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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终成家属-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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煦的生日,她不太想去。
他买了一些时鲜水果送给了赵煦,转眼就准备把那个女生拐走去约会。
结果赵煦那个时候不知道哪根筋没有搭好,手里提着对方男生送的水果,张嘴就来了一句:“梦梦,你去耍嘛,你莫忘记你还有男朋友啊!”
结果赵煦的话音刚落,这边四个女生的脸就全部扭曲了。等到那个叫梦梦的女生半推半就地和绯闻对象去玩了,这四个女生才全都笑了起来:“……赵煦,你真是大爷!这种话都可以说啊?!”
“就是啊就是,要不是路灯的光线不好,说不定梦梦都要找个地缝转进去了……”
“拜托你下次要说什么的时候先考虑一下,你以为你是大爷,说什么都没关系啊?”
于是,赵煦这个“大爷”的称号就诞生了。

盛夏知道对方的个性,只得翻了个白眼,哼哼了几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一张照片是算不了什么,但是自己就是不舒服小米糕的照片就这么丢了。
说到底,盛夏她们六个女生也才不过大一,互相相处还没有半年的时间,就算平时因为比较收敛自己的个性而让整个寝室生活都十分的和谐,但还是免不了摩擦的。
不过盛夏她们都知道她们是要一起生活四年的,所以再大的事儿自己生生闷气或者笑闹一会儿就好了。
这不,不过两个小时,盛夏的脸上已经不见了刚才因为生气而沉郁的神色了。
“所以说啊,说不定别人见到小米糕秀色可餐,然后这样这样又那样那样……然后那个照片就辗转落入星探手里……哇!小夏,到时候你就有一个明星弟弟了哎!”
说话的是寝室里的嘉嘉,俗话说金牛座和摩羯座的关系最好,所以摩羯座的盛夏和金牛座的嘉嘉也是关系寝室里最亲的。尤其是盛夏在初中高中最好的朋友也是金牛座的,而且无论是身高体重还是家庭环境和性子都和嘉嘉差不多,只不过后来高三毕业之后两人在不同的大学了……
用句东北话来说,盛夏见到嘉嘉之后,那简直是“眼泪汪汪”的啊。
“嘉嘉你想太多啦,要是真的有这么小说戏剧性的故事发生,那就不叫现实了。”嘉嘉爱看小说盛夏是知道的,所以忍不住调侃她。
“嘁——我才不是因为小说的原因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喜欢看虐的小说,那种先虐女主再虐男主,虐得死去活来的那种。”嘉嘉反坐在凳子上,一边拿手机发微博一边嘀嘀咕咕。
“哈哈,我还是毕竟喜欢温馨的,毕竟是小说不是现实生活嘛,要不然连小说都虐得死去活来了,那还有什么希望呢,”盛夏摊摊手,“不过,如果真的现实中发生小说故事里的情况,就算是狗血我也认了——毕竟机会难得,这得上辈子积多少德才能这么高的命中率啊……”

几个女生越扯越远,话题越说越偏的时候不知道,她们口中所说的小说式狗血段子……似乎,真的要发生了。

天晟集团是一家网络公司,短短不到十年的时间,天晟已经可以在国内同行业中跻身于龙头老大的位置了。
公司越做越大,自然分公司也越来越多。
S省随着西部大开发,现在也逐渐步入了繁荣的行列,自然,身为最繁华的省份,S省是少不了天晟集团的分公司的——S省的几个比较大的市都有天晟的分公司。
在S省C市的天晟公司分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内,那位在S大给盛夏她们做过演讲报告的年轻总经理正懒懒散散地坐在宽大的皮椅子上,对着电脑屏幕在说话。
“我真可怜啊,才不过几周不见,你就有了新人忘旧人啊~居然连个视频都吝啬于给我~”那个在学生们面前风流潇洒的年轻总经理此刻一脸“怨妇”相。
“说实话,希拉的工作能力虽然没有你强,但是该做的事情绝对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好,不会拖泥带水弄出些其他的事情来。所以严格说来,你连‘旧人’都算不上的。”
从音响里传来的声音很温和,令人如沐春风。但是就是这把声音让年轻的总经理打了个寒噤,嘀嘀咕咕道:“既然如此,那我还是老老实实呆在S省好了,我做这个总经理也做得很顺手……不过啊,有些事你是很久都别想知道了。”
“什么事情?”
“嘿,我前段时间不是去S大演讲去了吗,结果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发现了什么?”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从那温和的声音中完全听不出有什么好奇的意思。
不过年轻的总经理知道对方的个性,也不和他浪费时间:“你看看就知道了,绝对让你想不到~你等等,我马上把东西扫描传上来~”
年轻的总经理现在心情很飞扬很飞扬,以至于他说话都用了两个波浪号。
三分钟后,年轻的总经理按捺不住了:“给个准信儿呗!你不觉得他很像一个人吗?!”
“如果你的视力没有问题的话,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个人的样子。”那边传来一个声音,然后很快就关闭了界面。
“唉唉唉?你这是典型的‘新人娶过门,媒人扔过墙(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啊!你啷个能这个样子嗷嗷嗷……”在S省学了点方言,现学现卖的年轻总经理趴在桌子上,那叫一个怨念。


、少年

在初中和小学的时候,男孩子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小矛盾,有时候演变成了“非常力可以化解”的程度的时候,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放学后到XXX等着!”
当然,这个XXX是指学校后山还是某某拐角还是某条小巷亦或者某个小土丘,那就随着各个地方的不同而变化了。
也因此,即使龙门乡中学不大,但却依然存在着这种情况。而且学生间还流传着一些真真假假的关于在“放学后到XXX等着”的后续情况,一般都是一方被另一番修理的很惨——因为至少其中一方会找很多的帮手,甚至会牵扯到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
如果同学之间有了摩擦——尤其是那些班级比较散乱,学生们的心思并不放在学习上的——就经常会有那些小混混们插手。据说他们经常是互相称呼“大哥”“小弟”什么的。
一般说来,和外面的小混混们混的学生们对于学校的规矩也就没那么看重。不过因为盛天雨他所在的班级是龙门乡中学唯一的“火箭班”,学校为了给学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连教室都是专门安排到一个相对来说很是清静的地方的。
而且因为盛天雨和盛夏有点儿像,说得好听点儿就是一门心思做学问,说的不好听点儿就是比较宅,不善于与他人交流;再加上盛天雨每天要赶回去做活儿,所以他的求学生涯基本上都是平平安安的,没有遇到什么闹心的事情。
饶是如此,盛天雨还是在中学读书的这段时间听过好几起因为一言不合而发展成斗殴,最后其中一方举起凳子砸人或者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子往对方身上捅,致使对方受伤的事件。

冬至之后还是一样的上学放学,尤其是像盛天雨这样的备考生,还是“火箭班”的备考生,都恨不得将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
不过比起其他学生的埋头苦读,盛天雨要轻松许多——这要归功于他不是老大,上头还有个姐姐。
一般来说,老大都是悲催的,不仅要照顾弟弟妹妹,而且做什么都是冲锋陷阵。
像是盛夏当初要准备考试,填报志愿还有一些卷子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都没个准头。但是等到她“熬”出来之后,就能够给弟弟妹妹们说考试应该注意什么——譬如说会做的先做完,能够那分的一点儿都不要丢,大题难啃就不要啃以免时间不够用……
譬如说偏科或者某门功课不太好的话,怎样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付出把成绩拉上来……
因此,面对盛天雨他们的初中毕业准备,她也给出了很多有用的建议。也因此,盛天雨已经把盛夏高中的书本借了回来开始琢磨了——当然,重心还是在复习上面。
其实不是盛天雨想要这么做——他找过历年来S省的初中毕业考试题,正确率基本保持在95%以上,但是没办法,他不能带这个“破坏班级良好学习氛围”的头。
盛天雨他们的“火箭班”是在3班,他们隔壁是8班,八班的班主任是教他们物理的,学识不错,就是人太闹腾了。
根据小道消息说,8班其实比3班只差一点点,但是差一点点就是差一点点,物理老师是个心高气傲的,当时也申请过让8半也成为火箭班,但是当时学校再三考虑后还是没有批下来。
人都有脾气,哪怕他是教书育人的老师。这个物理老师虽然没有说什么不好听的,但是却不允许在他的课堂上不按照他的安排做。
他说做练习册就必须做练习册,他说做卷子就必须做卷子,他说这节课评讲作业,那么下面坐着的学生都得老老实实地听着,谁要是不听话做练习册或者卷子,他就有话说了——喜欢做作业是吧?我讲的都懂了吧?那好,我就让你做个够。
大家都是农村的孩子,少有的几个回到家里不会做农活也不喜欢一天到晚的守着一堆作业,所以物理老师在学生们的心中就变成“煞神”了。

龙门乡中学是没有晚自习的——因为是在乡下,路灯什么的根本不可能有。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敢让十几岁的孩子单独走夜路。
但是“煞神”却一直拖到最后那道受力分析题解答完毕才宣布下课,这个时候距离下课已经有近二十分钟了。教室里的学生们都不顾老师还在,都欢呼起来了。
不过还好物理老师也知道自己这次拖堂拖得有些久,用手指顶了顶鼻梁上的镜架,抱着书本和教案走了——不和这帮熊孩子计较。

冬天的天黑得快,这会儿外面已经阴阴的了,盛天雨有些担忧地看了看天上——感觉快要下雨了的样子。
要知道,冬天遇到下雨才是真的痛苦。不仅温度会骤然下降,而且雨水很容易就把书包和裤管打湿——尤其是冬天那种穿了秋裤和毛裤的那种,湿漉漉的站在腿上比夏天还要难受。
当然,最糟糕的是农村遇上下雨,盛天雨回到梓树村有好长一段路都是土路——都是多年来,平日里种地的时候用锄头锄掉外面上面的野草,然后将土垒起来的那种。
这种土路一旦遇雨,很快就会变得湿漉漉滑溜溜的,尤其是天色不好的时候,更是容易一脚不小心扭到脚或者摔得浑身稀泥。
盛天雨小时候有次就没注意,走夜路的时候没注意,整个人都摔到地上的一个泥坑里去了,不仅盛天雨自己吓得哇哇大哭,连盛爷爷盛奶奶都吓得心脏差点停跳。
自此以后,盛爷爷和盛奶奶是再也不敢让盛天雨走夜路了,平日里下雨除非必要也坚决不要他出去走了。

想了想,盛天雨还是把抽屉里的一把伞拿到手里了——有备无患嘛。
龙门乡中学由三栋教学楼和一个操场组成,每栋教学楼有四层,盛天雨的班级正好就是在四层楼的拐角处。等到盛天雨下楼的时候,校园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平时出这栋教学楼的大门已经落了锁——放学后半小时就要锁门。
没办法,盛天雨只好选择另一条路,从一楼老师办公室旁边拐出去。
这个时候老师大多也都回家了,所以办公室门闭得紧紧的。老师办公室的楼梯挺长的,又只有两盏瓦数并不大的灯照明,盛天雨加紧脚步——嗯,他绝对不是因为怕黑什么的。
天气越发的冷了,盛天雨缩缩脖子,将防寒服上的拉链拉到下颌处。这个时候,他的动作停了下来,偏了偏头——刚才好像有什么声音?
盛天雨听了一会儿,除了隐隐约约的喘气声,好像还夹杂着时不时的吸气声。盛天雨皱了皱眉,想着既然这个时候没见到人,他也不想耽误时间,于是抬起脚又准备走。
结果才没有走几步,旁边的楼梯下方的拐角处突然撞出来一个不明物体:“啊嗷!”
盛天雨惊叫了一声,一半是因为惊讶一半是因为……被撞痛了。他下意识地撑住那个比自己好像还要高大一些的男生,借着晕黄的光看清了对方掩盖着鼻青脸肿下的样子,居然是上学期才转到班上的同学:“……余、余昆?!”
“闭嘴,不许吵!”余昆现在不止身体不舒服,连心情也糟透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对了,你脸上是怎么回事?”盛天雨觉得身为同班同学,怎么着也得关心一下。
余昆正好撑着盛天雨从裤兜里摸出个手机,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机一关,语气带点儿强横的意味:“盛天雨同学,老师教导我们要互帮互助,不介意今晚上借我去你家留宿一晚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是不是得了“无留言综合症”了嘤嘤嘤嘤嘤……
乃们这群霸王龙!【咬手绢
小米糕快来镇楼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高中那年,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生,青春的竞争,成绩上,着装上,礼仪上,表面的不动声色,暗地里却是将对方打听的详细无比。
高考后,三人进入了同一所大学,女孩却再也没有收到过俩人的消息。
婚礼那天,新娘看着优秀的两个曾经的追求者,叹了口气,说:“原来最后是你们在一起了!”


、留宿

在农村,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谁都不想要走夜路的。冬天的天黑得早,所以盛天雨随时都在书包里备放了一只手电筒。原来是那种装电筒的,后来出现了充电电筒,体型更加小巧,而且不用担心电池问题,所以盛爷爷早早的准备了三个。
余昆是新转到龙门乡中学的,听其他人说,余昆好像原来还是大城市的孩子,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在初二下学期的时候转到了盛天雨的班级。
其实这种转学生并不少见——如果成绩好,又通过了测试的话,只要愿意,任何同学都可以转换班级的。毕竟就算是学校,他们也喜欢好学生越来越多,而且好学生都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可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何乐不为呢?
至于余昆转到龙门乡中学给了学校什么样的好处,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至少增加了一个升学的人选,无论怎么样都是好事啊。
要知道,龙门乡中学近一千的学生,初中升高中的只有几百人,等到高中升大学的……那人数就更少了,就是难得有几十个考上了大学,最好的也是二本学校。
所以盛家一早就决定了——盛天雨一定得考到镇上的高中去,哪怕是住校也要到镇上的学校去学习。
毕竟镇上的那所学校,每年都能有一千多人考上大学,重本大学也是好几百人——凭盛天雨的成绩,加上镇上学校的师资力量,一定能够考上更好的大学的。
所以,在农村读书的学生都想着要把书读出去,也因此,余昆这种从各大城市转到小乡村读书的行为就让许多人不解了。
不过大家也知道这是别人的隐私,都没有去打探过——或许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余昆这人平时也不太和大家一起。
大家或许会说——哎呀,不愧是大城市的人啊,肯定不屑和我们这些小旮旯的地方的人玩。但这也是说说而已,毕竟每天看着余昆穿得光鲜亮丽的来读书,还有许多大人都没有用过的手机,自然而然会让人产生距离感的。
余昆是住在乡上的,听说他的父母都没有和他一起住,但是却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的生活。盛天雨对于余昆这种行为十分不解——明明从学校到余昆住的对方不过十多分钟的路程,为什么他要花费几十分钟跟着自己会村子呢?
不过这个年纪的少年,偶尔到好哥们家里留宿一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盛天雨也没有想太多。
余昆长这么大,还没有走过这种土路,尤其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绵绵细雨,使得天色越发的暗沉,光线越发的不好。
盛天雨将自己包里的雨伞给余昆撑着,自己则是把衣服上连着的帽子直接扣在头上,他在前面打着手电筒,一边领路,一边拉着余昆走——没办法,谁叫余昆对于这种土路毫无办法,走几步就要踩到土埂外去。本来他的脸上就带伤了,要是再崴着脚脖子什么的,那可就麻烦了。
就盛天雨那体型,他自己都不相信可以把余昆背起来。
等下了梁子,远远的就听到了犬吠的声音。盛天雨将外面那道用竹子编的篾栏拉开:“爷爷奶奶,我回来了。”
“可算是回来了,要不然你爷爷还要考虑要不要去接你了呢,”盛奶奶从灶屋出来,拍拍身上的灰,“耶,小雨,这个是你的同学?”
“啊,嗯,因为今天他家里没人,所以就想着能不能在家里吃顿饭。”盛天雨随便编了个理由,但其实他和余昆并不熟,所以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些别扭。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毕竟是小雨的同学嘛……这位同学,吃完了饭就不要走了,就在这里睡一晚上好了,这天色也晚了,到时候就在这儿睡一晚上好了。”盛天雨几乎从来没有把同学带回家里来过,盛奶奶有些高兴,也没有去管盛天雨的表情不太对。
“盛奶奶,谢谢您。”余昆的道谢让盛天雨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人看起来并不是不好相处嘛。
“小雨回来了啊?”盛爷爷从屋里出来,正看到几个人站在地坝,“都进了吧,外面那么冷,还有雨。”
等到盛天雨和余昆进来的时候,盛爷爷才借着灯光看清:“这位同学,你脸上是怎么回事?”
“……爷爷你叫他‘余昆’就好了,他……他这个样子是不小心摔着了……嘿嘿,你知道那个路上不好走。”盛天雨怕余昆说出什么劲爆的话,连忙道。
他总不可能说余昆很可能是打架打出来的吧?要是真这么说了,爷爷奶奶一定会担心的,说不定还以为余昆是坏学生呢——虽然盛天雨也不知道对方是哪种人。
不过盛天雨宁愿相信学生都是没有太多坏心思的,况且他自己身上也没什么别人可图的。
“哦,的确,余、余昆你先坐吧,我去那点儿药给你擦擦——小雨你去打盆热水来。”
其实余昆脸上并没有多重的伤,只是看着吓人而已,这会儿做了处理之后已经没之前那么吓人了。
晚饭是醋溜白菜、咸菜炒肉、炒茄子和南瓜饭。
农村的南瓜饭是将南瓜去皮挖瓤切块之后放到炒菜的锅里加菜油炒一会儿,然后另一个锅煮饭,煮到饭半熟的时候将饭用筲箕“沥”起来,然后将沥干的饭倒在南瓜上,最后外面再续点儿沥出来的米汤——不用太多,只要刚刚把南瓜“淹”了就可以了。
这样做出来的南瓜饭带着一股南瓜的清甜味儿,而且南瓜不像红薯那样有些哽人,更不用担心冷了会变硬难以下咽。
咸菜炒肉是每家人都会做的,肉也不是新鲜的,而是用盐腌了一段时间的,酱黑色的咸菜被切成丝,和看起来有些油亮的肉片搅在一起,在冬日里散发出浓浓的香气。
虽然余昆吃不下这么大块的肥肉,但是却意外地发现除去肥腻的中间部分,瘦肉和皮子那两部分都十分的美味——不过因为是在别人家做客,所以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挑着吃。
还好因为盛天雨也吃不惯那么肥的肉,所以一开始的时候,盛奶奶就用锅铲在锅里炒好后将这几部分“分尸”了。
茄子和白菜都是自家种的,茄子里面加了一些肉末,白菜则是炒的很脆,配上带着南瓜香甜的白米饭,光是颜色就十分诱人了。
其实这一顿饭算不上很美味,只是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农家菜肴,但是余昆却意外地吃了两碗,最后还喝了大半碗的米汤。第一次,余昆感觉到吃得有些撑。
盛家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虽然不一定要看,但是总归是图个热闹。最近热播的《武林外传》很是受盛爷爷和盛奶奶的欢迎,而且有好几个台都在播,什么时间段都有,有时候盛爷爷和盛奶奶他们看了一遍还要看第二遍。
或许,听到那里面搞笑的台词也有助于消化?
饭后,盛爷爷收拾桌子,盛奶奶去洗碗,而盛天雨和余昆则是被赶到了房间去做作业——虽然平时这是盛天雨做的,但是有同学来,还是多花花时间陪同学吧,唔,到时候也可以一起学习学习。
盛天雨的房间的书桌是盛爷爷亲自砍木头做的,是一个一米多长宽的桌子,平时不用的时候还可以收起来。
余昆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张纸的样子,当然也不可能做作业了。不过他很意外的发现盛天雨居然还有高中课本:“你还有这个?”
“呃,那是我跟我姐姐借的,”盛天雨顿了顿,“不过我这儿没有杂志或者故事书,你要是不想看课本的话也可以看这些。”
“哦。”余昆答应了一声,然后把书放回去掏出手机来玩,过了一会儿,见盛天雨从书包里拿出卷子开始做,他憋出一句:“你不问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盛天雨愕然:“呃,你要我问吗?”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发现小攻神马的迟迟出不来嗷嗷嗷……
让我们一起大声呼唤吧啊啊啊……
一不小心回忆老家的情况就回忆多了【撞墙
唔,沙子说过此文慢热木有?当然,如果小攻候选人出场了,就会拉快节奏的……【泥垢了!


、道歉

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农村有多么不方便,可是看到那些在农村生活得好好的人们,又会奇怪为什么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还可以如此自在。
余昆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虽然他是“被迫下乡”到龙门乡这个小地方读中学,但是他在乡上住的地方还是很不错的——瓷砖地板铺地,粉刷得雪白的墙壁以及崭新的各种家具设备,连卫生间里虽然不是冲水马桶也是手柄冲水;虽然没有浴霸但是随时供应热呼呼的淋浴热水……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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