炽热了。
张媛带叶文和沈沫进的,是一家偏同性恋性质的酒吧,张媛事先专门在网上查了的。
“这位小帅哥,需不需要给你提供点儿现场法律援助?鄙人是专门从事国际法方面的事务的。”
沈沫还正在说正事儿呢,没想到却就被人给这么打断了,心里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我说这位大哥你添什么乱啊!又不是章子怡跟那什么Vivi Nevo,还他妈跨国恋,你跟我这儿还整什么国际法啊!没看见我这儿正说正事儿的呢!”
律师哥哥那一嗓子吼出来,全场的目光便都聚焦在沈沫和他身上了,而沈沫这一番话出口,当场却就有很多人给笑喷了。
然而不愧是干律师工作的,律师哥哥的那个脸皮估计得有城墙厚,非但对沈沫赶苍蝇一样的态度不以为意,而且人还振振有词当众表白了,“不是!按照我当建国初期的外交方针,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我这不是一心想着帮你把屋子打扫干净了,我好再另起炉灶追你不是!”
_||| ,全酒吧的人都囧了,沈沫也囧了。这天下还真有这么牛X的!
但只不过是囧了一下,随即大手一挥,沈沫就又发话了,“那行吧!追我的人都赶上一个加强连了,您要不嫌麻烦,就先跟后面而排队吧!”
捶地,拍桌子,这下子所有的人都给笑趴下了,而律师哥哥也终于无语了。
转回头去,沈沫面对着秦晋继续说起了刚才的话题,“对了,刚才我说哪儿了?说到咱俩之间没法律约束力是吧!既然这样的话,那这个就还给你吧!”然后就当着大庭广众的面,一脸无所谓的轻松表情,沈沫将手指上的那个经过这几天捋来捋去已经捋的很松的了的指环不偏不倚的正正丢在了秦晋的面前。
金属的指环碰到玻璃钢的桌面,发出叮的一声脆响,而后又嗡嗡的在桌面上打了几圈转,那个银光闪烁的东西才最终的安静了下来。
这下子,秦晋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脸孔一下子由阴沉的铁青色变作了酱紫,也顾不得要去维持耿洛跟杜子牧他们的面子了,手往前一伸,秦晋这就要抓住正准备转身的沈沫。
然后就像是身后长了眼睛似地,秦晋的手还没挨上来,沈沫的人,却就已经敏捷的向后跳了一步,像是怕被烙铁烫着又或者是怕被什么沾上似的。
人往后跳开的一霎,沈沫那一双乌溜溜的眼珠也是冷冷的、而又痞痞的朝着秦晋的方向转了过来。嘴角噙着一丝讽刺的微笑,沈沫客客气气的道,“别介,秦总!真是的,想我一玩儿昆曲这种高雅艺术的现在都跟一尽掰扯洋文的假洋鬼子较上劲儿了,这该是多大的堕落啊!祖国人民该有多痛心疾首啊!妈的别说您现在还不怎么真心想留我呢,就算您现在是真心想留我,我的良知他也不能答应啊!”
一番话说完,然后一转脸,沈沫朝着一直都关注着这边动向的张媛和叶文唐僧似地简洁利落的打了个响指,“咱们走!”
作者有话要说:呼!神清气爽啊,风和日丽啊,终于把禽兽给甩开了,不但BH的沫沫又回来了,就是一斤都觉得无比舒畅啊!
63
63、断绝(一) 。。。
“尚哥?”
那头说了走,这头沈沫便带着叶文和张媛两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出了酒吧,然而一行人才刚走到酒吧门口了,没想到就撞见了正往里走的尚非——
钥匙都还捏在手上,看情形就是刚到。而且看那样子,应该是特地的为了他们而来的,因为沈沫这边的目光和尚非略显焦急的目光方一撞上,尚非的脚步随即便停了下来,而笼罩在他脸上的那种关切的表情也随之烟消云散。换上了另一幅沈沫所熟悉的、波澜不兴的成熟面孔。
而面对着毫无预兆的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尚非,沈沫也是不由得就惊异出声。虽然不太聪明,但此刻的沈沫也绝对清楚,尚非此时的出现,是由于自己。
然沈沫这一声叫出来,还没等尚非接话呢,一旁的叶文却就首先钻了出来冲着沈沫讪讪傻笑了两声,“那个,是我给尚哥打的电话。嗨,我这还不是怕你吃亏嘛!”
吃亏?
一听到“吃亏”两个字,尤其是现在还站在尚非的面前,沈沫的脸没来由的便刷的一下子红透了。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也是对于叶文的这种特殊照顾有点儿难为情,所以下意识的沈沫伸手就在叶文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又不是打架,吃个屁的亏啊!”
而面对沈沫的这一掌,叶文当然只能继续傻笑。然夜色虽然深重,但借着不甚明亮的霓虹灯光尚非却是看清楚了,沈沫的脸孔上无端端的浮起来的一团红晕。心中不由得就微微一动,尚非轻咳一声笑着接口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们回去吧!”
当然,虽说尚非主动提出了要送三个人回去,可张媛和叶文又不是没眼色的,怎么会特特的夹在中间当电灯泡,所以到了最后,自然是张媛和叶文一路回学校,而尚非开着车送沈沫回家。
且也是觉察出了此刻蔓延在两人之间的古怪而暧昧的氛围的关系,所以上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沫和尚非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当车子开上沿江大道的时候,坐在一边的沈沫突然地开口说到,“尚哥你就把我放在这儿吧,我想下去走一会儿。”
刚刚在酒吧里时,感觉说不出多痛快了,那一瞬间还真就感觉自己解脱了,释然了,大彻大悟了,可是此刻当自己坐在逼仄压抑的车厢里时,另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却又随即就轻易的漫了上来,像是怅然若失,又像是心有不甘。
沈沫想,也许下车走一下,吹吹风,所有不愉快的感觉就会被吹散了吧!
只是耳朵虽听到了沈沫的这句话,但尚非却并没有放慢车速。随意的转动眼珠瞥了坐在一边的沈沫一眼,尚非随即就答到,“这里不太安全,前几天还发生了抢劫案。你要是想透透气,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哦。”原本是想要一个人下去走走的,可没想到尚非会这么说,但既然都这样了,沈沫反倒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乖乖的哦了一声,沈沫将竖直的身体从新靠回座椅上。
尚非说要带他去一个能透气的地方,虽然并不知道在哪儿,可一开始沈沫还以为就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里呢,没想到车子开着开着,竟尔就开出了城外,顺着城外的盘山公路慢慢的往山顶飞驰而去。
车窗外,因为有乳白色的月光笼罩的缘故,所以山的轮廓依稀可见。而且由于地势较高,身后远远的城市已经不再显得冰冷而疏离,而是变成了一座由五彩斑斓的密集的灯光所构成的灯火的海洋。而就连出城的道路,也都被一盏盏的路灯变做了一串璀璨晶莹的钻石项链,柔和的扣在山的脖颈上。
在这个城市住了这么久,沈沫还从来没有出过城呢!所以不由得,沈沫的注意力便被车窗外的景色吸引过去,半张脸贴在微凉的玻璃上面牢牢地注视着外面,以至于直到车子都停下来了,沈沫这才发现已经到了。
“嗯,到了吗?”后知后觉的,沈沫冲着已经拉开车门的尚非问道。
“是啊!下车吧!”已经习惯了沈沫经常地反应慢半拍,微笑着,尚非确认到。
“哦。”点了一下头,又顺着车窗往外看了一眼,沈沫这才慢吞吞的爬出车厢。而在车内有空调还不觉得,没想到一拉开车门,一股料峭的寒意随之便扑上了面颊。不由自主的,沈沫微微哆嗦了一下。
不是他矫情,是山顶真的很冷,还有风!不过眨眼之间,随着那股子凉意丝丝的顺着毛孔沁入心脾,一种清新的、冷冽的感觉也随之从皮肤一直蔓延到心房,就像是小时候玩的渴的要死猛的一下灌进去一瓶子冰镇汽水儿的感觉,清爽极了。刚才还昏昏沉沉、反应迟钝的头脑此刻也连带着清醒了不少!
而觉察到沈沫刚才的那一个哆嗦,尚非此时也已经把中午脱在车后面的外套给拎出来了,“穿上吧,山上冷。”
“不用了,冻一冻还觉得挺清爽的。”清爽是清爽,可还是冷!不过一看尚非自己也不过就穿了件衬衣而已,又是个脸皮薄的,沈沫当然不好意思穿他的。
但没想到尚非却已经欺身上前直接把外套丢到沈沫怀里了,“还小孩子呢,要我给你穿。”
“不用不用,嘿嘿!”这下再不穿那也太不识抬举了,盛情难却啊,沈沫捞起衣服赶紧就穿上了,穿上还不算,还扣上了扣子。只是沈沫身板儿实在是太瘦弱了,所以尚非的衣裳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像个唱大戏的,黑夜里乍一看还有些吓人。
于是一旁看着的尚非忍不住的就在心里笑开了,只是也知沈沫心里有事,倒也没开口揶揄他,而是等他低头扣好了扣子,直接伸手牵过他,“走吧!”
“哦。”夜实在太黑,黑到湮没了人们的所有触觉,所以当这第一次手被尚非温热的手掌牵住的时候,沈沫非但没有产生任何异样的、违和的感觉,反倒是再自然不过的跟着尚非的步伐往前走去。交握的手心里,有一种安心的踏实的温度。
然后就这么一前一后的往前走了没几步,沈沫这才发现,原来车子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停在山顶,而是停在一个靠近山巅的背风的陡坡那里,陡坡的后面,依稀是山的轮廓,而陡坡的前面,却是他们刚刚远离的整个城市!
是的,站在陡坡的这一边向下俯瞰,整个被灯火托举起的城市都在他们的脚下他们的眼底,而一抬头,俨然就是天鹅绒一样的夜空,和着夜空里点缀着的颗颗星子,还有那比玉还要皎洁柔和的、露出半张脸孔的月亮。
一双眼睛情不自禁的睁得大大的,贪婪的攫取着这美到令人震惊、令人落泪的景色,沈沫方才都还是对酒吧里的那一切难以释怀的心胸豁然间便开朗了起来,阔达了起来,有一种念天地之悠悠的感受,而原本恢复清明的大脑,此刻也是不能控制的再次空空如也,除了任眼前的美景肆意冲击、洗礼之外,做不出任何一点其他的反应。
但是下意识的,被尚非牵住的手便翻转着回握了去,就像是要和身边的人一同分享内心中那份独一无二的震惊、感动与美好似地。而也仿佛是感受到了沈沫内心的激流,一旁的尚非霎时间便握沈沫的手更紧,更紧。
“真美啊!”好久好久,也不只是因为内心的激动还是难以平复,还是那突然迎面拂来的一阵风,颤抖着唇齿,沈沫幽幽的吐出一句。
“是啊,我第一次发现这里的时候,也跟你一样,惊呆了呢!”微带着一丝被夜色掩盖着的纵容的笑意,尚非接口道。此时此刻,面对这样的美景,面对这样的沈沫,他是真的庆幸,自己内心里的决定!
而情绪还沦陷在眼前的景色中拔不出来,沈沫还在继续的感慨,“真的很美啊!”然后转过脸来一脸无辜又无奈的表情,沈沫冲着尚非问道,“哎,怎么办!我觉得我都不知道干什么了,心里面跟炸开一样,想喊,想叫,还想哭!”
“那就喊啊!”尚非还在笑,但此刻已经小心翼翼的收敛起了那份感情,然后转脸朝向前面他们逃离的那个城市,那片天空,尚非蓦地大喊出声,“国王的耳朵是驴耳朵!”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此刻也在喊,声嘶力竭的喊,“沈沫,我爱你!”
真的喊得很大声,以至于隐隐的似乎都听到了回音,因为内心里的感情已经无法再羁束无法再压抑的关系!
而也就是因着尚非的这一声大喊,沈沫不由得就跟着爆笑出声,然后这次,沈沫也跟着喊了起来,而且是抽出了放在尚非手心的手拢在嘴边喊,“啊”
于是就这样,接下去的时间里就像是两个返老还童的孩子,又像是两个疯子,对着面前空荡荡的、略显冰凉的空气,时候交替又时而一起,两人开始又跳又笑的呼乱喊起来,喊到后来大概觉得不过瘾,尚非开始玩笑着骂起了每天的工作,骂起了他的那些总给他添乱的下属,还有骂那些背信弃义的所谓合作伙伴。
而沈沫也跟着骂,骂贪官污吏,骂城市污染,骂交通堵塞,骂那些曾经错待他坑过他的那些人,尔后,也许气氛太好,也许情绪真有些失控,忽然之间,沈沫恶狠狠地大吼出声,“秦晋你个大混蛋!”
秦晋你个大混蛋!这是两个人今天晚上自离开酒吧之后,就一直很有默契的绝口不提的一个名字,但是却也是谁都知道,绕不过去的一个名字,也可能是沈沫这小半生里,唯一错待他最深的一个人的名字!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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