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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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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无节操的行抢,自然是连同行也为之摇头叹气,但兰斯洛大爷素来脸皮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该。盘算几遍,心中自以为得意,哪知道这条妙计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么样,遇到雪特人,总不会是一件太过赏心悦目的事,以兰斯洛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放置门边的背货架,却只看到寥寥几样商品置于其上,都并不是什么高价品,行囊羞涩,一望即知,说不定比自己还穷,这样一想,越想越火大,举手提起刀来,一下砍破木门,怒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个可怜的雪特人,本来上厕所正觉舒适,却忽然给人踢破了大门,惊的目瞪口呆,又看到来人手持钢刀,一脸凶神恶煞,开口便说要抢劫,更是吓的魂飞天外。他本来手提裤带,这时给兰斯洛一吓,真个是屎尿齐飞,臭气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点水准,怎么这么臭啊。”看这雪特人一副没胆的样子,再逼下去也是无用,而且,如果再这么对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钢刀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兰斯洛不知如何是好。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一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伤脑筋的一件事。

无奈之下,兰斯洛把刀一摆,大声道:“给我滚出来!”脑中想起一事,赶忙又补充道:“给我穿好裤子,滚出来。”

雪特人十分畏惧地偷看了兰斯洛一眼,兰斯洛不耐烦道:“我先不杀你。一分钟之内给我滚出来,否则马上乱刀分尸。”

雪特人闻得此言,如临大赦,连滚带爬的跑出来,人还没站稳,就伸出一双肥手,抱住兰斯洛大腿,哭喊道:“大侠,大英雄,大豪杰,您大人有大量,请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给这么一搅和,兰斯洛也是啼笑皆非,心下还隐约有些飘然欲仙,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肿的圆脸,涕泪纵横,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佯怒道:“混帐东西!”

“是,是,小人是混帐东西,小人是混帐东西……”

“你身上有多少钱?”

“啊!这……个带的不多,只有些铜币。”

“我的天,运气真糟。”兰斯洛暗叫倒霉,喝道:“少罗唆,全部给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进怀里。

“快点交出来,不然马上剁成肉酱!”

给兰斯洛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来枚铜币。一般说来,雪特人极度贪财,几乎已经到了嗜钱如命的地步了,他们对金钱的执着,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这时若非兰斯洛的钢刀晃来晃去,摆明了“不给就死”,他们是怎也不肯拿出来的。

“混帐的雪特人很多,像你这么穷的雪特人,更是混帐加三级。”

兰斯洛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抢来,心里着实犯着嘀咕。这番出师不利,抢不到什么大钱,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还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捞票大的吧!

正想行动,却见那雪特人的一双猫眼,贼兮兮地望着那十来枚铜币,兰斯洛不由一凛。

“臭家伙,你看什么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挨。”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洛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洛一眼,搓着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洛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洛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洛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霉。”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洛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迈开步子,兰斯洛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后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看着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刚刚在城门口,兰斯洛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

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洛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洛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洛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洛的左眼,兰斯洛本能地还以一脚。

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洛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洛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后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

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洛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洛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洛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后,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洛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喔!果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沉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洛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洛有求于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它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后头。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瞧着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洛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洛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洛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热带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沉沉,没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

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着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着看有雪一眼,兰斯洛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价钱也好一点……”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它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这个喔……”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于一沉姓家族,历史极为悠久,沉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沉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沉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沉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

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干,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人物这么嚣张,另样东西阻止了他。是兰斯洛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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