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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魔 作者:酒杯中的胖子-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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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培养的,他们没学过任何知识,除了一把劳力什么都没有。
没有传说中贩卖精灵的奴隶商,和教授了解了一下,雷云这才知道原来精灵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高——也没多高,差不多就是世外高人这样。政客们畏惧精灵所掌握的神秘力量,所以制定了相关条文不准贩卖精灵。也只是表象罢了,不管哪个世界,越是得不到的,越有人想得到,黑贩子哪里都有。
稍微了解一下行情,知道斯芬妮不喜欢,赶紧转移阵地,去镇里正在准备的一项活动,祭神仪式。
性质大概和丰收祭差不多,不过这边时间点和目的都不太一样,是把作物茎秆回填到土中时进行,祈祷来年收成能更好。今年的感谢只怕是已经过了。

、第二十三章 幸福的时刻

祭神仪式的时间临近傍晚,据说之后会一起聚餐。
现场人还挺多的,能有近两千人,占掉常住居民的一成左右,算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活动。
最初和普通的祭祀差不多,由镇长和几名镇里的贵族对一个神像祭祀贡品,并说了一套应该是每年都会重复的寄托希望的话。
这之后正好日头渐渐沉入地平线,现场就进入野餐项目,神像前一块很大的平地被清理出来,燃起数堆巨大的篝火,架上整只的牲口烤着,很多人上去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其余吃货则在外围围成一个巨大的圈等牲口熟了。
雷云和斯芬妮也混在吃货中,在圈里找了个位置直接坐在土地上。
他们的舞蹈很有点萨满风,是十分古老的舞蹈类型,基本只有几个简单动作,动作幅度较大,很容易被远处的人看清并学会。
这样的场景气氛十分浓烈,不一会儿就有很多吃货加入唱歌跳舞的队伍,也不乏趁机求爱的各路大侠。
只是在这一片欢歌笑语中也有少许不和谐的,雷云一个不小心,就看到个戴着蓝牙耳机状物体的家伙,大概不是一个月前在路上见到的那人,看装配估计也是一伙的。
这人距离两口子还挺远,在三分之一个圆圈的外面站着,要不是雷云夜视还不错,靠着还不算很熟练的精神探测指不定就漏掉了。
说不清这些外来人是做什么的,多半是这世界有什么小麻烦要处理,也有可能是执行任务后干脆定居的……这种可能性不大,那蓝牙状物体显然是电子产品,若是定居的即使有能力充电也用不了多久就会坏,能在本地的工业基础中制造全套的维修工具可能性极低,同样让雷云两口子碰上喜欢蓝牙的定居者两次的可能性无限接近零。
他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只是了解源空间后,能明白那里的任务都会关系到世界的变化,是好是坏,却也不是一定的。因此多多少少他也有点担心。
看了看满脸笑容的斯芬妮,雷云还是忍住了。万法自然,一个世界究竟会如何最终还是靠他们自己,终端使用者们差不多也就是任务世界里偏高端战力的程度,或许能因为个体实力弄出点风浪,实际上没有本地人出力要做出些什么大事有些不太靠谱。
雷云这几天脑子不太想事,都快练出些神仙的味道了,神仙们一活就是几千上万年,要是脑子转太多,那还不得愁死啊!
放松心情,和斯芬妮看着表演,她突然有冲动要跳舞,拉着他就一起上去了。
雷云在地球就做过万人级的演讲,在军队和万人围观下在国际频道直播中跟黑魔神打过架,可是这在几千民众面前表演螃蟹步跳舞,还是大姑年上轿头一回,实在是有点那啥。不过他不是拖拉之人,斯芬妮难得表现她的兴趣,要是拒绝也太不男人了,换个角度想,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个过客,又没有粉丝信徒什么的,也不用保持多威严多厉害的表象,跳个舞最多也就是逗几个人笑会儿,这么多人跳着,也不会有多少盯着他的。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的身高一上去就引起了瞩目,比常人高出半个身体的高度加上那僵硬的步子,因他而发出笑声的人绝对比他推测的多了很多倍。但是在此时现场火热的气氛下,他笨拙的步伐反而是鼓励了更多害羞的人走上场中跟大伙一起跳舞,其中自然有比他更僵硬的,所以他也心理平衡了。
斯芬妮见他能不顾形象的陪她,跳了一会儿后很是火辣的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两条长腿一把夹着他的腰,热情的吻了下去!现场跳舞的和外围的吃货们也十分给力的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这大概是她有生以来在外人面前做过最大胆的动作,雷云自然也不放过让人群眼馋的机会好好尝了尝味道。
在今天的场合,漂亮的女人是会产生争夺的,斯芬妮虽然高了点,也绝对是个大美女,当然会有人眼红脖子粗。不过他们看过雷云的身形后,还是保持了应有的理智。
其他求爱者可就没那么幸运了,这男人一上火就得弄点儿事情出来,结果舞蹈现场大部分人下去休息,留下争夺妹子的男人和妹子们,场中短时间内变成了摔跤场,男人们誓要拼蛮力夺取青睐。这让回到边缘继续观看的两口子欣赏了另一场好戏。
普通镇民之间的摔跤在雷云和斯芬妮两人眼里肯定是有些那啥的,不过此时重在享受气氛,而不是品头论足,就像他刚才跳舞实在是不咋地,也没有人上来特意嘲笑一番嘛。
男人们为女人上去斗了一番,闹的筋疲力尽,其中也产生了几个抱得美人归的幸运儿,也不知是长相还是蛮力吸引了妹子。
等男人们的摔跤决斗告一段落,又有人上去跳舞,一些个穿着大围裙的人操着杀猪刀般的家伙事也上去开始分割烤肉。
现场准备的分量很足,牲口就有八头,看体型之前也得有五六百斤上下,这烤熟后自然也不少,大块的就是整块带肉的大骨头,小块的也少说有大半斤。大概是人人有份,吃货们的争抢也不算激烈,分好几块,就有人上去端了分给附近的几人,也有要摔跤决定先后的。
雷云和斯芬妮获得带肉后腿骨一根,这骨头大概有半米长,让斯芬妮有点受惊吓。他们之前哪怕是任务中,野营时也都是烤的中小型动物,也就是够大伙吃一餐的分量,所以对斯芬妮和雷云来说,都还是第一次抱着这么大根的骨头啃,实在有点豪放。
现场的人都是这么啃的,也不会多出他们一对儿,斯芬妮刚才连那事儿都做了,索性放开来暂且把淑女什么的都抛开一边,直接用手抓着骨头的一头咬了块肉下来,接着调皮的把沾满油的手在雷云裤子上擦了下。
裤子雷云完全不在意,高兴嘛!再说衣服裤子又不是他洗。于是也一同吃起来。
都已经开始精通烤肉技能的雷云一吃就知道是家畜,烧烤时只撒了点矿盐,说不上有多好吃,不过挺合适现在的氛围,可惜没有酒水。
才想到酒水,神像侧面就有一队队的人搬来一个个木桶放到人群面前,接下来的人就放下陶碗。两口子也弄了点,是果酒,酒精度很低,只比啤酒略高。
斯芬妮酒量一般,这晚却喝了不少,完了竟然想拉雷云上场对唱。唱歌那可不行,人家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别唱一句把下面这群吃货噎死了就算是好事!
花了点功夫和酒意正浓的斯芬妮交换条件,他还是上场在背后搂着她听她唱歌。斯芬妮唱歌不是现场男女求爱用的那调调,而是一首英语歌,属于古典型的抒情曲儿,她声音不大,在纷杂的现场也只有雷云能听清,歌词无非是爱来爱去的,完全是音痴的他只能从歌词里稍微体会一下斯芬妮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幸福吧。
唱完一首斯芬妮就尽兴了,两人还没回到外圈,突然一个身影从旁边跑来。
“哥哥雷!”
颇有酒意的斯芬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雷云倒是知道。他早前因为自己不是专业士兵,在获得自我催眠后已经通过暗示做了调整,会不自觉的把注意力更逗的放在身边快速移动的物体上。
当然,就算没这功能,飞奔过来的妹子喊的是中文,他靠听的就知道是谁了——可没有第二个人这么喊他。
贝阿特丽丝明显是已经看到挽着雷云臂弯的斯芬妮了,不过她并没有减速,还是跳过啦一把抱住雷云的腰,小脸抬起来看雷云的脸,很是孩子气,惹得他有点不自觉的摸摸她的头发。
女人的威胁对斯芬妮来说可能比较重要,贝阿特丽丝一抱住雷云,还没醒酒的她就直接开问:“你想对我的男人干什么?”
……斯芬妮说的是英文,贝阿特丽丝就中文都只能说三个字,怎么可能听的懂,很是疑惑的转脸过去看这位高个美女。
雷云有点头疼,如果是平时,斯芬妮根本不会当面表现她的不满,而且她肯定立刻就能想到眼前的女孩就是提过几次的那个神力妹子。不过酒精的影响让雷云都有点抓不准一时间能不能跟她解释清楚,干脆放开贝阿特丽丝一把把斯芬妮打横抱起来,跟神力女孩打了个眼色,让她跟着走。
他的法子不错,斯芬妮一被抱着就很自然的用手圈住他的脖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似乎立马就忘记前一刻的事情了。
贝阿特丽丝在后面扁嘴,等雷云走出几步,才跺了一下脚跟上去。
雷云在外面找到教授翻译,离开了正欢腾的活动现场,回到他们订下的旅馆,镇子不大,也就几步路的事,暂时也没说话,他偶尔回头看贝阿特丽丝,她就回给他一个甜甜的笑容。
她长大了,高了一丁点,胸围似乎也大了一个尺寸,相比斯芬妮还小点,也不弱了,是个大姑娘了。

、第二十四章 换个人探望

把斯芬妮抱回房里再给她哄睡了,开始叙旧。
贝阿特丽丝与之前见到时相比,已经由一个萌萝莉变成了青春美少女……嗯,和一般青春少女相比,她可能以及是这个世界中实力最强的人类之一了。她和之前相同属于很健康的体型,不会像某奈奈子一样看起来都觉得诡异,还是把马尾倒着绑着让发梢翘起,依稀能看到两年前的可爱样子。
“哥哥雷是路过这里吗?”少女见雷云坐下先提出了问题。
“我专程来看你过的好不好。”雷云实话实说,掺点假话进去,“不过来的有点晚了,所以先去看祭神。”
“啊呀!哥哥雷真好!”少女轻轻拍手,性格的变化似乎并不大,还是很纯真的样子,不过都已经能和老爹吵架了都。
雷云的语言能力不咋的,当初在这里几个月本已经能听懂一些词,这回又在山上待了个把月,都还没回到之前的水平,翻译必不可少。可是对于一个中年男人翻译少女的话就实在有点搞基的味道,所以教授在翻译中改变了一些词,因为雷云还能勉强记得萝莉说话的方式,所以知道翻译有问题,让他更觉得需要个女翻译才行。
阿芙罗拉,这位飞机场女精灵作为翻译就不错,对了,为啥不去找她呢?说不定能顺一只火元素精灵回去呢。
火元素精灵雷云不愿意买B级的做重复投资,可是如果只要一点重铸的钱,也不多那么一只不是,有了那小东西,就等于是魔力无限制,焚尽什么的想怎么放怎么放,那样反而是精神力的消耗会快过元素消耗。
雷云陪少女说了会儿话,了解了下她家的情况。
原来当初尼古拉城出事之际,三兄妹本是打算把父母弄去相邻的领内亲戚家安置的,等事态好转后就搬回来。他们一家五口有四个是狂战士,虽然其中有个是残疾,毕竟是比常人有更多自保的能力,而那时尼古拉城一多半的人都只是躲在家里不出门,等尼古拉救他们,而他们家却跑了,帕森老爹死要面子,担心回去被人家指指点点的,所以就搬到这儿来的。
贝阿特丽丝说话嘴没个把门的,像这样的“家丑”都毫不顾忌的说出来,倒是让一边翻译的教授颇为尴尬。
聊天中雷云意外的知道了那些个终端使用者跑来干什么的了——就在雷云两口子之前被民众围观的镇子附近十几脉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古代地下迷宫,里面出了点问题。
话说这世界的人很喜欢搞地下迷宫,当初雷云第一次见到死亡骑士也是在小迷宫里。其实从地形复杂度而言也算不得迷宫,这些地方应该都是古代祭祀或墓葬场所,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变成了寻宝地点。
这回的事情是因为某个探险队在迷宫里开启了神秘机关,结果出现异常的死亡力量,接着下面的雕像啥的全变成死亡生物了。据说活着回来的探险者中有看到过统领级死亡骑士的。
死亡骑士雷云K过,那种骑兵模样以骑枪为武器的东西不好对付,力量大的吓人,出枪速度又十分变态。当然这种不好对付对雷云而言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但是对现在出现在这儿的那些戴蓝牙状物体的家伙肯定是BOSS级别的怪物了。而且那里面很可能还有更厉害的东西。
那些人能有这么长时间到处乱混,是由于迷宫里的怪物一时间还出不来,估摸着是迷宫本身力量的限制之类的。至于在两百公里外的事情,人却跑到这儿,也很好理解,火龙领是最大的中立领,有不弱于各首都的发达商业系统,尤其这里是龙晶收购价最高的地方,自然有很多的探险者之类的会经常来掏些装备干些啥的,而且还都是些实力比较强的,不然一般的人可没机会从什么迷宫中拿到龙晶。那些人一个月了还没回去,很可能是分散开来在火龙领各个地方找帮手的。
贝阿特丽丝会知道这事,竟然是因为她加入了一个探险队想去看看!
雷云皱眉头,最后摇了摇头,没有进行劝阻。
他当然不希望贝阿特丽丝去冒险,可严格说起来两人之间真没啥关系,她也就以向导的身份和他一起混了几天,去打了条地行龙,只是她给雷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硬要说有什么牵扯,那也就是贝阿特丽丝是这个世界里知道他是怪物的三个人中的一个。
完全放着不理会自然也不行,怎么说也是个勉强算是成年的小姑娘,万一那啥了岂不可惜。
从衣服兜里掏出个指甲盖大小的东西给贝阿特丽丝,说:“如果遇到了困难,不要太冒险,需要帮助的话你可以去尼古拉山上找我,最近一个月我都会在。”
他给她的是一块电路基板,不是什么杀器。她曾经住过尼古拉城,自然知道上尼古拉山见人是需要很特别的东西才能有机会的,就算在雷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东西也足以让她有见到斯图亚特的资格。
结束谈话,雷云送她回家,因为语言的关系,还得带上教授。
到贝阿特丽丝家门外不远时,雷云再次做了提醒:“永远不要低估自己的对手,要做什么的时候多做点准备不会有错。”
“哎呀,哥哥雷,人家只是去看看啦。”贝阿特丽丝辩解着,“人家还从没见过死亡生物呢。”
这句话让教授翻译的蛋疼,通过女孩的动作,雷云还是收到意思了,摸摸她的头,也没再浪费口水:“回去吧。”
女孩挥手再见,也没说啥让雷云再来看她的话。也对,两人虽然比赛力气时很和谐,不过她毕竟是知道雷云并非人类,她一不是变种人,又不是世界观异常的孩子,能像对待朋友一样和他说话就不错了,也不可能指望她多想和他腻着。
其实贝阿特丽丝的话也就能骗骗她自己,回想下午在门外听到的争吵,这丫头估计是叛逆期到了,她搞不好根本没告诉家人要去那里探险。但是雷云也不打算管闲事,他不可能说哪个人跟他同行了几天,那人有点啥事他就要去做全职保镖,那他一辈子时间还不够忙的。贝阿特丽丝已经长大了,她能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只不知道她有没有承受任何结果的觉悟。
回到旅馆,斯芬妮正在说梦话呢。内容还挺多的,有他,有她的家人,还有上帝什么的。
无视之,抱着睡觉,雷云躺到她身边一搂着她,她就不说梦话了,很自然的在他身上找了个束缚的位置窝着。
早晨起床时,斯芬妮一看到他就脸红了:
“我喝醉的时候是不是很讨厌?”
雷云呵呵笑出声来,一把抱住她:“胡说,喝醉了睡觉都讨厌,那些喝完酒发疯的怎么办。”
两人温存一阵,雷云说出改变行程去尼古拉城南边的决定。
斯芬妮不太记得她喝完酒后什么情况了,问到:“你不去看之前帮过你的小‘萝莉’了?”
“行了,别吃醋了,已经见过了。”雷云知道斯芬妮的独占欲其实挺强的,只是她平时很在乎形象不太表现,否则法蒂玛也不会这么久了还是小三儿的身份。
闹腾了一会儿,把零碎收拾起来就准备上路了。
雷云让教授去买了一份细致些的地图,做好翻译,然后直接打发他回尼古拉城,总有这么个灯泡在旁边不好。
线索不多,雷云也不记得当时的路径,只能勉强辨认方向,不过反正是出来玩的,去找阿芙罗拉也只是临时起意,能找着自然好,找不着那也是次二人旅行,没有心理负担的感觉就是舒坦!
时间已经有点久远,想找到当初第一次看到阿芙罗拉的旅馆肯定是没戏的,就算找到人家也不可能在那住上两年不是。所以雷云从阿芙罗拉的推荐人的带路人下手,那个人应该是某个小镇的政务长官之类的。
雷云虽然很可能看到也不记得了,可是他的瞳孔在人类间是十分吓人的,加上身高特点,那人只要出现应该会认出来才对。
两口子反正到下午就不动了,在外面就找地方野营,附近刚好有小镇就如镇子过夜。南边的几个小镇,反正一进去就找政务中心,然后寻求帮助,如果出现能说中文的,别管是谁,就开始询问精灵的事情。这样下来,到了第四个小镇,竟然真被他找到当初给他引荐阿芙罗拉的那个花白头发!那个镇子很特别,接待管事没有一个人会说中文,一般镇子这种情况是去请一个来,但这个镇却是带两人去找老头,明显老头的声望地位之类的很高。
老头给了雷云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阿芙罗拉每一两个月都会来镇子里采购,现在距离上次采购也有一个月了,但是接下来她什么时候来他却说不准。
雷云两口子虽然是挤出了些时间消遣,可也没办法因为这种不确定的时间等上十天半个月,多花两三百点数用作世界停留费倒不是大事,斯图亚特的寄生病还等着斯芬妮回去呢,离开太久要是病情有重大变化可不好办,最后决定还是写小纸条并留下一样足以用作尼古拉山通行的电子产品——螳螂的小侦查塔。

、第二十五章 苦力雏形

回尼古拉山的路上,两口子终究是做了点儿正事,在各个小镇弄了些山上缺乏的材料,材料种类方面尼古拉山上很齐全,但有几样剂量不足,尼古拉的病不适合被人知道,斯芬妮之前也没确认改进治疗方案,也就没有用官方渠道搜集材料。
回山后,继续之前的工作。斯芬妮负责每天检查斯图亚特的状态,进行治疗的同时,还要逐步订制一整套可以长期有效并且斯图亚特一个人就能完成的治疗方案。雷云自然还是弄他的机器人。
履带型机器人在结构方面是没有难度可言的,即便是只用斯图亚特家里这些手工打造的家伙,也能拼出个能动起来的。比较重要的是关于苦力机器人系统的整体规划,其中包括基础作业系统、作战系统的快速切换,模块化升级需求,以及今后有可能需要进行的超能改造。
科技侧的东西好是好,能让很弱的人变得霸气四溢,可是其缺陷也不可忽视——巨大的后勤压力。这后勤压力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科技型武器所造成的消耗,另一个是损毁后的维修。
消耗方面,首先是弹药。只有采用粒子武器和光束类武器才能免除弹药消耗的部分,就算是雷云发了疯给机器人整上空间型弹夹,弹药还是要买,可是粒子武器是属于B级武器,而光束武器中C级的部分在大气层内威力和射程都有待考虑。
同时考量制造或购买成本以及对抗中等烈度战斗的性能,最好的武器反而是魔能型武器,魔能型武器一般都只要给魔能部充能,大多数没有弹药消耗,制造时所需的精度对雷云来说也几乎是没有要求,更舒坦的是雷云已经有炼金傀儡和魔动知识库,只需要学习相应的法术激发符文就能造魔能武器,而不用再投入大量点数去学习多个知识库和购买新设备去造粒子武器。
当然魔能武器也并非是毫无缺陷,即使雷云通过设备制造提升精度,魔能武器本身还是个炸药!而且魔能武器的弹道速度与科技类也无法相比,对抗强力敌人时命中率也会因此大幅度下降。完全没有弹道的法术自然是有,比如地刺之类的,可惜这些法术能对付的敌人种类少了点,不能当成批量装备的标准,而短时间内雷云还没能力弄出B级无弹道的魔能武器。
最后的决定还是造标准魔炮,一种以输出元素基本力量为攻击手段的武器。标准魔炮能量消耗较大,优点是弹道速度在法术中属于第二阶梯,仅慢于光击型法术,跟之前魔界里那些骑士用的魔炮差不多,只是魔族骑士的魔炮是人为操作可以随意变更攻击元素,而机器人要做到那样成本几乎就是同时造好几种炮一样。
按照光暗地火水风来分,元素的基本力量就分别是恢复、腐蚀、迟缓、燃烧、中和、切割,另外还有变种的衍生力量雷、冰等。光暗就不想了,两者互相克制的针对性太强,变相的减弱了环境适应能力,其他的,火系和水系队伍里已经有较强的力量,阿尔忒弥斯有土系限制,之后只能学习土系能力,给弄成土系要不了多久就要重新设计。至于衍生元素……是没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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