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伪完美重生-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苏锦华现在就想进空间补充体力,很不愿意搭理他,在院里简单擦洗了一番脱鞋上了炕,没好气的说:“你小子一大早上到别人家串什么门?有人也不给你开!”
“我到你家来还叫串门?!干什么去了,累成这样?”
“种黄豆,上来帮我揉揉,后腰酸死了。”苏锦华捞过一个枕头,有点昏昏欲睡,没办法,起得太早了。
二飞听话的爬上炕,把手放在苏锦华的后腰上,“是这儿吗?”
“往下点,使点劲儿,嗯……别停,继续!”苏锦华舒服的闭上眼睛,完全没有看到他的那一声呻吟给伪按摩师造成了多大的困扰。
作者有话要说:起标题名啥的,烦死俺了
、第二十四章 恼人的夏天
进入六月,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起来,校园里越来越多的人换上了夏装。
苏锦华上身穿着手绘的体恤衫,□穿着一条大花的沙滩裤,,脚上踢踏着一双人字拖在校园里晃来晃去。
“苏锦华,你过来。”校长大人站在台阶上冲苏锦华招手,苏锦华赶快狗腿的跑过去。
“校长好!校长您有什么吩咐?”
“你小子还问有什么吩咐,你脚上穿的是什么?拖鞋!这东西能在校园里穿吗?还有你那个裤子,怎么那么多的花!晚上回去都换掉,明天再让我看见你穿成这样,你就写份检查贴到橱窗里去!听到没有?”校长大人气得直扇扇子。
“听见了,听见了。校长,鞋我可以换,可是这沙滩裤我就没办法了,您也知道我是人家给什么我就穿什么,这沙滩裤都是我四姨打包邮给我的,全是花的!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挑三拣四的浪费不是?”苏锦华态度十分诚恳的说。
校长早在苏锦华层出不穷的红色棉服事件中就知道了苏锦华身上衣服的来源,对自己曾经弟子(四姨高中也是一高中)的审美水平十分无语。
“你四姨生意还好吧?”这花里胡哨的东西有人买?
“挺好的,好像最近要开分店了。”苏锦华说。
“那就好。行了,裤子就算了,鞋明天一定得换,这东西跑起来要摔跤的。”校长大人揉乱了苏锦华的头发,摇着扇子走了。
苏锦华低头看看刚穿了一天人字拖,无可奈何地向教室走去,上课铃声已经响起来了——真不愿意回去啊。
教室里门窗大开着,陈芸捏着鼻子在老师未到之前第N次跳脚,“我说你们男生能不能有点公德心?!别在教室里换球鞋好不好,熏得我们都没法上课了!”
“不在教室里换我们上哪儿换?你给找个地儿!女生事儿真多!”男生们挂不住脸皮,忍不住反击。
这一下一石激起千层浪,教室里的女生立刻抱成一团对男生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声讨,直到老师进来才算安静下来。
苏锦华在座位旁边摆了几个苹果以隔绝气味,不过在臭气熏天的大环境下效果不大。
“小爷我快不能呼吸了!”苏锦华把脸埋在书堆里说。
叶启凡同情的看了一眼苏锦华,抬手给他顺了顺后背。
“不用拍了,我不恶心了,我快被同化了。”苏锦华无精打采地一动不动。
“我们永远不会被同化,我们要坚决斗争到底!”陈芸在后面信誓旦旦的小声说。
“我在精神上永远支持你!”苏锦华冲后面表了个V字。
不是苏锦华这人娇气,实在是易筋洗髓之后的苏锦华五感变得极为灵敏,空气中的细小波动都会被他感知到,所以教室里十几双臭球鞋现在对他来说的作用不下于化学武器,想不难过都难。
晚饭苏锦华只吃了一小点面条就不吃了,坐在花坛边上拿着水杯大口大口的喝水。
“锦华,你没事儿吧。”叶启凡是唯一一个叫苏锦华名字的人。
“没事儿,小爷快辟谷了!”苏锦华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说。
“别没成神呢先变鬼!瘦的快成一条儿了!”杨克明一贯的容嬷嬷做派。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于瀛一脚踢开杨克明,坐在苏锦华身边。“有没有想吃的?周末咱们一起去。”
“别跟我提吃的,说点别的吧。”苏锦华白着脸说。
“我在商店找了个大纸盒箱子放门口了,以后那帮小子换完鞋都必须搁在箱子里,盖上盖,我觉得以后味儿应该能淡点。”杨克明不愧为班长,行动派。
“救星啊,能把箱子搁门外边吗?”苏锦华抓着杨克明的手激动地问。
杨克明咳嗽了一下,尴尬的抽回手,“那个,那个学校不让,我问过了。”二华子的手比李小燕的手还白还嫩,手指修长带着力量,被握住以后感觉像过电一样。
“行,搁门口我也知足了。走,打会儿篮球去,一班那几个好像在场上,挑了他们去!”苏锦华缓过劲儿来满血复活了。
“锦华,你今天穿的拖鞋!”叶启凡不得不提醒他。
苏锦华一愣,低头看自己的脚。浅蓝色的人字拖映衬着苏锦华白玉一样的双脚,粉色的圆指甲泛着莹润的光,仿佛一件完美无瑕的艺术品,几个男生跟着都看呆了。
“真是!差点忘了,校长今天就把我抓住了,你们以后可别穿拖鞋上课,抓住了写检查。”苏锦华仗义的出声提醒几个好哥们儿,把几个人的神智拉了回来。
“知道了,我们没你那么倒霉!”几个人异口同声的说。
臭球鞋的问题总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苏锦华感觉日子好过了一点点。还有一周的时间三科联赛就要开始了,苏锦华最近一直把精力放在背诵一千多页的《高中语文知识总汇》上。
“我能把一本《牛津字典》背下来你信不?”苏锦华贱兮兮的冲叶启凡臭显。
“信。”叶启凡头都不抬,继续做题。
“没别的说的?”苏锦华不甘心的问。
“我对你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叶启凡继续做题中。
“靠!没新意!”苏锦华死心了。
叶启凡做完练习册抬头看了看苏锦华,这家伙仓鼠一样捧着苹果吃得正欢,大开本比砖头还厚的《高中语文知识总汇》立在桌子上,平均三分钟翻一页,叶启凡敢保证,这个时间正常人读一遍都不可能,可苏锦华却能做到和电脑拷贝一样,连页码都记得清清楚楚。
可惜智商再高也是一个傻蛋,妖精的外皮唐僧的肉,不知道有多少人惦记着吃掉他呢!叶启凡很明白那些人对苏锦华的心思,当然更明白自己的心思,部队里长大的孩子,比同龄人要早熟的多。
苏锦华一目十行的翻着书,忽然觉得身边一道炙热的目光,扭头迎上那道目光,举着苹果问,“烦啦你要苹果吗?你要苹果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苹果呢?……”
叶启凡觉得苏锦华的神经恐怕已经粗到与大象腰围比肩的程度,不过这让他挺高兴,至少省事儿不少,很多倒霉蛋由于苏锦华的粗神经不明不白的就阵前折戟了,都不用他出手。
三科联赛考完的那一天,苏锦华收到了有生以来第一封情书,乐得他兴奋了一下午。信里没有署名,但是约定了时间地点,叶启凡一看笔迹就知道是个男生的手笔,苏锦华却一心以为是个红袖添香的软妹子,什么眼神!
所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确切的说,是第一节晚自习结束后的课间,苏锦华如约来到教学楼后面的自行车棚外面,虽然约会地点不太浪漫,但是好在安全,这在治学严谨的一高中大环境下很重要。
苏锦华对于这次的约会十分重视,特意在空间里洗了澡,换了干净的手绘T恤,格纹短裤,配了一双色彩鲜艳的板鞋,整个人打扮得既清爽又艳丽,充满了青春朝气和摄人的诱惑力。
其实苏锦华并不是要与这未见面的女生发展什么恋情,只是这是他两世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他觉得应该给人一个正面的答复以示尊重,而且美丽的背影什么的听上去也很美好啊,没人愿意自己被一个邋遢的家伙拒绝吧。
可是为毛自己等了半天还不见有女生来?!还有杨祖义那厮为什么也在这里?他一个住宿生难道想偷自行车?
眼看第二节自习课的时间就要到了,苏锦华奇怪的掏出那封信又看了一眼,难道时间弄错了?没有啊……咦?这字怎么越看越像男生写的啊?!苏锦华突然灵犀一动三步两步走到杨祖义身边,“你小子在这儿干什么?”
杨祖义在看到苏锦华走过来时面上一喜,但是听到苏锦华的问话之后,脸色立刻黯淡了下去,小声说,“我,我等人。”
“等谁?!”
“你,你不认识。”杨祖义声音越来越小。
“靠!老子明白了,你小子就是皮痒找抽了!这封信是你写的对吧?我说怎么找不到人呢,原来你小子一直在这儿看老子出丑呢!行,今天要上课了,老子没空修理你,你等着放假的,老子让你遍地开花,满地找牙!”说完,苏锦华把那封信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一脚,跑出几步之后又折回来照着杨祖义的前胸就是一拳,然后才跑回去上自习了。
杨祖义揉着胸口被打的地方,弯腰捡起了那封信,掸掉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的折好放进口袋了,苦笑一声转身也回教学楼了。
杨祖义走后,三个人无声地从车棚里走了出来。于瀛显然被刚才的一幕震得不轻,目前处于呆傻状态,杨克明神色莫名,不知道在想什么,叶启凡面无表情,一副冰山脸,还是老样子。
不一会儿,上课铃声响了,本来来看热闹的三个人各怀心思的回了教学楼。
苏锦华门神似的站在教室门口堵住正要进门的三个人,“今天的事儿,都给我闭嘴,听到没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躲在车棚里!”
“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苏大爷,让我们进屋吧。”杨克明狗腿的说。
“你们两个呢?”
“要发誓吗?”叶启凡挑挑眉。
“算了,进来吧。”自己弟兄还是信得过的。
回到座位上,叶启凡看了一眼犹在气愤的苏锦华,奇怪他怎么突然开了窍,“你怎么知道是他给你写的信?”
“哼,小爷一激动乐昏头了才着了道儿,那小子初中时和我一班,经常骚包似的代替老师写板报,我早该认出来他的笔迹!那孙子初中时就老惹我,我还以为他上了高中老实了呢,没想到在这儿摆我一道!冒充女生给我写情书,看我傻乎乎的在楼下出丑,亏他想的出来!过几天放假先把那小子揍一顿!”苏锦华犹不解气的说。
“你刚才不是打了他一拳了吗?”原来什么也没看出来,还是笨蛋!
“那是利息!”
作者有话要说:俺这几天计划写个末世文大纲先
、第二十五章 分班在即
情书事件过去之后,苏锦华郁闷了几天也就好了,反正这家伙神经强悍,基本上已经对高中时代的小浪漫彻底死心了。
情场失意球场得意,随着体内灵力的越发充盈,苏锦华的各项身体机能上升极快,俨然成了篮球场上的明星。
三科联赛的成绩两个星期之后发了下来,苏锦华以满分的成绩荣列榜首,叶启凡位列第二,校长高兴的在学校升旗仪式结束后大大的表扬了一番。
几天以后,苏锦华接到老舅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老舅、老舅妈热情洋溢的大力称赞自己的小外甥,并且表示苏锦华一放暑假就来接他,全家自驾游到北京玩一圈。
说实话,苏锦华真不愿意在暑假到北京去,天知道那里有多热!可是老舅热情难却,苏锦华只有答应下来。
还有两个多星期就要考试了,大部分的课程都已经结束,班主任吴老师来到教室的时间增加了不少,监督学生们进行复习。
周五晚上班会时间,本来应该杨克明主持的班会,换成了班主任吴老师。
“同学们,这次期末考试完了我们就要重新分班了,高二分文理,相信同学们对自己的未来都有自己的设想,在这里我要提醒你们,理想要构建在现实的基础之上,大家要对自己的各科成绩有充分的了解和定位,不要人云亦云的想当然。学理科有学理科的优势,学文科有学文科的优势,相对的,文理都有自己的难度,大家要充分了解自身特点,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
班主任尽职尽责的在讲台上巴拉巴拉的讲了一通之后,又走下讲台留在教室里解答同学们各式各样的问题,因为总有一些同学在文理之间徘徊不定,自己做不了主的结果就是拉着老师希望老师替自己做主。
相对于教室里的乱乱哄哄,苏锦华和陈芸这两桌倒是相对的安静一些。苏锦华和叶启凡是绑在一起的竞争对手,都是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学理科的,而陈芸和徐玉娟正好相反,是打定主意要学文科的。
“分班的时候要是还能分到一起就好了。”陈芸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地说,做了一年的同桌,她和徐玉娟关系处的非常好。
“我们一会儿去和吴老师说说,也许她能帮忙。”徐玉娟也不愿意和陈芸分开,反正都是学文科,和老师提一下也许能成,随机分班什么的都是糊弄人的,还不是按成绩平均分配。
“只是以后不能每天看见帅哥美人了,真遗憾。”陈芸幽怨的说。帅哥是叶启凡,美人嘛,当然是苏锦华,美人不分男女,比起校花来勉强能让苏锦华接受。
这时候前面传来一本同学录,苏锦华看了一眼,无聊的甩给后面,“搞什么,又不是以后不见面了,弄这东西!小爷没什么可写的,以后这种东西别往我这儿传,幼稚!”
陈芸两个女生倒是对这种事情极为热衷,同学录来者不拒,写了一本又一本。
“靠,咱班六十多个人,我发现我还有好多个没说过话呢。”苏锦华扫视了一圈之后说。
“我也是。”叶启凡在一旁附议。
“你们不知道吧,咱班好多同学都不敢和你们说话,怕你们不理他们没面子。”陈芸在后面爆料。
“不会吧,小爷我很平易近人的好不好!烦啦倒是挺能装的。”苏锦华觉得自己有点冤。
“他们觉得靠近你会心跳加速,为了身体安全离你远一点比较好。”陈芸笑着说。苏锦华越长越妖孽,自己有时候也会在后面看呆,熟人尚且如此,那些位置离得比较远的更不能抵抗了。
苏锦华被这个强大的理由震撼到,不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得直打颤。
叶启凡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之后决定无视,苏锦华的抽风是间歇式的,不用理会。
第二天周六,报名表格发了下来,大家有两天的考虑时间,周一上交。
“高二有五个理科班,我估计咱俩肯定得被分开,寝室也得调,真麻烦。”苏锦华拿着表格看了一眼,刷刷几笔在理科班填了自己大名。
“不会分开!”叶启凡笃定的说。
“你有门路?那把于瀛也分一起呗,打篮球也有伴儿。杨克明那厮要学文科,官儿迷,不理他。”苏锦华眨着星星眼对叶启凡卖萌,叶启凡能和自己一样吃教工食堂,背后一定有门路。
其实只要和赵元庭说一声,这些事苏锦华也能办到,但是这家伙被监管出了逆反心理,轻易不登教师办公室的门槛。
“于瀛?为什么?”叶启凡填完表格,挑着眉毛问。
“都是哥们儿分一起当然好啦,高二我还想弄个篮球校队呢,于瀛当中锋不错。” 于瀛这两天很沉默,苏锦华把他归结为少年维特之烦恼一类。不过最近于瀛成绩上来的很快,几次小考成绩都在班里前十左右,俨然成了众多体育特长生里的异类,分到一班苏锦华也可以在学习上更多的帮他一点,不至于半途而废。
“好吧,我试试看。”叶启凡想了想,答应下来。堵,不如疏,叶启凡很明白这个道理。
周一大家交完了表格,苏锦华跟在杨克明身后统计了一下,全班百分之八十的男生选了理科班,百分之八十的女生选了文科班,对于这个结果苏锦华只觉得无语两行泪,前途一片黯淡无光!
杨克明仿佛感应到了苏锦华的怨念,整理好表格回头对上了苏锦华妖艳的脸,愣了一下才笑道,“还没死心呢!要不要我也给你写封情书?”
苏锦华闻言大怒,一直追了杨克明两百米才算罢休。
过了几天,继同学录之后,照相留念之风悄然兴起,花坛里、教室里、大门前,校园各处随处可见高一的少男少女三三两两的聚在一堆举着相机傻乎乎的摆造型。
苏锦华尽管对照相这件事十分不耐烦,但作为伪校花,前来邀请他一起拍照的同学络绎不绝,一直自诩平易近人的某人也不好翻脸。这个时候数码相机在小县城还不多见,就算有,像素也很低,所以大家用的大部分都是傻瓜相机,照出来的成品也只能等到洗出来才能看到,所以经常出现‘啊,闭眼睛了,再来一张吧!’这样的情况,搞得苏锦华更加的不耐烦。
周末是拍照留念的高峰时段,苏锦华实在受不了了,拉着叶启凡一头钻进了网吧。
两个人放学就跑了,中午饭都没吃,在网吧里找到了两个相邻的位置,叼着面包和人大战CS。
“我还以为你喜欢和女生一起照相呢。”叶启凡咽下最后一口面包,打开一盒奶递给苏锦华,苏锦华正忙着,就着叶启凡的手咕咚咕咚几大口喝完了。
“孙子才愿意和一群傻妞对着相机说‘茄子’呢!”苏锦华目不斜视的一枪崩掉了远处正在蹦跶的一个悍匪的头,网吧角落里立刻响起了哀嚎声“又被九尾狐那孙子爆头了!”
苏锦华嘿嘿一乐,继续爆掉另一个悍匪的头。
“听说现在大城市都流行真人对战CS,真想玩啊。”苏锦华最后一枪结束战斗,靠在椅子背上伸了个懒腰说。
“放暑假你到我家来,我带你玩去。”叶启凡递了一根火腿肠过去。
“你们机场有?!真的?”苏锦华高兴了。
“比那个正规,部队特务连每年夏天都挑最热的时候搞集训,体能、射击、对战全套的,比城里花花绿绿的油彩弹好玩多了。”叶启凡不紧不慢的抛出诱饵。
“听上去不错啊!什么时候开始?我要先到北京几天,答应我舅了。”苏锦华追问。
“八月份,回来你给我打电话,我到你家接你。”
“好,到时我给你打电话。烦啦,你爸啥官?兜得住吧?”苏锦华贼兮兮的问。
叶启凡无奈的看了他一眼,忍不住抬手揉了揉苏锦华光亮的头发,说:“放心吧你!这么点小事儿我爸还兜得住,每年县武装部也往部队派民兵学习,不算违规。”
晚饭时间玩得不亦乐乎的苏锦华被叶启凡拖回了学校,还好傍晚光线不好,照相的人少了好多,不过两个人依旧在教工食堂门口被陈芸和徐玉娟抓住。
“帅哥、美人,咱们四个照张像吧。我们俩学文,你们俩学理,日后相见难啊。”陈芸假装哀怨的说。
“大姐,这表情一点都不适合你,收起来吧。”苏锦华撇撇嘴。
“收起来就收起来,快点的站好,让我拍张照。我和我妈说学校有个男生长得比女生还好看,我妈不信,这回照张相拿回去给她看看!”陈芸光棍的说出真实理由。
“你!”苏锦华被这个强悍的理由气到绝倒,“小爷不照。”
叶启凡一只胳膊拥住炸毛的苏锦华,对陈芸说:“要照就快点,我们还没吃饭呢。”
被强迫拍照已经让苏锦华十分不爽,然而接下来的遭遇更让他出离愤怒。由于陈芸和徐玉娟两个女生坚持要摆出各种造型,导致本来‘咔嚓’一声就完的事情,拖了二十多分钟才结束,等到苏锦华和叶启凡赶到食堂,食堂里大锅饭菜已经卖完了。
没办法,两个人单点了两个小炒,多花了二十块钱解决晚饭。苏锦华一边吃一边恨恨的想——都是照相闹的!
过了几天,相片洗好了,苏锦华毫无意外的是全班相片最多的一个,竟然照了八十几张。苏锦华看着手里各个角度的自己十分无语,还好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这场离别大戏也要落幕了,要不然自己真有点吃不消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没人理俺,但是俺会坚持更完的!
为毛没有留言哩?!
、第二十六章 北京之行
期末考完试,苏锦华在家只呆了一天老舅就来了。姥姥年纪大了不愿意折腾就留在大女儿家住几天,老舅一家在苏锦华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带着苏锦华开车上路了。
苏锦华生活的小县城离北京不远,高速四个多少小时就到了,不过这却是苏锦华两辈子以来第一次首都之旅,激动得这小子一路上眼睛都没闭一下。
老舅前几年在北京进修过一年,所以对道路十分熟悉,熟门熟路的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一家人头一天赶路都有点累,而且北京的夏天也实在不适合在白天出去,所以下午一行人在宾馆里睡了个昏天黑地,晚上才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举世闻名的簋街。
到簋街吃什么?麻辣小龙虾啊!除了刚上幼儿园的小表弟孤零零的守着一小碗肉粥、一小碗鸡蛋羹,剩下几个无良大人吸溜吸溜满手流汤的大吃特吃红呼呼的小龙虾,一点儿也不顾忌小朋友的感受。
“明天咱们先到哪儿玩去?”老舅吃完最后一只小龙虾,一边擦手一边问。
“我要去迪斯尼!”小表弟举着小勺子说。
“宝贝儿,这儿没有迪斯尼,换一个。”舅妈擦了擦手,喂儿子喝了一口粥。
“□!”苏锦华觉得小表弟还挺博学,刚上幼儿园就知道□了。
“行,白天太晒,咱晚上去,还有什么地方想去?”老舅首先采纳了小儿子的意见。
“王府井吧,还有南锣鼓巷。”舅妈说。
“行,明天先去南锣鼓巷,然后再去王府井。二华想去哪儿?”
“我想去潘家园和后海。”苏锦华夹了一块牛蛙,这东西嫩嫩滑滑的比小龙虾好吃。
“行,那现在听我安排啊,明天周五,上午南锣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