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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豪门:女佣很大牌-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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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照实说了,她和叶少不是未婚夫妻吗?也许在叶少房内。”两人相视一眼,往来时路走了回去。
“宫毓浣居然玩阴的。”花舞若不可思议的指向那两人。
“走吧。”叶千尘拉着花舞若的手,她以为他为什么要半夜离开。
“我们这么离开啊?”他们现在可是在海上,难道游回纽约啊。”
“下来。”
花舞若搭着叶千尘的手跳了下去,才发现原来另有乾坤。一艘小型游艇正停在那里。
“哈哈,原来还有这手,少爷真厉害。”她笑嘻嘻的钻到游艇里,想了想,又钻了出来,双手拱成喇叭状,朝着豪华游艇大喊:“宫毓浣,后悔无期。”
小游艇在宫毓浣跑过来时开了出去,茫茫海面上,只留下宫毓浣的声音在回荡着:“花舞若,你居然拐走我尘哥哥,我要去纽约杀了你。”
第12卷 第106节:未曾见过的另一面(1)
离那个晚上发生的事过去已经好几天了,花舞若每每想起来还是觉得振奋又遗憾,振奋的是那种类似于逃亡的举措,遗憾的是没能目睹游艇上最为精彩的部分。而花舞若夜知道了之所以要半夜逃亡并不是因为什么公司又事,而是因为叶千尘已经猜到宫毓浣要来阴的了。
初冬的阳光带着不会让人感觉到炙热的温暖。
公寓的阳台上,叶千尘难得的没有去公司,两人各自窝在椅子里,手执一本书翻阅着。
叶千尘从书里拉回目光,转向花舞若,看着她虽然手指在翻着书页,视线也投在上面,但是其实根本没有在看吧。
叶千尘把书合了起来搁在圆桌子上,起身走回了室内。
花舞若听到响声也把书往桌面上一扔就跟着走了回去。
“少爷,你不接受文化的洗礼了吗?”一大早的就说要接受文化的洗礼,她把原话还给他。
“蒽,你先自己看着吧,我出去一下。”披上薄外衫就往外面走了去。
“你今天不是不去公司吗?”眼巴巴的望着,她也想跟着去,可是,叶千尘明显的没有理她就径自走了。
看了看时间,花舞若最终还是不甘愿就这样在屋子里被困一天,披上外衣也往外面走了出去。
热闹的地方必定是人群扎堆的,花舞若不是很喜欢一个人,因为来往的成群结队的陌生人总是会让人觉得孤单。可是也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有人陪伴的。
她一个人跑了好几个地方,最后歇脚于中心广场。
偌大的中心广场,成群的白鸽飞舞着,她把手上的爆米花撒到地上,几只白鸽飞了过来,停在她脚下叮啄着地上的爆米花。
花舞若蹲了下来,把爆米花撒了一个圆圈,果真就看到一小群的白鸽围绕着自己的脚边成了一个小圆圈。她笑着撒这手上的爆米花,显然很开心。不大一会儿,手上的一包爆米花就喂完白鸽了。
等待白鸽叮完地上的爆米花飞走后,她跨步走向许愿池,不时的有人走近这里,背对着许愿池,往里面投下硬币后,双手合十,喃喃自语。
花舞若抬头往了眼灰白色的天空,上帝也很忙吧?所以没办法每个人的愿意都实现。
花舞若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有多人,所以她也没想过要给上帝减轻负担,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并没有向别人一样的背过身,直接把硬币放到食指上,拇指一弹,硬币就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弧度落到了池子里,弯了弯唇角,她似乎还听到了哐当的一声。然后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巴无声的动着。
偌大的广场,有趣的事情很多,她四处逛着,倒有些乐不思蜀了。
直至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口袋里的手机传来了熟悉的音乐。花舞若掏出手机,才发现已经有好几个的未接电话了。按下接听。
“喂,少爷,我在中心广场,你快来,这里好热闹。”声音带着满满的欢乐笑意。
第12卷 第107节:未曾见过的另一面(2)
叶千尘来得很快,才十来分钟就到了,打了好几个电话,花舞若都不接,他以为他是出了什么事或者是因为他早上走的时候不带她,所以生气了,结果她居然公司他,玩得太嗨了听不到手机响。
逛了半圈,他终于看到了花舞若站在一个正在表演的乐队前面,跟着音乐摇头晃脑的。在国内来说,花舞若的身高不算矮的了,只是,站在西方人中间,显得过于娇小。
黑色的小礼帽戴在头上,长长的栗色卷发有一半垂在前面,巴掌大的小脸看起来更加瘦小,明亮的桃花眼流光溢彩满溢。他的目光停驻在她身上,失了自己,不曾注意或是不愿相信,她在他的眼中就是一个强大的发光体,总是让他流连。
他并没有打扰她,只是就这么站在不远处看着,花舞若夜未曾发现那道视线停留在自己的身上有多久。
一曲完后,原先正在表演的男孩突然走近花舞若,朝她伸出一个手:“漂亮的东方小姐,要和我们一起吗?”
花舞若有点惊愕于事情的发展。唱歌可不是她的长项,还来不及拒绝,肩膀就被揽了过去。
“不好意思,她不懂英文。”睁眼说瞎话。
“少爷,你在胡说什么?”花舞若怪异的看着叶千尘。
斜眼看了她一眼,他就拉着他的手转身了:“走吧。”
“喂。”
花舞若皱着眉头,回头看了一眼还站在原地的男孩,人家好心来邀请她。她好歹得下说一声再走吧。
叶千尘可不管这些,步子也比往常踏得快了点,来到车边,就把花舞若塞上了车。
“我们要去哪里?”
“是喜欢刚才的那音乐还是人?”他说非所问。
“啊?”花舞若好奇的探向叶千尘,最终是没看出什么来:“当然是音乐了。”
人,她都没怎么注意到。
叶千尘嘴角弯了弯,开始启动车子。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问了一遍。
“到了就知道了,哪那么多话。”
花舞若奴了奴嘴,难得的没有再反驳。
车子熟门熟路的往一个方向而去,花舞若自认对于纽约的各种名店还是比较熟悉的,却依稀感觉嘴角没来过这一带地方,看叶千尘的模样,也不像是去什么普通小店吧?她现在像的就是饭店而已。
行走了一段时间,车子终于停了下来,花舞若贴着车窗看向外面,霓虹闪烁的招牌灯高高的挂在上面。
“酒吧?”他们来这干嘛?
“下车吧。”
下了车,叶千尘领着她一路往里面走去,前面的舞台上有一个黑人驻唱歌手正在唱着歌,酒吧的人并不是很多,只是似乎都是认识的,一路上都有人跟叶千尘打着招呼。她惊愕的拉了拉叶千尘的衣袖,比了比大拇指。
他把她安坐在偏左边的圆桌上。看向舞台的地方有着极好的视野。
“在这等一下。”躬身在她耳边说了句。
花舞若在他离开之前快速的拉住他的衣摆:“你要去哪?你可别自己跑了,我不认识回去的路。”
“放心。”叶千尘笑了笑就转身走了。
第12卷 第108节:未曾见过的另一面(3)
舞台上的驻唱歌手声线很悠扬,在座的男女都轻轻的摇晃着脑袋沉浸在歌曲的氛围中。花舞若单手托着腮,脑袋左右转动观望着。往常明明是最爱热闹欣赏一切美好事物的,现在却因为记挂着叶千尘的离去而完全没有了关注旁物的心情,而没有交代行踪就离开了的叶千尘始终没有出现过。
舞台上的音乐已经停止了,他还是没有出现,花舞若的心里莫名的有点慌了,脑海中居然先想到的是,会不会是宫毓浣出现了出什么花招叫走了他。
这时,周围似乎热闹了起来,无数的赞扬声呐喊声涌向舞台。
前奏的音符开始了,花舞若并没有特别的注意,她还是比较关心叶千尘到底去了哪里了。
直至低沉性感的男音随着节奏响了起来。带着一种熟悉感。
花舞若愣了愣,转过脑袋,猛的站了起来,眼睛死命盯着舞台上的那抹俊帅身影。
酒吧里有足够的暖气供人取暖,舞台上的男人白衬衣上面的两个纽扣解了开来,衣襟微敞,休闲的西装外套袖子半卷起至手肘处,没有拿下来的领带松松垮垮的挂在脖子上,随性诱惑到了极致;他帅,她一直都知道,但更令她意外的是,他居然拿着吉他,修长的手指弹出了各种美妙的音符,配合着那低沉的嗓音,每一句的歌词都像是魔音一样穿透耳膜入了心扉。
花舞若的眼睛,流过各种异样,她完全忘了该怎样的反应才是正常的,脚下开始移动着,离开了座位,那双依旧美丽,却带着惊叹和着迷的眼睛还是一动没动的注视着舞台上的叶千尘。
她见过他很多面,却从来没见过他这么让她——心动的样子。
一首曲子,几分钟的时间,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后,周围都呐喊起来,会因他心动为他着迷的并不是只有她一个。
叶千尘嘴角弯了弯,拿下吉他给舞台上的工作人员,站在原地停了几秒,朝花舞若走了过来。
看着越走越近的身影,花舞若终于从他所给予的那场豪华盛宴中清醒过来。
叶千尘确实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像今晚这样献唱一曲,此时看他走近花舞若,周边的喧闹居然瞬间寂静了下来,花舞若,就像是灰姑娘,在等着她的王子走向她,选择她。
“怎么样?还满意吗?”嘴角的弧度更大了些。
花舞若并没有说话,眼睛直勾勾的看了他一下,往了敛了敛,带着一些迷思蹙起了眉。
“花舞若,你怎么了?”叶千尘的目光中有点担忧。
“我……”欲言又止,眉心都快拧成结了。
叶千尘也不催她,等她整理好思绪,想好要说什么。
花舞若深吸了口气,抬起头看向叶千尘:“少爷,我…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叶千尘似乎没想到花舞若会突然告白,明显的愣了愣过后才开口:“我…”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
“……”
“什么?”
叶千尘挂了电话,拉起花舞若往外面走去:“这个事晚点再说,现在先去个地方。”
接受或者拒绝,花舞若看着叶千尘的侧脸,为什么不给个痛快呢。
第13卷 第109节:三人行,必有一个电灯泡(1)
“尘哥哥。”
警署门口,叶千尘刚一下车,就有一个黑团从阶梯上直接蹦到他怀里。
下意识的伸手接住怀里的柔软。
“怎么回事?”拉开怀里的小丫头,眉头蹙得死紧。
“我…”
“不是被警署扣留了吗?”
他急匆匆的赶来,就是因为宫毓浣打电话说她偷跑出来,出了事被警。察带回警署了,身边又没有什么能证实自己身份的物件,养尊处优的宫毓浣,他又一直把她当妹妹般的疼爱着,总不能让她在警署过夜。可是,现在呢?
“尘哥哥是在关心我吗?”抬眸看到一脸严肃的叶千尘,宫毓浣眉飞色舞的小脸又蔫了下来:“好嘛,我错了,可是,不是这么说的话,尘哥哥会来吗?”
如果是花舞若是这副可怜兮兮的神情,叶千尘早什么都不追究的随她了,可是,现在是宫毓浣,他总感觉她在身边会是个麻烦。当下还是沉着脸。
“打电话叫阿一来接你回去。”阿一合小七怕是被她耍计调开了吧,毕竟他们两个要做的事情就是一天24小时的保护她。
“我不要。尘哥哥就算是不喜欢我也不能把我推入火坑。”宫毓浣瞪大了眼睛。
“怎么回事?”看着难得在他面前闹别扭的宫毓浣,叶千尘有点想笑。
宫毓浣鼓着腮帮子,眼珠骨碌碌的转着:“爹地要我订婚。所以我跑出来了。”
叶千尘挑眉,对宫毓浣的话保持怀疑,宫家的长辈对宫毓浣,哪个不是棒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
“和谁订婚?”
“我不认识,还没见过我就跑出来,了爹地说我也没有听。”宫毓浣抬头,叶千尘还是一副怀疑的神色:“尘哥哥要是不相信就打电话问爹地去。”
叶千尘还真的如她所说般拿出手机拨通了宫家大宅的座机。
“喂,你好,我找一下宫先生。”
那边传来一阵走路声,片刻之后,电话就传来了声音。
“叔叔,我是千尘,浣儿在吗?打她手机关机了。”
【这丫头,早上离家出走了,现在都还没找得到人。】标准的中文似乎带着点无奈。
“阿一和小七没有跟着吗?浣儿无缘无故的怎么会离家出走?”
【还不是因为订婚的事,人都还没见过就说不喜欢,我是她爹地,难道我会害她吗?不优秀的我会介绍给她吗?】
“叔叔不要着急,有她的消息我再跟叔叔联系。”叶千尘想了想才又开口:“浣儿自小就对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叔叔还是不要勉强她了吧。”
挂了电话之后才发现宫毓浣站在一边睁圆了眼睛看着他,奈何不懂中文一句都听不懂。
叶千尘好笑的揉了揉她的发顶:“怎么样?现在想要住在哪里?”
宫毓浣拉着叶千尘的衣袖:“尘哥哥,我一个人在外面好不习惯,我可以住你那里吗?”
叶千尘想了想,确实也不放心宫毓浣一个人住在外面,随即点了点头。
“那我们回去吧?”宫毓浣高兴得笑弯了眉眼。
叶千尘这时才想起来花舞若还在车上等着,一转身,却看到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
“少爷,我先回去了。”花舞若把脑袋探出车窗,朝叶千尘喊了句,没等他有什么反应就把车窗摇了下来,开着车子走了。
“喂,花舞若。”叶千尘下意识的追去,只是,花舞若根本没有慢上半分钟。
第13卷 第110节:三人行,必有一个电灯泡(2)
尘花舞若回到公寓后,就直接上了房间,连灯都没开。
她现在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要是被拒绝了也就算了,可是现在这样算什么啊?她以为叶千尘至少是对她有好感的,可是,似乎所有她以为的特别在宫毓浣面前都很平常了。要腻歪就腻歪去吧,她才不在意。
“烦死了。”
把整个脑袋埋在枕头里,不是说女追男隔重纱而已吗?到了她这怎么就没下文了。先告白也就算了,就算不喜欢也明说啊,连个拒绝也要拖延敷衍吗?她就是觉得很丢脸。
也不知道把自己埋在枕头下憋了多久,花舞若耳尖的听见了踏上楼梯的声音。
几乎是反射性的从床。上弹坐了起来。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花舞若,你在里面吗?”
花舞若正想去开门,又有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尘哥哥,先不要理她了,我的房间在哪里?”
房间?宫毓浣?她要住在这?花舞若整个就按捺不住了想要出去。
“睡了吗?”叶千尘停止了敲门:“睡了就算了,我只是想要告诉你,浣儿会在我们这住几天。”
花舞若又整个摔到了床。上,埋着脑袋,闷闷的声音传了出来:“蒽,有点不舒服,我已经睡了,少爷有什么要做的,明天我再做吧。”
“哪里不舒服,没事吧?要不要看下医生。”听到花舞若闷闷的声音说不舒服,叶千尘当下声音就提高了几个度。
“不用了,睡一觉就好了,少爷晚安。”
“那你好好休息吧?有什么不舒服的就叫我。”
那满是无奈又带着宠溺的语气,有情绪的花舞若是没有听出来,宫毓浣却完全没有漏掉丝毫第一次这么后悔自己当初不好好的学中文,搞得现在什么都听不懂。双手并用的想要拉叶千尘离开,不让两人继续在话语纠缠。只是,她并不知道人家的对话已经结束了。
“尘哥哥,我的房间在哪里,快带我去房间,人家叶困了。”
叶千尘抿了抿嘴,任由宫毓浣拉着走,离开之前还不放心的看了看那个房门。
叶千尘的公寓面积很大,只是卧房并不多,总共也才四间,他自己住的是主卧室,花舞若住的那间也算是主卧室,两间房间的门口就在斜对面,而宫毓浣住的相对来说远了的,和另一间房间相近。
“尘哥哥,我可以和花舞若换一间房吗?”宫毓浣嘟着唇,对这间房间的位置不是很满意。
“这间不好吗?”无论从哪一方面,他都不希望花舞若喝宫毓浣换房间,否则他当初就不会允了让她住那间了,不过,他也并没有拒绝宫毓浣。
“人家想和尘哥哥近一点嘛?”
撒娇也要看对象,否则人家根本就不受影响,叶千尘现在就是没有任何的被影响到,只是换了新床单之后就要离开了。
“同住一个屋檐,不是天天见吗?还是先早点睡吧?乖。”
宫毓浣就是不喜欢叶千尘的这种语气,总把她当小孩子,不过,来日方长,慢慢扭转他对她的既定印象吧,反正他们现在住一起。至于未婚妻,她才不在意呢。
“蒽,尘哥哥也早些睡,晚安。”
第13卷 第111节:三人行,必有一个电灯泡(3)
夜半时分,花舞若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黑暗中,嫌弃的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正想着事情,不经意中居然睡着了。
虽然是初冬,天气已经微冷了,但是没有洗澡她还是浑身不舒服,几乎没有多想就跳了床,跑去拿出睡衣就去洗澡了。
半个小时后,终于神清气爽的从卫生间里面出来了。
没有完全擦干的头发凌乱的垂在肩上、背上。一颗一颗晶莹的小水珠顺着卷翘的发尾,滴到纯棉的睡袍上掩了去。
悄声的把房门打开了一条缝,眼睛骨碌碌的转动着,她一天没吃饭了,现在想起来就觉得饿得不得了。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小心的掩上房门就往楼下走去。明明自己是光明正大的住在这里的,现在却要这么偷偷摸摸的像是做贼一样。路过叶千尘房间的时候,花舞若下意识的瞥了一眼,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她绝对不会说什么喜欢的,搞得自己现在这么不自在,见面都觉得尴尬。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个宫毓浣。
晃了晃脑袋,收回盯着叶千尘房门的视线,往楼梯口走去。
神经再大条的人,也有敏感的时候,花舞若猜不透叶千尘这个没有了下文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她没有脸皮厚到再去表白一次,也懦弱得不敢去问明白,这样好歹还能同在屋檐下相处,万一问了之后被拒绝了,再一个不好被赶出去了,那她怎么办?
没有办法继续,那就遗忘吧。好在只是喜欢并没有深爱。此时,肚子传来了一声□□,她撇了撇嘴,显然,现在她的肚子比较重要。
快速的溜到厨房,翻找了一遍之后悲哀的发现这里简直干净到不行,连用来塞牙缝的熟食都没有,更别说填饱肚子了。
眼睛扫视了一圈整个厨房,难道要她自己动手?想起上次的教训,脑袋耷拉着,还是算了吧。
叶千尘没有吃零嘴的习惯,连带着她这几天一直往外面跑,也没有买什么吃的回来,花舞若整个人窝在沙发里,她现在没有睡意,一点都没有。
“不睡觉,你在干嘛?”
身后突然传来的声音吓得她整个人差点从沙发里蹦了起来。转过身去,瞪圆了眼珠看着来人。
叶千尘挑眉走了过来。
“没干嘛,少爷,你怎么起来了?”歪着脑袋,现在离天亮还早着呢。
“睡不着。”叶千尘没有告诉她,其实他是因为想着她说不舒服,所以一直没有睡着,就担心她半夜发生什么事。
同样回以一个挑眉的表情,肚子就在这时非常合适的叫了起来了。
她眨了眨眸:“少爷,我饿了。”
“……”
“少爷。”看到叶千尘没有表情、没有动作,花舞若除了动口还动起了手,捉着叶千尘的手臂摇晃着。
叶千尘默默的站了起来,却没有如花舞若想象般的走向厨房。
“少爷,你走错路了。”她还是没忍住的喊道,人也站了起来。
叶千尘走上了楼,根本就没有理会花舞若的叫唤。她奴了奴嘴,心凉了。
第13卷 第112节:三人行,必有一个电灯泡(4)
叶千尘走下楼的时候,花舞若还站在楼梯口,看情况,似乎是并没有发现他的接近。
宽大的毛巾一把盖在了花舞若的脑袋上:“洗头发都不用擦干的吗?”
“哎呀,少爷你干嘛,挡着我眼睛了。”她双手挥舞着,就是抵不过他的力气。
叶千尘的动作看似粗鲁,实则却没有用多大的力气。只是不让她走开而已。
已经看不到有滴落的水珠了,但是他就是不喜欢那头本该飘逸的长发湿答答的粘在一起,再者,大晚上的盯着一头湿发容易生病。
“你们两个在干嘛?”
出口就是流利的英文,不用看也知道是谁,叶千尘的手明显的顿了顿。花舞若没有回头也没有说什么,直接拿过叶千尘手上的毛巾擦拭着头发离开了。
叶千尘看着那个离开的背影,蹙起了眉。也忘记了宫毓浣的存在。
“尘哥哥,你在帮她擦头发。”宫毓浣简直不敢相信直接的眼睛。
“你怎么起来了?”叶千尘答非所问。
“我是听到有声音才下来看看的。”她刚醒来就突然听到声音,才下来看看,却没想到,居然看到这一幕。
“……”叶千尘看了花舞若的背影一眼,知道现在宫毓浣也不会听话的上去睡觉的了,就没再说什么的走进了厨房。
宫毓浣自然的亦步亦趋的跟着嚷嚷:“尘哥哥,你到厨房做什么吗?”
花舞若懒懒的瞥了一眼,立刻就高兴了起来:“少爷,你是要给我做宵夜吗?”
“只有面条。”已经进入厨房的叶千尘不咸不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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